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同管理办法,项目合同管理办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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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XX局集团X公司项目合同管理办法为加强项目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定,制订本办法。一、适用范围经公司授权后由项目部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意向书、承诺函,包括且不限于项目部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外部劳务用工合同、劳动合同、内部承包合同、采购合同、租赁合同、投资合同、合作合同一律适用本管理办法。二、管理核心和原则1、合同管理核心合同管理核心为“重合同、守信誉”。为此,各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利益及声誉。2、合同管理原则合同管理原则为依法签订合同,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切实履行合同,提高合同的履约率;及时处理合同纠纷,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三、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1、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的合同管理体制,公司成本管理部主管合同管理工作,负责本办法的起草、合同的审查、管理、监督及纠纷处理工作,项目部各归口部门参照本办法,积极开展合同管理工作。2、公司成本管理部其主要职责为:(1)负责宣传、组织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单位有关合同及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办法;(2)负责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合同示范文本的收集和推广使用,结合实际制定适应本公司的合同示范文本,并对该示范文本的推广应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3)负责对提交公司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准确性和公正性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对所审查合同进行备案;(4)参与项目重大合同的谈判、招标及合同文本的起草和审查工作;(5)指导新上场项目各类涉及外部合同的签订工作;(6)监督、检查公司所属各项目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情况;(7)负责项目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参与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及诉讼活动;(8)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定期向上一级合同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报告合同管理工作的情况;(9)负责本办法的监督执行。3、项目部合同管理部门和职责项目部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为计划部,合同报酬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合同签订管理部门为以下科室:(1)计划部负责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专业分包、临时设施、内部队伍等土建合同的签订管理。(2)物资设备部负责物资设备采购、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的签订管理。(3)综合办公室负责征地拆迁、房屋租赁、劳动(短期雇佣农民工和长期合同工)、水电费等合同的签订管理。4、管理职责(1)计划部合同管理的主要职责:负责管理、保管项目部的各类合同、协议、意向书、承诺函;负责考评各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经验教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配合各部门办理合同的报批、见证、鉴证和公证等事项;配合各部门处理合同纠纷;负责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专业分包、临时设施、内部队伍农民工等土建合同的洽谈、签约、履行等工作;(2)物资设备部合同管理主要职责:负责按照已签订的采购合同管理和督促厂商对物资、设备的供应;配合计划部办理合同的批报、见证、签证工作;配合计划部处理合同纠纷;负责物资设备采购、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的洽谈、签约、履行等工作;(3)办公室合同管理的主要职责:配合计划部办理合同的批报、见证、签证工作;配合计划部处理合同纠纷;负责征地拆迁、房屋租赁、劳动、水电费等合同的洽谈、签约、履行等工作;(4)财务部合同管理的主要职责:负责职权范围内合同报酬的支付和履约事宜;配合计划部办理合同的批报、见证、签证工作;配合计划部处理合同纠纷;参与有关合同的洽谈、签约、履行等工作。四、合同审批1、未与本公司签订合同,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物资设备供应厂商等均部得进入施工现场。2、签订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贯彻“平等自愿、公正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诚实守信、择优签约”的原则。3、签订合同是项目经理的专属权利和职责,各部室负责人可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对外进行合同的商洽、谈判,没有签订合同的权利。各部室负责人应对相关业务范围内的合同进行专业核算、评估,并将专业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供给项目经理,作为签订合同的主要参考依据。4、如签约的另一方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发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在委托书中明确委托代理的权限和期限,加盖公司公章,委托代理人代表单位签订合同必须在授权范围及期限内行使代理权,禁止越权代理。5、签订合同前,应当认真调查对方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是否有经营权、是否有履约能力及其资质信誉情况,并要求对方提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关文件和资料。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项目部一般不与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的,需经公司成本管理部审查,同意后方可签订。6、项目对外签订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使用示范文本,签订合同必须保证条款的合法性、严密性、准确性和公正性,凡易产生歧义的内容应加以明确界定。7、合同承办部门对所承办的合同应先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交公司成本管理部进行审查,如无问题再由项目经理签署。凡未经审查和审批的合同,一律不得用印,法律规定应进行公证、鉴证的合同应及时办理公证或鉴证手续。8、合同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含五十万元)的必须报公司成本管理部审查备案,并接受公司的审计检查。对送审的合同,由公司成本管理部认真审阅,必要时须进行调查研究,最后得出审核意见,批准或修改补充后再审核无异议时,再由项目经理签订合同。9、项目对外签订重大、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从可行性论证到签订合同阶段,均应有公司法律顾问参加,公司法律顾问应对合同文本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10、合同签订过程中涉及的往来电报、传真、电子邮件、信函、图表等电文数据资料应妥善保管。