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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文档:人防工程过滤吸收器新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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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过滤吸收器新标准规范小编希望人防工程过滤吸收器新标准规范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必要请您下载收藏以便备查,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在人防工程中,需要使用过滤吸收器保障人身安全。在采购过滤吸收器时,需要符合一定的国家规定,不可以自行决定使用什么样的过滤吸收器。许多从事建筑工程工作的人都很想知道人防工程过滤吸收器新标准规范究竟是怎样的。下面,为您详解。因为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布的《关于使用新型人防专用过滤吸收器的通知》(国人防〔2011〕58号)是涉密文件,不会进行公示,所以无法直接获得人防工程过滤吸收器标准的规范。但是,从各个省市执行该通知的通知中,我们也可以熏得蛛丝马迹。一、兰州市的规定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使用新型人防专用过滤吸收器的通知各县、区人防办,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使用新型人防专用过滤吸收器的通知》(国人防〔2011〕58号)的要求,为确保人防工程的核生化防护能力,有效保证人防工程过滤吸收器“平时安装、战时防护”的战备效能,结合兰州市实际,从2012年9月1日起,全市新报建、报审、设计的人防工程项目(单建式人防工程和结建式人防工程),一律采取新型的人防过滤吸收器(RFP-500、RFP-1000型),停止使用LX-1000型、77-2-1000型等过滤吸收器。请各设计单位严格执行上述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严格依此进行审查把关。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二、浙江省的规定关于使用新型人防专用过滤吸收器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市、县(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根据国家人防办《关于使用新型人防专用过滤吸收器的通知》(国人防〔2011〕58号)要求,自2011年3月1日起停止生产使用LX-1000型、77-2-1000型等过滤吸收器,推广使用RFP-500型、RFP-1000型新型人防专用过滤吸收器。因新型过滤吸收器仍处于试生产阶段,为做好新老过滤吸收器销售安装的衔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型过滤吸器的销售仍采用浙江省工商管理局、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联合制订的《浙江省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供货安装合同》;二、2011年3月1日前已签订供货合同的项目,老款过滤吸收器仍可在人防工程中使用;2011年3月1日后签订供货合同的项目,必须使用新型人防专用过滤吸收器;三、在过渡期间无法采购到新型过滤吸器的,各地人防办(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人防工程验收时可对防化设备的安装暂缓验收,待正常供货时再进行补验。四、各地人防办应督促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做好相应的落实工作。附件:过滤吸收器安装示意图和相关指标。根据以上的地方通知,我们依然可以探寻到部分人防工程过滤吸收器新标准规范。根据国家人防局的通知,有一些型号的过滤吸收器已经禁止使用了。所以,各大工程在进行招投标的时候,一定要按照自己省市的通知,将符合标准的企业纳入,减少日后的纠纷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娄底律师。申明:本文仅限于参考,不作为依据,如有必要请向更专业的人士咨询。文档由我收集整理后编辑发出,如有疑义,请速与我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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