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包干管理办法范文合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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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共体建设调研报告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县域医共体建设,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县政协常委会针对我县县域医共体建设情况进行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调查,外出考察等形式,充分吸纳了县直相关单位、有关乡镇的讨论意见和外地先进经验,形成了调研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县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现状我县从XXXX年XX月启动县域医共体试点工作以来,县积极落实上级政策要求,分别组建了以县医院和县中医院两家二级甲等医院为龙头,XX、XX等XX所乡镇卫生院及所辖村卫生室为成员的两个县域医疗共同体以及大渡口胜利中心卫生院两个“独联体”。经过近三年的试点建设,目前我县医共体运行和管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制定政策措施,完善组织架构。县出台了《XX县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XX县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县医改领导小组、县域医共体管理委员会的管理职责明确全县县域医共体试点工作的指导思路、总体目标和实施办法。县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医共体建设和运行医共体内部由牵头单位与各成员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成立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制定医共体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各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医共体成员单位在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人员培训等方面执行统标准,相对独立承担相应的医疗责任。(二)明确目标任务,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第一,完善投入机制。改医保支付方式,实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人头总额预算包干支付方式,超支原则不补、结余全部留用,建立县、乡、村三级医疗风险防范和分担机制。第二落实绩效考核制度。强化医共体运行绩效考核,加大医共体核心指标运行监测力度,及时进行预警干预,每月根据平台医共体核心指标数据进行工作调度,确保医共体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第三,抓好合作帮扶。一方面,抓好由上而下的技术下沉,牵头医院定期派遣专家到基层医疗机构坐诊,对管理人员开展医院内部质量控制、医患纠纷处理药品器械管理等业务培训,逐步实现上下同步,规范管理另一方面,抓好由下而上的进修学习。通过医共体内的人才培养、技术帮扶,基层医疗机构管理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三)落实措施任务,试点成效初显。第一,分级诊疗运转有序推进。通过加强县级医院管理,改善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完善县、乡、村三级网络建设,正确引导患者在医共体内、外双向有序转诊。XXXX年度,县域内住院XXXXX人次,同比上升XX.X%,县级医院下转住院患者XXX例次,同比上升XXX%,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XXXXXX例,同比上升XX.X%,上转患者XXXX例次,同比上升XXX.X%。第二,临床路径单病种管理有力推动。按照“患者负担能下降,医院收入不减少、医保基金可承受”的基金管理模式,调整按病种付费定额标准和病种范围,县级医院病种数达到XXX个(组)以上。截至今年X月底,县医院开展病例数XXXX例,执行率为XX.XX%,县中医院开展病例数XXXX例,执行率为XX.XX%。住院报销实际补偿比例达到XX%以上。县级医院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临床路径执行率达XX%。第三,农合报销杠杆作用有效发挥。实行转诊激励机制,凡签约服务患者遵循逐级转诊的,在县、乡级医疗机构住院只收取一次最高门槛费;经医共体牵头医院转诊到县外的,政策性补偿比例提高X个百分点。通过差别化的医保报销政策,积极引导居民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尽管我县医共体建立和运行工作有序推进,但目前还存在一些不足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一)居民医共体政策知晓率不高。尽管我县多次召开了推进会议,出台了多项政策文件,但由于该项工作舆论宣传不到位,广大居民对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政策认识不足,尤其是对分级诊疗具体操作流程、医保政策等内容知晓率不高。医护人员对该项政策的知晓率相对较高,但仅限于自身了解,缺少在诊疗过程中对患者进行宣传。这些都阻碍了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深入推进。(二)医改有关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编制周转池制度未落实到位。XXXX年,按照省编办文件要求,我县编办印发了县公立医院(县医院和中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编制周转池制度试点工作方案,但因人员资格条件存在不平衡的问题,目前周转池编制仍未使用。这也是我县医疗人才引进难、难留住的原因之一,加之就业条件、福利待遇等原因,我县医疗人才队伍流失较为严重,XXXX年X月至今,县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分别流失医疗人才XX人(编内X人、编外XX人)、XX人(编内X人、编外XX人)。二是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进展缓慢。因医疗服务价格定价权在市物价局,且上级文件中所调整的项目主要集中在高精尖医疗服务项目,县级医院仅调整了XX条,与我县实际需求有很大差距。(三)牵头医院综合实力不强。一是基础工程尚未完成。县医院门诊综合楼、中医院整体搬迁项目主体工程均已完成,但内部装修装饰工程还未完工,分散了两家医院的人力、财力。二是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牵头医院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在普惠性的肿瘤学、内科学(心血管病)、妇产科学、儿科学等学科建设上还比较滞后,综合实力还不够强,整体服务能力对医共体成员医院的带动作用还有待提升。三是全科医生紧缺。目前,我县全科医生XXX余人,按我国每万名居民配置X-X名全科医生的标准,缺口达XX余人,已成为分级诊疗推进缓慢的重要原因。(四)投入仍显不足。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县按要求投入了X.XX亿元新建县医院门诊综合楼、中医院整体搬迁,但仍不能有效促进医院的可持续发展。一是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尚未完成。截至XXXX年XX月底,确定县级X家公立医院审计甄别认定二、三类债务XXXXX.X万元,虽县已分别按有关规定和原则,逐步化解,但尚未得到化解。二是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陈旧。XX所乡镇卫生院的B超、X线影像及检验等常规医疗设备不同程度老化,部分亟待更新。(五)双向转诊受限因素较多。一是基层医疗机构承载服务能力不强。长期以来,常规设备不足、仪器过于简陋、医疗人才紧缺等等,致使许多诊疗科目难以正常开展群众对基层医疗机构认可度不高。二是“下沉”坐诊专家作用发挥受限。虽然牵头医院下派专家到乡镇卫生院驻点坐诊但多数居民不清楚专家专长、坐诊时间,增加了患者的顾虑和不便。三是平台建设尚未完成。因分级诊疗信息系统与转诊平台尚在建设之中,转诊单采取纸质形式,易遗失且县外市内的转诊工作无法顺利开展,致使分级诊疗的部分政策无法实施。(六)村医功能定位不明确。随着时代的发展,村医职能正由传统的单一医疗服务为主转变为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尽管乡镇医疗机构服务水平有很大的提高,但村医的医疗服务能力及作用却在逐渐弱化。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为,村医的岗位设置及职能作用不明确,考核奖惩机制不健全,村医的思维及工作方式仍是以医疗为主,对做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积极性不高。有一定影响力的村医通过医疗创收,收入较高,不太愿意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做公卫工作。而影响力不大的村医,若单纯的做公卫工作又感到收入太少且工作付出与收入不匹配,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公卫工作,大多兼职,甚至部分村医直接外出务工而导致出现村医空白村。(七)县域外就诊率居高难下。XXXX年上半年县域外就诊率XX.XX%,较之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但与XX%以下的目标任务还有一定的差距。县外就诊居高难下的主要原因有:居民长期以来就医看病追求大医院、著名专家的就医习惯;医疗人才短缺,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有限,疑难危重病患者大部分选择在县外就医;县城离最近的三甲医院不到X个小时车程,且交通便利,群众就医可选择的医院多;外出务工人员基数大,我县每年有近XX万人在外务工;部分医疗机构存在不规范宣传和诊疗行为。三、意见建议(一)一体管理,探索搭建全面健康平台。三明市坚持高位推动,推行“二合一”主管模式,整合县医院、县中医院资源,组建区域性总医院,按照“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一套财务、一体管理”的模式进行管理。推行“一体化”兼管模式,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全面纳入县总医院统管理,行政村卫生所由乡镇卫生院实行“六统”管理,全县形成一个“大卫生”机构。推行“人财物”直管模式,在保持乡镇卫生院机构性质、承担职能、人员身份、资产关系、投入体制“五不变”的前提下,建立总医院全面直管基层人、财、物的紧密型医联体和在乡镇设立分院的管理机制。建议,借鉴三明市经验,立足我县实情,进一步推动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以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理顺双向转诊流程为重点,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形成整体效益,建立统的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以信息化为支撑,构建治病防病为一体的医防融合机制;实现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联动改、协同推进、同步完善整体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减少住院病人外流,实现XX%的住院病人不出县,为广大群众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最直接有效的健康服务模式,从根本上实现医改目标。一是搭建“一个医共体”框架。优化整合基层医疗资源,以县医院、县中医院为龙头,按照“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两套财务、一体管理”的思路,联合我县XX所乡镇卫生院及所辖村卫生室建成责任共担、利益共享、优势互补的双龙头紧密型医共体,并赋予该医共体人事、分配、经营及财务自主权。二是科学整合资源。进一步优化整合公立医院现有基础好、水平高、特色强的中西医临床科室,重点做强内科、外科、儿科、妇科,做特骨科、康复理疗科等科室,发展建设肿瘤治疗、介入治疗等新技术,集聚人才技术、资源,错位发展,全力提高县域医疗综合服务能力三是健立运行机制。深化“放管服”改,加快转变职能,落实现代医院法人治理制度,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加紧制定完善“一个医共体”章程、工作机制、内部运行机制,着力构建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四是完善薪酬制度。落实医共体内薪酬分配机制,探索实行全员目标年薪制、年薪计算工分制;落实乡镇卫生院、村医薪酬待遇问题,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奖励基金纳入薪酬考核,遵循“谁服务谁受益”原则,解决好运转问题和机制问题。