如有不同意见,要立即回复对方,不得拖延,避免造成经济损失。11、合同中如约定有纠纷解决条款的,应优先约定重庆市仲裁委员会或我方住所地法院,但只能约定其中之一。12、合同的审批流程如下:(1)申报:各业务部门根据需要在职权范围内对外洽谈、签订合同,但在洽谈前,应先递交“合同签约申报表”一式二份,报项目经理审查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进行合同的洽谈及签订工作。(2)业务调查、洽谈——相关部门协商——合同评审——报公司审查——签订合同——报公司成本管理部备案。五、合同履行1、履约原则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维护单位声誉。2、履约细则(1)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2)项目经理及相关各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者其它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困难时,各部门首先应尽一切努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完全履行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4)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非己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当我方接到对方的索赔报告后应认真研究并及时作出是否认可的答复或提出反索赔,除项目经理外,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在对方当事人出具的索赔报告、对帐单等确认类文书上签字盖章。3、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时的确认:(1)在重大、复杂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与对方对帐,确认双方债权债务;(2)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我方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帐,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4、因合同约定的条件变化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能实际履行的,合同经办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同时注意保存有关证据。5、发现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经办人员除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外,应立即将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情况及时报项目领导。六、合同日常管理1、建立档案(1)每一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遗漏。按照以下形式依次编写,例如黔彭项目部2006年签订的第1个隧道开挖劳务合同,编号应为22J5-QP-SDLW-200601-001,其含义为中铁22局5公司-黔彭-隧道劳务-2006年第01个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数量流水号001,如水泥采购合同为项目部2006年签订的第1个采购合同,其编号应为22J5-QP-WZSN-200601-002,其含义为中铁22局5公司-黔彭-物资水泥-2006年第01个采购合同-合同数量流水号002,如租赁挖掘机为项目部2007签订的第3个设备租赁合同,同时为项目部签订的第12个合同,编号应为22J5-QP-SBZLWJJ-200703-012,其含义为中铁22局5公司-黔彭-设备租赁挖掘机-2007年第03个设备租赁合同-合同数量流水号012。(2)每一份合同包括协议书、附件、补充协议、承诺函、合同谈判、会议纪要、往来信函等,应签订合同原件无份以上,由项目部计划部、财务部和公司成本管理部各保存一份。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包括文书、电传等),均由计划部妥善保管。(3)合同管理部门应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其主要内容包括:序号、合同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履行情况及备注等,台帐应做到准确、及时、完整。2、管理细则(1)对合同的合法性、合同标的金额及计价是否公允、合同条款是否符合项目部利益进行审查并在合同评审表中签署书面意见。意见签署人与合同经办人负有同等重要的责任。(2)财务部应严格依据合同标的的金额及计价付款,并应查阅合同,摘录相关条款对其进行付款。(3)对外签署合同时,合同各方应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签字并盖章;合同一律盖项目部公章(多页合同甲乙双方必须盖骑缝章),合同经办人按管理办法完成所有审批程序后由项目经理最后签署。七、合同变更和解除及纠纷处理1、合同变更和解除(1)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并认真审核。(2)合同在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条款仍然有效。(3)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按本办法第四项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4)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应当依法及时予以处理。(5)合同变更应由原合同起草部门负责起草,并应办理合同变更手续,做好变更文件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变更合同与原合同的范围发放相同。(6)合同变更引起索赔的,合同变更与索赔必须同步进行,索赔协议是合同变更的处理结果,是变更后合同的重要部分。(7)合同未履行完毕,但确定不再继续履行,合同履行部门应做好终止记录,收集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做好经济往来和结算工作,办理好解除合同的手续。(8)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确切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且由确凿证据证明的,应立即中止合同的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项目经理和公司成本管理部:①对方当事人经济状况严重恶化;②抽逃资金、转移财产,以避免债务的;③丧失商业信誉的;④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形式。2、合同的纠纷处理(1)发生合同纠纷后,合同承办部门或经办人员应当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和成本管理部门,并积极参与纠纷的处理。(2)发生合同纠纷后,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确实需要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证据报合同主管部门,由其统一协调处理。八、考核与奖惩1、项目部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办法,有效订立、严格履行,切实维护项目的整体利益,公司成本管理部负责本办法的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2、在合同签订、履行工程中发现重大问题,合同经办人员应当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避免或减少公司和项目部的经济损失,对于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3、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和项目部造成损失的,公司依法向责任人员追究损失:(1)未经授权或超越授权签订合同的;(2)为他人提供盖章的空白合同、空白授权委托的;(3)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的未签订书面合同的;(4)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解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的;(5)遗失合同重要资料及证据的。