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in
升级VIP 登录 注册 安全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word文档 > 标准规范 > 高速公路PPP项目运营移交方案

高速公路PPP项目运营移交方案

收藏

本作品内容为高速公路PPP项目运营移交方案,格式为 doc ,大小 381480 KB ,页数为 61页

高速公路PPP项目运营移交方案


('目录4、项目运营方案..........................................................................................................................24.1、运营管理原则..............................................................................................................24.2、运营管理制度..............................................................................................................44.3、项目运营管理目标、服务质量目标和保障措施.....................................................424.4、养护质量指标和保障措施.........................................................................................454.5、大中修方案................................................................................................................554.6、运营保险方案............................................................................................................735、移交方案................................................................................................................................745.1、关于项目移交的协议内容和承诺.............................................................................745.2、移交程序....................................................................................................................745.3、移交范围....................................................................................................................745.4、移交的标准及验收.....................................................................................................745.5、保证期........................................................................................................................755.6、移交维修保函............................................................................................................765.7、其他相关协议............................................................................................................774、项目运营方案4.1、运营管理原则运营管理组织机构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间,工作重点由项目建设管理转移为以道路养护、机电维护、收费监控、路产管理等为中心的运营管理。项目公司根据运营管理的实际需要,提前一年开始进行运营管理筹备工作,全线营运管理体制、机构设置按照“集中管理”模式,坚持“精简、合理、高效”的配置原则,统筹规划、综合考虑,采取全线集中监控、集中管理的方式,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组建收费管理部、运营管理部、路产管理部、财会部、综合部,并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全面、高效地开展各项工作。运营期间项目公司组织机构设置见图1。图1运营期间项目公司组织机构图运营管理原则在项目的运营管理过程中,我们将坚持以下原则,实施项目的运营管理。⑴依法经营原则。遵守国家、交通运输部及北京市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及规定的要求,依法经营;⑵密切合作,创新机制原则。由于本项目的特点决定了要做好本项目的运营管理必须与本项目政府出资人代表(首发集团)开展密切的合作,充分尊重并借鉴首发集团在北京地区高速公路运营管理习惯,结合我公司在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的经验,建立一套适合本项目特点和区域实际情况的管理模式和方法,在本项目运营管理过程中摸索出一套PPP项目运营管理的创新机制;⑶超前谋划,充分准备原则。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必须具有超前意识,做到通盘考虑,综合规划,分步实施。在项目建设的中后期即开始对运营管理进行综合研究规划,确定管理体制、机构定编、人员配备、设备购置、管理方式等内容,编制运营管理手册,选聘管理人员,开展员工培训,通过充分准备实现项目交工验收与开通运营的无缝连接;⑷组织合理,精简高效原则。针对项目公司所处地域及行业相关特点,坚持“精简、高效、合理”的原则设置机构,配置人员和设备,减少管理层级,实现扁平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形成快速反应机制;⑸科学管理,降低成本原则。针对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具有设施设备先进和技术密集型的管理特点,利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充分利用行业内已成熟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并在此基础上创新研究,开发全面、系统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创造高智能环境,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综合管理成本;⑹培养人才,提高素质原则。高速公路管理运营系多工种、跨行业的现代化管理,管理人员需具备高素质、高技能;同时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的发展需要管理人员的知识不断更新。因此,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实施过程中需进行经常性的人才培训,加速人员素质的提高,适应现代化管理需要。⑺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原则。高速公路运营管理项目繁多,分工细致,专业性强。为保证互相协调、有条不紊地运作,必须制定健全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实行严格的规范化管理;⑻重视效益,注重开发原则。高速公路的建设和管理均需庞大的经费开支,在运营管理中除特别重视收费工作、力求节约开支外,利用高速公路的环境、土地设施等进行综合经营开发也是运营管理的重要内容,在为经营管理服务的同时,可作为通行费收入的补充形式,增加积累,实现高速公路的自我发展。⑼保证质量,合理回报原则。鉴于高速公路企业同时具备经营企业属性和公益事业属性,高速公路经营者必须在运营过程中注重营造与各相关利益方(包括顾客、股东、政府、银行、员工等)的和谐环境,并向使用者提供安全畅通的道路和优质文明的服务,在特许经营期内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实现项目公司的科学持续发展。4.2、运营管理制度高速公路运营管理,主要包括收费管理、养护管理、机电维护管理(收费、监控、通讯三大系统)、路政交通安全管理、服务区和综合开发管理等内容。为此,本项目运营将制订一下管理制度。基本管理制度⑴建立内控机制和授权责任体系,形成决策和控制框架。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明确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做到权责明晰、管理有序。明确经理层分工,强调团队领导、集体决策,通过总经理办公会、工作例会等一系列议事规则,建立民主集中制的领导决策机制。⑵通过建立以工作目标和业绩为导向的绩效评估和薪酬激励体系,建立健全分层次的考核激励机制。⑶推行精细化的经营计划管理体系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建立财务审批等基本制度,严格控制成本费用,规范公司财务管理。⑷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建立有效的信息管理制度,保障内外信息畅通;建立各类后勤管理制度,确保营运项目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⑸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抓好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建立各项纪检监察制度,着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⑹建立党工团各项组织管理制度,以精神文明创建和党工团活动为载体,营造“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氛围,活跃员工队伍、凝聚人心,形成共谋发展的活力与战斗力。收费管理制度收费管理目标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的收费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监控制度,防止偷、漏、逃等情况的发生,保证车辆通行费的正常全额回收,以利及时还贷,保护国家及项目公司的合法收益。积极适应交通发展要求和公众出行需求的新变化,完善服务规范标准体系,开展服务窗口品牌形象建设,以微笑服务为着力点,全力提高车辆放行速度,全面提升收费服务质量和惠民便民能力。通行费的的征收范围本项目交工验收后,及时按规定程序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收费许可证。在收费期限内,除规定免征车辆外,按照市北京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站点,对所有通过项目的车辆收取通行费。收费标准的确定和调整车辆实际通行费收费标准按北京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我们承诺未经批准,不擅自调整车辆实际通行费收费标准,不在车辆实际通行费收费标准之外加收或者代收任何费用。项目公司修建与公路经营管理无关的设施,超标准、超规模修建的公路经营管理设施和服务设施,其费用不得作为确定收费标准的依据。本项目招标时确定的车辆实际通行费收费标准为0.5元/标准车.公里。收费方式按照交通运输部《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暂行技术要求》、北京市联网收费统一的收费模式、收费系统技术标准、收费业务流程和联网收费管理规章,本项目实行北京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中心-管理分中心-收费站的三级管理体制,进行封闭式联网收费。采用“人工收费、计算机管理、闭路电视监控、检测器校核”的人工半自动收费与不停车收费相结合,使用二维条码通行券,付款方式以收取现金为主,预付卡为辅的收费方式。收费系统与设施本项目收费设施由收费计算机系统、闭路电视监视系统、有线对讲系统、紧急报警系统、供配电系统和收费土建工程等构成。收费车道的设置,符合车辆行驶安全的要求;收费车道的数量,符合车辆快速通过的需要,不得造成车辆堵塞。严格执行收费、监控等系统管理制度。在收费站显著位置,设置载有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告牌,接受社会监督。收费人员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收费人员的招收工作,收费人员的配备与收费车道的数量、车流量相适应,并按本项目所在地公路路网收费车道的标准配置,实行“五班四运转”的工作方式。加强收费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业务培训和工作考核,使收费人员具备多方面的才干和更高水平的工作能力,为工作轮换、调整及日后晋升创造条件;减少工作失误、工伤事故和灾害的发生,降低失误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减少员工工作中的消耗和浪费,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合作精神,做到文明礼貌、规范服务,确保收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收费管理制度根据《高速公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招标文件》中《特许经营协议》第39条有关养护管理的要求,项目公司将建立收费人员业务培训制度、工作考核办法、票卡管理办法、稽查管理办法、解缴款管理规定、监控管理办法、应急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确保实现运营管理目标。票卡管理制度⑴票据管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项目公司收取车辆通行费,必须向使用者开具收费票据,收费票据由税务部门统一印(监)制。