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费率计价版建设工程施工总包合同(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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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总承包合同(工程合同)建设工程施工总包合同(定额费率计价版)合同编号: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发包人:承包人:签订日期:年月日建安总承包合同目录第一部分协议书一、工程概况……………………………………………………………………………3二、工程承包范围………………………………………………………………………3三、合同工期……………………………………………………………………………5四、合同价款……………………………………………………………………………5五、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6六、乙方承诺……………………………………………………………………………7七、甲方承诺……………………………………………………………………………7八、其他…………………………………………………………………………………7九、合同生效……………………………………………………………………………7第二部分合同通用条款………………………………………………………………8相关内容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和解释……………………………………………………………………9二、甲乙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10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管理…………………………………………………………17四、质量与验收…………………………………………………………………………19五、安全文明施工………………………………………………………………………22六、工程价款与支付……………………………………………………………………24七、材料设备供应………………………………………………………………………30八、工程变更及签证……………………………………………………………………32九、工程分包……………………………………………………………………………32十、总承包管理和配合…………………………………………………………………33十一、竣工验收…………………………………………………………………………36十二、工程结算…………………………………………………………………………37十三、工程保修…………………………………………………………………………40十四、保险………………………………………………………………………………40十五、担保………………………………………………………………………………40十六、不可抗力…………………………………………………………………………40十七、违约、索赔和争议………………………………………………………………40十八、其他………………………………………………………………………………41第四部分合同附件附件一:单位工程各专业工程取费表附件二:总分包施工界面划分表附件三:甲定乙供、指定供货材料设备品牌范围附件四: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五:房屋接收标准附件六:廉政合作协议书附件七:施工场地文明施工标准第1页共57页附件八:工地现场管理制度附件九: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附件十:图纸目录附件十一: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流程、工程签证管理流程附件十二:公司管理规定汇编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鉴于:一、甲方是一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地址为:;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二、乙方是一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地址为:;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乙方承诺其资质等级为房屋建筑总承包特级,完全具备为本合同项下工程提供施工服务的资质与能力。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结合总承包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执行。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施工总承包工程;1.2工程地点:;1.3工程规模及特征:1.4现场条件:已具备开工条件。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2.1承包范围。2.1.1本工程承包范围包括经甲方认可的施工图范围的内容以及施工过程中甲方书面确认的设计变更、甲方书面通知的内容。2.1.2本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含基坑开挖后的土石方工程、基坑四周土方回填工程、基坑支护、桩头封砼工程),建筑结构(含各设备基础工程),装饰装修(含防火门购置安装、室外墙砖工程、室内外栏杆工程,不含室内公共部分精装修和幕墙、铝合金门窗、百叶、玻璃雨棚、钢架工程),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含屋面虹吸排水系统),消防系统室内管道预留预埋,弱电系统的室内室外管道预留预埋,室内空调及通风(冷却塔甲供、空调主机与空调末端设备甲供,不含消防排烟系统),供热系统(主机、锅炉甲供),室外雨水、污水工程,室外给水工程,室外小区道路(含道路油面层),低压配电柜后的室内外强电工程等。(以上内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1.3以下由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项目的管理、协调:土方工程(三通一平),桩基施工及检测,基坑支护施工及监测,玻璃幕墙及铝合金门窗、百叶、防火门及入户门,玻璃雨棚、钢架工程深化设计及施工,发电机采购及机房环保工程(发电机供电开关出线端至低压配电房双电源切换柜母线槽及其配件的施工由乙方完成),室外园林景观工程(种植土以下的土方工程由乙方完成),消防工程,人防工程,智能化工程,电梯采购、安装及电梯轿厢装饰装修工程,公共部分精装修工程,指示牌及标示、地库环氧地坪工程、停车划线工程,LED显示屏工程,景观路灯及室外亮化工程,道路开口工程,变配电及外线工程(含低压配电柜),燃气工程,市政供水工程等甲方同意或指定的工程分包项目。(以上内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2甲方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调整乙方工程承包范围(甲方需在单项工程开工30天前告知乙方),或者将甲供材料调整为甲定乙供或指定供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有关费用按合同文件之约定计算。增减部分工程量按合同约定计算费用,乙方不得因工程范围及工程量的调整而提出额外的费用索赔,而只要不处于整个工程关键施工线路上,乙方保证不会因该等调整而提出工期方面的索赔。2.3乙方应搭设与甲方招商展示要求相适应的临时围墙并配合甲方营销工作实现外立面局部的提前展示。2.4前述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仅是概括的介绍和描述,不代表已囊括了乙方在合同文件项下的所有工作任务,乙方应整体研究合同文件,特别是图纸,以了解工程的实际范围和具体工作内容。2.5各专业施工范围划分详见附件二:《总分包施工界面划分表》。第三条合同工期3.1XXX工程3.1.1开工日期:预计开工日期为年月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3.1.2竣工日期:年月日。3.1.3本工程总工期为个日历天(包含施工前临设搭建等各项准备工作),其中关键里程碑工期要求如下(绝对工期为工程开工至节点工期完成所用时间):(1)±0.00全部完成时间为年月日,绝对工期为个日历天;(2)主体工程全部封顶时间为年月日,绝对工期为个日历天;(3)本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年月日,绝对工期为个日历天。乙方必须按此时间节点完成所有施工内容,并按甲方要求全力配合完成所有与招商展示区有关的各类工作面,否则每拖延一天工期向甲方支付1万元人民币违约金,拖延工期超过15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第四条、合同价款4.1本工程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方式,工程量按实计算。本协议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整(小写:¥)。合同价款包括总包施工内容及总包协调管理的总包配合管理费用、甲供材料保管费用,不含甲供材料费用及甲方自行独立分包工程费用。4.1.1乙方在收到本工程施工图后50天内,分单项工程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计价原则(不包括关于材料价格调整条款)编制施工图预算报甲方审核,审核结果经双方确认后签订补充协议(材料价格按单项工程实际开工当月的市工程造价信息价中价格为基准价),调整本协议暂定总价。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甲方提交施工图预算资料,每延期一天,乙方承担一万元的违约金,在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4.1.2乙方提交的预、结算要求采用广联达软件算量及计价,广联达软件不能算量的采用EXCEL格式计算,不接受其他软件的算量及计价。4.1.3施工图预算工程量计算依据:本工程施工图及经甲方、监理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具体详见合同专用条款3.1.1条要求)。4.2本工程为施工工程总承包,实行包工包料承包方式。即包工包料、包甲方设计院发出施工图纸后所需之深化设计、包配合甲方报建(含甲方指定分包工程)、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施工各项措施、包赶工、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含甲方指定分包工程)、包乙方自行购买的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保险、包质量保修(甲指分包工程的保修由各指定分包单位完成)。4.3本协议价款为在本协议明确的工期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质量,完成本协议委托施工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各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除本协议约定的价款外,甲方无须为实现本协议项下权益再向乙方或第三方支付其它任何款项。第五条、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1.合同文件的组成甲、乙双方之间形成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法律关系的完整合同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工程的洽商、调整、变更等事项的书面协议、会议纪要及其他文件(双方盖章);(2)本合同协议书;(3)工程量清单、单价表及工程预算书(双方书面确认的);(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乙方向甲方提交的与工程施工或本合同履行有关的承诺性文书、函件;(7)甲、乙双方在工程定标前的来往函件;(8)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9)规范规程、验收标准、政策性规定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10)施工图纸、设计变更。2.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的各个组成部分原则上互为补充和说明;如各组成部分之间关于同一事项的约定互相矛盾或存在冲突,则以排序在前且形成时间在后的文件约定为准。第六条、乙方承诺乙方向甲方承诺严格按照合同文件之约定进行本工程的施工、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交付,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详见合同附件四)。第七条、甲方承诺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第八条、其他8.1为项目施工报建,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主体承包合同只作为工程备案合同使用,无具体法律效力,一切合同的条款执行以本合同相关约定为准。8.2本合同文件的修订或变更,需经双方友好协商,在修订或变更文件上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议定补充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第九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正式生效。(本页无正文)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订立地点:。第二部分合同通用条款相关内容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和解释下列词语除通用条款约定外,还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1.1甲方:。1.2甲方代表:甲方驻工地总代表为。1.3乙方:。1.4项目经理:为乙方在专项条款中指定负责现场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1.5设计单位:指。1.6监理单位:,按国家监理条例履行监理职责。1.7总监:为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的指令经总监签署后生效。1.8质量监督检验单位:。1.9安全监督检查单位:。1.10甲定乙供:由甲方指定材料品牌(不少于3个)范围,由乙方自行选定供应商并提供样板,经甲方确认后乙方负责采购的模式。1.11指定供货:由甲方指定材料供应商并确定材料单价,由乙方负责采购并按采购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甲方给予乙方采保费及合理利润。1.1指定分包:是本合同中提及的由甲方选定的并2由甲与其签订二方合同的分包形式,或在合同中指明要求乙方向其分包某些工作的分包形式。1.13工程: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工程。1.14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甲方或乙方承担的经济支出。1.15工期:指甲方、乙方在合同文件中约定,按照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规模的下雨、台风、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工地及周边环境、劳务市场变化等影响因素(本合同专项条款第十六条定义的“不可抗力”除外)。1.16独立施工单位:由甲方直接委托执行本建设项目除本合同约定外的其它部分的施工单位。1.17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文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8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19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1.20小时或天:本合同约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1.21合同文件:指组成合同的全部文件(详见本合同协议书之约定)。1.22货币单位:合同中出现的货币金额,除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计。二、甲、乙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2.1甲方代表2.1.1甲方委派为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职责。甲方所有文件须经甲方代表签署并加盖甲方公章后方生效。2.1.2甲方要求总监在签发工程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工程款支付、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工程决算及合同价款调整前应征得甲方批准。未注明的,按国家监理条理履行监理职责;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甲方同意外,总监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任何权利和义务。2.1.3甲方的指令、通知由甲方代表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监理公司,由监理公司发出及监督执行,乙方代表或乙方收文人在回执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或其授权人可发出口头指令,乙方对指令应予以执行。乙方应于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乙方未按时提出确认要求的,责任由乙方承担。2.1.4乙方认为甲方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应在收到申告之日起三日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逾期视作认可。在紧急情况下,甲方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执行,乙方拒不按时执行指令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按合同有关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2.1.5甲方代表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甲方权利和义务,签署甲方指令。其中对本合同的任何修订、重大的设计变更及增加工程、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工程结算款的审定等事项,需要另外获得甲方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否则,甲方不承担其指令造成的任何后果。2.1.6甲方代表可授权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给自己的职权,并可在必要时撤回。甲方代表授权人,在甲方代表授权的范围内向乙方签发的函件,与甲方代表签发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乙方对此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甲方代表进行确认。2.1.7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2.2乙方代表2.2.1乙方委派为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乙方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乙方职责。乙方代表应由曾受甲方考察认可的项目经理担任。乙方在任命乙方代表前,应将拟任命的乙方代表的资历报甲方批准。