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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合同范本:专业销售协议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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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内容为销售合同,格式为 doc ,大小 65024 KB ,页数为 6页

销售合同


('销售合同合同编号:JXXSHT:00号甲方:武汉市佳信科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合作、利益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签订。第一章适用范围第1条本合同所称甲方/乙方,是指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经甲方/乙方授权行使职权代表的行为均视为甲方/乙方的行为,甲方/乙方应对该行为承担责任。第2条甲、乙双方有权以自己名义、权利和权限从事本合同项下的经营活动,并以自身名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有关文件和手续已充分齐备并合法有效;甲、乙双方保证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充分地履行本合同。第3条本合同年度是指: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二章名词定义开单价:甲方规定的价格表文件【具体内容以甲方下发文件为准】中“开单价”栏所标示的价格。统一零售价:甲方规定的所有经销商、分销商、直营商等在终端售点对甲方产品统一标示的价格【具体内容以甲方下发文件为准】。直扣提货价::甲方下发价格文件中”直扣提货价”标示的价格(统一零售价减扣率差价)。第4条工程机:厂方生产的区别于通常产品包装并在室外机上标识“免检”字样,且乙方出售给同一消费者(或同一居民小区集中采购,安装于该小区)在同一安装地址上安装的单次购买金额大于人民币贰万元或数量大于十套的空调器;但商业集中区临街商铺凭经当年年检的营业执照购买的不受金额或数量限制。特价机:甲方提供的高品质、低价位,让利消费者且专用于经销商、直营商、分销商在甲方直至消费者间商品流通渠道零售促销使用的空调器或其它品类商品,特价机依照双方双方签订的特价机协议为执行依据。常规机:除工程机、特价机之外的所有机型。第5条销售额:乙方销售甲方本合同项下销售产品取得的总销售收入。第6条存量资金:乙方在本合同年度内为确保正常经营甲方销售产品而必须保有的-1-库存或乙方可随时向甲方支付的周转资金。合同年度乙方经营甲方销售产品的最低存量资金为本合同约定销售额的25%。第7条产品:指由生产或有经销权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准,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本身、附件、配件、促销礼品、赠品。本合同所指甲方销售产品为“志高”牌家用系列空调器、冰箱、洗衣机、小家电。第8条销售支持:指乙方在销售甲方销售产品过程中甲方视需要给予乙方的相关支持。第9条物料:指的是包括但不限于展台、展柜、样机、灯箱、门头广告、资料架、宣传资料等含有“志高(包括其英文及图形、组合)”标志字样的全部物品资料。第三章产品质量第10条甲方按国家质量标准供货,保证质量。第11条乙方按国家质量标准验收;提出质量异议的期限为自提货之日起12个月,但外观或包装的质量异议期限为自提货之日起15日内;提出质量异议应采用书面方式。第12条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标准做好售后服务和物流工作,关于售后服务工作的具体事宜,在甲方与乙方另行签订的《客户服务协议书》中明确约定。第13条若乙方经评审合格成为甲方售后或物流服务商的,须与甲方签订关于服务方面的《客户服务协议书》。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标准做好售后服务和物流工作,关于售后服务工作的具体事宜,在另行签订的《客户服务协议书》中明确约定。第四章订购、运输及收货第14条为保证货源,促进销售,乙方每次提货须提前3个工作日以上将书面要货计划提交给甲方;甲方将根据乙方的货款清付情况、货源情况及时发货。货物发出后,由于乙方原因要求中途改变收货地点导致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货物到达乙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后,由于乙方原因无法及时卸货导致车辆压夜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15条交货地点:甲方本公司仓库内。货物到达站:乙方所在地(要求到货地点必须是县级或县级以上市县,下同)或乙方授权的县城所在地托运部。第16条运费的承担:若乙方一次性从甲方本公司仓库提取的甲方销售产品总金额(以开单价计算)大于(含)人民币3万元(或折合20套)以上,且从甲方本公司直接运抵乙方所在地单一收货地点,则该次从甲方本公司至乙方所在地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由乙方承担.工程机、特价机就相关交易而言,应以相应协议或其他书面文件为准。第17条本合同期内,乙方指定的提货人及收货人(以下统称“提货人”)为、、共人,乙方对以上指定提货人的提货行为承担责任,该指定提货人的提货行为视同乙方的行为;乙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指定提货人签收签章样本及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备案;若乙方的指定提货人发生变化,乙方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日内将新的指定提货人及其签章样本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变更通知之前,乙方的原指定提货人有权利签收货物。第五章结算方式第18条乙方货款到达甲方账户后发货。2第19条乙方安装费、维修费结算另行约定.