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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范本,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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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范本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委托人:咨询方:2021年10月9日PAGE4/NUMPAGES27PAGE4/NUMPAGES27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协议书委托方(盖章):(以下简称“甲方”)地址:电话:咨询方(盖章):(以下简称“乙方”)地址:电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概况委托方委托咨询方服务的工程概况如下:1.项目名称:2.项目地点:3.项目规模:4.估算总投资万元5.资金来源:自筹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负责项目实施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审计结算结束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三、全过程工程咨询范围项目管理工作: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投资管理,施工组织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具体内容如下:根据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对项目进行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建立全面管理的制度。明确投资控制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在实施阶段主要起到监督、协调、管理的作用,对工程各参建单位及工程有关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及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统筹管理各参建方,做好项目的风险预测与风险防范工作;PAGE4/NUMPAGES27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编制项目总进度控制计划,组织建立项目进度管理制度,明确进度管理程序、规范进度管理职责及工作要求。项目管理方应进行进度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进度控制情况。针对建设单位提出的质量管理目标,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规划报送建设单位认定。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检查会和分析会,分析、通报施工质量情况。编制年度、季度、月度资金使用计划,报送建设单位审批。按照建设单位对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意见,修正资金使用计划。依据建设单位认可的资金使用计划,进行投资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控制项目成本。审核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方的合同,包括合同分析、合同交底、合同变更管理工作。在招投标、合同谈判、合同拟定过程中,对建设资金有关内容进行审核、分析。对各类文档归档建立相应的制度,对工程项目管理文件档案资料定期梳理,保证资料真实可靠、内容齐全、分类有序。统筹监督监理单位工作:质量方面:项目管理方参加设计交底会议,分析、确定质量控制重点、难点;安排监理单位负责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工作。监督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统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组织整改、返工。监督监理单位对材料进行报检送验,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督促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更换;安全方面:不定期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工地安全文明检查,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处理工地各种纠纷。进度方面:监督理单位对现场进度进行管理,通过对比实际工期与计划工期对比。对现场进进度进行纠偏、调整,保证工程进度。对施工方管理:审核施工单位进度计划实施方案,确保总进度计划实施的科学性,可行性。审核各施工单位的进度计划,对进度计划进行分级管理,通过不断的检查、调整、预测,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实现工期目标。项目管理方负责组织质量事故的调查;监理单位负责组织质量问题整改。统筹监督造价单位工作:严格控制现场的变更、签证,做好造价控制管理工作。监督造价单位对现场所需材料、设备做好询价工作,并提供核价建议。对施工阶段造价风险进行风险性分析并提交造价控制方案。BIM咨询服务工作:施工应用BIM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应用、机电安装工程应用、室内装修工程应用,多专业协调,现场布置优化,进度优化,工作面管理,现场质量管理,图纸及文档管理,安全文明管理,资源计划及成本管理。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及计取方式:1.酬金:元(大写:)PAGE4/NUMPAGES272.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过程中的奖励、附加工作、额外工作的取费按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有关约定执行。五、双方承诺1.委托方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咨询方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咨询方支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2.咨询方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项目管理服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为实现本合同约定的项目目标,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六、词语限定本合同协议书的相关词语含义与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七、合同的订立及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10月9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委托方(盖章):咨询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编:邮编:电话:电话:PAGE4/NUMPAGES27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一般规定1.1定义与解释1.1.1“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合同文件第1条至第18条组成。1.1.2“专用条款”指根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实际,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1.1.3“工程”指委托方委托咨询方实施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建设工程。1.1.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指咨询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BIM咨询服务,包括正常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1.1.5“正常工作”指在附录A中约定的服务范围。1.1.6“附加工作”指以下原因而增加的服务:①委托人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以外,通过书面协议或与招标文件不符,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因非咨询方原因,使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造成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1.17“额外工作”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于非咨询方原因而暂停或终止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工作。1.1.8“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指从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企业,受工程项目委托方委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的活动。