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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20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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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2020版)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2020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20年4月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目录使用说明.................................................................................................1第一部分注册文件清单..........................................................................101.注册文件清单(Y表)........................................................................................102.备案文件清单(YB表)......................................................................................113.文件说明................................................................................................................124.注意事项................................................................................................................18第二部分信息披露表格..........................................................................211.M系列表(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表)................................................................211.1基础表格....................................................................................................211.1.1M系列表目录.......................................................................................211.1.2M表(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表).......................................................211.1.3BM表(补充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表)............................................311.1.4XM表(项目收益票据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表)............................401.2补充表格....................................................................................................511.2.1补充表格目录.......................................................................................511.2.2情形补充表格.......................................................................................53MQ.1表(涉及安全生产信息披露表)...................................................53MQ.2表(涉及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信息披露表)...................54MQ.3表(涉及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表)...................................................54MQ.4表(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表)...........................................55MQ.5表(涉及信用增进信息披露表)...................................................58MQ.6表(涉及突发事件信息披露表)...................................................59MQ.7表(涉及重要事项信息披露表)...................................................60MQ.8表(涉及股权委托管理信息披露表)...........................................63MQ.9表(企业涉及自律处分信息披露表)...........................................641.2.3产品补充表格.......................................................................................65MC.1表(供应链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表).......................................65MC.2表(永续票据信息披露表)...........................................................66MC.3表(创投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表)...........................................69MC.4表(超短期融资券信息披露表)...................................................71MC.5表(保障性安居工程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表).......................72MC.6表(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表)..........................................74MC.7表(住房租赁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表)...................................75MC.8表(扶贫票据信息披露表)...........................................................76MC.9表(双创专项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表)...................................77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MC.10“”表(债券通专项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表).............................82MC.11表(并购票据信息披露表).........................................................821.2.4行业补充表格.......................................................................................84MH.1表(房地产企业信息披露表).......................................................84MH.2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企业信息披露表)...................................87MH.3表(煤炭企业信息披露表)...........................................................91MH.4表(制药企业信息披露表)...........................................................92MH.5表(水泥企业信息披露表)...........................................................93MH.6表(钢铁企业信息披露表)...........................................................94MH.7表(电力企业信息披露表)...........................................................95MH.8表(土木建筑企业信息披露表)...................................................96MH.9表(高速公路企业信息披露表)...................................................97MH.10表(港口企业信息披露表).........................................................98MH.11表(航空企业信息披露表).........................................................99MH.12表(机场企业信息披露表).......................................................100MH.13表(融资租赁企业信息披露表)...............................................101MH.14表(旅游企业信息披露表).......................................................103MH.15表(新闻与出版企业信息披露表)...........................................1052.C表(财务报告信息披露表).............................................................................1073.F系列表(法律意见书信息披露表).................................................................1093.1基础表格..................................................................................................1093.1.1F系列表目录......................................................................................1093.1.2F表(法律意见书信息披露表)......................................................1093.1.3XF表(项目收益票据法律意见书信息披露表)...........................1123.2补充表格..................................................................................................1163.2.1FH.1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法律意见书信息披露表).........1164.P系列表(评级报告信息披露表).....................................................................1184.1基础表格..................................................................................................1184.1.1P表目录..............................................................................................118P.1表(主体评级报告信息披露表).....................................................118P.2表(债项评级报告信息披露表).....................................................119P.3表(信用增进机构主体评级报告信息披露表).............................120P.4表(跟踪评级报告信息披露表).....................................................1224.1.2XP表目录...........................................................................................123XP.1表(项目收益票据主体评级报告信息披露表)..........................123XP.2表(项目收益票据债项评级报告信息披露表)..........................124XP.4表(项目收益票据跟踪评级报告信息披露表)..........................1255.Z系列表(信用增进信息披露表).....................................................................1275.1基础表格..................................................................................................1275.1.1Z系列表目录......................................................................................1275.1.2Z.1表(信用增进函信息披露表)...................................................1276.T表(受托管理协议信息披露表).....................................................................128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7.FA表(发行方案信息披露表)..........................................................................1298.SG表(申购说明信息披露表)..........................................................................1319.FQ表(发行情况公告信息披露表)..................................................................13210.其他......................................................................................................................13310.1XS表(项目收益评估预测报告信息披露表)..................................13310.2GP表(绿色评估报告信息披露表)..................................................134第三部分第一、二类企业表格范例........................................................1361.第一、二类企业注册报告....................................................................................1362.第一、二类企业注册文件清单............................................................................1423.第一、二类企业募集说明书................................................................................143第四部分行业分类说明........................................................................1521.行业分类填写说明................................................................................................1522.附件1:Nafmii行业分类.....................................................................................154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使用说明一、表格体系的基本内容《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包括注册文件清单、信息披露表格等,具体如下:(一)注册文件清单注册文件清单(Y表、YB表)列示企业注册或备案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向交易商协会提交的要件。(二)信息披露表格信息披露表格分为基础表格和补充表格。基础表格列示的内容是对注册文件的最低信息披露要求;补充表格列示在满足基础表格内容前提上,对多种情形、各类产品、不同行业等特定事项的最低信息披露要求。1、基础表格包括M系列表(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表)、C表(财务报告信息披露表)、F系列表(法律意见书信息披露表)、P系列表(评级报告信息披露表)、Z系列表(信用增进信息披露表)、T表(受托管理协议信息披露表)、FA表(发行方案信息披露表)、SG表(申购说明信息披露表)、FQ表(发行情况公告信息披露表)、XS表(项目收益评估预测报告信息披露表)、GP(绿色评估报告信息披露表)等。各表格以表格中文名称关键字拼音首字母进行命名。M系列表包括M表(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表)、BM表(补充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表)、XM表(项目收益票据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表)等。1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F系列表包括F表(法律意见书信息披露表)、XF表(项目收益票据法律意见书信息披露表)等。P系列表包括P系列表和XP系列表,其中P系列表包括P.1表(主体评级报告信息披露表)、P.2表(债项评级报告信息披露表)、P.3表(信用增进机构主体评级报告信息披露表)、P.4表(跟踪评级报告信息披露表)等;XP系列表包括XP.1表(项目收益票据主体评级报告信息披露表)、XP.2表(项目收益票据债项评级报告信息披露表)、XP.4表(项目收益票据跟踪评级报告信息披露表)等。Z系列表包括Z.1表(信用增进函信息披露表)等。2、补充表格分情形、产品、行业三类表格。各表格以关键字拼音首字母和数字进行命名。情形补充表格共9个,包括MQ.1(涉及安全生产信息披露表)、MQ.2(涉及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信息披露表)、MQ.3(涉及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表)、MQ.4(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表)、MQ.5(涉及信用增进信息披露表)、MQ.6(涉及突发事件信息披露表)、MQ.7(涉及重要事项信息披露表)、MQ.8(涉及股权委托管理信息披露表)、MQ.9(涉及自律处分信息披露表)。产品补充表格共11个,包括MC.1(供应链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表)、MC.2(永续票据信息披露表)、MC.3(创投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表)、MC.4(超短期融资券信息披露表)MC.5(保障性安居工程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表)、MC.6(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表)、MC.7(住房租赁债务融资工具信2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息披露表)、MC.8(扶贫票据信息披露表)、MC.9(双创专项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表)、MC.10(“债券通”专项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表)、MC.11(并购票据信息披露表)。行业补充表格共16个,包括MH.1(房地产企业信息披露表)、MH.2(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企业信息披露表)及FH.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法律意见书信息披露表)、MH.3(煤炭企业信息披露表)、MH.4(制药企业信息披露表)、MH.5(水泥企业信息披露表)、MH.6(钢铁企业信息披露表)、MH.7(电力企业信息披露表)、MH.8(土木建筑企业信息披露表)、MH.9(高速公路企业信息披露表)、MH.10(港口企业信息披露表)、MH.11(航空企业信息披露表)、MH.12(机场企业信息披露表)、MH.13(融资租赁企业信息披露表)、MH.14(旅游企业信息披露表)、MH.15(新闻与出版企业信息披露表)。(三)第一、二类企业表格范例第一、二类企业表格范例列示了企业在统一注册模式下填写注册报告和注册文件清单时的注意事项,以及在编写募集说明书时的相关调整内容。(四)行业分类说明行业分类说明对发行人在注册债务融资工具时如何在《注册报告》中填报所属Nafmii行业和统计局行业进行了说明。二、企业及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责企业、提供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指引要求,顺序编写注册文件、发表专业意见,并对所出具的注册文件和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1、主承销商应结合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填报注册文件清单及信息披露表格;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应依据适用的表格,进一步披露相关信息。2、受托管理人应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业务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定与企业签订受托管理协议、明确受托管理职责;企业及受托管理人应依据适用的表格,进一步披露相关信息。3、会计师事务所应依据相关规定对企业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4、律师事务所应在充分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在法律意见书中对相关事项发表明确意见。5、评级机构应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债务融资工具市场信用评级业务自律指引》等有关规定出具评级报告。6、信用增进机构应依据相关监管要求出具信用增进文件。三、信息披露表格的适用范围(一)基础表格适用范围M系列表:注册及注册后首期发行适用M表,注册有效期内后续发行可适用BM表,项目收益票据注册及注册后首期发行适用XM表。C表:企业依据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等规定(简称“新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需填报C表。企业为特定行业企业,以及采用企业会计制度等规定(简4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称“旧会计制度”)编制财务报告的,应遵从相关会计准则、制度的要求,可不填报C表。F、P系列表:首期发行及后续发行的均适用F表、P表,项目收益票据首期发行及后续发行适用XF表、XP表。(二)补充表格适用范围涉及情形、产品、行业对应选取使用。行业补充表格:发行人为房地产、城市基础设施企业的,依据对应表格进一步披露信息;发行人近一年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依据对应行业表格进一步披露信息企业结合实际选择“风险提示及说明”中的风险进行披露;募集资金运用、企业基本情况、企业主要财务情况按要求披露。四、表格填写说明主承销商应填报注册文件清单及信息披露表格,具体要求如下:1、注册文件清单: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时应填报Y表,备案时应填报YB表;在注册文件清单表首位置,填写发行企业名称、债务融资工具年限、期数和品种1;如清单中“文件种类”对应的文件齐备,则在该文件所在行对应的“选项”列下画“√”;如有提供除清单所列示文件外的补充要件,则在“其他”后面逐次加行,并在“文件种类”列下标明文件名(如“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等)。1企业在统一注册模式下注册文件清单表首的填写说明参见“第三部分第一、二类企业表格范例”。5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2、信息披露表格目录:应结合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填报适用的基础表格和补充表格,依据“适用范围”项下所列示的不同情形,勾选适用的表格(可以多选),并填报所选表格。例如:近一年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板块为钢铁生产,近三年审计报告存在非标准无保留意见,企业注册超短期融资券编制募集说明书时,应在M系列基础表格和补充表格目录中的“选项”下勾选M、MQ.2、MC.4和MH.6,并填报上述表格。3、页码:应将相关披露内容的具体页码范围填写在相应信息披露表格的“页码”项下。例如: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及说明”部分位于该文件的第5-9页,则在填写M表时,应在“页码”项下M-2所对应的行处填写“5-9”。4、备注:对于某些确实不适用的信息披露内容,或需要说明的特定事项,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对应的“备注”项下进行说明。5、主承销商有关责任人签章:在确认注册文件清单、信息披露表格填写完整且相应文件全部齐备的情况下,主承销商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团队负责人、经办人员应分别在“主承销商有关责任人签章”处签名或加盖人名章。6、主承销商签章:注册文件清单中主承销商签章位置,应加盖主承销商相关业务部门公章。注册文件清单及信息披露表格应加盖主承销商相关业务部门骑缝章。7、本次表格体系在2019版《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基础上,新增和修订部分要件要求、M系6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列表、F系列表、T表和发行相关表格等,并结合分层分类优化,调整相关表述。2020版主要变动如下:(1)修订注册文件清单(Y表)和备案文件清单(YB表);(2)修订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表(M表)、补充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表(BM表)和项目收益票据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表(XM表);(3)修订涉及信用增进信息披露表(MQ.5表)、涉及重要事项信息披露表(MQ.7表)和永续票据信息披露表(MC.2表)新增企业涉及自律处分信息披露表(MQ.9表)、“债券通”专项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表(MC.10表)和并购票据信息披露表(MC.11表);(4)修订法律意见书信息披露表(F表)和项目收益票据法律意见书信息披露表(XF表);(5)新增受托管理协议信息披露表(T表);(6)修订发行方案信息披露表(FA表)、申购说明信息披露表(SG表),新增发行情况公告信息披露表(FQ表);(7)调整“第一部分注册文件清单”和“第三部分第一、二类企业表格范例”的内容,明确各类主体备案、再次提交注册会议评议、发行前重要事项报备、募集说明书更新和信息披露的要求。其他表格内容无变动,部分表格编号整体梳理后有所调整,对实际执行不产生影响。7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8、关于募集说明书中违约及风险处置、受托管理机制、主动债务管理的特别提示:(1)违约及风险处置信息披露要求一是发行人应在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相关部分写明“发行人一旦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将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稳妥开展风险违约处置相关工作。”二是发行人可根据意愿,自主选择在募集说明书里约定处置措施,具体措施可选择“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等,如约定处置措施的,应披露具体流程。三是处置措施的约定应符合市场化、法治化、平等自愿、公平清偿、公开透明、诚实守信、依法合规的原则(2)受托管理机制信息披露要求一是受托管理协议文本应作为单独信息披露文件,并在募集说明书中进行重要提示、引用并披露相关内容,披露内容应与受托管理协议保持一致。二是发行人应根据受托管理协议表格(T表)披露受托管理协议,其中收费金额等涉及商业秘密的相关内容可豁免披露。受托管理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T表列明的信息披露要点,相关方可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自行拟定受托管理协议的结构和细节内容。三是对于第一、第二类企业注册时可豁免报送受托管理协议,自7月1日起,其他企业注册时需报送8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首期发行受托管理协议。后续发行,发行人应根据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选择当期发行受托管理人,并按照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则及表格体系要求,披露受托管理协议内容。(3)主动债务管理信息披露要求一是发行人可在募集说明书主动债务管理相关部分写明“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二是发行人、主承销商等可根据意愿自主选择添加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等;如添加,应在重大事项提示中重点提示投资人相关风险。三是进行主动债务管理的企业,应切实防范相关法律、道德和操作风险,不得有利益输送、价格操纵等违规行为。9、《表格体系(2020版)》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7月1日起新报送的注册项目应按照《表格体系(2020版)》要求进行信息披露,7月1日起新发行的项目应按照《表格体系(2020版)》M-12持有人会议机制要求进行信息披露。7月1日前,鼓励企业按照协会自律规则和表格体系相关要求披露信息。9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10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第一部分注册文件清单1.注册文件清单(Y表)(XX企业XX年XX期XX品种)序号文件种类选项备注Y-1注册报告1——附发行人营业执照——附发行人《公司章程》及与其一致的有权机构决议Y-2推荐函Y-3募集说明书(M)Y-4审计报告(C)近一期会计报表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母公司会计报表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母公司会计报表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母公司会计报表Y-5评级报告(P)主体信用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安排债项信用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安排Y-6信用增进(如有)信用增进函(Z)——附信用增进机构营业执照——附《公司章程》、有权机构决议及有关内控制度信用增进协议信用增进机构近一期会计报表信用增进机构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母公司会计报表信用增进机构主体信用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安排Y-7法律意见书(F)Y-8受托管理协议2Y-9其他(如有补充要件,请在此后面加行,并标明文件名)备注1企业应在注册报告中承诺如下:“本企业承诺:将严格遵守《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等法律法规,以及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规范指引,杜绝违背公平竞争、进行不正当利益输送、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价格(利率),不在项目承揽阶段提前进行约定。”2第一、二类企业注册时豁免报送受托管理协议,其他企业注册时仅需报送首期发行受托管理协议。后续发行,发行人应根据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选择当期发行受托管理人,并按照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则及表格体系要求,披露受托管理协议内容。11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文件种类选项备注主承销商有关责任人签章主承销商签章年月日2.备案文件清单(YB表)(XX企业XX年XX期XX品种)12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文件种类选项备注YB-1注册报告(备案)1——附发行人营业执照YB-2补充募集说明书(BM)YB-3审计报告(C)近一期会计报表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母公司会计报表YB-4评级报告(P)主体信用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安排债项信用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安排YB-5信用增进(如有)信用增进函(Z)——附信用增进机构营业执照——附《公司章程》、有权机构决议及有关内控制度信用增进协议信用增进机构近一期会计报表信用增进机构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母公司会计报表信用增进机构主体信用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安排YB-6法律意见书(F)YB-7受托管理协议2YB-8其他(如有补充要件,请在此后面加行,并标明文件名)备注主承销商有关责任人签章主承销商签章年月日1企业应在注册报告中承诺如下:“本企业承诺:将严格遵守《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等法律法规,以及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规范指引,杜绝违背公平竞争、进行不正当利益输送、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价格(利率),不在项目承揽阶段提前进行约定。”2第一、二类企业注册时豁免报送受托管理协议,其他企业注册时仅需报送首期发行受托管理协议。后续发行,发行人应根据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选择当期发行受托管理人,并按照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则及表格体系要求,披露受托管理协议内容。13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3.文件说明(一)基础要件和公告文件如无特别说明,Y表、YB表中列示的文件为注册或备案债务融资工具的基础要件1。其中,标识有关键字汉语拼音首字母的(如M、BM、C、P、Z、F、T)为发行时需要公告的注册文件,信用增进机构的会计报表和评级报告(如有)也是发行时需要公告的注册文件。此外,发行方案及承诺函(FA)、申购说明(SG)、发行情况公告(FQ)未包含在注册文件清单中,但发行应自行挂网公告(详见FA、SG、FQ表说明)。(二)优化要件1、可不重复提供的要件:对于注册(或备案)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如已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披露了有效的近三年(或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近一期会计报表、企业及信用增进机构主体评级报告,则可不重复报送,并在“备注”列下说明查找方式2,同时在NAFMII文件“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中提供可查询链接;发行人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或营业执照)等非公开披露文件只要作为要件曾经提供过,则新增注册(或备案)时可以不重复提供,并在“备注”列下说明查找方式3;但上述文件出现变更的除外。1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时填报Y表、备案时填报YB表。如果第四类企业注册后1年内未发行,1年后备案时,填报YB表。2如填写“见货币网”。3如填写“发行人XX年XX期XX品种注册文件中已提供”。14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2、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可优化的要件:符合适用主体要求的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企业,若因成立时间较短无法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及近一期会计报表。同时,募集说明书(M系列表)、财务报告(C表)法律意见书(F系列表)及评级报告(P系列表)中的财务会计信息,参照所提供的财务报告及会计报表进行披露。具体要求为:1、由中央或省级人民政府出资设立并实际控制直接承担“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或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落实任务;2、经营财务规范稳健,内部治理和风险控制机制完善,市场认可度高主体评级不低于AAA级;3、至少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近一期会计报表;4、企业由省级人民政府出资设立并实际控制的,当地地方金融生态环境良好。符合适用主体要求的企业通过重组方式成立未满三年的,应按《公开发行表格体系》注册文件清单(Y表)中关于重组成立未满三年情形的要求,提供相应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同时,募集说明书等其他注册发行文件参照所提供的财务报告及会计报表进行披露。(三)补充要件除基础要件外,涉及下列事项的债务融资工具在注册或备案时还需提供补充要件,具体要求如下:15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类别情况需提供的补充要件产品集合票据·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供应链票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项目收益票据·项目收益预测报告·资金监管协议·账户抵质押协议(如有)·项目资产抵质押协议及其他担保文件(如有)永续票据·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永续票据会计处理的说明性文件1·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用于项目资本金)·项目批复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募集资金用于项目资本金)保障性安居工程债务融资工具·项目的资质认定文件·发行主体的资质认定文件·项目的合规性文件(合规性文件中也可明确发行人的主体资质)·资金监管协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绿色评估报告(如有)创投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扶贫票据·主承销商的尽职调查报告双创专项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关于科技创新企业筛查的专项说明文件(可发行前提供)·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基金管理合同或协议(如有)·政府部门或机构关于对所投基金出具的批复文件、会议纪要或其他相关资料等(如有)并购票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行业涉及产能过剩行业的企业2·发行人的自查报告·主承销商的尽职调查报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企业·主承销商的尽职调查报告房地产企业·主承销商对于房地产合规性的尽职调查报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情形涉密企业·集团保密委员会和发行人出具的脱密说明及豁免披露说明首次注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经审计的会计报表为非标意见·发行人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说明原件涉及信用增进·信用增进机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1会计师事务所就企业对本期永续票据拟计入所有者权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发表专业意见。此要件为发行时需要公告的注册文件。2对于涉及国发〔2013〕41号文提及的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的企业,要求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出具针对41号文的尽调及自查报告。