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县域医共体成员医院全面健康发展。(二)强化保障,推动完善办医格局。公立医院要公建、公办、公管,必须发挥主导作用,落实办医责任,使医院集中精力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医技水平、人员工资待遇,提升服务质量。一是强化财政保障。建立科学财政投入长效机制,负责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二是实施联动改,从医药改破题入手,逐步跟进医疗、医保改,通过降药价堵浪费、腾空间、调价格,挤压医药价格虚高水分,提高医院可支配收入,实现“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质、医生回归看病角色、药品回归治病功能”转变。三是强化监管责任。由主导建立统、权威、有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严格落实“管办分离”、充分授权和目标管理,提升公立医院自主管理权。建立和完善社会多元医疗服务监控职能,让医保管理部门、患者、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参与对医疗服务的监督,促进公立医院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三)合理配置,实行乡镇卫生院分类指导。统筹镇村发展,对XX所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进行评估,按照常住人口、地理位置、历史基础、服务工作量、人员结构等要素,按一、二、三类划分,重新制定差别化发展目标,并进行功能定位。一类乡镇卫生院以二级综合医院为目标,力争通过X~X年发展,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二类乡镇卫生院辐射能力较弱,为本乡镇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承担起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和住院服务。以一级甲等医院为目标,具备开展一、二级手术的条件和能力,能开展孕产妇保健、分娩和危急重症筛查服务。三类乡镇卫生院多为距离县城较近或位于偏远山区的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能力较弱,以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全科诊疗服务。(四)突出重点,提升牵头医院综合实力。一是借鉴完善招聘政策。借鉴将乐县先进做法,对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及以上人员在报考年龄上给予适当放宽或免考的基础上报县人社局审批后,由医院自主招聘;对硕士研究生学历副高级及以上执业医师、一些特需岗位、重点学科的紧缺人才,由医院自主招聘,报县人社局审批后直接入编。二是引进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以年薪制、协议工资引进三级及以上医院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名医带动战略,推动医院持续快速发展。三是开展多形式合作。鼓励牵头医院与三级及以上医院科室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依托上级医院管理、技术、人才、信息等优质资源下沉,推进重点学科建设,真正落实“治大病”功能定位,整体提升我县医院的综合服务能力。(五)明确定位,落实村医公卫目标责任制。一是落实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发挥乡镇卫生院在纵向合作中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牵头医院对乡镇卫生院的业务工作给予指导,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二是明确乡村医生职责。明确乡村医生在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基础上,协助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分级诊疗导医等职责,原则上禁止村医进行有创治疗,包括静脉输液。建议有条件的村的计生专干转岗为健康专干落实村医以公卫为主的工作,实现乡村医生与计生专干岗位合并。三是探索实行乡村医生乡聘村用。探索通过公益性岗位乡聘村用,坚持竞聘上岗、按岗定人、按岗定薪,完善村医的人事及薪酬管理制度。(六)加大宣传,引导群众正确有序就医。要进一步加大对县域医共体的社会宣传力度,县卫计委牵头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进企业活动;乡镇和其他部门按照牵头单位目标任务清单,组织乡村干部、乡村医生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政策、签订协议、解疑答惑等工作;新闻媒体制作《健康XX》电视栏目,增强群众卫生防病、正确就医意识。相关部门、媒体、村(社区)积极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发力,让全县群众了解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的重要意义和现实需要,特别是分级诊疗制度、新农合报销政策等有关优惠措施,让群众明白到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有序就医能够“少花钱、看好病”,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包干管理办法为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促进县域内医疗和公共卫生资源高效整合,促进县乡一体、乡村一体管理,实现医疗和预防有效融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根据规定的年度常住人口筹资标准,对医共体实现按人头总额预付,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全额预算,包干使用。2.分期预拨,定期结算。3.服务,考核发放。4.量质并重,医防融合。二、经费预算县财政和卫生健康部门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医共体常住人口数和当年人均筹资标准,全额预算安排资金医共体牵头医院预算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成员单位资金。三、经费拨付县财政部门按季度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预拨给县卫健委,县卫健委在经费到账10个工作日内预拨医共体牵头医院专用账户。医共体包干统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促进医防融合。牵头医院按预算的70%,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预算经费按季度预拨乡镇卫生院。其余资金根据相关考核情况核拨。四、经费结算按照“两卡制”的管理办法计算服务数量、考核服务质量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方式结算经费,考核发放。医共体牵头医院负责对医共体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考核,根据医共体医疗卫生机构实际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工分数量、支付标准,按“两卡制”系统考核结果据实结算。五、经费管理按照、省、市相关管理规定,严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管理,严禁将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冲抵人员工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结余部分,按规定统筹用于医共体医防融合服务人员奖励。六、经费审计县审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双向转诊管理办法为规范我市医疗服务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双向转诊工作,扎实推进医共体建设,加快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科学有序就医新格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XX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工作目标完善XX市双向转诊信息平台(以下简称转诊平台),优化医共体转诊流程,完善双向转诊工作机制,到XXXX年底,基本建立制度健全、服务规范、运转高效的医共体双向转诊新机制,市、乡两级医疗机构之间全面实现“双向转诊”,两家医共体牵头医院的诊疗人次中,由基层成员单位上转比例达15%以上,下转比例达2%以上;到XXXX年,医共体双向转诊的相关机制逐渐完善,分级诊疗的就医新格局基本形成,力争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二、实施范围本办法中双向转诊主要是指市医院医共体、市中医院医共体内纵向以及两个医共体之间横向的转诊活动,其他医疗机构间的转诊参照本办法执行,并逐步推进民营医疗机构纳入双向转诊工作。三、双向转诊原则(一)科学引导。根据全市医疗机构的布局、功能定位、学科优势以及服务能力水平等因素,在综合考虑患者实际需求的基础上,本着安全、便捷、就近原则,在医共体内或医共体之间科学引导患者转诊。(二)患者自愿。患者需要转诊时,应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权与选择权,客观、真实地介绍转往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及专科能力情况,由患者自行决定是否转诊。(三)连续服务。利用丽水市人口健康信息化平台与我市医疗机构信息系统联通,实现业务对接,数据共享,并依托丽水市双向转诊平台,严格落实上转及下转,确保双向转诊安全、便捷,为患者提供整体性、连续性的优质医疗服务。四、双向转诊标准(一)上转标准根据患者病情,医共体内成员单位应将具有下列情形的病例及时转至医共体牵头医院:1.临床各科急危重症,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2.疾病诊治超出本医疗机构核准诊疗科目的病例;3.难以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4.需要至上级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5.重大伤亡事件中,救治能力受限的病例;6.急性传染病患者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例;7.其他因技术、设备等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二)下转标准有下列情形,医共体牵头医院可将其转回医共体成员单位进行后续治疗。医共体牵头医院医生要做好跟踪服务和下步治疗方案的指导,接收的成员单位要做好对接和全程的服务: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具有出院指征的病例;2.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和连续性治疗的病例;3.诊断明确且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4.老年护理病例;5.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6.各类重大疾病晚期仅需保守、支持、姑息治疗的病例;7.其他不宜留治需下转的病例。(三)医共体之间转诊双向转诊不限于转诊到本医共体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可根据治疗需要和患者意愿在医共体之间自由选择。市医院医共体和市中医医院医共体应根据自身技术水平、服务能力等因素,研究制定两家医共体牵头医院间双向转诊机制,确定科学合理的转诊目录。五、双向转诊程序(一)上转流程1.医共体成员单位首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和本医疗机构的救治能力,对符合上转标准的,按照转诊原则,通过转诊平台,填写双向转诊单,联系好上转医院,确保患者及时顺利交接。2.上转接收医院应及时接收转诊平台的转诊信息,患者可直接凭医保卡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转入医院,由医院双向转诊管理部门负责安排患者做进一步的检查、诊疗或住院。3.遇危急重、疑难病例处理困难又不能转院等特殊情况时,应及时请牵头医院会诊协助处理。4.应积极引导参保人员逐级转诊转院,患者要求上转丽水及省级医院就诊的,各医疗机构应主动引导患者进行会诊后上转,会诊一般由市医院负责,患者要求上级专家会诊的,由市医院负责联系浙大二院、丽水市医院等上级医院专家通过远程系统进行会诊后确定是否有必要上转,转出转入具体操作步骤,由医共体制定。在市外打工、长期居住(半年以上)人员、旅行人员、各类学生、其他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等异地居住的人群,据病情需要自主选择当地首诊医疗机构。(二)下转流程1.患者病情稳定、符合下转标准的,在征得患者(或监护人)同意并自主选择的前提下,通过转诊平台,由牵头医院双向转诊管理部门联系好下转成员单位。2.