2.2.2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递交监理公司,由监理公司转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2.2.3乙方代表依据合同、按总监及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甲方发出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或监理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再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担费用,工期不予顺延。2.2.4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报甲方批准后,乙方代表方可易人,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职责。2.3甲方权利和义务2.3.1开工前甲方办理好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2.3.2开工前完成红线以外的“三通”,开工后由乙方负责完善。提供水、电接口,由乙方安装计量表具并承担费用,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也由乙方负责。具体的内容见本合同水、电管理相关条款。乙方进场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施工场地、临时水电设施移交手续,乙方应综合考虑施工场地在施工中的合理布置,无论何种情况甲方均不负责外租临时施工场地的一切手续和费用。2.3.3若工程施工过程中与合同文件约定、甲方指令不符,甲方或获甲方授权的工程监督管理人员有权停止一切工程或部分工程。2.3.4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资料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以书面交验的形式向乙方提供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如甲方要求乙方应进一步探明时所发生的探明费用由甲方承担。2.3.5组织乙方、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参加的图纸会审,由设计单位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2.3.6对放线验线、隐蔽工程等关键工序,甲方可请权威机构或部门进行复核或检验,复核或检验合格则甲方承担相应费用;如不合格,乙方承担相应费用及造成的一切损失。2.3.7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结算等。2.3.8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和甲方代表合理指令进行施工,甲方即可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报甲方验收并同意后方可复工,工期不予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2.4乙方权利和义务2.4.1执行本合同中乙方的有关权利和责任,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和工期完成本工程的施工。2.4.2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接受甲方和监理的指令,按照合同、施工图纸、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批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2.4.3负责工地现场临时设施、道路、管线的施工和保养,从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乙方对施工场内的临水、临电管线承担保管责任,乙方必须对埋地管线进行标示,确保不因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破坏,如因标示不清而造成管线的破坏,或乙方不能确定造成破坏的责任单位,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如果乙方已确定破坏的责任单位,维修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乙方应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红线周边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如发生以上情况,造成的损失和引起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2.4.4乙方负责办理施工临时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提供政府出具的正规规费收费发票给甲方予以报销)。根据现场情况合理布置临时设施,场地面积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施工单位必须在场外自行租地解决,且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里,不另计取。2.4.5乙方须考虑污水排放办法,排至甲方指定位置。2.4.6正确准时地配备保修工程所需的熟练工人。2.4.7乙方进场前报现场各负责人及主要技术工人和特殊岗位人员的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上岗证等有关资料、有关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以备核查。2.4.8乙方必须按合同文件之约定组织施工,接受甲方指令。乙方的所有现场管理人员应具有与所承担工作相应的能力,且须按照工程需要配齐管理人员,一经确定后,乙方项目部以下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变更①人员安排、②机械设备、③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7日书面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否则,乙方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需支付违约金5000元(并按照甲方指令要求进行改正);乙方项目经理换人,其后任者必须无条件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2.4.9本工程乙方驻工地管理人员:a.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预算员:(土建、水电各专业专人负责);资料员:;质检员(土建):;质检员(安装):;材料员:;测量员:。b.其他人员:模板工长:,钢筋工长:,混凝土工长:,砌体工长:,装修工长:,给排水工长:,电气工长:。2.4.10下列人员,经监理提出,甲方同意,乙方必须在48小时内将其调离本工程项目,否则,每人次乙方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派遣合格的人员(甲方批准)到场代替上述调离的相应人员,否则每拖延1天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a.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格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不积极配合甲方工作、不积极执行甲方指令者。b.不能积极配合监理及甲方正常工作(包括招商)者;c.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d.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e.与合同文件规定名册不符者;f.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g.高空抛倒建筑垃圾者。h.与甲方管理人员直接打架及直接辱骂甲方工作人员的,无论什么原因,乙方必须责令该工作人员立刻离场。2.4.11乙方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水电安装负责人、土建施工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次。如以上人员离开工地,应向甲方代表请假并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元/人·次,若一个人一个月内发生超过三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800元/人·次。2.4.12乙方如因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配合等问题而导致项目经理被甲方勒令退场,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项目经理被甲方勒令退场达3次,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乙方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支付合同暂定价款5%的违约金。项目部其他人员因上述原因被勒令退场或调职调岗者,乙方每人次支付甲方人民币2000元违约金。乙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原因与看房、购房客户发生任何冲突,否则,乙方应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5000元(具体数额视情节轻重程度),并向客户赔礼道歉。2.4.13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工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和周围居民等。甲方将施工场地移交给乙方后,乙方应对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负责(包括施工安全、环境污染、扰民和非甲方原因引起的民扰),若发生非不可抗力或非甲方指令原因而影响施工导致工期拖延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2.4.14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表(包括关键工期节点),并说明其采取的施工时间、方法、程序、分段和次序。经甲方和监理批准后,按认可的部署及计划施工。2.4.15若在施工期间有特殊情况出现,甲方认为必须修改己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表,乙方须按甲方要求修改其施工组织部署及进度计划表,并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日起3日天内提交;甲方根据招商和施工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和整修、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乙方应无条件给予配合执行,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乙方应按时完成以上工作,否则,每逾期1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000元违约金。2.4.16为了维持工程进度及在需要时修改施工进度计划表,乙方须在本身或其分包单位的工程材料供应有延误迹象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2.4.17施工组织部署及进度计划表(包括修改)的提交及甲方的认可均不会减轻或解除乙方在合同文件中的任务和责任,合同文件载明的工期要求必须严格遵循。2.4.18按合同约定内容,为甲方分包的工程(含三方施工合同)提供总包配合和总包管理,并及时办理相关备案合同手续,对甲、乙双方分包的工程进行施工总协调,参加甲方分包工程和三方施工合同的分项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并对承包范围内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对甲指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2.4.19开工前甲方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提交乙方,并由乙方进行现场校验,校验完毕,如有差错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如乙方无异议,即由乙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有差错不能闭合或点位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它方面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4.20乙方须在本工程开始前核实所有与本工程有关的尺寸和位置。在工地现场正式展开工作前,乙方必须派人在工地复核会影响到本工程的土建方面的定位、标高、尺寸等实地资料的正确性,并在发觉有问题时立刻向甲方书面报告并要求发出指示。2.4.21乙方须承担因自己不准确定位或事先没有核实尺寸、标高所引起的错误而引致的相关费用。2.4.22如合同文件说明要乙方承担部分或全部的深化设计,则乙方须负责有关设计及提交设计图纸(该图纸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并需经甲方批准)予相关设计院审阅并得到他们的书面认可。2.4.23所有其它必须完成本工程而没有包括在合同文件内的图纸、细节大样、规范说明等,乙方均须提交给甲方及监理、设计单位审批、认可后才能进行实施。甲方可拒绝认可或更改资料。乙方应保证提交资料的准确性、有效性,甲方的审批行为并不会免除或减轻乙方应负的责任。2.4.24开工前乙方应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指出图纸上任何不符施工常规、惯例或规范之处,以及设计图纸中错、漏、碰、缺的问题,并做好各系统管线的综合平衡工作。如乙方未能在施工该道工序前10日内协调解决好此类矛盾、问题而造成工程费用增加和工期损失(按有错误的设计图纸施工,需返工、修改设计),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在进场后20天内向监理、甲方提交需甲、乙双方协商定质定价材料设备明细表,并在材料设备进场45天前提交技术资料、样板、申报价格等相关资料,若因乙方未按要求办理造成甲方定价不及时而影响工程进度的责任由乙方承担。2.4.25乙方须对一切现场作业、施工方法和已完成工程的稳妥性、安全性及工程质量全面负责。2.4.26乙方根据自己的知识、经验按设计文件施工时,如判断将发生缺陷,应及时将情况如实报告给甲方。如乙方面对设计缺陷,未及时向甲方报告,亦未采取任何有效的措施来解决缺陷,则不能免除乙方的责任。2.4.27乙方必须配备专职的预结算人员满足甲方的工作。预算员必须是乙方全权委托负责本工程范围内的工程签证、工程设计变更、工程的预算决算的专职人员。2.4.28工地实行周报制度,周报在每周例会前一天报送甲方和监理,周报包括下周计划和本周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并且记录工地上与本工程有关的每个工种雇用工人及使用机械的数目、运到工地的材料数量及当天的天气。乙方应在每月25日向甲方书面报送《下月施工计划》和《本月完成工程月报》,下月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来源、工程量等。2.4.29参加各类施工协调、配合会,由于工地交叉施工引起的问题,有义务进行配合协商解决,服从甲方及监理现场总协调作出的决定。2.4.30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规范,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或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2.4.31已竣工工程未交付使用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并承担毁损、火灾、丢失的风险,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失窃,乙方自费予以修复。2.4.32乙方必须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包括摄影、录像资料。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和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工作,创建文明施工工地及标准化管理。2.4.33乙方应办理本方在施工场地的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并向甲方及时提交缴费证明。2.4.34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和有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在采取防止损坏措施的同时,应立即知会甲方、文物局和公安局,否则责任自负。2.4.35如果在现场挖掘土方工作的过程中,发现电线、水管管道,或者其他公共设施,乙方应立即停止挖掘工作,并及时报告甲方或专门机构。乙方根据有关指示,负责修理那些被破坏的公共设施,并恢复原状,费用由破坏方承担。2.4.36乙方在施工中的问题应本着“文来文去”的原则,而且必须提前3日发文给甲方,口头汇报不作为依据。乙方发文应有标准固定格式,规范的文件编号,由项目经理签发,甲方代表签署后生效。2.4.37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不得将任何工程项目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若经确认有未经甲方批准的第三方施工单位进场施工,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单位施工的工程,并有权解除合同和没收履约保证金,且取消乙方以后与甲方合作的资格,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2.4.38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私自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所有的设计变更需设计院、监理、施工单位和甲方四方签字后方可执行,否则责任自负。2.4.39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招商需要,积极配合样板房、室外环境及招商展示区域等非计划内的施工工作,并按甲方指令时限完成,如不能按时完成,则每逾期1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2.4.40合同文件约定由乙方完成或给分包单位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第三方完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另加其25%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从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2.4.41在施工过程中做到工完场清,接到甲方退场通知后10日内清理现场,10日内未完成,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完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再加其5%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从当月工程款中扣回。2.4.42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内的污水外抽和垃圾清除外运及相关的一切费用。2.4.43乙方自行解决本工程需要的所有资源,包括施工所需足够量的设备、材料,并自行进行看管,丢失、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2.4.44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和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知会甲方、监理,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严格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罚款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所需一切证件(包括夜间施工证)由乙方及时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如发生扰民和民扰(非甲方原因)现象,乙方自行妥善处理并承担其费用,甲方概不负责。