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参考答案
本作品内容为《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参考答案,格式为 docx ,大小 196091 KB ,页数为 12页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参考答案1项目一电子商务法任务二任务实施1.答:本案例中,刘某夫妻在淘宝网开设网店售假,且被淘宝网起诉,涉及到了作为销售者的刘某夫妻、销售平台以及消费者,属于平等交易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2.答:本案涉及到了电子商务各个主体之间的信息传递问题,刘某夫妇向消费者提供了错误的信息,将导致消费者误以为自己购买到了“施华洛世奇”手表,刘某夫妇从而得以从中获利。网店与网购交易平台之间通过平台服务协议有着不得售假的约定,网店故意销售假货即为违背了与平台的约定,电子商务法在本案中解决了电子商务活动中各方权利义务的确认问题。项目自测一、名词解释1.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2.电子商务法,调整电子商务活动中产生的各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3.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二、单选题1.D2.C3.C三、简答题1.答:电子商务具有时空优势、速度优势、成本优势、信息优势。①时空优势:电子商务超越了地域和时间的界限,只要能够连接到互联网,便可随时随地进行商品和服务的交易;②速度优势:与传统交易环境相比,电子商务在信息获取、购买、配送等方面都有着速度优势;③成本优势:消费者通过互联网了解商品信息,可以降低信息的获取成本,商家只需在交易平台发布商品信息,可以降低营销成本,买方和卖方直接进行交易,大大降低交易成本;④信息优势: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加快了数据的传递速度,信息的搜集变得方便快捷,信息的保存、整理和运用也更加合理、高效。2.答:电子商务活动中,在信息传递、物流、资金转移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关系都属于电子商务法的调整范围。之所以需要对上述社会关系进行调整,是为了解决电子商务活动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参考答案2中的如下问题:交易主体身份的确认、交易主体权利义务的确认、保障交易行为的有序进行。金融类产品和服务,以及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不纳入电子商务法的调整范围。3.答:电子商务直接主体有电子商务消费者和电子商务经营者,其中电子商务经营者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间接主体有货物配送机构、银行等金融机构和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我曾经作为电子商务消费者购买商品,还以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开过微店/淘宝店,在课余时间兼职时送过外卖。四、案例分析答:1.李琦开设的网店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中的平台内经营者。2.电子商务经营者须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信息发生变更的,还应当及时更新公示信息,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项目二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自测一、名词解释1.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也可以称为电子信息、电子数据、电子文件等。2.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3.电子认证,是指为了配合电子签名的使用,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按照特定标准或规范性文件对电子签名人的身份、资格等进行审验,以确保电子签名与签名使用人之间唯一对应关系的证明活动。4.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是指可证实电子签名人与电子签名制作数据有联系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电子记录。二、单选题1.B2.D3.C4.C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参考答案3三、简答题1.答: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2.答:第一,担保功能。电子认证服务机构通过发放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向电子签名依赖方承担一定的担保义务,使得交易中的一方可以充分信任另一方,大大提高了交易的可靠性。第二,预防功能。预防功能分为预防欺诈和预防否认。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为用户提供了可靠的在线证书状态查询服务,使得电子商务中的各个主体可以在交易前对彼此的证书信息进行查询,以确保在交易中不会被欺骗。当用户的私有密钥遗失或被盗用时,便不能用来加密信息,相对应的公钥也会失去验证作用,为了应对这种状况,大多数认证服务机构会公示证书吊销列表(CRL),列举失效的密钥对。通过电子认证,信息的发送者无法否认电子认证的程序,信息的接收者也不能否认已经接收到的信息,这避免了交易活动中的某一方试图否认曾经发送或接收到某一条信息,为电子商务纠纷的解决提供了依据。电子认证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权益,确认交易主体的身份资格以及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安全,预防虚假信息的出现,解决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保障电子商务活动的有序进行。3.答:第一,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受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申请前,应当向申请人告知下列事项: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名的使用条件,服务收费的项目和标准,保存和使用证书持有人信息的权限和责任,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责任范围,证书持有人的责任范围,其他需要事先告知的事项;第二,保证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内容在有效期内完整、准确,保证电子签名依赖方能够证实或者了解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所载内容及其他有关事项,妥善保存与电子认证服务相关的信息,信息保存期限至少为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失效后五年;第三,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和内部审计制度;第四,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应当遵守国家的保密规定,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对电子签名人和电子签名依赖方的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第五,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有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安排承接其他机构开展的电子认证服务业务的义务。四、案例分析答:手机通讯记录属于电子证据的范畴,可以作为证据。根据《电子签名法》第八条的规定及相关规定,在确定能够确认信息来源、发送时间,以及传输系统基本可靠、文件内容基本完整的情况下,同时又没有相反的证据足以否定这些证据的证明力,手机短信的证据力可以受到认可。