第20条货物所有权:乙方货款未清付之前,甲方销售产品的货物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甲方有权自由行使占有、使用、分配、收益、处分的权利,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不低于该批货物总价值15%的违约金以及罚金。第六章管理规范第21条关于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规定的各项奖励均以开单价扣减安装费后的价格计算。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所约定的奖励只能转为货款,并且不能用于提取工程、特价机。第22条乙方的统一零售价按甲方制定的标准执行【具体内容以《统一零售价维护保证书》约定执行】。第23条为鼓励乙方多打款,甲方对一定期限内的打款进行预投款奖励,关于具体的打款金额及预投款奖励标准依甲方阶段性政策标准要求执行,但同一笔款项只能享受一次预投款奖励,不能重复享受。第24条乙方应维护甲方企业、甲方经营品牌的声誉,因乙方行为导致甲方声誉受损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第25条若乙方能严格遵守及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规定条款、本合同附件规定条款、本合同的补充条款、甲方制定的单行销售政策条款),甲方承诺将在货源、样机、POP广告物料、终端促销、导购、培训、售后服务等方面提供优先支持第26条甲方将随时对乙方的销售情况与效果进行综合评估,综合评估结论将直接影响乙方各种奖励的结算与支付;评估内容主要包括:1、月度/季度/年度销售任务完成情况;2、主推甲方经营产品的力度;3、对甲方经营产品品牌的忠诚度;4、业务开拓能力;5、服务(售前、售中、售后)能力;6、货源组织能力;7、合作配合程度;8、存量资金。第27条为规范广告、促销等宣传事宜,应遵守如下约定:1、若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费用且遵守法律法规及本合同关于广告、促销等宣传规定的,乙方有权自主决定广告、促销事宜;2、若乙方不承担全部费用的,乙方必须将要投放的广告或者进行的促销等宣传事宜书面呈报甲方,经甲方书面批示后按批示确认的内容投放广告或者进行促销等宣传事宜。否则产生的后果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工程机、特价机就相关交易而言,应以相应协议或其他书面文件为准。第28条甲、乙双方均为各自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独立承担责任的单位,不存在法律上隶属关系;因此,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生产经营及商业活动。否则,甲方有权每次对乙方处以20000元以上的罚款;若给甲方造成其他经济及声誉损失的,甲方将依法另行追究乙方的法律与经济责任。第29条乙方从事商业活动中若明确提出需使用甲方相关售后服务承诺的,应严格按甲方制定的售后服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因乙方超越规定范围承诺而引起的后果由乙方共同承担。第七章补差、退、换货规定第30条本合同期满之日起1个月内,若甲方经营产品价格下调,经甲方核实确认的乙方未开过箱的库存产品(仅限于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向甲方进购的产品),甲方可按制定的政策规定对乙方进行补差。工程机、特价机就相关交易而言,应以相应协议或其他书面文件为准。3第31条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经甲方或者质量监督部门确认后,甲方按国家有关质量法规和标准退、换货。特价处理产品甲方不接受任何退、换货;但乙方销售特价处理产品时应向购买者明确做出表示不予以退、换货的说明。工程机、特价机就相关交易而言,应以相应协议或其他书面文件为准。第32条乙方在进货过程中发现甲方产品缺少零配件的,严格按甲方制定的售后服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乙方在收到货物后,如有异议需在7天内提出。第33条退、换货的产品(运输造成的外观、包装损坏的产品除外)必须包装完好、产品配件齐全、条形码齐全;否则甲方将不予以退、换货。第34条退、换货应严格按甲方规定与要求办理退、换货手续,否则,不予以退、换。第35条非甲方经营产品质量原因造成乙方退、换货的,则由乙方或承担包含但不限于维修费、材料费、装卸费、运输费等。工程机、特价机就相关交易而言,应以相应协议或其他书面文件为准。第八章违约责任第36条本合同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约定义务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可以预见的可得利益)及索赔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调查费、律师费、差旅费)。第37条本合同及附件未作明确规定的,其违约责任按《合同法》及《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等法律规定执行。第38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一条款,甲方可不需先行通知而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且甲方不需承担因此引起的任何责任。工程机、特价机就相关交易而言,应以相应协议或其他书面文件为准。第九章不可抗力第39条不可抗力指签署本合同时不能遇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且导致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时履行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火灾、爆炸、台风、洪水、地震、海啸、雷电、战争。任何信用、资本或资金短缺等不应视为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事件范围。第40条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一方应立即用最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其他方该事件的性质、发生日期、预计持续时间等有关的细节,以及该事件阻碍一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程度。