项目公司应严格建立票据、票款使用规定、票款结算等制度。项目公司收费管理部、各收费站设专人管理。①票据的领发程序:领票部门或个人填写《票据领用单》向上级票据部门领取票据,收费员、站票管、收费管理处票管各自留查。票据的领发数量应根据预计交通量确定。领票过程中应注意仔细检查票据张数、起止号码是否正确,有无漏号、重号等现象,若有问题,应立即报告。②票据的使用收费员必须严格按微机系统操作规范使用微机票据,不得以其他纸张送与微机打印,发现使用非法票据视同出售废票处理。对已按报废处理的票据,禁止再次使用或出售。避免造成微机统计的报损数和结存数与实际不一致。人为造成微机票短缺,按有关规定处理。③票据的报损使用前发现须报损的票据,应及时报告票管并填写《车辆通行费票据损溢报告表》,注明票据种类、号码、数量、事由等并上交项目公司收费管理处审批备案。正常操作过程中的票据报损,由当事人下班后填写《票据损溢报告表》一式二份,并附报损票据,注明票据种类、号码、数量、事由等经证明人、收费站审核后上交项目公司收费管理部审核予以报损。经项目公司批准的《票据损溢报告表》作为项目公司收费管理部、收费站、当事人有效的记帐依据。非正常操作造成票据报损,其报损手续与正常报损手续相同,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未经项目公司收费管理部批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修改收费数据库内的任何数据记录。⑵车辆通行卡的管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收费系统采用二维条码通行券作为车辆通行卡。①车辆通行卡的领发原则:项目公司根据各收费站长期交通流量统计数据,按其最大流量核定收费站的备用通行卡数量向收费站发放。根据出、入口车道的平衡情况,确认上班领卡量。遵循的原则是尽量减少收费车道通行卡的堆积量。收费站班长上班前,与上一班次班长交接车辆通行卡,在核对车辆通行卡数量后,双方在《车辆通行卡班次收发登记薄》上签字确认。②车辆通行用卡的保管收费站的备用车辆通行卡,应由班长妥善保管,并建立相应《车辆通行卡结存登记薄》领用记录,掌握通行卡的运作状况。各级部门和工作人员应爱护和保管好车辆通行卡,不得损坏、折叠、划伤。使用专用卡柜存放,柜内不得摆放任何其它物品。领用、解缴记录应完整齐全,并定期整理存档。收费员不得将车辆通行卡带离工作岗位,下班后不得截留、保存通行卡,否则按项目公司收费员管理条例处理。⑶系统操作管理用卡的管理系统操作管理用卡,根据工作人员职责分为不同的权限,包括身份卡、授权卡、管理员卡。本项目工作人员身份卡是对收费员、收费班长发放的专用卡,使用其身份卡才能进行相应的上下班操作。身份卡载明了其员工身份及职责权限,不得换用、借用,不同职责权限身份卡不得混用,必须妥善保管,并不得带离收费站。身份卡管理实行个人负责制,及每个人对自己的身份卡负责。授权卡用于处理收费系统异常情况,应由值班班长管理。管理员卡是进入收费管理系统的身份确认的证件,用于查询、稽核、对帐等,仅限于站级管理员及以上级别人员拥有权限。⑷对车辆通行卡及管理用卡的其他规定及时统计全路段某时段各收费站普通通行卡的保有量,并根据库存量统计的结果,对各收费站的通行卡进行调配,以达到使用平衡。坏卡应及时回收,并查明并记录卡坏的原因。应跟踪及追查非正常卡的流通路径,分析其非正常的原因并加以合理的处理,以杜绝各种作弊行为。收费人员培训管理制度⑴培训体系由岗前统一教育培训和在岗业务培训等两部分组成。⑵通过岗前培训使员工了解和掌握项目公司的经营目标、各项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使新员工尽早掌握工作要领和工作程序、方法,达到工作质量标准及岗位职责要求。⑶通过在岗培训使员工具备多方面的才干和更高水平的工作能力,为工作轮换、调整以及日后晋升创造条件;减少工作失误、工伤事故和灾害的发生,降低失误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减少员工工作中的消耗和浪费,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合作精神,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收费人员工作考核管理制度成立收费人员日常考核领导小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量化标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且易于操作”的原则,以劳动纪律、日常工作完成情况作为考核依据,过程中及时公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客观反映员工工作情况和工作结果,起到规范收费管理工作,强化内部管理、监督和激励机制,更好地激发收费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的作用,实现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为司乘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树立良好的文明窗口形象的目的。文明服务管理制度⑴收费工作是一种服务工作,是由收费员为过往司乘人员提供服务,收取车辆通行费的一种活动。项目公司将根据收费服务特性并结合其它服务行业服务标准,制定文明收费岗位规范,并建立一系列条规、条款督促、检查收费员文明服务质量。⑵项目公司将采取开展各种活动等方式,进行系统的礼仪、普通话、业务技能培训,严格文明服务的各项考核工作,提高文明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解缴款管理制度⑴通行费收缴指车辆通行收费站后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并将通行费及时上缴到指定位置、帐户的行为。通行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全额上解,不得截留、侵占或挪用。收费站按解缴程序要求开展通行费解缴款工作,若发生缴款不足、差错造成应缴款与实缴款不等或信息上传不及时、不准确等情况,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⑵项目公司将针对解缴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研究分析对策,建立相关制度,并采取物防、人防、技防等手段,保证通行费及时、准确、安全地缴入指定银行专用账户。⑶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玩忽职守等违法、违纪行为,造成通行费收缴出现严重差错或给项目公司造成损失的,将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稽查管理制度⑴稽查管理工作是项目公司收费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通过稽查管理使员工严格执行本项目的规章制度,保证通行费收入应征不漏,同时维护正常的收费秩序,提高收费服务质量,减少和杜绝通行费收入中的偷、逃、漏费现象,保证项目公司正常运营收入及职工的整体利益。⑵收费管理部对所辖各收费站的日常稽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监督和业务指导。对收费员是否有违规操作、贪污作弊行为、车流量调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计算机收费管理运行情报况等进行稽查,分析是否存在偷、漏、逃费的现象,并采取相应办法进行防治和处理。⑶对票据、卡及现金内部稽查需按下述规定执行。项目公司收费稽查大队负责对收费站、班及收费人员的票据、卡及现金进行稽查;票据管理员、收费员应根据《领票单》、《缴款销号表》及时做账,并逐一对账,检查库存票据;被稽查人应积极配合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稽查;检查过程中,被查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临时出入,不得借用他人票据、现金以抵差额部分;稽查完毕应按要求在《稽查登记表》内登记,双方签字。检查人员应及时写出检查结果及评议;对稽查中发现的票、款短缺较严重,或个别人的舞弊现象,稽查人员应及时书面上报有关部门。信息与监控管理制度监控工作是指监控分中心日常对高速公路收费业务操作、收费服务、监控记录、信息收集与发布、录像资料管理的监督管控工作。⑴项目公司收费管理部是监控工作的主责部门,其主要监控职责如下:负责监控工作的综合管理,对监控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对监控工作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负责对收费人员文明用语情况、着装仪表、操作程序、工作纪律、岗亭卫生,安保员的站姿站位、礼仪形象等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有不规范的行为及时纠正。负责对站口车辆通行情况进行监督,注意观察车道通行情况,发现车辆在车道滞留及其它突发情况,应迅速调整广场摄像机到车道近景状态,询问收费人员车辆滞留原因,必要时通知值班站长和路政人员现场处理。负责对冲卡车、无卡车、超时车、U型车、人为损卡车、换卡车、伪卡车等特殊情况车辆认真做好记录和上报工作,字迹清楚、工整,做到“应收不漏、应免不收”。负责对路网内各路段、桥梁、隧道发生的非正常情况立即录像。对收费广场、立交、隧道、桥梁等路面发生的事故或突发事件立即锁定监控、备份录像,做好记录并上报收费管理部、路政及高速交警。负责做好与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协调、联动工作,集中处理在公司高速公路所辖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灾害天气、安全事故等问题,并根据各单位、部门上报的各类数据、信息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⑵监控值班室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制度对紧急事件处理:监控值班室及时将紧急事件发生情况简要汇总、整理后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监控值班室人员接报警电话后,应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影响,事故中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处理初步情况,并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和交警及相关部门。并协助交警尽早恢复交通。对治安案件处理:监控值班员接报警电话后,应详细记录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车牌号、车颜色、车辆名称、案件产生的原因、人员伤亡情况,随之立即通知相应辖区内的高速公路交警出警,并通知沿线收费站,作好堵截准备。养护管理本项目养护工作将贯彻“全面养护、科学管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保证畅通”的方针,对高速公路及其设施进行经常性、及时性、周期性和预防性养护与维修,保证高速公路正常使用功能。拟采用的养护和维修方式在国家及北京市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本项目合作项目合同有关约定,项目公司对项目道路养护、机电养护可采用以下方式:A自主进行项目的养护和维修工作;B报请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批准后选择合格的公路养护队伍或其他专业公司进行养护和维修工作。本项目拟优先选用B方式。养护工作的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养护工作内容分类公路养护按其工程性质、规模、技术难易程度划分为日常维修保养、专项、大中修和改建四类。⑴日常维修保养工程:对管养范围内的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预防性保养和修补其损坏部分,使之经常保持整洁、完好状态。⑵专项工程:对管养范围内的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一般性老化、磨损和局部损坏进行修理、加固、更新、完善,并针对不同养护对象提出具有保护作用的维护措施;对当年因较大水毁等自然灾害而损坏的公路的抢修和修复工程,项目公司按计划列为公路水毁抢修专项工程。⑶大中修工程:对管养范围内的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较大损坏进行周期性的综合修理,以使其全面恢复到原设计标准,或在原技术等级范围内进行局部改善,包括小规模的扩建和增加公路服务设施的工程项目,以提高公路通行能力的服务水平。⑷改建工程:为使公路及其附属工程设施适应交通量的增长和载重车型发展的需要而分期逐段进行提高技术等级,或提高通行能力的较大工程项目。对当年因较大水毁等自然灾害而损坏的公路,如当年不能修复,列入下年度的专项、大中修或改建工程计划。基本要求⑴确保公路及附属设施及时得到养护与维修,保持路面整洁完好、设施完整;⑵除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外,在任何情况下应保持畅通;⑶利用通讯、监控等系统,通过巡查及时掌握高速公路的信息,作出预测,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对危及交通安全的突发事故及时处理,保障安全;⑷在运营公路上作业必须设置符合规范的施工标志,必要时应进行养护安全作业交通控制,作业人员必须着标志服、夜间着反光标志服。养护维修管理制度根据《北京市兴延高速公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招标文件》中《特许经营协议》第39条有关养护管理的要求,编制科学合理的养护计划,建立养护安全管理制度、养护施工组织管理制度,、养护质量管理制度、养护经费管理制度等,并建立路基维修保养作业实施制度、路面维修保养作业实施制度、桥梁涵洞隧道及交叉工程维修保养检查制度、房建工程维修管理制度、绿化养护工作制度、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工作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养护管理审批制度、养护维修作业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养护维修作业实施组织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制定养护管理措施,确保实现养护管理目标。