16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类别情况需提供的补充要件·信用增进函(附有关机构决议及有关内控制度)·信用增进协议(如有)·信用增进机构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近一期会计报表·信用增进机构主体信用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安排重组成立未满三年·发行人近三年经审计的模拟/备考合并财务报告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或发行人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母公司财务报表以及子公司单独的近三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1重大资产重组2·发行人近三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近一期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报告期近一年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期间内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还应披露31、发行人近一年经审计或审阅的模拟/备考合并财务报告4;或2、标的资产近一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标的资产涉及境外的,还应披露1、披露标的资产近一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的,应将标的资产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翻译为简体中文,翻译范围包括审计意见页及财务报告全文。若披露的财务报告使用范围受限,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财务报告使用范围的说明性文件,包括财务报告的使用范围受限情况、是否能作为公开披露文件用于本次注册发行等;2、若披露的标的资产合并财务报告中标的资产采用的境外会计准则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不等效,还应披露经境内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的近一年差异调节表5;3、针对境外重大资产重组是否符合境外投资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提供发行人自查报告及主承销商尽职调查报告。涉及股权委托管理·主承销商的尽职调查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计处理依据专项说明(四)募集说明书和补充募集说明书1应比照一般发行人依据M表进行信息披露。发行人模拟/备考合并财务报告应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2发行人划拨、购买、出售资产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收入占完成重组前一年发行人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收入的比例,三者之一超过50%的,一般可认为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发行人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应依据M表和MQ.4表进行信息披露。3如标的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已采用追溯调整法反映在发行人经审计的年度合并财务报告中,则无需提供发行人模拟/备考合并财务报告或标的资产合并财务报告。4发行人模拟/备考合并财务报告应假设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在期初业已发生,且应至少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5差异调节表包括境内外会计准则重要差异、会计准则差异对境外标的资产合并资产负债表(包括净资产)和损益表(包括净利润)所有重要项目的财务影响金额,且应包括本年数和上一年对比数。中国人民银行或财政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7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企业在注册及注册后首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时,应按照M表披露《募集说明书》。企业在注册有效期内后续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时,可以按照BM表披露《补充募集说明书》。第四类企业注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等产品的,在完成注册12个月后发行应事前备案;注册超短期融资券的,可在注册有效期内自主发行。(五)发行前新的年报、季报公告披露后应“刷报”1、年度情况的“刷报”要求如果在债务融资工具完成注册后、发行前1,企业披露了新的年度审计报告,且在4月30日之后发行,发行人需按照M表对拟挂网公告的《募集说明书》(或《补充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更新年度情况。2、季度情况的“刷报”要求第一类企业:如果在债务融资工具完成注册后、发行前,企业披露了新的半年度报表,在8月31日(半年报)之后发行,发行人需按照BM-5-2、BM-6-2要求对拟挂网公告的《募集说明书》(或《补充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更新半年度情况。第二、三类企业:如果在债务融资工具完成注册后、发行前,企业披露了新的季度或半年度报表,且在4月30日(一季报)、8月31日(半年报)或10月31日(三季报)之后发行,发行1发行以挂网公告日为准,下同。18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人需按照BM-5-2、BM-6-1、BM-6-2要求对拟挂网公告的《募集说明书》(或《补充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更新季度情况。第四类企业:如果企业披露了新的季度或半年度报表,且在4月30日(一季报)、8月31日(半年报)或10月31日(三季报)之后发行:(1)在首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前,发行人需按照M表要求对拟挂网公告的《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更新季度情况;(2)在后续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前,发行人需按照BM-5-2、BM-6-1、BM-6-2要求对拟挂网公告的《募集说明书》(或《补充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更新季度情况。3、上市公司一季度、三季度情况不强制“刷报”若发行人为上市公司,不强制要求在募集说明书中更新一季度、三季度情况。若上市公司近一年及一期内受到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等主管部门的立案调查、行政处罚以及交易商协会的自律处分,则不适用上述优化。(六)发行前重要事项排查注册有效期内发行前,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均应按照MQ.7表对发行人是否发生重要事项、是否触发再次提交注册会议评议的情形等进行排查,并在募集说明书重要提示等相关章节及发行相关文件进行披露。若重要事项属于再次提交注册会议评议的情形,各类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均需及时告知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部门,并在补充材料后提交注册会议评议;若重要事项不属于再次提交19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注册会议评议的情形,第一、二类企业可以直接补充披露后挂网公告。若第三类企业发生了MQ.7-6所示特定重要事项1,第四类企业发生了MQ.7表所列重要事项,应补充披露并报备。若无重要事项发生,应按照发行方案信息披露表(FA表)要求承诺无重要事项发生。律师应按照法律意见书信息披露表(F表)要求于发公告前对发行人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的法律事项更新发表法律意见。4.注意事项(一)注册文件清单注册文件清单必须有三级签名及部门章或法人章。(二)注册报告1、基本信息完整、准确。2、企业应在《注册报告》中说明所属Nafmii行业和统计局行业,以及所属分类分层的层级。3、发行人需接受协会自律管理,律师事务所、最近一年(或一期)审计机构需是协会会员或备案会员。自2014年1月1日起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4、发行人加盖公章和骑缝章。1特定重要事项包括以下9种情况:(1)在建工程重大违规;(2)增资且导致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3)突发事件且导致的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变更;(4)重大诉讼和仲裁;(5)重大担保;(6)重大抵质押;(7)新出现亏损或者亏损持续扩大;(8)金融资产重大亏损或浮亏;(9)评级转为负面。20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三)营业执照1、发行人加盖公章。2、注册有效期在经营期限内。(四)《公司章程》及与其一致的有权机构决议1、《公司章程》需加盖发行人公章。2、有权机构决议需与公司章程相一致;公司章程里没有明确约定的,公司可提供最高有权机构决议;否则需要公司章程的解释权人进行解释,同时由律师在法律意见书中发表明确意见。3、有权机构决议的核心要素信息要和注册报告一致。4、有权机构决议的标题、签发日期、签章等合法有效。5、上市公司的相关决议需和公告内容一致,股东大会决议需要有参会董事签字。(五)推荐函1、带文号的正式文件,主承和联席各自出具。2、相关注册信息与注册报告一致。3、主承销商加盖公章并注明日期。(六)募集说明书发行人加盖公章并注明日期。(七)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要求由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会计师签章,相关报表要求有发行人三级签章;上述材料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发行人公章。21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八)评级报告主体评级和债项评级需在有效期内,并提供跟踪评级安排,有关数据至少更新至最近的年报,评级机构盖章并注明日期。(九)法律意见书1、两名经办律师签字、律师事务所盖章。2、落款日期不早于法律意见书涉及的所有文件日期。3、会计师事务所发生更名或合并,由承继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进行承诺的,律师应在《法律意见书》中就此发表意见。(十)信用增进1、信用增进机构相关文件参照发行人要求。2、信用增进函:核心要素信息和注册报告一致,标题、签发日期、签章等合法有效。3、有权机构决议及有关内控制度:有权机构决议与内控制度一致。4、信用增进协议(非要件):发行人和信用增进机构盖章,并注明日期。5、标题可为担保函、信用增进函等,按照担保法的要求明确相关要素。(十一)受托管理协议22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发行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签署日期受托管理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签署日期(十二)补充要件补充要件需由相关机构加盖公章并注明日期。(十三)孔雀开屏1、初稿光盘文件必须齐全、相关文件命名符合命名规则。2、Nafmii格式的注册报告需要通过校验。23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第二部分信息披露表格1.M系列表(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表)1.1基础表格1.1.1M系列表目录表格种类表格名称适用范围选项备注基础表格M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表:注册及注册后首期发行信息披露基本内容□BM补充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表:注册后后续发行信息披露基本内容□XM项目收益票据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表:项目收益票据信息披露基本内容□1.1.2M表(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封面应当标有“xxx公司xxx(债券全称)募集说明书”字样,封面还应当载明本期发行金额、期限、担保、企业及主承销商的名称、受托管理人的名称、信用评级机构名称及信用评级结果、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期。M-0声明与承诺、目录M-0-1本企业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24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董事会(或具有同等职责的部门)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指引和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忠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维护持有人利益。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涉密企业应声明:“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因公开披露信息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如有)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M-0-2目录标明各章、节的标题及相应的页码。M-0-3重要提示发行人主体提示:1、核心风险提示,包括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及行业风险等,建议不超过3条;2、情形提示,近一年以来是否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7(重要事项)、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发行条款提示(如有):含权发行条款,包括投资人回25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售选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利率调整选择权等进行提示。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1、关于持有人会议相关约定的提示:决议效力范围、表决机制、特别议案机制及表决比例等;2、关于受托管理机制的提示:受托管理人聘任、受托管理协议签署及约束力、受托管理费用安排等;3、关于添加投资者保护条款的提示(如有):添加条款类型等;4、关于债券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决策机制等(如有);5、主动债务管理的具体方式(如有)。M-1第一章释义M-1-1对可能引起投资者理解障碍及有特定含义的名称缩写、专有名词等做出释义。M-2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M-2-0企业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披露可能对其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债务偿付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所有因素,特别是企业在业务、市场营销、技术、财务、行业环境、发展前景、融资渠道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障碍及或有损失。相关风险因素在最近一个会计报告期内已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清晰表述。企业应当针对自身的实际情况,充分、准确、具体地描述相关风险因素,对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应做定量分析,无法进行定量分析的,应当进行有针对性的定性描述。企业应当用粗体明确提示风险和可能产生的后果,不得只列示风险种类。如披露风险的相应对策,应当主要披露企业针对风险已经采取的具体措施。企业不得对尚未采取的措施进行任何描述。M-2-1投资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M-2-2财务风险——主要是指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和其他财务结构不合理、资产流动性较差、债务规模扩张较快、未来资本26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支出大幅增加及未来项目收益不确定、受限资产占比较高、非经常性损益占比较高、衍生产品公允价值变化较大、或有负债规模过高、重大会计科目变动幅度较大等财务因素引起的风险。经营风险——主要是指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的变化、产品供求及原材料价格波动、行业竞争加剧、商业周期或产品生命周期的影响、市场饱和或市场分割、过度依赖单一市场、市场占有率下降、进出口业务规模较大的企业面临汇率及贸易环境变化等风险。管理风险——主要是指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不完善,与控股股东及其他重要关联方存在同业竞争及重大关联交易,公司担保金额较高,子公司较多、跨行业经营及内部股权关系复杂,发行后重要股东可能变更或资产重组,高危行业可能面临安全生产事故等导致企业管理层、管理制度、管理政策不稳定的风险。政策风险——主要是指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可能发生变化对企业产生的具体政策性风险,如因财政、金融、土地使用、产业政策、行业管理、环境保护、税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经营许可制度、外汇制度、收费标准、国际反倾销政策、反补贴或特定保障措施、各国政策差异等方面发生变化而对企业的影响。M-2-3特有风险——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其他特有风险。M-3第三章发行条款M-3-1主要发行条款——债券的名称,企业全称,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企业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注册通知书文号,注册金额,发行金额,期限,面值,发行价格或利率确定方式,发行方式,托管方式,发行对象,票面利率,承销方式,公告日期、发行日期、起息日期、缴款日,债权债务登记日,上市流通日,付息日,兑付价格,兑付方式,兑付日期,偿付顺序,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如27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有),登记和托管机构。采取发行金额动态调整机制发行的,应当披露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础发行规模和发行金额上限。M-3-2含权条款(如有)——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如有)、可交换/转换为股票条款(如有)、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如有)等,应披露权利内容、权利实现程序等。M-3-3发行安排-债券发行、登记托管结算及上市流通安排,包括但不限于簿记建档、招标(如有)、分销、缴款、结算等。M-3-4招标发行的,应披露投标人、招标总额、招标标的、招标日。发行安排——招标发行的,应披露公告日、招投标系统、招投标方式、投标人投标路径、招标系统参数设置、招投标时间、标书和标位、应急投标、中标原则、分销安排、缴款和结算安排、登记托管安排、上市流通安排。M-4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M-4-1募集资金用途1——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性2、使用安排,如偿还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或资产收购等;用于项目的,披露项目基本内容,投资额,自有资本金及资本金到位情况,建设计划及现状,土地、环保、立项批复情况(批复文件作为备查文件);用于股权投资、基金出资的,应符合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要求,不得用于对金融机构出资,不得直接用于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投资等。闲置的募集资金如进行合理的流动性管理应事先在募集中披露资金使用决议程序等,并承诺不得用于购买高收益理财3。如设置募集资金专户和偿债资金专户,应当按要求披露信息。企业可披露所制定的具体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募集资金应按照实需原则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严禁用于套利、脱实向虚。采取发行金额动态调整机制发行的,按照发行金额上限披露募集资金用途。M-4-2承诺——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变更资金用途前及1募集资金用途注册阶段原则上以大类匡算,如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等,发行阶段自行补充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性、使用安排等内容以及相应配套文件(如有)。2募集资金用途需符合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等相关要求。涉及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等行业,应符合补充表格要求。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归还金融子公司的有息负债、对金融子公司出资;不得直接用于参股公司、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投资等。贴标产品的募集资金用途,应符合补充表格要求。3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经公司董事会或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等;用于偿还债务的,可以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超过12个月)。28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时披露有关信息。M-5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M-5-1基本情况——注册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设立(工商注册)日期,工商登记号,住所及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号码。M-5-2历史沿革——以主要实体的承继关系为主线,披露企业设立、历史沿革、经历的改制重组及股本结构的历次变动;披露历史上改制、重大增减资、合并、分立、破产重整及更名等代表企业阶段性进程的重要事件。M-5-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及持股比例。实际控制人披露到最终的国有控股主体或自然人为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披露其姓名、简要背景及所持有的企业股份被质押的情况,同时披露该自然人对其他企业的主要投资情况、与其他主要股东的关系。企业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法人——披露该法人的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主要业务、资产规模、收入、利润及所持有的企业股份增减变动及被质押的情况。M-5-4独立性——披露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经营等方面的相互独立情况;并就前述方面是否存在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进行明确说明。M-5-5重要权益投资情况——披露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对于持股比例小于50%但纳入合并范围及超过50%但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应当披露原因。企业重要子公司1——披露基本情况、主要业务范围、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净利润等)及其重大增减变动的情况及原因。主要参股公司及对企业有重要影响的关联方——对收入占比较高、资产占比较高等影响重大的参股企业及其他对企业有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比照子公司进行披露。M-5-6治理结构——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设置及运行情况,包括各主要职能部门、业务或事业部和分公司的情况。内控制度——披露内控制度的制度名称及其核心内容,包括预算管理,财务管理,重大投、融资决策,担保制度,关联交易制度,对下属子公司资产、人员、财务的内部控制等。M-5-7企业人员基本情况——披露员工情况、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姓名、职位及任职期限等,并对高管人员的简历1近一年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任一指标占比超过35%以上的为重要子公司。前后文关于重要子公司的认定参照此要求。29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进行介绍。对高管人员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进行说明。M-5-8板块构成——各业务板块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及毛利率的数额与占比。收入占近一年或近一期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或毛利润占10%以上的主要业务板块,披露近三年及一期盈利模式、上下游产业链情况、产销区域、关键技术工艺、行业地位等。披露能说明其行业地位和经营优势的行业关键指标数据,并说明相关数据来源。M-5-9在建工程——以列表形式披露主要在建工程名称、投资金额、已投资金额、合规性。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重大的在建工程,介绍基本内容、投资额、建设计划及现状、自有资本金及资本金到位情况。拟建工程——未来拟投资项目名称、投资金额、投资计划及投资进度安排。M-5-10发展战略——披露未来3-5年的发展战略规划。M-5-11行业状况——披露收入占近一年或近一期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或毛利润占10%以上的主要业务板块行业现状、行业前景、行业政策、竞争格局等。M-6第六章企业主要财务状况M-6-1披露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近一期会计报表编制基础、重大会计政策变更、审计情况、重要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如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披露变更原因;如合并报表范围发生重大变化,披露变动原因。以列表形式披露近三年及一期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注明数据来源。企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同时披露合并和母公司财务报表。M-6-2重大会计科目分析——披露近三年及一期资产负债结构表。对近一年及一期占总资产10%以上的资产类科目、占总负债10%以上的负债类科目,或者变化幅度在30%以上的会计科目,分析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重要财务指标分析——近三年及一期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运营效率等财务指标及变动原因。M-6-3有息债务——近一年期末有息债务的余额、期限结构、担保结构及主要债务1起息日、到期日及融资利率情况。存续期的直接债务融资发行情况(包括发行人及所在集团公司并表范围内企业的发行情况)。M-6-4关联交易——发行人涉及关联交易的,参照表MQ.3。M-6-5或有事项——披露近一年对外担保、未决诉讼(仲裁)、1建议披露单笔融资金额较大的重要有息负债,可以披露实际利率或利率区间。30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重大承诺及其他或有事项。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已披露信息外,如有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也应当披露。M-6-6受限资产情况——披露近一年的资产抵押、质押、留置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以及除此以外的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的情况。披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名称、抵押/质权人、资产账面价值、期限等。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已披露信息外,如有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也应当披露。M-6-7衍生产品情况——至近一年持有的衍生产品名称、交易目的、交易结构、名义本金、盈亏情况。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已披露信息外,如有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也应当披露。M-6-8重大投资理财产品——至近一年持有的重大投资理财产品名称、交易目的、交易结构、名义本金、盈亏情况。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已披露信息外,如有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也应当披露。M-6-9海外投资——至近一年的海外投资内容、投资金额、投资计划、现状及相关经营数据。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已披露信息外,如有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也应当披露。M-6-10直接债务融资计划——披露直接债务融资金额、进度、发行计划等。M-7第七章企业资信状况M-7-1评级——披露近三年债务融资的历史主体评级、评级机构、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M-7-2授信情况——近一年主要贷款银行授信额度、已使用额度及未使用额度。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已披露信息外,如有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也应当披露。M-7-3违约记录——企业及重要子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债务违约处置进度,金额、时间、原因。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已披露信息外,如有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也应当披露。M-7-4发行及偿付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历史情况。企业如有存续永续债(包括可续期公司债券、可续期企业债券、永续票据以及境外永续债券等),应披露截至最近一期末存续永续债的余额、发行日、票面利率、期限设置、清偿顺序、利率调整机制和是否计入所有者权益等。M-8第八章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31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M-8-1债务融资工具有信用增进的,参照表MQ.5。M-9第九章税项M-9-1投资债务融资工具所缴纳的税项——税种、税收政策、税收风险,并明确告知投资者所应缴纳税项是否与债券的各项支付构成抵销。M-9-2声明——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纳税依据。M-10第十章主动债务管理(如有)M-10-1主动债务管理——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M-10-2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等(如有)。M-11第十一章信息披露安排M-11-1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机制、负责部门等。M-11-2信息披露安排——信息披露的依据、发行及存续期信息披露的披露时间、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文件、定期报告、重大事项、本息兑付等事项,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披露安排。披露时间应当不晚于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场所、媒体或其他场合披露的时间。信息披露内容不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要求。M-12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M-12-1持有人会议机制——持有人会议的目的、持有人会议决议的效力范围。企业应当说明持有人会议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及会议规则的程序要求所形成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约束力。M-12-2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召集人、召开情形、召集职责、召集人不履行义务后的代位召集机制、主动和提议召集机制。M-12-3持有人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公告披露机制、议案制定、发送与补充机制、议案内容要求、突发情形召集程序。M-12-4持有人会议的参会机制——参会机构、参会资格要求、律师见证要求。32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M-12-5持有人会议的表决机制——表决权确认与关联方回避机制、特别议案内容、特别议案与一般议案的会议有效性与表决有效性机制、议案审议程序、决议与答复的披露机制。M-12-6其他释义、保密义务、相关机构义务与兜底条款。M-13第十三章受托管理人机制M-13-1受托管理人基本情况——受托管理人聘任情况、机构及联系人员信息等。M-13-2受托管理业务利益冲突情况及防范管理措施——受托管理人利益冲突情况声明、受托管理人利益冲突风险防控措施等。M-13-3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受托管理协议。M-14第十四章投资人保护条款(如有)M-14-1投资人保护条款类型——交叉保护条款、事先承诺条款、事先约束条款、控制权变更条款、偿债保障承诺条款、资产抵质押条款等,可根据情况自主选择添加。M-14-2条款触发情形——应披露具体触发事项、相关金额标准等。M-14-3触发后处置程序——确认与披露程序、宽限期、救济与豁免机制。M-15第十五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M-15-1违约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支付违约、解散、进入破产程序等。M-15-2违约责任——发行人发生还本付息违约和投资人发生缴纳认购款项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发布违约公告、约定违约金条款、违约金计算标准等。M-15-3偿付风险——发行人按约定或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M-15-4发行人义务——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并配合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M-15-5发行人应披露应急预案制定机制、预计包含的内容。M-15-6发行人一旦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将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M-15-7处置措施(如有)——发行人如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可与持有人协商处置措施。具体措施有:1.重组33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并变更登记要素1。2.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3.其他处置措施。(具体措施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如选择了相关措施,应详细披露每项措施具体流程,详细明确流程中可能涉及的信息披露、持有人会议、协议签署等安排以及相应环节的时间安排)M-15-8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法定情形、应对措施。M-15-9争议解决——发行人应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并披露发生争议的协商、诉讼、仲裁等争议解决机制。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争议解决机制应与担保函(如有)、担保协议(如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中的相关约定不冲突。约定仲裁的,应明确仲裁机构;约定诉讼的,可明确管辖法院。M-15-10弃权。M-16第十六章发行有关机构M-16-1披露下列机构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和有关经办人员的姓名:——企业——主承销商及其他承销机构——受托管理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如有)——信用增进机构(如有)——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其他与发行有关机构企业与相关机构的关系——披露企业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重大利害关系;若无上述关系,企业应做相关说明。M-17第十七章备查文件M-17-1备查文件——注册通知书、公开披露文件、募投项目相关批复文件、受托业务相关文件等。M-17-2查询地址——企业、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M-17-3网站——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备注1第一、二类企业根据意愿可自主选择添加,其他发行人应添加。34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1.1.3BM表(补充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封面应当标有“xxx公司xxx(债券全称)募集说明书”字样,封面还应当载明本期发行金额、期限、担保、企业及主承销商的名称、受托管理人的名称、信用评级机构名称及信用评级结果、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期。BM-0声明与承诺、目录BM-0-1本企业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董事会(或具有同等职责的部门)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指引和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忠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维护持有人利益。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涉密企业应声明:“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因公开披露信息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如有)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本募集说明书属于补充募集说明书,投资人可通过发行35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人在相关平台披露的募集说明书查阅历史信息。相关链接详见“第十七章备查文件”。BM-0-2目录标明各章、节的标题及相应的页码。BM-0-3重要提示发行人主体提示:1、核心风险提示,包括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及行业风险等,建议不超过3条;2、情形提示,近一年以来是否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7(重要事项)、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发行条款提示(如有):含权发行条款,包括投资人回售选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利率调整选择权等进行提示。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1、关于持有人会议相关约定的提示:决议效力范围、表决机制、特别议案机制及表决比例等;2、关于受托管理机制的提示:受托管理人聘任、受托管理协议签署及约束力、受托管理费用安排等;3、关于添加投资者保护条款的提示(如有):添加条款类型等;4、关于债券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决策机制等(如有);5、主动债务管理的具体方式(如有)。BM-1第一章释义BM-1-1对可能引起投资者理解障碍及有特定含义的名称缩写、专有名词等做出释义。BM-2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企业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披露可能对其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债务偿付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所有因素,特别是企业在业务、市场营销、技术、财务、行业环境、发展前景、融资渠道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障碍及或有损失。相关风险因素在最近一个会计报告期内已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清晰表述。企业应当针对自身的实际情况,充分、准确、具体地描述相关风险因素,对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应做定量分析,无法进行定量分析的,应当进行有针对性的定性描述。企业应当用粗体明确提示风险和可能产生的后果,不得只列示风险种类。