1.1.9“委托方”是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称为委托方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1.1.10“咨询方”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委托方接受的具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资格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1.1.11“专业工作单位”指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承担本项目拆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和设备供应及安装等工作且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1.1.12“委托方代表”指委托方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1.1.1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指咨询方派驻本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14“全过程工程咨询负责人”指由咨询方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工作的注册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等)。1.1.15“一方”指委托方或咨询方;“双方”指委托人和咨询方;“第三方”指除委托人和咨询方以外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发生一定法律联系的、享有特定权利和义务的、其行为影响到合同当事人或其他受合同当事人行为影响的独立的民事主体。1.1.16“日”是指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该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的时间段。1.1.18“商定的补偿”是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根据本合同应付的附加款额。PAGE4/NUMPAGES271.1.19“建设资金”指按照合同应当支付给相应专业工作单位的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质保金等各类款项,该款项不包括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1.1.20“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数据电文包括: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1.1.2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2.21“工程延期”指由于不可抗力和委托方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1.2.22“工程延误”指非不可抗力和非委托方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1.1.22根据本合同工程的特点,补充约定的其他定义。1.1.23条款标题不能作为合同解释的依据。1.2对合同文件的解释1.2.1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含)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汉语为准。1.2.2合同文件的组成。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⑴.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⑵.协议书⑶.本合同专用条款⑷.本合同通用条款⑸.合同附录⑹.中标通知书⑺.投标文件及其附录⑻.招标文件及其附录⑼.描述工程项目的技术性文件⑽.国家建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通知、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指令、传真、电子邮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当合同文件的条款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并且不能依据合同约定的解释顺序阐述清楚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当事人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根据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条及专用条款中关于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1.3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款中约定的部门规章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及标准规范。1.4保密事项当事人一方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同意,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该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信息,另一方必须予以提供。当事人认为必要时,可签订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1.5币种1.5.1如果建设资金用两种以上货币支付时,双方应约定币种的名称、支付币种的百分比,以及支付汇率。PAGE4/NUMPAGES271.5.2如果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用两种以上货币支付时,双方约定币种的名称、支付币种的百分比,以及按(固定或可变)汇率支付。第2条委托方2.1委托方权利2.1.1委托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的认定权。2.1.2委托方有对设计使用功能要求和工艺设计要求的认定权。2.1.3委托方有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2.1.4委托方有权对工程监理、施工、设备采购等专业工作单位招标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审核,委托方有权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合同谈判进行监督,委托方有权对咨询方制定的合同进行审核。2.1.5委托方有权对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与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2.1.6委托方有权依法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对咨询方的违规行为予以查处和纠正。2.1.7如委托方发现并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咨询方在建设过程中出现严重的失职或违规现象、无法继续履行其职责时,有权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5款、第17.6款有关规定终止本合同,咨询方承担违约责任。2.1.7甲方对本合同服务范围内的BIM技术服务过程及成果有知情权和建议权,对甲方4因此提出的有关要求,咨询单位应积极提供相应BIM技术服务过程和成果的有关资料2.2委托方义务2.2.1委托方负责重大事项、设计变更、工期顺延等事宜的决定。2.2.2委托方负责工程建设资金支付。2.2.3委托方应协调咨询方与项目相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负责提供工程必要的项目建设条件和良好的外部环境。2.2.4委托方协助办理各项建设手续,负责缴纳规划、城市管理和相关政策性费用。2.2.5委托方应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条及专用条款的规定支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2.2.6甲方应当向咨询单位提供与BIM技术应用有关的资料,包括不限于各类设计施工模型、图纸和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关键工艺工序节点的技术方案资料、相关设备参数资料。并将授予咨询单位的权利通知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参与单位和负责人,为咨询单位提供工作配合与保障,包括提供有关现场资料和办公软硬件环境等。2.3委托方责任2.3.1委托方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3.2因委托方责任使项目建设发生变化、暂停或终止,而造成咨询方实际损失的,应按照附加工作、额外工作报酬计取方式调整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同时委托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3.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双方协商解决。PAGE4/NUMPAGES272.4委托方代表2.4.1委托方委派的代表,行使委托方权利,履行委托方义务。委托方代表依据本合同并在其授权范围内履行其职责。委托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向咨询方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其本人签字后送交咨询方。2.4.2委托方代表的姓名、职务和职权在专用条款约定。委托方决定替换其代表时,将新任代表的姓名、职务、职权和任命时间在其到任的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咨询方。第3条咨询方3.1咨询方权利3.1.1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向委托方提出合理化建议。3.1.2施工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等,可向委托方提出合理建议。