路基维修保养作业实施制度⑴路基养护的工作范围:路肩、边坡、边沟、排水沟、截水沟、跌水井、泄水槽、横向排水管、挡土墙、护坡、护面墙及公路两边用地等。⑵路基各部分尺寸保持完整,各部尺寸保持规定的标准要求,不损坏变形,经常处于完好状态,路基应维持表面平整清洁,边缘顺直。⑶路肩无车辙、坑洼、隆起、沉陷、缺口,横坡适度,边缘顺适,表面平整坚实、整洁。⑷边坡稳定、坚固,平顺无冲沟、松散,坡度符合规定。⑸边沟、排水沟、截水沟、跌水井、泄水槽、横向排水管等排水设施无淤塞、无高草,纵坡符合要求,排水通畅,进出口维护完好,保证路基、路面及边沟内不积水。⑹挡土墙、护坡、护面墙等设施保持完好无损坏,泄水孔无堵塞。应经常检查其有无损坏,每年应在春秋两季各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发现裂缝、断缝、倾斜、鼓肚、滑动、下沉或表面风化、泄水孔堵塞、墙后积水、周围地基错台、空隙等情况,应查明原因,并观察其发展情况,采取相应的修复、加固等措施,对检查及加固情况做好记录,建立技术档案备查。⑺做好边坡塌方、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病害预防、治理和抢修,尽力缩短阻车时间。⑻做好巡回检查工作,以便有针对性地养护维修。路面维修保养作业实施制度⑴沥青混凝土路面的日常维修保养要求:一是保持路面平整,横坡适度,线形顺直,路容整洁,排水良好;二是加强巡路检查,掌握路面情况,随时排除有损路面的各种因素,发现路面初期病害,应及早维修;三是严禁各种履带车或铁轮车直接在路上行驶。⑵工程养护人员应每天上路巡查,并及时填写巡查记录。⑶路面状况调查的分类:路面状况调查包括路面破损状况调查(PCI)、路面平整度调查(RQI)、路面结构强度调查(PSSI)、路面抗滑能力调查(SRI);⑷路面状况调查的实施:路面状况调查由运营管理部养护专业工程师具体负责组织与协调;⑸沥青混凝土路面预防性、季节性保养维修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结合成功经验,针对季节性病害根源,因地制宜,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做好预防性保养和维修工作。⑹对于路面常见的破损和病害修复的具体办法,应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颁布的新规范、《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实施。桥梁涵洞隧道及交叉工程维修保养检查制度⑴桥面系、涵洞及交叉工程维修保养的内容包括:1、日常巡视和定期检查;2、清除桥涵的污泥、积雪、杂物等;3、伸缩缝清理,泄水槽疏通,部分栏杆油漆;4、局部更换栏杆、扶手等小构件;5、局部修复泄水槽、伸缩缝、支座和桥面;6、疏通排水系统;7、维修防护工程;8、涵洞整修及清淤。⑵桥面系、涵洞及交叉工程维修保养要求:1、通过日常清洁养护,保持桥涵整洁;2、按规定对桥涵进行检查,系统掌握其技术状况;3、及时发现桥涵缺损,并采取相应的保养维修措施以保持桥涵良好技术状态;4、保持桥涵符合载重等级要求,保证车辆安全通行。⑶隧道维修保养要求:1、通过日常保洁,确保隧道内的清洁;2、按规定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维修措施以保证隧道处于良好技术状态;3、定期检测洞内有害气体含量、烟雾浓度。⑷涵洞维修保养要求:水流在任何情况下均能顺畅地通过涵孔,排到适当地点,保证涵洞洞身、涵底、进出水口、护坡和填土的完好、清洁、不漏水。房建工程维修管理制度⑴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主要包括:收费站、服务区、各种附属建筑、收费广场雨蓬、高杆灯、电器设备、给排水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等设施。⑵房屋设施的各类维修工程须严格按国家现行《民用房屋修缮工程施工规程》、《房屋修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保证一次维修即达到质量标准,避免重复维修。⑶运营管理部是全线房屋养护的管理部门,负责对养护工程进行质量监督,组织专项工程验收,配合财会部负责计量支付工作。养护单位负责统计养护工程量、上报养护计划、填写有关内业报表,并对各种设备进行巡检。绿化养护工作制度⑴绿化养护工作内容:重点做好行车可视范围内的绿化常规养护工作,即草坪的除杂、修剪、防病虫(及时防治,预防为主),并做好施肥、浇水等工作。⑵根据植物生长规律和病虫害情况采取“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合理制定每年的养护作业计划,确保上边坡的草坪生长茂盛,无杂草、无病虫害,下边坡、平台及立交区无裸露地面。沿线各景点和造型美观,层次分明,图案清晰。⑶加强病虫害预防性防治是绿化养护的重心工作,原则上发现绿化病虫害应在24小时内安排防治。⑷上边坡养护作业时杜绝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工作制度⑴交通安全设施包括防护栏、标柱、安全岛、隔离栅、防眩板和各种交通标志。⑵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维修保养规定:定期清除护栏周围的杂草及其它杂物,护栏每月原则上清洗两次;护栏表面镀锌层损坏严重(镀锌层大面积脱落等),影响外观,应及时维修或更换;由于路面修建初期或调整路基纵断面,使护栏标高发生显著变化的,应对护栏的高度予以相应的调整,保证良好的护栏顺直度。做好破损交通标志支柱、标牌的及时修复、更换、清洁和部分地区的标志牌内容的必要变更;为保证行人、车辆及施工的正常,及时安设临时路栏、锥形交通路标、导向标和警示性标志,重点做好夜间临时警示标志的正确摆放。每月清理隔离栅上的附着异物;及时维修保养,更换锈蚀的构件。定期或经常检查防眩板遗失或损坏的构件;每季度对防眩板进行一次清洗工作。影响行车安全的交通安全设施立即安排修复或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行车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⑴高速公路技术档案是高速公路建设养护的客观记录,是养护管理决策的重要依据。⑵养护管理期技术档案为:日常养护维修的各种报表和台帐;季度、年度养护计划;各类设施的维修检查记录;养护日志;专项工程开竣工报告、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结、竣工验收报告和检查评定数据;养护机械台帐;路面四项指标测试记录(平整度、路面破损状况、结构承载能力、抗滑能力和车辙)。⑶养护档案的分类基础类档案:各种养护报表、养护生产统计台帐、设备运行统计台帐(含里程、油耗、维修、收益、设施)、劳动用工统计台帐、物资耗用统计台帐、财务支出统计台帐;计划类档案:年度养护投资计划、年度养护生产计划、专项工程计划等;维修类档案:路面工程维修养护记录、路基工程维修记录、桥梁涵洞维修记录、通道维修记录、安全设施维修记录;工程类档案:专项工程开竣工报告、工程预算、施工方案、工程竣工图等。⑷按专业系统的档案分类大纲进行分类、编目、登记、统计和加工整理。编制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将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归档,资料应统一备份。电子文档转换成纸质文件归档保存,以防不测。⑸档案管理人员应遵守保密制度。养护计划管理及审批制度⑴养护计划管理制度项目公路的养护将严格依据养护计划实施,计划的编制将由项目公司在调查、检测、充分准备后编制;养护计划根据国家有关定额、技术规范和相关规定编制;养护计划的批准将由项目公司依据董事会的有关规定审批后执行;养护费用将严格控制在计划内,专款专用,不得随意突破,也不得随意节省;养护计划在年度末编制完成,批准后次年实施。每年项目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养护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逐项销号,保证养护计划准确执行。⑵养护管理审批制度路基、桥涵、路面、防护工程日常维修及水毁工程的审批程序为:专业工程师上路巡查对发现的病害进行现场观察、丈量、记录破损程度和状况,填写路况巡查记录表并拍照,现场会同相关人员确定维修初步方案(填养护工程会审单,由分管副总签认)→作养护工程预算(合同清单有单价的,不另作预算)→报项目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填养护工程审批单)→报项目公司总经理签认→通知养护单位进场实施(确定施工工期)→组织检查(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操作规程)→完工验收(填养护工程验收表)→不合格工程限期返工;交通安全设施维修流程:接路产管理部养护工作通知单(需说明赔付情况或附路政处理通知书)→运营管理部管理人员对照通知单现场核对(需拍照留影)→出具交安设施养护工作通知单(说明地点、维修项目、数量及具体维修时间)→通知养队伍进场维修→实施过程检查(检查维修质量、进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等)→完工验收(填写验收表格)→合格投入使用(不合格限时返工);违约处罚:不按合同及项目公司通知要求实施养护工程,或实施的养护工程未按养护相关规范质量要求完成的,项目公司进行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合同。养护维修作业生产安全管理制度⑴养护作业应做好安全装备准备,包括作业标志与设施、作业服饰、作业警示灯具、警示车辆等。⑵认真做好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养护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作业装备准备工作。⑶对作业区的交通管制、控制区的划分、作业区标志的设置等内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GA182-1998标准的要求执行。⑷在安全作业组织与管理方面,从安全组织、作业管理、紧急情况处理三方面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明确安全作业组织,进行安全责任划分,实行奖惩制度。⑸养护维修应充分考虑对营运车辆和作业人员的各种安全影响因素,并采取各种防范措施,避免出现各种安全问题,采取机械化作业,减少占用道路时间,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避免在不利季节、不利气候条件下实施养护维修。⑹对于不同的养护作业采取分散组织或集中组织形式组织作业,恶劣条件下的养护采取封闭作业,作业区范围设置标志标识、看护人员,在路政、交通管理等部门的协助下进行养护作业。⑺养护工程施工和养护作业,按照部颁《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2009)和国标《道路交通标识和标线》(GB5767-1999)及北京市交通公路养护管理的有关规定设置齐全的施工安全警示标志,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确保人身、财产和行车安全。⑻及时排除因自然灾害、异常气候、丢弃或堆积物等所造成的交通障碍及行车不安全因素,维护道路畅通。⑼雨、雪、冬季应及早做好防洪、防灾、防滑、除雪养护器材的保障工作,雨天、雪天坚持昼夜巡查,及时收集提供交通管制信息。养护维修作业实施组织管理制度⑴工作内容充分考虑养护施工组织管理日常性、季节性、突发性、流动性、多专业、高分险等特点,充分利用北京市内现有养护维修作业力量,按照养护技术规范,组织好以下工作:做好路况调查,掌握道路、桥梁、隧道等的工作状态;编制好养护维修计划保证养护维修经费;充分利用社会现有养护力量,择优选择专业养护维修施工单位;养护工程项目管理、直至验收;编制高速公路运营技术状况报告等。⑵养护实施组织管理养护施工组织机构分两级。施工组织决策层包括项目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运营管理部负责人及技术质量管理的工程师,施工组织操作层包括养护单位的经理、副经理、技术质量组和材料设备组及施工队。养护工作的施工组织方案内容必须齐全,场地布置必须合理,设备投入可靠,作业培训到位,标志标牌齐全。养护施工作业必须保证安全,安全措施必须细致充分,施工组织方案中必须有专项安全措施。养护施工组织中必须包括对养护材料的组织,养护机具的组织和对劳动力的组织。养护施工组织方案必须经过项目公司评审、论证、审批后方可实施。养护实施过程中项目公司定期组织检查,督促运营管理部、养护单位认真贯彻施工组织,落实管理制度。养护质量管理、经费管理制度⑴养护计划中必须明确养护的质量标准;⑵养护实施中必须定期进行质量检查;⑶质量检查人员必须熟悉业务,善于用数据、图表反映养护质量状况;⑷项目公司应大力推行先进的养护技术,提高养护质量;⑸养护质量好坏应与养护人员奖惩措施挂钩;⑹项目公司相关技术人员应开展专项技术研究,针对养护常见的质量通病进行技术攻关,尽早予以克服解决。⑺项目公路养护费用,根据“专款专用”的原则,统一纳入项目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管理,保证养护资金的足额到位。养护管理措施⑴保证项目上的各种工程及设施等均处于良好的技术和安全状态,达服务水平目标,从而保证项目具有快速、畅通、安全、舒适、经济的使用功能;⑵无条件接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接受其组织的公路大检查或养护大检查及质量评定,养护检评质量指数必须达到80分以上;⑶每季度进行一次公路养护质量评定工作,并于每季度的首月10日前按有关规定向甲方报送公路养护质量的评定材料;⑷建立完善的巡视检查和技术检测系统,建立完整的信息网络,及时、准确地掌握路面、桥涵状况及相关信息,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对所检测的数据进行分析处理,根据评定结果提出养护对策,有依据、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安排养护项目,确保项目的养护质量和服务水平;⑸树立高度的交通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在路面养护作业中,满足正常行车的需要,安全布控应按照相应的行业标准和规范进行;⑹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养护作业,不断探索和应用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提高养护作业的时效性、机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迅速、优质、高效地处理各类路面损害和障碍,确保运营质量;⑺建立健全路基、路面、桥涵、隧道及安全设施等养护系统,搞好环境的美化与绿化工作,使项目的运营管理有序融人自然生态环境之中;机电维护管理制度本项目的机电系统分为四大子系统:联网收费系统、联网通信系统、联网监控系统及供配电系统。