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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所建设标准,拘留所建设标准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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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所建设标准


('《拘留所建设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拘留所建设,提高拘留所建设工程项目科学决策和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拘留所建设工程项目决策和控制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拘留所建设的初步设计和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的依据。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拘留所新建工程。拘留所改建、扩建工程参照本建设标准。第四条拘留所建设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从我国国情出发,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建设水平,做到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经济适用,安全文明,满足拘留所管理教育工作需要。第五条拘留所建设应纳入当地总体规划,并充分考虑其特殊的性质,对周边环境提出安全的要求。第六条拘留所建设应纳入政府安排的投资项目,并由政府安排建设用地。第七条拘留所建设应根据工作机制、近期使用和远期发展的需要,统一规划,一次建设;规模较大的所也可实行统一规划,分期建设。第八条拘留所建设,除应遵守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第二章建设规模、内容及项目组成第九条拘留所建设规模,应根据管辖区人口数、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治安状况等因素,以设定拘押人数为依据确定。第十条拘留所建设规模及方案,由省级公安机关审核,并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第十一条拘留所建设的规模依据现行法规确定的分类办法,划分为四类:特大型拘留所,日均在所被拘留人数300人以上;大型拘留所,日均在所被拘留人数150人以上不足300人;中型拘留所,日均在所被拘留人数50人以上不足150人;小型拘留所,日均在所被拘留人数不足50人。新建拘留所的建设规模应不小于50人的拘押量。第十二条拘留所建设的工程项目应包括房屋建筑、场地和装备三个部分。第十三条拘留所房屋建筑由拘室和教育、医疗、文体、劳动、行政管理、生活保障等功能用房和附属用房组成。拘留所各类用房详表见附录一。第十四条拘留所场地建设包括被拘留人员体能锻炼、民警活动、车辆停放、绿化以及劳动等场地。第十五条拘留所的装备包括:交通工具、通讯、信息、技防、电教、医疗,厨房、热水供应、消毒等生活卫生设备,警械、武器、防暴、防护器材等应急电力设备。拘留所有关装备配备项目详表见附录二。各类拘留所装备配备标准由公安部另行制定。第三章选址及规划布局第十六条新建拘留所的选址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城市建设规划的布局要求,有较好的交通、供电、给排水、通讯等市政条件;二、避开人口密集区及对公共安全有特殊要求的地区;三、避开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足以危及安全的地区;四、与各种污染源、易燃易爆危险品库、高压走廊和无线电干扰的距离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的规定。第十七条拘留所总体布局应按照功能要求分为办公区、拘留区、活动区等,有条件的可以设置劳动区。第十八条拘留所外通路应设有双向车行道并与城市道路或公路连接,内部交通应符合有关防火规范的要求。第十九条拘留所建筑布局应充分考虑通风、日照和方便管理;有利安全的要求。拘留所周界应设置围墙,拘留区、劳动区的房屋建筑与周界围墙的间距应不小于6m。第二十条拘留所行政办公区宜置于拘留所的主出入口处,并合理规划办公道路、停车、绿化以及工作人员体能锻炼场地的布局。第四章房屋建筑及用地指标第二十一条拘留所各类用房建筑面积应以设计拘押人数乘以指标数确定。第二十二条拘留所综合建筑面积指标应分别为小型所、中型所每人24~26m2;大型所、特大型所每人21~24m2。其中直接用于被拘留人员的拘室、教育、文体、医疗、生活、劳动及家属探视等用房,每人应不低于16m2。直辖市、沿海城市及其他经济发达地区可根据需要,经过批准适当增加建筑面积,但不应超过本标准的30%。寒冷和严寒地区可在规定指标基础上增加4%~6%。第二十三条拘留所各类用房建筑面积参照表1确定。拘留所用房建筑面积指标表单位:m2/人序号名称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备注1拘室8.748.748.748.74含盥洗间、衣物柜。2教育1.461.601.71包括教室、图书阅览室、电化教育室、心理矫治谈话室等。3医疗0.380.460.58包括接诊检查室、治疗室、药房等。4文体1.171.171.171.17包括健身房、多功能活动室等。5劳动--3.33--3.33包括劳作间、库房、值班室和盥洗间。6行政管理3.364.194.845.11包括办公室、技术用房、备勤用房、接待室、会见室、询问室、值班室、警械库及后勤仓库等。