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参考答案4项目三电子合同相关法律法规任务一任务实施1.答:发送电子邮件订购商品属于电子合同订立中的要约,作为要约的电子邮件中应当包含合同成立所需的所有要素,即至少要有合同标的、数量、要约人的名称或姓名三项内容。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在一定的条件下要约可以撤销,在一定的条件下要约也会失效。2.答:发布产品广告属于要约邀请,回复订货邮件则属于对要约做出的承诺。合同是在承诺生效时成立的。电子合同成立的时间是指承诺生效的时间,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项目自测一、名词解释1.电子合同,是指互联网环境下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运用信息技术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2.电子代理人,是指不需要人的审查,能够独立发送、接收、回复数据电文,以及部分或全部地履行合同的计算机程序、电子手段或其他自动化手段。3.点击合同,是指合同订立中的一方当事人事先以计算机程序设定合同的全部或主要条款,相对人以点击“同意”按钮或类似方式来订立的格式电子合同。二、单选题1.A2.B3.C4.C三、简答题1.答: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2.答:①遵循公平原则。《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②合理提醒消费者注意。《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同时还规定,应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③判定无效。《合同法》第四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参考答案5十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无效和免责条款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④解释的确定。《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3.答:严格责任原则,又称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违约发生后,确定违约当事人的责任,应当考虑违约的结果是否是由违约方的行为造成的,而不考虑是出于故意还是过失。《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条规定中确定的违约责任,便采用的是严格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便于裁判,且能够增强合同责任感,符合违约责任的本质。四、案例分析答:根据法律规定和一般的交易实践,京东公司将商品的名称、外观、规格、型号、售价、库存等详细信息公布在商城的商品详情页中,内容明确具体,使得访问网站的消费者能够根据这些信息选择购买或是不购买该商品,京东公司公布商品信息的行为构成了要约的特性。消费者购买商品、填写收货地址信息、进行付款则是进行了承诺。本案中,京东公司在京东商城发出销售金币的要约,薛某通过付款、提交订单的方式完成了对京东公司要约的承诺,合同即成立。用户注册协议属于格式合同。《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京东用户注册协议违反了以上规定。项目四电子合同相关法律法规任务二任务实施答:①工商银行违反了《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金融机构应当保障电子银行运营设施设备,以及安全控制设施设备的安全,对电子银行的重要设施设备和数据,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②工商银行未能保障银行设施的安全,导致李某银行卡信息被盗,遭受了极大的损失;中国银行并没有泄露持卡人信息,也无法对工商银行的ATM机进行控制。因此李某的损失应当由工商银行承担。③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金融机构在提供电子银行服务时,因电子银行系统存在安全隐患、金融机构内部违规操作和其他非客户原因等造成损失的,金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参考答案6融机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金融机构开展电子银行业务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但尚不构成违法违规,并导致电子银行系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中国银监会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其安全隐患在短时间难以解决的,中国银监会可以区别情形,采取下列措施:第一,暂停批准增加新的电子银行业务类型;第二,责令金融机构限制发展新的电子银行客户;第三,责令调整电子银行管理部门负责人。项目自测一、名词解释1.电子支付,是指单位、个人直接或授权他人通过电子终端发出支付指令,实现货币支付与资金转移的行为。2.电子银行,也称网络银行、在线银行,是指利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通讯通道或开放型公众网络,以及银行为特定自助服务设施或客户建立的专用网络,向客户提供信息查询、支付结算、信贷、投资理财等金融服务的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3.第三方电子支付,是指收款人或付款人通过计算机、移动终端等电子设备,依托公共网络信息系统远程发起支付指令,且付款人电子设备不与收款人特定专属设备交互,由第三方电子支付机构为收付款人提供货币资金转移服务的活动。4.第三方电子支付机构,是指依法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办理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网络支付业务的非银行机构。二、单选题1.A2.C3.C三、简答题1.答:SET协议中包含了以下主体:第一,持卡人,即持有信用卡的消费者;第二,商家,即在互联网中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第三,支付网关,即将互联网与银行连接起来的服务器,用于处理持卡人与商家之间的支付请求,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控制;第四,收单行,即将持卡人账户中的货款转入商家账户的金融机构;第五,发卡行,即向消费者发放信用卡的金融机构。2.答:利用互联网等开放性网络或无线网络开办的电子银行业务,包括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和利用掌上电脑等个人数据辅助设备开办的电子银行业务,适用审批制。金融机构增加或者变更以下电子银行业务类型,适用审批制:第一,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需要审批但金融机构尚未申请批准,并准备利用电子银行开办的;第二,金融机构将已获批准的业务应用于电子银行时,需要与证券业、保险业相关机构进行直接实时数据交换才能实施的;第三,金融机构之间通过互联电子银行平台联合开展的;第四,提供跨境电子银行服务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参考答案73.答:《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规定,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的,应当对客户实行实名制管理,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核实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并通过三个(含)以上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对客户身份基本信息进行多重交叉验证,确保有效核实客户身份及其真实意愿,不得开立匿名、假名支付账户。四、案例分析答:1.在ATM机上取款的行为属于电子支付。电子支付,是指单位、个人直接或授权他人通过电子终端发出支付指令,实现货币支付与资金转移的行为。ATM机属于电子终端的范畴。2.