其中联网收费系统主要包括ETC车道系统、MTC车道系统、收费系统、收费分中心系统和收费总中心系统及配套收费软件等;联网通信系统主要包括连接联网机电系统设备的基础通信网络;联网监控系统主要包括外场视频采集、对外信息发布、交通流量采集、气象监测、综合展示及配套监控软件等;供配电系统主要包括交流供配电系统、直流供配电系统、备用电源、不间断电源系统、电力电缆线路。机电维护管理的主要内容是:采取有效措施,对高速公路机电系统进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转,为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创造条件。通信监控中心机电设备运行管理制度⑴通信监控中心机房属项目公司安全保护重点,除值班人员、系统维护人员或经批准的参观人员外,严禁无关人员进入;⑵通信监控中心机房内所有设备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⑶通信监控中心机房内应保持整洁、禁止乱丢杂物。⑷严禁在收费通信监控中心机房内吸烟、吃饭、喝水、睡觉;⑸严禁将自备光盘、软盘或录像带带入通信监控中心机房,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在通信监控中心机房计算机上安装软件、听音乐、播放VCD等,防止计算机病毒的侵入。系统维护人员定期进行杀毒检测;⑹严禁随意开关机房供电和设备电源;⑺通信监控中心机房内应注意防火、防水、防静电、防盗,严禁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机房;⑻严格遵守信息保密制度;⑼对监控系统录像资料,每班进行整理,对记录有重要资料信息的录像带,应进行文字记录并予以编号存档。如因工作疏忽造成重要资料信息丢失的,应追究当班值班监控人员的责任;⑽所有电脑应用程序、操作系统的退出必须按规程正常进行,严禁非正常退出系统和不正常关机;⑾系统维护时,不得随意修改密码、系统参数、费额表和时钟。供配电系统运行管理制度⑴项目公司及各收费站供电、供水设备房属重点安全保护驻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⑵配电室、UPS电源室内严禁吸烟、吃零食、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杂物;⑶严格遵守巡查、设备管理和设备维护制度,认真填写值班运行记录;⑷收费、监控和通信系统的专用供电设备,不得挪作它用或随意改变功能;⑸保持供电设备用房清洁,定期清洁供电设备;⑹各收费站必须做好供电设备和供电线路的养护维护工作,确保变压器、发电机组、UPS逆变电源、电源稳压器等重要设备可靠运行;⑺当停电时,相关人员应按照《停电应急处理流程》进行操作。设备维修制度⑴站级设备出现故障时,收费员及时报收费站站长或收费班长,由值班(站)长进行初步处理。如仍有问题,上报营运机电部维护人员,并填写设备保修单;⑵监控室值班主任接到故障报告后,通知运营管理部安排维护人员排除故障;⑶故障排除后应汇报监控值班主任,并如实填写故障处理记录表;⑷机电维护人员必须及时处理影响正常收费作业的故障;⑸维护人员定期进行业务讨论,及时总结、交流有关设备故障处理的经验、技术;⑹总结机电系统中常见简单故障,编写常见故障的处理办法和流程,指导各收费站自行解决常见简单故障。收费车道设备运行管理制度⑴对车道设备的维护不得随意修改系统配置参数、创建或删除文件;⑵不得将未经批准使用的自备软盘、移动硬盘等插入主机进行操作;⑶收费员如遇收费设备异常或操作异常,应及时上报收费班长,由收费班长先行处理,如遇超过权限范围或处理不了的故障,必须及时上报监控值班室,并做好相应记录;⑷电源维护工作中不得改变三相电源的相序、拆卸零线。否则,造成设备损坏应追究当事人责任;⑸严禁随意移动收费亭内设备,严禁扳动收费车道和收费亭内摄像机镜头,不得遮挡摄像机镜头。否则,一经发现,经追究当事人责任;⑹严禁随意开关供电和设备电源,当收费站停电时,应及时向监控值班室汇报,并填写好相应的记录单。电力设备巡检制度定期巡检要求⑴配电系统原则上每天应巡检一次,并记录当天的各项电压和电流,三相有功和无功电度表的读数;⑵稳压电源、UPS逆变电源、配电柜电气及线路每天巡检一次,并做好相应的记录;⑶变压器和低压架空线路每月巡视一次,地埋线半年测试一次;如有异常应及时与当地供电部门联系,及时处理;⑷运行中的发电机及附属设备,应每隔一小时巡视一次;⑸接地装置每年应在雷雨季节前检查并测试一次接地电阻;⑹漏电保护器每半年进行一次试跳与检查。不定期巡视检查要求⑴每年在用电高峰季节,应增加巡检次数;⑵节假日应增加巡查次数;⑶大风、雨、雾等恶劣天气,应增加巡查次数;⑷事故停电或漏电保护器动作后,应进行检查,排除故障恢复供电。路产路权维护及路政管理路政管理机构设置根据《北京市兴延高速公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招标文件》中《特许经营协议》第39条有关路政管理的规定,本项目的路政管理工作由交通主管部门或其设置的的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负责,项目公司协助其工作,为此项目公司成立路政及交通协管机构(管护大队,下设中队),协助其在项目公路上履行路政管理职责并做好路产路权维护工作,以确保项目公司合法权益,并按北京市有关规定为路政管理机构及其派出人员提供办公用房、信息、资料以及其他便利条件。路产路权维护及路政管理职责项目公司将根据《北京市兴延高速公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招标文件》中《特许经营协议》第39条有关路政管理的要求,在本项目协助交通主管部门或其设置的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机构依法履行下列管理权:⑴负责公路的路产巡视、路产监管、路产赔(补)偿等工作,并协助做好公路路政管理工作。⑵在项目上进行养护维修施工作业时,应事先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并按规定实施施工现场布控,维护好施工现场秩序,作业完工后应及时清理现场,确保公路完好畅通。⑶发现破坏、损坏或非法占用路产和影响公路安全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在紧急情况下,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并及时向路政管理机构报告,协助路政管理人员实施日常路政管理。⑷接受路政管理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并为其提供方便。⑸按有关行业规定标准配置清障车辆和清障人员,承担所需的清障车辆购置费、使用费和清障人员经费,并按规定收取清障收入。⑹除政府相关部门因路网完善的需要在项目上增设永久性的工程设施之外,不得擅自在本项目公路建筑红线内建设永久性的工程设施。⑺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公路路产损失赔(补)偿费,并于每月底向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机构报赔(补)偿费的收取和使用情况。⑻无权受理任何有关路政管理的批准事项。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在本项目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除交通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⑼项目公司在本项目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交通标志外的其他标志时报请政府批准。⑽项目公司对经政府批准进行临时占用、挖掘公路或进行管线施工者,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收取补偿费。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破坏项目公路及其附属设施。⑿造成本项目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项目公司将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处理。⒀对持有公路管理机构合法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超限车辆通过本项目公路时,所采取的技术和修复损坏部分的费用由承运人承担,具体的通行与加固方案由项目公司和公路管理部门共同制定,项目公司实施。⒁本项目公路及其附属设施遭到损坏,项目公司将采取紧急措施,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⒂本项目公路障碍物的清除由项目公司负责实施,为此产生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审定。路产路权维护及路政管理制度交通事故协助处理办法⑴为规范本路段交通事故处理程序,预防次生事故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⑵公司遵循“快速反应、处理及时、减小损失、确保安全和畅通”的原则,配合交通安全执法单位,进行交通事故现场处置。⑶公司监控分中心和路产管护大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接受当事人或其他人员报案,在接受报案时应尽可能详细了解案情并作记录。⑷监控分中心发现事故、接到报案或事故通报后,应立即通知公司路产管理部、高速交警、交通执法及有关单位和人员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若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火灾、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等需要医疗、消防等单位协助处理时,应立即向医疗急救、公安消防等单位报警。⑸公司路产管理部、运营管理部接到事故通报后,应立即组织管护、养护人员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并对事故情况进行初步判断,必要时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相关人员在赶赴事故现场时,应确保行车安全。⑹事故现场交通控制由最先到达的人员进行现场预处置,高速交警到达现场后,协助其开展现场管控。⑺管护、养护人员在协助实施现场管控、伤员抢救工作的同时,必须完成现场勘查工作,确认路产设施、设备损毁情况。⑻管护队员应在现场勘验、确认完成后,及时将有关材料交回管护队内业管理人员,造成路产损失需立案查处的,由内业管理人员和当事管护人员配合执法人员立案查处。⑼对需认定法律责任的交通事故,由高速交警负责;造成路产损失的,管护人员必须进行调查取证,按规定收取补偿费用。巡查管理制度项目公司协助北京市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进行路政管理时,项目公司有关人员等应严格执行巡查制度,巡查制度要求:⑴巡查时,不得影响本项目公路的正常交通秩序。⑵巡查时,工作人员必须规范装束,持证上岗。⑶建立日巡查登记、记录制度。⑷加大雨雾、雨雪天气和事故易发路段巡查频次。⑸巡查过程中凡发现情况需停车调查处理时,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选择适当的位置停车,开启应急灯、示警装置,设置必要的安全区并及时与高速交警取得联系。清排障服务管理办法⑴项目公司清排障工作应坚持“有停必问、有障必排、有难必帮”的服务原则,全心全意为驾乘人员服务。⑵清排障服务内容包括:拖车作业、吊车作业、散落物清理及转运作业、现场紧急维修作业等。⑶项目公司所辖路段的清排障服务按监控分中心统一调度、路产管护大队组织实施、清排障队员执行现场排障服务的管理机制进行分级管理。⑷项目公司监控分中心负责收集信息、接受报警,并及时向管护大队下达紧急救援指令。⑸路产管护大队负责收集信息并及时报告,负责清排障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接警后及时调派清排障设备和队员开展救援工作。⑹清排障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清排障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⑺救援、清障车必须安装标志灯具并喷涂明显的标志。执行救援、清障任务时,须开启标志灯具和危险报警闪光灯。⑻路产管护大队必须公开清排障作业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路产维护及路政协管人员培训管理制度⑴培训内容本项目公路相关情况;高速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基础知识;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路政管理专业知识;相关应急预案相关技术、技能;现代化管理技术与设备。⑵培训方式:采取集中送培或聘请专业教师现场培训;项目公司内部培训。案件处理⑴路政案件发生路政案件时,项目公司巡查人员应注意保护现场,及时进行现场勘验、拍照,并协助政府管理机关向当事人或目击者进行详细的调查取证,视情况移交下班或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对搜集的书证或物证进行妥善保管并及时移交有关管理机关或办案人员。对涉及违反《公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需要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的路政案件,项目公司路产管理部应协助政府交通路政管理部门收集证据、提供配合。发生行政诉讼时,项目公司路产管理部还应协助政府交通路政管理部门参与行政诉讼活动。⑵涉及项目公路的其它案件涉及项目公路的其它案件主要是侵犯本项目公路合法权益的案件。发生此类案件时,项目公司路产管理部应及时、全面收集证据,保护现场,要求侵权人或其他责任人做出赔偿或给予其它处理,侵权人或其他责任人拒绝赔偿或拒绝接受项目公司提出的处理意见的,项目公司路产管理部应在公司有关部门配合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或其他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交通管理交通管理工作目标合理使用和配置交通资源,保障交通安全、通畅。