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彬华与刘奇琪一般人格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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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彬华与刘奇琪一般人格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人格权纠纷人格权纠纷一般人格权纠纷【审理法院】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15【案件字号】(2020)苏02民终115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静静仓勇潘晓峰【审理法官】王静静仓勇潘晓峰【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俞彬华;刘奇琪【当事人】俞彬华刘奇琪【当事人-个人】俞彬华刘奇琪【代理律师/律所】袁雨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袁雨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袁雨【代理律所】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俞彬华【被告】刘奇琪【本院观点】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人格权。【权责关键词】欺诈撤销代理违约金过错赔礼道歉回避第三人新证据关联性合法性质证训诫1/17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另查明:本案一审立案后,一审法官先是按照俞彬华在起诉状中所提供的刘奇琪的手机电话(152××某某某某某某)对刘奇琪进行了电子送达,但未获成功。此后,一审承办法官及书记员又按照上述号码多次与刘奇琪进行联系,但均提示暂时无法接通。2019年2月1日,一审法院又按照俞彬华在起诉状中所提供的刘奇琪的地址以法院专递的形式将本案一审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向刘奇琪进行了送达,但该邮件后被邮政部门以收件人不在指定地址为由退回。2019年3月27日,一审承办法官将上述送达不成功的情况向俞彬华进行了说明,俞彬华要求法院对刘奇琪进行公告送达,并同意预交公告费。以上事实,有俞彬华所提交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适用要点与请求权规范指引》、《人格权法研究(第三版)》等书籍节选和控告书等材料、法院专递邮件详情单、一审谈话笔录、一审承办法官工作追记及刘奇琪书面质证意见在卷佐证。【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人格权。承担侵犯公民人格尊严的民事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人格尊严受到侵犯的损害事实、行为具有违法性、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以及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四个要件。其中具备侵犯人格尊严的损害事实尤为重要,因为无损害即无责任。人格尊严既具有主观因素,又具有客观因素,其中主观因素反映的是民事主体对自身价值的认识,客观因素是他人、社会对特定主体作为人的尊重,是对人的价值的评价,故人格尊严是否受到侵犯,应以人的主观认识和客观评价相结合作为判断的标准。本案中,刘奇琪在与俞彬华微信聊天时使用“操你大爷"、“你他妈有病"等不文明言语,可能会使俞彬华主观上感到尊严受损,但从俞彬华向一审法院所提交的双方微信聊天记录看,刘奇琪系在双方聊天已有不快的情况下才使用的上述不文明言语,且上述不文明言语被使用的次数并不多,内容上也未达到侮辱的程度,考虑到刘奇琪的上述不文明行为发生在双方私密聊天的情境下,且刘奇琪并未将该不文明言语和不文明行为向第三人公开故俞彬华不会因此而丧失他人、社会对其的尊重。在此情况下,俞彬华主张刘奇琪的上述行为侵犯其人格尊严并要求刘奇琪向其书面赔礼道歉,依据不足,本院对此不予支持。经本院审查,本案一审中,俞彬华并未主张刘奇琪的行为侵害了2/17其名誉权,一审法院按照名誉权纠纷进行审理,有失妥当,本院对此依法予以纠正。关于一审送达程序问题,一审法院系在电子送达及邮寄送达均告失败的情况下,应俞彬华本人的申请才适用的公告送达程序,俞彬华主张一审滥用公告送达程序,无事实依据,本院对此不予采信。关于一审审理期限问题,经审查,一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依法办理了审限延长手续并获院长批准,一审审理期限并未超出法律规定。关于一审回避决定问题,经本院审查,一审相关回避决定及复议决定均系由一审法院院长作出,程序合法,俞彬华主张该回避决定及复议决定系由一审承办法官自行作出,无事实依据,本院对此不予采信。另外,一审法院采用当庭宣判程序进行判决符合法律规定,俞彬华关于一审滥用当庭宣判程序的主张,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对此不予采信。另需指出的是,俞彬华不服一审判决依法享有向本院提起上诉的权利,但俞彬华在提交给本院的书面上诉状中使用了大量的非理性言辞对一审承办法官进行人身攻击,该行为明显不妥。