7生活保障2.302.422.652.86包括操作间、库房、餐厅、公用浴室、洗衣间、理发室、民警食堂、生活用品供应等。8附属1.39包括车库、设备用房及公共卫生间和警卫室等。注:列表各类用房使用系数按照测算。第二十四条拘留所用地,在保证各项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坚持科学节约用地的原则,提高土地利用率。第二十五条拘留所建设用地包括建筑基地、体能训练活动场地和公务车辆停放场地三部分。其中建筑基地(含安全隔离、交通道路等)单层覆盖率为33%,容积率为;低层和多层覆盖率为25~27%,容积率为。体能训练活动场地按拘押人数每人6~10m2计算。公务车辆停放场地按拘留所实际配备车辆数的三至五倍计算,每车位为25~30m2。种植、养殖业等劳动用地未计算在内,可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另行报批。第五章建筑标准及有关设施第二十六条拘留所的建筑标准,应根据拘留所管理、使用功能及城市规划的要求合理确定,并留有扩建改造的余地。第二十七条拘留所拘留区、劳动区围墙高度不应低于,办公区围墙或通透栅栏高度宜为2.5~。第二十八条拘留所拘留区内房屋建筑,宜采用低层或多层建筑,小型所也可采用单层建筑;外墙体强度应不小于MU10砌体,厚度不小于240mm;分隔墙不应采用轻质墙。拘室底层地坪基础应用混凝土浇注。第二十九条拘留所拘室应分别设置普通拘室、未成年人拘室和严管拘室。普通拘室、严管拘室每室定员不宜超过8人,未成年人拘室每室定员6~8人。第三十条拘留所普通拘室和未成年人拘室应设置床铺,严管拘室宜设置通铺。拘室内宜设置卫生盥洗设施及衣物柜。普通拘室、未成年人拘室也可分区合设公共盥洗室。第三十一条拘留所拘室应通风、采光良好;窗地比不小于1:6;拘室层高不应低于。第三十二条拘留所各功能区连接通道净宽,中、小型所不小于,大型、特大型所不小于。拘留区走道净宽中、小型所不小于,大型、特大型所不小于。第三十三条拘留所拘室门宜采用金属门,门上应留观察窗,通道外侧窗和拘室采光窗均应设置金属防护栅栏,其机械强度不小于φ18圆钢,净距不大于130×400mm。第三十四条拘留所家属会见室宜按开放式管理的要求设置,并配备会见座椅、候见席和卫生间;询问室应按单间设置,每间使用面积应不小于12m2。第三十五条拘留所被拘留人员的餐厅应单独设置;中型以上拘留所,可按管理模式分设餐厅。第三十六条拘留所的劳动用房应包括操作间、原料间、产品仓库、民警值班室、卫生间等,并按照劳动对象和管理要求进行布置。第三十七条拘留所的教室,参照成人教育普通教室的要求设置。第三十八条拘留所建筑外观应与周边环境协调,自然和谐,美观大方,拘室的内装修应满足安全、卫生要求,技术用房和其他用房按照有关标准执行。第三十九条拘留所电力负荷应满足照明和设备用电需要,保证供电安全。不能正常供电的,应自备发电机。第四十条拘留所给水应采用城市供水系统。如自备水源,应符合国家现行饮用水标准;污水排放和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第四十一条拘留所应按技防、通信和信息设备安装要求敷设或预埋线路、管道。拘室供电、给排水管线应采用暗敷。第四十二条采暖区的拘留所宜采用热水采暖系统;拘室可采用地暖方式采暖。第四十三条拘留所各类用房宜采用自然通风,自然通风条件不具备时应有机械通风换气装置;最热月平均室外气温高于250C的地区,应安装降温设备或预留空调设备的位置条件。第四十四条拘留所建筑防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消防设施的配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筑防火的规定。第四十五条拘留所建筑应符合国家有关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并可利用太阳能等节能设备。附录一拘留所各类用房详表项目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拘室普通拘室√√√√分区设置未成年人拘室√√√√严管拘室√√√√教育图书、阅览室√√√√电化教育制作室√√√√中小型所可集中合设教室、培训室√√√√同上管教谈话室√√√√同上医疗检查、治疗室√√√√同上药房√√√√同上文体活动室√√√√同上多功能厅√√特大、大型所健身房√√√√中小型所可集中合设劳动√√√√包括原料和产品仓库、康复劳动场地民警值班、管教以及盥洗室等行政管理办公室√√√√包括主管领导、所领导、职能科室接待室√√√√会见室√√√√询问室√√√√值班室√√√√技术室√√√√警械库√√√√收拘室√√√√包括出入所登记、检查、照相、指纹、信息采集等医务室√√√√物品保管√√√√包括后勤仓库、被拘留人员物品储藏室多余物品储藏室备勤用房√√√√生活保障用房√√√√包括操作间库房、餐厅(含民警职工食堂)、洗衣房、理发室、生活用品供应室等附属用房√√√√车库、设备用房、公共卫生间等说明:√表示应具备。附录二拘留所有关装备详表(单位/每所)序号名称类型备注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一交通工具1生活用车√√√√2警务用车√√√√二通信设备1有线通信√√√√2公网√√√√3专网√√√√4机√√√√5交换机√6移动√√√√7手持对讲机√√三信息设备1管理信息系统√√√√含宽带接入网等2取证器材√√√√包括指纹采集、照相、音像摄录器材四技防设备1监控系统√√√√2报警系统√√√√3门禁系统√√√√4报告系统√√√√5安全检测系统√√√√6会见管理系统√√√√五电教设备√√√√六医疗设备√√√√七警械√√√√警棍、手铐、强光手电八武器保管柜√√√√九防暴器材√√√√特种枪、催泪弹十防护器材√√√√防刺背心、头盔、面具十一厨房及生活卫生设备√√√√十二应急电力设备√√√√注:√表示应具备,各类所装备具体数量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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