交通管理职责严格按照国家、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兴延高速公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招标文件》中《特许经营协议》第39条有关交通管理的要求,积极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派驻机构完成以下任务:⑴实施交通巡查⑵处理交通事故。⑶依法查处各种违反交通安全管理的案件。⑷对交通拥挤问题,采取必要疏导措施。⑸在紧急情况下实施交通管制。⑹对高速公路行车安全进行宣传、教育。⑺法律、法规及规章所规定的其他职责。交通管理工作管理制度交通管理工作程序⑴接收“交通管理”的通知后,立即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人员前往现场处理事故;⑵协助疏导交通;对交通拥挤问题,采取必要疏导措施,清障保通。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救援、救护、救灾事宜;⑷按有关程序及时上报;交通管理工作制度根据国家有关“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本项目运营的特点,项目公司将制定一系列有助于协助交通管理部门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的项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⑴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通过各种媒体进行预告,通过收费站、可变情报板、交通信息台、作业区现场前预告牌进行预告,让司乘人员及时采取措施,预防新的交通冲突及事故的发生;⑵除执行紧急勤务的人民警察外,禁止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车辆。⑶除救援、清障车外,禁止其他车辆拖拽故障车、肇事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⑷在高速公路上进行养护、维修等作业时,应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作业交通控制的规定,实行作业交通安全控制。夜间须设置红色示警灯(筒)。作业人员应着安全标志服,戴安全标志帽。作业车辆、机械应喷涂统一的标志颜色,行使和作业时均应开启示警灯。⑸受严重自然灾害、恶劣天气和施工影响以及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交通受阻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采取限制车速、调换车道、暂时中断通行等交通管制措施。采取交通管制措施时,必须以交通标志显示或公告发布。确需关闭高速公路时,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共同发布公告实施。紧急情况处理措施主要措施⑴提供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管理设施和服务设施;⑵建立高速公路紧急电话报警系统,出现交通事故时,提供及时的报警服务;⑶根据道路路况,设置相应提示标志,利用可变情报板、可变限速标志等设施及时发布有关交通状况及交通管理的信息;⑷监控值班室接警后,立即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项目公司运营管理部;⑸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交通受阻时,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采取限制车速、调换取车道、暂时中断通行等交通管制措施;⑹确需关闭高速公路时,联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同发布公告实施;⑺协助做好交通事故发生后的善后工作。紧急情况处理措施⑴尽量利用现有手段抢救伤员,保护现场;⑵通过各种媒体进行预告;⑶控制现场势态,加设明显标志,防止新的事故发生;⑷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本项目公路管理部门;⑸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人员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对交通流进行控制与管理,限制行车速度,分级减速;⑹协助公安交通管理人员深入作业区检查、监督、控制车辆通行,疏导交通;⑺有大量伤亡时应报告上级管理部门及领导;⑻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经营与开发管理拟采用的经营与开发方式在国家及北京市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项目公司对项目公路的广告牌、加油站及附属设施等经营开发项目拟采用以下经营方式进行开发:A自主经营式;B合资、合作经营式;C承包与租赁经营式。本项目沿线加油站、广告等开发项目采取承包与租赁经营方式,将依法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商或租赁商,并将招标结果报政府核备。本项目公路广告牌、加油站及附属设施等经营开发项目无论采取何种经营方式,相关合同的期限均不得超过特许经营期;同时应按照行业管理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接受监督检查。经营与开发管理制度服务区管理制度服务区管理以提供公益服务为主,以满足高速公路使用者短暂休息、餐饮服务、信息咨询及车辆加油、维修等基本需求为目的,不刻意追求延伸功能,不追求商业利益。服务区将从文明、卫生、合法经营等方面加强对服务区的管理,为使用人员提供一个安全、舒适、卫生、便捷的环境。服务区内应随时保持经营场所内、外的清洁卫生,对清洁卫生的管理实行门前三包;遵守行业行为规范,文明服务;餐厅、商店等必须明码实价,不得有欺诈行为;餐厅、商店的经营应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公布顾客投诉电话,对各服务项目组织不定期检查和抽查;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特别是加油站消防设施必须完备并保证正常使用,设立警示标志、标牌。广告管理制度本项目公路沿线广告开发管理将严格按照《公路法》、《广告法》、《路政管理条例》及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项目公司拟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广告公司,在选择的过程中,将充分考虑投标的广告公司所具有的综合实力(规模、资产、信誉、经历、履约能力等)。要求中标广告公司提交有关广告设计的相关文件,责任部门应将有关文件转交公路交通、路政管理部门以及项目公司其他有关部门,进行相关内容(如广告工程设计文件、施工计划和程序及施工时间安排表是否影响项目公司营运活动;是否涉及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等)的审核,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对于高速公路沿线广告位置的设置,应不影响行车安全及高速公路形象。应避免在可能影响结构物安全及质量的地方或在弯道、加速道及干扰司乘人员视线的地方设置广告,禁止占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安全标志作为广告位置。对于高速公路沿线设置的广告,将要求广告公司提供详细的安全防护技术、施工及管理方案供审查。在施工和后期管理维护过程中,广告公司必须采取各种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做好各种安全工作。4.3、项目运营管理目标、服务质量目标和保障措施运营管理目标在本项目运营管理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合作项目合同的各项义务,参照《公路条例》、《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2007)、《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H11-2004)、《公路隧道养护规范》(JTGH12-2015)、《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073.2-2001)、《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H20-2007)、《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H21-2011)、《收费公路运营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执行,健全机构、强化管理、优质服务、精心养护、重视环保,对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进行日常检查与养护,使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处于完好状态,运营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及北京市对高速公路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保证公路快速、安全、舒适、畅通,为通行车辆及人员提供优质服务。服务质量目标⑴保证本项目的各种工程及设施等均处于良好的技术和安全状态,达到快速、安全、舒适、畅通的服务水平。⑵无条件接受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的监督管理,接受其组织的公路大检查或养护大检查及质量评定,养护检评质量指数必须达到80分以上。⑶每季度进行一次公路养护质量评定工作,并于每季度的首月10日前按有关规定向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报送公路养护质量的评定材料。⑷建立完善的巡视检查和技术检测系统,建立完整的信息网络,及时、准确地掌握路面、桥涵状况及相关信息,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对所检测的数据进行分析处理,根据评定结果提出养护对策,有依据、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安排养护项目,确保项目的养护质量和服务水平。⑸树立高度的交通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在路面养护作业中,应满足正常行车的需要,安全布控应按照相应的行业标准和规范进行。⑹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养护作业,不断探索和应用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提高养护作业的时效性、机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迅速、优质、高效地处理各类路面损害和障碍,确保运营质量。⑺建立健全路面、桥梁等养护系统,搞好环境的美化与绿化工作,使项目的运营管理有序融入自然生态环境之中。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服务水平是通过使用者根据交通状态,从速度和行驶时间、驾驶自由度、交通间断、舒适、方便和安全等方面体现。项目公司将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行车流畅保障措施⑴加强公路养护。做好日常养护,保障公路处于良好的状态,并合理安排大中修时间和布局,尽可能将对道路通行的影响降到最小;⑵加强排障救援管理。及时处理道路事故,避免造成大规模拥堵;⑶提高公路信息化管理程度,加强道路监控、推广ETC不停车收费。收费便捷保障措施⑴加强收费员的熟练操作能力,提升整体收费业务水平;⑵规范文明用语,强化文明礼仪;提高管理和服务人员文明服务意识;⑶配备便民箱,提供便民服务。服务区周到服务保障措施⑴广泛开展人性化服务,以人为本注重细节努力提升高速公路服务水平。认真做好便民服务“八常备””(常备医药箱、针线盒、开水、修车工具、行车路网指南图、景点旅游指南图、服务承诺及消防设施);⑵针对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增加相应药品;并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设置路线服务问询台,为司乘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行车路线;⑶加强服务区商业管理,禁止强卖和欺诈乘客的行为,丰富各种旅行商品,方便司乘人员。环境洁美驾车乘车舒畅的保障措施⑴美化公路周边环境,抓好道路绿化,提高行车舒适度;⑵加强路面整洁维护,及时清扫,保证沿线环境美洁;⑶加强标识标牌保洁,及时增补导引标识牌,减少司驾人员误读,保障驾车乘车舒畅。4.4、养护质量指标和保障措施从交工之日至特许经营期结束期间,依据甲方批准的运营养护手册、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积极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以路面养护为中心,以桥梁养护为重点,科学开展全面养护”的原则,采取正确有效的技术措施,对本项目及沿线设施进行日常检查维修,提高公路的使用质量,延长公路的使用年限,保持公路和沿线设施的完好状态,及时维修损坏的路产,保障行车安全、舒适、畅通,提高公路的营运效益和社会效益。养护质量指标总目标:公路路面养护质量指数PQI≥90,一、二类桥梁占项目桥梁总数的比例≥95%,不得出现四类桥梁或五类桥梁,隧道技术状况等级达到B级(含B级以上)。苗木成活率≥95%,标志标线齐全、清晰,无损坏等。⑴保证项目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公路技术状况指数MQI≥80,路面养护质量指数PQI≥90);⑵公路完好率:包括路面、路基、桥梁、机电系统、设施、边坡的完好程度。本项目公路的完好率确保在95%以上;⑶公路洁净率:包括路面、路肩、构造物和设施的洁净程度。本项目公路的洁净率确保在95%以上;⑷公路畅通率:包括路面、边沟、桥涵、隧道、人行通道的畅通程度。本项目公路的畅通率确保在98%以上;⑸设备齐全率:包括标志、标线、设施、设备的齐全程度。本项目公路的设施齐全率确保在95%以上;⑹公路绿化率:即宜绿化路段的绿化程度。本项目公路的绿化率确保在98%以上;⑺本项目在运营管理过程中,保证标志标线齐全、清晰,无损坏。