如披露风险的相应对策,应当主要披露企业针对风险已经采取的具体措施。企业不得对尚未采取的措施进行任何描述。36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BM-2-1投资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BM-2-2财务风险——主要是指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和其他财务结构不合理、资产流动性较差、债务规模扩张较快、未来资本支出大幅增加及未来项目收益不确定、受限资产占比较高、非经常性损益占比较高、衍生产品公允价值变化较大、或有负债规模过高、重大会计科目变动幅度较大等财务因素引起的风险。经营风险——主要是指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的变化、产品供求及原材料价格波动、行业竞争加剧、商业周期或产品生命周期的影响、市场饱和或市场分割、过度依赖单一市场、市场占有率下降、进出口业务规模较大的企业面临汇率及贸易环境变化等风险。管理风险——主要是指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不完善,与控股股东及其他重要关联方存在同业竞争及重大关联交易,公司担保金额较高,子公司较多、跨行业经营及内部股权关系复杂,发行后重要股东可能变更或资产重组,高危行业可能面临安全生产事故等导致企业管理层、管理制度、管理政策不稳定的风险。政策风险——主要是指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可能发生变化对企业产生的具体政策性风险,如因财政、金融、土地使用、产业政策、行业管理、环境保护、税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经营许可制度、外汇制度、收费标准、国际反倾销政策、反补贴或特定保障措施、各国政策差异等方面发生变化而对企业的影响。BM-2-3特有风险——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其他特有风险。BM-3第三章发行条款BM-3-1主要发行条款——债券的名称,企业全称,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企业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注册通知书文号,注册金额,发行金额,期限,面值,发行价格或利率确定方式,发行方式,托管方式,发行对象,票面利率,承销方式,公告日期、发行日期、起息日期、缴款日,债权债务登记日,上市流通日,付息日,兑付价格,兑付方式,兑付日期,偿付顺序,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如有),登记和托管机构。采取发行金额动态调整机制发行的,应当披露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础发行规模和发行金额上限。BM-3-2含权条款(如有)——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如有)、可交换/转换为股票条款(如有)、品种间回拨选择权37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如有)等,应披露权利内容、权利实现程序等。BM-3-3发行安排——集中簿记建档安排,分销安排,缴款和结算安排,登记托管安排,上市流通安排,其他。BM-3-4招标发行的,应披露投标人、招标总额、招标标的、招标日。发行安排——招标发行的,应披露公告日、招投标系统、招投标方式、投标人投标路径、招标系统参数设置、招投标时间、标书和标位、应急投标、中标原则、分销安排、缴款和结算安排、登记托管安排、上市流通安排。BM-4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BM-4-1募集资金用途1——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性2、使用安排,如偿还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或资产收购等;用于项目的,披露项目基本内容,投资额,自有资本金及资本金到位情况,建设计划及现状,土地、环保、立项批复情况(批复文件作为备查文件);用于股权投资、基金出资的,应符合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要求,不得用于对金融机构出资,不得直接用于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投资等。闲置的募集资金如进行合理的流动性管理应事先在募集中披露资金使用决议程序等,并承诺不得用于购买高收益理财3。如设置募集资金专户和偿债资金专户,应当按要求披露信息。企业可披露所制定的具体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募集资金应按照实需原则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严禁用于套利、脱实向虚。采取发行金额动态调整机制发行的,按照发行金额上限披露募集资金用途。BM-4-2承诺——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变更资金用途前及时披露有关信息。BM-5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BM-5-1基本情况等——发行人基本情况、历史沿革、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性、重要权益投资情况、治理结构、内控制度、企业人员基本情况相关信息参考20年第期募集说明书。BM-5-2板块构成——如果企业在期间内披露了新的年度审计报1募集资金用途注册阶段原则上以大类匡算,如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等,发行阶段自行补充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性、使用安排等内容以及相应配套文件(如有)。2募集资金用途需符合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等相关要求。涉及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等行业,应符合补充表格要求。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归还金融子公司的有息负债、对金融子公司出资;不得直接用于参股公司、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投资等。贴标产品的募集资金用途,应符合补充表格要求。3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经公司董事会或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等;用于偿还债务的,可以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超过12个月)。38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告或季度报表,披露各业务板块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及毛利率的数额与占比,并分析期间内各业务板块收入、毛利率的变化情况。(如果没有披露新的年报或季报,可直接引用)如果企业在期间内披露了新的年度审计报告,披露主要业务板块(近一年主营业务收入或毛利润占比在10%以上)近一年的盈利模式、上下游产业链情况、产销区域、关键技术工艺、行业地位。(如果没有披露新的年报,可直接引用)BM-5-3在建、拟建工程——如果企业在期间内披露了新的年度审计报告,在建、拟建工程相关信息应至少更新至最新年度。(如果没有披露新的年报,可直接引用)BM-5-4其他经营重要事项——按照MQ.7-2补充披露企业重要事项(包括企业注册资本变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特许经营权、重大合同等的变化)。如无,请出具结论性意见。BM-6第六章企业财务情况BM-6-1如果企业在期间内披露了新的年度审计报告或季度报表,披露相关审计报告和季报编制基础变化、重大会计政策变更、审计情况、重要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若无变化,出具结论性意见。(如果没有披露新的年报或季报,可直接引用)如果企业在期间内披露了新的年度审计报告,以列表形式披露近三年及一期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注明数据来源。企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同时披露合并和母公司财务报表。(如果没有披露新的年报,可直接引用)。BM-6-2重大会计科目、重要财务指标分析——如果企业在期间内披露了新的年度审计报告或季度报表,对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净额在期间内的变动情况进行分析。如果企业在期间内披露了新的年度审计报告,披露重大会计科目(近一年占总资产10%以上的资产类科目、占总负债10%以上的负债类科目,或者变化幅度在30%以上的会计科目)和重要财务指标(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运营效率等)近一年的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如果没有披露新的年报,可直接引用)BM-6-3有息债务等——如果企业在期间内披露了新的年度审计报告,企业有息债务、关联交易、或有事项、受限资产情况、衍生产品情况、重大投资理财产品、海外投资相关信39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息应按照M-6-3至M-6-9的要求至少更新至最新年度。(如果没有披露新的年报,可直接引用)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已披露信息外,如有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也应当披露。BM-6-4直接债务融资计划——披露直接债务融资金额、进度、发行计划等。BM-6-5其他财务重要事项——按照MQ.7-3补充披露企业财务情况重要事项(包括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理财产品出现重大亏损或浮亏等)。如无,请出具结论性文字。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已披露信息外,如有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也应当披露。BM-7第七章企业资信状况BM-7-1评级——披露截至上期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至本期补充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期间评级变动情况。若无变化,可直接引用,并出具结论性文字。BM-7-2授信情况——披露近一年主要贷款银行授信额度、已使用额度及未使用额度(需明确银行授信类别、重点披露贷款授信规模)。若无变化,可直接引用,并出具结论性文字。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已披露信息外,如有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也应当披露。BM-7-3违约记录——企业及重要子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债务违约处置进度,金额、时间、原因。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已披露信息外,如有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也应当披露。BM-7-4列表披露存续期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情况,包括名称、金额、起息日、到期日等。企业如有存续永续债(包括可续期公司债券、可续期企业债券、永续票据以及境外永续债券等),应披露截至最近一期末存续永续债的余额、发行日、票面利率、期限设置、清偿顺序、利率调整机制和是否计入所有者权益等。BM-7-5其他资信重要事项——按照MQ.7-4补充披露企业资信状况重要事项。如无,请出具结论性文字。BM-8第八章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BM-8-1债务融资工具有信用增进的,参照表MQ.5。BM-9第九章税项BM-9-1投资债务融资工具所缴纳的税项——税种、税收政策、税收风险,并明确告知投资者所应缴纳税项是否与债券的各项支付构成抵销。BM-9-2声明——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纳税依40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据。BM-10第十章主动债务管理(如有)BM-10-1主动债务管理——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BM-10-2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等(如有)。BM-11第十一章信息披露安排BM-11-1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机制、负责部门等。BM-11-2信息披露安排——信息披露的依据、发行及存续期信息披露的披露时间、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文件、定期报告、重大事项、本息兑付等事项,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披露安排。披露时间应当不晚于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场所、媒体或其他场合披露的时间。信息披露内容不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要求。BM-12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BM-12-1持有人会议机制——持有人会议的目的、持有人会议决议的效力范围。企业应当说明持有人会议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及会议规则的程序要求所形成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约束力。BM-12-2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召集人、召开情形、召集职责、召集人不履行义务后的代位召集机制、主动和提议召集机制。BM-12-3持有人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公告披露机制、议案制定、发送与补充机制、议案内容要求、突发情形召集程序。BM-12-4持有人会议的参会机制——参会机构、参会资格要求、律师见证要求。BM-12-5持有人会议的表决机制——表决权确认与关联方回避机制、特别议案内容、特别议案与一般议案的会议有效性与表决有效性机制、议案审议程序、决议与答复的披露机制。BM-12-6其他释义、保密义务、相关机构义务与兜底条款。BM-13第十三章受托管理人机制41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BM-13-1受托管理人基本情况——受托管理人聘任情况、机构及联系人员信息等。BM-13-2受托管理业务利益冲突情况及防范管理措施——受托管理人利益冲突情况声明、受托管理人利益冲突风险防控措施等。BM-13-3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受托管理协议。BM-14第十四章投资人保护条款(如有)BM-14-1投资人保护条款类型——交叉保护条款、事先承诺条款、事先约束条款、控制权变更条款、偿债保障承诺条款、资产抵质押条款等,可根据情况自主选择添加。BM-14-2条款触发情形——应披露具体触发事项、相关金额标准等。BM-14-3触发后处置程序——确认与披露程序、宽限期、救济与豁免机制。BM-15第十五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BM-15-1违约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支付违约、解散、进入破产程序等。BM-15-2违约责任——发行人发生还本付息违约和投资人发生缴纳认购款项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发布违约公告、约定违约金条款、违约金计算标准等。BM-15-3偿付风险——发行人按约定或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BM-15-4发行人义务——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并配合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BM-15-5发行人应披露应急预案制定机制、预计包含的内容。BM-15-6发行人一旦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将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BM-15-7处置措施(如有)——发行人如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可与持有人协商处置措施。具体措施有: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1。2.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3.其他处置措施。(具体措施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如选择了相关措施,应详细披露每项措施具体流程,详细明确流程中可能涉及的信息披露、持有人会议、协议签署等安排以及相应环节的时间安排)BM-15-8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法定情形、应对措施。1第一、二类企业根据意愿可自主选择添加,其他发行人应添加。42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BM-15-9争议解决——发行人应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并披露发生争议的协商、诉讼、仲裁等争议解决机制。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争议解决机制应与担保函(如有)、担保协议(如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中的相关约定不冲突。约定仲裁的,应明确仲裁机构;约定诉讼的,可明确管辖法院。BM-15-10弃权。BM-16第十六章发行有关机构BM-16-1披露下列机构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和有关经办人员的姓名:——企业——主承销商及其他承销机构——受托管理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如有)——信用增进机构(如有)——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其他与发行有关机构企业与相关机构的关系——披露企业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重大利害关系;若无上述关系,企业应做相关说明。BM-17第十七章备查文件BM-17-1备查文件——注册通知书、公开披露文件、募投项目相关批复文件及注册时募集说明书的查阅链接、受托业务相关文件等。BM-17-2查询地址——企业、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BM-17-3平台——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平台。备注说明:1、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部分”中涉及的发行人经营财务数据应至少更新至最新年度。2、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第六章“企业财务情况”中相关内容仅能参考和引用同一发行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已公开披露的同一期《募集说明书》,简称“上期募集说明书”。“期间内”指上期募集说明书至本期补充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时间43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段。“直接引用”指向阅读者提示信息源,可表述为“相关信息参考发行人20年第期募集说明书页”。“出具结论性意见”可表述为“期间内无变化”等。3、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应对发行人上一年度的经营、财务、资信状况有无重大不利变化进行预披露。若有重大不利变化,应预披露主要财务指标变化情况或者变化范围。1.1.4XM表(项目收益票据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封面应当标有“xxx公司xxx(债券全称)募集说明书”字样,封面还应当载明本期发行金额、期限、担保、企业及主承销商的名称、受托管理人的名称、信用评级机构名称及信用评级结果、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期。XM-0声明与承诺、目录XM-0-1本期项目收益票据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项目收益票据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本期项目收益票据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项目收益票据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发行人和项目实施主体保证相关项目及资产真实、有效、合法合规。披露相关项目资产是否存在抵押、质押、留置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以及除此以外的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的情况。董事会(或具有同等职责的部门)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指引和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忠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维护持有人利益。44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发行人承诺发行项目收益票据获取财政补贴等行为依法、合规,不应存在任何直接、间接形式的地方政府担保。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涉密企业应声明:“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发行项目收益票据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因公开披露信息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如有)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XM-0-2目录标明各章、节的标题及相应的页码。XM-0-3重要提示发行人主体提示:1、核心风险提示,包括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及行业风险等,建议不超过3条;2、情形提示,近一年以来是否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7(重要事项)、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发行条款提示(如有):含权发行条款,包括投资人回售选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利率调整选择权等进行提示。45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1、关于持有人会议相关约定的提示:决议效力范围、表决机制、特别议案机制及表决比例等;2、关于受托管理机制的提示:受托管理人聘任、受托管理协议签署及约束力、受托管理费用安排等;3、关于添加投资者保护条款的提示(如有):添加条款类型等;4、关于债券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决策机制等(如有);5、主动债务管理的具体方式(如有)。XM-1第一章释义XM-1-1对可能引起投资者理解障碍及有特定含义的名称缩写、专有名词等做出释义。XM-2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企业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披露可能对其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债务偿付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所有因素,特别是企业在业务、市场营销、技术、财务、行业环境、发展前景、融资渠道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障碍及或有损失。相关风险因素在最近一个会计报告期内已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清晰表述。企业应当针对自身的实际情况,充分、准确、具体地描述相关风险因素,对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应做定量分析,无法进行定量分析的,应当进行有针对性的定性描述。企业应当用粗体明确提示风险和可能产生的后果,不得只列示风险种类。如披露风险的相应对策,应当主要披露企业针对风险已经采取的具体措施。企业不得对尚未采取的措施进行任何描述。XM-2-1投资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XM-2-2项目相关风险——建设风险、运营风险、交易结构相关风险XM-2-3发行人和项目实施主体(如有)相关风险——财务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及政策风险。46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XM-2-4其他特有风险——与本期项目收益票据发行相关的其他特有风险(如有)。XM-3第三章发行条款XM-3-1主要发行条款——项目收益票据名称,企业全称,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企业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项目实施主体(如有),注册通知书文号,注册金额,发行金额,期限,面值,发行价格或利率确定方式,发行方式,托管方式,发行对象,票面利率,承销方式,公告日期、发行日期、起息日期、缴款日,债权债务登记日,上市流通日,付息日,兑付价格,兑付方式,兑付日期,偿付顺序,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如有),登记和托管机构,项目收益评估机构全称,资金监管机构全称,其他。采取发行金额动态调整机制发行的,应当披露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础发行规模和发行金额上限。XM-3-2含权条款(如有)——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如有)、可交换/转换为股票条款(如有)、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如有)等,应披露权利内容、权利实现程序等。XM-3-3发行安排-债券发行、登记托管结算及上市流通安排,包括但不限于簿记建档、招标(如有)、分销、缴款、结算等。XM-3-4招标发行的,应披露投标人、招标总额、招标标的、招标日。发行安排——招标发行的,应披露公告日、招投标系统、招投标方式、投标人投标路径、招标系统参数设置、招投标时间、标书和标位、应急投标、中标原则、分销安排、缴款和结算安排、登记托管安排、上市流通安排。XM-4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47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XM-4-1募集资金用途1——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性2、使用安排,如偿还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或资产收购等;用于项目的,披露项目基本内容,投资额,自有资本金及资本金到位情况,建设计划及现状,土地、环保、立项批复情况(批复文件作为备查文件);用于股权投资、基金出资的,应符合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要求,不得用于对金融机构出资,不得直接用于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投资等。闲置的募集资金如进行合理的流动性管理应事先在募集中披露资金使用决议程序等,并承诺不得用于购买高收益理财3。如设置募集资金专户和偿债资金专户,应当按要求披露信息。企业可披露所制定的具体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募集资金应按照实需原则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严禁用于套利、脱实向虚。采取发行金额动态调整机制发行的,按照发行金额上限披露募集资金用途。XM-4-2承诺——专项用于约定项目,且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要求。企业在项目收益票据存续期内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且变更后的用途应满足相关要求。XM-5第五章交易结构XM-5-1交易结构介绍(含交易结构图(如有))。XM-5-2现金流归集与管理安排,包括现金流账户的监督、资金的使用与划转等。XM-5-3现金流对项目收益票据兑付的支持安排。XM-5-4信用增进安排(如有)。XM-5-5承诺——交易结构的安排不损害股东、债权人利益。XM-6第六章项目情况XM-6-1项目的基本情况。XM-6-2项目的投资计划。XM-6-3项目的审批情况。XM-6-4项目的实施进度及预期完工时间。1募集资金用途注册阶段原则上以大类匡算,如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等,发行阶段自行补充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性、使用安排等内容以及相应配套文件(如有)。2募集资金用途需符合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等相关要求。涉及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等行业,应符合补充表格要求。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归还金融子公司的有息负债、对金融子公司出资;不得直接用于参股公司、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投资等。贴标产品的募集资金用途,应符合补充表格要求。3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经公司董事会或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等;用于偿还债务的,可以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超过12个月)。48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XM-6-5项目收益预测分析,包括但不限于成本、收入和盈利能力分析、相关政府购买服务等市场化补偿机制、项目预期现金流情况、预测分析的关键假设、偿付本息情况。XM-6-6项目预期现金流压力测试情况XM-6-7与项目相关业务板块经营情况及行业情况。XM-6-8项目涉及或有事项及受限资产情况——披露近一年担保、未决诉讼(仲裁)、重大承诺及其他或有事项;披露近一年的资产抵押、质押、留置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如存在现金流受限或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的情况,详细披露项目收益票据项目投资人持有的债券与其他形式的债务资金在法律上的关系(例如项目收益债券的偿还顺序在银行贷款的偿还之前、之后还是不分前后)。XM-6-9项目内控制度:1、项目组织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成本控制制度、工程进度控制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资金管理制度;2、项目破产隔离制度;3、项目权属争议解决制度。XM-7第七章发行人情况XM-7-1基本情况——注册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设立(工商注册)日期,工商登记号,住所及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号码。XM-7-2历史沿革。XM-7-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及持股比例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披露其姓名、简要背景及所持有的企业股份被质押的情况,对其他企业的主要投资情况、与其他主要股东的关系。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法人——披露该法人的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主要业务、资产规模、收入、利润及所持有的企业股份增减变动及被质押的情况。XM-7-4独立性——披露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经营等方面的相互独立情况;并就前述方面是否存在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进行明确说明。XM-7-5重要权益投资情况——披露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对于持股比例小于50%但纳入合并范围及超过50%但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应当披露原因。49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企业重要子公司——披露基本情况、主要业务范围、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净利润等)及其重大增减变动的情况及原因。主要参股公司及对企业有重要影响的关联方——对收入占比较高、资产占比较高等影响重大的参股企业及其他对企业有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比照子公司进行披露。XM-7-6治理结构——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设置及运行情况,包括各主要职能部门、业务或事业部和分公司的情况。XM-7-7板块构成及经营情况——各业务板块近一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及毛利率的数额与占比,及变化情况的分析。对是否存在因业务运营而使融资受到国家相关限制的情形进行说明。XM-7-8在建工程——以列表形式披露主要在建工程名称、投资金额、已投资金额、合规性。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重大的在建工程,介绍基本内容、投资额、建设计划及现状、自有资本金及资本金到位情况。拟建工程——未来拟投资项目名称、投资金额、投资计划及投资进度安排。XM-7-9行业状况。XM-7-10财务报表及分析——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审计情况。列示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相关分析。XM-7-11有息债务——近一年末有息债务的余额、期限结构、担保结构及主要债务起息日、到期日及融资利率情况。存续期的直接债务融资发行情况。XM-7-12关联交易。XM-7-13或有事项——披露近一年对外担保、未决诉讼(仲裁)、重大承诺及其他或有事项。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已披露信息外,如有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也应当披露。50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XM-7-14受限资产情况——披露近一年的资产抵押、质押、留置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以及除此以外的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的情况。披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名称、抵押/质权人、资产账面价值、期限等。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已披露信息外,如有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也应当披露。XM-7-15衍生产品情况——至近一年持有的衍生产品名称、交易目的、交易结构、名义本金、盈亏情况。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已披露信息外,如有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也应当披露。XM-7-16重大投资理财产品——至近一年持有的重大投资理财产品名称、交易目的、交易结构、名义本金、盈亏情况。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已披露信息外,如有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也应当披露。XM-7-17海外投资——至近一年的海外投资内容、投资金额、投资计划、现状及相关经营数据。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已披露信息外,如有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也应当披露。XM-7-18直接债务融资计划——披露直接债务融资金额、进度、发行计划等。XM-7-19授信情况及违约记录——近一年主要贷款银行授信额度、已使用额度及未使用额度;企业及重要子公司近一年债务违约处置进度,金额、时间、原因。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已披露信息外,如有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也应当披露。XM-8第八章信用增进(如有)XM-8-1债务融资工具有信用增进的,参照表MQ.5。XM-9第九章主要交易文件摘要XM-9-1资金监管协议——监管账户的设立及监管授权。——资金监管方式。——资金划转规则。——风险防范。——履职义务。——违约责任。XM-9-2担保文件(含保证、账户或资产的抵、质押及其他可达到担保效果的合约安排,如有)1——抵质押设立方式和时间。1如增加保证担保的,参照第八章信用增进部分进行披露;如增加抵质押担保的,参照第十三章投资人保护条款中抵质押条款相关内容进行披露。51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抵质押物的基本情况。——担保范围。——担保期间。——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的权利及义务。——保证合同受益人、抵押权代理人、质权代理人的权利及义务。——担保实现方式。——违约责任。XM-9-3其他XM-10第十章评级状况XM-10-1发行人和项目实施主体评级(如有)。XM-10-2债项评级情况——评级机构、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XM-11第十一章税项XM-11-1投资项目收益票据所缴纳的税项——税种、税收政策、税收风险,并明确告知投资者所应缴纳税项是否与债券的各项支付构成抵销。XM-11-2声明——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纳税依据。XM-12第十二章主动债务管理(如有)XM-12-1主动债务管理——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XM-12-2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等(如有)。XM-13第十三章信息披露安排XM-13-1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机制、负责部门等。52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XM-13-2信息披露安排——信息披露的依据、发行及存续期信息披露的披露时间、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文件、定期报告、重大事项、本息兑付等事项,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披露安排。披露时间应当不晚于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场所、媒体或其他场合披露的时间。信息披露内容不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要求。XM-13-3首次披露的,还应包括项目收益预测评估报告。XM-13-4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运营报告应至少按年定期披露。XM-13-5由资金监管行出具的存续期内现金流归集和管理情况。XM-13-6存续期间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并向协会通报:(一)项目收益票据信用等级发生不利调整;(二)项目的现金流未达到预测水平,及项目运行情况或产生现金流的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三)项目未按期开工、完工、试运行,或出现其他可能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或收益的重大不利事项等;(四)发行人(项目实施主体,如有)或者相关项目涉及法律纠纷,可能影响按时还本付息;(五)发行人(项目实施主体,如有)等相关机构违反合同约定,可能影响项目收益票据投资者利益;(六)发行人(项目实施主体,如有)等相关机构的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等决定,可能影响项目收益票据投资者利益;(七)发行人(项目实施主体,如有)等相关机构信用等级发生调整,可能影响项目收益票据投资者利益;(八)可能对项目收益票据投资者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其它情形。XM-14第十四章持有人会议机制XM-14-1持有人会议机制——持有人会议的目的、持有人会议决议的效力范围。企业应当说明持有人会议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及会议规则的程序要求所形成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约束力。53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XM-14-2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召集人、召开情形、召集职责、召集人不履行义务后的代位召集机制、主动和提议召集机制。持有人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公告披露机制、议案制定、发送与补充机制、议案内容要求、突发情形召集程序。XM-14-3持有人会议的参会机制——参会机构、参会资格要求、律师见证要求。XM-14-4持有人会议的表决机制——表决权确认与关联方回避机制、特别议案内容、特别议案与一般议案的会议有效性与表决有效性机制、议案审议程序、决议与答复的披露机制。XM-14-5其他释义、保密义务、相关机构义务与兜底条款。XM-14-6持有人会议机制——持有人会议的目的、持有人会议决议的效力范围。