转诊患者直接凭医保卡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下转成员单位,由其安排患者进行后续诊疗。3.医共体牵头医院需及时将出院小结、后续治疗或康复方案等病情信息传送给下转成员单位,并安排相应医生进行跟踪服务,指导后续治疗,确保诊疗服务连续性。六、工作要求(一)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基层首诊、逐级转诊转院相关规定,积极引导参保人员就地就近就医。各医疗机构要落实专人负责转诊转院组织协调、信息收集报送等工作,根据本单位的医疗技术水平和就诊对象病情收治患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截留患者,确保全市参保人员转诊转院的工作规范、有序推进,促进分级诊疗制度有效实施。两个医共体要制定完善医共体内部、医共体之间及市域外转诊管理制度,明确转诊审批流程、权限,并结合各成员单位实际情况和业务能力,进一步细化常见疾病双向转诊标准。各医共体要研究制定统的诊疗规范,完善双向转诊病种目录,落实药品一体化管理要求,确保下转患者治疗、用药的连续性。(二)落实便民措施。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各首诊医疗机构要落实首诊负责制,对于需要转诊的患者,要负责联系相应的转入医疗机构,简化转诊手续,优先安排转诊患者的就诊、检查或住院,对已做的检查检验结果,应按照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的原则予以认可。各医共体成员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住院服务开设老年病、慢性病病床。要在剑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具备条件的成员单位率先开展患者下转服务。(三)落实医保政策。进一步拉大住院报销比例,按照《丽水市全民医疗保险办法》文件,参保人员就诊需遵守转诊规定,未按规定转诊的个人需先自理10%或自理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医保部门根据双向转诊系统确认后进行医保结算。签约参保人员在符合规定的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并实时报结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前款基础上提高20个百分点。(四)做实签约服务。构建市域医共体参与签约服务长效机制,建立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与专科联动、签约医生与团队协同、医防有机整合的服务工作机制。完善个人、财政、医保分担的签约服务筹资机制,实施门诊医疗费用包干制度,强化首诊和转诊服务功能,让家庭医生成为群众健康和医保基金的“双守门人”。(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医共体要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双向转诊制度,采取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做好政策解读,强化正面宣传,将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医保报销相关政策告知患者。加强内部医务人员双向转诊的培训和宣传教育,使所有医务人员都能熟练掌握双向转诊指征、程序和要求,引导患者合理流动,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利用。(六)强化目标考核。将患者上转率、下转率等服务效率纳入医共体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重点对基层就诊率、专家门诊基层预约率、下转患者占门诊或住院病人的比例等指标进行监测,确保参保人员转诊转院管理到位,措施落地。医共体“三通”建设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有效整合区县域医疗卫生资源,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更好地满足群众健康服务需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全面落实“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以健康为中心,以“医通、人通、财通”为主线,坚持“主导、统筹规划,准确定位、医防并重,资源下沉、提升能力,创新机制、持续发展”原则,推动区县域综合医改。到2022年,基本建成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新型区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全市基层总诊疗量占比高于平均水平,全市居民健康水平按期达到健康行动计划目标。二、组建模式(一)推进纵向联合。市级医院通过托管、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等形式与区县级医院组建医联体,强化技术、服务和管理协作,带动区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区县域内可以由1—3个区县级医疗机构牵头,组建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参与的医共体,为居民提供健康管理、疾病诊治、康复护理等服务。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务、绩效为主要内容的一体化管理,为村民提供安全、方便、可及的医疗卫生服务。(二)强化横向整合。区县域内实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集约化管理,集中人财物等资源,合理规划,分步实施,科学配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施设备水平,形成发展合力。(三)引导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参与。积极引导区县域内社会办医院、护理院、专业康复机构参与医共体建设。发挥专科优势,鼓励重医附属儿童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与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与区县精神卫生机构组建专科医联体,鼓励区县域内妇幼保健机构、精神卫生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专科联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积极参与医共体建设,加强技术指导,推进疾病三级预防和连续管理。三、完善区县域医共体管理体制(一)建立健全区县域医共体管理协调机制。落实办医主体责任,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应当依托医改专项小组,定期召集机构编制、发展改、财政、人力社保、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及牵头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代表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医共体建设发展等重大事项,统筹决策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二)加强医共体日常监管。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医共体日常管理工作,强化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具体承担医共体建设的筹资、建设和绩效考核等工作。(三)完善医共体治理机制。医共体牵头医院应当成立理事会,明确管理方式,制定制度章程,规定各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建立“责任共担、利益共享”机制。鼓励区县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加入医共体理事会,推动医共体履行公共卫生职责。(四)保持“三个不变”。医共体成员单位机构性质、名称和人员身份保持不变。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程序审批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以加挂“XX区(县)XX医院XX分院”牌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不变;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不变。(五)明确管理权责。各区县在推进医共体建设中应当进一步明确医改专项小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院理事会的权责关系,形成权责明晰、分工协作的权责清单,理顺医共体管理体制。四、加强区县域医共体“三通”内涵建设(一)推进技术下沉,实现“医通”,形成服务共同体。1.推进病种下沉。以基层首诊66个病种为基础,确定基本医疗服务范围,由牵头医院组成技术团队针对基层首诊病种短板实施精准帮扶;鼓励牵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联合病房,共建特色专科,开展安宁疗护,推进医养深度融合,引导服务下沉。2.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下沉。坚持预防为主,制定医共体公共卫生职责清单,落实预防保健服务。充分发挥区县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精卫中心等专业机构的业务优势将适宜的公共卫生服务下沉,有针对性地补齐基层短板。3.推进药事服务下沉。牵头医院统筹医共体内药事服务管理,推行在线处方审核,促进合理用药。建立医共体门诊药房与社会药店联动保障供应机制,开展互联网医院试点,满足群众用药需求。4.推进服务质量同质化。牵头医院统筹医共体内医疗质量管理,在规章制度、技术规范、质量控制等方面执行统标准;推行DRG管理,逐步延伸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持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创建,促进服务质量持续改进。5.推进区域内医疗资源共享。在区县域内统筹建设区域医学影像、检查检验、病理诊断和消毒供应等中心,为基层提供远程影像、心电、会诊等服务,形成“基层检查、医院诊断”的服务格局,推进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牵头医院可以建立慢病管理中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应科室建设,形成防治一体化的慢病健康管理模式。6.推进双向转诊服务。牵头医院负责制定医共体内两级疾病诊疗目录,健全内部和外部转诊管理办法,统筹使用床位、号源、设备等,畅通转诊渠道。7.推进医防融合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管理、队伍、服务、绩效、信息”融合为重点,促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深度融合。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牵头医院医生应当加入家庭医生团队,开展个性化签约服务,打造精品家庭医生团队,探索以健康管理为基础的互联网家庭医生服务新方式。(二)推动人员下沉,实现“人通”,形成责任共同体。1.健全人员统筹使用机制。创新区县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探索实行医共体内人员由区县级医院统筹管理,推进“县聘乡用,乡聘村用,定向派遣”,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科学合理设置招聘岗位条件,按规定和程序核准招聘方案,统组织招聘。基层新进在编人员,户籍关系可以留在牵头医院所在地,人事档案由牵头医院统管理。建立基层人员遴选机制,对在基层工作满10年以上,表现优秀、业务能力较强的卫生技术人员,可以遴选到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2.健全人员岗位管理机制。医共体内统设定岗位职责,明确岗位条件,实行竞聘上岗。成员单位加强人员聘后管理,突出岗位履职评价,健全岗位考核制度,实现岗位聘用“能上能下”。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特设岗位,从市级、区县级医院引进中高级职称人员,不受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制。3.健全职称评价办法。建立完善全市通用的高级职称申报条件和评价标准。建立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职称申报条件和评价标准,鼓励医疗卫生人才服务基层。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向市级三甲教学医院下放卫生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权。4.健全人员下基层服务机制。严格落实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者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基层或者对口帮扶医疗机构累计服务不少于1年的制度。