2.4.4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作任何关于该项目的宣传报道,但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的相关宣传报道、形象展示等活动。2.4.46临时道路设施和场地内围墙、其他内外道路由乙方自行解决,其做法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乙方负责做好门前三清工作,包括由于工程施工而使用的市政道路整修、清理。2.4.47竣工后的场地,乙方有责任将该场地内因工程施工所留下临时便道,各类路、场基、设备基础材料全部清理干净。2.4.48乙方承担因违反以上2.4.42-2.4.47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和向甲方提出经济和工期补偿要求。并确保不会因上述原因使甲方声誉受到不良影响。2.4.49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竣工保修期内,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均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失,前述情况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00元违约金。违约金从乙方工程进度款或保修款中直接扣除。2.4.50乙方接到甲方或监理任何指令必须按时完成,否则每次支付甲方违约金1000元,累计3次后,每次支付甲方违约金3000元,并且甲方有权选择其他单位完成该项指令,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1.25倍实际发生金额。合同文件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2.4.51本工程施工中脚手架施工方案报甲方审批,乙方按甲方审定的方案报价,甲方审核,参与总价下浮。2.4.52合同文件说明要甲方审批、认可的文件、事项或工作,乙方皆须提交给甲方审核批准和认可。甲方的任何批准、不批准或修改建议皆不会减轻或免除乙方按合同文件所承担的责任。批准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否则无效。2.4.53如发生甲方对乙方及工作人员的罚款,则甲方有权直接在当期应付工程进度款中扣除。2.4.54乙方必须搭设活动板房办公室,提供监理方、甲方各二间办公室,并满足基本办公条件(含空调、地板胶、吊顶、电话网络接线等),现场整体平面布置需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2.4.55出入口由总包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但不得在招商中心周边20米内开设出入口。2.4.56乙方不因本项目基坑周边场地狭小,向甲方提出工期及费用索赔。2.4.57乙方垂直运输设备必须无条件为本工程所有专业分包单位提供材料垂直运输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要设备租赁及使用费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拆除垂直运输设备。2.4.58乙方承担一切常规、非常规材料、新型材料(例如外墙保温检测及系统检测)试验的相关费用。2.4.59乙方负责协调质监、安监及执法队的关系,并支付相关协调费用(甲方应予以全力配合),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前提下,以致临建设施、土方开挖、基础工程、主体结构施工等施工不受影响。在甲方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协助甲方提供相关资料、配合甲方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协调;乙方负责办理开工前后的各种手续【包括招标投标(招标文件、标底清单、中标备案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主体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备案(乙方配合)等】,甲方应予以配合。乙方承担各项手续费用及证件费用(相关政府规定费用等),其中招标代理费用由甲方与招标代理公司商定,按甲方确认的价格支付给乙方,由乙方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甲方只负责招标组织过程服务费用和政府规定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2.4.60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提供散装水泥、新型墙体材料费用返还所需相应资料,如乙方不能按要求配合甲方办理完成两项资金的返退工作,则由乙方承担上述两项应返还甲方的费用,甲方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2.4.61如由甲方施工前已代缴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农民工工日保证金等费用,甲方在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按实际交纳金额分三次等额扣回。2.4.62乙方承诺,在乙方施工范围内项目,业主工程质量投诉率不能超过条/每户(),不能超过条,若交付后4个月时乙方质量缺陷投诉率超过上述标准,乙方除承担维修费用外,对超出部分还需按照总投诉条数支付甲方3000元/条的质量违约金(甲方凭维修单从维保费中扣除)。2.4.63乙方承诺,在施工过程中,若乙方达不到约定的工期、质量、进度要求,甲方可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甲方书面通知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如因乙方原因,停工累计达3天且甲方书面通知后没有按甲方要求改进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予返还乙方已运用到工程上的任何材料,同时责令乙方5个工作日之内无条件完全退场并交清所有工程资料,暂不结算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甲方另行发包工程。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间接损失和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另行发包后的工程造价超过原工程造价的部分,且甲方可直接从未结工程款中抵扣乙方应赔偿的损失,不足部分由乙方即时全数补付甲方。2.6.64乙方承诺在甲方指定的市银行开具专用账户,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办理本项目贷款相关手续。2.6.65防水责任:由于乙方施工质量瑕疵(如结构裂缝、砼浇捣不密实、砂浆抹灰面空鼓、脱落、开裂、使用假冒防水材料或未按设计要求施工等)导致的渗水、漏水问题由乙方无偿承担维修责任及受损方的全部经济损失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管理3.1进度计划3.1.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时间: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后7天内。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仅作为工程管理参考依据,甲方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确认是对施工组织设计可行性的确认,并不是对所涉及费用的确认,也不承担其缺陷责任,施工组织设计不作为工程结算的直接依据。由甲方提出的那些将涉及到费用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则必须在监理审核确认后经甲方代表审核确认方为有效。施工完成后,涉及费用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在施工完成后组织甲方进行现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否则甲方不予认可。3.1.2工程师确认时间:收到乙方资料后监理单位2天内予以确认或否认;监理确认后报甲方,甲方3天内予以确认或否认。3.1.3甲方在确认乙方编制的进度计划后,双方应共同编制并确认工期控制节点(也称“里程碑计划”)。3.2工期管理3.2.1工期(自甲方、监理指令进场开始至通过甲方组织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3.2.2甲、乙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及各项控制工期时,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各种形式(除不可抗力外)的风险引起的工期延误。3.2.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书面指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甲方通知的开工日期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3.2.4以下原因在施工关键工期线路上,造成竣工日期及控制工期拖延,且该拖延后果确属不可避免,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a.合同文件定义的不可抗力(本合同定义以外的不可抗力的影响已由乙方在施工总工期中综合考虑,不作为顺延工期的依据);b.甲方未在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提供图纸;c.因甲方原因工程延期开工、停建、缓建、暂停施工(不含勒令停工);d.在关键线路上甲方提出的一次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超过合同约定总量的10%以上者。3.2.5上述情况发生后3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经甲方确认并盖章,乙方保留原件作为延期凭证。本工程不计任何停工、窝工、误工及机械设备停置费用。3.2.6非上述3.2.4条原因,乙方未按以上控制工期节点完成相关分段工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支付额见3.2.7条),并在当期进度款中扣除。此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如售楼、总工期节点未拖延,该扣款在工程竣工结算时返还;如售楼、总工期节点拖延,该扣款不退还,且按合同相关条款另扣总工期延误款,工期罚款累计不超过合同结算金额的1%);并且甲方有权将未完成项目重新发包,由此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当期进度款中扣除。3.2.7工期控制节点违约金支付额标准:a、周、月进度计划、材料计划不按时申报;违约金按照500元/天b、售楼控制节点不能按计划完成;违约金按照20000元/天c、单批主体封顶不能按计划完成;违约金按照10000元/天d、单批总进度计划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违约金按照20000元/天3.2.8以上分段工程项目完成后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由甲方、监理公司共同验收确认。3.2.9合同总价已包括必须的加班工作费用,保证本工程能在竣工之日前完成。补偿加班费的要求将不予考虑。3.2.10合同文件约定的竣工日期是指合同文件约定工程总承包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并通过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之日(即完成工期控制时间表中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内容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甲方组织的验收评定为不合格,均视为工期延误。3.2.11工程若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在三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内容包括:提前的时间、乙方采取赶工措施费用的承担等;除非甲方另有要求,否则工程提前竣工,甲方不支付提前竣工的有关费用。四、质量与验收4.1质量标准:合格。4.2合同文件约定由乙方总承包及结算范围内的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规范规程、验收标准、以及地方的有关规定、甲方要求施工和验收(其中装饰工程按中级标准验收),当各个标准有不一致之处,以甲方选定的较高标准为准。4.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4.3.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于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监理,并提供有关验收资料,经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如果发现乙方在验收合格后到隐蔽施工前,对合格部分做任何改动,应重新进行验收;重要的工程隐蔽验收应通知质量监督及设计单位共同参加验收。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和监理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4.3.2合同文件定义的必须进行隐蔽验收的关键工序主要包括:a.基础工程:测量放线→土方开挖→基础垫层→模板→钢筋绑扎→混凝土→土方夯填→面层;b.主体及装饰工程:测量放线→支模板→钢筋绑扎→混凝土→砌体→墙表面处理→抹灰(分层验收)→油漆或其他饰面;c.楼地面工程:楼地面测量放线→洞口处理→地面清理→砂浆找平→防水→保护层→其他面层;d.门窗工程:门窗框初步固定→塞缝→收口→淋水试验;e.屋面工程:面层清理→找平层→防水→保护层→隔热→找平→屋面层;f.设备安装:给水管暗设定位→给水试压→系统试压排水管坡度→伸缩节、检查口设置→存水湾设置;g.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地方,均应进行淋水或闭水试验,并经验收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4.3.3无论甲方或监理是否已经验收,当甲方提出对已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或复测,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以及不合格工程造成的损失,工期不予顺延。4.3.4为方便维修,乙方应在工程隐蔽前,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每户水电竣工图,详细标明各种管线的具体位置和尺寸。4.4为保证施工质量,对于施工难点以及预防杜绝质量通病的地方,乙方应先报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做施工样板(包括砌体、抹灰、涂料、门窗安装、防水、瓷片、石材装修、阳台栏杆、空调挡板或百页等等),样板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按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砌体工程开始后,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户型图完成砌体和水电定位施工标准,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4.5为保证户户精品,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一起在工程竣工前三个月开始逐户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且做好每一户的检查和整改记录。检查次数根据质量情况由甲方确定,最少三次。保证在建筑成品移交物业管理单位的时,已基本消除户内渗漏、墙地面和天棚空鼓开裂、门窗配件故障、洁具和灯具故障等常见质量问题。4.6如乙方不按合同条款施工,或违反正常施工顺序、施工工艺进行野蛮施工,或施工质量、安全、环保等达不到有关要求,或施工用材料、设备不合规定,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暂停施工,乙方必须立即停工整改,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4.7开工前,乙方须在现场放出各建筑物的边线。为保证放线准确,甲方限定乙方放出的建筑物角点误差≤2cm,并委派专业测量单位复核。乙方应积极配合专业测量单位的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校正放线点位,并对校正后点加强保护。复核后出现放线错误,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4.8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合格、齐全的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进度保证体系,并按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4.9乙方应按有关规范、设计要求及甲方代表的指令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及时根据要求向甲方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并就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4.10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或监理一经发现,应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甲方或监理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4.11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4.11.1甲、乙双方提出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均由乙方负责办理相应手续,并负责按要求试验等工作;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注意收集有关经验,工程施工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整的施工总结报告。4.11.2甲方要求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经乙方同意后实施,由此增减的费用由甲方负责确认结算,工期由甲方负责确认调整。。4.11.3乙方提出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经甲方及有关单位同意实施,由此增减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质量责任由乙方负担,工期不做调整。4.11.4乙方如果在施工中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报甲方批准,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此发生经济和法律纠纷,一切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负责和承担,与甲方无关。