3.1.3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的程序和委托方的要求编制全过程工程咨询实施规划,报委托方审批。3.1.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原则,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如果由于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委托方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咨询方有权要求设计单位更正。3.1.5按照保证质量、保证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有权会同监理审核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同时上报委托方。3.1.6咨询方在委托方授权下,可对施工、监理及大宗材料采购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需经委托方事先批准。3.1.7咨询方有权拒绝委托方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3.1.8咨询方有权取得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咨询方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过程中,因委托方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方索赔。3.1.9甲方在BIM咨询服务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咨询单位以下权利:1)与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知情权和建议权;2)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关技术管理事项的组织协调权,但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3)对本工程第三方提交的BIM模型进行与BIM相关的检查、协调,与甲方要求的提交模型发生重大偏差时,有要求第三方按要求进行修改的权利;4)要求甲方按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对BIM技术应用成果进行确认的权利。3.2咨询方义务3.2.1咨询方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3.2.2负责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批复内容,组织相关工作单位开展工作。3.2.3制定《全过程工程咨询实施规划》、《工程总进度计划》。3.2.4咨询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认真履行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及投标书中工程管理的内容的承诺,实现工程建设投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安全目标。PAGE4/NUMPAGES273.2.5咨询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收集相关资料,编制并向委托方报送工程进度报告和管理工作报告。并按约定时间向委托方汇报,接受委托方的监督。一经察觉可能会影响工程成本、工期和质量的事件时,咨询方有义务尽早通知委托方。3.2.6服务过程中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咨询方负责紧急处理,做好善后工作,及时通知委托方。3.2.7咨询方管理项目期间,负责协调各参建单位之间的关系。并从维护委托方利益出发,维持或改善周边相邻单位关系,而不应该以该项目与周边相邻单位关系为由,延误或终止本合同的执行。3.2.8负责完成本项目建设的风险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协助项目委托方配合政府审计部门完成对项目的审计。3.2.9委托方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委托方的财产。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完成或终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方。3.2.10咨询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本工程的BIM咨询服务工作,确保BIM咨询服务满足本项目工程管理和BIM应用的技术要求。3.2.11咨询单位提供的BIM协同管理平台应能满足本项目工程管理和BIM应用的技术要求,确保BIM协同管理平台有效协同全过程工程咨询。3.2.12咨询单位完成咨询服务后,应向甲方归还与BIM技术应用有关的资料和成果,包括不限于各类设计施工模型、图纸和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关键工艺工序节点的技术方案资料、相关设备参数资料,以及合同中预定无偿使用的有关办公软硬件。3.2.13配合甲方完成向建设管理部门合同信息报送3.3咨询方责任3.3.1咨询方为项目建设期内的责任单位,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咨询方未能履行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或未能完全履行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由咨询方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3.3.2咨询方对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与环境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3.3.3工程咨询方应始终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并廉洁、忠实地提供服务。工程咨询方既不应提供、也不收受任何形式的酬劳,以试图或实际:a)寻求影响对管理工程师的选聘或对其补偿,和(或)影响其客户;或b)寻求影响咨询工程师的公正判断。工程咨询方应承担其腐败所导致的一切责任,包括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3.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3.4.1咨询方应根据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技术要求建立和健全与该工程建设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选派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人员;向委托方报送委派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负责人及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主要人员名单。3.4.2在服务期限内,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咨询方可根据工程进展和业务需要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人员作出调整,但必须事先征得委托方同意并得到书面批准,且变更后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提供的人员的条件。3.4.3如果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人员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咨询方应及时更换该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人员:PAGE4/NUMPAGES27⑴.严重过失行为;⑵.违法或涉嫌犯罪;⑶.不能胜任所担任的岗位要求;⑷.严重违反职业道德。3.5全过程工程咨询负责人3.5.1全过程工程咨询负责人经授权并代表咨询方负责履行本合同,全面负责本项目的管理工作。全过程工程咨询负责人的姓名、具体职权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项目经理需离开项目现场须事先取得委托方同意,并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全过程工程咨询负责人违反上述约定的,按照本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5.2在紧急情况下,且无法与委托方代表取得联系时,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人身、工程和财产的安全,但须在事后48小时内向委托方代表送交书面报告。3.5.3咨询方需更换全过程工程咨询负责人时,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委托方,并征得委托方的同意。继任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负责人须继续履行第3.4.1款约定的职权。咨询方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更换全过程工程咨询负责人的,根据本合同第14.2款承担违约责任。3.5.4委托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负责人,咨询方在接到更换通知后的14日内向委托方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此后,委托方仍以书面形式通知更换时,咨询方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后的28日内更换,并将新任命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负责人的姓名、简历以书面形式通知委托方。新任的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3.5.1款约定的权限。