李某的损失应当由银行承担。银行作为发卡单位及相关平台、设备的提供者,具有较强的资信能力和防范风险的能力,并且有义务保证李某银行卡内资金的安全。李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开通了“云闪付”业务,说明银行的交易系统在安全保障方面存在严重缺陷。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金融机构在提供电子银行服务时,因电子银行系统存在安全隐患、金融机构内部违规操作和其他非客户原因等造成损失的,金融机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项目五电子商务税收与跨境电子商务相关政策法规项目自测一、名词解释1.电子商务税收,是指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根据法律规定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进行的商务活动中创造的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2.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的电子商务活动。二、单选题1.A2.C3.B三、简答题1.答:①“不增加新税”。世界上的大部分国家在电子商务的征税问题上都采取了比较谨慎的态度。美国为了保持本国电子商务业在世界上的领先地位,对电子商务采取不征新税甚至部分免税的政策;欧盟国家对电子商务也只征旧税,不加新税。对于我国来说,处于发展初期的电子商务需要国家的扶持和鼓励,但又应当坚持税收的公平、效率原则。因此,现阶段我国电子商务应与传统商务活动以同样的方式缴税,即“不增加新税”。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参考答案8②“据情征税”。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各个国家、国际组织之间由于征税的方式、标准不同,必然会存在利益分配上的矛盾。因此,当电子商务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便需要重新考虑电子商务的税收原则、常设机构、税收征管等问题。国家、国际组织之间也应进行协商,以减少因税收政策不同而产生的国际贸易分歧。虽然现阶段我国选择了不增加新税的政策,但也应着眼未来,据情对现有政策进行适度调整或为推出新的政策做好准备。2.答:根据《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中的相关规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物流企业、支付企业等参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据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向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境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应委托境内代理人(以下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境内代理人)向该代理人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①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企业等参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业务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海关办理信息登记;如需办理报关业务,向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②物流企业应获得国家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直购进口模式下,物流企业应为邮政企业或者已向海关办理代理报关登记手续的进出境快件运营人。③支付企业为银行机构的,应具备银保监会或者原银监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支付企业为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应具备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支付业务范围应当包括“互联网支付”。④参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业务并在海关注册登记的企业,纳入海关信用管理,海关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的通关管理措施。3.答:根据2018年《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5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6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四、案例分析答:①跨境电子商务主体需要进行注册登记。我国对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经营主体制订了一系列支持政策。跨境电子商务的通关,需要注意电子信息传输、进出口的报关、消费者身份核实、出口统计等问题。②电子商务的虚拟性使得消费者无法通过互联网了解到商品的具体情形;国内消费者对海外商品及品牌所知甚少,难以判断商品真伪;对第三方卖家的监管存在不足等。应当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主体的注册登记,对卖家的资质进行严格把控,防止不良商家进入市场;完善进出口信用体系建设;通关过程中要注意核实相关信息的真实性等。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参考答案9项目六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任务一任务实施1.答:著作权。2.答:①难以确认侵权行为的发生地;②微信公众号性质特殊,版权信息容易被伪造,被侵权人在证明自己是文章的著作权人、认定侵权事实时会遇到困难。项目自测一、名词解释1.域名,是指互联网上识别和定位计算机的层次结构式的字符标识,与该计算机的IP地址相对应。2.网络著作权,又称网络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依法享有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二、单选题1.C2.B3.D三、简答题1.答:商标、专利、域名、著作权。2.答:人民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对符合以下各项条件的,应当认定被告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第一,原告请求保护的民事权益合法有效;第二,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第三,被告对该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权益,也无注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第四,被告对该域名的注册、使用具有恶意。3.答: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4.答:第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第二,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第三,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第四,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第五,发行权,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参考答案10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第六,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第七,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第八,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第九,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四、案例分析答:①对域名的侵权。