4.12质量管理乙方发生下列质量问题和不良行为时,除无条件返修和纠正外,还应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12.1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混凝土浇筑申请表》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就开盘浇筑,违约金标准为5000元/次。4.12.2拆模前未办理报审手续;混凝土未达到规定强度提前拆底模及支架;无钢材、水泥复检报告或不按规定、不及时进行水泥复检;钢筋隐蔽时未取回焊接试验报告;违约金标准为2000元/次。4.12.3焊接接头抽样检验不合格;自拌混凝土强度检验不合格;砌体砂浆强度检验不合格;违约金标准为3000元/次。4.12.4模板支架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不够;脱模剂不符合要求或玷污钢筋、混凝土;模板接缝不严密、漏浆;模板和合模前内部杂物不清理干净;合法图纸、变更单中的预埋件、预留孔洞遗漏;违约金标准为500元/处。4.12.5混凝土养护不到位、大体积混凝土养护不到位;混凝土试验报告不及时上报监理、甲方;混凝土浇筑无防寒、防雨措施;违约金标准为1000元/次。4.12.6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数量错误;受力筋的弯钩和弯折加工不合格;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超过允许偏差值;纵向受力钢筋连接错误;钢筋接头放置位置错误;钢筋接头弯曲或轴线偏移;钢筋焊接接头观感差;墙、柱对接钢筋位移;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接头未相互错开;违约金标准为500元/处。4.12.7已绑扎钢筋无定位措施(如马凳、支座、定位卡、拉结螺栓等),违约金标准为200元/处。4.12.8混凝土浇筑不密实,有蜂窝、麻面、孔洞、露筋现象;施工缝留置处理不当、出现冷缝现象;拆模后混凝土柱、梁、墙出现凸肚缩颈翘曲;侧模拆除过早,损伤混凝土表面及棱角;混凝土浇筑时造成楼层标高超出规定偏差;违约金标准为1000元/处。4.12.9混凝土、墙体轴线位置、垂制度、标高超过允许偏差值;构件断面尺寸偏差超规范;电梯井、预留洞、预埋件中心位置超过允许偏差值;违约金标准为2000元/次。4.12.10使用不符合设计强度的砖、砌块、砂浆、防水材料;楼地面砂浆、砼原材料及配合比不符合设计要求;主要设备、工器具、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给水管道铺设、过路、防腐不符合规范要求;违约金标准为1000元/次。4.12.11砖砌体组砌方法不正确;灰缝横不平、竖不直、厚薄不均、产生同缝;砂浆饱满度不符合要求、未按规定留槎配筋;管道、阀门、水表、水龙头连接、位置、支承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违约金标准为500元/处。4.12.12楼地面起砂、脱皮、起壳空鼓、裂缝、不平整;房间阴阳角垂直度和平整度不符合要求;违约金标准为300元/处。4.12.13厨卫间、阳台倒泛水;管道未做承压、灌水、通球试验;违约金标准为1000元/户。4.12.14房间净尺寸超规范要求;层高误差超规范要求;违约金标准为3000元/户。4.12.15屋面或屋面防水出现开裂、流淌、泡鼓、老化龟裂、破损;门窗、阳台等上下不在同一铅垂线、水平不在同一平面;给水管道未按规定冲洗、消毒;违约金标准为1000元/处。4.12.16门窗框对角线、垂直度、水平度及横框水平度超出允许偏差;抹灰面层不平整、空鼓、裂缝;护角不牢,阴阳角不正;排水管道、卫生器具排水不畅或不通;水箱溢流、泄放管与排水管连接;违约金标准为1000元/处。4.12.17油漆及涂料脱皮、流坠、皱纹、粉化失光、咬色、慢干返粘、起泡、收缩、起粒;违约金标准为500元/处。4.12.18饰面接缝不平直,缝子不匀、空鼓、脱落、裂缝、变色及表面沾污;违约金标准为500元/处。4.12.19厨卫间渗漏;外墙面渗漏;门窗渗漏;屋面防水或屋面山墙、女儿墙、变形缝漏水;违约金标准为500元/处。4.12.20塑料排水管伸缩节设置大于4米;管道与楼板结合部位未采取防渗、防漏措施;违约金标准为200元/处。4.12.21管沟基层,井室基础处理不符合要求;井盖无明显中文标识;管道不按坡度放装;进出水管标高不符合要求;违约金标准为500元/处。五、安全文明施工5.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以及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进行本工程施工管理。5.2乙方办公室应配置齐全、完好的办公设备,包括复印机、电脑(可上网)、打印机、传真机等等。5.3乙方在危险环境下施工之前,应制订完善的安全保护措施,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经监理及甲方批准后实施。5.4乙方应充分考虑到工地可能出现停水停电,提前准备好备用发电机、水池等设施,此费用已在合同价中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取。5.5乙方应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管理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承担其费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罚款等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5.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完善文明施工措施,针对乙方施工可能对周边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各种影响,做好事先预防,尤其避免对周边房屋和构筑物产生不良影响。5.7乙方须对与本工程有关、或本工程进行期间发生包括由本工程引致的现场和周围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坏承担费用、损失、索偿责任以及诉讼的法律责任,并须保障甲方免负该等责任,除非有关伤亡是甲方所引致的。5.8施工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而导致停工,乙方应按停工时间向甲方支付10000元/天的违约金。5.9施工期间由于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范,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如通报批评、警告和罚款等,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次的违约金。5.10甲方或监理有权对乙方的违章现象提出整改,乙方拒绝接受或接书面整改通知后24小时内未采取相应整改措施,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累计3次后,每次支付违约金5000元。工程例会或相关专题会议上明确的需乙方完成的事项,未执行或未按时执行;乙方应按500元/次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11针对不同的分部分项工程,乙方在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5.1施工中若由乙方原因造成工伤事故,乙方应向2甲方书面提供事故原因分析、处理结果及整改措施,甲方将暂停付款直至乙方整改完毕。5.13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各级管理人员须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施工管理人员、操作工人须穿统一的工作服装、戴统一的安全帽。5.14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好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高空抛物每次甲方将从应付工程款直接扣除10000元。5.15施工现场各类垃圾应当天清理,否则甲方可指派人员清理,清理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5.16现场道路必须进行硬地化处理,保证平坦、整洁,并严禁物料随便侵占道路。施工现场要进行有组织排水,项目部派专人对排水管网定时检查、疏通,保证有效、有组织的排水。5.17乙方的施工现场要设置男女卫生间;并安排专人及时清理,以保持清洁干净,整个工地严禁随地大小便。5.18乙方要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制定各种文明生产和生活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严格考核,大力提倡员工的文明与卫生,保证项目良好的精神风貌。5.19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乙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乙方发生下列情形的须按照约定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19.1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目标或建立了未分解、考核、执行;无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或有检查无整改;无安全教育制度或未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核;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违约金标准为500元/次;5.19.2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及计算书不报批或拖延申报;分部分项工程未建立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违约金标准为1000元/次;5.19.3施工场地无安全标志,总平面或未按其布置;现场无围挡、无标识,未进行封闭管理;无消防措施、制度和灭火器材;违约金标准为500元/次;5.19.4现场未做硬化处理、无排水设施;材料堆放未挂品种名称、规格等标牌或堆放不整齐;违约金标准为200元/次;5.19.5在建工程兼做宿舍及宿舍内无安全卫生防范措施;治安防范措施不力,发生内部偷盗事件;无保健医药箱或无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工地发生酗酒、打架斗殴事件;随地大小便;违约金标准为2000元/次;5.19.6有意制造粉尘、噪音及环保时间外扰民引起投诉;食堂无食品卫生责任制,无卫生许可证;道路及厕所不符合卫生要求;违约金标准为150元/次;5.19.7进入施工现场不戴或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和工作牌;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或系挂不符合要求;违约金标准为300元/次/人;5.19.8严禁在绿地上堆物及行走,严禁污染绿地,一旦发现,即扣除违约金50元/次。5.19.9脚手架及架体未按规定安装牢固;架体及层间无防护;脚手板材质差或铺设不严、不牢;施工荷载集中堆放或超荷载;脚手架搭设不符合方案或无验收、无交底;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网;违约金标准为500元/次;5.19.10模板的立柱、支撑等不符合规定要求;模板拆除无申请、无混凝土强度报告;违约金标准为200元/次;5.19.11洞口、临边无防护措施,违约金标准为200元/次;5.19.12小于安全距离的外电无防护措施;配电箱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现场照明线路不符合规定;配电线老化、破皮或未使用三相五芯线;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不匹配或用金属丝代替;违约金标准为200元/次;5.19.13大型机械设备进场未申报;提升机无限位保险装置、无缆风绳或未按规定与建筑结构连接;钢丝绳磨损超标、锈蚀、缺心;楼层卸料平台无防护,吊篮无安全门;非载人提升机载人上下;塔吊无力矩限制器或限制器不灵敏;塔吊无超高、变幅行走限位或限位不灵;塔吊无附墙装置或夹轨钳;违约金标准为300元/次;5.19.14塔吊无安装拆卸方案,作业队伍无资格证书;塔吊无安装、验收记录资料;违约金标准为2000元/次;5.19.15施工场地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取土,否则,违约金标准为5000元/次。六、工程价款与支付6.1合同价款的计算6.1.1暂定合同总价为人民币整(小写¥)。6.1.2本工程为施工工程总承包,实行包工包料承包方式。即包工包料、包甲方设计院发出施工图纸后所需之深化设计、包配合甲方报建(含甲方指定分包工程)、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各项施工措施、包赶工、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含甲方指定分包工程)、包乙方自行购买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保险、包质量保修。本合同价款为在本合同明确的工期内、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完成合同委托施工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各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除本合同约定的价款外,甲方无须为实现本补充协议项下权益再向乙方或第三方支付其它任何款项。6.1.3计价办法(含变更洽商、签证)a.各类工程按照相应的定额之子目及取费标准套价,所套定额子目其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定额工作内容、设计方法及合同约定的综合费率中已包括的工作内容和满足本合同约定要求及须乙方自费承担的工作。b.按、相关配套文件中的相应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实际已完成并合格工程之施工图纸、规范及变更洽商所示实际完成工程净量计算,有关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均执行上述定额规定,不作调整。6.1.4结算时价格确定方法6.1.4.1计价依据:。清单项目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执行中的定额消耗量及相应的规定,取费标准详见附件一:《单位工程各专业工程取费表》。6.1.4.2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的工程结算:本合同工程结算按《单位工程预(结)算汇总表》下浮%。单位工程费计价程序详见附件一《单位工程各专业工程取费表》。6.1.4.3属于《》内没有类似之新增项目,需作补充定额子目,上述补充定额子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采用形成工程实物量计算,乙方需提交此项目之组价依据并按双方确定的合理市场价协商确定,确定的价格按照《》工料机计价方式计价。6.1.4.4合同规定的市场计日工工资单价执行(装饰工程元/工日,其它工程元/工日)并通过签证方式确定其计日工之工日数量(每个工日按工作时间8小时计算)。计日工工资单价为含税综合价,不再计取其它费用,不参与下浮。6.1.4.5人工费计价基础:(a)建安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元/工日,装饰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元/工日。(b)鉴于双方针对本合同签订时关于整个工程施工期间人工费进行了整体预测及谈判,并达成一致意见。在项目开发周期内,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外的其它任何因素(包括工期延误、工期提前等)均不再调整,如在施工期间发布最新的人工费调整文件(要求定额未进行调整前提下只发布调整人工单价文件,如定额进行调整后发布调整人工单价文件,双方另行协商),按相应发布文件执行,其中人工工资按发布的市最低人工工资单价与综合工资单价的平均值执行,其中发布执行日期以前已完成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的人工工日单价执行,不予调整。(b)凡定额中以金额“元”表示的其它人工费,均执行定额(基期价)内给定的价格并不予调整。6.1.4.6材料费计价基础:(a)指定供货材料\\设备土建工程(含市政建筑、仿古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材料:按相关子目套用定额,按合同约定的计价办法取费,甲方定价材料按甲定的价格×(1+%)作为材料结算单价。装饰装修工程材料:按相关子目套用定额,按合同约定的的计价办法取费,指定供货材料按甲定的价格×(1+%)作为材料结算单价。安装工程(含市政安装工程)材料:按相关子目套定额,按合同条款约定的计价办法取费,指定供货材料按甲定的价格×(1+%)作为材料设备结算单价。指定供货材料\\设备结算单价只计取税金%,不计取其它费用,(指定供货材料不参与取费,在相应定额子目中直接扣除相应材料费,不参与下浮)。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接受甲方审定的合理价格,该种材料改为甲供材料,甲方向乙方收取该采购合同造价5%的违约金。(b)甲供材料\\设备甲方按以下两种方式向乙方支付甲供材料的卸车保管费,此卸车保管费用已包含其对应的税金,除此之外,乙方不得计取任何费用(甲供材料不参与取费,在相应定额子目中直接扣除相应材料费,不参与下浮)。①三方签字的收货单合计总量小于(或等于)按设计施工图、变更及定额消耗量结算总量,甲方给予乙方按收货单工程量与甲供材料采购单价计算的结算价×对应采购保管费的费率的卸车、二次搬运和保管费,并给予乙方节约奖:节约工程量×甲方采购价×50%=节约奖金额,结算时并入结算总价内;②三方签字的收货单合计总量大于按设计施工图、变更及定额消耗量结算总量,甲方仅给予乙方按设计施工图、变更及定额消耗量结算总量与甲供材料采购单价(按甲方实际订货价格含一切甲方所需缴纳的费用)计算的结算价×对应采购保管费的费率的卸车、二次搬运和保管费,甲方有权将超出部分的材料价值(按甲方实际订货价格含一切甲方所需缴纳的费用)在与乙方结算中全额扣除。采购保管费的费率标准:建筑安装材料为%,金属构件成品和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及设备为%。对由甲方提供的供水设备、配电设备及甲方提供的其他设备已含在总包配合及照管费内(含保管费)。如须乙方安装施工,则给予乙方安装费(设备本身价格在定额子目中直接扣除)。(c)其它材料凡定额基价(基期价)中以金额“元”表示的其它材料费,执行定额内给定的价格并不予调整;凡定额(基期价)其它材料费和主材之外的辅助材料,按执行定额(基期价)内给定的价格并不予调整。(d)上述第6.1.4.6条第(a)、(b)条外的材料在《市工程造价》中预算价(不采用信息价、厂商报价)有的材料,则均按本单项工程开工当月《市工程造价》预算价计入价差,工程结算时无论市场价任何变化均不再进行调整;在《市工程造价》中预算价(不采用信息价、厂商报价)没有的材料,但《市工程造价》中预算价有的按本单项工程开工当月《市工程造价》预算价计入价差;在《市工程造价》、《市工程造价》中预算价没有但有信息价的材料,经过甲方认质认价后给予调整价差。在《市工程造价》、《市工程造价》中预算价、信息价都没有的材料,则按本工程对应定额子目基期价计取,不计入价差。(e)特殊要求:钢筋、混凝土、水泥按如下方式计价商品混凝土按每楼栋开工日期对应的《市工程造价》中市商品混凝土及商品水泥稳定砂砾预算价格中的相应普通商品混凝土的信息价,参与下浮%。抗渗S6(P6)按元/M³计价,抗渗S8(P8)按元/M³计价,其中抗渗加价部分不再参与下浮%。钢材(含铁件及架料)按每楼栋开工当月对应的《市工程造价》中市建筑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的相应直径规格及等级的钢材(含铁件及架料)信息价计算材料价,参与下浮%。水泥按每楼栋开工当月《市工程造价》中水泥包装相应标号水泥预算价格计算材料价,参与下浮%。6.1.4.7机械费计价基础:垂直运输机械台班数量按甲方认可的合同“使用”工期计算,每个日历天计个台班,最终机械台班的数量以甲方认可的合同工期内实际使用垂直运输机械日历天数确定最终台班数(项目工程部、监理单位、承包商共同签字确认使用起止时间),基期价不调整。合同工期外因甲方原因导致增加垂直运输机械台班按上述原则以变更洽商的形式计取。其他机械费执行相应定额子目,消耗量及基期价均不做调整。6.1.4.8水电费计价基础水电费:指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工程水电费及生活水电费等,无论此水电费的使用是否在总包范围内。