在本项目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中,项目公司将严格遵守项目合作合同的要求,做到:①保证本项目公路上的各种工程及设施等处于良好的技术和安全状态,从而保证本项目公路具有快速、畅通、安全、舒适、经济的使用功能;②建立完善的巡查检查和技术检测系统,建立完善的信息网络,及时、准确掌握路面、桥涵状况及相关信息,科学、客观、有依据、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安排养护项目;③树立高度的交通服务和安全意识,在路面养护作业中尽量避免完全封闭交通作业和夜间作业,以满足正常的行车需要;④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养护作业,不断探索和应用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提高养护作业的时效性、机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迅速、优质、高效地处理各类路面损害和障碍,确保经营质量;⑤建立健全路面、桥梁、隧道等养护系统,搞好环境的美化与绿化工作,使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序融入自然生态环境之中。养护质量保障措施养护管理基本方针:建养并重、强化管理、深化改革、调整结构,依靠科技、提高质量。养护管理原则:高效、低耗、优质、安全。公路养护工程按其工程性质、复杂程度、规模大小划分为小修保养、中修工程、大修工程三类。为达到本项目养护质量目标,项目公司将加强养护安全、养护计划、养护施工组织、养护质量、养护经费等方面的全面管理。在技术方面,主要加强沥青路面的养护、公路桥梁养护、路基桥涵养护、公路隧道养护等。小修保养质量质量指标小修保养工作范围界定小修保养范围包括本项目征地范围内的主线、被交道、互通立交区、办公区及其附属设施。具体内容界定如下:路基、路面、涵洞、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⑴路基、涵洞整修边坡、土路肩、碎石路肩、护坡道,清除杂物、杂草,保持路容整洁;清理疏通边沟、急流槽、排水沟、截水沟,保持排水系统畅通;50米/公里以内边沟、排水沟、截水沟的开挖与铺砌;清除50立方米/公里以内路基塌方、填补缺口;整修、更换路缘石、硬化的中央分隔带;整修挡土墙、护坡、护面墙;涵洞清淤、杂物清除及维护。⑵路面清除路面杂物;处理路面局部、轻微病害;场院硬化维修。⑶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护栏、隔离栅、防落网、标志牌、轮廓标、里程碑、百米桩、标线、防眩设施、声屏障、防撞桶、照明等设施的维护保养及局部损坏维修。⑷日常巡查和经常性检查。⑸雨季防汛、冬季除雪防滑。桥梁、隧道构造物特大桥、大桥、中小桥、互通立交跨线桥、天桥、通道桥、隧道等构造物的各项检查、保养及局部病害的维修;桥梁栏杆等铁件的防腐和维修;伸缩缝的清理、维护保养、滞水带更换;桥头锥坡、护坡、搭板以及截水坝的维护保养和局部病害维修;隧道洞口碎落岩石清除、圬工接缝修理,处理渗漏水。绿化管护苗木和草坪的抚育、修剪、清除杂草、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防火和病、死苗木的补植等。房屋设施、机电设备服务区、停车区、管理单位办公区、收费站房屋(含室内外管线)日常维护,室内地面、墙面、顶棚局部损坏维修,门、窗玻璃及附属配件维修、更换,500平方米以下内墙粉刷、200平方米以下外墙粉刷或防水处理、100平方米以下屋面防水处理;锅炉、中央空调、变压器、高低压配电设备、发电机组、供水设备、污水处理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收费设备、收费雨棚、收费亭、收费岛损坏维修;高速公路路侧监控设备。小修保养质量指标路基⑴通过日常巡查,发现病害及时处治,保持良好稳定的技术状况。⑵路肩无病害,边坡稳定。⑶排水设施无淤塞、无损坏,排水畅通。⑷挡土墙等附属设施良好。⑸对不良地质路基边坡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病)害的进行动态观测,避免地质灾害发生。路面⑴路面清扫以机械作业为主,人工为辅的原则,每日清扫不少于1次,确保路面清洁率在97%以上。⑵及时清除路面杂物、清理积雪积冰,保持路面整洁,做好路面排水。⑶路况巡查,发现病害,及时进行维修、处治。桥梁、涵洞⑴桥涵外观整洁。⑵桥面铺装坚实平整、横坡适度。⑶桥头顺适。⑷排水设施、伸缩缝、支座、护墙、栏杆、标志、标线等设施齐全良好。⑸结构无损坏。⑹基础无冲刷、淘空。隧道⑴保持隧道外观整洁、隧道内路面平整、衬砌完整无明显开裂和剥落。⑵标志标线清晰醒目,排水系统、通风系统、照明系统、消防系统良好。⑶对结构物进行维护和修复,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路线交叉⑴路线交叉范围内,应保持设施良好、排水畅通、通视良好,保障车辆正常通行。⑵路线交叉范围内构造物、路基、路面和防撞设施、隔离设施等,应加强检查,发现病害及时维修与加固。⑶路线交叉处的各种警告、禁令、指示标志和轮廓标、示警标柱、立面标记、标线以及各种安全保障工程设施,应齐全、良好、清晰、醒目。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⑴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养护应遵循“保障安全、提供服务、利于管理”的原则,保持完整、齐全和良好的工作状态。⑵各种设施要加强养护,及时维修和更换损坏部件。设施不全或设置不合理的,应根据使用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补充和完善。绿化⑴高速公路绿化应按“因地制宜、因路制宜、适地适树,绿美结合,注重效益,栽管并重”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选择绿化植物品种,绿化成活率、保存率达到优良标准。⑵高速公路绿化栽植成活率、保存率指标:平原区:成活率95%以上,保存率90%以上。山区:成活率90%以上,保存率85%以上。特大桥小修保养质量指标保持各部位设施完善,结构完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表面整洁、行车顺畅、舒适,排水畅通无阻,绿化协调美观。⑴桥面①保持桥面处于清洁、良好状态。②通过对桥面铺装的保养和维修,防止路面松散、裂缝和拥包等各种病害的产生和发展,保持桥面铺装的平整度、抗滑能力和强度,确保桥面安全、舒适、耐久、美观。③桥面泄水管等排水设施无淤塞、排水畅通。⑵交通安全设施及附属设施①安全设施完备无缺损,标志、标线反光效果显著,护栏线形顺畅无污染。②通信管道两端接线平顺,箱底无积水,结构部件无破损。③桥梁避雷装置功能正常。④桥梁检修车运行正常,防护完好。⑤其它附属设施,使用功能正常,状态良好,无明显破损。⑶混凝土连续梁桥①各部件功能与材料保持良好、承载能力符合设计指标。②伸缩缝、支座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③圬工砌体发生灰缝脱落应重新勾缝;墩台混凝土表面发生侵蚀剥落等病害,应及时将周围凿毛洗净用水泥砂浆抹平。小修养护方案及措施路基及附属养护与维修方案及措施⑴通过对路基各部分的日常巡视和定期检查,发现病害及时查明原因,采取帮填、加固、浆砌等有效措施进行修复或加固;⑵高填方路基采取斜向注浆加固的措施,防止路基继续沉降;⑶水损段路基及时恢复路基原状,加强排水;⑷采用新技术进行路基变形自动观测,为科学养护及时提供数据;⑸平时做好备土准备,紧急情况下能及时恢复路基。桥涵养护与维修方案及措施为保证项目公路安全、畅通经营,必须加强现有桥涵等构造物的检查和保养、维修等工作,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的状态,延长使用年限。技术状况检查的类型⑴定期检查;⑵经常性检查;⑶特殊检查。检查项目及维修方案与处理措施⑴桥头跳车:对沉陷高度超过2.5cm以上路段,要当年维修;⑵伸缩缝:每月检修1次;⑶泄水孔每月清通1次,保证正常使用;⑷栏杆:保证清洁,每年统一油饰1次;⑸涵洞清淤:每年清淤两次;⑹积水通道:雨后及时清通;⑺构造物石砌护坡:雨季到来前统一检修1次,填写检修记录,保证砌体完好;⑻墩台与基础主要检查:有无滑动、倾斜、下沉现象;台背填土有无沉降裂缝或挤压隆起;混凝土墩及帽梁有无风化、腐蚀、开裂、剥落、露筋等;墩台顶面是否清洁,伸缩缝是否漏水;基础有无冲刷或掏空现象;墩台表面保持清洁,每年6月检修1次。⑼桥面:产生杭槽、波浪、严重裂缝要及时维修。项目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方案及措施沥青路面的损坏类型沥青路面的破坏主要分结构性和功能性破坏,其破损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类:⑴缝类:龟裂、不规则裂、纵裂、横裂;⑵松散类:坑槽、松散、麻面、脱皮;⑶变形类:沉陷、车辙、波浪、拥包;⑷其他类:泛油、修补损坏。沥青路面养护维修的特点⑴维修时间集中,施工季节性强;⑵位置零散、分散;⑶效率低;⑷影响因素多;⑸装备要求配套;⑹技术要求高。沥青路面养护维修的措施按照《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073.2—2001)的规定,普通公路沥青路面的养护工作可分为日常巡视与检查、小修保养、中修、大中修、改建和专项养护工程等。但高速公路是按照其养护维修特点划分,根据维修的技术复杂程度、动用大型装备程度、道路封闭程度、工程组织的方式等因素,进行日常养护、小修、中修和大修工程。标志标线维护方案与措施公路交通标志是用于传递特定信息、管理交通、保证公路交通安全、协助车辆顺利通行的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形状、颜色、尺寸、图案的种类和设置地点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对标志标线的维护内容和方案为:⑴日常巡回检查:检查沿线标志牌、支柱是否受到损坏,地面标线是否完整。如有损坏,立即修复;⑵定期检查:主要检查沿线标志标线反光效果是否良好,对反光效果不好的标志立即修复或更换反光膜;⑶标志清洁:对支柱、板面等每季度初清洗1次;⑷地面标线,匝道及进出口部位标线保持清晰;⑸路边轮廓桩、公里桩:每年清洗2次。绿化维修养护内容及方案与措施⑴沿线草皮(包括两侧边坡、景点草坪)草皮高度保持在15cm以下;⑵路树花草的抚育管理和补植;⑶开辟苗圃,更新树种、花木、草皮,增设公路绿色小区、公路雕塑;⑷景点绿化做到及时修剪、浇水、施肥、铲除杂草;⑸景点及时排涝。沿线设施养护与维修方案与措施⑴交通安全设施的养护与维修达到护栏和隔离栅无异常,无损坏、无变形。⑵沿线房屋的维修应保持外观美观大方,环境舒适。⑶整段更换沿线防护设施;周期更新标志、标牌、标线。4.5、大中修方案大中修范围大修是对管养范围内的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的较大损坏进行周期性的综合修理,以使其全面恢复到原设计标准,或在原技术等级范围内进行局部改善,包括小规模的扩建和增加公路服务设施的工程项目,以提高公路通行能力的服务水平。中修是对管养范围内的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的一般性老化、磨损和局部损坏进行修理、加固、更新、完善的作业,以恢复公路原有技术状况的工程,是针对不同养护对象提出的具有保护作用的维护措施。对于当年因较大水毁等自然灾害而损坏的公路的抢修和修复工程,项目公司计划列为公路水毁抢修中修(专项)工程办理。大中修条件公路出现下列情况的应进行大中修:⑴沥青路面行驶质量指数评价为中及中以下,或者路面平整度和抗滑能力不足等,需通过加铺或罩面等措施加以恢复、补强的;⑵公路及其设施有较大损坏,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公路通行能力降低,必须进行综合修理,以全面恢复公路服务水平的。时间安排为保持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正常使用功能,项目公司将在积极采取预防性养护措施的基础上根据道路使用情况在通车后每3~5年进行一次中修,每10年内进行一次大修。经营期内共安排2次大修,时间分别为:第一次大修2028年第二次大修2038年大中修计划管理根据定期检查和健康监测数据的分析结果,对发现的缺陷病害进行维修方案论证,施工图设计,编制年度专项维修计划;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病害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桥梁损坏,及时进行分析,编制应急抢修专项计划。项目公司将根据年度养护工程计划组织编制大中修工程实施方案,报北京市交委审查、备案。组织实施中修、大修工程应严格按照部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和北京市交委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⑴大中修工程项目由项目公司负责组织实施;⑵大中修工程执行招投标制度、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按规定需要公开招标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招标,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活动必须严格按国家、交通运输部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并签订合同。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结果、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按项目管理权限实行备案制;⑶定标原则:重点审查大中修工程作业方案,包括进度安排、平面布置、主要养护作业方法、交通疏导方案、技术和安全措施、质量保证体系等。按照报价合理、养护工程作业方案可行、技术先进、能确保养护工程质量、重合同守信用、具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的要求确定中标人;⑷项目公司应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和廉政、造价、环保和合同管理,实行“政府监督、业主负责、监理控制、企业保证”的质量保证体系。根据有关规定等明确各参建单位和个人的责任目标,落实责任制,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工期、安全和廉政目标的实现。大中修内容及方案由于高速公路的病害程度与地质条件、施工质量、车辆荷载、交通量、车型构成、养护及时性、维修保养质量等多种因素密切相关,常见的高速公路大中修的主要内容和方案如下:路基常见病害⑴路基不均匀沉降。⑵边坡坍塌。⑶挡土墙、护坡等防护工程变形过大。⑷边沟、截水沟、排水沟等排水设施淤积水毁等。维修方案⑴中修方案①采用压浆、换填等方案对局部路基进行处理,制止路基继续沉陷。②清除坍塌路基,对局部路基进行恢复。③全面修理、加固变形过大的挡墙、护坡等。