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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覆矿产资源评价调查及评价报告编写存在的主要问题-李江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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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覆矿产资源评价调查及评价报告编写存在的主要问题-李江州


('压覆矿产资源调查工作及评价报告编写(李江洲)2015年9月23日主要内容一、调查工作重要意义及背景............................................2(一)开展压覆矿产资源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及依据........2(二)压矿调查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2(三)我省压覆矿床资源调查工作....................................3二、目前调查评价工作及报告编制现状............................5(一)、编制单位、人员水平参差不齐.......................5(二)法律法规,开采规程的使用不规范...................5(三)、调查工作方面...................................................6(三)、压覆范围的确定问题.......................................8(五)、调查报告的编写...............................................9(五)、附图问题.........................................................12(六)附表.....................................................................14(七)附件.....................................................................14三、调查评价工作及评价报告编制..................................14(一)规范概念问题..........................................................14(二)扎实作好调查工作..................................................16(三)评价报告的编写......................................................17四、压覆资源储量调查评价报告审查要点......................19五、评价报告编写提纲内容的几点建议..........................201六、附录..............................................................................21(一)法律法规依据.....................................................21(二)矿床开采规程.....................................................22(三)项目建设文件.....................................................22(四)地质资料.............................................................22(五)34种重要矿产...................................................22八、保护范围确定的几个范例..........................................23资料性附录....................................................................292压覆矿产资源调查工作及评价报告编写近年来随着国家基础建设及城市化进展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建设项目压矿的现象逐年增加,国土资源部及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出台了一系列的管理及审查批准规定。各地质勘查单位开展的相应业务也不断发展。根据近年本人以往工作实际及近年来审查的各类压覆报告,以及以往参与编写工作的实践,对该项调查评价工作及报告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作了简单梳理后,针对对调查工作及报告编写存在的主要问题,从如何编写好调查评价报告的角度,提出有些想法,供各位在实际工作中参考。一、调查工作重要意义及背景(一)、开展压覆矿产资源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及依据1、压矿评估审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随着我省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高峰期的到来以及城镇规划区的增多,建设用地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现象呈逐年增加的趋势。在这样的基本国情下,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做到既保护好矿产资源,又不影响国家和地方的经济建设,成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急需解决的紧迫课题。3●国土资源在保障发展中具有基础性作用,是经济社会发展最基本的生产要素,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本源。国土资源要做到既保障发展、又保护资源,就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总体思路,正确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用地提供有效保障●我省的矿产资源较丰富,且分布广泛。基本建设及城市化建设项目的推进用地压覆矿产资源可能性日益增大。(二)压矿调查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1、《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三条:“在建设铁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非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不得压覆重要矿床。”2、《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建设单位在建设铁路、公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前,必须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情况,并在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报请审批时附具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证明。在上述建设项目与重要矿床的开采发生矛盾时,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国务院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决定。3、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4知》国土资发[2000]386号文件规定:①凡是准备建设铁路、公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的,建设单位必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各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供建设项目范围内资源分布情况和矿业权设立情况。