由甲方提供的水源电源按表计量加损耗结算,水电费单价按当月实际价格确定,每月水电费由甲乙双方专人负责共同签字核定后,从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其中水电表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收取各分包商/供货商的水电费(分包商/供货商的投标报价中应包含支付给总包单位的水电费)。6.1.4.9管理费及利润按《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A建筑工程、B装饰工程、C安装工程、D市政工程、E园林(景观)绿化工程)中规定的管理费及利润金额及相应的规定计取。需要编制特殊措施方案产生的措施费用,以甲方和监理确认的方案计算特殊措施费。6.1.4.10措施费1)技术措施费:包括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包括基础及轨道铺拆费),现浇混凝土及预制混凝土模板使用费,脚手架使用费,垂直运输费,现浇混凝土泵送费,高层建筑增加费、二次搬运费。技术措施费的计价原则与6.1.4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计价原则一致。2)安全文明措施费、冬雨季施工措施费按《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年号文)(A建筑工程、B装饰工程、C安装工程、D市政工程)中规定的计费基数及费率计取。3)夜间施工增加费,工程消除积水排水、降水,停水、停电增加费,已完工程、设备、成品保护费,各专业交叉施工人工、机械降效费,土方施工机械进出场费,采用措施费包干,合同包干措施费为万元整,包干措施费将不再调整,不参与下浮。4)总包合同备案的招标组织由乙方负责完成,招标代理费用由甲方与招标代理公司商定,按甲方确认的价格支付给乙方,由乙方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甲方只负责招标组织过程服务费用和政府规定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其余费用由乙方承担。5)其它零星预埋铁件、马凳筋、铁垫件、铺钢丝网、拉结筋等按合同条款按实计取。6.1.4.11规费按《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年号文)中规定的计费基数及费率计取,其中的工程养老保险费不计取。养老保险费用由甲方代缴,返还费用及手续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6.1.4.12税金按《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年号文)规定的市在建工程的税率计取。6.1.6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a.甲、乙双方约定的设计变更。b.甲方和监理均认可的签证(需按甲方签证审批程序完成审批)。c.乙方报送并经甲方和监理认可的变更和签证预算。6.1.7合同暂定总价未含甲方分包工程及甲供材料及设备费用。6.1.8乙方违约金等应扣款项,由甲方办理扣款单,从当期进度款或保修款等任何应付乙方账款中直接扣除。6.2工程款的支付6.2.1甲方最终审定的工程价款扣除甲供材料款、水电费用、甲方代缴的费用后的余额,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6.2.2工程款支付按照以下方式执行:6.2.2.1本工程无预付款。6.2.2.2工程款拨付一律由乙方按合同条款以书面形式提出支付要求,经甲方签字审核认定后,将工程款付至乙方指定账号,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在支付工程款前提交工程所在地地税所开具的建安发票。甲方付款响应时间为在乙方提交进度款报告后21个日历天内。6.2.2.3乙方收到工程款后应优先用于人工工资及材料设备款(包括设备租金)的支付。如因乙方原因对工程造成影响或使甲方公司名誉受到损害,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和费用(如发生承包方民工围堵等不良现象,按人民币50000元/次从进度款中扣除)。6.2.2.4每次付款时均扣除当期水电抄表费用,结算后水电费全部扣完(由甲方代缴水电费)、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和违约产生的费用。6.2.2.5工程款支付按工程节点形象进度进行支付,支付原则:a)按工程节点形象进度计量;b)支付原则:主体结构按节点支付,其中地下室顶板、结构二层、结构封顶施工完成,按节点已完产值的70%支付;装饰装修、安装、室外工程等当累计完成产值达到500万元,按已完产值的70%支付。包干措施费的80%按合同付款节点分四次等额支付,余款按6.2.2.8条执行。6.2.2.6乙方在收到施工图纸后50个日历天内,按照合同约定计价方式申报该总承包工程的总造价(报价暂按开工当月的《市工程造价》及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法计入,以下简称“基期价”),甲方及时安排相关核对工作,并在收到报价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核对。核对完成后,签订补充协议,如乙方按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或超计划完成,按6.2.2.5条进行形象进度完成产值的75%支付;如未按计划完成,仍按6.2.2.5条形象进度完成产值的70%支付。若因乙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核对,甲方仍按上述6.2.2.5条款执行付款。6.2.2.7合同内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全部资料移交甲方后,支付至完成产值的80%。6.2.2.8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经甲方/工程师签字并取得竣工验收单后,乙方须于60个日历天之内递交结算报告且结算资料完整无误后,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估算师进行审核,甲方从正式接收乙方结算文件起90天内内完成竣工结算,但不包括争议问题解决时间,如有争议双方可由定额站协调解决。另如乙方提供结算资料不齐全则时间相应顺延。审核完毕结算完成且竣工备案完成后(非乙方原因)28天内支付至合同结算总价款的95%,剩余合同结算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通过竣工验收次日起满二年后的第一个月内无息退还4%;五年后第一个月内余款一次性无息付清(退还质保金前甲方应在质保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所有维修费用)。(付款条款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6.2.2.9甲方对乙方进行支付累计工程结算款95%时,乙方必须提供累计所剩未付款额的发票(含质量保修金发票)。6.2.2.10每次甲方付款前,乙方须提供同等金额、合法、正式有效并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工程建安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延迟付款的责任由乙方承担。6.2.2.11甲方可将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款项支付至乙方以下银行账户,乙方应对该收款账户的真实性、合法性和一致性负责: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6.2.3施工中发现不合格项目时,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同时把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存档备查。不合格项目整改工作应在当次申请进度款之前完成,并经甲方复查通过,否则相应工程款顺延至下次拨付。不合格项目不计入当次完成工作总量内,即不能申报支付进度款。如果下次月进度款支付时,仍未整改好,甲方有权委托其他专业公司整改,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涉及工期延误,则不予顺延。6.2.4工程结算必须在乙方移交全部竣工资料经档案馆验收合格,并如实填写甲方提供的工程竣工表格后进行。6.3工程分包费用的收取:6.3.1在乙方对甲方分包工程提供了总承包管理和总承包配合(配合内容见第十条款)的情况下,甲方支付该分包工程合同价(设备费除外)的%作为乙方总包管理和配合费(含税金等所有费用),不参与下浮;水、电费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按实结算。若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由乙方或乙方下属或控股企业承包,则乙方免收该部分总包服务费。6.3.2乙方不提供总包管理(但乙方仍须履行配合义务)内容的甲方分包工程如白蚁防治、室外雕塑小品、监(检)测、电视、电话、室外强电、燃气等工程乙方不收取工程配合费和总包管理费,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或分包方收取任何费用。6.3.3乙方在收取合同中约定的总包配合费和总包管理费外,不得向分包单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一经发现,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次,并向分包单位支付多收金额双倍的违约金,此部分费用由甲方在乙方当月进度款中扣除。6.4材料、设备发生费用:6.4.1甲供材料和指定供货材料乙方在收取合同中约定的采保费外,不得向供应商收取任何其它费用,否则,一经发现,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次,并向供应商支付多收金额双倍的违约金,此部分费用由甲方在乙方当月进度款中扣除。6.4.2如乙方在本工程中使用材料未在合同文件中约定供应方式,或在施工中需要更换材料的种类,甲方有权重新确认此材料采用何种方式供应,乙方应无条件接受。6.4.3甲方有权对材料供应方式随时调整,有关费用按合同文件之约定计算,乙方不得因调整而提出价款及工期等方面的索赔。6.5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有拖欠、克扣工人劳动报酬行为的,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任一或全部措施,乙方并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6.5.1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直接支付给乙方在本工地的所属工人。6.5.2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退场。七、材料设备供应7.1本工程要求所使用的材料设备均应达到甲方要求的标准。7.2施工用各类主要材料和设备如钢材、水泥、轻质砌块等(指定供货合同及甲供、甲方指定品牌的材料及设备除外),乙方均需向甲方报送三家以上供应商资料,其中包括材料设备样品、各种质量证明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经监理审核、甲方审定并封样后方可采购,且必须在报送产品范围内选择;未报甲方确认的材料和设备,甲方有权将该材料成本价列入结算外,同时乙方应按材料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7.3乙方在提议或确定使用某一类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时,不论该类型是在合同文件中约定的或是乙方提议使用的,将被视为乙方已保证该材料、构配件、设备在所有正常使用环境下皆是符合合同所规定的工艺、技术规范的要求,甲方的确认并不能使施工单位对其性能符合各种技术要求免责。7.4乙方并被视为保证其所供应的物料是用优质材料和先进工艺制成、全新、未曾用过,且所有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合同文件、设计要求、验收标准及政府之有关规定对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所有材料和设备均由乙方负责送甲方认可的检测部门进行检测,材料的送检抽样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且须由监理或甲方在场监督,送检合格后方能使用,检验费由供料方负担。7.5已经送抵工地的设备材料,乙方不能擅自取走。甲方已经支付了款项的设备材料的所有权归甲方,但乙方仍须对它们的遗失或损坏负全部责任。7.6本工程不准使用含铅油漆、含易碎石棉或含多氯聚笨等任何对人有害的设备材料,且乙方必须确保所使用的设备材料符合环境卫生有关规定,并必须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中对材料要求的规定。7.7甲供材料及设备:(据实调整)7.7.1甲供材料、设备包括:。7.7.2甲供材料及设备将由甲方委托的供应单位送到工地或乙方指定的中转场地。到货后,乙方须负责储存、堆放、由中转场地至工地的二次搬运、从储存点运至安装点及安装。7.7.3上述甲供材料设备的供应合同由甲方与供应单位签订。乙方须对有关甲供材料的数量、规格、型号、质量和供应时间对供应单位进行管理及配合,并向甲方负责。供应合同中将授予乙方有关的权责,以便乙方履行其职责。有关甲供材料的付款及结算由甲方负责,而设计变更须获甲方指示。7.7.4甲供材料设备,应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货物运到现场后,乙方应安排适当卸货位置,并在4小时内组织并会同监理验收。逾时未验收,视为乙方已验收合格。乙方可采用开箱验收的方法,破损及不符合规格的等量替换。乙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就该产品的质量问题向甲方负责。相应验收后的保管责任由乙方承担。7.7.5乙方应清楚了解此等设备材料供应及工作范围,否则由此引起的有关索赔概不受理。7.8甲定乙供及指定供货材料7.8.1甲定乙供材料,包括:钢筋、水泥、混凝土、防水材料、保温材料、电气线管、给排水管道、开关、插座、灯具、电线电缆、墙砖、石材等。(指定品牌范围详见附件三:甲定乙供材料设备品牌范围)。(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据实调整)7.8.2指定供货:涂料、栏杆、阀门、排污泵、配电箱、桥架、母线槽等。(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据实调整)该项指定供货材料货款,乙方在就近一次的工程进度款中100%支付当月进场并经验收的材料款,乙方必须严格按采购合同付款。7.9材料、设备限价7.9.1实时限价是指由甲方根据选定的样板、品牌及市场情况,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实时限价,限价中应注明限价材料价格所包含的范围。7.9.2属甲方限价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申请后在20个日历天内完成限价工作,乙方申请不及时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如甲方接到乙方申请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限价工作或限价后未送达乙方,则乙方所报的材料价格将视为甲方已同意并可实施材料采购。7.9.3甲方完成限价并通知乙方后,乙方超过20天未订货,此后该材料价格因市场原因上涨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7.9.4对于实时限价材料或工程,乙方如认为限价不能接受,应在接到甲方限价后5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此价格进行结算,乙方不得提出价格差异。如甲方证实(按现金交易方式)在市场上能够按甲方所限成本价购买某种材料或实施工程,并将有关信息通知乙方,而乙方仍拒绝购买或施工,该种材料改为甲方供货(或改为指定供货或指定分包),甲方向乙方收取该材料费或该工程造价的20%的违约金,并且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7.10甲方限价材料及乙供其他材料如超过总进度计划进货时间20天仍不能供货到场,甲方即可按甲供方式另行组织订购该种材料,并向乙方收取该材料费的20%的违约金。7.11属甲方供应以及指定供货合同范围内的材料、设备的数量、规格、到货时间,乙方应在图纸会审后30日内编制计划并报甲方确认(如乙方需要补充或修改采购计划,应在该材料设备进场前60天书面提出),乙方不及时上报或上报数量或规格有误,责任由乙方负责;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甲供或指定供货合同范围内的材料、设备数量、规格的变化,乙方应在收到变更通知后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7.12根据工程需要,因技术、来源短缺或时间紧迫或有更好的选择,经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设备;乙方可提交使用代替的设备材料或技术的建议给设计单位和甲方考虑,甲方有绝对权力批准或不批准。在获得批准之前,代替的建议不能实行。批准了的建议不能增加费用,除在批准时已获接纳。若批准了的建议可节省费用,则合同总价须作相应调整。甲方的任何批准或不批准皆不会减轻或免除乙方按合同文件所承担的责任。批准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否则无效。八、工程变更及签证8.1工程签证: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签证管理办法实施现场签证(含设计变更签证、增加工程签证),否则为无效签证。8.2为避免签证出现混乱、重复结算,乙方在办理签证时必须明确每份签证的具体原因、施工部位、施工时间等,否则不予办理。签证的编号由甲方项目部资料员统一编号。8.3乙方必须在工程结算时如实提报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如结算时漏报调减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乙方将按调减金额的10%承担违约责任。九、工程分包9.1除甲方同意外,本工程严禁分包、转包,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如现场发现未经甲方代表及总监书面同意的第三方进入现场施工,或者有证据表明乙方实质对工程进行了部分或全部肢解、转包,甲方有权采取勒令停工、驱逐出现场或解除合同等行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每次。9.2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部分工程可以分包,但不能解除乙方任何责任和义务,乙方对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乙方在分包现场派驻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均视为乙方违约。9.3在合同文件约定或甲方许可范围内经甲方同意的分包,乙方须事先在开工后20天内(并且不迟于分包工程开工前30天)提交分包单位(包括指定分包工程、独立工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施工资质、其他业绩介绍、进退场时间等资料报监理审核,甲方审定后执行,延迟申报的,按第9.1条处理。9.4乙方签订的分包合同不得与本合同文件发生抵触。9.5甲方直接分包的专业分包工程9.5.1由发包人直接分包的专业分包工程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项目:基坑土方开挖工程;桩基施工及检测工程;基坑支护施工及监测工程;玻璃幕墙及铝合金门窗、防火门及入户门、百叶、玻璃雨棚、钢架工程深化设计及施工工程;发电机采购及机房环保工程;室外园林景观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智能化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公共部分精装修工程(含电梯轿厢装饰装修工程);指示牌及标示、地库环氧地坪工程、停车划线工程;LED显示屏工程;景观路灯及室外亮化工程;道路开口工程;变配电及外线工程(含低压配电柜);燃气工程;市政供水工程等。(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据实调整)关于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的说明a.