第4条进度管理4.1咨询方按照委托方提供的进度目标,编制项目总体计划,并报委托方审批,以经委托方审批的总体进度计划作为整个项目进度管理的依据。4.2咨询方有权审核各专业工作单位的进度计划,对进度计划进行分级管理,通过不断的检查、调整、预测,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实现工期目标。4.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咨询方应进行进度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及时向委托方汇报进度控制情况。4.4工程延期4.4.1工程延期包括下列情况⑴.委托方原因;⑵.不可抗力;⑶.按照第3.1.4款、第3.1.6款或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情况,由委托方批准的工程顺延。4.4.2发生工程延期,委托方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15.1.3约定的附加工作计费标准向咨询方支付报酬。同时咨询方有权就因工程延期对咨询方造成的其他损失索赔。4.5工程延误4.5.1工程延误包括下列情况⑴.咨询方原因;PAGE4/NUMPAGES27⑵.专业工作单位原因。4.5.2发生工期延误,咨询方必须协同监理单位积极有效的进行进度控制,同时按照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第5条质量管理5.1针对委托方提出的质量管理目标,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规划,并报送委托方认定。5.2咨询方应参加设计交底会议,分析、确定质量控制重点、难点;安排专业工作单位负责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工作。5.3咨询方在征得委托方认可后,有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的决定权,有权会同监理对施工质量进行检验。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监理单位组织更换;对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监理单位组织整改、返工。5.4咨询方负责组织质量事故的调查;监理单位负责组织质量问题整改。5.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检查会和分析会,分析、通报施工质量情况,协调有关单位间的施工活动以消除影响质量的各种外部干扰因素。5.6项目移交前,负责签订各类保修服务协议,负责工程保修期内的修复管理工作。第6条安全、文明管理6.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应结合项目安全文明目标,编制安全文明管理规划及安全应急预案,并报送委托方审核。6.2咨询方应根据项目施工安全目标的要求配置必要的资源,确保施工安全,保证目标实现。6.3咨询方应当督促专业工作单位落实安全保证体系,不定期协同委托方组织工地安全文明检查,会同委托方、专业工作单位处理工地各种纠纷。第7条成本管理7.1咨询方根据本项目成本控制目标,在保证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结合《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规划》,编制成本控制计划,对可能发生的成本进行预测,通过合理措施实现对工程成本的有效控制。7.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负责编制年度、季度、月度资金使用计划,报送委托方审批。按照委托方对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意见,修正资金使用计划。依据委托方认可的资金使用计划,进行投资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控制项目成本。7.3咨询方负责在招投标、合同谈判、合同拟定过程中,对建设资金有关内容进行审核、分析。7.4咨询方负责审核专业工作单位合同中与建设资金有关的条款,有权按照第12条有关规定拨付建设资金。第8条文档管理PAGE4/NUMPAGES278.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应做到:注意时效、及时整理、真实可靠、内容齐全、分类有序。8.2在工程项目实施前,咨询方应对文件档案的编码、格式、份数等作统一规定;对各类文档归档建立相应的制度。8.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文件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由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师负责,落实专人具体实施。8.4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完成后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委托方和有关部门移交。未征得委托人的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8.5委托方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方提供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技术资料、政府有关批准文件以及与该工程有关的其他资料,并保证上述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完整性。8.6委托方有权要求咨询方提交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各类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文档,并对咨询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文档有查阅权。8.7委托方应及时审批咨询方提交的相关文件,协调并解决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咨询方提出的重大问题。第9条隐蔽工程及中间验收9.1需要质检的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部位,其分类、部位、质检内容、质检标准、质检表格和参检方在《全过程工程咨询实施规划》中约定。9.2咨询方,按照由委托方审批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实施规划》中的有关规定,组织隐蔽工程及重要节点的检查与验收。9.3再检验。委托方、咨询方有权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要求重新检验,专业工作单位按要求拆除覆盖、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经检验不合格时,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专业工作单位承担;使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竣工日期不予延长;经检验合格时,增加的费用、或工程关键路径的延误,作为一项变更。第10条竣工验收10.1委托方有权参与竣工验收,对咨询方的工程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进行监督。10.2咨询方督查总承包单位应在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项目移交手续。10.3该项目竣工决算后28个工作日内,如有履约保证金,委托方应退还咨询方提交的全部履约保证金。10.4咨询方应签认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以为追责总承包单位工期违约责任凭证。10.5咨询方会同委托方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协助办理权属登记,并协助委托方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第11条突发事件处理咨询方在分析工程具体情况的基础上,编制各类突发事件及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预案,积极应对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及不可抗力事件,并及时通知委托人妥善处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期,按照第4.4款“工程延期”处理。PAGE4/NUMPAGES27第12条资金拨付管理项目采用结算程序为:12.1咨询方在合同签订后28天内,提交整个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委托方结合对项目具体情况于14日内对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进行批复。咨询方按照委托方批复,对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修正,并于批复后7日内,递交符合委托方要求的资金使用计划。12.2咨询方于专业工作单位提交付款凭证后7日内,对其进行审批,将审批结果递交委托方,由委托方审批后,进行支付。12.3咨询方配合政府审计部门完成对本项目的审计。第13条变更与索赔13.1咨询方在委托方授权下,可以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审核变更指令、评估变更并报委托方批准。13.2.咨询方不得在实施过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超出初步设计批复范围的变更,由设计或施工承包商提出,经咨询方与相关方协调后,由咨询方报委托方核准。13.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提出,经委托方核准后方可变更。⑴.不可抗力导致重大损失的;⑵.因受地质等自然条件制约,资源、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情况有重大变化,施工图设计时有重大技术调整。