②我认为法院应当判决蔡某败诉,将系争域名转给A公司使用,并赔偿A公司相应的经济损失。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被告对该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权益,也无注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蔡某假冒A公司品牌恶意注册网站,售卖类似产品,会对消费者造成混淆,且并不享有品牌“快步”的商标,因此属于不正当竞争。项目七特殊形态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自测一、名词解释1.互联网广告,是指通过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或其他多媒体形式,直接或间接地推销商品或服务的活动。2.虚假广告,是指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广告。3.垃圾邮件,是指未经收件人同意发送的或不受收件人欢迎的电子邮件。4.网上证券交易,是指投资者通过互联网获取经济金融信息,对证券的所有权进行交易的活动。5.拍卖标的,是指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二、单选题1.B2.A3.B4.C5.C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参考答案11三、简答题1.答:互联网广告包括以下五种类型:第一,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含有链接的文字、图片或者视频等形式的广告;第二,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电子邮件广告;第三,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付费搜索广告;第四,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性展示中的广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的信息的展示依照其规定;第五,其他通过互联网媒介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2.答:《广告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的,应当明示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向接收者提供拒绝继续接收的方式。《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未经允许,不得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中附加广告或者广告链接。《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发送或者委托发送互联网电子邮件的行为:第一,故意隐匿或者伪造互联网电子邮件信封信息;第二,未经互联网电子邮件接收者明确同意,向其发送包含商业广告内容的互联网电子邮件;第三,发送包含商业广告内容的互联网电子邮件时,未在互联网电子邮件标题信息前部注明“广告”或者“AD”字样。3.答:《证券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第一,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第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第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第四,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答:《拍卖法》第九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税款、罚款的物品和其他物品,按照国务院规定应当委托拍卖的,由财产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拍卖人进行拍卖。拍卖由人民法院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罚金、罚款的物品以及无法返还的追回物品,适用上述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人民法院以拍卖方式处置财产的,应当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但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必须通过其他途径处置,或者不宜采用网络拍卖方式处置的除外。四、案例分析答:①属于网络司法拍卖。②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税款、罚款的物品和其他物品。由人民法院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罚金、罚款的物品以及无法返还的追回物品。③突破了拍卖的时间和地域限制,节省了拍卖会场及人工成本;拍卖过程公开透明,为监管提供了依据;竞价时间通常较充裕,竞买人能够经过充分考虑后再进行购买。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参考答案12项目八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自测一、名词解释1.电子商务消费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2.在线争议解决方式,是指利用互联网虚拟性、全球性进行的争议解决方式,包括在线调解、在线投诉、在线仲裁、在线诉讼等方式。二、单选题1.C2.A3.C4.D三、简答题1.答:与电子商务经营者相比,消费者的经济力量较弱,对商品或服务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也比较欠缺,很容易成为电子商务活动中的从属者,受到不法经营者的侵害。对消费者权益进行保护,能够让消费者购买到称心如意的商品和服务,并打击不法商家,限制不正当竞争行为。2.答:①在线调解,是指中立第三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为双方当事人调停疏导,帮助交换意见,提出解决建议,促成双方化解矛盾的一种在线争议解决方式。②在线投诉,是指通过互联网中的投诉系统,向有关组织或部门提出诉求,维护合法权益的一种在线争议解决方式。③在线仲裁,是指纠纷双方当事人将争议提交第三者,由第三者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对争议进行评判、做出裁决,并约定自觉履行裁决的一种在线争议解决方式。④在线诉讼,是指依托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在网上法庭中进行在线起诉、立案、举证、审理、裁判等庭审工作的一种网络司法方式。四、案例分析答:①个人信息权。②邮件服务商的网络安全保护存在问题,郭某的损失应由提供电子邮箱服务的万网承担。③申请民事纠纷的在线调解;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平台进行投诉;向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关键性证据为网页链接等电子信息,且原告与被告距离较远,通过互联网法院进行纠纷解决更为便捷。',)
提供《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参考答案会员下载,编号:1700738122,格式为 docx,文件大小为12页,请使用软件:wps,office word 进行编辑,PPT模板中文字,图片,动画效果均可修改,PPT模板下载后图片无水印,更多精品PPT素材下载尽在某某PPT网。所有作品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并拥有版权或使用权,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963098962@qq.com进行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