④需要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单位提出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申请,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出具是否压覆重要矿床证明材料或压覆重要矿床的评估报告,报国土资源部批准。需要压覆非重要矿产资源的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单位应提出压覆非重要矿产资源申请,由矿产地所在行政区的县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查,出具是否压覆非重要矿床证明材料或压覆非重要矿床的评估报告,报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⑤经批准可压覆矿产资源的建设项目,在其范围内有采矿权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建设单位与采矿权人签订补偿协议并报批准压覆的部门备案,采矿权人应及时到原发证机关办理相应的矿区范围变更手续。(三)我省压覆矿床资源调查工作我省系统地的开展矿产资源调查工作,始于2000年前后,即5在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建设用地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86号)、和《湖北省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鄂土资发〔2002〕3号)等文件出台以后。出台文件:1、《关于规范建设用地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86号);明确了所有建设项目需要开展压覆矿产资源调查工作,指出重要矿产一般情况不能压覆,未得到批准不得压覆。同时对非重要矿产需要压覆应注意的事项。2、《湖北省建设工程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鄂土资发[2002]3号)。该文件为转发国土资发〔2000〕386号。进一步强调开展此项工作的意义和范围。主要指导性文件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该文件详细规定了开展压覆调查工作及报告编写的要求。即具体操作方法。《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土资规[2013]1号);根据国土资发6[2010]137号文,我省出台了“鄂土资规[2013]1号”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外省开展此项工作的具体方法。明确了审批重新和方法,提出的调查报告编写的具体要求和内容。以上两个文件,是目前开展矿产资源压覆调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外省开展此项工作的具体方法。二、目前调查评价工作及报告编制现状(或存在的问题)经过十多年的运行,根据近年来对部分压覆矿产资源储量调查评价报告的审查,虽然报告质量逐年提高,但在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以下就本人在审查中发现具有一定代表性的问题作了汇总,提出来供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注意。(一)、编制单位、人员水平参差不齐刚开展此项工作,重要项目的调查由省厅指定调查单位进行调查。后来随着国家基础建设项目的数量越来越多,调查单位的准入门坎越来越低。近年来,由于调查工作的准入门坎较低(基本无限制,根据[2013]1号文件要求为乙级单位),我省大多数地质勘查队伍,基本参与调查工作。调查工作以国有地勘单位为主体占70%左右。但从业人员较复杂。水平参差不齐,有非地质专业人员、有私人挂靠等,真正属于单位不多。大多数技术人员为参加工作时间不长,7实践经验(二)法律法规、开采规程的使用不规范在实施中,一般情况下,较注意[2013]1号文件规定的法律法规文件,但不注意之外的其它法规依据。不注意法规与技术规程的配合使用,在法规未覆盖部分,应参照相关技术规程和规范,在规程和规范与法规有差别时,规程和规范应服从法规。主要体现在:地下开采矿床的影响范围,一般法规仅粗象地提出一个安全距离,对如何保证安全范围不受开采影响,未作具体说明(如岩石移动范围)。对相关文件(鄂土资规[2013]1号)理解不透彻,或者不注意学习研究要求内容,不清楚调查的重点和报告编写重点。(三)、调查工作方面1、收集资料不到位⑴.不注意收集市区矿产规划、矿产分布的调查,由于两级矿业权数据库及规划数据库更新不及时,仅仅收集省或市级的相应数据库是不够的。⑵.由于资料难以收集,仅注意“上表”重要矿产的调查,而往往忽视未“上表”一般矿产的调查工作。仅注意开采矿产的调查,而不注意以往评价已上表,但未开发的一般非重要矿产地的资料收集(如水泥配料砂岩矿)。少数一些矿产上省表但发证在市区,在地质特征的叙述中往往被忽略(随州市沈家湾钾长石矿)。8⑶.不注意开采资料的收集(开采证,开采方式,采矿方法、生产能力、开采深度、范围及消耗资源量,开采证的有效期);⑷.探矿权资料,不注意收集中间地质成果资料,对主体工程是否通过正在勘查的矿体不清楚。不注意设计和已施工的探矿工程,不注意见矿工程的相关资料。⑸.不注意储量表上的资料查询工作。⑹.不注意重叠矿业权业主的意见调查。(7)非国有地勘单位,储量估算资料的收集困难。(8)石料等建筑材料矿山的矿产地基本特征的资料收集的难度大。2、调查工作⑴.仅注意主体工程,而忽视一般和辅助工程的调查。如公路,忽视桥梁、隧道;铁路忽视桥梁、隧道;管道工程(输油、输气),忽略升压阀站、高架管道;风电项目忽略升压站、进出公路、与检修公路;⑵.不注意线状工程的两端的调查工作,包括收集其它县市矿政管理资料。⑶.不注意探矿权内勘查工作施工情况的调查。不注意见矿工程基本情况的调查。(4)不注意矿山资料的收集调查(矿床勘查报告,反映矿床基本特征的资料、开采资料等)。(5)不注意矿产地调查应需要调查的内容。94、压覆矿产资源储量计算⑴.只注意储量上表矿产地,而忽视未上表一般矿产压覆资源储量的计算。⑵.分割估算方法复杂。适应“一刀切”的范围确定,不适应取滑移角确定保护范围计算压覆资源储量。插图1采用滑移角计算压覆资源储量地下开采保安矿柱图解法计算压覆范围示意图(3)储量计算的图表资料反映不全面。5、其它某些概念不清楚(查明资源储量矿产地、采矿权及查明资源储量矿产地)报告编写的重点不明确(工程概况、压覆范围确定及其依据、矿产地、探矿权、采矿权分布叙述,压覆资源储量计算)10(三)、压覆范围的确定问题,存在的问题是:(1)一个项目内多个工程涉及的保护范围不一致,不容易叙述清楚。如风电项目,需要保护的设施有:风电塔座(基座+50m)、输直埋电缆及检修连接公路、升压站(含相关地面建筑辅助设施等)。由于各自的保护范围不一致,涉及的安全保护的规程不一致,且相互叠加,应以公路为主,确定其保护范围。又如公路项目,主干线、桥梁等要求不一致,保护范围也不一致。(2)同一工程中有不同子项目,采用的不同行业安全保护规定,如何把握的问题。例如风电项目主体工程是风电机塔及发电设施,采用的是电力安全保护的有关规定,其中的检修公路不能简单当成电力设施看待,同时受控于《公路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限制要求。(3)限止开采和禁止开采范围确定。主要是需要爆破的露天开采矿山(或矿床),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500m以内需要爆破应经过县级以上行政部门批准,方可进行爆破作业。铁路规定1000M以内需要爆破作业…需要…,方可进行爆破作业。同时根据《安全爆破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对于需要爆破的露天开采矿山(或矿床),引入了“禁采”和“限采”。其中:电力设施,“禁采”为300m以内,“限采”300-500m。铁路及其设施“禁采”为300或450m以内,“限11采”300(450)-1000m。(4)、关于《爆破安全规程(GB6277-2011)》第13条中的规定,“表13-9爆破个别飞散物对人员的安全允许距离”的理解。按非正规开采,露天岩石爆破中的浅孔爆破法破大块,取值。但有时候取值不合适。在同一水平标高或开采矿山标高低于工程所处的位置标高,一般规定为300m;在顺坡(工程在下,开采矿山在上)其安全保护距离增加到450m,低对于高差较大的山体,视情况适当加大。(5)压覆与不压覆的界线难以界定;(6)某些建设工程压覆矿产的保护范围,无依据可循,如:港口码头工程、规划建设用地,已经进行建设的项目,补做压覆调查工作。