法官在行使审判权过程中,如确系存在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予以反映。法官的职业尊严亦受法律保护,俞彬华在强调自身人格尊严的同时,亦应尊重法官的职业尊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综上,俞彬华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结果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80元,由上诉人俞彬华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更新时间】2022-08-3113:25:43【一审法院查明】一审认定事实如下:YY语音系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多公司)旗下的一款通讯软件,哈尔滨兴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戎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子戎)是YY语音的签约公司,刘奇琪系兴戎公司的旗下艺人,在YY语音的直播间号为24064。俞彬华自2015年4月开始观看YY直播,并在14个月内打赏价值409509.06元的礼物给不同的主播。俞彬华自2017年2月起开始观看刘奇琪的直播,并向刘奇琪赠送礼物,在刘奇琪的直播间消费44294.28元,开通公爵花费12000元,开通守护花费2997元。2017年3月19日,俞彬华成为刘奇琪直播间的VP(VP在YY的官方解释为频道总管理,即管理员身份,取消或者确认VP是刘奇琪的一项管理权利,谁担任VP以及担任VP的期限没有限制性3/17规定)且要求一直担任刘奇琪的VP,刘奇琪表示同意。在此期间,俞彬华与刘奇琪互加微信并开始通过微信联系。微信聊天过程中俞彬华向刘奇琪表示,等刘奇琪毕业了,其可能会有个三五百万的闲钱,现在没有几千万给刘奇琪,都怪俞彬华。还表示要帮刘奇琪开店,是纯帮助,因为俞彬华给其他大主播转账7、8万都什么也没要过。俞彬华给刘奇琪刷的礼物比俞彬华最喜欢的主播都多,俞彬华喜欢刘奇琪欣赏刘奇琪愿意帮助刘奇琪且没有私心。但刘奇琪回应变味了,不收钱,不要转账,也不要俞彬华再提转账的事情,再提刘奇琪会爆炸、会骂人。俞彬华又问刘奇琪为什么其他女主播收钱。刘奇琪回应“够了!她们是她们,我是我,如果你心里把我和她们相提并论你就滚吧,草,够了,说了他妈的不要提了"。俞彬华随即回答“不说了"并又询问刘奇琪“我是不够爱你还是不够有钱",且在次日买好了苹果手机要邮寄给刘奇琪,并说其爱刘奇琪,要对刘奇琪好点,还说其实有很多话想对刘奇琪说,就是怕挨刘奇琪骂。刘奇琪对俞彬华要赠送其手机的行为亦予以了拒绝。2017年4月3日凌晨2:18分,俞彬华主动给刘奇琪发微信,要求其打开手机直播。刘奇琪明确表示不开。2:26分,俞彬华又继续发微信要求刘奇琪开十分钟,其要把榜秒了,刘奇琪随即回应“滚、我他妈衣服都脱了"。俞彬华回复“三年没人叫我滚了"。刘奇琪回复“……习惯,我改"。俞彬华遂开始向刘奇琪发难,主要对话内容为:你有个性(别的主播和俞彬华发微信聊天什么的都是超客气的)、你最帅、你每天开直播累吗?开心吗?有说过不想说的话吗?有做过不想做的事吗?你对每个刷礼物的男的都这样吗?能不能高冷点?俞彬华还说其将刘奇琪的直播视频给与俞彬华关系很好的人看了,那些人都不喜欢刘奇琪这样的。什么时候你的粉丝里能有一半女的,包括有很多铁粉的主播?你为什么不更新微博?为什么不建微信群?为什么不敢让你的粉丝互相认识?为什么删直播回放?为什么朋友圈只有半年?刘奇琪对俞彬华的上述逼问均予以了耐心的回答。后俞彬华又继续说刘奇琪身正不怕影子斜,做主播就要光明正大,所有一线优秀主播都不会有这些问题。刘奇琪因此被激怒,回复“你滚、滚、身正不怕影子斜,你意思说我斜呗、滚吧、操你大爷、你他妈有病"。同时,刘奇琪对俞彬华听风就是雨、疑神疑鬼、总拉着别人评论自己、对自己问东问西的行为表示不满。俞彬华又继续逼问,你作为一个主播,不希望有人认可你?不希望有真心喜欢自己的人?你是不是不让别人说?不能分享?为什么只能线上收礼物而不接受线下转账,反正都是送没有区别。当刘奇琪依旧拒绝接受其线下转账时。俞彬华又说刘奇琪和粉丝的交流就止于YY相册更新那些照片,线下不4/17敢有任何交流,所以刘奇琪根本没有真心和俞彬华交朋友,就只会在平台上坑礼物,要求刘奇琪一定要接受其线下转账。俞彬华还表示其是江苏排名第一的法学院毕业的,有法律问题可以问他。其对刘奇琪是恨铁不成钢、希望刘奇琪作大主播、有铁粉、能挣很多钱,被很多人真心对待。其他女主播都收了俞彬华的线下转账为什么刘奇琪不收。刘奇琪要是真心为其省钱就不要线上坑礼物,要收线下转账。俞彬华玩YY是交朋友,不是来被坑钱,其是商人,不是傻逼,做主播是有代价的,世上没有任何回报没有代价。2017年4月7日,刘奇琪取消了俞彬华的VP资格,原因是刘奇琪不认可俞彬华私下通过微信转账、赠送礼物的行为。再查明,针对刘奇琪撤销其VP的行为,俞彬华先后在无锡市梁溪区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和上诉,分别要求刘奇琪赔偿合同违约金和误工费、返还所购买的价值为61368.6元的礼物、返还其从2017年3月19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止在其直播间消费的礼物和续费的守护和开设的公爵价值人民币49291.28元。