牵头医院选派部分科主任或者技术骨干到基层挂职,在原单位的身份不变,待遇不降,挂职期满回原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晋职、提职、评优、评先。5.健全人员在岗培训机制。以全科医生为重点,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安排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到牵头医院进修、培训,选派优秀骨干医生定期到基层查房、带教。6.健全绩效考核及薪酬分配机制。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医共体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以及领干薪酬、任免和奖惩等挂钩。完善医共体内部考核管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薪酬待遇等挂钩,探索医共体内部“绩效工分制”。医务人员收入由医共体自主分配,以岗位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牵头医院绩效分配应当向到基层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倾斜,推动人员下沉。(三)强化资产管理,实现“财通”,形成利益共同体。1.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核算。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实行统会计核算和财务收支管理,履行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价格管理、资产管理会计监督等职能。2.统药械采购和设施设备配置。各级医保部门加强对药品耗材采购的监督管理,发挥医共体集中采购的议价优势,有效降低药品耗材虚高价格。医共体可以设立唯一采购账户,统采购目录、统价格谈判、统药械配送、统货款支付。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施设备的统筹配置,按照资产处置相关规定,将医共体内闲置设施设备流转到急需的医疗卫生机构,实现资源共享。3.建立利益调节机制。在遵循《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预算和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总体框架下,建立基层医疗卫生发展“资金池”。健全“资金池”管理机制,由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一定比例提取各成员单位医疗服务收入整合财政补助的运行、建设等资金,统筹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环境改变、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专科建设、偏远乡镇绩效补偿等支出。按照“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出资一点,区县补助一点”的原则,建立区县级技术服务协作“资金池”,统筹用于人员上派下挂所需费用,用于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远程诊断、会诊药学服务等费用。鼓励牵头医院临床科室到基层领办对应科室或者设立专家工作室,增量收入合理分成,建立利益共享机制。4.建立医保总额统筹使用机制。医共体内医保资金实行“总额预算,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引导医共体合理诊治,主动做好预防保健和健康管理,提高医保资金使用绩效。5.完善财政投入机制。按照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政策,加大公立医院投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保基本、买服务”的激励性财政补偿机制,发挥公共卫生补助资金、基本药物补助资金作用,根据服务的数量和质量,通过服务方式激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活力。五、实施步骤(一)试点推动。1.扩大试点。将试点区县扩大到XX、XXX等X个区县开展试点。其中,X个区县分别纳入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范围,南川作为市级试点。鼓励其他区县自主开展试点。2.基线调查。2022年2月,试点区县完成基层诊疗病种、区域内就诊率、基层诊疗量占比和居民健康水平状况等基线调查。3.制定方案。2022年3月,试点区县完成方案制定,启动试点工作。(二)监测评估。1.制定评价指标。2022年6月,完成试点区县医共体建设评价指标设计。2.开展监测评估。2022年12月,对试点区县开展阶段性评估,掌握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三)总结推广。2021年12月,对试点区县进行初期评估,总结推广有效经验。2022年,医共体建设覆盖所有区县。(四)完善提高。2023—2025年,加强指导,健全监测评价体系,完善医共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分级诊疗、有序就医新秩序。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医改专项小组、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医共体建设的重要性,将其作为深化区县域综合医改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解放思想,给予医共体建设更大的改空间和政策支持。(二)明确部门职责。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对医共体建设、运行的指导和监管;机构编制部门支持区县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创新;财政部门指导区县财政补助机制改,对试点有成效的区县给予转移支付倾斜;人力社保部门加强区县人事政策指导;医保部门加快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建立与区县域医共体相适应的医保制度。(三)完善信息平台。各区县在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统规划下,推动医共体内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保障等信息系统融合,完善分级诊疗信息系统功能,统药品医用耗材编码,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加强与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信息系统衔接,实现区域信息有效共享,提高医疗卫生协同服务效率。(四)强化跟踪评估。市级有关部门要指导区县完善工作方案、开展基线调查,组织开展阶段性评估,加强对试点区县的跟踪指导,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配套政策,总结推广改成功经验。(五)加强宣传动员。各区县要加强宣传,开展政策解读,正面引导舆论,让群众和广大医务人员充分了解医共体建设工作,广泛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调动各方面参与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医院医共体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举办主体:XX市卫生健康局第二条医共体名称:XX市医院医共体第三条医共体住所:XX医共体牵头医院:(略)第四条医共体性质:重心下移、关口前移、预防为主统筹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推进医疗健康服务从以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市乡融合、乡村一体,创新县域医疗卫生组织形式和供给方式,实施集团化管理、一体化经营和连续式服务,实现资源共建共享、管理同标同质和服务优质高效。第五条领导体制:医共体实行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委为医共体最高决策机构。第六条功能定位医共体牵头医院:提供全面、固定、连续的医疗、护理、预防保健和健康服务,承担县域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和一般疑难疾病诊疗;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的接治和转诊;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成员单位及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进修和培训,医学院校的临床教学实习任务;指导成员单位做好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精神卫生和计划生育等技术工作;承担部分公共卫生服务以及自然祸患和突发性事件医疗救治等工作。医共体各分院:承担基层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精神卫生和计划生育等技术工作;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自然祸患和突发性事件医疗救治等工作。第七条医共体宗旨: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以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为抓手,整体提升市域医疗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管理为中心转变。第八条医共体开办资金:XXX万元。医共体各分院开办资金:(略)第九条医共体核心价值观:厚德博爱,救死扶伤。第十条医共体愿景:打造群众满意、员工幸福的浙闽赣省际区域医学中心。医共体使命: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将促进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办好新时代满意的医疗卫生事业,维护和增进健康。第二章医共体外部治理体系第一节举办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第十一条举办主体代表和履行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维护医共体的公益性。第十二条举办主体行使医共体的举办权、发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收益权等。第十三条举办主体核准医共体章程,审定医共体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收支预算等。第十四条举办主体以公益性和运行绩效为核心对医共体实施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举办主体对医共体的投入等挂钩。第十五条按干部管理权限,举办主体任免(聘任)医共体牵头医院政领导人员,开展年度考核和任期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与政领导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第十六条举办主体对医共体财务收支和国有资产运营情况进行监管,并监督医共体实现公益性目标。第十七条举办主体为医共体建立科学补偿机制提供条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落实投入,保障医共体可持续发展。第二节医共体的权利与义务第十八条医共体在举办主体的指导下,履行相关职责承担相关义务:(一)贯彻落实新时期我国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公益性,保障群众健康,推动医共体各方面事业健康发展。(二)为群众提供医疗保健、疾病预防、健康教育等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三)承担学校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医学教育等毕业后教育,促进医学人才能力和水平的提升。(四)开展临床医学和医学研究,推动医学科技成果转化。(五)开展对外技术交流和国际合作。(六)承担涉外医疗服务和重大活动医疗保障任务,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助。(七)推动医共体上下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八)开展援疆援藏援川援外、对口帮扶、送医下乡等健康扶贫工作。(九)承担上级委和交办的其他事项。第十九条医共体牵头医院及各分院的业务范围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业务范围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发的执业许可证登记内容为准。牵头医院及各分院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一切活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不受任何机关、团体、个人侵犯或非法干涉。