(7)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的保护,如水源地、水库的规定的保护范围与矿山开采的保安矿柱的关系和区别。(8)有关规程、条例中的安全保护范围与矿山开采的保护范围如何衔接。(9)小厚度的矿体开采的冒落高度的使用。(五)、调查报告的编写1、报告内容未完全按[2013]1号文要求的内容编写。主要反映内容不突出,如:121.项目概况介绍不全,仅偏重主体工程的介绍,而忽次要工程的介绍,如线状工程(公路),忽略桥梁,涵洞工程。面状工程:2目的任务叙述不清,叙述内容不切题,不结合项目情况。大多数报告中目的任务完全照抄有关文件(湖北省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2002]3号)的内容,无针对性。⑶由于长时间以来(从2002年来)在2010年前对调查报告的编写未作出具体要求,因此报告的编写内容基本按以往个别单位的编写格式为“蓝本”沿袭至今。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地质背景内容方面内容过多且涉及面过宽,尤其是区域构造方面的内容。提纲要求是简述评价区所处的区域构造位置及区内地质、构造、岩浆岩的主要特征。二是,以往地质勘查工作情况的说明,往往不容易把握,形成两个极端,一是,叙述过多,与矿产勘查工作无直接关系写不少,而提交的勘查储量报告内容较少。二是,基本不写,或面积或范围过大,与本调查区内的情况又不叙述。三是,评价区的矿产情况,叙述内容往往范围太大,按行政区内的矿产分布将整个县或市的有多少矿产地、多数个矿种,进行了全面叙述。四是,提纲要求是简述评价区内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资源,已经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具有潜力可以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因此其内容是:评价区内(或调查范围内)、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地、开发利用或可开发利用的矿产地。13(4)矿产地的介绍,忽略矿床基本特征,尤其是影响压覆范围确定的矿体参数(埋藏深度)的介绍(5)无压覆资源储量或无矿业权设置的项目缺部分相应章节内容。(6)压覆矿产地评价乏力。3、调查评价区内查明矿产资源及矿业权设置,如:(1)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地内容叙述过于简单,不理解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地(已提交资源储量地质报告,并被审查认定的矿产地,包括未上表)的内涵;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地不一定有采矿权设置。(2)采矿权设置和查明矿产地容易往往混淆。一个已查明资源储量矿区或矿产地可以等同,可包含多个采矿权,但采矿权的设置必须在矿产地已查明资源储量的基础上设置,是以矿产地为依托。因此在评价区内的涉及采矿权,必须先在矿产地之中将其特征作具体交代,内容包括,位置、地质背景、矿床(体)特征、矿石加工等方面的内容。重点应说明与项目保护范围关系,是否压覆资源储量等作详细说明,同时还应说明矿产开发及矿业权设置情况,说明以往是否进行开采。具体内容在提纲中作了明确说明。(3)探矿权设置,按探矿证上的内容作基本叙述,说明有偿处置情况,同时应对勘查工作及取得的主要成果作具体说明,说明评价保护区与探矿权的关系,主体工程是否经过主要工作地段。具体内容在提纲中叙述较全面。详查勘查区和勘探勘查区均属于上表矿床。14(4)在采矿权设置内容,按采矿证上内容作具体说明,包括:采矿权人、经济形式、发证机关、证号、采矿权沿革、开采矿种、范围和坐标、面积、有限期限等,同时应叙述储量占用情况、开采现状(开拓开采方式、生产能力、开采深度资源消耗与保有情况),进一步说明矿权和评价区的关系,包括平面和垂直剖面的关系。注意露天开采矿山与工程的上下关系(工程在开采矿床的下方)。4、压覆资源储量的估算及评价(1)压覆范围确定的合理性。(2)适应地下开采矿床,倾斜矿体走向与调查评价工程走向不平行时,保护范围的“喇叭口”的确定。(3)评价工程与以往压覆工程(已计算或部分计算压覆资源储量)的重复计算的资源储量。(4)计算方法,块段法或水平投影面积比例法。(5)重要矿产压覆和不作压覆的界定。(6)保护范围与采矿权范围重叠,如果对其开采矿床建议压覆则明确调整开采范围。探矿权的范围调整,不能在保护范围内进行探矿活动。压覆资源储量估算。涉及的矿床矿体产状不同,与项目的保护区不同,因此较复杂,在以往的调查评价报告中往往存在的问题的各种各样。下面就计算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1)储量计算依据:重要矿种计算数据要有依据,以备案的储量15报告为依据。一般矿产,以地质简报(说明书)为依据。一般矿产如果无地质资料,根据业主要求作简测地质报告(年度报告)。2)计算方法:一般采用储量分割方法,以图解法进行计算。仅对保有资源储量进行分割计算。由于是估算,一般情况下可以采用面积比例法进行分割计算。3)计算范围,按以上保护范围涉及的资源储量分布范围,以块段为单位分别计算,按块段分割,分割后形成两个和两个以上的子块段,各子块段储量数据和等于原块段数据。4)表示方法:采用文、图(插图或附图,见插图1)、表分别说明,除了说明压覆资源储量,同时说明剩余保有资源储量。压覆矿产资源的评价,以往报告对这部分内容叙述不清楚。建议:1)按相关文件要求,按矿种的重要程度说明其是否批准压覆,不同意压覆则提出改线(或改施工方案的建议)。2)对建议压覆的一般矿产(34种以外)资源储量,仅说明压覆数量,同意压覆,并由于双方协商解决。(五)、附图问题1、矿产地分布及矿业权设置现状图1)坐标系统不统一,编图的直角坐标带号不一致,由于范围较大,工程点位坐标与成图坐标系统往往不统一,建议按一般成图要求,将工程点坐标转换成6度带坐标。2)地质图内容不规范,缺地理地形内容(无高程标注)、无地16层或断层产状,矿体(床)表示方法不规范。3)主体附图名称,如果项目经过调查,区内无压覆矿产地,无矿业权设置,则将附图名称改为“建设项目地质背景图”。4)图例不全,不按文件要求矢量化。2、资源储量估算(分割)图1)不同储量类型线条表示不清,原块段和分割块段间的关系不清楚,往往仅反映压覆保有资源储量,缺未压覆保有资源储量和原块段的数据。2)压覆范围画法不合理。3、插图类1)反映矿产地、矿业权和建设项目的关系插图,一般采用QQ屏截矿产地分布及矿业权设置现状图,往往比原图比例小。2)由于是屏截图未按一般插图要求补充,(线)比例尺、图例,甚至缺图名。缺线比例尺,图例的使用不规范。3)交通位置图范围小了。4)周边矿产地与工程的关系的另类表示方法。如下图所示:该图可取之处是将矿床开采的岩石移动范围引入,可清楚地反映矿床开采后岩石变形是否对调查评价对象产生影响,但需要注意的是矿床的岩石运动范围必须是建立在移动影响数据准确的基础上。17插图2,调查工程与矿体的关系(六)附表附表不全,按[2013]01号文件基本附表4个,无论是否有内容均要附。一般存在附表数量不足,往往是无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的项目无附表。(七)附件1、线状工程缺两端市县国土部门的证明材料。182、由于矿业权及矿产地数据库更新不到位,在收集县市国土部门的资料的同时,应到省厅收集相关资料。3、在取证时应注意的有关问题:范围适当扩大。4、矿业权(采矿权、探矿权)、勘查作业区、开采矿区范围批复文件。三、调查评价工作及评价报告编制(一)规范概念问题1、调查范围、保护范围和压覆范围调查范围比较好理解,按[2013]01号文件要求,一般为工程外1000m。即为调查区。保护范围,为工程涉及的有关安全保护条例所规定安全保护距离,按矿床开采要求所设置的一定的保护矿柱所涉及的范围。在形态上是三维的。压覆范围,工程的保护范围与矿床的水平投影或开发后岩石移动的水平投影范围的重叠部分。2、矿产地、查明资源储量矿产地、开采矿床。查明资源储量矿产地包括以下:一是,已上表矿产地。二是,未上表矿产地,主要是乙类矿产(在各市上表),应属于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地,所以凡是已开采的矿山均属于已查明资19源储量的矿产地。三是,正在审查中的普查报告,储量暂未上表的矿产地,建议按提交的普查报告叙述矿体特征。四是,详查或勘探的探矿权,但矿区已经普查或详查的上表矿产地。五是,开采矿山与矿床的关系3、重要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地和一般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地、开采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地和未开采的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地的相互关系。