后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黑01民终5591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了俞彬华的全部诉讼请求,该判决书已于2018年9月20日发生法律效力。2018年10月8日,俞彬华又向广州互联网法院起诉华多公司、王子戎、兴戎公司、刘奇琪,并提出9项诉讼请求:1.判令撤销其在华多公司YY直播间24064消费礼物的合同;2.判令华多公司退还其在该YY直播间的消费款49291.28元,王子戎、兴戎公司、刘奇琪承担连带责任;3.判令华多公司、王子戎、兴戎公司、刘奇琪对欺诈俞彬华的行为作出公开的赔礼道歉;4.判令华多公司对刘奇琪过去两年违反平台协议直播的行为在YY平台予以公告,并在公告中向俞彬华赔礼道歉;5.判令法院对刘奇琪违背对消费者承诺的行为、低俗直播的行为和辱骂俞彬华的行为予以训诫并责令具结悔过;6.判令案件鉴定费用、证据提取和保全费用由四被告承担;7.判令刘奇琪因在微信辱骂俞彬华,侵害俞彬华内心安宁权的行为向俞彬华赔礼道歉,并赔偿俞彬华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8.判令刘奇琪因违约,赔偿俞彬华拥有YY直播间24064永久VP信赖利益损失1元;9.判令四被告侵害俞彬华的消费者知情权,赔偿侵权损失1元;10.案件诉讼费由四被告承担。2019年1月7日,广州互联网法院作出(2018)粤0192民初3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了俞彬华基于撤销合同而要求各被告退还消费款项和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同时,对于刘奇琪是否低俗直播是否辱骂俞彬华的问题,因非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范围,故未在该案中予以理涉。该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审理中,5/17俞彬华陈述,双方聊天记录中的内容都是粉丝和主播之间正常的聊天刘奇琪的侮辱行为不构成对俞彬华的侵权,但刘奇琪的用词非常难听,已经明显超过正常人能忍受的范围。此外,送礼物是其对刘奇琪的赠予,刘奇琪只愿在平台上接受礼物,而不愿在私下接受俞彬华的礼物是很不正常的,是不想和俞彬华交朋友的表现,所以刘奇琪是骗钱的。【一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认为:人格尊严权集中表现为名誉权。精神安宁利益的损失主要体现在精神损害赔偿中且仅见诸于学理研究,现行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本案中,俞彬华起诉要求刘奇琪向其赔礼道歉是在其起诉要求刘奇琪返还其所赠与的钱款未获支持的情况下且仅提供了刘奇琪对其“辱骂"的数段微信聊天记录。刘奇琪应诉时,将其与俞彬华之间的大部分聊天记录提交本院。通观俞彬华与刘奇琪的聊天记录及双方陈述,可以发现俞彬华在观看了其所谓的刘奇琪的大量“低俗表演"后,不但不终止观看,反而还要继续给刘奇琪打赏、线下转账和赠送礼物。在拒绝俞彬华的线下转账要求时,刘奇琪向俞彬华说过“如果你心里把我和她们(其他女主播)相提并论你就滚吧,草,够了,说了他妈的不要提了",而俞彬华非但不认为这是对他的人身攻击和辱骂,反而还要继续向刘奇琪赠送手机。由此可见,俞彬华所谓的刘奇琪使用粗鄙的言辞对其进行人身攻击和辱骂,实质系俞彬华向刘奇琪多次示好遭拒后,由爱生恨,反复对刘奇琪进行追问、纠缠和心理施压后所导致的刘奇琪的情绪失控,这是人在遭到刺激后的应激反应,构不成对俞彬华名誉权的侵犯,更达不到需要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程度。因此,俞彬华所谓的基于其人格尊严和精神安宁受到侵害并要求刘奇琪书面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法院依法不予支持。据此,一审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判决:驳回俞彬华的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80元,由俞彬华负担。二审中,俞彬华主张一审判决书中所载明的相关微信聊天内容未经双方质证且内容不完整,并主张本案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等法院所审理的双方之间的合同纠纷案件并无关联,故对一审判决书所载明的该部分事实不予认可。此外,俞彬华还对一审判决书第7页第2段中所载明的其本人关于“刘奇琪的侮辱行为不构成对俞彬华的侵权"及“是不想和俞彬华交朋友的表现,所以刘奇琪是骗钱的"等陈述内容亦不予认可。除此之外,双方当事人对一审查明的其他事实均无异议,本院对双方均无异议的事实依法予以确认。二审中,俞彬华向本院提交如下材料:1.人民法院出版社编著的《最高6/17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适用要点与请求权规范指引》中关于一般人格权的内容共4页。证明本案是一般人格权侵权纠纷。本案中,其从没有主张过刘奇琪的行为侵犯了其名誉权。2.王利明编著的《人格权法研究(第三版)》中关于一般人格权与名誉权对比论述部分共3页。证明有些司法案件并没有侵犯名誉权,但侵犯了一般人格权。人格尊严在理论上被称为一般人格权,是人格权利一般价值的集中体现。一审判决混淆了一般人格权与名誉权的概念。3.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理解与适用》一书的部分内容共3页。