④整段开挖增设边沟、及其它排水设施。⑵大修方案①整段进行路基填料或软土地基处理。②拆除重建或增设较大的挡土墙、护坡等防护工程。③整段加固路肩边坡、增设泄水槽、铺砌路缘石。路面常见病害①沥青路面破损、老化、开裂、车辙、拥包、摩擦系数降低。②桥头跳车。③水泥混凝土路面面板断裂、唧浆、沉陷、错台。维修方案⑴中修方案根据路面检测结果,分析病害成因,确定维修方案和维修范围、深度,一般采用:①沥青路面整段连续挖除重建、罩面或封面(微表处)。②对桥头跳车处进行采用压浆、挖除重建、沥青路面加铺。③对水泥混凝土路面面板进行更换、压浆或加铺沥青磨耗层。④功能性指标恢复处治。⑵大修方案根据路面检测结果,分析病害成因,确定维修方案和维修范围、深度,一般采用:①周期性或预防性的整段路面改善工程。②沥青路面整段翻修或补强、加铺面层。③水泥混凝土路面面板整段更换或改善。④对桥头跳车处进行挖除重建。桥梁常见病害⑴桥梁伸缩缝、橡胶支座等老化、开裂、剪切变形超限。⑵桥梁墩台及桥面系变形、开裂、沉陷,拱桥衬砌开裂。⑶桥下河床铺底及调治构造物冲刷、水毁。⑷金属构件锈蚀、变形,油漆脱落。⑸排水设施破损、淤塞。维修方案⑴中修方案根据桥梁检测结果,分析病害成因,确定维修方案和维修范围,一般采用:①修理更换伸缩缝、橡胶支座及个别构件。②对病害墩台、桥面系、衬砌进行修复。③改建、修复桥梁河床铺底及调治构造物。④对金属构件进行全面除绣、油漆、检修。⑤对排水设施进行修理或更新。⑥修复完毕后对桥梁的承重能力检测。⑵大修方案根据桥梁检测结果,分析病害成因,确定维修方案和维修范围,一般采用:①对无法修复的桥梁进行重建。②根据新的需求在全线增建小型立体交叉或通道;提高道路服务水平。③整段改善大、中桥梁。④改建、增建较大的永久性调治构造物。隧道常见病害⑴洞口开裂、倾斜或沉陷导致的剥落、失稳。⑵洞门结构开裂、倾斜、沉陷、错台、起层、剥落、渗水(挂冰)。⑶衬砌结构开裂、错台、起层、剥落、施工缝渗水(挂冰)。⑷路面起拱、坑洞、开裂、错台。⑸排水设施破损、堵塞、积水、结冰。⑹照明、通风设备老化、损坏。⑺消防设备老化、损坏、缺失。维修方案根据检测结果,分析病害成因,视病害类型、危害程度,通过专家论证确定维修方案和维修范围。沿线设施及安全设施常见病害⑴收费岛、收费亭、收费雨棚等老化、破损、功能不足。⑵沿线房屋破损、功能不足。⑶三大系统老化、破损、功能不足。⑷护栏、隔离栅和各种标志老化、破损、功能不足。⑸路面标线老化、破损、缺失。⑹钢制设施锈蚀、变形。维修方案⑴中修方案①对收费岛、收费亭、收费雨棚等进行的改、扩建。②对沿线房屋进行修复、改建、扩建。③对三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更换。④对安全设施进行修复、更换、油漆。⑵大修方案根据新的需求重新进行规划,对所有沿线设施进行修复、改建、扩建、升级、改造、更换,增设与路基、路面、桥梁大修相配套的新安全设施。大中修工程检查与验收为确保大中修工程质量,项目公司将严格工程检查与验收。⑴作业检查。由施工单位的现场技术负责人对施工作业班组的每个施工环节、每道工序、工程位置及各部尺寸、所用材料、操作程序、安全质量等通过班组自检后进行检查,填写原始记录,并经工地监理工程师查验核实、签证;⑵项目公司不定期检查。由公司运营管理部、路产管理部门牵头,邀请政府相关质量监督部门,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施工组织及设备的适应程度和合理与否;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材料计量和现场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技术安全措施是否得当;技术操作是否符合规程;各项原始记录中完成的指标与实际是否符合,与设计要求相符程度,以及岗位责任制中存在的问题等;⑶中间检查。包括隐蔽工程和已完局部工程及暂停未完工程检查;⑷竣工验收检查。当工程已按施工合同及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并已按规定编制完成竣工文件,由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经项目公司核实确已具备验收条件,项目公司将组织验收;⑸工程竣工验收前,由竣工验收领导小组对全部施工资料、竣工图表、工程决算、财务决算、上级批准的有关文件、工程总结等进行审查并检验评定工程各部位的质量,对比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使用指标,提出存在的有关问题;⑹大中修竣工验收评定办法参照《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执行;⑺对通过验收的项目按交通运输部规定的要求签发《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大中修交通设施管理大中修作业要严格按照部颁《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04)、《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确保施工和交通安全。⑴高速公路养护大中修作业区交通控制应严格按照要求设置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包括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下游过渡区及终止区;⑵在养护维修作业中,可用锥形交通路标、安全带、路栏、施工隔离墩和防撞桶(墙)等合理设置安全设施,以保护养护作业人员和设备安全,警告、提醒和引导车辆通过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域加强安全防范意识;⑶养护维修作业区控制区布置应考虑养护维修作业的内容与要求、时间和周期、交通量、经济效益等因素,控制区内交通标志的设置必须合理、前后协调,起到引导车流平稳变化的作用;⑷工作区应设置工程车辆专门的进口和出口,出入口应设在顺行车方向的下游过渡区内;⑸同一方向不同断面的不同车道不宜同时维修作业;当必须同时维修作业时,其控制区布设间距不小于2000m。如果条件允许应当尽可能的加大间距;⑹同一方向相同断面相同车道同时维修作业时,其控制区布设间距不小于2000m。如果条件允许应当尽可能的加大间距;⑺当单向三车道及以上公路的中间车道养护维修作业时,应与相邻一侧车道同时封闭;⑻应利用作业上游的和相关高速公路上的可变信息板24小时不间断发布有关施工路段的信息及建议绕行路线等信息;⑼在作业路段上下游的互通立交和有关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提示施工路段位置和建议绕行路线等信息;⑽在警告区起始位置后200m开始每200m增设一块标志,共增设三块标志。第一块注明封闭路段位置长度,第二块注明封闭时间,第三块为体现以人为本、以车为本的温馨标志;⑾在警告区内应设置施工标志、限速标志和车道变化标志。在上游过渡区起点至下游过渡区之间设置锥形交通路标。在缓冲区与工作区交界处布设路栏。控制区其它安全设施可视具体情况而定;⑿在布置改变交通流方向的作业控制区时,与中央分隔带开口位置相结合,利用非作业控制区一侧的车道。当警告区范围内有入口匝道时,在匝道路肩外设置施工标志。大中修安全和保畅通管理高速公路养护大中修作业区安全管理⑴凡在高速公路上进行养护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安全标志服。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桔红色背心;⑵凡在高速公路上进行养护作业的机械设备均应严格管理,保证设备在安全区域内正常施工,施工车辆需悬挂明显的施工标志,进出工作区应有专人指挥,要设有专门出入口;⑶交通控制区两端施工单位24小时维持交通。交通控制区内所有安全设施由专人24小时看护,对锥形交通标志的维护,不得因任何原因致使出现缺损、歪斜等情况;⑷加强对缓冲区、借道通行区、下游过渡区及活动护栏出入口路面出现的坑槽、拥包、高低差等影响行车的病害进行技术处理、保持路面平整,以便车辆通行;⑸项目公司、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应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项目公司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和交通控制方案及奖惩措施,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工程顺利开展;⑹在施工路段安排专门的路产巡查车,保证路产人员现场值勤,具体负责现场交通控制、疏导车辆、处置突发情况及监督、检查施工单位交通管理人员的工作;⑺积极与公安交通部门配合,对施工路段出现的车辆故障及交通事故及时疏导和处理,避免出现大的压车和堵车现象;⑻公路桥梁、涵洞、隧道养护现场,应专门设置养护维修作业的交通标志。在桥梁栏杆外侧和桥梁墩台进行养护维修作业时,必须设置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特大桥的养护维修,应根据需要设置限载标志。⑼在隧道内进行养护作业时,除遵守上述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①在开放交通条件下的养护维修作业,应制定控制区交通管理方案。隧道控制区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并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隧道入口前必须设置施工标志、限制速度和限宽的管理。应配备专职人员加强车速限制和车辆限宽的管理。②隧道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烟火。注意观察和控制隧道内的有害气体浓度,做好通风工作③电子设施等对维护安全有特别要求的,应按相关安全规程执行。高速公路养护大中修作业区保畅管理大中修作业要严格按照部颁《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北京市收费公路运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保证施工和交通安全,确保道路畅通。⑴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应严格执行现行道路交通标线、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和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有关规定。⑵项目公司应加强养护施工现场监管,督促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保障施工作业现场安全有序;养护从业单位应对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反安全作业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行为。⑶养护施工作业开始前,项目公司将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召开技术及安全交底会议,明确养护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对施工单位进场安全准备情况进行核查。⑷固定作业养护施工单位应在施工5日前,将作业信息报送项目公司监控中心,并以项目公司名义通过北京市主要媒体发布公告。可变情报板和收费站入口处的提示标志应在养护施工3日前开始信息提示,并持续到施工结束。公告、信息提示应包括施工地点、期限、交通管控措施等内容。⑸施工单位应设置专门安全管理岗位,明确相应责任,并研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规程,配备施工安全必须的设施和设备,按有关程序办理施工的各项手续。⑹施工单位应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配备管理人员,规范布置施工作业控制区和安全设施。⑺施工单位应严格施工作业人员、车辆、设备和物资管理,保证施工现场施工作业安全,保障施工路段安全通行秩序。施工单位车辆及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应上岗资格证书,并经过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施工单位应按规定为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应积极采用先进的施工设备,提高施工作业效率,保证养护工程质量,减少施工作业时间。⑻施工现场人员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作业人员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施工现场应配备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的专职安全员,具体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并配合有关部门维持现场秩序,纠正违章违规行为。施工、监理人员在施工作业区域内统一穿着带反光标志的桔红色工作服(套装),安全员穿着带反光标志的桔红色背心。施工人员必须在施工作业区内活动,不得擅自离开作业区。施工人员禁止随意横跨、穿越高速公路。施工人员严禁在路上拦截、搭乘其他过往车辆。施工人员应组织集中上路,严禁酒后上路和骑自行车、摩托车上路。施工人员不得将废渣、废料弃于桥涵下或土路肩、边坡、边沟内,损坏或污染公路路面及附属设施。⑼养护施工作业车辆管理主要内容包括:①项目公司的专业养护施工作业车辆应符合以下规定:日常性养护施工作业车辆车身应当统一喷涂桔黄色或粘贴反光膜作为安全示警标识。施工车辆驾驶室顶部明显处应当设置黄色示警灯,驾驶室高度不足的特殊车辆,应当在车身最高部位顶部明显处设置黄色警示灯,且在车厢板尾部两侧最高处各增设一个黄色示警灯;配备车厢板的施工车辆应在后车厢板悬挂移动性施工作业标志,且标志背面应当斜插两面红色示警旗,车厢高栏处悬挂施工指示标志(自卸车除外);无车厢板且发动机后置的施工车辆应当在发动机后盖外侧悬挂施工作业标志,且标志背面应当斜插两面红色示警旗。施工作业标志、红色示警旗及施工指示标志的尺寸、式样应当符合国家、省有关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规定。②其他临时性养护施工作业车辆应按照有关规定粘贴反光膜或粉刷油漆,悬挂施工作业标志、配备施工作业标志灯。③在养护施工期间,施工车辆须按相关规定开启作业标志灯及双闪警示灯,在封闭作业区内作业的车辆除外。④施工车辆应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得违章行驶。⑤施工车辆只能在作业区内指定地点停放。⑥施工车辆进出施工作业区时,应当注意观察并避让其他过往车辆。⑦施工车辆应将项目公司发放的道路施工证明放置于前挡风玻璃明显处,以便接受检查。