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怠于履行通知义务的,由此而导致的损失由该方承担。第41条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在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县级以上有关管理部门出具的证实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证明,如其不能提供该证明,其他方可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42条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允许延期、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43条如不可抗力事件延续到120以上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的问题。第十章争议解决第44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应协商4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一章反腐及监察第45条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对于甲方内部部门或人员违反法律、规章制度、有损合作各方利益的行为,甲方将严惩不贷;同时欢迎乙方及时举报、投诉。第46条基于本合同的签订以及相关的监察条款,双方明确知道甲方禁止甲方工作人员在合同的履行之前、之中、之后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不正当的个人利益等相关制度。如果甲方有证据表明或者认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基于本合同的履行而通过贿赂、回扣等不正当手段从甲方谋取了合同之外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利益或者因此而造成甲方直接或间接经失的:1、乙方及其相关工作人员有权要求受贿者返还或者赔偿,2、甲方有权单方面处罚乙方,从乙方的相应给付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货款、奖励)中直接扣除处罚款项及损失。第十二章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期满第47条本合同各项条款若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生效。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48条本合同执行期内,甲、乙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可解除:1、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的;2、乙方要求解除合同获得甲方书面同意的;3、甲方要求解除合同获得乙书面同意的;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的。第49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均应采取书面形式。第50条乙方应于本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内将未清付之货款全部清偿给甲方且应将各类销售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样机、展台、展柜、形象广告牌)主动悉数交给甲方。第51条本合同期限已届满,但新的合同尚未签订,为确保合同执行的延续性,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各项条款执行,直至新的合同签订之日时止,但合同延续期间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第52条新的合同签订后,根据有利于甲、乙双方共同利益的原则,可在新合同中约定延续期间适用本合同还是新合同。第53条基于本合同的签订,乙方明确知道并且同意:任何以甲方名义出具的承诺书、确认函、对帐函等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的文件,只有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后,始对甲方产生法律效力。乙方有义务对甲方出具的任何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的文件的签署人、签署行为的适格性进行审查。乙方怠于履行审查义务的,因此造成乙方或者第三人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54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有效期至年月日。第55条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将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甲方存档备查。第56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销售支持协议书》;2、《统一零售价维护保证书》;第57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人代表:法人代表:经办人:经办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以下空白)6',)


  • 编号:1700553912
  • 分类:合同模板
  • 软件: wps,office word
  • 大小:6页
  • 格式:docx
  • 风格:商务
  • PPT页数:65024 KB
  • 标签: 销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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