13.4咨询方在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中提出的优化变更,使委托方节约了工程项目投资,委托方按专用条款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13.5合同双方有权就对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第14条违约责任14.1委托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⑴.委托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而又未给出合理解释;⑵.因委托方责任使项目建设发生变化,而造成咨询方实际损失的;⑶.委托方资金不能按时到位影响工程进度;⑷.委托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委托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咨询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方赔偿咨询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委托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14.2咨询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⑴.因咨询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顺延后的工期竣工;⑵.咨询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⑶.本款专用条款中描述的严重违规现象;PAGE4/NUMPAGES27⑷.咨询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咨询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对委托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咨询方赔偿委托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咨询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14.3当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14.4由于一方违约而致本协议解除,违约方需承担解除相关合同而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处理争议的费用。第15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的支付15.1正常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15.2支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报酬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款1.5约定。15.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结束后,根据管理目标完成情况,给予奖励或处罚。奖励和惩罚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按照合同专用条款执行。15.4如果委托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报酬,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每天按万分之五计算。15.5如果委托方对咨询方提交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支付申请单中的任何一项费用或其中一部分费用提出异议时,应当在收到咨询方提交的支付申请单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咨询方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费用应按期支付。第16条争议解决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协调后争议仍未解决时,应按专用条款约定向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17条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17.1按协议书中的约定生效。17.2由于委托方的原因致使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受到阻碍、延误、暂停或终止,以至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咨询方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方,委托方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咨询方完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由于委托方未采取相应措施,咨询方可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在暂停28日后,咨询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委托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7.3在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签订后,非双方原因,使得咨询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时,咨询方应当立即通知委托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时,应当增加不超过14天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报酬。17.4咨询方在应当获得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用之日起28天内仍未收到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而委托方又未对咨询方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已暂停执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时限超过6个月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可向委托方发出终止PAGE4/NUMPAGES27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未得到委托方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方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委托方应承担违约责任。17.5当咨询方未履行全部或部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义务,而又无正当理由,委托方可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方发出通知后14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咨询方答复,合同即行终止。咨询方承担违约责任。17.6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在28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解除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17.7咨询方与委托方办理完成项目移交手续,并经委托方审核通过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咨询方收到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报酬尾款后,本合同即终止。17.8本合同解除后,合同约定的有关的结算、清理、争议条款仍然有效。第18条咨询方免责条款18.1咨询方对委托方因非咨询方建议而形成的决策不承担责任。18.2因不可抗力对工程项目建设造成的影响,咨询方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实施造成的影响,见第2.3.3款。18.3咨询方的其它免责条款,由双方另行约定。第19条知识产权除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提供给咨询单位的图纸、电子文件,甲方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文件以及反映甲方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甲方,咨询单位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咨询单位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咨询单位为实施工程所建立的建筑信息模型、各类成果、报告及电子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甲方,咨询单位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咨询单位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咨询单位在进行咨询时,使用有关软件、硬件、其他电子文件及报告,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咨询单位承担;因甲方提供的电子文件、模型、图纸、设计成果等导致侵权的,由甲方承担责任。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咨询单位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PAGE4/NUMPAGES27PAGE4/NUMPAGES27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1条一般规定1.1定义与解释1.1.5“正常工作”:执行通用条款。