证明最高人民法院要求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应当避免使用主观臆断的表达方式,不得使用贬损人格尊严,具有强烈情感色彩的用语,行文应当规范准确朴实庄重凝练。一审判决中充满了错误和偏激的论述,不符合上述要求。4.其向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提交的有关一审承办法官的控告书共9页。证明一审承办法官多次枉法裁判已被检察机关函询审查。5.其个人对本案一审判决书的批注内容共9页。其中划线和打问号的内容系其认为不恰当和不适宜的,充满着问题和错误的内容。对此,刘奇琪认为:(1)对俞彬华所提交的证据1、2、3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内容均不予认可。理由:俞彬华未出示原件,且对证据文本断章取义,无法反应文本的真实愿意,无法支持其证明内容。一审判决已经对本案的诉争行为进行了定性,明确了诉争行为“实质系俞彬华向刘奇琪多次示好遭拒后,由爱生恨,反复对刘奇琪进行询问、纠缠和心理施压后导致的刘奇琪的情绪失控,这是人在遭到刺激后的应激反应",其行为既未侵犯俞彬华的名誉权,也未侵犯俞彬华的人格尊严和一般人格权,俞彬华的相关诉讼请求于法无据,法院应予驳回。(2)对证据4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和证明内容均不予认可。理由:俞彬华所提交的该证据并不属于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新证据,且该证据中未见检察机关受理其控告事项的证明文件,故真实性难以确认;另外,该证据与本案无关,无法支持其证明内容,且该控告书中充斥着大量的对一审承办法官进行人身攻击的内容,故其请求法院对俞彬华的该行为进行处罚。(3)对证据5的真实性无异议,但对该证据的合法性有异议,该证据不符合提交法律意见的合法规范格式及程序。对该证据的关联性和证明内容不予认可,该证据不能支持其证明内容,且其中包含大量的对一审承办法官进行人身攻击的内容,法院应当对俞彬华的诽谤、侮辱行为进行处罚。【二审上诉人诉称】另需指出的是,俞彬华不服一审判决依法享有向本院提起上诉的权利,但俞彬华在提交给本院的书面上诉状中使用了大量的非理性言辞对一审承办法官进行人身攻7/17击,该行为明显不妥。法官在行使审判权过程中,如确系存在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予以反映。法官的职业尊严亦受法律保护,俞彬华在强调自身人格尊严的同时,亦应尊重法官的职业尊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综上,俞彬华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结果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俞彬华与刘奇琪一般人格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苏02民终1155号当事人上诉人(原审原告):俞彬华。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刘奇琪。委托诉讼代理人:袁雨,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审理经过上诉人俞彬华因与被上诉人刘奇琪一般人格权纠纷一案,不服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2019)苏0213民初132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3月17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俞彬华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刘奇琪向其书面赔礼道歉。2.一、二审诉讼费由刘奇琪承担。事实及理由:1.本案纠纷系因其本人不满刘奇琪低俗直播的行为及不认可刘奇琪的价值观所引起,与刘奇琪是否接受其红包之间并无关系。一审判决不仅未对刘奇琪个人的言行举止和品行道德进行评价,还将本案与哈尔滨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所审理的双方之间的合同纠纷案件联系在一起,继而将刘奇琪使用粗鄙言辞对其进行辱骂的行为认定为“人在遭到刺激后的应激反应",并认为该行为对其并未构成侵犯,系事实认定错误。2.本案是一般人格权纠纷,并非名誉权纠纷。一般人格权包含人格独立、人格自由和人格尊严等一般人格利益。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两项独立8/17的权利,两者之间并非包容的关系。就本案及社会上大量实际情况来说,很多使用粗鄙言辞辱骂他人的行为,如不发生在公共空间,则并不一定侵犯他人的名誉权,但却会侵犯了他人的人格尊严权。本案中,其并未起诉刘奇琪侵犯其名誉权,也未要求刘奇琪对其进行精神损害赔偿,一审判决以刘奇琪的上述行为不构成对其名誉权的侵犯,更达不到需要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程度为由,驳回其一审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将名誉权和人格尊严权混淆,与法学通说观点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不符,属法律适用错误。