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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基本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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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基本情况介绍


('RCEP基本情况介绍21世纪以来,在代表多边贸易体制的WTO谈判陷入僵局的情况下,区域内经济贸易合作快速发展起来。在亚太地区,与中国关系最密切,并且中国深入参与的多边区域经贸合作主要是由东盟牵头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egionalComprehensiveEconomicPartnership,RCEP)。而另外一个由美国牵头的多边贸易合作谈判《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中国并未参与其中。2015年10月5日,参与TPP谈判的12个国家在美国亚特兰大宣布达成协议,TPP的签约意味着在亚太地区除RCEP外另一个重要的自由贸易区即将形成,这无疑会给RCEP在接下来的谈判进程带来压力。中国并没有参与TPP的谈判进程,一旦TPP达成协议,这样在中国周边形成的贸易安排,肯定会对中国的对外经济合作产生一定影响。而它形成的国际投资新规则,目前中国还未能完全接受,因而参与RCEP的谈判,并力争尽快达成协议就显得格外重要。但是由于2015年10月12日在韩国釜山召开的第十轮谈判中,印度和印尼并未对本国关税减让做出明确承诺,2015年底达成协议的目标未能实现,RCEP的谈判将在2016年继续进行。2012年2月26日,东盟10国提出了组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这是东盟国家首次提出,并以东盟为主导的区域经济合作。随后,在2012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一次东亚峰会经贸部长会议上,RCEP的谈判方,包括东盟10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六国经贸部长通过决议,将在当年11月召开的领导人会议上共同推出RCEP,并通过了《RCEP谈判指导原则和目标》。在这些谈判方中,东盟已经与其余6国签署了自由贸易协议,并提出了以“10+6”的形式建立RCEP的构想,而且得到了6国的积极回应。[2]其中,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马来西亚、越南、文莱7个国家同时加入了TPP谈判也加入RCEP谈判,形成了两个一体化组织谈判包括多个共同成员的现象。一、RCEP提出的背景和目标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后,全球掀起了一股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新浪潮。与以往相比,如今的国际贸易谈判具有新的特点。尽量统一国内的管制和标准是国际贸易谈判的新趋势,TPP、RECP等自贸谈判框架也都在朝着这一方面发展。以往的国际贸易谈判的重点在于降低国家之间的贸易壁垒。在商品贸易中,主要是协商关税问题;在服务贸易中,主要是协商接受外资和外国服务提供者进入方面的限制问题。最近的国际贸易谈判和原来情况不太一样了,现在的主流趋势是,争取在各国施行相同的知识产权制度、相同的安全标准和相同的政府采购制度等,在各国采取相同的制度和标准。这个新趋势之所以重要,是因为随着经济的发展,各国企业到海外开展业务的机会将会越来越多,因此,贸易对象国的制度就变得更重要。如果各国都采取统一的制度和标准,就会为商务的开展提供很多便利,同时也能降低成本。目前RCEP的谈判来自10个东盟国家和东盟外6个国家,包括印度和中国这两个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涵盖了全球一半以上的人口,经济和贸易规模占全球的30%。参加谈判的国家之间成员复杂,差异巨大。既有老挝、柬埔寨和缅甸这样的低收入国家,也有日本、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发达国家,还有新加坡、韩国、泰国、马来西亚这样的新兴经济体国家。可以说在目前已达成的各类自贸协定中,RCEP的差异性是最大的,超过了已经达成的TPP协定。RCEP不仅仅是5个自贸协议的简单整合,参与谈判的各国都期望在已达成的协议中能够更进一步,在削减关税的同时,能够在统一国内标准上达成一定的共识,虽然没有TPP规定得那么严格,至少在低水平的一致性上希望取得突破。表1为参与RCEP主要谈判国总体关税结构。表1参与RCEP主要谈判国总体关税结构续表在RCEP谈判的参与国中,新加坡、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日本的关税低于5%的产品占总税号的比重都超过或者接近了80%,贸易自由度较高,大部分东盟国家也都超过了50%,贸易开放度总体比较低的是韩国、中国和印度,关税低于5%的产品占总税号的比重低于30%,印度的贸易开放度可以说在RCEP谈判各国中属于最低的,仅有14.2%的低关税产品。