1.1.6“附加工作”:执行通用条款。1.1.7“额外工作”:执行通用条款。1.1.11“专业工作单位”:本工程中专业工作单位包括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监理单位、材料或设备供应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等相关承包商。1.1.21“不可抗力”:本合同中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工程项目所在地区的战争、动乱、强制性政府行为;非合同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空中飞行物体坠落;工程所在地的十级以上的大风;30年一遇的大雪;连续性降雨7天或突然降雨;突发的雷击事件;突发的洪水;7级以上的地震及其他30年一遇的自然灾害。1.2.1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1.2.2本合同的文件的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执行通用条款1.3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本工程使用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部门规章、地方法规等。本工程适用的标准规范: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等。1.4保密事项委托方资料的保密内容:根据本工程的进展具体约定。咨询方资料的保密内容:根据本工程的进展具体约定。专业工作单位资料的保密内容:根据本工程的进展具体约定。1.5币种双方约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以人民币支付。第2条委托方2.4委托方代表2.4.2委托方委派的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项目经理权限:_______全权负责全过程工程咨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3条咨询方除本条规定的咨询方权利义务外,咨询方具体权责详见附件一,附件内容等同于正文。3.1咨询方权利PAGE4/NUMPAGES27对勘察单位、设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履行相关合同的策划、组织、管理、协调,及其他综合协调管理服务工作。3.2咨询方义务3.2.6咨询方向委托方汇报工程进度报告的时间:每周的周五和每月的月初。3.2.10委托方提供的房屋、设施与物品及提供时间。⑴.委托方提供的设施(按实际需要,双方协商选填下表)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年月日一、交通工具无二、通讯设备无三、办公设备无四、其它设备无⑵.委托方提供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公共设施(按实际需要,双方协商选填下表)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年月日一、生活用房二、办公室50㎡三、餐饮条件四、公共设施3.3咨询方责任3.3.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承担如下违约责任:擅自中止履行合同,退还委托人所有已支付款项。3.4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3.4.1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负责人序号姓名职务专业执业资格年龄备注1项目经理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2技术负责人安装工程一级造价师3.5全过程工程咨询负责人3.5.1全过程工程咨询负责人:姓名:职权:职权:①全过程工程咨询负责人主持制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规划》;②负责与甲方、项目参与方之间的沟通与协调;③签发重要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部文件,处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中的重要事项;④主持项目部日常工作。第4条进度管理本工程项目进度目标为:按协议书规定执行。PAGE4/NUMPAGES27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应于项目开展工作后14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总体进度计划,乙方在咨询方提交项目总体进度计划之后7日内审核完毕,书面答复咨询方。第5条质量管理本工程质量管理目标为:合格。第6条安全文明管理本工程安全文明管理目标为:安全目标:按总承包合同执行。文明施工目标:按总承包合同执行。第7条成本管理目标本工程成本管理目标为: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节约成本。第8条文档管理8.5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提供资料的名称、时间、份数序号名称时间份数备注1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开工前7日12水文与地质资料开工前7日13其它应提供的资料开工前7日18.6咨询方应向委托方提交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文档:序号名称时间份数备注1周报每周五32月报每月5日33项目竣工资料移交项目完工后一个月内38.7委托方负责审批有关文件的时间限制:⑴.日常文件:包括:工作联系单、工作汇报等咨询方正式发出的文件审批时限:收到后的48小时内审批完成审批人:项目经理⑵.重要文件:包括:工程变更、重要事项报告审批时限:收到后72小时内审批完成审批人:项目经理⑶.处理突发事件的紧急文件:包括: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不可抗力事件审批时限:收到后的24小时内完成审批审批人:项目经理第13条变更与索赔PAGE4/NUMPAGES2713.1咨询方在委托方授权下可进行变更的范围约定为:所有变更均需经过委托人同意。13.4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根据合理化建议的具体情况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第14条违约责任14.1因委托方违约对咨询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①其计算方法为:根据造成损失的情况甲乙双方协商确定。②支付金额为:根据双方协商确定的金额生效后7日内支付。14.2咨询方发生下列行为属于严重违规: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因咨询方违约对委托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①计算方法为:补偿金额=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酬金(去税)×直接损失÷项目总投资额。②支付金额为:按①中计算出的补偿金额在总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中扣除,不超过服务费总额的20%。第15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的支付15.1正常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计取和支付15.1.2正常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支付本合同的付款周期按月进度进行支付,支付比例为当月完成工程量价款的70%。委托方每次付款前,咨询方需向委托方开具当月支付款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通过验收后,支付比例支付至80%,剩余费用(除质保金外),待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工程结算审计审核完成,30日内委托方向咨询方支付至审计审核后工程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工程竣工验收及审计结束后一年内付清。每次付款前,均需要咨询方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5.1.3委托方同意按如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方式、支付时间,支付附加工作及额外工作报酬:⑴.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正常工作的酬金取费系数=正常工作的酬金总额/正常工作总投资⑵.附加工作报酬计算方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附加工作报酬=附加工作的总投资额×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取费系数。支付方式和时间:参照合同专用条款15.1.2款咨询。⑶.额外工作报酬计算方法:额外工作报酬计算方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额外工作报酬=额外工作的总投资额×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取费系数。PAGE4/NUMPAGES27支付时间与方式:参照合同专用条款15.1.2款咨询。15.3工程结束后的奖惩办法:⑴.奖励方法为:双方另行约定。⑵.惩罚方法为:双方另行约定。15.4滞纳金的计算方法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其计算方法为:以应付款数额为计算基础,按照通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标准计算。第16条争议解决选择:按第②款执行。