3.一审法院滥用公告送达程序,无故超审限审判,开庭时剥夺其陈述权和辩论权并滥用当庭宣判程序,程序严重违法。一审承办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故意刁难当事人,在其申请一审承办法官回避的情况下,一审承办法官自行出具决定书和复议决定书,驳回其回避申请,程序违法。二审被上诉人辩称刘奇琪辩称:1.一审判决关于其相关言行系在遭到刺激后的应激反应,构不成对俞彬华名誉权的侵犯,更达不到需要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程度的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俞彬华的陈述中充斥着大量子虚乌有、捕风捉影的言论,且无证据支撑,故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2.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正确,审理程序合法。本案中,俞彬华主张其行为侵犯了他的人格权、人格尊严和精神安宁,但判断是否侵犯人格权、人格尊严必须考虑主客观因素,即外部社会评价。在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的对话均为封闭性的私聊,其相关言行不具有包括任何的过意或过失,不可能导致俞彬华外部社会评价的降低,亦不可能产生任何损害后果,故其行为并不构成人格侵权。俞彬华所主张的精神安宁利益损失于法无据。一审法院审判程序得当,一审法官运用当庭宣判程序当庭释法,一片公心却被俞彬华所怀忿,俞彬华的上诉理由全无事实和法律依据。3.俞彬华就同一事件滥用诉讼权利,反复起诉、恶意缠讼,并在本案一审审理期间多次公然侮辱法庭以及其和其代理人;在上诉状中又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侮辱一审审判人员,二审法院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对俞彬华的行为进行处罚。原告诉称俞彬华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要求判令刘奇琪向其赔礼道歉(由刘奇琪向俞彬华出具书面道歉函);2.案件诉讼费由刘奇琪负担。刘奇琪系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签约艺人,在YY频道24064直播牟利,俞彬华系YY平台的消费者。在20179/17年,俞彬华使用YY号2519886为刘奇琪共计消费59291.28元。后俞彬华发现刘奇琪直播存在大量低俗表演,比如从下到上舔瓶子模仿女给男口交动作,膝盖跪在凳子上模仿拍屁股叫哥哥名字的动作等,俞彬华从内心认为刘奇琪表演低俗,且不符合相关互联网文化的法律规定,但俞彬华没有向刘奇琪明确指出。而刘奇琪作为女性,第六感很敏感,其明知某大直播间有很多人评论其时没有好话。但在俞彬华告诉刘奇琪时,刘奇琪开始感受到了俞彬华对刘奇琪的不满意。本来价值观低俗与高尚之争与法律无关,双方可以以理服人。但在哈尔滨法院及广州法院审理俞彬华起诉刘奇琪及华多公司的其他合同纠纷时,刘奇琪不惜重金聘请知名律师与俞彬华诉讼,且故意颠倒黑白,刘奇琪本人永远不敢露面,导致法庭认为双方之间的纠纷是因为送礼之争,而不是最根本的俞彬华不满意刘奇琪的低俗表演。重新回眸俞彬华与刘奇琪的合同之争案件,一切从一个正常人的角度出发考量,像刘奇琪能作出这些低俗的举动和说出粗鄙的言论,这种人怎么可能因为你要送她礼物而翻脸,但女性内心最讨厌的就是被人看不起,特别是被人嫌弃其低俗,任何一个正常的女性都会认可,所以刘奇琪合同违约的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实原因就是刘奇琪认为俞彬华从心理上觉得刘奇琪低俗。2017年4月3日凌晨3点12分,刘奇琪通过微信与俞彬华交流,谈及微博和粉丝群问题时,刘奇琪心态直接爆炸,使用极其粗鄙的言辞对俞彬华进行人身攻击包括滚、操你大爷、你他妈有病、滚吧、你有病吧等等,但俞彬华从未辱骂过刘奇琪一句,也没有还过一句嘴,俞彬华自始至终都在使用文明的语言同刘奇琪交流。刘奇琪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腔快感,在短时间内对俞彬华发起了一连串的雨点式的语言攻击,严重侵害了俞彬华的人格尊严和精神安宁。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请求法院判如所请,维护俞彬华的合法权益。被告辩称刘奇琪一审辩称,俞彬华此前多次要求私下转账和赠送贵重礼物遭刘奇琪拒绝,后又于2017年4月3日再次以反复嘲讽、刺激、指责等方式劝诱刘奇琪接受其不合理要求及建议,刘奇琪进行坚定拒绝的言辞实属正当,自身并无任何过错,且双方为微信私聊不涉及外部社会评价,故刘奇琪的行为从主客观两个方面均不构成人格侵权,不应承担侵权责任。10/17一审法院查明一审认定事实如下:YY语音系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多公司)旗下的一款通讯软件,哈尔滨兴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戎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子戎)是YY语音的签约公司,刘奇琪系兴戎公司的旗下艺人,在YY语音的直播间号为24064。俞彬华自2015年4月开始观看YY直播,并在14个月内打赏价值409509.06元的礼物给不同的主播。