九、附则1、本办法如有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均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2、如本办法在执行后出现新增问题及时纠正并同时下发补充条款。3、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4、本办法由公司成本管理部负责解释。附件1:中铁XX局集团第X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工程施工劳务协作合同合同编号:年月日工程施工劳务协作合同(范本)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劳务协作范围:合同约定的劳务,包括施工测量、组织施工、技术措施制订、技术分项工作、检测、竣工交验等工作内容及所有与此项目工序有关的工作内容及延伸和变更,并包含《工程劳务承包单价表》中及施工图纸中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4、工期(暂定):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5、甲方驻工地代表(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乙方驻工地代表(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第二条、劳务协作方式1、本工程乙方为甲方施工提供劳务,并采用劳务综合单价承包的劳务协作方式,经双方协商,确定乙方施工的劳务综合单价见《工程劳务承包单价表》;2、劳务综合单价包含的内容:指为完成符合设计、规范以及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的工程项目施工应计的劳务单价费用,包括工程修建及其缺陷修复中所需的一切劳务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外,还包括除甲方供应的材料、机械以外的其它辅助材料费和机械租赁使用费、施工调遣费、小型临时设施费、现场管理费、劳务管理费,工程结束后的现场清理费以及施工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协议和施工中明示或暗示发生的所有费用和其它应支付的费用,但不含税金(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税)。甲方提供主材只包含;3、乙方应充分考虑劳动力市场价格的影响,本合同在履行期间由于国家和地方法令、法规、政策等原因发生变化,致使工程项目劳务费增加,均不得调整本合同的劳务单价。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与建设单位共同办理永久性工程征地和拆迁工作;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单位、地方各级政府等的联系和协调工作;3、负责与业主的技术交底,完成施工现场的交接桩工作;4、甲方负责编制对业主的施工、劳力、材料、设备等进场计划和统计的报表。在乙方进场前天向乙方提交用工及设备计划要求,即各工种比例、人员、设备数量、进场时间;5、负责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技术;6、甲方应协助乙方对劳务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协助乙方对劳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使之熟练掌握技术标准和操作要点,能够按项目部规定的作业程序施工,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7、协助乙方做好上场准备工作,及时向乙方提供合同范围内的施工图纸和测量标桩,乙方负责对所提供的桩位进行保护,施工测量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定期复测;8、负责所有原材料的检验、料场的选择、各种试验;9、对该工程质量、进度实行全过程控制,有权对乙方施工项目的任何部位随时进行检查,并监督乙方对不合格部位进行无偿修复直至返工;10、与业主及乙方进行计量支付工作,及时进行工程进度款的申报和拨付;11、有权根据总体施工情况、业主要求及工程进度调整乙方的工程数量;12、有权对乙方进行奖励和处罚;13、编写、汇总有关技术资料,作好竣工资料;14、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和交付;15、如乙方不能服从甲方指挥、协调或不能按照业主、监理、设计及甲方质量要求施工,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采取警告、罚款、停工、返工、直至解除协议的惩罚,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16、甲方及时提供工费承包项目的主材料供应。(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负责施工区内场地平整、用水、用电、道路等临时设施的修建、使用与维护,并按相关环境保护法律做好有关环境保护工作,费用由乙方自负;2、负责对所施工范围内及拌和站、料场、道路等场地的清理、洒水、除污等文明施工工作,必须按照业主、监理及甲方的要求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并无偿配合业主、监理或甲方组织的参观、检查工作,为其他施工单位无偿提供施工便利条件;3、提供与其承担工程项目相适应的各类专业劳务人员和机械设备,数量满足工程施工进度需要,特殊工种应持有效证件,施工现场的主要负责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调换;4、为其劳务人员办理人身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乙方对劳务人员的使用应按《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应与其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合同,以明确乙方及劳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乙方人员提供安全保护,以满足相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要求;5、加强对劳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防止违法乱纪和刑事案件发生,不得使用童工,如出现任何违法乱纪或刑事案件后果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6、乙方应有专职材料人员负责材料的检验、保管和发放,同时向甲方办理限额领料手续,对没有用完的材料要如数退还到甲方材料库房,材料的发放和使用应严格按施工图预算材料消耗执行,乙方超预算用料部分,甲方按当期市场价加收10%的费用。乙方不能浪费或盗卖甲方的材料,浪费电等情况,轻者罚款,重者中止合同,甚至交给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7、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乙方每完成一道工序,须有甲方施工技术人员签字后,方能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8、配合甲方的测量、计量支付、质量、安全、进度、现场管理、各种检查及资料收集;9、甲方拨付的工程款应专款专用,不得拖欠、克扣民工工资,如因拖欠、克扣民工工资影响本合同履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乙方应处理好在施工过程中相关单位的各种关系,如发生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乙方与相关单位原因导致工程出现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由乙方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11、严格执行并服从甲方制定的各种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积极参加甲方相关工法及操作规程的学习和培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调度和其他管理人员的指挥、协调;12、劳务协作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13、乙方施工中严格管理,协调好与其他施工队的关系,不得损坏其他施工队的机具、设备、材料,若有损坏照价赔偿。