第二十条医共体依法依规行使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资源配置、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经营管理自主权。第二十一条医共体接受上级委和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接受审计、财政、价格、医保等部门及举办主体的监督,保证医共体日常执业行为及财务收支状况的健康运行。第二十二条医共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與论监督。建立健全第三方满意度评价机制,建立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依法实行院务公开,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布服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评价和监督。第三章医共体内部治理体系第一节委、X委第二十三条医共体设立医院医共体委员会(以下简称医共体委)。医共体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落实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政策措施,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确保医共体改发展正确方向。(二)依照有关规定讨论和决定医共体改发展、财务预决算、“三重一大”、内部组织机构设置,以及涉及医务人员权益保障等的重大问题。(三)坚持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领导医共体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四)坚持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医共体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创新用人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五)做好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和宣传工作,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崇高精神,加强医共体医德医风、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设。(六)完善医共体内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提升组织力,增强政治功能,严格组织生活,扩大内基层民主,抓好发展员和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主题日等制度。(七)履行全面从严治主体责任,支持纪检机构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医共体风廉建和反腐工作。(八)全面落实统战线方针政策,做好统战工作。(九)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第二十四条医共体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委书记主持委全面工作,政领导班子其他员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医共体委委员数量、委副书记职数以上级委批复为准。委书记、副书记、委委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基层组织选举有关规定产生。任期按内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医共体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X委)。X委在医共体委和上级X委的领导下,全面落实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主要职责如下:(一)检查医共体贯彻落实路线方针政策和医院的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二)监督员干部特别是关键岗位、重要人员履职和用权情况。(三)开展纪教育,推进廉政文化,筑牢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和法纪防线。(四)开展作风督查,促进医共体严格落实八项规定。(五)完善反腐倡廉制度规范,构建系统化防治腐工作制度体系。(六)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坚决惩治腐行为。第二十六条X委书记是履行医共体风廉建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X委副书记职数和X委委员数量以上级X委批复为准。X委书记、副书记、X委委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选举产生。X委任期与委任期相同。第二十七条医共体为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保障组织机构、活动场所和活动经费,建工作经费列入医共体年度经费预算。第二节医共体领导班子第二十八条医共体设院长1名。院长是医共体运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医共体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为医共体牵头医院和各分院的法定代表人。副院长职数按相关规定配置。副院长负责协助院长分管相关工作。各分院设执行院长1名,在院长授权范围内负责各分院的相关行政管理工作。第二十九条医共体领导班子成员由上级委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依照相关程序选拔任用。院长和分管医疗、科研、教学等相关业务的副院长,一般应当从医疗卫生领域选拔。领导班子成员定期述职,接受举办主体的考核和医共体职工的评议。第三十条院长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医共体的日常运行管理,组织开展医疗、教学和科研等业务工作,落实办医目标,不断提高医共体为群众服务的水平。(二)在医共体委领导下,参与制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医共体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促进医共体科学发展。(三)按照相关程序建立健全医共体内部管理制度,促使医共体高效运营: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医共体资产,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四)根据医共体委会的意见,任免内设行政机构、业务部门和专业委员会负责人。(五)每年向医共体委会、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有关行政工作提案;尊重和维护专业委员会、群团组织的合法权益,支持其履行职权。(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三十一条医共体领导班子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任期目标按照上级对公立医院改发展的要求,依照相关规定和医共体实际确定。第三十二条医共体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评价以任期目标为依据,以日常管理为基础,以公益性为导向,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效益;坚持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考核。因年龄、健康等原因,或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第三十三条医共体贯彻全面从严治要求,完善领导班子的监督约束机制,构建严密有效的监督体系,发挥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等作用,督促领导班子认真履职尽责,依法依规办事,保持清正廉洁。第三节医共体内部机构第三十四条医共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医共体宗旨、业务范围和实际需要,本着精简、高效、统的原则,设立职能部门和临床医技科室。医共体根据主办主体的要求设立分院。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执行医共体管理决定;执行、细化医共体在医疗、教学、科研、护理、行政、后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为医共体业务发展及学科建设提供决策依据与管理支持。临床医技科室主要职责:依法组织开展学科范围内的相关医疗执业活动,为患者提供诊疗、护理、康复和健康咨询等服务;负责提高本科室质量管理和患者服务水平;开展学科建设、医学教育、人才培养和科研工作;承担医共体交办的其他工作。各分院职责:主要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疾病管理,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接收牵头医院转诊患者,向牵头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患者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医共体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三十五条医共体依法设置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各群众组织在委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工会依法组织员工参与医共体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民主派基层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活动。第三十六条医共体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是医共体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医共体职代会每年举行1-2次。第三十七条医共体职代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并审议医共体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听取并审议院长工作报告、总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方案、财务工作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三)审议并监督落实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福利待遇、薪酬分配、聘任考核等有关的重大事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四)审议上一届(次)医共体职代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检查监督职代会决议、代表提案的落实,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五)按照有关规定对医共体领导班子进行民主监督和评议。(六)讨论其他需要经医共体职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的事项。(七)医共体职代会闭会期间,遇重大事项需要征求职代会代表意见时,可临时召集职代会代表对所议事项征求意见并进行符合职代会规定的有效表决。第四章医共体员工第三十八条医共体员工系指医共体依法聘用的全体工作人员。第三十九条医共体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制度,推行岗位管理制度,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第四十条医共体员工在享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利的同时,还享有下列权利:(一)按工作职责和有关规定申请及合理使用公共资源。(二)在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三)公平获得职业发展所需要的机会和条件。(四)公平获得各种奖励和荣誉称号。(五)知悉医共体改、建设和发展及关涉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对医共体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六)就职务晋升、岗位聘任、福利待遇、评奖评优、纪律处分等事项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七)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医共体规定和合同约定,获得薪酬及其他福利待遇。