俞彬华自2017年2月起开始观看刘奇琪的直播,并向刘奇琪赠送礼物,在刘奇琪的直播间消费44294.28元,开通公爵花费12000元,开通守护花费2997元。2017年3月19日,俞彬华成为刘奇琪直播间的VP(VP在YY的官方解释为频道总管理,即管理员身份,取消或者确认VP是刘奇琪的一项管理权利,谁担任VP以及担任VP的期限没有限制性规定)且要求一直担任刘奇琪的VP,刘奇琪表示同意。在此期间,俞彬华与刘奇琪互加微信并开始通过微信联系。微信聊天过程中,俞彬华向刘奇琪表示,等刘奇琪毕业了,其可能会有个三五百万的闲钱,现在没有几千万给刘奇琪,都怪俞彬华。还表示要帮刘奇琪开店,是纯帮助,因为俞彬华给其他大主播转账7、8万都什么也没要过。俞彬华给刘奇琪刷的礼物比俞彬华最喜欢的主播都多,俞彬华喜欢刘奇琪欣赏刘奇琪愿意帮助刘奇琪且没有私心。但刘奇琪回应变味了,不收钱,不要转账,也不要俞彬华再提转账的事情,再提刘奇琪会爆炸、会骂人。俞彬华又问刘奇琪为什么其他女主播收钱。刘奇琪回应“够了!她们是她们,我是我,如果你心里把我和她们相提并论你就滚吧,草,够了,说了他妈的不要提了"。俞彬华随即回答“不说了"并又询问刘奇琪“我是不够爱你还是不够有钱",且在次日买好了苹果手机要邮寄给刘奇琪,并说其爱刘奇琪,要对刘奇琪好点,还说其实有很多话想对刘奇琪说,就是怕挨刘奇琪骂。刘奇琪对俞彬华要赠送其手机的行为亦予以了拒绝。2017年4月3日凌晨2:18分,俞彬华主动给刘奇琪发微信,要求其打开手机直播。刘奇琪明确表示不开。2:26分,俞彬华又继续发微信要求刘奇琪开十分钟,其要把榜秒了,刘奇琪随即回应“滚、我他妈衣服都脱了"。俞彬华回复“三年没人叫我滚了"。刘奇琪回复“……习惯,我改"。俞彬华遂开始向刘奇琪发难,主要对话内容为:你有个性(别的主播和俞彬华发微信聊天什么的都是超客气的)、你最帅、你每天开直播累吗?开心吗?有说过不想说的话吗?有做过不想做的事吗?你对每个刷礼物的男的都这样吗?11/17能不能高冷点?俞彬华还说其将刘奇琪的直播视频给与俞彬华关系很好的人看了,那些人都不喜欢刘奇琪这样的。什么时候你的粉丝里能有一半女的,包括有很多铁粉的主播?你为什么不更新微博?为什么不建微信群?为什么不敢让你的粉丝互相认识?为什么删直播回放?为什么朋友圈只有半年?刘奇琪对俞彬华的上述逼问均予以了耐心的回答。后俞彬华又继续说刘奇琪身正不怕影子斜,做主播就要光明正大,所有一线优秀主播都不会有这些问题。刘奇琪因此被激怒,回复“你滚、滚、身正不怕影子斜,你意思说我斜呗、滚吧、操你大爷、你他妈有病"。同时,刘奇琪对俞彬华听风就是雨、疑神疑鬼、总拉着别人评论自己、对自己问东问西的行为表示不满。俞彬华又继续逼问,你作为一个主播,不希望有人认可你?不希望有真心喜欢自己的人?你是不是不让别人说?不能分享?为什么只能线上收礼物而不接受线下转账,反正都是送没有区别。当刘奇琪依旧拒绝接受其线下转账时。俞彬华又说刘奇琪和粉丝的交流就止于YY相册更新那些照片,线下不敢有任何交流,所以刘奇琪根本没有真心和俞彬华交朋友,就只会在平台上坑礼物,要求刘奇琪一定要接受其线下转账。俞彬华还表示其是江苏排名第一的法学院毕业的,有法律问题可以问他。其对刘奇琪是恨铁不成钢、希望刘奇琪作大主播、有铁粉、能挣很多钱,被很多人真心对待。其他女主播都收了俞彬华的线下转账为什么刘奇琪不收。刘奇琪要是真心为其省钱就不要线上坑礼物,要收线下转账。俞彬华玩YY是交朋友,不是来被坑钱,其是商人,不是傻逼,做主播是有代价的,世上没有任何回报没有代价。2017年4月7日,刘奇琪取消了俞彬华的VP资格,原因是刘奇琪不认可俞彬华私下通过微信转账、赠送礼物的行为。再查明,针对刘奇琪撤销其VP的行为,俞彬华先后在无锡市梁溪区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和上诉,分别要求刘奇琪赔偿合同违约金和误工费、返还所购买的价值为61368.6元的礼物、返还其从2017年3月19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止在其直播间消费的礼物和续费的守护和开设的公爵价值人民币49291.28元。后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黑01民终5591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了俞彬华的全部诉讼请求,该判决书已于2018年9月20日发生法律效力。12/172018年10月8日,俞彬华又向广州互联网法院起诉华多公司、王子戎、兴戎公司、刘奇琪,并提出9项诉讼请求:1.判令撤销其在华多公司YY直播间24064消费礼物的合同;2.判令华多公司退还其在该YY直播间的消费款49291.28元,王子戎、兴戎公司、刘奇琪承担连带责任;3.判令华多公司、王子戎、兴戎公司、刘奇琪对欺诈俞彬华的行为作出公开的赔礼道歉;4.判令华多公司对刘奇琪过去两年违反平台协议直播的行为在YY平台予以公告,并在公告中向俞彬华赔礼道歉;5.判令法院对刘奇琪违背对消费者承诺的行为、低俗直播的行为和辱骂俞彬华的行为予以训诫并责令具结悔过;6.判令案件鉴定费用、证据提取和保全费用由四被告承担;7.判令刘奇琪因在微信辱骂俞彬华,侵害俞彬华内心安宁权的行为向俞彬华赔礼道歉,并赔偿俞彬华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8.判令刘奇琪因违约,赔偿俞彬华拥有YY直播间24064永久VP信赖利益损失1元;9.判令四被告侵害俞彬华的消费者知情权,赔偿侵权损失1元;10.案件诉讼费由四被告承担。