企业应当说明持有人会议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及会议规则的程序要求所形成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约束力。XM-15第十五章受托管理人机制XM-15-1受托管理人基本情况——受托管理人聘任情况、机构及联系人员信息等。XM-15-2受托管理业务利益冲突情况及防范管理措施——受托管理人利益冲突情况声明、受托管理人利益冲突风险防控措施等。XM-15-3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受托管理协议。XM-16第十六章投资人保护条款(如有)XM-16-1投资人保护条款类型——交叉保护条款、事先承诺条款、事先约束条款、控制权变更条款、偿债保障承诺条款、资产抵质押条款等,可根据情况自主选择添加。XM-16-2条款触发情形——应披露具体触发事项、相关金额标准等。XM-16-3触发后处置程序——确认与披露程序、宽限期、救济与豁免机制。XM-17第十七章投资者保护机制54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XM-17-1(一)项目收益票据信用评级下降的应对措施;(二)项目的现金流未达到预测水平及项目运行情况或产生现金流的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的应对措施;(三)项目未按期开工、完工、试运行,或出现其他可能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或收益的重大不利事项等;(四)发行人(项目实施主体,如有)或者相关项目涉及法律纠纷,可能影响按时还本付息;(五)发行人(项目实施主体,如有)等相关机构违反合同约定,可能影响项目收益票据投资者利益;(六)发行人(项目实施主体,如有)等相关机构的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等决定,可能影响项目收益票据投资者利益等;(七)项目收益票据发生违约后的债权保障和清偿安排;(八)项目资产权属争议的解决机制。XM-18第十八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XM-18-1违约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支付违约、解散、进入破产程序等。XM-18-2违约责任——发行人发生还本付息违约和投资人发生缴纳认购款项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发布违约公告、约定违约金条款、违约金计算标准等。XM-18-3偿付风险——发行人按约定或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XM-18-4发行人义务——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并配合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XM-18-5发行人应披露应急预案制定机制、预计包含的内容。XM-18-6发行人一旦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将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55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XM-18-7处置措施(如有)——发行人如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可与持有人协商处置措施。具体措施有: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1。2.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3.其他处置措施。(具体措施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如选择了相关措施,应详细披露每项措施具体流程,详细明确流程中可能涉及的信息披露、持有人会议、协议签署等安排以及相应环节的时间安排)XM-18-8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法定情形、应对措施。XM-18-9争议解决——发行人应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并披露发生争议的协商、诉讼、仲裁等争议解决机制。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争议解决机制应与担保函(如有)、担保协议(如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中的相关约定不冲突。约定仲裁的,应明确仲裁机构;约定诉讼的,可明确管辖法院。XM-18-10弃权。XM-19第十九章发行有关机构XM-19-1披露下列机构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和有关经办人员的姓名:——企业;——项目实施主体(如有);——主承销商及其他承销机构;——受托管理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项目收益评估预测机构;——信用增进机构(如有);——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其他与发行有关机构。XM-19-2企业与相关机构的关系——披露企业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重大利害关系;若无上述关系,企业应做相关说明。XM-20第二十章备查文件XM-20-1备查文件——注册通知书、公开披露文件、募投项目有关批复文件、受托业务相关文件等。1第一、二类企业根据意愿可自主选择添加,其他发行人应添加。56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XM-20-2查询地址——发行人、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XM-20-3网站——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备注1.2补充表格1.2.1补充表格目录表格种类表格名称适用范围选项备注情形补充表格MQ.1安全生产:发行人属于高危行业企业或近三年及一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提及的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据MQ.1表进一步披露信息。高危行业范围参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部门规定。□MQ.2非标准审计报告:发行人近三年审计报告存在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依据MQ.2表进一步披露信息。□MQ.3关联交易:企业涉及关联交易的,依据MQ.3表进一步披露信息。□MQ.4重大资产重组:发行人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依据MQ.4表进一步披露信息。□MQ.5信用增进:债务融资工具存在信用增进的,依据MQ.5表进一步披露信息。□MQ.6突发事件:发行人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依据MQ.6表进一步披露信息。□MQ.7重要事项:发行人发生重要事项的,依据MQ.7表进一步披露信息。□MQ.8股权委托管理:发行人涉及股权委托管理的,依据MQ.8表进一步披露信息。□MQ.9自律处分:发行人涉及自律处分的,依据MQ.9表进一步披露信息。□产品MC.1供应链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涉及以供应链方□57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表格种类表格名称适用范围选项备注补充表格式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依据MC.1表进一步披露信息。MC.2永续票据:发行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永续票据,依据MC.2表进一步披露信息。□MC.3创投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为创业投资企业的,依据MC.3表进一步披露信息。□MC.4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依据MC.4表进一步披露信息。□MC.5保障性安居工程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保障性安居工程债务融资工具的,依据MC.5表进一步披露信息。□MC.6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依据MC.6表进一步披露信息。□MC.7住房租赁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涉及住房租赁项目的,依据MC.7表进一步披露信息。□MC.8扶贫票据:发行扶贫票据的,依据MC.8表进一步披露信息。□MC.9双创专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双创专项债务融资工具的,依据MC.9表进一步披露信息。□MC.10“债券通”:通过“债券通”面向境外投资者直接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依据MC.10表进一步披露信息。□MC.11并购票据:发行并购票据的,依据MC.11表进一步披露信息。□行业补充表格MH.1房地产:发行人为房地产企业的,依据MH.1表进一步披露信息。□MH.2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行人为城市基础设施企业的,依据MH.2表进一步披露信息。□MH.3煤炭:发行人近一年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中煤炭板块占比最高的,依据MH.3表进一步披露信息。□MH.4制药:发行人近一年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中制药板块占比最高,依据MH.4表进一步披露信息。□MH.5水泥:发行人近一年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中水泥板块占比最高,依据MH.5表进一步披露信息。□MH.6钢铁:发行人近一年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中钢铁板块占比最高,依据MH.6表进一步披露信息。□58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表格种类表格名称适用范围选项备注MH.7电力:发行人近一年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中电力板块占比最高,依据MH.7表进一步披露信息。□MH.8土木建筑:发行人近一年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中土木建筑板块占比最高,依据MH.8表进一步披露信息。□MH.9高速公路:发行人近一年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中高速公路板块占比最高,依据MH.9表进一步披露信息。□MH.10港口:发行人近一年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中港口板块占比最高,依据MH.10表进一步披露信息。□MH.11航空:发行人近一年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中航空板块占比最高,依据MH.11表进一步披露信息。□MH.12机场:发行人近一年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中机场板块占比最高,依据MH.12表进一步披露信息。□MH.13融资租赁:发行人近一年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中融资租赁板块占比最高,依据MH.13表进一步披露信息。□MH.14旅游:发行人近一年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中旅游板块占比最高,依据MH.14表进一步披露信息。□MH.15新闻与出版:发行人近一年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中新闻出版板块占比最高,依据MH.15表进一步披露信息。□1.2.2情形补充表格MQ.1表(涉及安全生产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MQ.1-1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在M-2-2中披露安全生产方面可能引起的风险,已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披露事故情况。MQ.1-2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59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在M-5-6中披露安全生产方面内控制度及相关应急预案。在M-5-8中披露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具体措施及实施情况。在M-5-8披露近三年及一期的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披露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国家相关部门对事故原因及性质的认定、发行人对相关整改要求的落实以及后续检查验收情况等。备注MQ.2表(涉及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MQ.2-1重要提示在M-0-3中提示:“xxx会计师事务所对本企业xxxx年财务报告出具了xxxx(审计报告类型)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该审计报告全文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本企业对相关事项已作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MQ.2-2第六章企业主要财务状况在M-6-1提示审计报告类型为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披露对公司的影响程度、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目前的实施情况及后续措施安排。MQ.2-3第十四章附录会计师事务所、发行人分别对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出具该意见的依据及对发行人的影响程度。备注MQ.3表(涉及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MQ.3-1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在M-2-2中披露关联交易风险。MQ.3-2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在M-5-6中披露关联交易制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60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定价原则、决策程序及决策机制。MQ.3-3第六章企业主要财务状况在M-6-2中进一步披露应收应付账款、其他应收应付款以及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等科目的内容及变动情况。在M-6-4中披露近一年关联交易情况、产生原因、定价依据、结算方式、交易影响、关联资金占用情况等。备注MQ.4表(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表)MQ.4.1表(进行中的重大资产重组)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MQ.4.1-1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在M-2-2中披露重大资产重组可能引起的相关风险,包括重组整合风险、重组过程不确定性风险、标的资产权属转移风险、标的资产经营风险(如有)等。标的资产涉及境外的,在M-2-2中披露跨境经营风险(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技术、环境、法律风险等)、跨境诉讼风险、人民币跨境流通风险、汇率波动风险等。MQ.4.1-2第四章募集资金用途在M-4-2中承诺募集资金不用于并购或收购资产(信息披露另有规定的除外)。MQ.4.1-3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在M-5-2中披露资产重组方案、并购或收购资产的资金来源、所处的阶段及已履行的法律程序、重组涉及的合规性(包括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国家相关政策、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流程)、对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主体资格及其决议有效性的影响、披露信息是否涉及保密事项。在M-5-2中简要披露与此次重组相关的中介机构所出具报告意见,包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标的资产审计报告、标的资产资产评估报告、经审计或审阅的模拟/备考财务报告等(如有)。在M-5-2中承诺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持续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的重大进展或变化情况,并在发生可能对61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投资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变化时及时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投资人的意见或建议。在M-5-6中披露重组对发行人的公司治理可能产生的影响。在M-5-8中披露重组对发行人的经营情况可能产生的影响,包括主营业务结构、行业地位等。MQ.4.1-4第六章企业主要财务状况披露标的资产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可能产生的影响,包括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营业收入、毛利润、净利润、经营性现金流入净额等(可定性分析)。在“其他重要事项”中简要披露发行人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说明详细情况已在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披露,列明披露详细情况的章节名称、页码,并提示投资人注意阅读相关内容。备注MQ.4.2表(已完成的重大资产重组)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MQ.4.2-1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在M-2-2中披露重大资产重组可能引起的相关风险,包括重组整合风险、商誉减值风险、业绩承诺补偿履行风险、未决诉讼风险、标的资产经营风险(如有)等。标的资产涉及境外的,在M-2-2中披露跨境经营风险(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技术、环境、法律风险等)、跨境诉讼风险、人民币跨境流通风险、汇率波动风险等。MQ.4.2-2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在M-5-2中披露资产重组方案、所处的阶段及已履行的法律程序、重组涉及的合规性(包括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国家相关政策、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流程)、对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主体资格及其决议有效性的影响、披露信息是否涉及保密事项。标的资产涉及境外的,在M-5-2中披露对境外标的资产管理情况,包括境外标的资产股权结构、表决权结构、发行人对标境外的资产形成控制的依据及具体管理措施等。在M-5-6中披露重组对发行人的公司治理产生的影响。在M-5-8中披露重组对发行人的经营情况产生的影响。在分析发行人完成重组当年/当期同比变动时,分别分析重大资产重组及其他原因对发行人产生的影62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响。发行人报告期近一年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期间内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在M-5-8中披露标的资产近一年板块构成及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盈利模式、上下游产业链情况、产销区域、关键技术工艺、行业地位等。MQ.4.2-3第六章企业主要财务状况在M-6-2中披露重组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产生的影响。分析发行人完成重组当年/当期同比变动时,分别分析重大资产重组及其他原因对发行人产生的影响。针对发行人报告期近一年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期间内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的,1、若披露发行人近一年经审计或审阅的模拟/备考合并财务报告,应披露模拟/备考合并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审计/审阅情况。以表格形式披露发行人近一年模拟/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并分析发行人近一年重大会计科目及重要财务指标;2、若披露标的资产近一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应披露标的资产合并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审计情况。以表格形式披露标的资产近一年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并分析标的资产近一年重大会计科目及重要财务指标。披露发行人与标的资产之间近一年的交易情况及余额。如标的资产涉及境外,说明标的资产会计期间、记账本位币、记账本位币近一年末对人民币汇率。披露境外标的资产采用的境外会计准则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是否等效。如不等效,披露差异调节表鉴证情况、境内外会计准则重要差异、会计准则差异对境外标的资产合并资产负债表(包括净资产)和损益表(包括净利润)所有重要项目的财务影响金额。3、若标的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已采用追溯调整法反映在发行人经审计的年度合并财务报告中,披露追溯调整事项及追溯调整的依据。若披露的境外标的资产合并财务报告使用范围受限,披露该财务报告的使用范围受限情况、是否能作为公开披露文件用于本次注册发行。财务报告为翻译的,披露原财务报告语种。说明若简体中文版本与原语种版本存在歧义,以简体中文版本为准。63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在“其他重要事项”中简要披露发行人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说明详细情况已在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披露,列明披露详细情况的章节名称、页码,并提示投资人注意阅读相关内容。备注说明:1、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触发以下《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及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且尚未实现对标的资产控制权转移的,依据MQ.4.1表进一步披露信息。(1)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难以保密;(2)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3)董事会、监事会或者其他有权决策机构已就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形成决议;(4)有关各方已就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5)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已知悉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生并有义务进行报告;(6)已收到相关主管部门决定或通知。如《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发生修订,上述触发情形随之一并更新。2、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已实现对标的资产控制权转移的,依据MQ.4.2表进一步披露信息。3、标的资产涉及境外的,律师应在法律意见书中针对境外重大资产重组是否符合境外投资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发表法律意见。MQ.5表(涉及信用增进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MQ.5-1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在M-2-3中披露特有风险——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相关的特有风险。MQ.5-2第八章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在M-8-1中披露相关机构情况——由专业信用增进机构提供信用增进的,按照相关监管要求披露信息;由其他企业提供的,比照发行人披露近一年及一期的经营、财务、资信情况。在M-8-1中披露担保函或担保协议内容——包括: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担保范围,企业、担保人、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各64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在M-8-1中披露担保物的名称、金额(账面值和评估值)、金额与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面值总额和本息总额之间的比例;担保物的评估、登记、保管和相关法律手续的办理情况。(如有)由专业信用增进机构提供信用增进的,在M-8-1中披露近一年及一期债券担保责任余额、注册发行人集中度等指标。在M-8-1中披露保证人的资信或担保物发生重大变化时的持续披露安排。MQ.5-3第十七章备查文件在M-17-1披露相关证明文件(如有)作为备查——采用抵(质)押担保的,提供抵(质)押物的权属证明、资产评估报告及与抵(质)押相关的登记、保管、持续监督安排等方面的文件。备注MQ.6表(涉及突发事件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MQ.6-1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在M-2-2经营风险中披露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管理风险中披露突发事件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对于正在发生突发事件的企业,在M-2-2经营风险中披露生产经营中断风险。MQ.6-2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对于正在发生突发事件的企业,对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的,在M-4-1中补充偿债保障措施。MQ.6-3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经营决策严重依赖某个自然人的企业,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在M-5-3中进一步明确实际控制人在企业中扮演的角色,是否参与实际生产经营情况,非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持股比例及主要股东之间的关系,确保股权结构披露的完整性。在M-5-6中补充披露企业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对于尚未制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的企业,需提供65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过渡方案,包括公司管理层的应急选举方案和其他应急处置方案、突发事件信息披露方案、责任追究以及正式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的制定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内制定完成)等。企业近三年及一期发生过突发事件的,在M-5-8中补充披露突发事件的过程、不利影响及后续处理措施等。正在发生突发事件的企业,在M-5-8中补充披露突发事件的过程、应急处理措施、对企业经营决策的影响程度。备注突发事件的情形:(1)公司实际控制人(自然人)、董事长、总经理等对公司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个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严重疾病、突然死亡或失踪等;(2)公司实际控制人(自然人)、董事长、总经理等对公司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个人涉嫌重大违规、违法行为,或已被执行司法程序;(3)其他严重影响或可能严重影响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偿付的、需要立即处置的重大事件。MQ.7表(涉及重要事项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MQ.7-1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披露企业发生重要事项可能引发的风险。MQ.7-2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基本情况——如果企业注册资本变动,在相应部分披露变动情况及其合规性。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如果企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参照M-5-3要求披露。如果企业实际控制人(自然人)、董事长、总经理等对公司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个人发生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严重疾病、突然死亡或失踪、涉嫌重大违规、违法行为,或已被执行司法程序等突发事件,披露相关事件过程、应急处理措施、对企业经营决策的影响程度。如果企业特许经营权发生变更,在相应部分披露相关情况。在建工程——如果发行人出现重大在建工程违法违规或因其他原因暂停建设等情况,请在相应部分披露相关情况。66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重要子公司或资产——如果发行人因定向增发、二级市场收购、股权划转等原因丧失对重要子公司或资产(近一年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任一指标占比超过35%以上)的实际控制权,在相应部分披露相关情况。生产经营困难(如,已经出现停产停工)、企业流动性异常紧张、存续期债项兑付较为困难,披露相关情况。其他——如果发生了《信息披露规则》所列重大事项,按照PZ表披露相关信息或者引用相关披露的链接。披露除上述已列事项外其他可能影响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事项。MQ.7-3第六章企业财务情况如果企业相关会计科目(如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资本公积等)因非历史成本计量(如公允价值计量、可变现净值计量等)引起的价值变化幅度超过30%,请在相应部分披露依据。重大财务不利变化——如果发生以下任一情况,请在相应部分披露相关情况、原因及拟采取的改善措施:1、企业年度报表或季度报表新出现亏损或亏损同比持续扩大;2、企业年度报表或季度报表总资产同比下降30%以上或净资产下降10%以上;3、企业年度报表或半年度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或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等财务指标同比大幅下降;4、企业发生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变化。金融资产——如果企业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出现重大亏损或浮亏(超过企业近一年经审计的净资产10%以上),请在相应部分披露相关情况。MQ.7-4第七章企业资信状况如果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相关业务的经办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师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请在相应部分披露相关情况。如果企业主体评级1下调或评级展望负向调整,请在相应部分披露相关情况。MQ.7-5各发行人需披露并于发行前再次提交注册会议评议的重要事项是否涉及备注1.企业(含重要子公司)发生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2.企业发生超过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亏损或重大损失。1指境内主体评级。67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3.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因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4.企业做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其中,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股份导致减资规模低于注册时注册资本5%的除外。5.企业新披露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6.因定向增发、二级市场收购、股权划转等原因丧失对重要子公司(近一年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任一指标占比超过35%以上)的实际控制权。7.企业信用评级下调。8.生产经营困难(如,已经出现停产停工)、企业流动性异常紧张、存续期债项兑付较为困难。9.企业处于交易商协会自律调查阶段的或者受到交易商协会警告及以上自律处分的。10.涉及负面新闻等其他可能对投资者投资价值及投资决策判断有重要影响的情形。MQ.7-6第三类企业需要在发行前通报协会的特定重要事项1.依MQ.7-2所列,在建工程——发行人出现重大在建工程违法违规或因其他原因暂停建设等情况。2.依MQ.7-2所列,企业注册资本增加且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3.依MQ.7-2所列,突发事件中导致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变更的。4.依MQ.7-2所列,企业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5.依MQ.7-2所列,企业对外提供重大担保。6.依MQ.7-2所列,影响偿债能力的抵押、质押、出售、转让、划转或报废。7.依MQ.7-3所列,企业年度报表环比新出现亏损或者亏损持续扩大;企业季度报表同比新出现亏损或者同比亏损持续扩大。8.依MQ.7-3所列,企业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出现重大亏损或浮亏(超过企业近一年经审计的净资产10%以上)。9.依MQ.7-4所列,企业主体评级展望负面调整。备注说明:68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1.注册有效期内发行前,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均应按照MQ.7表对发行人是否发生重要事项、是否触发再次提交注册会议评议的情形等进行排查,并在募集说明书重要提示等相关章节及发行相关文件进行披露。2.若重要事项属于再次提交注册会议评议的情形,各类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均需及时告知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部门,并在补充材料后提交注册会议评议;若重要事项不属于再次提交注册会议评议的情形,第一、二类企业可以直接补充披露后挂网公告。3.若第三类企业发生了MQ.7-6所示特定重要事项,第四类企业发生了MQ.7表所列重要事项,应补充披露并报备。4.若无重要事项发生,发行人应按照发行方案信息披露表(FA表)要求承诺无重要事项发生。5.律师应按照法律意见书信息披露表(F表)要求于发公告前对发行人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的法律事项更新发表法律意见。MQ.8表(涉及股权委托管理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MQ.8-1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在M-2-2中披露发行人股权委托管理的经营管理风险、法律风险;针对发行人存在股权委托管理情况,披露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可能变更的风险;针对发行人重要子公司存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况,披露合并范围可能变化的风险、股权委托管理子公司股权处置风险、受托方经营管理不善的风险、股权委托管理子公司资金可自由调配风险。MQ.8-2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如果发行人存在股权委托管理情况,披露股权委托管理的背景和双方决策流程、委托股权的最终处置安排,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等内外部规定、国有企业是否履行国资委等批准程序等;披露股权委托管理的具体原因以及披露股权委托管理协议核心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事项、表决权归属、委托期限、委托权变更、解除及终止的条件、收益权与亏损归属、董事会成员构成、日常经营活动、委托方与受托方的违约责任等。披露受托方对被托管企业运营的控制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管理层构成以及公司章程约定等;披露股权委托管理约定的期限及委托方和受托方权力机构就股权委托事项的表决情况;披露报告期内股权委托管69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理协议履行情况。重要子公司——如果发行人重要子公司存在股权委托管理情况,披露股权委托管理的背景和双方决策流程、委托股权的最终处置安排,国有企业是否履行国资委等批准程序等;披露股权委托管理的具体原因以及披露股权委托管理合同核心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事项、表决权归属、委托期限、委托权变更、解除及终止的条件、收益权与亏损归属、董事会成员构成、日常经营活动、委托方与受托方的违约责任等。披露股权委托管理约定的期限及委托方和受托方权力机构就股权委托事项的表决情况;披露报告期内股权委托管理协议履行情况。MQ.8-3第六章企业主要财务状况披露因重要子公司存在股权委托管理情况造成的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包括发行人作为委托方将重要子公司委托他人管理和作为受托方管理他人委托子公司的情况。在M-6-1进一步披露:(1)对存在股权委托管理情况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并表情况及会计处理依据(2)单独披露剔除股权委托管理事项影响后的财务情况,并进行对比分析。MQ.8-4第十四章投资人保护条款添加事先约束事项——(股权委托管理协议变更)发行人重要子公司股权委托管理关系变更或解除,且导致该子公司不再纳入发行人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的,则触发保护机制。添加控制权变更条款。备注说明:1、对由于股权委托管理导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变更,或重要子公司纳入发行人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情形,需按照MQ.8表进行披露;其他股权委托管理及协议控制类情形,可参考披露。重要子公司标准参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MQ.7表相关规定。2、主承销商核查股权委托管理协议及报告期内股权委托管理协议履行情况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3、律师在法律意见书F-4-5中结合协议核心条款对委托管理的股权有效性及合规性发表法律意见,认定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会计处理依据专项说明,结合表决权、收益权的约定及最终处置方案,说明股权委托管理会计处理的合理性,就股权委托管理行为具有70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稳定性、股权委托管理报酬合理且符合商业逻辑、受托方能对被托管企业实施控制委托双方内外部审批程序具有完备性等发表专业意见。MQ.9表(企业涉及自律处分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MQ.9-1重要提示处于自律调查阶段的企业,在M-0-3中提示:“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对企业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个人)于xxxx年xx月xx日被XXXX(调查主体)调查(处罚),相关情况已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请投资者注意阅读。”MQ.9-2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在M-2-2中披露相关风险(如有),包括信息披露不规范的风险、违规操作风险、公司治理不完善的风险、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风险、违规事项引发的生产经营风险、违规事项引发的企业治理结构变化的风险。MQ.9-3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处于自律调查阶段的企业,在M-5中披露以下信息:1、企业收到《自律调查通知书》的时间。2、企业配合调查情况及最新进展。3、企业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4、企业承诺在收到自律处分决定后,及时披露收到《自律处分决定书》的时间、自律处分情况及违规事项基本情况。对于近一年及一期受到自律处分的企业,在M-5中披露以下信息:1、企业收到《自律处分决定书》的时间及自律处分情况。2、违规事项基本情况。3、企业对自律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纠正及相关整改措施。4、违规事项对企业的影响。