4、矿区、矿床、矿体矿区:一般指曾经开采、正在开采或准备开采的含矿地段。矿床:矿床:地表或地壳里由于地质作用形成的并在现有条件下可以开采和利用的矿物的集合体。一个矿床至少由一个矿体组成,也可以由两个或多个,甚至十几个乃至上百个矿体组成。矿体:矿体:含有足够数量矿石、具有开采价值的地质体。它有一定的形状、产状和规模。矿体的形状是多种多样的。5、探矿权与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地详查或勘探项目,必须存在有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地‘正在勘查施工普查矿区,通过钻探工程揭露,部分工程见矿,虽然未备案,但由于工程见矿,作为重要矿产是需要保护的。如果探矿权人不放弃,则这样的探矿权与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地同样重要。20(二)扎实作好调查工作1、全面资料收集及资料的综合研究(1)资料范围A.地质矿产资料:包括调查项目调查区内涉及的矿床资料(上省表和未上省表;目前勘查矿区勘查工作情况;B.矿业权:探矿权和采矿权C.市县的矿床规划资料,县市矿产资源储量登记表:D.《湖北省矿产资源储量表》最近时间的。E.省地县储量数据库及矿业权数据库。(2)、综合研究工作根据调查区内的资料分析,结合工程保护范围,确定与工程保护范围关系密切的矿产地、采矿权、探矿权。合理地确定其开采方式。注意接近工程保护范围的矿体形态和工程保护范围关系的研究。注意矿体开采后所形成的岩石移动范围对重要工程的影响。(3)学习相关规程和规范2、野外调查(1)、工程位置及其调查范围内涉及的矿产地的踏勘,重点是上表矿床及开采矿山的调查,注意对工程位置与矿体关系的调查。(2)、开展调查区范围内的地质简测(3)实测工程位置与矿产地、矿业权的关系。3、确定工程的保护范围21根据不同矿产地的产出形式,所确定的开采方式,分别研究各矿产(或不同开采方式的矿床)的保护范围。4、多方案比选根据调查情况,以及对矿床地与工程的关系的研究,及时与建设方沟通,对可以避让工程,提出改线建议,或提出多方案进行比选择。(三)评价报告的编写注意以下几点:1、报告正文(1)、项目概况指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突出介绍与确定保护范围有关的基本参数,如公路的宽度(含平均用地宽度)、行车道数量、公路等级,说明设计桥梁、涵洞、隧道数量及类型等。总之内容全面,同时要简明扼要。公路设计中的用地范围的计算(断面法—求平均宽度)。(2)、调查工作简要叙述调查工作概况,包括调查工作的内容、完成工作量及质量评价。本章是阐述工程调查评价的主要内容。(3)、调查范围及保护范围的叙述调查范围,执行[2013]1号文,按工程以外1000m,特殊情22况应扩大范围,如果水库保护范围,必须包括水库的第一分水岭在内,因此的调查范围可能超过1000m。保护范围,应有针对性对对目前工程调查范围内涉及矿床,按有关安全保护条例或规程,确定其保护范围。(4)、调查范围内涉及的矿产地、矿业权设置情况的叙述重点说明保护范围内的矿产地(包括未上储量表但已进行开采的矿床,或上储量表但未开采的一般矿床地),尤其是可能压覆的重要矿产地的特征。内容包括矿产所在的位置,地质背景资料,矿体基本特征,注意矿体的厚度和埋藏深度的叙述。注意对开采矿山依附的矿床的特征介绍,同时说明与评价工程保护范围的相互关系。探矿权,与保护范围有重叠关系的探矿权是叙述的重点,叙述内容,包括探矿项目勘查阶段,勘查矿种、探矿前期工作情况,是否发现了矿产,在评价工程的保护范围内是否发现有工业意义的矿床,是否设计或施工了探矿工程。采矿权,除了按采矿证涉及内容进行一般性的介绍外,对于与工程保护范围重叠的采矿权进行重点说明,说明开采矿体是否与工程的保护范围存在压覆关系,说明采矿权范围与工程保护范围的重叠范围,对于附近的采矿权应明确与保护范围最近相对距离。(5)、压覆资源储量计算说明计算方法(面积比例法或分割块段计算法)及其合理性。对于地下开采矿床,通过插图进一步说明压覆范围确定(即为压覆储量计算的范围)的方法及具体范围。23说明计算参数与原储量报告完全相同,由于不存在重新圈定矿体,因此不需要对工业指标作具体介绍。原块段数据及剩余块段列表和图面表示,以说明储量平衡情况。(6)、压覆资源储量的评价社会意义及经济两方面对比评价。(7)、结论和建议注意压覆调查结论(或结果)方面的叙述。同时对不在本次调查范围的内容(工程保护范围内省界外、风电中的检修公路等),要在报告中提出风险规避的意见。2、附图(1)调查区内无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地、无各类矿业权设置的工程,建议附图名称修改为:“地质背景图”。(2)注意的问题:成图坐标系统,建议统一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地形等高线及高程注记;矿产地储量估算范围(不需要矿区范围)、采矿权范围及范围内矿体投影范围(在反映相互关系时,应反映岩石移动范围与保护范围的投影)、探矿权范围及新发现的矿产地水平投影范围。注意矿产地统一编号(包括采矿权范围内的开采矿床的编号)。(3)注意各类工程的保护范围清晰表示。注意工程保护范围与矿产地、矿业权的关系线条清楚。(4)注意图示图例的统一,图面内容齐全。3、附表24无论调查范围是否有矿产地和各类矿业权,应注意4个附表内容齐全。注意反映压覆资源储量分割块段计算表及汇总表。4、附件所有的在调查范围内的探矿证、采矿证齐全。注意线状态工程两端跨不同的行政区,应附相应的证明材料。与工程有关的互不追责的协议。四、压覆资源储量调查评价报告审查要点1、资料收集是否齐全(矿产地、矿权),调查工作是否到位。2、调查范围和建设工程的保护范围确定是否合理。与查明资源储量矿产压覆及矿业权重叠关系是否说明清楚,确定的范围是否正确。3、压覆资源储量分割计算是否正确。4、评价项目与压覆矿产地及重叠矿业权的处理建议是否合适。5、报告内容及附图是否符合要求。五、对[2013]1号文件中评价报告提纲内容的几点建议(一)关于报告提纲1、调查工作情况明确调查工作的内容,各项工作的工作程度和要求。如对已知矿25体的调查的具体要求。2、工程调查范围及保护范围的确定,建议作为单独一章叙述(1)依据(关于工程规程、规范中对工程保护范围的要求)。(2)调查范围,在[2013]1号文,按1000m规定了大致调查。(3)保护范围建议根据矿床的不同开采方式,根据不同的调查工程的类型,分别确定其保护范围。或以附件的形式予以明确。3、地质背景,要求不具体,操作多不便掌握。面状工程,以叙述区内和近区内地质特征为主。在我省线状工程,涉及的构造和地层单元较多,应叙述两侧的地质背景。面积不宜过大,内容不宜过多。4、压覆矿产资源评价对无法避免压覆的重要矿产地,应从工程建设所带来的社会和经济等方面产生的意义,与矿山开采的经济意义进行对比分析。从而对是否压覆作出评价。(二)界定某些模糊概念1、关于建设项目与矿区范围重叠而不影响矿产资源正常开采的,不作压覆处理的具体事例。如:哪些工程对石油、地下水(地热、矿泉水)开采及水溶盐矿开采矿床,不作压覆界线的界定。煤矿开采中常用的冒落高度在压覆矿产中的应用范围。不同线状工程的隧道工程的保护范围统一。262、不同类型工程的保护条例中的安全保护范围与环境保护范围的区别。如:水库的环境保护范围,坝址以上、库区两岸土地征用线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矿泉水的保护范围,不一定是安全保护范围。3、无法规矿依的保护范围如何确定,如:规划用地、建设前的工业园区。无安全保护范围规程工程调查中的保护范围的确定。