2019年1月7日,广州互联网法院作出(2018)粤0192民初3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了俞彬华基于撤销合同而要求各被告退还消费款项和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同时,对于刘奇琪是否低俗直播是否辱骂俞彬华的问题,因非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范围,故未在该案中予以理涉。该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审理中,俞彬华陈述,双方聊天记录中的内容都是粉丝和主播之间正常的聊天,刘奇琪的侮辱行为不构成对俞彬华的侵权,但刘奇琪的用词非常难听,已经明显超过正常人能忍受的范围。此外,送礼物是其对刘奇琪的赠予,刘奇琪只愿在平台上接受礼物,而不愿在私下接受俞彬华的礼物是很不正常的,是不想和俞彬华交朋友的表现,所以刘奇琪是骗钱的。一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认为:人格尊严权集中表现为名誉权。精神安宁利益的损失主要体现在精神损害赔偿中且仅见诸于学理研究,现行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本案中,俞彬华起诉要求刘奇琪向其赔礼道歉是在其起诉要求刘奇琪返还其所赠与的钱款未获支持的情况下,且仅提供了刘奇琪对其“辱骂"的数段微信聊天记录。刘奇琪应诉时,将其与俞彬华之间的大部分聊天记录提交本院。通观俞彬华与刘奇琪的聊天记录及双方陈述,可以发现俞彬华在观看了其所谓的刘奇琪的大量“低俗表演"后,不但不终止观看,13/17反而还要继续给刘奇琪打赏、线下转账和赠送礼物。在拒绝俞彬华的线下转账要求时,刘奇琪向俞彬华说过“如果你心里把我和她们(其他女主播)相提并论你就滚吧,草,够了,说了他妈的不要提了",而俞彬华非但不认为这是对他的人身攻击和辱骂,反而还要继续向刘奇琪赠送手机。由此可见,俞彬华所谓的刘奇琪使用粗鄙的言辞对其进行人身攻击和辱骂,实质系俞彬华向刘奇琪多次示好遭拒后,由爱生恨,反复对刘奇琪进行追问、纠缠和心理施压后所导致的刘奇琪的情绪失控,这是人在遭到刺激后的应激反应,构不成对俞彬华名誉权的侵犯,更达不到需要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程度。因此,俞彬华所谓的基于其人格尊严和精神安宁受到侵害并要求刘奇琪书面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法院依法不予支持。据此,一审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判决:驳回俞彬华的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80元,由俞彬华负担。二审中,俞彬华主张一审判决书中所载明的相关微信聊天内容未经双方质证且内容不完整,并主张本案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等法院所审理的双方之间的合同纠纷案件并无关联,故对一审判决书所载明的该部分事实不予认可。此外,俞彬华还对一审判决书第7页第2段中所载明的其本人关于“刘奇琪的侮辱行为不构成对俞彬华的侵权"及“是不想和俞彬华交朋友的表现,所以刘奇琪是骗钱的"等陈述内容亦不予认可。除此之外,双方当事人对一审查明的其他事实均无异议,本院对双方均无异议的事实依法予以确认。二审中,俞彬华向本院提交如下材料:1.人民法院出版社编著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适用要点与请求权规范指引》中关于一般人格权的内容共4页。证明本案是一般人格权侵权纠纷。本案中,其从没有主张过刘奇琪的行为侵犯了其名誉权。2.王利明编著的《人格权法研究(第三版)》中关于一般人格权与名誉权对比论述部分共3页。证明有些司法案件并没有侵犯名誉权,但侵犯了一般人格权。人格尊严在理论上被称为一般人格权,是人格权利一般价值的集中体现。一审判决混淆了一般人格权与名誉权的概念。3.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14/17导意见理解与适用》一书的部分内容共3页。证明最高人民法院要求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应当避免使用主观臆断的表达方式,不得使用贬损人格尊严,具有强烈情感色彩的用语,行文应当规范准确朴实庄重凝练。一审判决中充满了错误和偏激的论述,不符合上述要求。4.其向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提交的有关一审承办法官的控告书共9页。证明一审承办法官多次枉法裁判已被检察机关函询审查。5.其个人对本案一审判决书的批注内容共9页。其中划线和打问号的内容系其认为不恰当和不适宜的,充满着问题和错误的内容。对此,刘奇琪认为:(1)对俞彬华所提交的证据1、2、3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内容均不予认可。理由:俞彬华未出示原件,且对证据文本断章取义,无法反应文本的真实愿意,无法支持其证明内容。一审判决已经对本案的诉争行为进行了定性,明确了诉争行为“实质系俞彬华向刘奇琪多次示好遭拒后,由爱生恨,反复对刘奇琪进行询问、纠缠和心理施压后导致的刘奇琪的情绪失控,这是人在遭到刺激后的应激反应",其行为既未侵犯俞彬华的名誉权,也未侵犯俞彬华的人格尊严和一般人格权,俞彬华的相关诉讼请求于法无据,法院应予驳回。(2)对证据4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和证明内容均不予认可。