5、对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的,补充披露偿债保障措施。说明:1、MQ.9表格适用范围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对企业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个人被交易商协会自律调查或自律处分。对于资产支持票据,表格仅适用于发起机构。企业受到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等主管部门的立案调查或处分、处罚、监管措施等,参考披露。71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2、律师在法律意见书F-4-9中就发行人(涉嫌)违规事项对本次发行的影响发表法律意见。3、对于处于自律调查阶段的企业,主承销商对企业配合调查情况及最新进展企业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等事项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对于近一年及一期受到自律处分的企业,主承销商对企业自律处分情况、违规事项基本情况及对企业的影响、企业对自律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及相关整改措施等事项出具尽职调查报告。1.2.3产品补充表格MC.1表(供应链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MC.1-1声明与承诺、目录在M-0-3中提示募集资金将通过委托贷款或者其他方式贷给处于发行人供应链上下游的企业。MC.1-2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在M-2-2中披露将募集资金向供应链企业融出可能引起的风险。MC.1-3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在M-4-1依据与上下游企业的交易规模、平均账期和存货流转时间等,对额度进行匡算。在M-4-1中披露募集资金放款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用款主体筛选标准,用款主体借款增信措施,本期放款具体流程,单个用款主体放款额度确定方法,融资价格确定方法等。在M-4-2中承诺本企业向供应链企业进行贸易融资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本企业相关内部制度的要求;承诺发行人根据综合融资成本、用款企业信用风险等因素合理确定放款利率,不得运用本产品不当套利;向供应链企业融出的资金只能用作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本企业将做好资金流向的监控工作。在M-4中披露本企业偿债计划和偿债保障措施,明确以放款的利息收入作为备付金,以本企业自有资金为偿债提供保障,若放款回款出现困难,本企业承诺将筹措资金确保正常还款。MC.1-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72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4在M-5-11中披露用款主体所在行业现状、行业前景、行业政策以及供应链上下游的经营情况。MC.1-5第十一章信息披露安排在M-11-2中明确发行人应在存续期间每半年披露募集资金用款情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使用方案的执行情况、资金融出规模、放款利率水平、资金回收情况和有无逾期情况等。备注MC.2表(永续票据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MC.2-1封面发行期限:X(X1+X2……)+N(N1),2在发行人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有赎回日利率不跃升(如有)、赎回日利率跃升幅度不同(如有)、赎回日间隔不同(如有)等情形。重要提示披露发行人在会计初始确认时是/否拟将本期永续票据计入所有者权益。MC.2-2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在M-2-3中披露特有风险(一)发行条款相关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不行使赎回权的风险、利息递延支付的风险、清偿顺序列于普通债务之后的风险(如有)等。(二)其它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率波动的风险、可分配利润不足以覆盖永续票据票面利息的风险、净资产收益率波动的风险、会计税务政策变动的风险等。MC.2-3第三章发行条款在M-3-1中披露利率确定方式(一)初始票面利率确定方式本期永续票据前X1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招标方式确定,在前X1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前X1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二)票面利率重置日2X1,X2为赎回日间隔,N1为赎回日间隔。73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第X1个计息年度末为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自第X1+1个计息年度起,每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票面利率重置日为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起每满年的对应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三)基准利率确定方式(四)票面利率跃升方式如发行人选择不赎回本期永续票据,则从第X1+1个计息年度开始,每年票面利率可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M个基点,票面利率公式为:当期票面利率=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跃升利率,在之后的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如第X1+X2+1个计息年度与第X1+1个计息年度利率跃升幅度不同,继续按上述描述方式进行披露。在M-3-1中披露清偿顺序在M-3-1中披露持有人救济条款:如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时发行人仍未付息,或发行人违反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本期永续票据的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如有)自知悉该情形之日起按勤勉尽责的要求召集持有人会议,由持有人会议达成相关决议。在M-3-1中披露会计处理:发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经对发行条款和相关信息全面分析判断,在会计初始确认时是/否拟将本期永续票据计入所有者权益。在M-3-2中披露发行人赎回权(一)赎回日每个票面利率重置日为赎回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二)赎回选择权每个赎回日,发行人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赎回本期永续票据。(三)赎回方式如发行人选择赎回,则于赎回日前20个工作日,由发行人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提前赎回公告》;如发行人选择不赎回,则于付息日前20个工作日,由发行人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债券票面利率以及幅度调整的公告》。74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在M-3-2中披露利息递延支付权(一)利息递延支付选择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永续票据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利息递延支付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构成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应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非累计计息。如发行人选择利息递延支付,则于付息日前10个工作日,由发行人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利息递延支付公告》。(二)利息递延支付下的限制事项发行人(母公司)有利息递延支付的情形时,在已递延利息及其孳息全部清偿完毕之前,不得从事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1;2、减少注册资本。(三)强制付息事件在本期永续票据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应当在事项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及时披露,明确该事件已触发强制付息条件,且发行人(母公司)不得递延支付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2、减少注册资本。发行人承诺不存在隐性强制分红情况。MC.2-4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如用于项目资本金,在M-4-1中披露:(一)项目基本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投资计划、投资资金安排、资本金已到位情况、已取得批文情况等情况。(二)承诺项目合法合规、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不存在未批先建等不合规行为。(三)采取专户资金监管模式,并附相应的资金监1国有独资企业上缴利润除外。2国有独资企业上缴利润除外。75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管协议。MC.2-5第六章企业主要财务状况在M-6-1中明确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告或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在M-6-2中分析存续及该期永续票据对所有者权益和资产负债率的影响。在M-6-3中披露存续永续票据会计初始确认情况。MC.2-6第九章税项在M-9-1中披露发行人发行永续票据、投资人取得永续票据利息收入适用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方法。备注说明:1、发行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永续票据,依据MC.2表进行信息披露。发行拟计入负债的永续票据参考披露。2、关于清偿顺序:如清偿顺序列于普通债务之后,由律师在F-4-9就清偿顺序发表专业意见。3、关于募集资金运用:如用于项目资本金,由律师在F-4-1中就此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要求发表专业意见。MC.3表(创投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MC.3-1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在M-2-2中披露股权投资流动性较差的风险、退出渠道受限的风险、创投类企业盈利波动较大的风险、资本市场政策变化的风险等。MC.3-2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按照M-4-1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用于股权投资的或者补充下属股权投资基金资本金的,需要在募集说明书重要提示显著位置强调募集资金用于股权投资或补充下属股权投资基金资本金。募集资金用于股权投资的,需披露拟投资储备项目情况(可隐去项目名称等身份信息),或拟投资项目遴选标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下属股权投资基金资本76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金的,需披露拟增资的股权投资基金基本情况。在M-4-2中承诺股权投资行为合法合规,被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被增资的股权投资基金运营符合国家相关政策。且募集资金采取专户资金监管模式。MC.3-3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在M-5-8披露:(1)创业投资板块近三年又一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及毛利率;(2)创业投资板块经营主体、经营模式(包括直投、自主管理基金、母基金等)、经营状况(已投资项目数量、管理的基金个数、管理的资本规模等);(3)已投资项目情况(历史投资项目数量、行业分布、被投资项目阶段分布(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等))。(4)已投资项目的退出情况、退出方式(并购退出、回购退出、上市退出、清算退出等)、各种退出方式所占案例个数及金额比例及各种退出方式的收益情况等。(5)被增资的股权投资基金相关情况(基金性质、资金来源、投资方向、存续期、退出方式、分配方式等)。(6)过往基金清算情况(已经清算的基金个数、资金分配情况、内部收益率情况等)。在M-5-8披露创业投资业务的合法合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创业投资基金是否已经向相关主管部门备案;(2)发行人直接投资或参股基金投资的方向是否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及协会相关规则指引的规定;(3)是否存在以创业投资或者股权投资的名义,通过借贷的方式,将资金注入平台、房地产等政策限制的行业,或者向中小微企业发放类贷款的情况。在M-5-10披露未来投资规划,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遴选标准,项目储备情况、投资行业分布、投资阶段分布、投资退出方式、投资资金来源;创投基金设立规划、资金募集方式、基金投资策略等。MC.3-4第六章企业主要财务状况在M-6-1进一步披露:(1)被投资企业所占股权、并表情况及会计依据;(2)设立或参股的创投基金并表情况及会计依据;在M-6-2进一步披露:(1)长期股权投资的构成及变化情况;(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的构成及变化情况;(3)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的构成及变化。MC.3-5第十一章信息披露安排承诺定期(每年)编写用款情况报告,向投资人披露,内容包括募集资金使用方案的执行情况、投资项目情况、增资基金情况等。77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备注MC.4表(超短期融资券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MC.4-1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披露注册金额的缺口匡算依据;每期发行时,募集资金用途应披露资金使用主体、金额及缺口匡算依据。承诺募集资金应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流动资金需要,不得用于长期投资。MC.4-2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披露组织架构完备性、业务运营合规性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披露资金运营内控制度、资金管理模式、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等。按照M-5披露企业基本情况(如为首次公开注册企业或在银行间市场无可以公开获得的企业有效信息)。MC.4-3第六章主要财务状况按照M-6披露企业财务状况(如为首次公开注册企业或在银行间市场无可以公开获得的企业有效信息的)。MC.4-4第七章资信状况按照M-7披露企业资信状况(如为首次公开注册企业或在银行间市场无可以公开获得的企业有效信息的)。备注说明:1、对于尚未制定资金运营内控制度和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的企业,需提供资金运营内控制度和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过渡方案,并尽快完成制定。2、“企业有效信息”是指有近三年一期企业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的相关信息。MC.5表(保障性安居工程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MC.5-1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在M-2-2中披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特有风险(如政府回购/购买款不能按期支付的风险、政府购买服务/78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委托代建流程合法合规性风险、货币化安置引发当地房地产市场波动的风险、项目收益与融资无法自平衡的风险、土地政策变化的风险、房地产政策变化的风险、房地产市场去库存的风险、项目完工风险、群体性事件突发的风险等)。MC.5-2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在M-4-1中披露以下信息:1、按照本次注册额度口径匡算募集资金用途及发行计划。需披露募投项目所在地区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房建设成本标准,以及募集资金匡算是否超出该标准。2、(1)募投项目基本信息,包括立项名称、总投资额、建筑面积、建设计划及现状等。(2)资本金到位情况。披露是否存在以“名股实债”、股东借款、借贷资金等债务性资金和以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等方式违规出资或出资不实的问题。(3)立项、环评、“四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文件齐备。(4)“四证”不齐或者资本金尚未到位的,应披露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说明文件,其中需明确办理进度及预计办结时间。3、(1)出具建设主体和募投项目资质认定文件的机构名称1。(2)募投项目为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应说明该项目已纳入XX年XX省级人民政府与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签订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责任书(或任务分解计划)范围内。(3)募投项目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应说明该项目已纳入XX(地区)棚户区改造规划和XX年改造计划。项目拆迁行为合法有效、安置补偿政策完善到位,符合国家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要求。4、披露偿债保障措施。在M-4-1中披露募集资金账户监管安排。发行人应指定资金监管行,设定资金监管账户,并签订资金监管1保障性安居工程募投项目和建设主体由三方机制的牵头单位(人民银行分行或中心支行、省级地方政府金融办)或省级住建部门出具文件(或有等同效力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79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协议。资金监管行应通过资金监管账户对募集资金的流向和使用进行有效监控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用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在M-4-1中披露以下信息:1、募投项目未来回款与政府相关的,需披露相关方签署合同主要条款,并说明是否符合防范化解地方隐性债务相关政策及预算法有关规定,是否符合当前法律法规要求。2、募投项目未来回款主要依靠项目自身平衡的,需披露项目预期收益、支出以及融资平衡情况(鼓励由独立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评估意见),市场化销售的定价依据及周边商品房均价情况、潜在影响项目收益和融资平衡结果的各种风险评估。在M-4-2中承诺:1、募集资金用途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要求,募集资金不用于拿地、炒地等不符合政策规定的用途;募集资金用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如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且募集资金仍用于符合要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类项目。2、承诺募集资金用途不用于配套的商品房和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不用于募投项目范围之外的工程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不涉及项目重复建设、重复融资,不涉及违规举借政府性债务。3、发行人举借该期债务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文件要求,不会增加政府债务或政府隐性债务规模,不会用于非经营性资产,不会划转给政府或财政使用,政府不会通过财政资金直接偿还该笔债务。MC.5-3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在M-5-8中披露政府对发行人承担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支持机制、近三年又一期支持情况、未来支持安排。80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对于未来回款与政府相关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在M-5-8中披露:1、业务模式、业务资质及授权情况、建设收入的分配结构、盈利模式、相关协议或政府文件、会计处理方式及会计处理依据。2、以列表形式披露近三年又一期主要已完工项目名称、建设期间、项目回款期限、总投资额、已投资额、是否签订合同或协议、拟回款金额、已回款金额、未来三年回款计划、是否按照合同或协议执行回款情况、政府关于保障房项目的认定文件等。3、以列表形式披露主要在建项目名称、建设期间、回款期间、总投资额、已投资额、自有资金比例、资本金到位情况、是否签订合同或协议、合法合规性情况、未来三年投资计划。4、未来拟投资项目名称、投资金额、投资计划及投资进度安排。5、关于发行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业务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说明。对于未来回款主要依靠项目自身平衡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在M-5-8中披露:1、经营模式(包括自主开发/合作开发等)、经营状况(包括近年开发完成投资、开工面积、竣工面积、销售面积、销售收入、区域占比情况、证照办理情况等);涉及不同经营模式的,披露业务定位、出资比例、收益分成等情况;2、近三年已完工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已完工,可能尚未进行结算的项目)。披露项目主体、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截至最近一期已销售总额、销售进度、回款情况、未完成销售的原因和项目批文情况;涉及在售项目的,披露项目后续销售安排、资金回笼计划情况。3、在建项目及拟建项目的项目主体、项目名称、项目类别、项目所在地、项目建设期、总投资金额、截至最近一期已投资、未来三年投资支出、项目进度、资金来源81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包括贷款、自筹等)和项目批文等合规性情况、预售面积、销售进度等。在M-5-11中披露发行人自身经营情况是否符合国发〔2014〕43号文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六真”原则等要求。备注MC.6表(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MC.6-1重要提示在M-0-3中提示募集资金用途专项用于节能环保、污染防治、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等绿色项目。MC.6-2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在M-2-2中披露与拟投资项目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风险、项目安全生产的风险、项目环保效益不达标的风险、项目引发的环境次污染风险、项目合规性风险等。MC.6-3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在M-4-1中披露募集资金运用主体的名称、金额、项目基本内容、项目投资额、项目归属方、项目自有资本金及资本金到位情况、项目已有融资情况、项目建设计划及现状、土地、环保、立项批复情况(批复文件作为备查文件);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必须采取专户资金监管模式,并附相应的资金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绿色项目。在M-4-1中披露项目遴选的标准和依据;拟投资项目符合相关标准的说明,详细披露拟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参数;项目是否为绿色项目的结论。在M-4-1中详细披露拟投资项目的未来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目标,如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年度减排量、年度节能量、大气污染物减排量等投资人关注的指标。在M-4-2中承诺在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内,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绿色项目;若发生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保证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82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要求且用于绿色项目或偿还绿色贷款。MC.6-4第十一章信息披露安排在M-11-2中明确发行人应在存续期间每半年披露募集资金用款情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绿色项目进展。备注说明:第一、二类企业统一注册模式下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时,应根据M表或BM表的要求结合本表格内容予以披露。MC.7表(住房租赁债务融资工具1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MC.7-1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披露租赁住房建设风险、租赁住房运营风险、租房合同履约风险、住房租赁政策变化风险等。MC.7-2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募集资金用途——披露注册金额的缺口匡算依据。募集资金用于租赁住房项目建设的,披露项目基本情况、自持比例、自持年限、租赁住房建设套数、项目投资额、项目自有资本金及资本金到位情况、项目已有融资情况、项目建设计划及现状、证照及合规性情况、使用募集资金的方式、未来租赁住房运营方式;募集资金用于租赁1指符合国家有关文件要求的,所开发建设、运营的租赁住房项目。83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住房项目运营的,披露运营项目具体情况、使用募集资金的具体方式、租赁住房的运营方式、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及签署情况。承诺——专项用于租赁住房项目建设或运营,租赁住房项目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不用于销售,且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要求。募集资金须采用专户资金监管模式,并附相应的资金监管协议。如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且募集资金仍用于符合要求的租赁住房类项目。MC.7-3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住房租赁业务:1、项目建设:经营主体、开发资质、经营模式、土地性质、自持比例、自持年限、经营状况(包括近三年开发完成投资、开工面积、竣工面积、区域占比、证照办理情况等)、安全生产情况、环保情况、土地储备情况。2、项目运营:对项目运营模式进行区分(自有产权运营、收购住房运营、转租运营、租赁住房中介服务等)、运营主体、房源来源、项目所在地、运营模式、出租形式、84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合同签订情况、主要客户情况、租金收取模式、租金收取情况等。3、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业务的合规性,是否存在被监管机构处分的记录或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的事件出现。备注说明:涉及合规性情况需在F表(法律意见书信息披露表)中披露相关信息。MC.8表(扶贫票据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MC.8-1重要提示在M-0-3中提示部分或全部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支持精准扶贫。MC.8-2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在M-2-2中披露与拟投资精准扶贫项目(或其他类型的精准扶贫用途,下同)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扶贫项目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未实现预计扶贫效果的风险、扶贫政策变化的风险等。MC.8-3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在M-4-1中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对应的扶贫项目符合精准扶贫要求的相关依据、预期的扶贫效果、扶贫计划、中央及地方政策支持情况、投资收益模式等。在M-4-2中承诺在扶贫票据存续期间内,扶贫用途部分的募集资金用于精准扶贫项目,对该部分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监管,并签署资金监管协议。若发生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保证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符合85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要求且应确保继续用于精准扶贫项目。MC.8-4第十一章信息披露安排在M-11-2中明确发行人应在存续期间每年4月30日和8月31日之前披露募集资金用款情况,披露渠道应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平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扶贫项目进展以及扶贫效果的实现情况。备注说明:在现有注册项下发行扶贫票据、需在发行前进行变更用途流程的,应按照扶贫票据相关要求进行补充披露。MC.9表(双创专项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MC.9-1重要提示在M-0-3中提示部分募集资金将通过股权投资或基金出资等形式用于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发展。MC.9-2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在M-2-3中披露与双创专项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流动性较差风险、股权投资业务经营风险、股权投资项目退出渠道受限风险、资本市场政策变化风险;基金出资合规性风险、基金募投项目投资风险、基金无法按计划投资风险、基金无法按计划退出风险等。MC.9-3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在M-4-1中披露发行人支持科技创新基本情况。发行人需披露通过股权投资或基金出资等方式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发展的意义目的、未来发展规划,以及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发展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之间的关系。86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在M-4-1中披露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募集资金用于股权投资的部分需披露股权投资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匡算依据、发行人与拟投资企业之间的持股关系、拟投资金额、股权投资运营实体情况、投资方式、退出方式等。其中,股权投资运营实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情况、内部管理制度、投资决策流程、投委会组成、后续管理、投资经验、风险控制等。在M-4-1中披露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募集资金用于基金出资的部分需披露该基金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备案情况、各方认缴金额及出资比例、资金到位情况、基金投向、投资流程、投资方式、风控措施、已投项目情况、基金存续期、退出方式等。基金管理人相关情况参考股权投资运营实体进行披露。在M-4-1中披露拟投资企业情况。有明确的投资企业或储备项目库的,列出拟投资企业名单,以列表的形式披露拟投资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注册时间、注册地或办公地点、与发行人有无持股关系、所处行业、拟投资金额(可隐去企业名称等身份信息)。暂无具体投资企业名单的,需披露拟投资企业遴选标准和投资领域,并通过披露发行人前期投资规模及经验、未来投资规划等内容,合理匡算募集资金实际需求;同时,要求在发行前披露拟投资企业相关信息,确保资金投向为科技创新企业。若发行人与拟投资企业存在持股关系,发行人应充分披露其股权结构、财务状况及本次交易结构情况,并承诺募集资金用于支持拟投资企业创新发展,不存在涉嫌内部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在M-4-1中披露科技创新企业的筛查工作。有明确的投资企业或储备项目库的,注册文件中需对拟投资企业是否具有科技创新等相关特征进行披露;暂无具体投资企业的,发行前在发行文件中对拟投资企业是否具有科技创新等相关特征进行披露。主承销商需出具关于拟投资企业符合科技创新企业相关发展规划及国家产业政策的专项说明。87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在M-4-1中披露偿债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是发行人以公司自身财务情况作为偿债保障来源,保障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正常兑付;二是发行人为该期债券的第一还款责任人,即使基金未到期或股权退出存在困难,发行人应当以自身现金流确保正常还款。在M-4-1中披露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若拟投资企业出现不能满足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相关要求的情形,发行人可另行选择其他标的企业,并由主承销商对拟变更的企业是否符合科技创新企业相关发展规划及国家产业政策出具专项说明,并向投资人进行充分信息披露。在M-4-2中增加募集资金用款承诺。承诺募集资金用于股权投资的部分,仅限于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不用于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投资(包括定增),且单笔股权投资金额不超过对该企业总投资的60%。承诺募集资金用于基金出资的部分,仅限于投资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或按照《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且与所投基金总规模保持合理比例,不超过所投基金中发行人已认缴规模的60%。在M-4-2中增加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承诺。承诺签署资金监管协议,设立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对用于股权投资或基金出资的部分实施专户管理,并承诺严格按照注册文件中所约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不得擅自挪作他用。88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在M-4-2中增加募集资金用途合规性承诺。承诺股权投资行为合法合规,承诺拟投资的企业生产经营合法合规,承诺股权投资或基金出资的投资方向和领域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及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并由律师在在法律意见书中发表专业意见。承诺募集资金运用不得违反《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等相关规定,承诺本次债务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文件要求,不会增加政府债务或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并由律师在法律意见书中就本次募集资金用途是否符合资管新规及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等相关规定发表专业意见。MC.9-4第六章企业主要财务状况在M-6-1中进一步披露发行人在被投资企业所占股权、合并报表情况及会计处理依据。在M-6-2中进一步披露发行人股权投资或基金出资对其财务状况的影响及变化情况。MC.9-5第十一章信息披露安排在M-11-2中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用于股权投资的,发行人应于每年4月30日以前披露股权投资资金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使用方案的执行情况、投资企业数量及规模、股权投资退出情况、逾期未退出情况、投资标的企业发展情况等内容。在M-11-2中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用于基金出资的,发行人应于每年4月30日以前披露基金出资资金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募集资金使用方案的执行情况、基金运行情况、基金已投资规模、基金退出情况、基金所投标的企业发展情况等内容。MC.9-6第十七章备查文件89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在M-17-1中增加以下备查文件:(1)主承销商关于科技创新企业筛查的专项说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拟投资企业主营业务、科技研发情况、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专利、符合国家科技创新政策文件、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运用合规性等内容;(2)发行人签署的资金监管协议;(3)基金管理合同或协议(如有);(4)政府部门或机构对所投基金出具的批复文件、会议纪要或其他相关资料等(如有)。备注说明:1、关于产品定义,双创专项债务融资工具是指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募集资金通过投债联动的模式用于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发展的债务融资工具。2、关于发行主体,发行主体应为具备良好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的实体产业运营主体,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园区经营企业等向科技创新领域具有股权投资需求的企业。3、关于运作模式,企业应将双创专项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企业营运资金、项目建设等用途,同时要求一定比例的资金以股权投资或基金出资等形式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发展。企业应综合考虑自身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合理设置募集资金用于股权投资或基金出资等用途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注册金额的50%。4、关于所投企业,所投科技创新企业应为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政策符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相关要求,拥有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具有稳定的商业模式,社会形象良好,具有较强成长性的企业。主承销商应出具关于募集资金用途支持科技创新企业的专项说明,对拟投资企业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科技创新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发表明确意见。相关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2)《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等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和科技创新相关发展规划;(3)《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等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出台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文件;(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国家及地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5)其他创新创业相关政策文件。5、第一、二类企业统一注册模式下发行双创专项债务融资工具时,应根据M表或BM表的要求结合本表格内容予以披露,并在注册有效期内自主发行。