(八)法律、法规、规章与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第四十一条医共体员工除应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履行下列义务:(一)以人为本,践行全心全意为健康服务的宗旨和文化理念。(二)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和各项制度规定。(三)尊重患者,优质服务,保护患者的生命健康权、人格权、知情权、隐私权以及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四)爱岗敬业、精益求精,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五)廉洁行医,恪守医德。不得有收受“红包”和“回扣”以及其他有违医德、有损患者权益的言行。(六)法律、法规、规章与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第四十二条医共体退休后返聘人员及其他医疗、科研教学、管理工作者,在牵头医院或分院工作期间,依法、依规、依约享有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第五章运行管理第一节基本原则第四十三条医共体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决策、激励、竟争和监督机制,保持正确办院方向,提高医共体运行效率,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机制,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运行效率的有机统。第二节决策机制第四十四条委会议的决策范围:(一)重大决策事项:医共体贯彻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的重大部署;建设、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建设、风廉建等重要工作;医共体重要改、发展建设和学科建设等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医共体人才工作规划、人才引进方案与政策措施;医共体重要规章制度内部组织机构、人员岗位的设置和重要调整;评优评先及奖励、职工薪酬分配及福利待遇和关系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医共体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情况的审定和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医共体重要资产处置、重要资源配置;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二)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医共体管理的干部、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以及享受相应待遇的非领导职务人员的任免;给予纪政纪处分;后备干部、代会代表、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以及其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事项。(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各级各类重点建设项目;国内外交流与合作重要项目;大型医疗设备、大宗医院耗材、器械物资采购和服务;基本建设和大额度基建修缮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四)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指超过规定额度(30万元币)的大额资金、预算外资金、超过预算一定限额(10%)以上医共体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第四十五条院长办公会议的议事决策范围:(一)讨论研究贯彻落实委会决议的有关措施。(二)讨论通过拟由委会研究决定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的方案。(三)讨论研究拟报委会批准实施的重要人事管理事项:如职称评聘、常规晋升晋级及日常人员招用、解聘、调动等医院人事工作的事项;招生培训、一线岗位人才引进等医共体人才培养工作的事项。(四)讨论研究医共体医疗、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中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事项。第四十六条会议集体决策程序:(一)委会议由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不是委委员的院长、副院长可列席会议。委会议决定重要事项,应当逐项进行讨论和表决,以赞成人数超过应参会人数半数为通过。(二)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召集并主持,院行政班子领导人员和X委书记参加会议,委其他班子成员可视议题情况列席。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事项,与会人员应当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院长应当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三)重要行政、业务工作应当先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再由委会议研究决定。院长办公会议的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听取书记意见。重大事项提交集体决策前,书记院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应个别酝酿、充分沟通,书记、院长意见不一致的议题应暂缓上会。委会、院长办公会实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遵循保密要求和近亲属及利益关联回避原则。第四十七条根据医共体工作需要,设立医疗、教学、科研、药事、伦理等专业委员会,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决策事项提供技术咨询和可行性论证。重大事项须经相关委员会论证后方可提交院长办公会或委会议决策。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决策前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第四十八条坚持以会议形式集体决策重要事项。委会院长办公会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策重要事项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会议记录完整存档。第四十九条医共体各科室(部门、分院)成立管理团队,负责制订科室(部门、分院)的民主决策制度、管理团队会议制度以及科室(部门、分院)会议制度,实行科(部门、分院)务公开,推行民主管理。第三节激励机制第五十条医共体实行目标责任制,各层级、各部门管理人员结合实际工作制定统协调、切实可行、有据可考的发展目标和工作规划。医共体发展规划由院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提交医共体委会议研究同意后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表决通过,报举办主体审批;科室(部门、分院)工作计划由本科室(部门、分院)管理团队讨论制定,经主管院领导审核,报院领导班子会批准通过并备案。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要有落实保障机制,坚持责任到人、任务到岗,明确时间和质量要求。第五十一条医共体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奖励与惩罚相结合,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爱岗敬业、表现突出、做出重大贡献或在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人员给予奖励;对违法违纪、失职渎职的人员予以相应处分。第五十二条聘用晋升:医共体实行岗位管理制度,评聘分开,签订聘用合同,定期考核,能上能下;基于人员结构比例和学科发展,公平、公正、公开考评,专家评审委员会严格把关,纪监部门全程监督,并经医共体公示通过后晋升。第五十三条绩效考核医共体牵头医院:建立院科(部门)两级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用、选拔晋升、评先奖优、薪酬分配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对科室(部门)考核主要围绕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和满意度评价等方面建立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可操作的考核方案并定期修订,不设定创收等经济指标。对个人考核建立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的考核办法。医共体各分院:依据年度工作责任目标,结合各岗位具体情况将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核心指标量化、细化到各分院、科室和人。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用选拔晋升、评先奖优、薪酬分配、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五十四条薪酬分配医共体牵头医院:落实“两个允许”的要求,合理确定医院薪酬水平;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机制,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薪酬待遇,坚持同岗同酬同待遇。医共体各分院:建立按岗取酬、绩效挂钩、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考核分配机制,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责任重”的一线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广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持续提高各分院服务质量和效益,进一步促进优质资源下沉及分级诊疗建立,更好地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第五十五条职业发展:医共体建立健全以岗位职责任务为基础的培训制度,为员工成长成才提供良好的条件。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制度,提高各类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第四节医疗管理第五十六条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医共体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建立全员参与、覆盖临床诊疗服务全过程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促进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提升患者满意度。第五十七条医疗质量管理实行院、科(分院)两级责任制。院长是医共体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各科室主任(分院执行院长)是本科室(分院)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第五十八条各科室(分院)及医务人员严格遵循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行业标准等有关要求开展诊疗工作,严格遵守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第五十九条各科室(分院)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训练与考核,把“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落实到各项工作中。第六十条医共体建立不良事件上报系统,强化重点部门、重点人员、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完善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医疗安全风险防范体系。第六十一条医共体定期开展患者和员工满意度调查,努力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和员工执业感受。第五节财务资产管理第六十二条医共体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基本建设拨款收入及其他收入。医共体资产为所有,医共体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依法依规实施管理。任何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医共体资产。