印度与东盟国家达成的自由贸易协定中关税减让的幅度也比较低,因而在RCEP谈判中,印度所能做出的让步决定了RCEP进程的快慢。事实也证明,在第十轮谈判期间,印度收回了对中国等国家做出的减让承诺,延误了RCEP自贸谈判的进程。在东盟与其他6国已达成的自贸协定中,都不同程度上存在关税自由化水平不够高、原产地规则不够灵活以及服务自由化程度有待提高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从东盟与RCEP谈判方其余6个成员分别签署的自由贸易区来看,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泰国、越南、马来西亚全部削减关税的条目占90%左右,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向东盟成员的关税削减几乎100%,中国向东盟成员全部削减的关税比例占95%左右,日本和韩国向东盟成员全部削减关税的比重在90%左右,而印度向东盟成员全部削减关税的比例仅为80%左右。这5份自贸协定内容各不相同,规则纷繁复杂,实际操作不易。东盟期望通过RCEP的组建来整合优化这5份自贸协定,改变规则过多、不易操作的状况,从而规避“意大利面碗”效应。作为一个囊括不同发展阶段、文化背景和人口规模国家的自贸协定,RCEP如果达成协议,将有助于建设一个和平、安全、发展的亚太,并对地区和世界产生重大影响。RCEP不仅在商品和服务贸易方面能够提供一些简化的贸易规则,使原产地规则更加灵活,而且在投资方面将突破现有的多边规则,使资本和技术要素在更大的空间中实现更加自由的流动,从而为东盟和另外6个谈判国制造更丰厚的FTA红利。因此,自2012年11月正式启动以来,为了达成一个现代、全面、高质量和互惠的经济伙伴协定,与TPP在竞争政策、政府招标、知识产权等敏感领域设置的较高谈判标准不同,RCEP一开始就充分考虑到了各个国家的发展差异,而且表现出了更大的灵活性,如对最不发达的东盟成员国提供特殊和差别对待,做出区别于其他国家的优惠贸易安排,从而降低谈判过程中更多的讨价还价的成本,方便RCEP的尽快达成。谈判内容主要集中在消除内部贸易壁垒、创造和完善自由的投资环境、扩大服务贸易,还将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竞争政策等多领域,自由化程度将高于目前东盟与这6个国家已经达成的自贸协议。二、RCEP已达成的协议与进展自2012年11月至今,RCEP已经进行了10轮谈判,举行了3次经贸部长会议,并成立了相关的工作组,涉及领域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技术合作、知识产权、竞争政策、法律与机制等,这7个领域到目前为止都取得了很大的进展(见表2)。表2RCEP历次谈判续表2015年7月24日,第3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部长级会议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与会各方就货物贸易出价模式达成一致,同意力争于2015年底前实质性结束谈判,并在2016年内尽快解决其他技术性问题。货物贸易出价模式是所有自贸区谈判最核心的内容,该模式达成一致后各方就可以据此来进行实质性的出价和要价,并开始对货物贸易确定开放的具体方法。因此,本轮的会谈成果对于整个自贸区谈判的实质性结束意义重大。在韩国釜山召开的第十轮谈判在已达成一致的商品关税互惠案谈判方针和服务投资自由化方式的基础上进行了更具体的协商。另外,谈判各方还在知识产权、经济合作、法律制度、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SPS)、技术性贸易壁垒(TBT)、原产地、电商、通关、金融和通信等多个领域展开全面广泛的讨论。第十轮谈判并没有实现在2015年底结束RCEP谈判达成协议的目标,主要原因有两条:第一是印度需要重新考虑针对中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关税减让承诺,印度原计划削减42.5%的关税条目;第二是针对原产地原则,这将涉及贸易双方的货物权益和相关利益,谈判各方并没有达成一致,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希望采取出口商自我认定的方式,而其他国家,包括印度支持第三方认定的方式。第十一轮谈判于2016年2月在澳大利亚继续进行,可以肯定的是RCEP离最后协定的达成并不遥远。不过,RCEP极有可能是传统的自由贸易区的加强版,即在关税削减的基础上,尽量保持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技术流动的次优FTA。在世界经济增长乏力、国际贸易不振的背景下,尽早达成RCEP协定对推动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向前发展,打破美国利用TPP强行灌输贸易规则,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意义重大。