90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MC.10表(“债券通”专项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MC.10-1声明与承诺、目录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发行,所有条款及内容、有关解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境外投资者通过“债券通”参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认购,所涉及的登记、托管、清算、结算、资金汇兑汇付等具体安排需遵循人民银行《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方的规则执行。以英文披露M-0-1表内容的,需按照通用文本进行相关表述。MC.10-2第三章发行条款以英文披露发行条款相关内容的,需按照通用文本进行相关表述。境外投资者通过“债券通”参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认购,所涉及的登记、托管、清算、结算、资金汇兑汇付等具体安排需遵循人民银行《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方的规则执行。备注:说明:1、按照BM表进行披露的,参照上述要点进行披露。以英文披露申购说明相关内容的,需按照相关通用文本进行相关表述。MC.11表(并购票据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MC.11-1声明与承诺在M-0-1中增加“脱密声明”:发行人所披露的关于并购相关信息为融资所需要的必要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不违反本次并购相关合同,不会对本次并购的进程和结果造成影响,信息披露行为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要求。MC.11-2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在M-2-5中披露与并购相关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整合风险、定价估值风险、并购进程风险91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等。MC.11-3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在M-4-1中披露并购交易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并购目的、并购标的基本情况(可隐去具体名称等身份信息)、并购双方关联关系、并购资金安排、自有资金与借贷资金的比例、并购所处阶段等。在M-4-1中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匡算。发行人应合理匡算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中拟用于并购交易用途的占比应不低于注册或当期发行金额的30%,其余部分可用于企业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在M-4-1中披露募集资金具体用途:1、若用于偿还银行并购贷款,需披露并购贷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并购贷款金额、期限、贷款银行、有无限制性条款等内容。2、若用于直接支付并购价款,或偿还并购类信托等间接方式支付并购价款,需披露发行人后续整合计划和发展战略规划、并购后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的影响等内容。3、若用于向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增资(注资),需披露增资的具体用途及与落实国家重大战略的关系、未来发展规划、发行人与子公司之间风险隔离情况等内容。募集资金增资的最终用途须用于补充项目资本金、参股型股权投资等股权性质的用途。在M-4-2中增加以下承诺:1、合规性承诺。发行人承诺本次并购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反垄断、国有资产转让政策(如是)、外商投资管理政策(如是)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购交易合法合规;交易定价过程公平合理、依据充分,不存在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等违法违规情形;不存在法律障碍,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本次并购交易构成影响的法律问题和风险。2、募集资金用途承诺。发行人承诺募集资金不用于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投资。3、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承诺。承诺签署资金监管协议,设立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对用于并购交易的资金实施专户管理,并承诺严格按照注册文件中所约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不得擅自挪作他92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用。在M-4-3中明确并披露并购项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失败的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注销注册额度、召开持有人会议、提前偿还、或变更为其他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MC.11-4第十七章备查文件在M-17-1中增加以下备查文件:1、交易双方达成的交易框架协议;2、产权评估报告或其他产权估价依据;3、并购方上级或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如有)。备注说明:1、关于产品定义:并购票据是指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企业并购活动,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并购是指并购方通过受让现有股权、认购新增股权,或收购资产、承接债务等方式以实现合并或控制已设立或新成立的目标企业的交易行为。并购票据支持的并购类型包括获得控制型、增强控制型、共同控制型等。2、如在注册文件中未涉及并购交易具体信息的,应在发行文件中详细披露并购交易的具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标的具体情况(股东情况、主营情况、其他重大情况)、并购价款及定价依据、完成并购相关程序的情况等内容。3、企业在统一注册模式下可结合本表格内容自主发行并购票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作为备查文件;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变更为并购用途的,应按照发行前变更资金用途流程的相关要求,结合本表格内容予以披露。4、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由律师在F-4-1中对募集资金用途及并购交易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要求发表专业意见。93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1.2.4行业补充表格MH.1表(房地产企业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MH.1-1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披露短期偿债压力较大风险、经营性净现金流波动风险、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风险、存货跌价风险、受限资产规模较大、应交税费余额较大风险、对外担保风险、合并范围变化频繁风险、再融资风险;项目销售周期偏长风险;项目质量管理风险、跨区域管理风险;房地产政策风险、土地政策风险、金融信贷政策变动风险、税收政策变动风险等、项目用地超期开发被回收风险。MH.1-2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募集资金用途——披露注册金额的缺口匡算依据。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需明确用款主体、金额及缺口匡算;用于项目建设及偿还项目借款的,需明确项目证照及合规性情况、普通商品房比例、资金监管安排等。募集资金用于普通商品住房项目还需遵守以下规定:1、企业自有资金应不低于该开发项目总投资的30%。2、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套型建筑面积和价格应符合所在地城建、税务等部门对普通商品房的规定(含经济适用住房)。承诺——募集资金仅限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不得挪用,不得用作土地款等其他用途,且募集资金须采取专户资金监管模式,并附相应的资金监管协议。MH.1-3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房地产业务情况:1、房地产及相关业务板块近三年又一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及毛利率(需区分住宅、类住宅、保障房、商业地产、工业地产、一级土地开发等);2、房地产板块经营主体、开发资质、经营模式(包括自主开发/合作开发/项目代建等)、经营状况(包括近年开发完成投资、开工面积、竣工面积、销售面积、销售收入、区域占比情况、证照办理情况等);涉及不同经营模式的,披露业务定位、出资比例、收益分成情况;3、近三年已完工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已完工,可能尚未进行结算的项目)。披露项目主体、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包括住宅/商业/办公等)、项目所在地、截至最近94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一期已销售总额、销售进度、回款情况、未完成销售的原因和项目批文情况;涉及在售项目的,披露项目后续销售安排、资金回笼计划情况;4、主要在建及已完工项目业主方、施工方、收入确认、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模式;5、涉及到项目通过股权转让的,需进一步披露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包括转让目的和形式、定价依据、会计科目变化情况等)。业务合规性情况:1、发行人及项目开发主体是否具备相应资质;2、企业在信息披露中是否存在未披露或者失实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因重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况;3、企业是否诚信合法经营,包括但不限于:(1)违反供地政策(限制用地目录或禁止用地目录);(2)违法违规取得土地使用权,包括以租代征农民用地、应当有偿而无偿、应当招牌挂而协议、转让未达到规定条件或出让主体为开发区管委会、分割等;(3)拖欠土地款,包括未按合同定时缴纳、合同期满仍未缴清且数额较大、未缴清地价款但取得土地证;(4)土地权属存在问题;(5)未经国土部门同意且未补缴出让金而改变容积率和规划;(6)项目用地违反闲置用地规定,包括“项目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动工日满一年,完成开发面积不足1/3或投资不足1/4”等情况;(7)所开发的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如相关批文不齐全或先建设后办证,自有资金比例不符合要求、未及时到位等;(8)如是否存在“囤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信贷违规”、“销售违规”、“无证开发”等问题,是否存在受到监管机构处分的记录或造成严重社会负面的事件出现;4、涉及土地一级开发、征地拆迁、旧城改造等项目的,需进一步补充项目获取流程及合规性、拆迁补偿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进度、涉及诉讼情况等。在建项目——披露项目主体、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包括住宅/商业/办公等)、项目所在地、项目建设期、总投资金额、截至最近一期已投资、未来三年投资支出、项目进度、资金来源(包括贷款、自筹等)和项目批文等合规性情况。在建项目包括已开工但尚未竣工的项目。投资规划——披露项目主体、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包括住宅/商业/办公等)、项目建设期、总投资金额、已投95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资、未来三年投资、资金来源(包括贷款、自筹等)、资金落实和项目批文等合规性情况。土地储备——披露地块名称、地块所在地、土地面积、取得时间、出让金总额、截至最近一期已交出让金、后续出让金计划及资金来源、拟建项目类别。MH.1-4第六章企业主要财务状况披露因项目股权转让造成的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主要财务指标变化情况:1、存货的构成及存货周转率情况;2、主要无形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构成及变化情况;3、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变化情况;4、主要短期借款及长期借款用途及是否存在短贷长用情况;5、预收账款的构成及变化情况。披露发行人借款明细,并区分银行贷款和非传统融资:1、主要银行借款情况,包括借款银行、金额、期限、利率及担保情况;2、非传统融资情况,包括借款方、金额、期限、利率及担保情况,夹层融资、名股实债等各类其他融资情况。备注说明:上述涉及业务合规性情况需要在F表(法律意见书信息披露表)业务运营情况中进行相应信息披露。MH.2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企业信息披露表1)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MH.2-1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在M-2-2中进一步披露财务、管理、经营和政策风险。财务风险:应收款项回收风险、无经营背景的往来款较大风险、短期偿债压力较大风险、有息债务较高风险、受限资产较大风险、对外担保较大风险、盈利能力波动风险、未来资本支出较大风险、经营性现金流波动风险、经营性现金流对债务的保障能力较弱风险、来自政府支付的资金流入占比较大风险、政府补贴收入不确定风险;1如采用定向发行方式注册,应根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2017版)》关于信息披露表格命名和财务信息披露的要求,结合本表格内容予以披露。96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管理风险:下属子公司管理风险(如对下属子公司实际控制力较弱的风险)、董事会(监事会)人员缺位风险、公务员兼职风险;经营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建设施工和工程管理风险、资产划转风险、业务结构单一风险、土地资产价格波动风险、合同定价风险、合同履约风险、工程委托方支付能力较弱风险、工程委托方债务负担较重风险;政策风险:地方政府性债务政策变化风险、土地政策变化风险、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变化风险。MH.2-2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在M-4中按照注册额度披露募集资金用途明细。在M-4-1中进一步披露募集资金用途:1、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需披露用款主体、流动资金缺口匡算及拟使用募集资金额度;2、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的,以列表形式披露借款主体、金融机构、借款金额、借款余额、起止日期、抵质押情况、借款用途、拟使用募集资金额度、是否属于政府一类债务情况等;3、用于项目建设的,需披露项目基本情况、合法合规性、总投资额度、已投资额度、资本金到位情况、资金来源、资金缺口匡算、项目总体进度、拟使用募集资金额度及项目收益情况等。在M-4-2中承诺:1、发行人举借该期债务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办发〔2018〕101号文等文件支持的相关领域,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文件要求,不会增加政府债务或政府隐性债务规模,不会用于非经营性资产,不会划转给政府或财政使用,政府不会通过财政资金直接偿还该笔债务。2、发行人募集资金投向不用于体育中心、艺术馆、博物馆、图书馆等还款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不用于金融投资、土地一级开发,不用于普通商品房建设或偿还普通商品房项目贷款,不用于保障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或偿还保障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MH.2-3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在M-5-1中承诺: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作为出资人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相关举借债务由发行人作为独立法人负责偿还。发行人将进一步健全信息披露机制,公司97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自2015年1月1日起新增债务依法不属于地方政府债务。在M-5-1中进一步披露发行人业务合法合规性情况:1、披露是否存在如下情形:(1)“名股实债”;(2)土地开发整理业务、基础设施建设业务、保障性安居住房等业务;(3)PPP项目、政府投资基金、BT、回购其他主体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替政府项目垫资的情形;(4)来自政府的应收款项;(5)由财政性资金直接偿还、以非经营性资产或瑕疵产权资产融资、以储备土地或注入程序存在问题的土地融资、地方政府或其部门为发行人债务提供担保或还款承诺、以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偿债资金来源的债务;(6)为地方政府及其他主体举借债务或提供担保。2、如存在上述任何情形,说明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以及同级财政部门意见或依据。在M-5-2中披露发行人历次增资、注资及资本实际缴付情况:如有储备土地、林权、探矿权、湖泊、盐田、滩涂以及非经营性资产等注资情况,需进一步披露上述资产注入时间、金额、评估依据、政府相关文件、资产过户手续是否完成等。在M-5-5中进一步披露发行人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对子公司是否具有实际控制力,对子公司的资金收支、人员任免、业务经营的管控情况等。在M-5-7中进一步披露公务员任职情况:披露高管人员是否涉及公务员兼职、领薪情况,是否符合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公务员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在M-5-8中披露土地开发整理业务情况:1、发行人土地开发整理业务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土地开发整理业务资质情况、盈利模式、相关合同或协议、会计处理方式及会计处理依据。2、以列表形式披露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土地开发整理业务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块名称、整理期间、回款期间、总投金额、已投资金额、面积、是否签订合同98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或协议1、确认收入金额、已回款金额、未来三年回款计划、是否按照合同约定获取报酬等。3、以列表形式披露发行人开发整理过程中土地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块名称、整理期间、回款期间、总投资额、已投资额、面积、是否签订合同或协议2、未来三年投资计划等。4、未来拟整理土地地块名称、面积、投资金额、投资计划及投资进度安排。5、关于发行人土地开发整理业务板块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说明。6、关于土地专项审计情况和土地储备职能剥离情况的说明。在M-5-8中披露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情况:1、基础设施建设板块业务资质情况、业务模式、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的盈利模式、相关合同或协议、会计处理方式及会计处理依据。2、以列表形式披露近三年又一期主要已完工项目的项目名称、建设期间、回款期间、总投资额、已投资额、是否签订合同或协议3、拟回款金额、已回款金额、未来三年回款计划、是否按照合同或协议执行回款情况。3、以列表形式披露主要在建项目名称、建设期间、回款期间、总投资额、已投资额、自有资金比例、资本金到位情况、是否签订合同或协议4、合法合规性情况、未来三年投资计划。4、未来拟投资项目名称、投资金额、投资计划及投资进度安排。5、关于发行人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说明。在M-5-11中披露发行人所属区域的经济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影响发行人业务发展的当地GDP(国内生产总值)及增速等数据、当地土地出让面积及平均价格、发行人所在地区位图、区域内同类企业竞争情况,但不得披露所在地区财政收支、政府债务数据等明示或暗示存在政府信用支持的信息,严禁与政府信用挂钩的误导性宣传。在M-5中披露发行人其他重要事项:1、披露前述涉及的PPP项目、政府投资基金、BT、回1合同或协议应包含与列表中一致的项目名称、各项目回款金额、回款期限、回款安排等内容。2要求同注1。3要求同注1。4要求同注1。99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购其他主体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替政府项目垫资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协议主要内容、业务模式、会计处理、回款安排等。2、被主管机构认定违规及整改情况。MH.2-4第六章企业主要财务状况在M-6-2中进一步披露重要会计科目分析:1、披露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及长期应收款等应收款项中,涉及政府、政府相关部门的往来款项情况,说明以上款项是否存在经营业务背景,是否存在替政府融资等行为。2、以列表形式披露各资产科目中土地资产情况,包括:土地取得方式、地块名称、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面积、使用权类型、取得时间、用途、入账价值、入账依据、获取土地相关权益合法合规性、应缴土地出让金金额,实缴土地出让金金额等,并披露土地资产所在区域及近期该区域土地均价。3、披露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明细,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出资、土地资产注入、股权资产注入、拨款转增净资产、非经营性资产注入等事项。披露前述涉及的“名股实债”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主要内容。4、以列表形式披露发行人资产权属不明、注入过程存在法律瑕疵的资产、公益性资产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名称,入账价值等。在M-6-3中进一步披露截至最近一期发行人有息债务:1、以列表形式披露有息债务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贷款人、借款金额及借款余额、利率、起止日期、抵质押情况等信息,银行贷款中的委托贷款需单独明确标示。2、前述涉及的由财政性资金直接偿还、以非经营性资产或瑕疵产权资产融资、以储备土地或注入程序存在问题的土地融资、地方政府或其部门为发行人债务提供担保或还款承诺、以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偿债资金来源、被主管部门认定违规并要求整改的债务,需单独明确标示。在M-6-5中进一步披露截至最近一期发行人对外担保明细:以列表形式披露前述涉及的为地方政府及其他主体举借债务或提供担保情况。100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备注MH.3表(煤炭企业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MH.3-1第二章风险提示部分在M-2-2中进一步披露财务、管理、经营和政策风险。财务风险:资产负债率较高风险、资产流动性偏弱风险、探矿权与采矿权减值风险、在建工程停缓建与减值风险、债务负担重风险、固定资产折旧风险;经营风险:煤炭价格波动风险、化解过剩产能相关风险;管理风险:安全生产风险、环境保护风险、行业整合风险;政策风险:煤炭行业政策变动风险。MH.3-2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在M-5-8中披露煤炭业务情况:1、煤炭资源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各主要矿井的煤炭品种、开采条件、资源总量、可采储量、采矿权证、采矿证到期日、产能、剩余可采年限、目前生产经营状况、煤炭洗选情况等。2、煤炭资源开采成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吨煤成本及主要构成情况等。3、煤炭销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销售价格、主要销售运输方式、各主要矿井的产量、销量、产销率等。存在外购煤的,披露外购煤的采购量、销售量、价格和成本等。4、安全生产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情况、百万吨死亡率等。5、煤炭开采与洗选企业涉及相关贸易、煤化工、发电等煤炭上下游业务的,应披露上下游业务板块之间关联采购和销售情况。6、去产能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超产情况、人员安置情况、淘汰落后产能和退出过剩产能、环境保护情况等。101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7、重大煤矿建设项目进展,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煤矿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截至近一期期末的投资额、项目进度、权证获取情况、是否存在停建缓建及在建工程减值测试情况等。8、发行人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披露其煤炭业务是否符合化解过剩产能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MH.3-3第六章企业主要财务状况在M-6-2中进一步披露无形资产情况:若无形资产中探矿权或采矿权是以评估方式入账,进一步披露评估入账依据。备注MH.4表(制药企业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MH.4-1第二章风险提示部分在M-2-2中进一步披露财务、经营、管理和政策风险。财务风险:期间费用占比较高风险、资本支出较大风险、或有事项风险、商誉减值风险;经营风险:项目投产周期较长风险、产品研发风险、在建项目停建缓建风险;管理风险:药品质量安全风险、药品的不良反应和安全事故风险、并购整合风险、扩张速度较快风险、反商业贿赂风险;政策风险:医药行业政策变动风险、药品进出口政策变动风险。MH.4-2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在M-5-8中披露以下信息:1、制药板块经营主体、药品功能、生产工艺、产能产量、药品纳入《国家基本药品目录》情况、GMP认证情况、主要药品生产批准情况;原材料采购渠道、结算模式、供应商集中度及稳定性情况;药品销售渠道、主要产品销量及价格、结算模式、销售区域及客户集中度情况等、专利取得情况等。2、企业研发团队实力、研发经费支出、研发成功药品、在研药品、重大项目研发取消情况等。3、行业市场地位、市场占有率情况。102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4、药品安全、质量控制、环保及安全生产情况,包括管理方面具体措施、实施情况、相关检查记录、受处罚情况、药品被停产或召回情况、商业贿赂事件。5、最新行业政策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MH.4-3第六章企业主要财务状况在M-6-2中披露以下信息:商誉形成原因及减值计提情况。在M-6-5中披露以下信息:或有事项——重大药品安全事故、法律纠纷及未决诉讼(仲裁)。备注MH.5表(水泥企业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MH.5-1第二章风险提示部分在M-2-2中进一步披露财务、管理、经营和政策风险。财务风险:经营性净现金流波动风险、存货跌价风险、应收款项回收风险、受限资产规模较大风险;经营风险:原材料及能源价格波动风险、经济周期波动风险、主营业务较单一风险、国内水泥行业产能过剩风险、环境保护风险、安全生产风险;管理风险:跨区域管理风险;政策风险:水泥行业政策变化风险。MH.5-2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在M-5-8中披露水泥业务情况:1、水泥及相关业务板块近三年又一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及毛利率。按分类需区分为:水泥、熟料、混凝土等。2、水泥板块经营主体、经营模式、经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水泥及熟料总产能、各区域产能分布、产能利用率及变化情况、所在区域竞争态势、原材料供应情况、产销比例情况、基准标号单价变化情况、主要客户集中度和回款情况等。3、行业政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错峰生产、环保限产要求及执行情况等。4、环境保护情况。103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MH.5-3第六章企业主要财务状况在M-6-2中进一步补充重大会计科目分析:货币资金及受限情况、存货的构成及存货周转率情况、应收账款及账龄结构情况、固定资产及折旧情况、资产负债率情况、经营性现金流量情况。备注MH.6表(钢铁企业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MH.6-1第二章风险提示部分在M-2-2中进一步披露政策风险。政策风险: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变动风险、环保政策调整风险。MH.6-2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在M-5-8中进一步披露经营情况:1、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平均销售价格、收入占比、成本占比情况。披露主要客户、主要销售区域等经营情况。其中对于产能情况需披露实际产能、在建产能、停产产能、停产原因,以及受市场供求情况和国家产业政策等因素影响计划下一年度释放或压缩产能的调整方案(如有)。2、业务运营主体及高炉等主要设备情况、生产流程、主要技术工艺等情况。3、影响钢铁制造的铁矿石、焦炭、电价、运输等上游成本情况。按照自供和外购两种渠道披露铁矿石供应量及占比。对于自给铁矿石,应当详细披露主要铁矿山的资源储量、可采储量、年产量、铁矿石品位情况、铁精粉年产量。对于外购矿石,应当披露运输费用、仓储情况等,其中对于进口铁矿石,应披露公司进口渠道,执行长协价和现货价的比例等。焦炭供应方面应披露焦炭的主要来源,采购平均价格的变动情况。4、企业目前的设备情况、节能环保的主要投入和采取的主要措施情况、是否存在面临淘汰的落后产能情况、能耗及环保指标(包括吨钢煤耗、吨钢耗新水、吨钢烟粉尘排放、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二次能源利用等)是否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的情况。5、如有兼并重组,详细披露进展情况及对企业的影响等。104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在M-5-10中披露发展战略:化解过剩产能的计划、工作安排,以及化解过剩产能方面是否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规定。MH.6-3第六章企业主要财务状况在M-6-2中进一步披露财务情况:1、在建工程完工情况,如存在大额已完工在建工程长期未转固的情形,披露相关依据和转固时间计划。2、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情况。3、企业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对短期借款的覆盖比例、货币资金对短期债务的覆盖率、总资产报酬率、短期负债比例、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存货周转天数。备注MH.7表(电力企业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MH.7-1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在M-2-2中进一步披露财务、经营、管理和政策风险。财务风险:资产负债率较高风险、未来资本支出较大风险;经营风险:电煤价格波动风险、毛利率波动风险、气候变化风险、风电和光伏项目地理分布集中风险、核电项目安全风险、上网电量变动风险;管理风险:安全管理风险、核电安全风险、水电站生态破坏风险、火电环境破坏风险;政策风险:电力行业政策变化风险、政府补贴变动风险等。MH.7-2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在M-5-8中应披露的内容:1、业务运营主体。电力企业如是集团性质的,披露其集团下属发电业务的主要运营主体情况。2、企业合并口径发电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可控装机容量、发电机组类型及其功率、发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发电量、上网电量、平均上网电价、标杆电价等。3、电力销售区域、主要客户情况及结算模式等。4、环保情况、节能减排情况及安全生产情况。披露发行人是否因环保问题受处罚,是否符合环保政策要求,是否因安全生产受到重大处罚等。105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5、电力行业政策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火力发电在M-5-8中应披露:供电标准煤耗、电煤采购均价、脱硫率等。水力发电在M-5-8中应披露:水电企业的蓄能调峰情况和移民政策情况、水电企业电源点的分布情况、所处地的来水量。风力发电在M-5-8中应披露:弃风限电情况、电源分布情况。核能发电在M-5-8中应披露:发行人运营核设施、在建核电站、新上核电项目基本情况,充分披露运营中核电项目安全检查与管理情况,充分披露在建核电站安全评估情况。在M-5-9中应披露的内容:在建工程情况。披露发行人在建工程、资本支出情况以及停建、缓建情况。MH.7-3第六章企业主要财务状况在M-6-2中披露以下信息: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减值计提情况。备注MH.8表(土木建筑企业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数备注MH.8-1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在M-2-2中进一步披露财务、经营、管理和政策风险。财务风险:资产负债率较高风险、短期资金周转压力较大风险、应收账款坏账风险、存货跌价风险、盈利能力较弱风险、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风险等;经营风险:合同履约风险、客户集中度风险、市场竞争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在建工程停缓建与减值风险、海外业务风险(如有)等;管理风险:安全生产风险、工程质量管理风险、员工管理风险等;政策风险:行业受宏观调控政策影响风险(如房屋建筑业受房地产调控政策变动影响风险、土木工程建筑业受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变动影响风险等)。MH.8-2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106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数备注在M-5-8中披露建筑施工业务情况:1、建筑施工板块经营主体、建筑资质、施工领域、施工工艺和业务流程。2、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已完工项目工程质量及行政处罚等情况。3、新签合同金额、新签合同个数、当期完成金额、在手未完工合同金额,并披露新签合同金额地区分布情况、下游业主集中度及项目回款等情况。4、主要已完工项目、在建项目情况,包括不限于工程名称、业主方、项目所在地、合同造价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开工时间、竣工时间(预计竣工时间)、经营模式、结算方式、回款情况等。5、以BT、BOT、PPP等特殊形式承接工程的情况,包括不限于项目具体运营模式、会计处理方式、会计处理依据、项目合法合规性。对于BT项目,披露已回购项目、正处于回购期项目以及尚待回购项目情况,要素不限于投资规模、建设工期、进展情况、回购期限、回款情况及相关资产规模等;对于BOT项目,披露项目建设情况、特许经营权情况及运营情况等;对于PPP项目,披露与政府签订相关协议情况等。备注MH.9表(高速公路企业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MH.9-1第二章风险提示部分在M-2-2中进一步披露财务、经营、管理和政策风险。财务风险:有息债务规模较大风险、未来资本支出较大风险、抵质押等受限资产规模较大风险、财务费用较高风险。经营风险:高速公路建设风险、高速公路营运风险、新建路产培育期较长风险、区域路网不完善风险、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其他交通工具替代性竞争风险、公路资产整合风险、重大自然灾害和恶劣天气状况带来的生产经营风险。管理风险:项目公司管理风险、安全管理风险。政策风险:收费政策调整风险、收费标准调整风险、107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环境保护政策风险、补贴政策变化风险。MH.9-2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在M-5-8中披露高速公路业务情况:1、经营管理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和车流量情况。2、收费公路的基本情况,包括不限于路段名称、收费里程、基本费率、总投资、收费年限、公路性质、设计通行量、建成通车时间、收费依据、合规性文件等。3、现行收费标准,列表说明客运车、货运车各类车型收费标准,超限车收费标准;收费标准调整情况。4、收费结算方式、通行费收入及支出路径、回款频率、结算周期等。5、养护支出情况及未来计划。6、在建、拟建路产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建设里程、总投资、已投资、建设期、合规性文件、拟通车时间、公路性质、资本金到位情况等。MH.9-3第六章企业主要财务状况在M-6-2中进一步补充重大会计科目分析:1、固定资产科目主要明细、折旧政策和折旧计提情况。2、无形资产科目主要明细、摊销政策和摊销计提情况。3、资本公积科目明细。备注MH.10表(港口企业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MH.10-1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在M-2-2中进一步披露财务、管理和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在建工程未转固风险(如有)。经营风险:相邻港口市场竞争风险、其它运输方式竞争风险、对腹地经济依赖风险、接卸能力不足风险、班轮公司议价能力增强风险、港口所在国政治及经济风险(如有)。管理风险:仓储管理风险、仓单重复质押风险、危险货物安全管理风险。MH.10-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108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2在M-5-1中披露港口经营资质情况:港口经营许可证相关信息。在M-5-6中披露内控制度:港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M-5-8中披露货港业务情况:1、主要货种及各货种吞吐量,内外贸主要货物吞吐量,集装箱吞吐量,收费费率情况,结算方式等。2、泊位名称、数量、类型、设计驻泊能力、投入运营时间及港口货运的交通条件。在M-5-8中披露装卸业务情况:装卸的主要货物种类及各货种装卸量,收费费率情况,结算方式等。在M-5-8中披露仓储业务情况:1、主要仓储货物种类、存储量,收费费率情况,结算方式等。2、仓库及堆场的数量、场地面积、设计存储能力。在M-5-8中披露船港业务情况:船港服务吨数/海里数信息,收费费率情况,结算方式等。在M-5-8中披露港口物流业务情况:1、物流业务主要货种的货运量、业务模式、结算方式等。2、商贸代理业务利状况、业务模式、结算方式等。MH.10-3第六章企业主要财务状况在M-6-2中进一步补充重大会计科目分析:1、固定资产科目主要明细、折旧政策和折旧计提情况。2、在建工程科目主要明细及转固情况。3、无形资产科目主要明细、摊销政策和摊销计提情况。4、营业外收入科目主要明细情况。备注MH.11表(航空企业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MH.11-第二章风险提示部分109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1在M-2-2中进一步披露财务、经营、管理和政策风险。财务风险:资产负债率高风险、现金流不稳定风险、资产流动性较低风险、汇率波动风险、有息债务利率波动风险。经营风险:宏观经济风险、航空运输需求周期性波动风险、其他运输方式对航空业产生的替代风险、航油价格波动风险、燃油套期保值风险、其他不可抗力风险。管理风险:行业多元化风险、安全风险。政策风险:产业政策风险、航线开放风险、航空业重组风险、机票价格不确定风险、燃油附加费征收风险。MH.11-2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在M-5-8中披露航空类业务情况:1、运输能力:可用座公里(ASK)、运输总周转量、旅客运输量、货邮运输量、平均客座率、平均载运率、飞机数量、可用客公里、可用货邮吨公里。2、经营网络:航线及航班数量、航线网络分布情况。3、机队构成:平均机龄、机型种类及结构、机队购置结构(自有或租赁)。4、发展战略:飞机购置数量、飞机购置形式。在M-5-8中披露非航空类业务情况:经营模式、发展趋势以及对整体收入、毛利率的影响。MH.11-3第六章企业主要财务状况在M-6-2中进一步补充重大会计科目分析:固定资产主要明细。备注MH.12表(机场企业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MH.12-1第二章风险提示说明在M-2-2中进一步披露财务、经营和政策风险。财务风险:折旧摊销上升风险、财务费用较高风险、大额资本支出风险。经营风险:机场设计能力不足风险、其他交通方式竞110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争风险、项目建设资金主要依赖政府投入风险。政策风险:机场收费政策变动风险。MH.12-2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在M-5-8中披露航空业务情况:1、下属机场数量、所在区域;各机场入驻航空公司和基地航空公司情况。2、下属主要机场的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包括飞行区等级、机坪面积、廊桥数量、机位数量、跑道数量、等级、航站楼面积、安检通道数量、设计旅客吞吐量和年货邮吞吐量。