第六十三条医共体实行“统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收支、预算决算、会计核算、成本管理、价格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必须纳入医共体财务管理中心统管理。第六十四条医共体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逐步实行医共体全成本核算。第六十五条医共体依照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结合医共体宗旨,制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对外投资合作制度等;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财务监督,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第六十六条医共体接受捐赠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持自愿无偿、公益性和公开性原则。捐赠的使用须按照医共体宗旨、捐赠协议约定和相关规定开展。第六十七条医共体执行规定的价格收费标准和管理要求。第六十八条牵头医院或各分院因法定情形应当终止的应在举办主体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成立清算机构,完成清算工作。医共体牵头医院或分院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主体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第六节后勤、设备、物资管理第六十九条医共体后勤管理秉承“安全第一、服务患者、服务一线”的原则,按照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智能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后勤一站式”服务模式,推进医共体后勤服务社会化。第七十条医共体强化发展建设规划编制和项目前期论证,落实基本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质量责任终身制等。第七十一条医共体合理配置适宜医学装备,建立采购使用、维护、保养、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药品、耗材等采购依据规范实行制度化管理。第七十二条医共体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实用共享的医疗信息系统,提高医共体管理效率。积极应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不断拓展医疗服务空间和内容,优化医疗服务模式。加强医共体网络和信息安全建设管理,完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保护患者隐私。强化医共体信息系统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医共体内部、外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第七节文化建设第七十三条文化建设是医共体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医共体弘扬和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塑造医德高尚、医术精湛、医风严谨的行业风范。第七十四条践行核心价值观,通过常态化思想教育、文化载体建设、文化理念与管理制度的深度融合,引导员工树立共同的使命追求、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激发员工爱院、敬业、奉献的热情,增强医共体凝聚力,不断提高医共体文化软实力。第八节监督机制第七十五条纪监督:充分发挥委的领导作用,保障政策方针在医共体实行;全面从严治,加强医共体风廉建和反腐工作。医共体X委是医共体的内监督机构,在医共体委和上级X委的领导下,依据章和内法规履行监督责任。医共体设立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和社会监督员,建立健全风行风监督体系。第七十六条内部监督:医共体职工代表大会是医共体依法保障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组织形式,医共体鼓励和支持职工通过职代会和其他正常途径对医共体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医共体实行院务公开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以多种形式向全院通报,接受全院职工监督。第七十七条医共体建立内部审计制度,设立审计机构依法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对医共体业务活动、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对内部机构负责人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第六章附则第七十八条医共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一)章程规定事项与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相冲突的。(二)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发生变化,需要对章程进行相应调整的。(三)医共体名称、类别等级、办医宗旨、愿景等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的。(四)章程内容与患者利益或员工整体利益不符或有明显冲突的。(五)有权提议修改章程的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第七十九条医共体按照如下程序修订章程:(一)成立章程修订工作小组,形成章程的修订意见。(二)将章程修改意见提交院长办公会、委会审议,形成章程修订草案。(三)将章程修订草案提交医共体职工代表大会,听取职代会意见。(四)报请举办单位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准。(五)以医共体名义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第八十条医共体依据本章程制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按照本章程实施管理。凡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办理。第八十一条本章程于XXXX1年6月8日经举办单位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共同核准,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自备案之日起生效。第八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XX市医院医共体。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完善城乡健康保健服务体系,让更多居民享受到医改成果,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卫健为发展思想,坚持主导、创新机制、分工协作、提升能力、群众受益的基本原则,以“大病不出县”为目标,统筹推动县域综合医改,以建立县级中心医院为龙头的紧密、整合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为切入点,加强政策支持完善运行机制,强化保障措施,将优秀人才、适宜技术、优质服务下沉到基层,引导群众到基层首诊。理顺双向转诊流程,不断完善医共体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建立完善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立,构建优质高效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有效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综合能力,合理规范就医秩序,实现发展方式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基层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二、基本原则(一)主导,统筹规划。落实规划、指导、协调、监管、宣传等职能,以《XX省“大病不出县”两年行动计划(2019-2020年)》为指导,根据区域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群众健康需求,按照业务相关、优势互补、双向选择、持续发展、就近就便、方便群众原则,统筹规划医共体建设。(二)坚持公益,创新机制。坚持办医主体责任不变,切实维护和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创新机制,逐步破除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壁垒和障碍,优化资源结构布局,结合医保支付方式等改的推进,逐步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三)资源下沉,提升能力。通过技术帮扶、人才培养等手段,发挥对基层的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鼓励医疗联合体内统管理模式,发挥集约优势,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发挥科技引领与支撑作用,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能力与绩效。以往各医疗机构之间所形成的有关医疗技术合作、协作关系不在医共体建设管理规范框架内。(四)便民惠民,群众受益。坚持以健康为中心,逐步实现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推进慢性病预防、治疗、管理相结合,促进医共体建设与预防、保健相衔接,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减轻疾病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增强群众获得感。三、总体目标2022年,基本搭建医共体制度框架,拓展深化我市分级诊疗模式,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共体建设,办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共体,鼓励、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参与医共体。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共体等分工协作模式,推进按病种付费,探索对医共体打包付费等医保支付方式改,引导医共体内部初步形成较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较为顺畅的转诊机制。到2022年,全面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建立责权一致的引导机制,使医共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区域内医疗资源有效共享,基层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有力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四、医共体的工作模式医共体是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协作机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医共体主要包括两种模式:(一)紧密型医共体。紧密型医共体为一体化、唯一法人代表的医院集团,通过优化资源配置、避免重复建设精简人员、提高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组建方式为:市中心医院对市第三医院(委托承担万福镇10个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万福镇卫生院(承担万福镇原罗屯乡7个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梁屯中心卫生院共3家医疗机构实施医共体管理,3家医疗机构所辖的村卫生室实施一体化管理。(二)松散型医共体。松散型医共体为跨行政隶属关系跨资产所属关系,层级清晰,布局合理,各医疗卫生机构资源共享、协同发展服务模式。组建方式为:XXX卫生院共27家医疗机构实施松散型医共体管理,27家卫生院对所辖的村卫生室实施一体化管理。五、运营及管理医共体内部要进行资源优化整合。紧密型医共体内部要成立医疗集团,实行人、财、物统管理,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建立统管理模式和运营机制,将决策、执行和监督三权分离,并发挥作用,实施医共体内部上下联动,一体化管理机制,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松散型医共体暂按医联体模式管理。在运行过程中可探索松散型医共体的管理模式,到2022年底,松散型医共体逐步过度到紧密型医共体,实现财务收入、人事薪酬、人才培养、设备配备、医保支付和运营管理等县乡村一体化管理体制,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分级诊疗医疗服务体系。