前述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仅是概括性的介绍和描述,不代表已囊括了乙方在合同文件项下的所有工作内容,乙方应整体研究合同文件,特别是图纸以便了解工程的实际范围和具体工作内容。b.甲方有权对指定分包和独立工程随时调整给乙方施工,或者将甲供材料随时调整为甲定乙供或指定供货的方式,有关费用按合同文件之约定计算,乙方保证不会因该等调整而提出价款及工期等方面的索赔。9.6指定分包工程合同有关报建、验收手续由分包单位负责办理,乙方协助。9.7甲方分包工程如在乙方开工前已完成,或者在乙方工程竣工后进场施工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配合费。十、总承包管理和配合10.乙方应担负起总承包职责,乙方有权对本工程1全面统筹、组织管理,同时有义务对甲方分包工程施工予以紧密而充分的配合,切实履行合同文件之约定;否则视为乙方违约。10.2乙方应为指定分包工程及甲方分包工程提供以下所述总包管理和配合内容中的服务,费用已全部包含在总包配合管理费及措施项目费用中,如不按要求内容提供配合的,或配合不及时,每次将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除500元,并且由此影响该项分包工程施工的责任由乙方负责。10.2.1向指定分包人或独立施工单位免费提供他们施工所需之一切合理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并与指定分包人或独立工程承包人联系协调,了解他们关于下列设施的详细需要,在适当时间配合和提供:a.乙方提供工地场地,由指定分包人或独立施工单位架设自已的办公室、辅助设施及贮存仓;b.及时提供分包人员进场、材料及设备进场的吊装、堆放、保管条件;c.为甲方分包单位免费提供共用的爬梯、脚手架(按照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充分考虑分包单位的施工使用及工作空间,没有甲方批准不得拆除)。d.提供指定分包工程或独立工程施工所需以保障场地安全的围网、围板等;e.提供临时用电接点,电费由分包单位承担;f.提供临时用水接点;水费由分包单位承担;g.提供工地上现成的装置及机械给指定分包单位或独立施工单位作卸货、水平及垂直运输;10.2.2在分包工程施工前,按甲方及分包单位的要求完成有关的土建项目施工,提供具备各分包工程施工的条件;10.2.3协调日常工作,负责工程的整体进度,按月提供对各分包工程的进度要求。积极主动地了解指定分包单位或独立施工单位工程细则,尤其是影响土建工程的有关项目,主动地要求指定分包单位或独立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程序及时间表,对不同单位施工呈矛盾的地方作出协调,主动地找出解决方法。10.2.4浇筑混凝土前,主动与指定分包人或独立工程施工单位协调,并按施工图、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及有关规范等确定预留配件、预埋套筒、管子槽、孔洞、榫眼等的位置,完成全部分包工程预留预埋,线管须穿铁丝,完成相关的电缆桥架和金属线槽安装,并给予指定分包人或独立施工单位足够的时间去放置电缆、电线管、其它管道、预留配件等。10.2.5预留各专业管子槽、孔洞、榫眼、预埋套筒等,管道安装之后负责填充密封,并在包围电线、电缆、管道的缝隙以适当的材料填充密实无渗漏。10.2.6以水泥砂浆或细石砼填实设备、框架与建筑结构之间的缝隙空间,按照标准工艺填充电梯门套与结构间的缝隙。10.2.7修补指定(独立)分包工程施工所损坏的内外墙瓷片、水泥砂浆抹灰层等,完成所有分包工程安装后的修补、吊洞、塞填缝(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工程、玻璃幕墙工程除外)、挂钢丝网。当场抓获分包单位损坏的,修补费用由乙方报价给甲方审核确定后,由甲方从分包单位工程款中扣除付给乙方;未当场抓获的,修补费用由乙方承担。10.2.8提供标高、定位的基本点、线及其他必要测量定位给指定分包人或独立工程施工单位。并与分包单位核对清楚各分包工程图纸与总包图纸间相关联的尺寸、标高等数据是否统一,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10.2.9负责在交叉施工过程中,采取措施保护分包工程成品,分包工程的成品遭到破坏,(除当场抓住破坏者外)全部责任由分包单位承担60%,乙方承担40%;特别是电梯厅地面必须有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其余类似铝合金门窗、阳台栏杆等凡土建施工需要跨、踩的部位,乙方均应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如用旧模板订制保护盒等),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10.2.10分包工程竣工后,由分包单位和乙方办理移交手续,即日起乙方负责该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乙方应对其作出防水防风雨等的保护措施;由于保护不到位造成损坏的责任概由乙方负责。10.2.11对工地进行全面的看管以防盗窃,协助看管指定分包单位或独立工程施工方的物料以防损坏遗失。10.2.12清理指定分包单位或独立工程施工方已运至乙方指定垃圾堆放点的废料。10.3除以上一般责任外,乙方对下列指定分包工程或独立工程施工方提供的管理及配合事宜还须包括:10.3.1给排水工程:如电气工程包括有至卫生洁具的接地线安装,则统筹卫生洁具与接地线的安装及修复受安装接地线影响的地方。10.3.2升降机及电梯工程:a.在升降机门口及电梯井边架设围板防人跌下;b.升降机及电梯安装后,在机内安装临时的保护板防止损坏;c.在升降机和电梯机房内设置供装卸升降机设备用的梁或勾。d.在电梯及强、弱电竖井开始安装前,在每个电梯门及强、弱电竖井的门口处,应考虑临时防水措施,防止水侵入电梯井道及强、弱电竖井,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e.电梯配合工作还包括按要求提供充足、稳定施工电源到各电梯井首层,清理井道,电梯门套塞缝,分包商进场前完成机房全部土建工作,提供建筑基准线;10.3.3铝合金门、窗、橱窗及天窗工程:a.在混凝土浇筑前核对门窗表所示尺寸是否与结构预留的尺寸相符,如有矛盾,须通知甲方、监理及指定分包人作修改,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b.预留适当大小的孔洞及坑槽以便安装窗框及其凸出的冒头、竖框、止水条;c.协调各有关单位确保门、窗、橱窗及天窗完成后进行防渗试验时不会使邻近的工程受到破坏,并修复所有受影响的地方。10.4配合甲方招商因招商包装需要,乙方需按规定时间完成有关甲方招商的配合工作(招商配合时间和范围由甲方另行提前通知);10.4.1.甲方将根据招商需要,安排施工现场不定期对社会开放,乙方在开放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达到合同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要求,并作好相应的安全措施,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他人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10.4.2.为配合招商而需要提前施工的项目,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安排施工完毕,配合招商工程具体范围和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a.按甲方要求完成临时加工生产场地、办公场地、各种施工设施、设备的迁移。b.招商展示区域(如样板房、会所、招商接待中心等)所在楼栋口的单元门至该区域的入户门之间的楼梯间地面材料的铺贴,墙面的批挡、油漆及楼梯栏杆的安装,楼梯间内的灯具、开关的安装。c.招商展示区域(如样板房、会所、招商接待中心等)内的墙面的批挡,地面的找平,强、弱电的管线、面板安装,厨房、洗手间的上下水管的安装(包括样板间的上层户型),厨房、卫生间、屋面的防水处理与保护,入户门的安装,门窗玻璃安装和外架拆除等,达到具备室内装修条件。d.招商展示区域(如样板房、会所、招商接待中心等)上层楼板的防水处理,包括:其他需要施工的部位。如该区域开放后,出现渗、漏水现象,每次乙方向甲方支付3000元/处违约金。e.招商展示区域(如样板房、会所、招商接待中心等)外墙的批挡、防水处理及外墙乳胶漆。f.招商展示区域(如样板房、会所、招商接待中心等)外施工通道的上层防护措施、挑架、安全挂网等。g.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在招商展示区域尚未施工完毕外立面(如样板房、会所、招商接待中心等)及在展示区域能见到尚未施工完毕外立面外采用新的施工用安全网和安全标识系统(此项新的施工用安全网的材料及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h.本工程展示区域可能会占用部分施工通道(具体位置详见展示区域附图),以及另开设售楼通道等,相关费用乙方报价甲方审核确定。10.4.3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上述工作,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如乙方拒绝施工,则甲方另外安排其它单位施工,向乙方收取实际发生费用的2倍作为违约金,并且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10.4.4由于现场招商展示区域范围非常大,为了保证现场的正常招商秩序,乙方现场所有人员和材料设备、垃圾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进入招商展示区域。进出招商展示区域的乙方现场人员应佩带甲方签发的出入许可证方可进入;违反以上规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人次500元的违约金。招商展示区域包括已经开放的室外环境、会所、招商接待中心、样板房、招商通道等等。10.4.5甲方有权对上述工作范围、完成时间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调整,乙方必须全力配合并完成,否则乙方应视具体情况向甲方支付10000-100000元的违约金。10.4.6乙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招商配合内容,甲方将酌情给予奖励,具体由甲方根据实际的配合招商计划制定。十一、竣工验收11.1竣工验收以施工及验收规范、强制性标准条文、技术法规、行业标准、政府有关规定及施工图纸等为依据。11.2乙方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包括4.5条所提及的乙方自行组织的不少于三个月的预验收)后,应于竣工验收前十五天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所需资料和竣工验收申请。甲方收到申请后立即组织初步验收,由甲方、监理、物业管理公司组成初验小组对本工程进行全面验收,初验提出的整改要求全部完成并经初验小组核实后,甲方在3天内批复乙方工程核验申请。甲方协助乙方邀请政府有关部门到场参加竣工验收,甲方组织竣工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要求乙方按整改意见修改完成。如首次竣工验收未通过,乙方应按质检站及甲方所提修改意见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完成后再次申报组织验收。最终经甲方组织验收认为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并且通过建设局(分局)备案后认为竣工验收通过。11.3竣工验收除检查必要的质保资料(包括项目部自检及公司相关部门组织检查的资料)外,还要对使用功能进行实测实量及外部观感质量的评定。主要内容有:外窗喷淋试验、上水管试压、屋面和卫生间闭水试验、避雷电阻测定、电路耦合、房屋沉降、开门尺寸及层高等。11.4乙方在竣工验收通过后30日内组织总包及各分包单位向甲方移交完整的、符合甲方要求的(经城建档案馆验收合格的)工程竣工资料、竣工图纸三套及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料,延迟1天,乙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11.5乙方在竣工验收通过次日后30日内向甲方移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逾期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手续不完善的工程决算资料竣工结算时甲方不予认可。11.6在竣工验收通过30日内,甲方有权依据甲方制定的标准(房屋接收标准,详见附件)再次进行房屋检查和接收(简称模拟验收),以尽可能在业主入伙前发现房屋所存在的质量缺陷和瑕疵。乙方针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有效整改。11.7乙方应在竣工验收通过整改完毕后30日内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收尾工程所需的以外),填写工程移交书,签署工程保修协议,经甲方及物业公司签字后移交;乙方逾期未向甲方移交完毕,将会造成甲方向业主交楼时间延误,乙方按竣工日期拖延条款支付违约金。11.8工程在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维护;如甲方提前使用,因使用损坏发生的任何费用由甲方承担。11.9乙方竣工移交使用的工程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1.9.1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要求,并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为合格。11.9.2工程所用的设备和主要建材、构配件应具有产品质量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和技术标准规定的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11.9.3具有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11.9.4已签署工程保修书11.9.5经甲方组织的验收部门及技术验收组实地验收通过。11.10为办好入住期间的验收、维修工作,乙方须留部分维修人员协助甲方直到入住结束或甲方认定可以撤走的日期为止。11.11竣工资料管理11.11.1工程项目竣工通过验收后,乙方需按市城建档案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送竣工档案(施工单位组卷部分)。若乙方未按照城建档案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资料整理、送交,或是资料混乱,缺失、不完善,导致合同工程的竣工档案资料的备案工作不能按期完成,并因此造成损失和一切后果的,均由乙方承担。11.11.2竣工档案资料、竣工图及相应的电子磁盘资料各三套(含每户水电竣工图,其中一套用于档案馆存档、一套用于甲方存档。一套用于物业管理处存档)11.11.3竣工档案必须经市城建档案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由乙方负责主送,甲方协同配合乙方报市城建档案主管部门验收。11.11.4工程结算必须在竣工档案通过市城建档案主管部门及甲方验收后方可进行。十二、工程结算12.1计价基础甲方正式提供乙方作为计价基础的图纸或其他文件被确认为本合同的有效部分,则有关的图纸称为“合同图纸”;技术要求、国家现行标准或规范、商务谈判条款及措施项目及其他文件称为“合同规范”,并与其他文件统称为合同文件,除供本合同用外,乙方不能把有关的资料作其他用途。12.2结算总价的组成(采用广联达预算软件编制)◆合同造价部分;◆合同施工范围以外增加工程造价;◆修改变更、签证增减工程造价;◆材料、设备调差。12.2.1合同造价部分:依据竣工图纸,按6.1条确定的计价方式,按实计算工程结算价款。12.2.2材料、设备调差本合同施工期间,除钢筋、商品混凝土、砂石外,其余材料不进行调差。12.2.2.1钢筋(含铁件及架料)在施工期间基价与时价相比较,变动幅度在±5%以内,材料价格不予调整。若变动幅度超过±5%,只调整材料价格,不调整其他任何费用,价差计为含税独立费,不参与任何取费,不下浮。价格涨幅超出5%时,增加超出5%部分的材料价款,价格跌幅超出5%时,扣减超出5%部分的材料价款。措施项目、其它项目、外购预制构件、指定供货材料中所含的钢筋及钢筋损耗不参与钢筋价差的的调整。钢材材料差价=(浮动比例±5%)×基价×调差工程量浮动比例=(时价/基价±1)×100%其中:基价:单项主体结构开工令日期对应的当月《》中市建筑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的相应直径规格及等级的钢材价格.时价:单项主体结构施工期间《》中市建筑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的相应直径规格及等级的钢材价格的算术平均值计算。12.2.2.2建筑工程普通商品混凝土按每楼栋开工日期至结构封顶期间,装饰工程商品混凝土按每楼栋装饰工程开始日期至涉及混凝土工程完工日期期间(该时间双方签字确认)《》中市商品混凝土及商品水泥稳定砂砾预算价格中的相应普通商品混凝土的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参与下浮%,抗渗S6(P6)按元/M3计价,抗渗S8(P8)按元/M3计价,其中抗渗加价部分不再参与下浮%。12.2.2.3砂石(不包含商品砼含量)在施工期间基价与时价相比较,变动幅度在±10%以内,材料价格不予调整。若变动幅度超过±10%,只调整材料价格,不调整其他任何费用,价差计为含税独立费,不参与任何取费,不下浮。价格涨幅超出10%时,增加超出10%部分的材料价款,价格跌幅超出10%时,扣减超出10%部分的材料价款。砂石材料差价=(浮动比例±10%)×基价×调差工程量浮动比例=(时价/基价±1)×100%其中:基价:单项装饰装修工程开工令日期对应的当月《》预算价中砂石价格;时价:单项主体结构施工期间《》预算价中砂石价格的算术平均值计算。12.2.3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充分考虑在同期工程的交叉作业引起可能的搬迁费用,而且已考虑因前期占用后期场地引起的搬迁费用,不再单独计取此项费用。12.2.4合同施工范围以外增加工程造价的计算,执行第6.1.3条约定的计价原则和%综合下浮率。合同施工范围以外增加的项目按实计算措施项目费。12.2.5管线计量必须按最节省材料的方式计量。如乙方未事前通知甲方确认均按直线计算。12.3变更与签证(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第八条执行)12.4不同供应式材料设备的费用计算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12.5工程造价书编制细则12.5.1土建:地下室、地上部分、室外环境、屋面装饰架等分别单出预算书。A、地下室:◆基础:以地下室底板为界(不含底板)、土方开挖及回填,土方回填按基坑验槽记录及室外设计标高计。◆结构:砌体及墙板柱梁(含顶板)、砼及钢筋砼、脚手架、垂直运输、地下室的底、顶板钢筋砼;◆建筑:脚手架、垂直运输、门窗、外墙涂料及墙砖、内墙墙砖及涂料、室内地砖、吊顶、各类栏杆、金属构件、防水、楼地面找平及垫层、内外墙抹灰等,地下室底板地面和顶板天棚装饰,电梯厅及公共走道装饰。B、地上部分:◆结构:砌体及墙板柱梁(含顶板)、砼及钢筋砼、脚手架的、垂直运输的、架空层顶板钢筋砼;◆建筑:脚手架、垂直运输、门窗、外墙涂料及墙砖、内墙墙砖及涂料、室内地砖、吊顶、各类栏杆、金属构件、防水、楼地面找平及垫层、内外墙抹灰等,架空层地面和顶板天棚装饰,电梯厅及公共走道装饰。说明:如半地下室或架空层或首层为最底层(与基础相连),结构均包含该层的底、顶板钢筋砼。12.6审核进度及人员安排12.6.1乙方必须安排充足人员,并报送人员名单,此名单上的人员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离。12.7结算编制、审核原则12.7.1实行变更、签证(已施工完成)进行季度结算制度,变更按工程造价书划分细则进行分类,分为结构变更、建筑变更、安装变更。乙方应在接到<工程指令单>、<设计变更单>且施工完成后10天内将<工程量确认单>、<签证单>(附相应指令单或设计通知单、相应结算表,否则视为无效)报监理及甲方,逾期上报或未上报的视为乙方放弃该项签证权益,结算不再计入。结算书必须按本合同的预(结)算约定规则进行编制,也必须采用预算软件进行编制。12.7.2变更、签证结算必须按变更、签证号码进行分项,不得进行不同号码(有互相联系的号码除外)工程量汇总。同时,乙方还必须提供分项工程量的计算底稿给甲方。12.7.3对于结构变更、建筑变更、安装变更、签证、应分别编制结算书。12.7.4乙方在工程竣工后30天内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签收之日起90天内(含乙方与甲方的核对时间)将结算审核完毕,经双方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双方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12.7.5如乙方对甲方的审核部分存有异议时,则甲、乙双方对该阶段不存异议的部分签署部分结算总价确认。