(①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②依法向胶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17条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17.4双方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执行合同通用条款。17.6违约方赔偿的标准或计算方法:执行合同通用条款。18.4咨询方的其他免责内容:/附件一: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权责清单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是受建设单位委托行使建设单位权利,统筹全局协助建设单位完成项目的建设。一、项目管理职责PAGE4/NUMPAGES271、制订项目管理具体目标,建立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及岗位工作职责,分解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制订全过程项目管理工作程序及工作制度,制订各阶段各岗位的人力资源计划。工程咨询人项目组织机构各负责人职能如下:(1)项目总负责人负责全面统筹管理、风险管理以及负责对监理、施工的管理,档案与信息化管理;(2)各专业负责人的工作职能不限于以上规定,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建设需求有权调整各专业负责人的工作范围。2、协调项目各层面、各相关单位、各项工作关系,协调项目外部关系。3、定期(每周)组织召开工程管理例会或各项专题会,汇报项目总体进展,研究解决存在问题。4、协助建设单位负责现场情况调查、协调解决现场问题;5、对项目技术文件进行把关,并提出优化建议。6、对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与施工图预算进行分析,并与使用单位沟通PAGE4/NUMPAGES27协调,现场踏勘并梳理具体内容,出具分析评估报告,并报建设单位确定最终的建设内容,确保在不突破各项目概算的前提下完成建设。7、积极与使用单位沟通,要详细了解此使用单位要求、施工时间,作好交底工作,会同承包人共同研究施工可行性。8、必要时组织专题会议,明确具体需求,解决存在的问题。9、需求调研期间,要求通过现场踏勘、测量的方式,用照片(全景、局部)、文字、数字等形式将现场进行全部记录,作好分类分区分专业一一对应,照片必须清晰,文字和数字描述精确,能反映历史现状,最终编制完整报告。10、在对同类项目调研、使用需求调研、项目现状调研、相关政策调研的基础上,组织研究项目总体建设需求、边界条件、建设规模及投资规模;11、协助建设单位,提出符合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的用户需求,准确表达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的要求;在设计全阶段(方案、初设、施工图等专业工程设计)协调沟通用户需求;负责协调项目使用PAGE4/NUMPAGES27单位对各阶段设计成果进行确认。12、在确保设计的安全性的前提下,根据各不同设计阶段,服务单位须咨询及审查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图纸的经济性和合理性。13、按照限额设计指标,对施工图设计内容进行核实和审查。14、对本工程勘察设计全过程的勘察、设计质量和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等进行全过程管理,制定设计管理工作各项制度,明确勘察、设计管理的工作目标、管理模式、管理方法等,使工程项目建设达到预期的质量、工期和经济目标。审查勘察、设计进度计划,若与阶段目标相违背,应采取纠偏措施。15、根据使用功能需求条件,转化成设计需求参数条件,要求设计单位按时提交合格的设计成果,检查并控制设计单位的设计进度,检查设计的功能性是否满足使用要求,检查设计是否具有较好的可施工性,评估设计对承包人案的影响,检查图纸的设计深度及质量,分阶段、分专项对设计成果文件进行设计审查,遵从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PAGE4/NUMPAGES27筑方针,保证结构安全、耐用。对各方提出的审图意见及设计优化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深度审查。16、负责组织对各阶段(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及各专业的设计图纸设计深度及设计质量进行审查,减小由于设计错误造成的设计变更、增加投资、拖延工期等情况。对设计方案及各专业系统和设备选型优化比选,并提交审查报告。17、协调使用各方对已有设计文件进行确认。确认设计样板,组织解决设计问题及设计变更,预估设计问题解决涉及的费用变更、施工方案变化和工期影响等,必要时开展价值工程解决设计变更问题。18、参入专项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评估的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结构超限审查论证、消防性能化论证、深基坑审查、建筑节能审查、环评等。对评估单位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送审,直到通过各种专业评估。策划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第三方检测等前期阶段的各项服务类招标、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PAGE4/NUMPAGES2719、组织周/月进度例会及专项勘察、设计例会,按时向建设单位报送勘察设计管理简报和管理专项报告。定期进行设计阶段管理小结,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勘察设计进展情况,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以及上个周期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参与重大、疑难技术问题的处理。20、建立工程勘察、设计管理会议制度,并整理会议纪要。提交本阶段勘察、设计管理工作总结和工作质量评估报告。21、进行工程总承包单位合同的勘察设计有关条款跟踪管理,处理工程勘察设计条款中有关的索赔与反索赔事宜,处理勘察设计合同纠纷,为仲裁提供正确的全面的维护建设单位正当权益的法律凭证。22、对重要的需求、设计调整及相关的专题会议、协调会议应做好完备的台帐管理,做到易查看、可追溯。23、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特殊结构、复杂技术、关键工序等技术措施和技术方案进行审核、评价、分析,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问题,优化设计方案,对工程建设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进行研究论证,对重PAGE4/NUMPAGES27要材料、设备、工艺进行考察、调研、论证、总结,从技术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或专项技术咨询报告。24、组织设计单位对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对重点工序、重点环节的技术、质量进行控制,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重大技术质量问题。25、确定进度管理总体目标及节点目标,编制项目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分析影响进度的主要因素,对进度计划的实施进行检查和调整,确保项目进展符合总体目标要求。26、审核设计施工承包人编制的工作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分析节点目标的可实现性,动态跟踪计划实施进展并进行分析,并提出应对措施和意见,落实相关单位实施。27、编制项目的总体进度计划报建设单位审批,并负责按审批后的计划落实,审核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是否符合项目总体计划,动态跟踪计划实施进展并进行分析,提出应对措施和意见,落实相关单位实施。28、记录各节点要求进度的具体时间,对预判工期超出的情况应及PAGE4/NUMPAGES27时预警;对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情况,应及时办理工期延期记录和工期签证(在延误事件发生时当天记录,结束后10日内办结,包括相关单位签认并形成书面记录)。29、确定投资控制目标,制订投资管理制度、措施和工作程序,做好决策、设计、招标、施工、结算各阶段的投资控制。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的工程概算、设计施工承包人(施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等经济技术指标进行审核。各年的投资控制应结合建设单位年度投资计划实施。30、协助建设单位管理造价咨询单位,组织预算全面审查工作,组织评审会议,根据项目特点参考同类工程经济指标。31、预算经建设单位批准后,作为项目实施投资目标,进行严格管控。32、审核并且确认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预算准确性,尤其是材料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等内容,负责报送审计专业局审计或备案。应按PAGE4/NUMPAGES27分项预算严格控制,对超过概算项说明原因,办理批准手续。33、按建设单位要求和规定审批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工程变更及签证并送审计部门备案,做好用款计划、月报、年报、年度投资计划等统计工作,建立分管项目的合同、支付、变更、预结算等各种台帐;负责对项目投资进行动态控制,处理各类有关工程造价的事宜,定期提交投资控制报告;参与甲供材料设备招标工作。34、定期组织召开造价专题会议,解决造价问题争议,建立投资控制台账,督促完善设计变更等程序。35、负责办理工程量清单复核报告审批手续,检查督促造价咨询单位、监理及时审核工程量清单复核报告、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督促专业工程师及时办理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审批手续。36、负责工程结算的审核并配合报审计局审定;负责对项目工程造价进行经济指标分析,负责提交结算审核事项表;参与结算资料整理归档;配合财务办理竣工决算;负责审核结算款、保修款,协助办理审批PAGE4/NUMPAGES27手续;37、负责协调和造价咨询单位有关结算问题的分歧。