第四条、工程质量1、本合同工程质量应达到: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90%以上,同时满足业主的整体质量目标;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甲方的创优规划标准、施工技术规范施工,并接受甲方人员的监控;3、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的一律不予计价,因质量不合格而发生返工费用均由乙方自负,乙方还要承担质量不合格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则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5、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对所施工的工程按规定负责保修;6、缺陷责任期间,发生应由乙方承担维修项目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应派人员进行维修。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甲方保留自行维修的权利,但在维修前应通知乙方及时派人前来共同确认,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派人确认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确认其维修工程量和费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第五条、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1、甲方对乙方负责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2、乙方负责本方人员的安全教育,强化管理,预防事故,并专门制定安全措施,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及必要的设备器具方能施工,以确保施工安全;3、如出现一切安全事故责任自负,除自负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外,还要服从甲方依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自负法律责任;4、乙方在施工中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及处理措施;5、严格现场管理,做好文明施工,负责施工现场的道路环境卫生,项目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和环境保护,清理和环境保护的标准按业主与甲方的合同要求办理,达不到该标准,按甲方核定的造价进行扣款。第六条、劳务费的计量与支付1、甲、已双方约定按月进行验工计价,工程数量的计算由甲方工程技术部门负责,计划部门审核,计算的依据为施工图和现场测量资料,按照业主技术规范明确的计量范围计量,单价中已经综合了施工图预算数量以外的辅助工程量,计量时不予重复计量;2、由于乙方施工不当或其它原因未按时完成计划施工任务,影响下道工序施工时,甲方核定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3、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果发生本合同以外的工作内容,施工前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如合同有相同或类似项目的单价采用合同单价,如为新增项目,甲方按合同单价编制原则重新确定单价,否则不得进行计量支付;4、劳务费支付严格以甲方对乙方批复的计量支付资料为依据,在甲方收到业主当期工程进度款10天内,甲方按乙方费用开支计划按一定比例分期拨付给乙方当期计量款;5、乙方每期得到的计量款时,先将民工工资发放表交财务部核查,由财务部门核实金额后先拨付乙方用于支付民工工资的开支,待民工工资发放完后乙方再将民工工资发放表交财务部门核查并等待财务部门实地核实,如无问题后再拨付剩余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扣留剩余的款项,直至乙方把所欠的款项发放完毕;6、甲方在每次计量支付时扣留计价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2.5%,整个合同工程缺陷责任期满,若无质量问题,再返还剩余的2.5%;若在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维修,其费用甲方从中扣除;同时扣留计价金额的5%作为安全保证金,安全保证金上限为合同价的3%,工程完工后如无安全事故直接返还全额安全保证金,若在施工中由于乙方问题出现安全事故,其费用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如安全保证金不足支付费用,多出部分从计价款中扣除。7、每月拨款时,扣除乙方一切应扣除的费用后,为计价(结算)后的拨款数,甲方通过转账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乙方,如业主资金不到位或工程竣工结算后业主资金不能到位,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对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仲裁或诉讼。8、如乙方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情况下使本合同工期提前15天以上的,则按两千元/天进行奖励。第七条、变更与索赔1、在本工程总工期的计划目标下,甲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有其它理由而对工程分阶段工期进行调整,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由此而可能引起工程费用投入的变化将不另行考虑,乙方也不得对因此发生的人工、机械闲置损失向甲方提出补偿要求;2、在合同实施间,根据工程需要,业主可能在本工程工地进行有关试验,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承担相应费用,也不得对因此可能发生的人工、机械闲置损失向甲方提出补偿要求;3、由于业主的原因造成工程下马、停建、缓建、工程款不到位等,乙方有权代位甲方追究业主的相应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所有劳务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同时将乙方清退出场,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退场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无条件退场,否则甲方有权请求有关部门强制执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概由乙方自行承担:1、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如一方违约,相应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2、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时,按两千元/天偿付违约金;3、乙方必须在合同工期内完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交付的,按两千元/天偿付违约金;4、如果乙方因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在限期内进行整改,整改仍无效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天内按通知要求无条件将人员、机械设备撤出现场,并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第九条、终止合同的条件乙方在履行合同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1、上场人员满足不了施工需要或管理混乱造成工期滞后,影响总体工期的,经两次督促无改观的;2、工程质量不能满足设计、规范要求的;3、安全防范措施不严,造成五级以上安全事故的;4、工程负责人长期不在位的;5、合同中规定的其他终止合同的条款。第十条、特殊情况(风险)的解决施工过程中下列风险应划归于特殊风险。