中国应借助这一平台发挥自身在区域经济整合过程中的影响力。TPP的达成无疑是对RCEP协定加快谈判的促进,RCEP协定的达成将减弱TPP谈判达成对被排除在其之外的各国带来的负面影响,一定程度上会消除贸易转移带来的损失,为促进相关国家间的贸易和投资增长、推动区域经济融合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其政治、经济影响是区域内其他自贸协议无法比拟的。在这一谈判过程中,东盟无疑占有主导的地位,但是东盟作为一个松散的经济联盟,目标一致性并没有那么明确。中国是RCEP坚定的支持者和推动者,在其中发挥了关键性的推动作用。如果协定能够达成,那么将对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就业、相互投资等产生重要意义,同时该协定也与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完全契合,未来中国也可以继续深化与东盟各国之间的经贸关系,奠定区域内贸易大国的地位。三、RCEP面临的问题和挑战2014年11月在北京召开的亚太经合组织第22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正式通过了《亚太经合组织推动实现亚太自贸区路线图》。作为多年来的一个愿景,亚太自贸区(FTAAP)终于有了具体的行动,这样的话就形成FTAPP、TPP与RCEP齐头并进的格局。目前,TPP已经达成了协议,RCEP也在快速推进之中,FTAAP的愿景可望在TPP和RCEP的基础上实现。根据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PECC)发布的《区域国家2014~2015年度报告》,RCEP和TPP将是最终通往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核心站点,各经济体在RCEP和TPP上取得的进展为FTAAP的建成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而且,FTAAP存在巨大的经济利益,有着大约2万亿美元的潜在订单。报告同时指出,FTAAP的建成有赖于亚太地区两个最大的经济体——中国和美国的密切合作,包括两国早期达成的双边贸易协定以及WTO框架下多边协议的联合支持。当前国际环境正处于历史转折点,亟须地区合作,这也是为什么亚太自贸区的建设如此重要。RCEP和TPP都是达到FTAAP的垫脚石和重要路径,对于恢复地区性格局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同时也有利于对全球经济的推动。目前来看,TPP谈判并没有包括中国,RCEP谈判也没有包含美国,这对亚太经贸区域整合是不利的,未来并不能排除在TPP与RCEP谈判都已达成的情况下,亚太经贸合作向FTAAP进一步迈进的可能性。从某种程度来说,TPP和RCEP这两个亚太地区最大的区域贸易安排,谁先完成谈判,谁就能基本建成亚太自贸区的雏形,并取得区域贸易的主导地位。现在TPP谈判的顺利展开给RCEP带来很大压力,特别对中国,其有可能会考虑在谈判中加强与东盟的联系,以加速谈判进程,防止被边缘化。同时,TPP和RCEP之中有7个成员是分别参加这两个谈判的,所以,也会在某种程度上加重两者的竞争。目前,TPP率先达成,RCEP谈判中的一部分国家会舍弃RCEP谈判而加入TPP行列中,韩国已明确提出加入TPP的谈判进程中,RCEP的部分成员国对协议的达成已经出现了动摇。TPP本来是小范围的自贸谈判,但是在美国加入并强力主导后,很快上升到地缘政治的高度,成为一个覆盖环太平洋地区12个国家的主要区域贸易谈判。由于TPP涵盖面广、自由化程度高,并且是一个具有较强约束力的协议框架,因而它被某些国家称为“高门槛”的未来全面经济合作模式。据分析,TPP在提升现有的自由贸易水平上确有可取之处,但它的强势和规则制定的垄断性,使其最终的建成仍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同时,其内部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带来了激烈的利益冲突,再加上强制采取毫无保留的高水平自由贸易条款,使得很多国家均面临巨大的国内阻力。下一步各国政府的批准进程注定会一波三折,在美国国内,民主党总统参选人希拉里已明确提出反对TPP协定;在加拿大,哈珀领导的保守党在刚进行的大选中失利,反对党自由党上台,TPP协定在加拿大前途未卜;在日本国内,安倍政府在TPP谈判中有关农业和汽车贸易方面的让步,也被在野党和民众批评。实际上,相对于TPP的“高门槛”来说,RCEP要相对容易一些,因为它只需整合5个现成的10+1自贸区(澳、新同属一区),再加上东盟外其他成员国之间的FTA做基础,因而是一个“门槛”适中、更具可行性的自贸区谈判。应该说,RCEP就是这些FTA之间的升级版。因此,相较于TPP而言,RCEP谈判的阻力最小,但是RCEP谈判的发起时间较短,至今也只有3年的时间,而TPP的达成是经历了超过7年之久的艰巨谈判。