应明确参照和执行依据,如供水工程、港口码头工程六、附录(一)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8.29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湖北省建设工程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鄂土资发[2002]3号;3、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4、《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发(2013)1号(湖北省国土资源厅,2013年6月);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6、各行业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9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1999年3月18日颁布实施,共计二十二条);《湖北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2011年9月29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9.6.1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8号);《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办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湖北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27《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9号,2014年1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港口码头安全管理规定》(二)矿床开采规程《有色金属采矿设计规程》、《黑色金属采矿设计规程》、《煤炭设计规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三)项目建设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四)地质资料地质报告、县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分布与开发利用现状图、近期全省矿产资源储量表(五)34种重要矿产: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发证矿种(34种)目录1煤13铬25稀土2石油14钴26磷3油页岩15铁27钾4烃类天然气16铜28硫5二氧化碳气17铅29锶6煤成(层)气18锌30金刚石7地热19铝31铌8放射性矿产20镍32钽9金21钨33石棉10银22锡34矿泉水11铂23锑12锰24钼28八、保护范围确定的几个范例下面介绍2个不同建设工程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的范例,供大家参考:范例一:《产业园兴化五路道路建设工程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价报告》摘录一、公路调查范围及压覆范围的确定(一)调查评价范围的确定按照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土资规〔2013〕1号)要求,拟定本次调查工作的范围为本工程线路中心线向两侧及两端各外延1000米,调查面积约6.49km2,见附图1,调查范围的拐点坐标见表1-3:表1-3调查范围拐点坐标(二)工程保护范围的确定经查,拟建工程调查范围内无露天开采矿山,和无可供露天开采的矿床,仅为适合地下开采的石膏矿(即荆门市革集—子陵铺矿区石膏矿革集矿段),同时拟建道路无桥梁。依据上述《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确定本工程压覆矿产资源的范围如下:1、保护范围的确定依据(1)根据《公路法》(2005.8)第四十七条,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200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不得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禁止在下列范围内从事采矿采石、取土、爆破作业等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①国道、省道、县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乡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50米;②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200米;③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确定本工程压覆矿产资源的范围。2、拟建工程压覆矿产资源范围的确定根据革集—子陵铺矿区石膏矿革集矿段在本调查区内估算资源储量的工业矿层(膏组)共6个,矿体埋藏深度为+100至-200m,矿体呈单斜向西产出,矿体的倾角6-23度。本公路无中型以上桥梁及隧道和涵洞。以拟建公路用地(平均25米宽)外缘为基准,向两侧及两端各推100米,垂直向下切割,作为工程的保护范围。不在100m工程保护范围内的矿产地及矿业权,则归属为周边矿产或周边矿业权。29同时根据“鄂土资规〔2013〕1号”和建设项目“施工设计文件”确定的用地范围宽度25米(中心线两侧各12.5米),再按地下开采方式外推100m的要求,确定拟建项目线路中心线两侧各外延112.5米作为该建设工程的保护评价范围。当该范围小于用地外缘向外延20米,按65度角向下滑移与矿体相切割交线水平面投影距离时,则以实际计算距离为准确定其压覆范围。图3兴化五路与采矿权关系图………(其它内容略)二、压覆的资源储量估算(一)压覆的资源储量估算范围的确定革集矿段石膏矿各矿山的开采方式均为地下开采,以拟建公路用地(25米宽)外缘为基准,向两侧各推100米,垂直下切后形成的区域作为工程的保护范围。当以用地外缘向外延20米后按65度角向下滑移与矿体相切割交线的水平面投影距离超过80m时,则以实际计算距离为准确定其压覆范围。由于本工程的位于荣兴石膏矿采矿权的北侧,因此仅涉及与该矿山的范围及北侧证外部分重叠。根据拟建公路的地面标高(平均标高84m),及矿体在工程附近的埋藏深度,在6个矿层中,有5个(Ⅲ、Ⅳ、Ⅴ、Ⅵ、Ⅹ)矿层小于172m{为=tg65°(100-20)=172m},赋存标高-88m以上。仅I号矿层的埋藏深度大于172m(赋存标高-88m以下)。即Ⅲ、Ⅳ、Ⅴ、Ⅵ、Ⅹ等5个矿层按公路用地范围外100m垂直下切,与矿体重叠部分为压覆的资源储量估算范围。I号矿层由于埋藏深度大于172m部分按65度滑移角实际计算距离确定其范围。I号矿层30压覆范围详见图4-1及附图2。图4I号矿层采用滑移角计算拟建公路的保护范围示意图图5兴化五路压覆Ⅰ号矿层关系图范例二:风电项目调查评价报告(包括风电塔座、检修连接31公路、升压站等)对关于保护范围的确定:该项目主体工程为调查范围及压覆矿产范围的确定(1)调查范围的确定评估工程主体位于山脊部位,植被发育,按照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和任务书要求,确定本次调查评价范围为工程设施周边各1000m区域,调查区总面积约km2(如附图)。(2)压覆矿产范围的确定—保护范围的确定在满足湖北省风电场工程建设需要和积极保护国家矿产资源的前提下,本次主要依据《湖北省电力设施设设施与保护条例》、《爆破安全规程》(GB6277-2011)、《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公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确定该工程压覆范围(工程保护范围)如下:1、根据《爆破安全规程(GB6277-2011)》第13条中的规定,地表露天采矿一般情况下采用“浅孔台阶爆破”,工程水平保护范围为工程用地边界向外侧各扩展300m;矿山位于山坡上坡方向时,为拟建工程边界向外侧各扩展450m范围。评估工程位于山脊部位,据此,本次评估工程区内有地表露天采矿需开山炸石时,确定工程平面保护范围为用地边界向外扩展300m范围,适应于风电场检修道路、集电线路工程设施的保护范围的确定。2、根据《湖北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2011.9)第三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在电力设施周围500米的区域内进行爆破作业。对于该范围内作为限制开采范围。确定露天爆破采矿时,风电机组、检修道路、集电线路(含架空电缆部分)等电力设施保护范围为占地边界向外500米范围。具体为:集电线路向外500米风机基础直径约20m,箱式变压器距风机中心为15m,箱变基础为6×3m,取直径5m,因此,风机与箱变设施用地范围按风机基础中心向外20m,其保护范围为风机中心向外520米范围。(或如果需要进行爆破作业应按以上规定执行)。3、根据《湖北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2011.9)第二十四条规定,确定检修道路平面保护范围为占地边界向外50米;集电线路(含架空电缆)为边界向外10米范围;风电机组为用地边界向外50米。综上,露天非爆破开采或地下开采的矿产,确定风电机组、检修道路工程矿产资源平面压覆范围为工程用地边界向外50m区域、垂直保护范围为外围50米、按65安全角下延至矿体最大深度。