六、主要任务医共体内部的各医疗机构要按照分级诊疗相关要求以及医共体协议约定内容,履行医共体职责,开展相应的诊疗活动。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对市医共体日常的管理与运营进行考核。(一)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通过构建医共体,建立共同发展新机制,转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理念,提升管理水平;促进其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及特色专科建设;结合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进修、培训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教学查房和远程医疗等方式,提高我市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和诊治水平。重点细化医共体框架内医疗机构间预约诊疗、双向转诊、优先住院、就诊绿色通道和减免挂号、诊查费等医疗服务优惠政策,引导辖区居民在医共体框架内,自愿选定1个乡镇卫生院、1个市(县级)医院,作为日常看病就医的首诊和转诊医疗机构。(二)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市中心医院为牵头医院,负责完善分级诊疗操作流程,落实医共体内转诊患者各项医疗服务优惠政策,畅通结算渠道。医共体内的各医疗机构负责本区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同时,下级医疗机构负责接受上级医疗机构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并为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接续性医疗服务。(三)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医共体要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之间有效衔接,形成有效的协调联动机制,实现防与治的有机融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满足群众生命全周期的健康服务需要。医共体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按照《XX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要求,确定专门部门,配备相应人员,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当地群众就医需求,加强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四)为患者提供连续性诊疗服务建立医共体内规范转诊机制,重点畅通下转通道。鼓励医共体内各级医院建立联合病房,鼓励牵头医院开展日间手术,将手术后、急性病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及时转诊至下级医疗机构接受继续治疗和康复等连续性医疗服务,上级医院派驻医生通过会诊和查房等方式积极发挥作用。加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为患者提供一体化便利化的疾病诊疗一康复一长期护理连续性服务。(五)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重点,在医共体内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以需求为导向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通过签约服务,鼓励和引导居民在医共体内到基层首诊,上级医院对转诊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探索对部分慢性病签约患者提供不超过2个月用药量的长处方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转诊可以根据双向患者就医需求,通过延伸处方、集中配送等形式加强基层和上级医院用药衔接,方便患者就近就医取药。(六)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医共体牵头医院负责医共体内医疗质量的管理,制定各专业、各科室、各部门质量控制标准,并开展医共体内质量控制管理,逐步实现医共体内同质化管理。医共体内上级医院要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人员培养,提供进修学习机会,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七)加强医共体内专家管理医共体内统筹薪酬分配,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鼓励医共体内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出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针对区域内疾病谱和重点疾病诊疗需求,派出医务人员通过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等多种方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和下沉基层。(八)统资源管理统信息平台。加强规划设计,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对医共体的支撑作用,统筹推进医共体相关医院管理、医疗服务等信息平台建设,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实现医共体内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医共体可以共享区域内居民健康信息数据,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健康管理、远程医疗等服务,方便患者看病就医,提高医学科研技术水平。发挥远程医疗作用,促进医疗资源贴近城乡基层,探索实行远程医疗收费和支付政策促进远程医疗服务可持续发展。可探索医共体内建立医学影像中心、检验检查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为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提供一体化服务。在医共体内实现健康档案、病历等互联互通。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推进医共体内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探索建立医共体内统的药品采购、管理平台,形成医共体内处方流动、药品共享与配送机制。六、工作步骤(一)确定方案阶段(2022年5月-10月)通过双向选择和相对方式,组织各医疗机构协商确定医共体组成,制定医共体建设工作方案,医共体签订协议之后,在5个工作日内报市卫生健康局备案。(二)具体实施阶段(2022年6月-10月)组建的医共体要完成制定医共体章程,需明确双方职责、开展业务内容、双向转诊流程、三级医院医务人员到基层出诊安排、提供优惠政策和基层医务人员培训等基本内容和医共体特色工作等,并报市卫生健康局。医共体根据工作任务,逐步推进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探索医共体工作的最佳路径,优化服务流程,有效解决运行中的困难和问题,使更多的居民享受到顺畅的医共体保障和服务。(三)巩固总结阶段(2022年12月末)总结医共体建设工作经验,巩固已经签约的医共体运行机制。继续研究解决医共体运行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优化医共体运行和服务流程。七、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医改成员单位和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医共体建设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和增进健康福祉的有力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二)明确部门职责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医疗卫生行业监管,推动落实医药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实施以监督、指导、考核为主要方式的行业管理;财政部门要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医保部门要进一步发挥医保经济杠杆作用,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进一步优化医保实施方案、合理拉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市级医院和城市大医院间报销水平差距,增强在基层看病就医的吸引力,引导参保患者有序就诊;编制和人社部门要在编制核定、薪酬制度改和人才培养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发改和民政部门也要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对医共体医院给予支持;牵头医院要加强医共体信息化建设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的投入,做到上下互联互通。鼓励医共体通过技术支援、人才培养等方式,吸引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并发挥作用,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三)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完善人员保障和激励机制。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完善与医共体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政策,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根据医共体绩效考核结果,对医共体内上级医院下派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出诊的医生给予工作补助,所需资金按现行经费渠道解决。建立与医共体相适应的绩效考核机制。医疗集团内部要制定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药品、医疗管理、药占比、日门诊住院率和平均住院日等一体化管理考核标准,并定期进行考核。强化考核和制度约束,建立医共体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医共体技术辐射带动情况、医疗资源下沉情况等。不单纯考核业务量,要将上级医院医疗资源下沉情况、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作情况以及基层诊疗量占比、双向转诊比例、居民健康改善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引导上级医院履行责任、完善措施,主动帮扶基层,切实发挥引领作用,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人事任免、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并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晋级、晋升等挂钩。在对医共体考核中发现违背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的医共体成员,卫生健康部门可要求其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可终止其成员身份。市卫生健康局将根据考核结果每2年对医共体协议机构进行调整,不断完善和提高医共体运行的效率和工作质量,使之成为开展分级诊疗的重要依托和平台。(四)加强督查评估市卫生健康局要通过调研、专项督查、定期评估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指导各医疗机构有序推进医共体建设,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建立医共体效果评估机制和绩效考核方法,综合评估质量、安全、效率、经济与社会效益等因素,要坚持问题导向,防止和破解大医院垄断资源“跑马圈地”“虹吸”基层资源、挤压社会办医空间等问題。(五)强化宣传培训市卫生健康局要开展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进一步统思想、形成共识。要充分发挥公共媒体作用,加强对分级诊疗和医共体建设的宣传,提高社会认可度和支持度,引导群众改变就医观念和习惯,逐步形成有序就医格局。同时,及时总结推广有益经验,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将医共体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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