RCEP首先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东盟在推进谈判过程中,作为一个松散的经济联盟,并没有美国强势主导的推动力。东盟需要强有力地整合10个成员国以便与其他谈判方达成一致的意见,而不是任由个别成员国单独参与TPP谈判,造成了组织内部由于意见不一而分裂的窘境。其次,各国间签署自贸协定始终离不开相互间的经济合作和政治关系。政经虽然可以有效分离,但是政治因素最终会影响到经济因素。中韩与日本之间的历史问题和领土问题,中国与东盟部分成员国之间的领土问题,以及中印、中日之间的竞争关系,如果政治因素不能得到较好的解决,RCEP谈判也会受到阻碍。最后,服务贸易谈判也是RCEP自贸协定整合的难点问题,由于RCEP谈判中还没有形成相互开放的市场,比如中印、中日、日韩、印澳新还没有达成一致性的自贸协定,因而整合起来较为复杂和困难。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突破点在于行业准入和标准的一致性,这其中会涉及一国的立法和主权问题,这向来是自贸谈判的难点,而货物贸易的开放性也常常会因为开放力度的参差不齐,造成了低开放国家拖后腿的现象,RCEP中印度参与谈判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协定的预期达成。四、中国的应对之策中国作为亚太地区的贸易大国,2014年全球货物贸易总量居全球第一位,由于TPP已经达成,为了在未来国际贸易竞争中保持有利地位,为了避免被排除在主要的贸易协定之外,中国需要积极推动RCEP谈判尽快达成。央行研究局马骏指出,如果中国不加入“大TPP”(这里提到的“大TPP”指的是未来谈判国增加至16个的TPP协议,包括中国、韩国、泰国、印尼等潜在参与国),中国会因此损失2.2%的GDP。实际上,中国与TPP中许多国家都已达成自由贸易协定,包括东盟10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智利等,TPP的冲击并没有那么大,但是TPP继续扩容的话,把韩国和大多数东盟国家吸纳进来,而中国没有加入TPP,也没有达成RCEP等贸易协定,那么中国被边缘化的风险将增加,损失也会逐步增大。目前,参与RCEP谈判的国家的多元化趋势,使得各国在RCEP的最终可能形态上可能产生不同的想法。一些国家与中国有紧张关系,因此谈判过程可能并不平顺,中国应该有信心和耐心与有关国家一起合作,为最终达成协议做出努力。RCEP谈判中,货物贸易关税减让虽然重要,但是并不是全部的议题,协议的深度主要还是取决于服务贸易、投资协定和市场监管标准化等方面。不管是TPP还是RCEP,都要面对服务贸易市场开放的问题。自2001年加入WTO以来,中国已在降低关税、放开外贸经营权以及扩大工业、农业、服务业等领域的对外开放方面取得不小进展,并且达到了入世承诺的硬约束,同样也取得了不少收益。但不可否认的是,中国在减少国有企业行政干预、维护企业工会权益以及保护知识产权等软条款上仍存在很大的改进空间,因而需要以自贸区为蓝本,加速推动国内改革。上海自贸区自2013年9月成立之初,便承担了改革试验田的重任。自贸区不仅推行了金融、贸易改革试点,同时也在法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等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未来中国需要进一步研究市场开放策略,推动上海自贸区实践,这不仅是中国融入国际服务贸易和投资体系全球化战略新框架的表现,也是推动国内经济转型的需求。不难看到,在知识产权、劳工、环境标准和规则一体化方面,上海自贸区已先于国内其他区域,向国际标准看齐。例如,上海自贸区在2014年就形成了第一家专业的知识产权仲裁庭,未来还将在产业预警、权益保护、信息公开、科技创新、人才服务体系等方面进行创新。与此同时,伴随着自贸区行政管理经验的推广,预计中国也会加速国企改革,推动改革进程。总体而言,RCEP谈判进程的快速推进不但有利于消除TPP协议达成后贸易转移对中国出口贸易的负面影响,促进中国和相关国家的贸易投资合作,也有利于巩固中国和东盟的经贸关系和睦邻友好,加速东亚经济一体化的进程。虽然RCEP是由东盟主导,但中国在RCEP的谈判中可以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以加速谈判进程。如今,RCEP谈判进展顺利,最后达成协议应该问题不大,重点在于最后协定的深度与之前的5份双方自贸协定相比有怎样的进步。RCEP如果如期建成,那么与TPP达成一样,将会是一个重要的历史性事件,产生轰动效应,将有助于建设一个和平、安全、发展的亚太,并对地区和世界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对中国来说,RCEP组建符合中国实施的“睦邻、安邻、富邻”的外交政策,RCEP不但将显著改善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关系,还将使得中国在区域合作中的主导地位和引领作用更为突出,为构建更稳定、互利、合作的国际经济关系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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