集电线路工程保护范围为用地边界向外10米按65安全角下延至矿体最大深度。32上述范围之外的矿产资源为周边矿产地或矿业权。范例三:武汉经襄阳至十堰城际铁路工程(三)调查评价范围及压覆范围的确定1、压覆矿产调查评价范围本次调查评价工作的范围,为铁路工程中心线向两侧扩展2000m的范围,调查面积约1700平方千米,调查范围拐点坐标见表1-3。2、铁路工程保护范围及压覆范围根据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的《关于武汉经襄阳至十堰城际铁路工程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范围的说明》,本线路工程压覆矿产资源的范围如下:(1)水平压覆范围:非爆破开采(含地下开采)矿产,为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隧道上方中心线征地范围和桥梁以外两侧230-250米范围内分布的矿产资源,即平原区铁路线路两侧各30米的征地范围加200米的安全保护范围;山区铁路线路两侧各50米的征地范围加200米的安全保护范围。需要爆破开采的建筑石料等矿产,依据GB6722-2011《爆破安全规程》13.6.2条裸露药包爆破法最小安全允许距离为300米,沿山坡爆破时,下坡方向的飞石安全允许距离应增大50%(即450米)的规定,为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隧道上方中心线两侧、桥梁外侧起向外各330-500米内分布的矿产资源;即一般情况下,铁路线路的安全保护范围为330米;当铁路线上方山坡爆破开采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范围则为500米。(2)垂直压覆范围:为水平压覆范围内,查明的矿体垂直向下至最大埋深范围(或者至最大开采深度),同时考虑移动角影响范围内分布的矿产资源。露天爆破开采的矿产资源,其开采范围边界距离线路在330(或500)~1000米内的,不视为被压覆的矿产资源,确需在该范围从事露天采矿、采石的,应当与铁路运输企业协商一致,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采矿、采石。处于本工程的调查评价范围之内、水平压覆范围之外的矿产资源,则归属于周边矿产。33范例四:关于“公路建设工程调查范围及压覆范围确定的编写内容”的建议(一)调查范围的确定根据以上原则,结合区内的地质条件及地貌特征,本项目无隧道,因此地表露天开采爆破矿山确定拟建公路中心向两侧各313m(顺坡450m),作为保护评价范围;在此基础上向外扩展至1000作为本项目的调查范围。对大型桥梁等工程地下开采矿山应矿山开采保留保安矿柱20m的要求,以法线角度65度下延至矿层,必须满足100m(桥梁200m)的基本要求,大于100m按实际计算范围确定。(二)安全保护范围确定1、安全保护范围确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禁止在下列范围内从事采矿、采石、取土、爆破作业等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a)国道、省道、县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m,乡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50m;(b)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200米;(c)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m。2、拟建压覆矿产资源范围的确定(1)属地面爆破开采的矿产,依据GB6722-2011《爆破安全规程》13.6.2条裸露药包爆破法最小安全允许距离为300m,沿山坡爆破时,下坡方向的飞石安全允许距离应增大50%的规定,确定为450m。(2)非爆破地面开采34确定非爆破露天开采矿床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m。(3)地下开采矿山,涉及本项目有蔡湖盐矿为地下开采,应在明确开采方式的前提下,根据《三项规程》及《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湖北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按《矿山设计规程》要求按地面建筑周边20m留设保安矿柱的要求,然后根据埋藏深度以65度安全角下切矿体的宽度,为压覆范围。(谢谢大家)资料性附录附录一: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86号)2000年12月18日国土资源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确保用地建设项目的正常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的规定,对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审查、审批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35一、凡是准备建设铁路、公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的,建设单位必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各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供建设项目范围内资源分布情况和矿业权设立情况。二、压覆矿产资源是指因建设项目实施后导致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用。但是建设项目与矿区范围重叠而不影响矿产资源正常开采的,不作压覆处理。三、重要矿产资源是指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中34个矿种的矿床规模在中型以上的矿产资源。四、需要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单位提出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申请,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出具是否压覆重要矿床证明材料或压覆重要矿床的评估报告,报国土资源部批准。需要压覆非重要矿产资源的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单位应提出压覆非重要矿产资源申请,由矿产地所在行政区的县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查,出具是否压覆非重要矿床证明材料或压覆非重要矿床的评估报告,报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五、经批准可压覆矿产资源的建设项目,在其范围内有采矿权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建设单位与采矿权人签订补偿协议并报批准压覆的部门备案,采矿权人应及时到原发证机关办理相应的矿区范围变更手续。国土资源部二○○○年十二月十八日36附录二: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自2000年我部印发《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86号)以来,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管理办法,保证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为总结经验,进一步规范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是《矿产资源法》确定的一项重要管理工作,对避免或减少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保障建设项目正常进行具有重要作用。各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加强领导,进一步转变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既要加强审批管理,又要做好服务;做到既保护矿产资源,又有利于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二、严格管理范围37凡建设项目实施后,导致其压覆区内已查明的重要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用的,都应按本通知规定报批。