但若乙方对该阶段的工程结算审核存有异议或部分存有异议时,则双方应在甲方提出该阶段工程结算的审核意见之日起30天内完成该阶段对数据确认和完成工程结算复核工作。若双方对该第一阶段的工程结算仍存有异议而致双方未能在前述的后30天限期内完成确认工程结算书,对存有异议而双方协商不成的部分,甲乙双方约定可由定额站协调解决,定额站协调后双方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提交甲方项目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12.7.6乙方不得高估冒算:如乙方预(结)算的送审价高出甲方审定价10%,乙方按以下方式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乙方预(结)算送审造价-甲方预(结)算审定价1.1)5%,在预(结)算款项中以违约金形式扣除。12.7.7工程竣工结算书必须按市的预(结)算规定及合同要求进行编制,采用计价软件进行编制。同时也必须提供工程量计算底稿、完整的变更签证等相关的结算资料12.7.8乙方违反以上条款的约定,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2000元违约金。十三、工程保修详见附件十四、保险14.1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已就本工程购买了建设工程一切险(按本合同暂定总价0.5‰计取)。本协议项下建设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由乙方承担,在第一次支付工程款时扣除。(2)本补充协议项下的工程在未正式移交甲方之前,由乙方自行承担本工程的全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乙方行为、第三方行为或其它非甲方行为造成本补充协议项下工程全部或部分毁损、灭失或无法使用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且乙方仍应继续履行本补充协议全部义务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时竣工及移交工程的责任),已毁损、灭失或无法使用的部分视为乙方未完成的工程(乙方应另行包工包料施工,甲方不给予任何补偿或赔偿)。(3)乙方应为在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材料和施工人员办理保险,并支付足额保险费用。(4)乙方应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足额保险费用。乙方因施工所产生的人员伤亡等事故或因第三方的索赔产生的责任,概由乙方承担。(5)意外事故发生时,甲、乙各方均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减少损失。十五、担保15.1按第二章通用条款执行。履约担保金额为本协议暂定总价的10%,采取不可撤销银行保函的形式。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后1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附表中的格式提供该保函。十六、不可抗力16.1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16.1.1六级以上的地震16.1.2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16.1.3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16.1.424小时内持续降雨量为100MM以上的暴雨,平均风力12级以上的大风,40摄氏度以上并持续2天的高温天气和持续两天以上停水停电。16.2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现,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甲方通报受灾情况,在上述因素引起的损害终止后三日内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十七、违约、索赔和争议17.1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调解、和解或调解、和解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最终裁决,最终裁决结果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1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17.2.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17.2.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17.2.3争议处理过程中需要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17.2.4裁决机构要求停止施工。17.3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除非双方协商终止合同,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必须履行合同。17.4如果乙方对合同的执行敷衍了事,或忽视履行合同约定的乙方任何工作及责任,而且从书面要求其改正之日起5日内仍未采取有效措施并体现效果的,甲方、监理协商一致后有权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后收回工程,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在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提取补偿。17.甲、乙双方中一方因故终止合同时,过错方应5向守约方支付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17.6赔偿经济损失的范围:17.6.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已的各项义务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而导致乙方经济损失。17.6.2乙方不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的行为导致甲方经济损失。17.7工期延误及质量缺陷损失的计算方法:直接损失加间接损失。17.8乙方依法根据合同文件将工程分包的,对分包单位向其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承担连带责任,凡分包单位拖欠、克扣工人劳动报酬的,由乙方负责对分包单位所属工人直接支付,所需款项在分包工程款中扣除。乙方未及时履行该连带责任的,甲方有权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相应款项,支付给分包单位所属工人。十八、其他18.1双方约定:施工现场安全网、施工围板广告权益属甲方,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在这些设施上面悬挂任何广告,违反规定的,甲方有权派人强行拆除。18.2本合同一式十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四份,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18.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至办理工程验收交接备案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违约责任条款及争议解决条款仍生效外,其余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18.4本合同未尽事宜,一旦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再签订补充协议予以完善。18.5合同文件的各个组成部分原则上互为补充和说明;如合同正文与附件之间关于同一事项的标准不一致时,以标准较高的为准。合同附件:1、附件一:单位工程各专业工程取费表;2.附件二:总分包施工界面划分表;3.附件三:甲定乙供、指定供货材料设备品牌范围;4.附件四:工程质量保修书;5.附件五:房屋接收标准;6.附件六:廉政合作协议书;7.附件七:施工场地文明施工标准;8.附件八:工地现场管理制度;9.附件九: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10.附件十:图纸目录。11.附件十一: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流程、工程签证管理流程12.附件十二:城()有限公司管理规定汇编(本页无正文)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订立地点:。附件四:总承包工程质量保修书甲方:乙方:业主:为保证本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乙方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缺陷的保修责任。一、免费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资料、图纸、钥匙移交完毕,双方在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少于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及市《工程质量保证书》规定的保修时间,其中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工程在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内保修结构安全,屋面、厨房、卫生间、地下室、外墙、以及其他有防水要求部位防渗漏保修五年,空调及制冷系统保修两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两年,室外管网及小区道路等市政工用工程保修两年,其他工程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但不得少于两年,本工程保修期为两年。二、保修范围:本合同约定乙方所有承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由于乙方施工质量缺陷问题和材料设备质量缺陷问题,均属乙方免费保修范围。本工程及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经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如甲方抽检到分项工程超过允许偏差范围的、基本项目中未达到合格的项目或者不符合观感要求的项目,仍属乙方返修范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返修。由于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和业主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退房、赔偿等损失,由乙方无条件承担。如业主另有索赔要求,则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业主进行索赔谈判并确定赔偿金额,谈判结果经甲方和业主签字后立即生效,甲方负责知会乙方,并将乙方须承担的费用总额直接从甲方支付乙方任何款项中扣除,乙方予以无条件承认。三、保修期开始前的房屋接收程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由甲方营销部负责组织、依据甲方制定的标准(房屋接收标准,详见附件)和程序进行房屋检查和接收(简称模拟验收)。根据实际情况甲方在正式接收前,将对本项目所有房屋进行多轮模拟验收,以尽可能在业主入伙前发现房屋所存在的质量缺陷和瑕疵,乙方针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有效整改,以使最后移交给业主的房屋无论在技术上还是在观感上均达到满意程度,从而提高甲乙双方在本项目上的客户满意度。模拟验收期间,乙方对质量问题的整改率原则上须≥85%,否则甲方营销部有权冻结乙方任何工程款项的支付,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单位代为整改、所发生的费用从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直接扣除,无需乙方书面认可。四、保修管理:甲方正式接收后、业主入伙前,本项目由管理。甲方营销部负责本工程保修期内返修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及保修款的支付审批,乙方就工程质量保修向甲方营销部负责,工程保修款最终由乙方和甲方营销部进行结算,相关手续由甲方营销部负责办理。同时,甲方保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有关工程质量问题追究乙方质量责任的权利。五、保修基本要求:1.在本工程承包范围内出现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承诺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内赶到现场并于12小时内完成维修。例如:房屋渗、漏、供水、供电、供气中断等等。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如结构安全、燃气泄露、水管爆裂、漏电等等。3.其他情况下,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5天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维修项目。4.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业主、物业和甲方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5.由于乙方保修导致业主提出赔偿要求的,原则上由乙方与业主协商解决。如因乙方拒绝赔偿或双方协商未果,甲方有权代表乙方与业主协商解决,由此引起的赔偿费用(甲方将处理情况知会乙方)由乙方承担。6.乙方承诺,无论以上质量缺陷属乙方、甲方或业主责任,在接到通知后,均遵守上述时间性要求不问理由地进行维修,并在维修过程中与甲方及业主共同取证,以判断责任原因,不属乙方责任的,由责任方向乙方支付材料及人工费用。六、维修质量的保障措施:1.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要经业主、物业和甲方验收签字方可,所维修项目的保修期限由维修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同时,该项目的保修周期和保修款支付作相应延续。2.维修工程完成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成其他的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3.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甲方视乙方行为为拒绝保修,同意甲方另行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甲方将处理情况知会乙方)由乙方承担,且不等于解除乙方的任何应付的责任。a)接到甲方返修通知(口头或书面)后拒不到现场处理问题;b)超过规定的到场时间后4小时仍未赶到现场;c)超过规定的时间仍未完成有关工程返修任务,且不主动向甲方营销部报告;d)对同一位置经过一次返修仍未彻底解决问题;e)因现场返修人员服务行为造成客户强烈投诉。4.因乙方责任造成返修、赔偿的,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直接和间接损失: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的费用在500元以下的,按照5倍计算;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的费用在500到2000元的,按照4倍计算;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的费用在2000元到5000元的,按照3倍计算;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的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按照2倍计算。5.按上述办法计算出的费用总额由甲方书面知会乙方,无需征得乙方书面签收意见即可直接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6.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七、乙方维修安排:1.工程保修期内在甲方指定的维修期间,乙方必须委派两名全权代表(土建1名,安装1名)在现场办公,专职处理本职工程的维修工作;如甲方认为该代表不能胜任工作,乙方在接通知后2日内予以更换。2.乙方保修负责人(默认为项目经理):a)通迅地址:b)电话/手机(不得停机):c)传真:3.以上内容若有变动需及时书面知会甲方营销部,否则无法联系时,视为乙方已收到甲方传达之信息。4.每一住户,无论维修项目多少,全部维修人员均应一次到位。5.维修人员应按甲方制定的维修程序进行维修,服从甲方营销部管理,服从业主的监督,统一着装、文明施工、文明用语,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争执,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八、其他:1.乙方同意在免费保修期满后至工程有效寿命年限内,继续提供适当维修服务,并按最优惠价收取费用。2.本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双方共同签署,在工程有效寿命内一直生效。3.《房屋接收标准》作为保修书附件,与全套施工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代表:代表:附件五:房屋接收标准1、《市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管理规定》2、《市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指引》(接收当月最新一期)附件六:廉洁合作协议书甲方:乙方:为了加强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洁管理,确保工程项目高效优质按时竣工投产,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廉洁管理协议书并作为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廉洁行为准则。一、甲方廉洁管理职责: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2、甲方有责任对单位工程项目人员进行廉洁教育。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执行廉洁情况实行监督,由甲方每月召开一次甲乙双方廉洁管理会议。4、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制定的《职员手册》,如违反此规定除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或纪律处罚。5、甲方人员参加乙方单位的宴请及各种会议,需经主管领导同意,会议所发的礼品、礼券(现金)均应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6、甲方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发现乙方单位有不廉洁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终止其不廉洁行为的继续发生,并报告主管领导。二、乙方廉洁管理职责:1、乙方应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洁管理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遵守执行。2、乙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工程项目人员进行廉洁教育(包括甲方单位制定的《职员手册》等有关廉洁方面的制度和规定),按时出席甲方召集的廉洁管理会议。