理由:俞彬华所提交的该证据并不属于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新证据,且该证据中未见检察机关受理其控告事项的证明文件,故真实性难以确认;另外,该证据与本案无关,无法支持其证明内容,且该控告书中充斥着大量的对一审承办法官进行人身攻击的内容,故其请求法院对俞彬华的该行为进行处罚。(3)对证据5的真实性无异议,但对该证据的合法性有异议,该证据不符合提交法律意见的合法规范格式及程序。对该证据的关联性和证明内容不予认可,该证据不能支持其证明内容,且其中包含大量的对一审承办法官进行人身攻击的内容,法院应当对俞彬华的诽谤、侮辱行为进行处罚。本院查明本院另查明:本案一审立案后,一审法官先是按照俞彬华在起诉状中所提供的刘奇琪的手机电话(152××某某某某某某)对刘奇琪进行了电子送达,但未获成功。此后,一审承办法官及书记员又按照上述号码多次与刘奇琪进行联系,但均提示暂时无法接通。2019年2月1日,一审法院又按照俞彬华在起诉状中所提供的刘奇琪的地址以法院专递的形式将本案一审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向刘奇15/17琪进行了送达,但该邮件后被邮政部门以收件人不在指定地址为由退回。2019年3月27日,一审承办法官将上述送达不成功的情况向俞彬华进行了说明,俞彬华要求法院对刘奇琪进行公告送达,并同意预交公告费。以上事实,有俞彬华所提交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适用要点与请求权规范指引》、《人格权法研究(第三版)》等书籍节选和控告书等材料、法院专递邮件详情单、一审谈话笔录、一审承办法官工作追记及刘奇琪书面质证意见在卷佐证。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人格权。承担侵犯公民人格尊严的民事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人格尊严受到侵犯的损害事实、行为具有违法性、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以及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四个要件。其中具备侵犯人格尊严的损害事实尤为重要,因为无损害即无责任。人格尊严既具有主观因素,又具有客观因素,其中主观因素反映的是民事主体对自身价值的认识,客观因素是他人、社会对特定主体作为人的尊重,是对人的价值的评价,故人格尊严是否受到侵犯,应以人的主观认识和客观评价相结合作为判断的标准。本案中,刘奇琪在与俞彬华微信聊天时使用“操你大爷"、“你他妈有病"等不文明言语,可能会使俞彬华主观上感到尊严受损,但从俞彬华向一审法院所提交的双方微信聊天记录看,刘奇琪系在双方聊天已有不快的情况下才使用的上述不文明言语,且上述不文明言语被使用的次数并不多,内容上也未达到侮辱的程度,考虑到刘奇琪的上述不文明行为发生在双方私密聊天的情境下,且刘奇琪并未将该不文明言语和不文明行为向第三人公开,故俞彬华不会因此而丧失他人、社会对其的尊重。在此情况下,俞彬华主张刘奇琪的上述行为侵犯其人格尊严并要求刘奇琪向其书面赔礼道歉,依据不足,本院对此不予支持。经本院审查,本案一审中,俞彬华并未主张刘奇琪的行为侵害了其名誉权,一审法院按照名誉权纠纷进行审理,有失妥当,本院对此依法予以纠正。关于一审送达程序问题,一审法院系在电子送达及邮寄送达均告失败的情况下,应俞彬华本人的申请才适用的公告送达程序,俞彬华主张一审滥用公告送达程序,无事实依据,本院对此不予采信。关于一审审理期限问题,经审查,一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依法办理了审限延长手续并获院长批准,一审审理期限并未超出法律规定。关于一审回避决定问题,经本院审查,16/17一审相关回避决定及复议决定均系由一审法院院长作出,程序合法,俞彬华主张该回避决定及复议决定系由一审承办法官自行作出,无事实依据,本院对此不予采信。另外,一审法院采用当庭宣判程序进行判决符合法律规定,俞彬华关于一审滥用当庭宣判程序的主张,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对此不予采信。二审上诉人诉称另需指出的是,俞彬华不服一审判决依法享有向本院提起上诉的权利,但俞彬华在提交给本院的书面上诉状中使用了大量的非理性言辞对一审承办法官进行人身攻击,该行为明显不妥。法官在行使审判权过程中,如确系存在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予以反映。法官的职业尊严亦受法律保护,俞彬华在强调自身人格尊严的同时,亦应尊重法官的职业尊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综上,俞彬华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结果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80元,由上诉人俞彬华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落款审判长王静静审判员仓勇审判员潘晓峰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五日法官助理唐广征书记员庄茂根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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