3、飞机起降架次、旅客吞吐量、货邮吞吐量、单位航班旅客数、日均起降架次、高峰小时起降架次。4、起降费、停场费、廊桥费、旅客服务费和安检费等航空业务收入情况。5、获得相关支持情况。在M-5-8中披露非航空业务情况:1、各主要非航业务板块的盈利模式,主要客户情况。2、租赁业务情况,包括可供出租的物业种类,面积,租金水平以及出租率情况。MH.12-3第六章企业主要财务状况在M-6-2中进一步补充重大会计科目分析:1、固定资产科目主要明细、折旧政策和折旧计提情况。2、在建工程科目主要明细及转固情况。3、营业外收入科目主要明细情况。备注MH.13表(融资租赁企业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MH.13-1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在M-2-2中进一步披露财务、经营、管理和政策风险。财务风险:应收款项占比较高风险、受限资产占比较大风险、资产负债率较高风险、短期偿债压力较大风险、期限错配风险、流动比率较低风险、风险资产比率较高风险、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波动风险、未来资本支出较大风险、现金流波动风险;经营风险:融资成本波动风险、融资渠道单一风险、承111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租人无法履约风险、租金回收风险、标的资产灭失风险、流动性风险、突发事件引发经营风险、标的物处置风险;管理风险:融资租赁业务交易对手管理风险、关联交易风险、突发事件引发公司治理结构变化风险;政策风险:货币政策变动风险、税收政策变动风险、会计政策调整风险、行业监管政策变动风险。MH.13-2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在M-4-1中进一步披露募集资金用途:1、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的,以列表形式披露用款主体、金融机构、借款金额、起止日期、担保方式、拟使用募集资金额度、借款用途、是否涉及政府一类债务情况等;2、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需披露用款主体、流动资金缺口匡算及拟使用募集资金额度;3、用于投放项目的,需披露项目名称、期限、是否关联方、是否涉及政府一类债务、合法合规性、拟使用募集资金额度及项目收益情况等,并披露承租企业基本的业务及财务情况。对于用于采购大型设备的募集资金,建议明确采购数量、单价、品牌、规格等标的物信息。在M-4-2中进一步补充发行人承诺:募集资金不得进入土地、房地产、股权、股票、期货等领域,不用于理财投资等金融业务。募集资金不用于涉及非经营性项目的融资行为,不用于归还涉及非经营性项目的金融机构贷款,不投放于还款来源主要依靠政府性资金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募集资金投向合法合规,符合有关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相关文件要求,不会增加政府债务规模,不会划转给政府或财政使用,政府不会通过财政资金直接偿还所投放项目的本金及利息。MH.13-3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在M-5-2中披露:融资租赁业务资质获取时间、批复机构。在M-5-3中披露:发行人所在集团情况(如有)、历史沿革、发行人在集团内的定位以及集团对发行人的支持情况。在M-5-6中披露: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风险管理制度、租赁资产分类管理制度。在M-5-8中披露:(1)各业务板块近三年及一期营112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及毛利率的数额与占比;(2)融资租赁业务资金来源、成本;(3)业务模式,会计处理方式、业务流程;(4)新增合同数量/金额、存量金额、期限结构;(5)分行业投放情况,包括行业名称、投放金额、利率区间、收入金额等;(6)主要项目情况,包括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年化利率、回购条款以及是否涉及非经营性项目等;(7)主要承租企业情况,包括财务及业务基本情况等;(8)分地区投放情况,包括区域名称、投放金额、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等;(9)标的物的承保情况,包括承保方、受益人、承保金额、赔付时间等;(10)风险控制情况,包括资产质量分类管理、信用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市场风险管理等;(11)经营指标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质量指标、流动性指标、监管指标;(12)已违约或可能违约项目情况,包括合同金额、投放时间、已回收租金、已违约金额、计提拨备金额以及风险敞口等。在M-5-10中披露:未来3-5年的资金规划以及偿债来源,包括对于未来大型资本支出的预算以及租金收取的依据。MH.13-4第六章企业主要财务状况在M-6-2中进一步披露:(1)应收融资租赁款对应的会计科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包括变动分析、账龄分布、坏账计提情况、应收融资租赁款债务人是否关联方、集中度情况和受限情况等;(2)负债结构分析,包括但不限于有息债务占比与结构分析、各类债券占比与结构分析;披露近一期末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余额与负债总额的占比情况;(3)披露资产负债久期匹配情况。MH.13-5第七章企业资信状况在M-7-4中进一步披露:资产支持票据和资产支持证券的历史发行情况、是否出表、存续情况以及对相应会计科目的影响。备注113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MH.14表(旅游企业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MH.14-1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在M-2-2中提示财务、管理、经营和政策风险。财务风险:资产负债率较高风险、资产周转率较低风险、未来资本支出较大风险、固定资产投资回收期较长风险、总资产收益率较低风险、非经常性损益不稳定且占比过高风险。经营风险:旅游安全风险、未来景区经营权不稳定风险、景区资源保护风险环境保护风险、季节性风险、资产权属不完善风险、门票收费权被质押风险、景区受行政处罚风险、景区质量等级被下调风险。管理风险:旅游管理复杂风险、旅游产品质量控制风险。政策风险:行业政策变化风险、地方政府支持政策变化风险、门票收费权定价风险。MH.14-2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在M-5-2中披露发行人历次增资、注资及资本实际缴付情况:如有储备土地、划拨地、水库、林权、湖泊、盐田、滩涂以及非经营性资产等注资情况,应披露上述资产注入时间、金额、评估机构和依据、政府相关文件、资产过户手续是否完成等。在M-5-4中披露发行与控股股东之间在资产权属、人员设置、机构、财务、业务经营等方面的相互独立情况。在M-5-8中披露景区经营业务情况:1、景区业务板块经营主体;分别按景区划分和收费项目的类别(如门票、索道等)披露发行人景区经营板块近三年一期的收入成本构成情况。2、各景区的运营能力及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景区位置、等级、近三年一期游客人次、门票收入。3、景区业务板块的经营模式、盈利模式、收支模式,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权属、与当地政府(或管委会)的分成机制和回款安排、门票定价模式、景区管理模式、采购模式、销售模式、结算模式、会计处理方式及会计处理依据。披露景区门票收费权、定价、授权经营的合法合规性。如经营景区为风景名胜区,应披露发行人景区经营活114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风景名胜区内归属于发行人管理或者控制的设施等。4、如涉及索道、滑道业务,应披露索道、滑道运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索道条数、总投资额、启用时间、折旧年限、运力情况、票价、未来投资计划。5、景区资源保护情况及安全管理情况。6、在建、拟建旅游景区项目合规性情况。在M-5-8中披露旅行社业务情况:1、旅行社业务板块经营主体;近三年及一期旅行社业务收入、成本构成。2、发行人旅行社业务运营能力和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近三年一期网点数量、游客人次、境内外游客人次及收入占比、主要旅行路线。3、发行人旅行社业务经营模式、业务架构、销售模式、采购模式、结算模式、会计处理方式及会计处理依据。MH.14-3第六章企业主要财务状况在M-6-2中进一步补充重大会计科目分析:1、发行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存货等科目中非经营性资产的明细。2、以列表形式披露各资产科目中主要土地资产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取得方式、地块名称、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面积、使用权类型、土地性质、取得时间、用途、入账价值、入账依据、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等。3、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明细,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出资、土地资产注入、股权资产注入、拨款转增净资产、非经营性资产注入等事项。备注MH.15表(新闻与出版企业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MH.15-1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在M-2-2中进一步披露财务、经营、管理和政策风险。财务风险:传统出版业务盈利能力下降风险、存货跌价风险。经营风险:出版物选题风险、知识产权保护风险、退货风险、原材料价格上升的风险、新业态及新技术对传统出版发行业务造成冲击的风险、新媒体对传统媒体形115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成冲击的风险、传统经营模式受到互联网经营模式冲击的风险、教材出版发行体制改革的风险、教材出版发行竞争加剧的风险、图书定价风险、新兴业态经营的风险。管理风险:人力资源管理风险、公司治理风险。政策风险:行业政策变化风险、定价政策风险、事业单位改革风险、税收政策变动的风险。MH.15-2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在M-5-8中进一步披露教材教辅业务情况:1、在内容策划、出版、发行、销售环节的经营模式,包括教科书出版发行资质、内容来源、发行销售模式及渠道、市场份额、主要销售区域和主要竞争对手、区域市场占有率、定价模式、印刷业务模式、教材代理出版业务应披露合作出版社、支付代理费情况等。2、教材教辅销售披露近三年及一期的出版数量、码洋、发行收入等。在M-5-8中进一步披露报纸和期刊业务情况:1、主要报刊类别、内容来源、发行情况等,发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报刊名称、发行周期、主要发行地、发行方式、发行量、定价等;2、采编与发行在人员、业务、财务上的分离情况。在M-5-8中进一步披露广告业务情况:广告业务经营资质、业务模式、结算方式,业务模式中按照代理或自营模式分类披露广告业务主要客户情况、定价模式、收入和成本等。备注116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2.C表(财务报告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C-1第一部分审计报告C-1-1审计报告编写应遵照《审计准则》。引言段应当说明被审计单位的名称和财务报表已经过审计,包括:(1)指出构成整套财务报表的每张财务报表的名称;(2)提及财务报表附注;(3)指明财务报表的日期和涵盖的期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应至少包括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事项及审计意见。C-1-2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应当说明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基础描述与附注中会计政策描述、企业实际执行的会计政策一致。C-1-3审计报告需由会计师事务所和至少2名注册会计师签章。C-2第二部分财务报表C-2-1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财务报表形式上至少包括:企业名称、会计期间、人民币金额单位、标明合并财务报表或个体财务报表、各会计科目期初和期末数(本期数和上期数)、签字栏(签章遵照《会计法》相关要求,由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若公司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应签名并盖章)。若为三年连审的财务报表,应列示各会计科目三年对比数据。C-2-2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提供母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应披露子公司的清单、合并报表范围变动情况。C-3第三部分财务报表附注C-3-1附注至少应包括:(一)企业基本情况;(二)编制基础;(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四)重要会计政策和重要会计估计的说明;(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六)对已在财务报表中列示的重要项目的进一步说明,包括上一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等;(七)或有和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等需要说明的事项。若为三年连审的财务报表,对资产类、负债类项目,至少注释近一年117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期初、期末数,对权益类、损益类、现金流量表项目,应注释近三年可比数。C-3-2披露报告期内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一)说明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二)说明前期重大会计差错的性质、累计影响数和财务报表中各个比较期间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更正金额,无法进行追溯重述的,应说明该事实和原因,及对前期差错开始进行更正的时点和对更正时点财务状况或本期经营成果的影响。C-3-3或有事项:(一)关于预计负债,披露预计负债的种类、形成原因以及经济利益流出不确定性的说明;各类预计负债的期初、期末余额和本期变动情况;与预计负债有关的预期补偿金额和本期已确定的预期补偿金额;(二)关于或有负债,披露或有负债的种类及形成原因(包括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未决诉讼、未决仲裁、对外担保等);经济利益流出不确定性说明;或有负债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及获得补偿的可能性,无法预计的要说明原因。C-3-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披露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批准报出日;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性质、内容,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无法估计的要说明原因。C-3-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一)母公司及子公司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名称、业务性质、注册地、注册资本及其变化;母公司对该企业或者该企业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二)对关联方交易,披露企业与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交易金额、未结算项目金额、提供或取得担保的情况、未结算应收项目的坏账准备金额、定价政策。备注说明:1、本表格依据财政部2006年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准则讲解(简称“新会计准则”)等规定编制。2、注册发行企业提供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严格遵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制度要求。本表格为投资者对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披露的基本关注内容,不论本表格是否有明确要求,企业均应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制度要求编制财务报告,审计师应严格按照企业审计准则出具审计报告。3、凡对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财务信息,企业均应予以充分披露118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3.F系列表(法律意见书信息披露表)3.1基础表格3.1.1F系列表目录表格名称适用范围选项备注F法律意见书信息披露表□XF项目收益票据法律意见书信息披露表□3.1.2F表(法律意见书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F-0应声明的事项F-0-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按照交易商协会规则指引以及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书。F-0-2承诺已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则指引发表法律意见;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发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保证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F-0-3同意将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或备案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报送;愿意作为公开披露文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F-0-4可作出其他适当声明,但不得做出违反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的免责声明。F-1一、发行主体F-1-1是否具有法人资格。F-1-2是否为非金融企业。F-1-3是否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F-1-4历史沿革是否合法合规。F-1-5是否依法有效存续,即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发行人是否有应当终止的情形出现。119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F-2二、发行程序F-2-1内部决议——有权机构是否已依法定程序作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决议,决议的内容与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如决议机构是经过授权取得决议权的,律师应对授权范围、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做出认定。F-2-2注册或备案——首期发行的,应明确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须在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发行;额度内备案发行的,应结合《接受注册通知书》的注册额度及相关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意见。F-3三、发行文件及发行有关机构F-3-1募集说明书——是否按照规则指引的要求编制;内容是否符合规则指引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本次发行安排等内容是否合法合规。F-3-2评级报告——出具评级报告的评级机构是否具备相关资质,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F-3-3法律意见书——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是否具备相关资质,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F-3-4审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是否具备相关资质,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F-3-5主承销商是否具备相关资质,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F-3-6受托管理人是否具备相关资质,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F-4四、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大法律事项及潜在法律风险F-4-1募集资金用途——明确是否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规则指引。募集资金用于项目的,应说明项目在立项、土地、环评等方面的合法合规性。F-4-2治理情况——是否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及议事规则,该组织机构及议事规则是否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是否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如公司治理不健全,应说明是否对发行决议的有效性及本次发行造成影响。F-4-3业务运营情况——经营范围、业务、主要在建工程是否合法合规、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近三年内是否因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纳税等受到重大处罚。融资行为是否因上述业务运营情况或其他原因受到限制。核查主体范围包括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F-4-4受限资产情况——是否存在资产抵押、质押、留置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以及除此以外的其他具有可对抗第120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的情况。如是,应说明其合法合规性及对本次发行的影响。核查主体范围包括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F-4-5或有事项——是否存在对外担保、未决诉讼(仲裁)、重大承诺及其他或有事项。如是,应说明其合法合规性及对本次发行的影响。核查主体范围包括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F-4-6重大资产重组情况——重组程序及相应的投资者保护机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规则指引要求,是否对发行主体资格及发行决议的有效性产生影响。核查主体范围包括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F-4-7信用增进情况——说明信用增进机构资质、信用增进决议是否合法有效;信用增进协议或信用增进函是否合法有效,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是否据此获得合法的信用增进;由专业信用增进机构提供信用增进的,需就债券担保责任余额、注册发行人集中度指标等是否合规发表意见。F-4-8存续债券情况——是否存在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或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F-4-9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本表格未明确要求,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大法律事项及潜在法律风险,律师应当发表法律意见。F-5五、对投资人保护相关内容发表法律意见F-5-1对违约事件、违约责任、风险违约处置措施、主动债务管理、争议解决机制等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F-5-2对受托管理人聘任、受托管理协议约束对象、协议内容、生效条件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法律意见。F-5-3对持有人会议机制、议案设置内容、表决程序、决议效力范围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法律意见。F-5-4对投资人保护条款添加情况、触发情形和处置程序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法律意见。F-6六、总体结论性意见F-6-1律师应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规则指引、是否存在潜在法律风险明确发表总体结论性意见。121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F-7至少由2名经办律师签章,并由该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备注3.1.3XF表(项目收益票据法律意见书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XF-0应声明的事项XF-0-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项目收益票据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按照交易商协会规则指引以及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书。XF-0-2承诺已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则指引发表法律意见;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发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保证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XF-0-3同意将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期项目收益票据注册或备案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报送;愿意作为公开披露文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XF-0-4可作出其他适当声明,但不得做出违反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的免责声明。XF-1一、发行主体XF-1-1是否具有法人资格。XF-1-2是否为非金融企业。XF-1-3是否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XF-1-4历史沿革是否合法合规。XF-1-5是否依法有效存续,即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发行人是否有应当终止的情形出现。XF-2二、发行程序XF-2-1内部决议——有权机构是否已依法定程序作出发行项目收益票据的决议,是否同意将项目产生的现金流用122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于支持本次项目收益票据的兑付,决议的内容与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如决议机构是经过授权取得决议权,律师应对授权范围、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做出认定。XF-2-2注册或备案——首期发行的,应明确本期项目收益票据须在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发行;额度内备案发行的,应结合《接受注册通知书》的注册额度及相关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意见。XF-3三、募集资金用途是否专项用于约定项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要求,项目在立项、土地、环评等方面是否合法合规。XF-4四、发行文件及发行有关机构XF-4-1募集说明书——是否按照规则指引的要求编制;内容是否符合规则指引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本次发行安排等内容是否合法合规。XF-4-2评级报告——出具评级报告的评级机构是否具备相关资质,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XF-4-3法律意见书——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是否具备相关资质,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XF-4-4审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是否具备相关资质,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XF-4-5项目收益评估预测报告——出具项目收益评估预测报告的机构是否具备相关资质,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XF-4-6信用增信机构是否具备相关资质,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如有)XF-4-7主承销商是否具备相关资质,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XF-4-8受托管理人是否具备相关资质,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XF-4-9出具资金监管协议的机构是否具备相关资质,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XF-5五、项目情况XF-5-1项目是否已具备必要的法律文件,如相关的证书、许可、批复等。XF-5-2项目及其运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的未来经营权和收益权是否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及手续的有效性(目前高速公路收费权可以办理质押登记),或通过其他公示及特定化手段使项目产生的现金流作为偿付支持可对抗第三人。123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XF-5-3项目是否真实有效。XF-5-4项目权属是否明确,项目资产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权利限制。XF-5-5发行人是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在项目收益票据存续期内产生的收益作为偿付支持。XF-6六、交易结构XF-6-2交易结构是否存在损害股东、债权人利益的不当安排。XF-6-3有关协议(如账户抵质押协议、资金监管协议等)的合法有效性——协议签署主体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签署协议,协议内容是否合法有效;是否通过登记、公示及其他特定化手段确保有关协议所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能够形成。XF-6-4是否能对项目产生的收益进行有效控制,对项目收益票据的本金和收益提供有效支持;是否能对项目产生的收益进行有效控制,对项目收益票据的本金和收益提供有效支持;其他第三方对项目收益设置的差额补足条款(如有)的合法有效性。XF-6-5是否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项目收益票据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则指引约定了合法有效的投资者保护机制。XF-7七、信用增进(如有)XF-7-1信用增进安排的合法有效性——存在外部信用增进的,应说明信用增进机构资质、信用增进决议是否合法有效,信用增进函、信用增进协议(如有)是否合法有效;存在内部信用增进的,亦应说明其合法性、有效性;由专业信用增进机构提供信用增进的,需就债券担保责任余额、注册发行人集中度指标等是否合规发表意见。XF-8八、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大法律事项及潜在法律风险XF-8-1治理结构——是否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及议事规则,该组织机构及议事规则是否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是否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如公司治理不健全,应说明是否对发行决议的有效性及本次发行造成影响。XF-8-2业务运营情况——经营范围、业务、主要在建工程是否合法合规、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近一年内是否因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纳税等受到重大处罚。融资行为是否因上述业务运营情况或其他原因受到限制。124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XF-8-3受限资产情况——是否存在资产抵押、质押、留置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以及除此以外的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的情况。如是,应说明其合法合规性及对本次发行的影响。XF-8-4或有事项——是否存在对外担保、未决诉讼(仲裁)、重大承诺及其他或有事项。如是,应说明其合法合规性及对本次发行的影响。XF-8-5重大资产重组情况。XF-8-6存续债券情况——是否存在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或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XF-8-7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本表格未明确要求,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大法律事项及潜在法律风险,律师应当发表法律意见。XF-9九、对投资人保护相关内容发表法律意见XF-9-1对违约事件、违约责任、风险违约处置措施、主动债务管理、争议解决机制等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XF-9-2对受托管理人聘任、受托管理协议约束对象、协议内容、生效条件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法律意见。XF-9-3对持有人会议机制、议案设置内容、表决程序、决议效力范围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法律意见。XF-9-4对投资人保护条款添加情况、触发情形和处置程序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法律意见。XF-10十、总体结论性意见XF-10-1律师应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规则指引、是否存在潜在法律风险明确发表总体结论性意见。XF-10-2至少由2名经办律师签章,并由该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备注125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3.2补充表格3.2.1FH.1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法律意见书信息披露表1)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FH.1-1在F-4-2中进一步说明:是否存在政府公务员兼职公司高管,以及违反《公务员法》和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其他情形。如是,说明合法合规性及对本次发行的影响。在F-4-3中进一步说明:1、是否存在违规担保、吸收公众存款、违规融资、承担土地储备职能、与政府信用挂钩的误导性宣传等违规违法情形、被主管部门通报的情形。如是,说明合法合规性及对本次发行的影响。2、是否存在“名股实债”,是否存在将权属不明的资产、注入过程存在法律瑕疵的资产、公益性资产等注入发行人的情况。如是,说明合法合规性及对本次发行的影响。3、发行人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业务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要求,承建项目证照是否齐全合1如采用定向发行方式注册,应根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2017版)》关于信息披露表格命名和财务信息披露的要求,结合本表格内容予以披露。126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规,是否均签订了合法合规且要素清晰的合同或协议。如否,说明合法合规性及对本次发行的影响。4、发行人是否存在PPP项目、政府投资基金、BT、回购其他主体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替政府项目垫资的情形。如是,说明合法合规性及对本次发行的影响。5、发行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及长期应收款等应收款项中是否存在无经营背景、替政府融资的行为。如是,说明合法合规性及对本次发行的影响。6、发行人是否存在由财政性资金直接偿还、以非经营性资产或瑕疵产权资产融资、以储备土地或注入程序存在问题的土地融资、地方政府或其他部门为发行人债务提供担保或还款承诺、以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偿债资金来源的债务。如是,说明合法合规性及对本次发行的影响。7、发行人是否存在为地方政府及其他主体举借债务或提供担保的情况。如是,说明合法合规性及对本次发行的影响。FH.1-2在F-6-1中进一步说明:1、是否存在违反国发〔2010〕19号文、国发〔2014〕43号文、国办发〔2015〕40号文、国办发〔2015〕42号文、财预〔2010〕412号文、财预〔2012〕463号文、财综〔2016〕4号文、审计署2013年第24号和32号公告、财预〔2017〕127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50号文、财预〔2017〕87号、财金〔2018〕23号文等国家相关政策、“六真”原则的情况。如是,说明对本次发行的影响。2、本次发行是否会增加政府债务或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如是,说明合法合规性及对本次发行的影响。备注128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4.P系列表(评级报告信息披露表)4.1基础表格4.1.1P表目录表格名称适用范围选项备注P.1发行人主体评级报告信息披露表□P.2债项评级报告信息披露表□P.3信用增进机构主体评级报告信息披露表。适用范围为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开展信用增进业务的专业机构。□P.4跟踪评级报告信息披露表□P.1表(主体评级报告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P.1-0概述评级对象名称。P.1-1评级对象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P.1-2信用等级。P.1-3评级小组成员及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和出具报告的时间。P.1-4评级公司对评级对象所持的主要观点、优势、关注(风险)和未来展望。P.1-5声明除因本次评级事项使评级机构与评级对象(发行人)构成委托关系外,评级机构、评估人员与评级对象(发行人)不存在任何影响评级行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关联关系。P.1-6评级机构与评估人员履行了实地调查和诚信义务,有充分理由保证所出具的评级报告遵循了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P.1-7信用评级报告的评级结论是评级机构依据合理的内部信用评级标准和程序做出的独立判断,未因评级对象(发行人)和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的不当影响改变评129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级意见。P.1-8信用评级报告用于相关决策参考,并非是某种决策的结论、建议。P.1-9说明评估结论的时效限定。P.1-10正文宏观经济和政策环境。P.1-11评级对象所处行业及区域经济环境。P.1-12评级对象自身素质(包括公司产权状况、法人治理结构、管理水平、经营状况、财务质量、抗风险能力等)。P.1-13评级对象盈利能力、偿债能力。P.1-14评级对象过往债务履约情况。P.1-15结论P.1-16跟踪评级安排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安排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安排,以信用等级时效性内的跟踪评级时间、评级范围、出具评级报告方式等内容持续揭示评级对象的信用变化。P.1-17附录信用等级符号及定义、评级对象股权结构图及组织结构图、评级对象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和公式等。备注P.2表(债项评级报告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P.2-0概述评级对象名称、债务融资工具名称、发行规模、债务融资工具期限、偿还方式、发行目的。(如存在信用增进,说明信用增进主体信用等级及信用增进后债务融资工具信用等级。)P.2-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抵质押等信用增进情况(如有)。P.2-2发债主体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P.2-3债务融资工具信用等级。P.2-4评级小组成员及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和出具报告的时间。P.2-5评级公司对发行主体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持的主要观点、优势、关注(风险)和未来展望。130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P.2-6声明除因本次评级事项使评级机构与评级对象(发行人)构成委托关系外,评级机构、评估人员与评级对象(发行人)不存在任何影响评级行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关联关系。