3、乙方不得宴请甲方人员或向甲方人员赠送各种礼品、礼券(现金),如乙方确有特殊情况需宴请甲方人员或向甲方人员赠送礼品、礼券(现金)应先征得甲方单位主管领导的同意并报送甲方人员的名单,如有违反规定除批评教育外,情节轻微的,乙方应根据违反规定的人数按每人200-5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果严重的(任何一方或其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或看影响工程质量的,或者有其他严重后果的),乙方应承担工程建设项目预算总价1.5%的违约金,由甲方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甲方并有权终止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4、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拉拢甲方人员,损害甲方利益,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扣除乙方单位在工程项目预算总价的1-5%为违约金,甲方并有权终止工程项目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5、如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并向甲方单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6、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发现甲方人员有不廉洁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积极有效地终止其不廉洁行为的连续发生,并及时告知甲方单位主管领导或向甲方相关部门举报。举报专线电话:;举报电子邮箱:。7、乙方任何人员向甲方人员行贿,无论是甲方索贿,还是乙方主动行贿,一旦此事被确认,乙方均自愿在原合同基础上另行承担违约金100万元。甲方(建设单位):乙方(施工单位):甲方单位经办人:乙方单位经办人:甲方单位负责人:乙方单位负责人: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附件七:施工场地文明施工标准第一条施工场地文明施工管理综合措施费用乙方需根据本合同相关约定,以项为单位综合考虑本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综合措施费用。所列费用已纳入《施工总承包合同》施工措施费中,另有一部分纳入分包协议管理费中,不再另计。乙方在进场后的现场施工过程中,如未按照要求组织施工或达不到其要求,除按实结算外,甲方有权按照约定的单项违约金额从乙方工程中扣除相应费用。同时甲方也有权委托其它施工单位按照本项目施工场地文明施工管理综合费用中的单项扣款金额完成相应的任务。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栏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栏,围栏标准如下:沿市政道路一侧的围板高度为2.0米高的蓝色波纹板(压型钢板),其它路段设置的围板,其高度为1.8米高的蓝色波纹板(压型钢板),支架均采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禁止使用石棉瓦、铁皮瓦。场地入口大门应庄重美观、门扇应做成密闭不透式。第三条工程标牌(五牌一图)施工现场应设置工程标牌,工程标牌内容为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文明施工管理、组织网络、安全纪律、防火须知等,载明项目名称、规模、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联系电话等。工程标牌设置在工地围栅的醒目位置。第四条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宿舍、食堂、仓库、卫生间、淋浴室及消防用的砂、水池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要求稳固、安全、整洁,并满足消防要求,办公用房、宿舍、食堂、仓库必须采用组合板房搭设,禁止使用竹棚、石棉瓦、油毡搭建。人均床铺面积不小2平方米,架设用电线路应规范合理。第五条成品、半成品及设备堆放场地及加工场地成品、半成品堆放场地及加工场地必须硬地化,硬化标准为:场地采用原土整平夯实,面层采用100MM厚C15细石砼,四周设排水沟,并将排水引入排水管网。原材料堆放场地原材料堆放场地采用原土整平夯实,面层为50MM厚石粉渣。办公区场地办公区场地必须硬地化,硬化标准为:场地采用原土整平夯实,面层采用100MM厚C15细石砼,四周设排水沟,并将排水引入排水管网。第八条生活区场地生活区场地采用原土整平夯实,面层为50MM厚石粉渣。第九条施工道路施工道路其厚度和强度应满足施工和行车需要,并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标志,路边设排水沟,并将排水引入排水管网;必须采用原土整平夯实,100MM厚的6%水泥石粉渣稳定层,200MM厚C20砼浇筑,宽度4米。第十条雨水、污水的处理和排放。场地内应有雨水、污水的处理和排放系统设施,包括沉沙池、冲洗池、污水井、雨水井及排水管道,并做到所有的生活或其它污水必须分别处理后方能经排水管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或河流。其中沉沙池、冲洗池用砖砌体,池内侧用水泥砂浆抹灰;污水井、雨水井采用240MM砖砌体,内侧用水泥砂浆抹灰,加盖混凝土盖板;排水管采用混凝土管道。第十一条作业棚钢筋房、木工房采用钢管搭架、竹排盖顶,地面采用原土整平夯实,面层采用100MM厚C15细石砼。砂浆搅拌站结构同前,棚顶及三侧设防雨布。第十二条垃圾堆放池、水池、白灰浆池垃圾堆放池四周采用200MM厚砌块或砖砌体,池底采用100MM厚C15细石砼,池内水泥砂浆批荡。水池顶部还应考虑临时盖顶设施。第十三条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和管线保护措施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会同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对可能损坏的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和管线制订相应的保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进行。保护措施及费用另列。第十四条粉尘控制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严禁向建筑物外抛掷垃圾。乙方未完全执行以上工作内容,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千元整(¥2000.00)/每次。第十三条运输车辆运输车辆必须冲冼干净后方能离场上路行驶。装运建筑材料、土石方、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的车辆,应采有效措施,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严格执行当地政府相关规定。乙方未完全执行以上工作内容,除承担政府主管部门罚款外,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千元整(¥2000)/每次。第十四条噪音控制建筑施工作业的噪声可能超过建筑施工现场的噪声限值时,施单位应在开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申报,核准后方能开工;在城市建筑成区内,禁止中午和夜间进行产生噪音的建筑施工作业(中午12时至下午2时,晚上11时至第二天早上7时)。由于施工不能中断技术原因和其他特殊情况,确需中午或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向建设行行政主管和环保部门申请,并提前1天通告甲方和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夜间施工许可证只针对地下室、转换层和屋面砼施工时环保部门才给予办理,而标准层原则上不予办理,但是,并非不可变通,只要施工单位努力争取,仍然可以办理。)乙方未完全执行以上工作内容,除承担政府主管部门罚款外,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千元整(¥2000)/每次。第十五条现场卫生明确施工现场各区域的卫生责任人委派专人对场内卫生进清扫。施工现场应设置卫生间,并有水源供冲洗,同时设简易粪池和集粪池,加盖并定期喷药,每日有专人负责清洁。设置足够的垃圾桶,定期搞好环境卫生、清现垃圾,施药除“四害”。建筑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做到工完场清。用于本工程所有的沉砂池、临时排水设施的日常清理和修补。负责本工程范围内的道路路面清扫和垃圾外运,保持道路路面平整、清洁,无明显低洼不平和积水。乙方未完全执行以上工作内容,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千元整(¥2000)/每次.项。第十六条现场安全保卫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治安、防火、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人。配备足额安全保卫人员。制定《门卫制度》、《工地进出来访人员登记表》等规章制度。进入工地大门的右侧设置门卫,严格履行门卫制度,不准留宿家属及闲杂人员,对工地进出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做好现场的安保工作。建立安全防火制度,现场按消防规范配备足够的消防栓和防火器材,设专人负责检查、维护。现场灭火器配置标准:1、库房、木材加工房,每个库房或加工房必须配制不少于4支5公斤装干粉灭火器,且用标准挂箱存放;其他开放加工场地配置不少于2支5公斤装干粉灭火器,且用标准挂箱存放。2、现场办公室配置不少于2支5公斤装干粉灭火器,且用标准箱存放。宿舍区,每间房至少配置1支5公斤装干粉灭火器。3、电焊等临时动火现场配置不少于2支5公斤装干粉灭火器。装修阶段,每套装修房间至少配置2支5公斤装干粉灭火器。4、多层住宅的临时出入楼梯口,必须配置不少于4支5公斤装干粉灭火器,且用标准挂箱存放。5、小高层临时出入楼梯口,必须配置不少于4支5公斤装干粉灭火器,且用标准挂箱存放;小高层每层施工电梯口配置不少于2支5公斤装干粉灭火器,且用标准箱存放。乙方未完全执行以上工作内容,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千元整(¥2000)/每条每次。第十七条乙方应同时遵守《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管理规定》(建设部2005年6月7日发布,2005年9月1日生效)。如有违反,除执行该定有关条例以外,乙方支付违约金为人民币壹千元—贰千元整(¥1000—2000)/每条每次。第十八条以上要求,甲方可根据现场情况略有调整,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执行,乙方如不执行则按《明细表》中扣除款金额扣除。附件八:工地现场管理制度一、本工程施工场地,以该项目总平面红线范围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平面布置须考虑周全,并经甲方书面审核后方可搭建。二、关于工地现场生活临设的约定:1、工地现场生活临设暂时布置在地块内,具体位置需取得甲方同意(同意只为协调各承包商,并不影响下面第2条效力,也不会因此产生费用)。2、根据甲方要求,如该地块需要让出用于他用;一担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乙方需在15天内无条件搬迁。3、搬迁应采取先建新临设后拆旧临设的方式,不得因此影响在建项目进度。4、如果乙方以任何理由拒不执行搬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100,000元以上的违约金,并有权从乙方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三、本工程施工管理,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甲方将定期邀请建设局有关部门到场,按《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及检查评定标准》等要求进行检查,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甲方即可勒令乙方停工整改,并通报有关部门。四、乙方应在本项目执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甲方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除直接通报认证单位外,乙方还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次。五、乙方现场办公室应配置齐全、完好的办公设备,包括复印机、电脑(可上网)、打印机、传真机等等。六、乙方全体现场施工人员应统一服装或穿着统一反光背心(有单位标志和编号),各工种之间安全帽和背心颜色应有区别,全部施工人员应佩带工作牌(工作牌样式到甲方备案);若发现乙方施工人员在工地未佩带工作牌的,乙方支付100.00元/人违约金。七、乙方在危险环境下施工之前,应制订完善的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或监理批准后实施。八、考虑到工地可能出现停水停电,乙方必须准备备用发电机、水池、水泵等设施。施工期间如遇停水、停电,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工期亦不会因此而延长。九、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保证现场整洁文明;乙方在整个施工期间,负责将工地及建筑楼层内的建筑垃圾、废料、余料、多余土方等(无论是否为乙方施工产生)及时清理干净并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严禁就地掩埋;未达到上述要求,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十、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施工污水、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管理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且乙方应严格遵守市政府规定的施工作息时间作业原则;如果业主或周边居民每合法投诉有效一次,造成的罚款等全部责任由乙方负责,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十一、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完善文明施工措施,并事先预防由于乙方施工可能对周边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各种影响,尤其避免对周边房屋和构筑物产生不良影响。因乙方不积极或未采取措施而导致的各种矛盾和纠纷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及责任。十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移交一年内,由于乙方责任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均会给本工程及甲方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失,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由甲方从乙方工程进度款或保修款中扣除。十三、墙改保证金及散装水泥保证金由甲方负责交纳,甲方负责按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的保证金扣除部分,由于乙方原因扣除的保证金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或乙方未及时提供合法发票等原因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上述乙方造成甲方墙改保证金及散装水泥保证金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乙方任何一次工程进度款中扣回相应金额作为补偿。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1、购买符合市墙改要求的轻质墙体材料发票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章)2、购买散装水泥或预拌砼发票原件、复印件(须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并加盖监理公司章)3、购买散装水泥或预拌砼供货合同或协议书原件、复印件(须监理工程师签认并加盖监理公司章)十四、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除甲方直接责任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十五、现场用水用电管理:1.甲方提供主要供电接驳口(接驳口的位置详见附图示意),从接驳口再驳出的线路由乙方自费负责安装及拆除。2.甲方提供工程临时用水主要供水点。从主要供水点再驳出的管道由乙方自费负责安装及拆除。甲方提供供水点的位置(详见附图示意),乙方必须保证所建临时供水设施能满足其标段范围内总承包、指定分包单位和独立施工单位的所有施工单位用水。3.甲乙双方用电用水必须安装电表、水表(乙方水、电表安装及移位须报甲方同意),安装完成后双方共同抄底度数,并签字认可;水表、电表须经过有关部门检测;4.水电费的支付由甲方向供电局、自来水公司代乙方垫付;5.甲方为乙方垫付的电费,由甲方按供电局收费单从乙方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甲方根据自来水公司收费通知单统一从乙方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乙方水费。6.在正式电送到永久配电室后,现场施工用电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转接到永久配电室,且施工用电应以永久配电室内的总计量表(有功电度表)为准。十六、乙方须把图纸固定在硬纸板上或其它适宜的方式整齐及有条理地存放起来。十七、未经甲方许可,本工程禁止任何不属于乙方之人员(甲方、甲方授权人员除外,甲方及甲方授权人员均配带工作牌)以任何名义进入乙方施工现场,乙方应对此等要求应予以拒绝。十八、乙方如出于需要安排有关人员参观本工程,必须经过甲方认可并取得书面授权和佩带甲方发出的来宾牌,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支付每次1000元的违约金。十九、正在施工中工程、已经进场之材料设备、已经铺设完成之临时施工道路或硬化之场地、将来属于房屋不可分割部分之半成品,其产权均属于甲方,如有需要,甲方有权对现场所有的临时性建筑及设施进行调配,即使在乙方未竣工移交甲方之前。比如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同意第三方无条件使用临时道路等基础设施,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二十、乙方应统筹对工地现场进行组织管理并加强对工人教育,任何情况下工地严禁乙方工人之间、班组之间打架群欧;若在本工程内(包括生活区)乙方出现打架事件,不论任何理由,由乙方支付1.0—5.0万元/次违约金。二十一、本工程完工后在交付甲方前,乙方需负责集中对室内室外进行全面的清理清洁直至甲方满意。附件九: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兹授权我单位为我方承建的工程项目经理。其权限是为:(1)负责等日常施工管工作;(2)代表签署甲、乙双方往来文件为生效文件;(3)签字确认接收甲供材料、、等有关物料;(4);(5);本授权自委托之日起生效,委托方对为办理上述事项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和签署的一切相关文件均承认并承担相关权利义务。授权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签发日期:年月日附:授权项目经理性别:年龄:职务:项目经理证号:资质等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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