未经批准,不得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建设项目压覆区与勘查区块范围或矿区范围重叠但不影响矿产资源正常勘查开采的,不作压覆处理。矿山企业在本矿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不需审批。重要矿产资源是指《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所列34个矿种和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本行政区优势矿产、紧缺矿产。炼焦用煤、富铁矿、铬铁矿、富铜矿、钨、锡、锑、稀土、钼、铌钽、钾盐、金刚石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在中型以上的矿区原则上不得压覆,但国务院批准的或国务院组成部门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批准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除外。三、明确管理分工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由省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压覆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矿产,或压覆《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所列矿种(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矿产除外)累计查明资源储量数量达大型矿区规模以上的,或矿区查明资源储量规模达到大型并且压覆占三分之一以上的,由国土资源部负责审批。四、规范报批要求按本通知规定由国土资源部负责审批的,建设单位应履行以下手续:38(一)建设项目选址前,建设单位应向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查询拟建项目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分布和矿业权设置情况,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为建设单位查询提供便利条件。不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由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确需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建设单位应根据有关工程建设规范确定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范围,委托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二)有关材料经建设项目所在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将以下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各1套)报国土资源部:1.关于××××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申请函(编写提纲见附件1);2.关于××××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评估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2)及评审意见书;3.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对××××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初审意见》(编写提纲见附件3);4.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三)建设项目压覆已设置矿业权矿产资源的,新的土地使用权人还应同时与矿业权人签订协议,协议应包括矿业权人同意放弃被压覆矿区范围及相关补偿内容。补偿的范围原则上应包括:391.矿业权人被压覆资源储量在当前市场条件下所应缴的价款(无偿取得的除外);2.所压覆的矿产资源分担的勘查投资、已建的开采设施投入和搬迁相应设施等直接损失。(四)建设单位应在收到同意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批复文件后45个工作日内,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手续。45个工作日内不申请办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手续的,审批文件自动失效。五、加强审批管理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工作效率,规范管理,做好服务。(一)凡符合审批要求的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申请,国土资源部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压覆或者不准压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和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由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通知相关矿业权人。(二)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办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时应通知相应矿业权人在45个工作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相应的勘查区块或矿区范围变更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由原发证机关直接进行勘查区块或矿区范围调整,并告知矿业权人。(三)已批准建设项目压覆的矿产资源,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得设立矿业权。六、做好与土地管理衔接40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协调,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与土地管理的衔接。凡申请办理土地预审或用地审批的,要按照有关规定,提交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证明或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有关材料。否则,不予受理其用地申请。在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阶段,本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当地已探明重要矿产资源储量分布状况,以及矿产资源规划安排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情况,充分考虑城市建设发展涉及压覆重要矿产资源问题,合理确定城市发展方向和新增城市建设用地布局。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统一开展调查,编制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报告,经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审查后,办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储量预登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已办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储量预登记的,不再办理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手续,但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出让或划拨用地前,到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登记手续。