(a)战争,入侵在工程现场发生了;(b)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污染;(c)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业主亦非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d)暴乱、骚乱;(e)特大暴雨、冰雹等特殊天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上述特殊风险,乙方应继续尽最大努力实施和完成工程,除非此种特殊风险的发生对本工程施工有重大实质性影响而不可能继续履行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应有权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一经发出此项通知,本合同即告终止,但不损害双方中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在此以前发生的任何违约所应有的权利。如果终止合同,则乙方应尽快地从现场撤离一切乙方装备,并为其施工人员的尽快从现场撤离提供同样的便利。如果合同予以终止,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终止之日前已完成的全部工程的费用,其范围限于在已给乙方的暂付款中尚未包括的款额与款项,其单价和总额价应按合同的规定。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同意,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合同争议,应相互谅解、平等自愿、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依照第种方式解决:1、重庆市仲裁委员会2、甲方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第十二条、合同附件以下附件(若有)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承诺书;2、劳务招标文件;3、《工程劳务承包单价表》;4、双方约定的补充条款。第十一条、附则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整个合同工程竣工结算保修期满,双方款项付清后自行失效;2、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议定补充条款,该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施工中双方往来的信件,签署的有关法律意义的文书,工程计价(结算)书,现场质量及数量签认单,都要盖单位的公章并有项目经理及总工程师的签名,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4、本合同一式五份,均为原件,甲方三份,乙方两份,复印件、扫描件等均无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日期:日期:附件2:中铁XX局集团第X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设备租赁合同合同编号:年月日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范本)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租赁机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地点:。第二条:方为租赁机械配备操作手____名,操作者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作业,并负责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其工资由方负责承担;方负责安排操作手的食宿,其食宿费用也由负责承担。第三条: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或本工程施工结束时止)。第四条:租赁机械的所有权1、在租赁期间,合同所列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2、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机械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第五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1、自年月日至本工程施工结束时止,每台每月租金为元(大写:圆)整,从进驻现场满30天为一个月,每满一个月结算一次租金。2、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服从乙方技术人员的管理和技术监督。第六条:租赁机械的交货和验收租赁机械在交货地点,由甲方向乙方(或其代理人)交货,甲方造成租赁机械延迟交货时,应承担索赔责任。第七条:租赁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1、甲方应保证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技术性能完好,进入施工现场的甲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租赁机械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日常生产燃油(柴油)及其它附属油(即润滑油、齿轮油)等由方负责供应。2、若由甲方提供设备操作者,操作者必须积极配合乙方有关负责人的指挥作业,并遵守乙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安排,但有权对有关违章指挥提出异议;甲方必须保证租赁机械的出勤率达到85%以上,并且在租赁期间听从乙方的调配。若甲方机械设备出现故障,甲方应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抢修,若由此连续影响乙方施工三天以上的,经双方签认后,可免签当日台班费。3、租赁机械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甲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4、租赁机械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甲方承担。第八条:租赁机械运费的承担租赁机械进场的费用合计元(大写:圆整),由方承担;退场的费用合计元(大写:圆整),由方承担。第九条:违约责任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额%的违约金。2、乙方如不按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机械,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重庆市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后生效,整个合同完成结算,双方款项付清后自行失效。承租方(乙方):出租方(甲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行:开户行:帐号:帐号:年月日年月日附件3:物资采购合同(范本)合同编号:需方单位(甲方):供方单位(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规范合同当事人的交易行为,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产品质量和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材料供应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第二条供应的材料名称:。第三条、材料标的、数量、价款序标的名牌号商规格生产厂家计量单数单金额备号称标型号位量价注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注:(1)上述单价不得因市场行情波动而变化,上述单价已包括到交货地点的运输费用、运输中的损耗费用、装卸费、材料检测费;运输费、运输损耗费、装卸费、材料检测费等不可另行追加计算。(2)最终结算数量按甲方实际签收到的数量为准。第四条、材料遵循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1、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供应材料。有国家或部颁技术质量标准要求的按现行的国家或部颁技术质量标准要求约定,如约定高于现行国家或部颁技术质量标准要求的或尚无国家或部颁标准按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或其他标准约定的,甲、乙方必须约定并在第二栏中给予写清。甲、乙双方约定材料验收遵循的质量和技术标准:。