负责对项目所有合同的结算工作的管理。并在造价咨询单位的结算审核报告上签署意见。负责结算报告的审批手续和报送审计部门。负责跟踪审计进度,及时反馈审计意见。负责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的审批手续和审计报告的整理归档。负责在工程项目所有结算完成后书面通知建设单位财务处办理项目决算,按建设单位财务部门要求准备相关决算资料并配合决算审计。38、负责造价咨询单位的工程结算管理,送审、跟踪审计进度,反馈审计意见、归档审计报告,配合决算审计。39、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施工现场的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进行管理。40、根据项目特点对招标采购工作内容进行分解,制订招标采购计划,确定招标方式、招标时间、标段划分等内容,拟定技术要求及标准等。对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报价原则、工程量清单、标底、上限价等经PAGE4/NUMPAGES27济技术指标进行审核。41、参入招标文件审查,参与投标单位相关人员的面试、答辩等工作,对投标方及采购的设备材料进行调研。42、审查中标候选人技术标书中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方案,审查材料设备的技术参数指标,审查中标候选人商务标书中的清单分项及投标报价,提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的优化建议。43、负责本项目涉及的各专业系统的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第三方检测及相关的专业合同的起草、谈判,协助签订;对合同履约、变更、索赔、合同后评价进行管理;对合同风险进行分析并制定应对措施。44、根据时间、内容、类型进行分类、编码、归集、存档,高效检索、分享、传递工程项目信息,督促各责任单位按时上传工程资料并及时移交建设单位档案室,要求保存能清楚证明与项目有关的电子、文档资料直至项目移交。45、负责对勘察、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第三方检测单位及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工程工程档案的编制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各单位编制合PAGE4/NUMPAGES27格的竣工资料,负责本项目所有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汇编,并负责通过档案资料的竣工验收以及移交。负责建设单位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上传工作。46、建立宣传机制,利用自媒体等技术,在建设单位指导下定期、及时发布项目建设情况(不应公开的除外)。47、设计变更须单独建立台帐,资料员要跟踪变更的流转,督促经办人及时完成审核报备工作,避免归档时再补签字。48、设备资料,要注意设备随机资料和安装资料的收集,要落实好资料的交接。49、现场影像资料,对重大活动、领导视察、主要变更、材料进场、质量问题、主要工序检查等都要进行现场拍摄,并登记整理备查。50、项目竣工阶段及验收后的文件归档管理1、项目竣工验收阶段,要注意各类文件的收集。(1)要求工程监理机构组织各参建单位对各自的档案进行清理和预整理。PAGE4/NUMPAGES27(2)资料员应收集各专项验收合格文件和竣工验收过程文件。(3)各种设备移交,要做好实物移交和设备移交清单的签字完善手续,清单原件均需要交建设单位档案室归档。(4)每个项目要至少组织一次竣工图编制质量的审核工作。(5)重大建设项目,在项目竣工验收前需接受由市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专项验收。2、竣工验收合格后,要及时办理档案移交归档工作。(1)归档时限。竣工后2~3个月。以项目为单位,所有参建单位(标段)整体移交。全过程项目管理机构应统筹协调,避免因个别参建单位(标段)滞后,影响整个项目的档案移交。(2)沟通协调。明确牵头人,组织和督促各参建单位,开展工程档案的整理工作。在此过程中,及时与建设单位档案室沟通,协调解决相关归档问题。(3)项目竣工档案的审核。项目档案移交档案馆前,必须由建设单位档案室统一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后才能申请移交档案馆。PAGE4/NUMPAGES27(4)向使用单位移交资料。项目竣工后,需向使用单位移交一套完整的竣工档案(包括工程维修及使用说明书)。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要组织各参建单位向使用单位办理档案移交手续,取得档案交接证明。其中,设备资料的移交随实物移交一起办理实物移交清单。(5)向建设单位档案室移交。将档案移交书、竣工图电子文件、使用单位的档案交接证明原件向建设单位档案室移交。3、项目文件的清理。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撤销之前或搬迁时,应告知建设单位档案室对档案资料的搬迁进行跟踪监督,并按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对文件进行一次集中清理、鉴定、整理,对有归档价值的文件移交建设单位档案室保存,不需归档的各类文件进行集中销毁。51、协助报批报建。52、对各参建单位的报建报批工作进行协调管理。53、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1)负责组织项目相关参建各方办理项目专业验收和总体竣工验收申报手续,并协助进行项目专业验收和总体竣工验收,及时解决工程竣PAGE4/NUMPAGES27工验收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2)负责项目移交工作的管理,包括电力建设质量监督、档案验收、项目审计、财务决算、环境保护、卫生监督、劳动安全、消防、工程总结等。(3)负责项目移交工作的管理,包括制定移交计划、组织实物移交、组织物业培训、组织移交会议等。54、工程结算管理(1)负责项目结算的总体安排,对项目结算进度负责。(2)负责在第一次付款前保存归档招标文件、答疑、标底、投标文件、评标报告、会议纪要、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全套招标用施工图纸等招标阶段结算资料。(3)负责办理工程量清单复核报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补充合同等结算资料的审批手续。(4)及时办理设备开箱检查及移交记录、合同外单价分析资料、主材设备价格确定依据、图纸会审纪要、实物移交清单、相关验收证明资PAGE4/NUMPAGES27料等审批手续。(5)配合甲方造价工程师管理监理单位的结算工作。检查催办监理单位的结算资料收集情况和结算审核进度,重点审核竣工资料与现场实际情况的一致性,并在监理单位的结算初审报告上签署意见。(6)负责协调施工、造价咨询和项目组各成员的结算分歧,督促专业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及时办理设计变更等结算资料,必要时召集各方协调解决造价分歧。(7)负责咨询单位的结算工作的管理。并在咨询单位的结算审核报告上签署意见。二、项目管理权利1、根据合同文件约定和建设单位授权行使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权;2、项目建设的信息收集、执行、检查、初步决策权;3、工程项目建设概算的检查权;4、初步设计评审的检查、参入和初步决策权;5、施工图设计预算的检查权;6、资金使用计划的执行、检查和初步决策权;PAGE4/NUMPAGES277、进驻施工现场执行、检查、初步决策权;8、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具备开工建设初步决策权;9、对已批准的工期计划的执行、检查、初步决策权;10、投资控制的执行、初步决策权;11、审核工程形象进度的检查权;12、设计和施工工期改变的检查、初步决策权;13、现场组织协调与管理的执行、检查权;14、项目管理组织内部信息及合同管理的执行、检查和初步决策权;15、对监理工作质量、总承包单位工作质量监督的执行、初步决策权:16、组织竣工预检险、工程竣工、交付验收的执行、检查权;17、结算、审计阶段,组织参建单位配合;18、保修阶段,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并检查其到位和执行。19、对相关参建单位履行合同情况的初步评价权。三、BIM咨询权利和职责甲方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咨询单位以下权利:1、与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知情权和建议权;2、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关技术管理事项的组织协调权,但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PAGE4/NUMPAGES273、对本工程第三方提交的BIM模型进行与BIM相关的检查、协调,与甲方要求的提交模型发生重大偏差时,有要求第三方按要求进行修改的权利;4、要求甲方按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对BIM技术应用成果进行确认的权利。咨询单位履行下列职责:1、咨询单位更换项目负责人须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其他服务人员应书面通知甲方。2、咨询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本工程的BIM咨询服务工作,确保BIM咨询服务满足本项目工程管理和BIM应用的技术要求。3、咨询单位提供的BIM协同管理平台应能满足本项目工程管理和BIM应用的技术要求,确保BIM协同管理平台有效协同项目管理。4、咨询单位完成咨询服务后,应向甲方归还与BIM技术应用有关的资料和成果,包括不限于各类设计施工模型、图纸和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关键工艺工序节点的技术方案资料、相关设备参数资料,以及合同中预定无偿使用的有关办公软硬件。5、配合甲方完成向建设管理部门合同信息报送。PAGE4/NUMPAGES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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