未统一开展建设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调查和预登记工作的城市,在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审批时,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履行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手续。各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本通知精神,落实审批管理职责,做好宣传培训工作。结合矿产资源特点,提出本行政区优势矿产、紧缺矿产名录,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报部。要及时总结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向国土资源部报告。41附件:1.关于××××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申请函(编写提纲)2.关于××××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评估报告(编写提纲)3.关于对××××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初审意见(编写提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二〇一〇年九月八日附件1关于××××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申请函(编写提纲)国土资源部: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概述:简述立项背景、审批(备案)状况、项目基本情况(位置,拟用地范围、拐点坐标、面积,压覆区范围、拐点坐标、标高、面积)。压覆重要矿产资源不可避免性简要说明。压覆区矿产资源概况:矿种、资源储量类型、埋深、质量,并分矿区、矿业权人列出压覆的资源储量。现按《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将材料报上,请批准压覆建设用地压覆区范围内矿产资源。附件:1.《关于××××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评估报告》及其附件、附图、附表2.建设用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不可避免性详细论证材料3.建设项目压覆矿业权的,应附与矿业权人签订的含矿业权人同意压覆并不动用已批准压覆的矿产资源的协议原件及矿业权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矿业权人公章)(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年××月××日附件2关于××××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评估报告(编写提纲)第一章概况一、建设项目概况简要说明项目由来、主管机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建设项目批准(备案)机关及文号,拟建地点,拟用地范围、面积、坐标,拟投资规模。二、目的任务三、建设项目所在地概况42位置、交通,自然地理、社会经济概况。四、建设项目用地及周边地区以往地质工作简述以往地质勘查工作单位名称、工作时限、提交的地质成果、评审备案(审批、认定)情况及储量类型与数量;建设用地压覆区内矿区(产地)情况。五、建设项目用地及周边地区矿业权设置情况勘查、开采单位名称、矿种、范围及拐点坐标、法人、生产规模、探矿权、采矿权证号、有效期等情况;建设用地压覆区内探矿权、采矿权设置情况。六、本次调查情况简述(一)调查工作起止时间、工作范围及投入的主要工作量。(二)调查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储量报告)(三)调查工作方法及质量评述(主要包括地质测量工作方法、精度;地质编录、取样方法、化验及其质量等)。(四)调查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果。第二章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必然性论证一、建设项目必要性论证二、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不可避免性论证(一)项目选址方案对比分析及现选址方案最优化论证。(二)项目设计方案对比分析及现设计方案最优化论证。三、项目社会经济效益评价第三章建设项目压覆重要资源储量估算一、资源储量估算工业指标及其依据二、资源储量估算方法的选择及依据三、资源储量估算范围确定的依据、方法,计算公式,压覆区边界拐点坐标、标高及面积四、矿体圈定及块段划分原则五、资源储量估算参数的确定六、资源储量估算结果按矿体(层)、矿区、探矿权、采矿权人估算被压覆的资源储量(含表格)。七、资源储量变化情况评述(一)本次结果与所依据的储量报告估算结果对比分析(储量类型、数量变化及其原因)(二)本次估算结果与对应储量表中资源储量数据对比分析(储量类型、数量变化及其原因)。第四章经济社会效益对比分析详细论述建设项目与被压覆资源的经济社会效益对比分析。第五章结论及建议附件:1.项目批准(备案)等文件(复印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2.编制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3.编制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委托函或者合同(原件)4.建设单位确定压覆区范围论证材料附图:1.地形地质图(1/10000或1/5000,标明项目的拟用地范围、压覆区范43围)2.原储量报告在压覆区的资源储量计算图(或组图)3.资源储量计算图(或组图)4.压覆区(地段)地质(代表性)剖面图5.资源储量计算所利用工程的钻孔柱状图6.本次资源储量估算范围与所依据储量报告资源储量估算范围叠合图7.项目拟用地范围、压覆区范围、压覆区内探矿权、采矿权范围和矿区(产地)资源储量估算范围叠合图8.建筑物平面分布图(含拐点坐标)附表:1.储量估算表2.测量成果表3.本次估算的资源储量与对应储量表资源储量对比变化表(储量类型、数量变化)附件3关于对××××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初审意见(编写提纲)一、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概况:简要说明建设项目由来、主管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批准(核准、备案)机关及文号,拟建地点,拟用地范围、面积、坐标、标高,拟投资规模。(二)建设项目压覆区内矿产资源、探矿权与采矿权设置及协议签订情况,按矿区(产地)说明矿产资源分布情况。二、建设项目选址及设计方案科学合理性审查意见建设项目选址及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是否已经尽量避免或少压覆重要矿产资源。三、压覆资源储量估算(一)资源储量估算工业指标、估算方法、范围(建设项目压覆区边界拐点坐标、标高及面积)和参数确定的依据、方法的审查意见(二)资源储量估算结果:按矿体(层)、矿区、矿业权人分列。(三)《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的评审备案情况。四、结论及建议压覆与否的建议,负责协调处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涉及矿业权人权益的有关事宜等。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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