3、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或部颁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标准规定,随每批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产品准用证》和其他相关技术质量资料。4、其他要求:。第五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1、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产品准用证》和其他相关技术质量资料。2、验收标准按甲、乙双方上述第四条约定的该材料现行的国家或部颁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3、甲方有提前送材料样品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送审材料样品,样品送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样品本身、还包括提供样品的材料品牌、商标、规格、型号、花色、技术质量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产品准用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一旦甲、乙双方签约后且材料的样品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未经甲方、业主及监理同意,乙方不得作任何变更。正式交货时材料的质量、外观、品牌、商标、规格、型号、花色、标识、生产厂家、产品准用证、技术质量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生产许可证等其他相关技术质量资料应保持和样品一致,如所进材料和样品不一致,乙方属违约,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4、甲方有权于材料到场后,现场取样对材料进行测试检验,如有质量问题10日内提出质量异议。5、材料数量以甲方书面签收为准。材料外观质量甲方应及时验收,必要时须经过业主和监理的验收通过,甲方、监理或业主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乙方提出,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产品必须封存不能使用。6、经核查该批产品确实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甲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包括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7、甲方在材料到场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但在使用时或使用后发现确实因该批材料质量未达到规定要求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如返工、工期延长等经济和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乙方在材料运抵交货前5天通知甲方,甲方应提供堆放场地或堆放仓库。9、乙方须负责材料正式交货前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工作,包括运输途中、卸货中的人身和材料的安全,在正式交货前,包括运输途中、卸货中如有人生伤害或材料受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第六条乙方对材料质量负责的期限:。第七条、材料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第八条、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1、交货时间(包括每批材料交货时间和数量的约定):。2、交货地点:。3、交货方式:按下列第()种方式进行:①乙方送货;②甲方自提自运。4、乙方在产品运抵交货地点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做好验收工作,和书面交验签字记录,必要时须得到业主和监理的书面验收确认。第九条、材料结算方式:。第十条、材料付款方式:1、材料付款方式:。2、在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材料款的支付,并共同承担资金风险。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支付乙方的情况,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责任,但乙方有义务会同甲方,共同向造成资金风险的业主进行资金催讨和索赔。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尝经济损失。2、因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视作逾期交货,退货视作不能交货,并承担违约责任。3、材料交货时间延误或材料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或无力按约定质量标准交货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须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4、乙方不能全部或不能部分交货的属违约,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按不能交货部分的价值的双倍金额作为违约金。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材料交货时间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合约总价的1%计算,按天累计。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承担赔偿责任。6、乙方在交货时间、材料质量、安全文明措施方面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要求乙方赔偿。7、乙方由于非甲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属于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8、乙方违约后,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乙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二条、解除合同的条件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或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的;除赔偿违约损失外还可解除合同;4、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5、乙方其他违法行为已影响合同履约的。6、如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以任何理由终止,则甲方应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立即终止本分包合同的雇佣关系,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第十三条、解决争议的方式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第十四条、其它条款1、乙方车辆及材料在运输途中及到达甲方现场后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2、乙方在施工现场应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3、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合同,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整个合同完成结算,双方款项付清后自行失效。5、本合同一式五份,均为原件,甲方三份,乙方两份,复印件、扫描件等均无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日期:日期:附件4:合同签约申报表合同名称承办部门负责人电话承办人电话报送日期合同内容摘要甲方电话乙方电话主要内容:承办部门意见有关部门意见审核人:年月日审核人:年月日总工意见审核人:年月日项目经理意见年月日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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