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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船舶建造合同中承建方风险与预防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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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船舶建造合同中建造方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浅议船舶建造合同中建造方的风险及防范措施摘要:众所周知,船舶建造行业是一项涉及较多资金、技术、劳动的密集型产业,更是关乎国家经济水平,更承担着为航运市场提供源动力责任。但在实际建造中不可避免会因客观或非客观因素而受到风险,再加上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以致船舶建造行业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多。其中合同就是船舶建造风险中的一类,关系到造船企业经济效益,甚至生死存亡。对此,本文则从多方面分析船舶建造合同中建造方可能面对的风险,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望给予船舶建造工作人员提供参考。关键词:船舶建造;合同;建造方;风险;防范措施船舶在建造中会通过签署合同保证各方可以展开有效合作,提高建造效率。正因如此,建造方在签订和履行船舶建造合同时会面临来自多方风险,特别在金融危机冲击下是否能强化风险对于船舶建造企业而言十分重要。因此需要船舶建造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各种导致合同风险因素,在此基础上加以防范,从而提高船舶建造效率和建造质量。1船舶建造合同中建造方的风险1.1技术风险船舶建造合同和其他领域合同有着较大的不同,制作一份船舶建造合同除了要充分考虑法律法规内容,更要明确合同下涉及到的技术规范。例如造船技术时常会发生变化,不可避免对船舶建造方提出比其他领域更高的要求。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建造方按照规定进行变更,避免增加履约成本。更改技术规范必然极有可能会延误预定交船期限,建造方极有可能被船东反咬,即使诉讼也会面临失败的风险。国际方面关于造船规范有LOAD、SOLAS、MARPOL等,正是这些决议和规则对船舶自身提出硬性要求。如果船舶在建造过程中没有达到安全和绿色环保等技术标准,那么建造方所建造的船舶则无法顺利获得相关合格证书。1.2汇率风险船舶建造是一项十分特殊的工程,由于涉及船舶进出口,因而合同方面会有较大的数额且建造周期较长。在此过程中需要支付结算国际巨额贸易费用,货币汇率作为随时浮动的存在,必然会产生损益。船舶建造方通过多渠道融资获得的资金和合同款中船东支付的定金以及分期付款等极有可能因大浮动波动的汇率而无法达到合同设立之初的资金预算,建造方必然会损失部分资金。1.3设计风险船舶建造设计由初步、详细、生产三个步骤组成。我国大部分船舶建造厂多缺乏独立设计能力,往往会委派专业船舶设计公司,由此一来设计公司则成为船舶建造方的分包人,二者共同签订船舶设计合同。但在具体实践当中,船东和设计公司共同决定船舶设计细节,绕开作为合同当事方的建造方。一旦是设计存在缺陷,那么建造方就需要向船东负责。即使船东早已察觉到船舶设计问题,然而因多种因素未告知建造方,仍然由建造方承担最终责任,一定程度还会影响交船日期。1.4履约风险船舶建造因金融危机、通货膨胀、船价波动等各种因素而增大风险。航运市场也因船东财务状况不佳或运力过剩等而导致新船订单量减少,长期以往出现降价、要求延期交船或船东弃船等情况。2船舶建造合同中建造方风险防范措施2.1技术风险防范船舶建造方必须严格按照国际规则和公约以及国内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从而更好地满足各项规则对造船规范要求。同时按照行业监管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船级社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开展船舶设计、建造、检验、测试、交付工作。在修改合同时,如果双方意见无法统一,建造方尽可能修改到符合造船规范程度,只要和规范相符,那么所建造的船舶必然有利用价值。很多建造方在设计工作中都愿意修改,因为一旦船东因各种因素拒绝接船或毁约,建造方为了减少损失可以转手贩卖建造船只。2.2汇率风险防范建造方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币种汇率上下波动对履行合约时需要支付费用而造成的影响,为自身留有相应的变动空间。双方签订合同时可以明确规定,当汇率出现大幅度波动时,双方可以基于公平互利的原则上适当調整价款。与此同时还可运用多种货币计价方式降因汇率大浮动波动带来的各种风险。例如面对欧美市场时就可运用美元和欧元共同协议定价,对某一种币种锁定时应选择较为稳定的货币进行定价,更好地减轻因大幅度波动汇率对建造方带来的各种压力。2.3设计风险防范如果船舶建造方为避免自身不了解船舶具体设计方案和细节的情况下承担非自身因素所致的责任,可以在建造合同中明确规定,船东在接受船舶设计方案时需要及时向建造人告知,如果没有及时告知而因设计缺陷引发的各项损失则由船东负责。针对船东和船舶设计公司共同决定的设计方案,则要求船东负责设计瑕疵的担保义务,主要在于保证因船舶设计缺陷无法按照预定日期交船时,由船东承担产生的各项责任,船舶建造方也可以因此免责。2.4履约风险防范由于航运市场越来越沉迷和新造船舶价格的不断下跌,船东解除原合同寻求更低的造船价格行为符合市场规律。船舶建造方可以再不影响成本和避免因解约后对自身带来的损失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可船东进行协商谈判,修改合约中相关规定。在具体实践中可以允许船东变更款项支付方式或推迟付款时间,还可转变船舶类型或船型吨位,例如结合当前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将集装箱船和散货船修改为油船。除此之外船舶建造人应对造船合同文本慎重考虑选择,应考虑合同成立和生效产生的影响,明确合同用词合理准确。3结语总而言之,合同是船舶建造企业在开展建造工作不可缺少的组成,更是有利于维护船舶建造企业利益,因而需要工作人员给予高度重视。合同双方在船舶建造合同当中应遵循合理协商原则,在此基础上双方共同约定各自应承担风险责任,需要不违背船舶建造的强制性和技术性等国内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船舶建造方在预防合同风险之前应先预估自身可能面临风险,再借助合同条款对风险进规避,进一步提高船舶建造效率和经济效益。参考文献[1]李善川.我国船舶建造合同法律性质分析——以标准新造船合同(上海格式)为例[J].法制博览,2016(8).[2]邓金刚.船舶建造合同纠纷争议之探讨[J].世界海运,2017,40(2):39-43.[3]林新华.船舶建造合同中建造方的风险及防范[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8(4):74-79.[4]储宁玉.船舶建造合同变更法律风险及防范——以船舶建造方为视角[J].中国海商法研究,2012(3):8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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