⑧施工车辆不得超限、超载,运送易洒落材料时必须采取有效的覆盖措施。⑨严禁农用车、三轮车、畜力车等高速公路禁止通行的车辆自行驶入高速公路实施作业。⑽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的要求布设相应的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其中移动式作业范围一般不得超过一个车道。⑾维修作业控制区管理主要内容包括:材料、机具、设备等施工物品按有关施工规范摆放整齐、有序。施工单位负责作业区环境卫生,及时清除施工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施工废弃物,确保路容路貌整洁。长、大型设备进行施工作业时,吊杆、传送带等悬出部分不得伸出工作区,不得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工作区应设置工程车辆专门的进口和出口,出入口应设在顺行车方向的下游过渡区内,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应着反光背心,手持红、绿旗指挥施工车辆安全出入。出入口和施工现场应合理插设红旗。施工作业现场夜间不能撤离的,施工单位应做好以下工作:设置夜间灯光防护设施、反光锥标。现场保证不少于两人进行值守,并采取措施,确保自身安全;遇有雨、雾等特殊天气,应增加安全巡查力量。负责施工现场夜间安全维护,确保正常通行秩序。及时排除隐患,遇有重大情况及时上报。保障通信渠道,确保联络畅通。⑿高速公路收费站的维修管理高速公路收费站的车道、收费亭、雨篷等收费设施需要维修,按以下规定执行:项目公司将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收费、监控、通信、土建系统的施工方案进行综合优化与安排,制定出详细、可行、封闭时间最短的施工组织设计,该施工组织设计一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更改。除按本规定在有关媒体上公告和发布信息外,还必须在前后收费站的主线出口减速车道外4公里开始设置诱导标志,诱导标志不应少于4块,其内容为“前方×××收费站维修关闭,请择站下路!”。诱导标志必须在该收费站关闭前1小时设置完成,不得提前和拖后;在解除关闭的同时拆除,不得提前和拖后。⒀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维修管理高速公路服务区的进出匝道、停车场、加油站等设施需要维修,按以下规定执行:项目公司将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施工方案进行综合优化与安排,制定出详细、可行、封闭时间最短的施工组织设计,该施工组织设计一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更改。施工单位除按本规定进行公告和发布信息外,还必须在前后服务区的减速车道外4公里开始设置诱导标志,诱导标志不应少于4块,其内容为“前方×××服务区维修关闭!”。若仅为加油站维修关闭,其诱导标志内容应为“前方×××服务区加油站维修关闭,请择站加油!”。诱导标志必须在该服务区关闭前1小时设置完成,不得提前和拖后;在解除关闭的同时拆除,不得提前和拖后。⒁中央分隔带活动开口的管理施工养护作业需开启中央分隔带活动护栏时,施工单位应向项目公司提出申请,得到同意后方可开启。严禁擅自开启中央活动护栏。因施工特殊需要,养护施工车辆临时利用中央活动开口调头时,应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优先保证正常过往车辆通行安全,严禁抢道抢行;施工车辆调头后,施工人员应立即将中央活动开口恢复原状。⒂施工单位完成养护施工后,应清理现场,消除安全隐患。施工现场经管理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方可撤离。隧道的养护与管理为保证所有隧道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营状态,确保高速公路的畅通与安全,项目公司将严格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2009)的规定和要求,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⑴加强隧道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保持隧道的外观整洁、隧道内路面平整、衬砌完整无明显开裂和剥落;标志标线清晰醒目,排水系统、照明系统、通风系统、监控系统、消防系统、应急疏导系统工作正常,技术状况良好。⑵加强隧道的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根据定期检查结果,或当隧道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起火爆炸、遭受自然灾害,或发生其他非常事件后,及时对隧道结构进行详细检查和检测。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检查的频率不少于规范要求。⑶建立隧道养护管理系统,提高隧道养护维修的及时性、准确性,加强预防性养护,消灭隐患于萌芽之中,确保隧道结构安全,衬砌无损坏、洞口、洞身无松动岩石和危石,人行和车行横洞清洁畅通。⑷当隧道内衬砌(洞壁)或洞内路面结构发生病害时,视病害类型、危害程度,采取有针对性的维修措施进行处治。修补或更换衬砌、路面时保证不侵占隧道的建筑界限。⑸加强隧道的通风、照明、消防等附属设施的维护和维修,及时更换缺损部件,确保设备运转正常。⑹隧道瓦斯监控系统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行,运行期间应加强巡视及维护工作,保证系统各项性能、技术指标达到设计要求。4.6、运营保险方案为最大限度的降低运营期间自然灾害、人为破坏等风险因素造成的损失,项目公司将参投有关保险,进行风险的合理规避,确保国家及项目公司的利益。项目运营期保险主要从确保员工人身安全、设备安全、项目公司财产安全方面进行投保,根据运营期生产经营特点制定如下保险方案:⑴通过公开竞标选择综合实力强、信誉好的保险公司作为承保人。⑵按国家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为项目公司及收费站各级管理人员、员工办理工伤保险。⑶考虑到收费人员、交通及路产管理人员的工作特点,除为其办理工伤保险外,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⑷为本项目公路及收费、监控、照明等重要设施投保财产险。⑸为本项目公司交通、路政及交通协管等车辆办理车损险、乘员险、盗抢险、第三者责。⑹为本项目投保高速公路公众责任险。⑺为本项目投保高速公路财产一切险。⑻为本项目投保高速公路经营利润损失补充险。5、移交方案5.1、关于项目移交的协议内容和承诺运营期结束前,为顺利进行项目移交工作,项目公司将按照双方签订的项目协议要求制定详细的项目移交方案和时间计划表,确定要进行移交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物品、备件一级文字资料电子文件等移交内容,对固定资产以及无形资产进行清点造册、确认,并按照相关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当场进行性能测试和整体验收,经验收合格,双方共同签署移交确认函,即视为清点移交终结。5.2、移交程序1)移交委员会应在移交日期十二(12)个月前会谈并商定移交项目资产清单(包括备品备件的详细清单)和移交程序。2)我方提供移交必要的文件、记录、报告等数据,作为移交时双方的参考。3)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双方在完成项目资产移交程序前,均应继续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义务。5.3、移交范围在移交日期,我方将向接收人无偿移交a)我方项目设施或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利益.b)甲方有权要求将工程档案、运营、维护、修理记录、移交记录和其他资料一并移交,以使其能够直接或通过其指定机构继续本项目的运营.向接收人移交项目设施或项目资产时,应解除和清偿完毕我方设置的所有债务、抵押、质押、留置、担保物权,以及源自本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维护的由我方引起的环境污染及其他性质的请求权。5.4、移交的标准及验收5.4.1移交标准我方确保最后一次运维绩效考核指标总评分达到九十(90)分及以上,此为我方通过移交验收的标准。5.4.2移交验收如发现存在缺陷的,未能达到本款所述移交标准的,则我方及时修复,以满足本款所述的运维绩效考核指标总评分达到九十(90)分的要求。如任一方对是否达到移交标准有异议的,则由移交委员会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定。如果未能达到验收标准(含异议情形下,经第三方机构认定未能达到验收标准的),且我方不能自前次验收日起三十(30)日或双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修正任何上述缺陷,则甲方可以自行修正,由我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甲方有权从移交维修保函中支取费用以补偿修正上述缺陷的支出,但是需将发生的支出详细记录提交给我方。5.5、保证期5.5.1移交日期本项目的状况在移交日期,我方保证本项目:1)处于良好的运营状况,得到良好维护,正常损耗除外:2)符合本协议所规定的安全和环境标准;3)符合本协议中所规定的移交标准。5.5.2质量保证期我方进一步保证在移交日期后十二(12)个月届满日期间,免费修复由原材料、工艺、施工、运营或管理缺陷或合作期内我方的任何违约造成的项目设施任何部分出现的任何缺陷或损坏(正常磨损除外),或环境污染责任。甲方发现任何上述缺陷或损坏或环境污染责任后及时通知我方。在任何情况下,上述通知最迟在十二(12)个月的保证期结束前送达。收到该通知后,我方尽快自费修正缺陷。如果我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十(30〕日内不能或拒绝修正缺陷,甲方有权自己或请第三方修正上述缺陷。在这种情况下,我方承担修理费用,而且甲方有权提取移交维修保函中相金额以补偿此项费用。除非因我方严重不当行为,根据协议相应条款我方对甲方的责任限于移交维修保函项下的金额。5.5.3未能修复缺陷或损害的赔偿如果为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标准所需进行的对本项目设施缺陷或损害或环境污染责任的修复无法实施或不合理地增加负担或过于昂贵,则甲方有权因本项目的性能指标降低而获得补偿。甲方有权提取移交维修保函获得上述赔偿。5.6、移交维修保函5.6.1移交维修保函的提供(1)移交维修保函的提供。我方予合作期限届满日十二(12)个月之前,向甲方提供符合下列要求的移交维修保函,作为其履行在本协议下的建设义务和其他违约赔偿义务的担保:a)符合本协议附件11《移交维修保函》规定的格式或甲方同意的其他格式:b)由甲方可接受的一家金融机构出具;c)金额为万元整(小写:)。(2)移交维修保函的解除。移交维修保函在质量保证期结束之日止。5.6.2恢复移交维修保函的数额如果甲方在移交维修保函担保期限内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提取移交维修保函项下的款项,我方确保在甲方提取后的十(10)个工作日内,将移交维修保函的数额恢复到本协议前款约定的数额,且向甲方提供移交维修保函己足额恢复的证据。甲方提取移交维修保函的权利不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并且不解除我方不履行维护本项目义务而对甲方所负的任何进一步的责任和义务。我方未在前述期限内补足或恢复移交维修保函相应金额的,甲方有权发出催告,我方在三十(30)日内予以补足;我方在前述期限内仍未补足的,则甲方有权提取移交维修保函项下的余额,并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收回本协议项下的经营权。5.7、其他相关协议5.7.1备品备件移交的备品备件在移交日期,我方向接收人无偿移交十二(12)个月内正常需要的消耗性备件和事故修理备品备件。5.7.2人员培训合作期结束的六(6)个月之前,我方提交一份当时我方员工名单,包括每位员工的资格、职位和收入的细节。甲方有权选择在移交日之后优先继续聘用全部或部分员工。甲方或其指定机构需要在移交日之前派驻人员到项目设施所在地进行培训或学习的,在移交日六(的个月之前向我方说明情况及拟派驻人员名单,我方免费负责为上述人员提供培训,使之达到熟练操作和管理要求。作为移交的一部分,甲方和我方联合考试,以确定被指定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可以接管本项目的独立运营和维护。移交后,我方有义务免费提供不低于6个月的技术支持。5.7.3技术转让我方在移交时,将届时使用的运营和维护本项目所必须的我方享有所有权的所有技术和技术诀窍,无偿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接收入,并确保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接收入不因此遭受损失。如果该等技术和技术诀窍为第三方所有的,则我方应当协助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接收入有权无偿取得这些技术和技术诀窍的使用权。5.7.4合同期限及相关我方在与第三方签订运营维护合同、设备合同及其他合同时,应保证该等合同的有效期届满日不超过本项目合作期限届满日。如在移交日前,我方需签订运营维护合同、设备合同及其他合同,且该等合同在本项目合作期届满后仍为有效的,则我方在该等合同签订前报经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的,由我方承担相应责任。5.7.5风险转移我方承担移交日期前项目设施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或损坏的风险,除非损失或损坏是由甲方的违约或不可抗力所致.5.7.6本协议移交后的效力自移交日期开始,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即应终止,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并且双方子移交日之前发生及未付的债务除外。',)


  • 编号:1700848076
  • 分类:标准规范
  • 软件: wps,office word
  • 大小:61页
  • 格式:docx
  • 风格:商务
  • PPT页数:381480 KB
  • 标签:

广告位推荐

相关标准规范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