P.2-7评级机构与评估人员履行了实地调查和诚信义务,有充分理由保证所出具的评级报告遵循了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P.2-8信用评级报告的评级结论是评级机构依据合理的内部信用评级标准和程序做出的独立判断,未因评级对象(发行人)和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的不当影响改变评级意见。P.2-9信用评级报告用于相关决策参考,并非是某种决策的结论、建议。P.2-10说明评估结论的时效限定。P.2-11正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P.2-12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有)概况、可行性、主要风险、盈利及现金流预测评价等。P.2-13发行主体信用质量分析概述。P.2-14信用增进主体信用质量分析概述(如有)。P.2-15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抵质押等信用增进情况:抵质押资产价值评估、抵质押资产操作办法等(如有)。P.2-16结论P.2-17跟踪评级安排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安排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安排,以信用等级时效性内的跟踪评级时间、评级范围、出具评级报告方式等内容持续揭示评级对象的信用变化。P.2-18附录信用等级符号及定义、评级对象股权结构图及组织结构图、评级对象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信用增进主体(如有)的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和公式等。备注131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P.3表(信用增进机构主体评级报告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P.3-0概述评级对象名称。P.3-1评级对象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P.3-2信用等级。P.3-3评级小组成员及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和出具报告的时间。P.3-4评级公司对评级对象所持的主要观点、优势、关注(风险)和未来展望。P.3-5声明除因本次评级事项使评级主体与评级对象(发行人)构成委托关系外,评级主体、评估人员与评级对象(发行人)不存在任何影响评级行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关联关系。P.3-6评级主体与评估人员履行了实地调查和诚信义务,有充分理由保证所出具的评级报告遵循了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P.3-7信用评级报告的评级结论是评级主体依据合理的内部信用评级标准和程序做出的独立判断,未因评级对象(发行人)和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的不当影响改变评级意见。P.3-8信用评级报告用于相关决策参考,并非是某种决策的结论、建议。P.3-9说明评估结论的时效限定。P.3-10正文评级对象所处宏观和地区经济环境、行业环境、监管与政策、政府支持等。P.3-11评级对象内部管理情况:主要包括管理层、专业人员等人力资本、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管理和运营体制等;担保资产信用、关联担保等。P.3-12评级对象担保风险管理:包括担保政策、策略与原则,担保业务的风险管理制度、程序,实际运作情况。P.3-13评级对象担保资产质量:包括担保资产信用风险、集中程度、关联担保风险,并根据各方面的情况对未来的担保风险进行预测。P.3-14评级对象担保资本来源与担保资金运作风险:包括担保资本补偿与增长机制、准备金计提情况、担保资金流132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等。P.3-15评级对象偿债能力与资本充足性:主要包括资本充足率、货币资本充足率、流动性等。P.3-16评级对象过往履约情况。P.3-17结论P.3-18跟踪评级安排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安排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安排,以信用等级时效性内的跟踪评级时间、评级范围、出具评级报告方式等内容持续揭示评级对象的信用变化。P.3-19附录信用等级符号及定义、评级对象股权结构图及组织结构图、评级对象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和公式等。备注P.4表(跟踪评级报告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P.4-0概述评级对象名称。P.4-1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P.4-2信用等级、前次评级信用等级(如变化)。P.4-3评级小组成员及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和出具报告的时间。P.4-4评级公司对评级对象所持的主要观点、优势、关注(风险)和未来展望。P.4-5声明除因本次评级事项使评级机构与评级对象(发行人)构成委托关系外,评级机构、评估人员与评级对象(发行人)不存在任何影响评级行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关联关系。P.4-6评级机构与评估人员履行了实地调查和诚信义务,有充分理由保证所出具的评级报告遵循了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P.4-7信用评级报告的评级结论是评级机构依据合理的内部信用评级标准和程序做出的独立判断,未因评级对象133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发行人)和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的不当影响改变评级意见。P.4-8信用评级报告用于相关决策参考,并非是某种决策的结论、建议。P.4-9说明评估结论的时效限定。P.4-10正文跟踪评级原因: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原因。P.4-11宏观经济和政策环境。P.4-12评级对象所处行业及区域经济环境。P.4-13评级对象自身素质(包括公司产权状况、法人治理结构、管理水平、经营状况、财务质量、抗风险能力等)。P.4-14评级对象盈利能力、偿债能力。P.4-15评级对象过往债务履约情况。P.4-16结论P.4-17附录信用等级符号及定义、评级对象股权结构图及组织结构图、评级对象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和公式等。备注4.1.2XP表目录表格名称适用范围选项备注XP.1发行人主体评级报告(如有)□XP.2债项评级报告□XP.3信用增进机构主体评级报告。适用范围为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开展信用增进业务的专业机构。□XP.4跟踪评级报告□XP.1表(项目收益票据主体评级报告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XP.1-0概述评级对象名称。134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XP.1-1评级对象近一年(或一期)主要财务数据。XP.1-2信用等级。XP.1-3评级小组成员及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和出具报告的时间。XP.1-4评级公司对评级对象所持的主要观点、优势、关注(风险)和未来展望。XP.1-5声明除因本次评级事项使评级机构与评级对象(发行人)构成委托关系外,评级机构、评估人员与评级对象(发行人)不存在任何影响评级行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关联关系。XP.1-6评级机构与评估人员履行了实地调查和诚信义务,有充分理由保证所出具的评级报告遵循了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XP.1-7信用评级报告的评级结论是评级机构依据合理的内部信用评级标准和程序做出的独立判断,未因评级对象(发行人)和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的不当影响改变评级意见。XP.1-8信用评级报告用于相关决策参考,并非是某种决策的结论、建议。XP.1-9说明评估结论的时效限定。XP.1-10正文宏观经济和政策环境。XP.1-11评级对象所处行业及区域经济环境。XP.1-12评级对象自身素质(包括公司产权状况、法人治理结构、管理水平、经营状况、财务质量等)。XP.1-13评级对象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现金流及资本结构情况。XP.1-14评级对象过往债务履约情况。XP.1-15结论135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XP.1-16跟踪评级安排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安排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安排,以信用等级时效性内的跟踪评级时间、评级范围、出具评级报告方式等内容持续揭示评级对象的信用变化。XP.1-17附录信用等级符号及定义、评级对象股权结构图及组织结构图、评级对象近一年(或一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和公式等。备注XP.2表(项目收益票据债项评级报告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XP.2-0概述评级对象名称、项目收益票据名称、发行规模、项目收益期限、偿还方式、发行目的。存在信用增进的,说明信用增进后项目收益票据信用等级、外部信用增进主体信用等级(如有)。XP.2-1本期项目收益票据信用增进情况(如有)。XP.2-2发行人近一年(或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XP.2-3项目收益票据信用等级。XP.2-4评级小组成员及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和出具报告的时间。XP.2-5评级公司对发行人及本期项目收益票据所持的主要观点、优势、关注(风险)和未来展望。XP.2-6声明除因本次评级事项使评级机构与评级对象(发行人)构成委托关系外,评级机构、评估人员与评级对象(发行人)不存在任何影响评级行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关联关系。XP.2-7评级机构与评估人员履行了实地调查和诚信义务,有充分理由保证所出具的评级报告遵循了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XP.2-8信用评级报告的评级结论是评级机构依据合理的内部信用评级标准和程序做出的独立判断,未因评级对象(发行人)和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的不当影响改变评级意见。136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XP.2-9信用评级报告用于相关决策参考,并非是某种决策的结论、建议。XP.2-10说明评估结论的时效限定。正文XP.2-11项目及项目实施主体(如有)情况。XP.2-12交易结构情况。XP.2-13本期项目收益票据信用增进情况(如有)。XP.2-14项目收益预测分析。XP.2-15发行人信用质量分析概述。XP.2-16募集资金用途。结论XP.2-17跟踪评级安排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安排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安排,以信用等级时效内的跟踪评级时间、评级范围、出具评级报告方式等内容持续揭示评级对象的信用变化。XP.2-18附录信用等级符号及定义、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及组织结构图、近一年(或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信用增进主体(如有)的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和公式等。备注XP.4表(项目收益票据跟踪评级报告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XP.4-0概述评级对象名称。XP.4-1近一年(或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XP.4-2信用等级、前次评级信用等级(如变化)。XP.4-3评级小组成员及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和出具报告的时137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间。XP.4-4评级公司对评级对象所持的主要观点、优势、关注(风险)和未来展望。XP.4-5声明除因本次评级事项使评级机构与评级对象(发行人)构成委托关系外,评级机构、评估人员与评级对象(发行人)不存在任何影响评级行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关联关系。XP.4-6评级机构与评估人员履行了实地调查和诚信义务,有充分理由保证所出具的评级报告遵循了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XP.4-7信用评级报告的评级结论是评级机构依据合理的内部信用评级标准和程序做出的独立判断,未因评级对象(发行人)和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的不当影响改变评级意见。XP.4-8信用评级报告用于相关决策参考,并非是某种决策的结论、建议。XP.4-9说明评估结论的时效限定。XP.4-10正文跟踪评级原因: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安排。XP.4-11宏观经济和政策环境。XP.4-12发行人所处行业及区域经济环境。XP.4-13项目及项目实施主体(如有)情况。XP.4-14发行人情况。XP.4-15本期项目收益票据信用增进情况(如有)。XP.4-16项目收益预测分析。XP.4-17项目历史收益情况。XP.4-发行人过往债务履约情况。138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18XP.4-19结论XP.4-20附录信用等级符号及定义、发行人与项目实施主体股权结构图及组织结构图、近一年(或一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和公式等。备注139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5.Z系列表(信用增进信息披露表)5.1基础表格5.1.1Z系列表目录表格名称适用范围选项备注Z.1信用增进方式为担保的,依据Z.1表进一步披露信息。□5.1.2Z.1表(信用增进函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Z.1-1披露担保人的法律资格、代偿能力和担保函的受益人。Z.1-2披露主债权种类、金额、期限、还本付息方式。Z.1-3披露担保方式。Z.1-4披露担保期间。Z.1-5披露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金额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Z.1-6披露担保责任,包括担保人的代偿安排及违约责任。Z.1-7披露债务融资工具的转让或出质,包括担保责任的承接。Z.1-8披露主债权的变更,包括担保责任的承接。Z.1-9披露担保函的生效。Z.1-10担保人对担保协议或担保函进行修改、变更、解除或终止,应经过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同意。Z.1-11披露争议解决。备注140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6.T表(受托管理协议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T-1受托管理协议文本T-1-1本协议是相关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针对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聘请事宜达成的商业安排。本协议以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成功作为唯一生效条件。协议的各项约定符合《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业务指引(试行)》的有关要求。T-1-2受托管理职责、相关方的权利义务或职责履行安排T-1-3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的授权方式和程序T-1-4受托管理事务报告T-1-5受托管理人变更条件及程序T-1-6受托管理人的费用支付安排T-1-7受托管理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T-1-8违约责任T-1-9争议解决T-1-10发行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签署日期T-1-11受托管理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签署日期备注1、受托管理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信息披露要点,相关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自行安排受托管理协议的结构和细节内容。2、收费金额等涉及商业秘密的敏感信息可不披露。141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7.FA表(发行方案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FA-1发行基本情况FA-1-1——披露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信息,包括:债务融资工具名称及品种、发行人及所在类别、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注册通知书文号、接受注册时间、完成备案时间(如有)、注册金额、本期发行金额、债务融资工具期限等。——采用发行金额动态调整机制发行的,披露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础发行规模和发行金额上限。FA-1-2——声明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规定及自律规则,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将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进行披露。FA-2发行方式的决策依据及过程FA-2-1——披露选择集中簿记建档方式发行的原因,包括:发行人选择簿记建档的原因、主承销商选择簿记建档的原因、操作实践方面的原因、其他原因。——披露发行人及主承销商选择簿记建档发行的决策过程。——簿记管理人披露集体决策机制安排。——发行人、簿记管理人的行政负责人表示知晓本发行方案的内容,并已做出相关工作安排。FA-3集中簿记建档的相关安排FA-3-1——披露发行时间安排。FA-3-2——披露定价原则,包括足额或超募的定价及认购不足的定价等。——采用发行金额动态调整机制发行的,披露发行金额动态调整机制下的定价原则,包括认购规模超过基础发行规模的定价及认购规模不足基础发行规模的定价。FA-3-3——披露配售原则、配售方式、配售调整情况及不予配售情况等。FA-3-4——披露有效申购不足或缴款不足的应对方案。FA-4风险与对策FA-4-1——披露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发行过程可能面临的风险及相关当事人采取的应对措施,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风险、操作风险、认购不足风险、包销风险、142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分销系统风险、推迟发行风险、其他风险。FA-5重要事项FA-5-1——发行人承诺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指引要求,及时披露在发行结束前是否发生重要事项,或发生非重要、但可能对投资价值及投资决策判断有影响的事项,并及时通告主承销商和协会。——主承销商承诺在发行结束前对发行人是否发生重要事项,或发生非重要、但可能对投资价值及投资决策判断有影响的事项进行持续跟踪和排查;如有上述事项发生,主承销商承诺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指引要求及时处理并通告协会。FA-6附: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承诺函FA-6-1发行人应在承诺函中明确发行人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协议规定开展集中簿记建档工作,不干扰集中簿记建档工作的正常展开,不实施或配合实施不正当利益输送行为,不做出有违债券公开、公平、公正发行的行为,发行人充分知晓集中簿记建档发行的潜在风险,并采取了相应措施,承诺接受簿记建档结果,严格按照集体决策、公平透明要求执行。采用发行金额动态调整机制发行的,发行人明确自愿采用发行金额动态调整机制,充分了解相关业务规则及潜在承销风险,承诺遵守相关业务规则,接受发行结果。簿记管理人应在承诺函中明确已履行充分告知发行人簿记建档发行相关规则及潜在风险的义务,发行人已明确知晓,并愿意采取簿记建档方式发行、承诺遵守相关规则、接受簿记建档发行结果。簿记管理人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协议规定,按照“集体决策、公开透明”原则组织实施簿记建档工作,不实施或配合实施不正当利益输送行为,不做出有违债券公开、公平、公正发行的行为。采用发行金额动态调整机制发行的,簿记管理人明确,与发行人商定后同意采用发行金额动态调整机制,充分了解相关业务规则及潜在承销风险,承诺遵守相关业务规则,接受发行结果。备注143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说明:1、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发行方案》应于公告日随其他需要披露的发行文件一并挂网,并加盖本单位印章。2、该表格适用于采用簿记建档方式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144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8.SG表(申购说明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SG-1重要提示SG-1-1披露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称,注册通知书文号,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申购期间,发行金额,期限。采取发行金额动态调整机制发行的,应当披露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础发行规模和发行金额上限。SG-1-2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按面值发行(或:贴现发行),申购区间为_____。填写申购利率(或:价格)时按由低到高的顺序填写,申购利率的最小报价单位为0.01%(或:申购价格的最小报价单位为0.01元/百元)。SG-1-3承销商提交的簿记申购金额为实际需求金额。SG-1-4在本《申购说明》中,营业日是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对公营业日。SG-1-5本次簿记建档仅接收承销商的《申购要约》。其他投资者请通过承销商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SG-1-6本次申购截止后将停止接收承销商的《申购要约》。SG-2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主要条款SG-2-1披露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称,发行金额,期限,利率(价格)/利率(价格)区间,债券面值,发行日期,分销日期,缴款日期,上市日期,兑付日期,付息日期,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登记托管形式,付息及兑付方式。采取发行金额动态调整机制发行的,应当披露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础发行规模和发行金额上限。SG-3申购区间SG-3-1披露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的利率(价格)/利率(价格)区间。SG-4申购时间SG-4-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申购期间,承销商须在上述规定的申购时间内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申购要约《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披露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簿记建档利率(价格)区间。SG-5申购程序SG-5-披露申购说明的提交程序、申购价位、申购金额下限145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1等。SG-6确定发行规模SG-7债务融资工具定价SG-7-1披露定价原则,包括足额或超募的定价及认购不足的定价等。采用发行金额动态调整机制发行的,披露发行金额动态调整机制下的定价原则,包括认购规模超过基础发行规模的定价及认购规模不足基础发行规模的定价。SG-8债务融资工具配售与缴款SG-8-1阐明有效申购要约、有效申购金额、有效申购总金额等定义。SG-8-2明确本次发行缴款办法。SG-9簿记管理人联系方式SG-9-1披露簿记管理人联系方式、指定缴款账户信息等。备注以“债券通”方式发行,需要以英文披露申购说明相关内容的,需按照相关范本进行相关表述。说明:1、发行人或经授权的主承销商应在发行日前1个工作日将《申购说明》挂网披露,并加盖本机构相关业务章。2、该表格适用于采用簿记建档方式发行债务融资工具。3、相关具体表述可根据实际约定,参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协议文本》附件《申购说明》。9.FQ表(发行情况公告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FQ-1发行要素FQ-1-1披露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要素,包括:发行人名称、发行日期、债务融资工具名称、简称、代码、期限、起息日、兑付日、计划发行总额、实际发行总额、发行利率或价格、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如有)、受托管理人等。FQ-2申购情况FQ-2-1披露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申购情况,包括:合规申购家数、合规申购金额、最高申购价位、最低申购价位、有效申购家数、有效申购金额等。备注采用发行金额动态调整机制发行的,应当披露实际发行金额及根据实146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际发行金额明确的最终募集资金用途。说明:1、发行人或簿记管理人应不迟于交易流通首日披露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结果,并加盖本单位印章。2、该表格适用于采用簿记建档方式发行债务融资工具。147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10.其他10.1XS表(项目收益评估预测报告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XS-0声明——本项目签字人(具有国家认可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郑重声明: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本次评估中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进行了查验。——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本期项目收益票据注册或备案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报送;愿意作为公开披露文件供投资人使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正文XS-1报告使用者XS-1-1委托方XS-1-2投资人XS-1-3产权持有人XS-1-4其他报告使用者XS-2产权持有人及其概况XS-3评估目的XS-4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XS-5价值类型及其定义XS-6评估基准日XS-7评估依据XS-8评估方法XS-9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XS-10评估假设148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XS-11评估结论XS-12特别事项说明XS-13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XS-14评估报告日XS-15至少由2名具有国家认可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持证人签章,并由该评估机构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人签字、签署日期。备注10.2GP表(绿色评估报告信息披露表)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GP-0声明——评估责任人郑重声明:认证机构在本次评估中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根据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承诺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真实的、准确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认证机构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项目的详细情况进行抽样现场调查;已对募集资金使用及其管理进行了评估,对项目遴选的标准和依据进行了查验,对项目预测的环境效益目标给予必要的关注。正文GP-1介绍GP-1-1发行人介绍GP-1-2认证机构介绍1——包括但不限于认证机构基本情况、具备绿色债券评估从业经验的人员资历和数量、相关业务实际操作经验、绿色债券评估相关制度、评估方法体系、内部管理制度等。GP-2范围GP-3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的使用1认证机构介绍可以在评估报告正文中披露,也可以通过提供附件的方式进行披露。149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和管理情况、募投绿色项目的合规性和可靠性、项目进展及社会环境影响、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以及相关信息披露情况等。GP-4评估标准GP-5评估意见——评估意见需对募投项目产生的节能环保效益等方面进行具体评价,且评估意见必须基于指标结论。GP-6管理层职责GP-7认证机构职责GP-8认证机构的工作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审阅项目文件、审阅发行人相关制度和文件、对发行人管理层和项目负责人进行实地访谈、对提名项目进行抽样现场调查。GP-9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GP-9-1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评估——对募集资金监管及使用方式、计划等进行评估。GP-9-2项目筛选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对提名项目基本内容、项目类别、项目投资额、项目建设计划及现状、土地、环保、立项批复情况等合规性文件、项目满足现行环保及产业政策的情况、项目符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的情况进行评估。GP-9-3环境效益目标评估——对提名项目的未来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目标,如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年度减排量、年度节能量、大气污染物减排量等进行评估,包括定性和定量指标。GP-9-4信息披露及报告评估——对每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所投绿色项目进展及社会环境影响的披露安排进行评估。GP-10评估结论——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是否为绿色项目、是否符合相关评估标准以及是否符合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的要求。GP-11特别事项说明GP-12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GP-13评估报告日GP-14至少有1名具备此次评估任务所需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签字,并由该认证机构加盖公章、评估责任人签150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字、签署日期。备注151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第三部分第一、二类企业表格范例1.第一、二类企业注册报告注册报告1本企业承诺:已认真阅读并理解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则指引,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的自律管理,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则指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信息,保证注册文件所披露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严格遵守《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等法律法规,以及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规范指引,杜绝违背公平竞争、进行不正当利益输送、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价格(利率),不在项目承揽阶段提前进行约定;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和交易过程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和自律的原则;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自愿接受并配合交易商协会的业务调查;履行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义务,在任何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发生时,按有关规则指引履行义务。一、企业注册基础信息企业名称曾用名注册报告名称XX公司关于发行20XX-20XX年度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报告2组织机构代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企业性质注册地住所企业联系人企业联系电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成立时间(YYYYMMDD)NAFMII一级行业NAFMII二级行业统计局一级行业统计局二级行业企业规模经济成分发行人是否上市上市地股票代码下属上市公司名称及代码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及占比(%)1第一、二类企业统一注册模式下注册报告按该模板编制。第一、二类企业如不按统一注册模式注册,而是按产品分别注册的,按照既有要求编制注册报告,但“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应参照该模板内容进行说明。后续,协会将对NAFMII文件客户端进行配套升级,升级后相关工作要求另行通知。2注册报告名称填写“XX公司关于发行20XX-20XX年度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报告”。152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最终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控股股东和最终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主要产品及市场占有率主营业务构成及市场占有率情况(近一年数据)业务板块营业收入(万元)营业利润(万元)占比(%)二、企业注册信息发行人是否接受协会自律管理注册币种发行人所属类别所属类别情况描述(请依照《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有关条款逐条比对填写确认)注册品种注册金额(亿元)首期发行金额(亿元)首期发行期限(日/年)融资模式后期发行计划首期是否有增进增进方式(可多选)增进描述增进机构名称增进机构主体评级结果抵押资产抵押资产账面价值(亿元)抵押资产评估机构抵押资产评估价值(亿元)质押资产质押资产账面价值(亿元)质押资产评估机构质押资产评估价值(亿元)153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发行人及下属企业是否发行过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含企业债、公司债等所有品种)发行人及下属企业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情况(截至材料报送日期)品种公开发行定向工具额度及余额备注发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时间、期限、品种、发行主体、发行方式)已取得且未到期额度(亿元)余额(亿元)已取得且未到期额度(亿元)余额(亿元)CPMTNPNABNPRN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其他合计三、企业评级信息前次主体评级结果前次评级机构前次评级机构是否接受协会自律管理是否双评级主体信用级别一评级机构名称一主体评级机构一是否接受协会自律管理主体信用级别二评级机构名称二主体评级机构二是否接受协会自律管理主体信用级别三评级机构名称三主体评级机构三是否接受协会自律管理债项级别一债项评级机构名称一债项评级机构一是否接受协会自律管理债项级别二债项评级机构名称二债项评级机构二是否接受协154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会自律管理债项级别三债项评级机构名称三债项评级机构三是否接受协会自律管理评级机构接受协会自律管理情况四、中介机构基本信息主承销商1主承承销占比(%)2联席主承销商(副主承)联席主承(副主承)承销占比(%)后续管理牵头主承3簿记建档管理人4承销方式包销金额(亿元)主承联系人主承联系电话主承传真主承联系人手机联席主承(副主承)联系人联席主承(副主承)联系电话联席主承(副主承)传真主承销团成员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事务所是否接受协会自律管理近三年(一期)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意见年份(从最近一期填起)合并报表审计机构合并报表审计机构全称审计意见审计意见(其他)母公司报表审计机构名称及意见审计机构是否接受协会自律管理五、关于符合第一、二类企业标准情况说明有关情况说明发行人拟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中第一类或第二类企业相关规定开展注册发行工作的,应对以下情况进行说明:第二类企业应说明是否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市场认可度高,行业地位显1主承销商填写牵头主承销商名称(即本次负责制作注册材料的主承销商)。2主承承销占比填写“100”。3后续管理牵头主承填写牵头主承销商名称(即本次负责制作注册材料的主承销商)。4簿记建档管理人填写牵头主承销商名称(即本次负责制作注册材料的主承销商)。155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著,公司治理完善。(二)经营财务状况稳健,企业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满足相应要求。(三)公开发行信息披露成熟。最近36个月内1,累计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信用类债券不少于3期,公开发行规模不少于100亿元2。具体说明示例:发行人本次注册文件报送日为2016年1月1日,选取2015年12月1日为截止日,该截止日前的36个月内,发行人公开发行期限在90天以上的债务融资工具17期,累计发行规模135亿元。(四)最近36个月内,企业无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信用类债券或其他重大债务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无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五)最近36个月内,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国家法律或政策规定的限制直接债务融资的情形,未受到交易商协会警告及以上自律处分;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刑事处罚的情形。(六)交易商协会根据投资者保护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一类企业应说明是否同时符合上述条件,还应说明是否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七)资产规模超过3000亿元、资产负债率低于75%、总资产报酬率高于3%。(八)最近36个月内,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规模超500亿元。(九)资产规模超过8000亿元,在国民经济关键领域中发挥重要作用。行业划分行业划分级别1行业划分级别2公式测算资产总额(亿元)资产负债率(%)营业收入(亿元)总资产报酬率(%)备注最近36个月内发行规模期数金额(亿元)备注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公司盖章年月日1注意事项: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可以“注册文件报送日向前倒推60个自然日中的其中任意一日”作为截止日,并根据该截止日计算过去36个月的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情况。2注意事项:企业按第一、二类企业注册申报的,公开发行期数及规模计算包括发行期限不少于90天的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信用债品种,企业合并得到的发行规模和债务承继得到的发行规模可纳入计算范围。156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2.第一、二类企业注册文件清单(XX企业XX年XX期XX品种)1序号文件种类选项备注Y-1注册报告2——附发行人营业执照——附发行人《公司章程》及与其一致的有权机构决议3Y-2推荐函4Y-3募集说明书5(M)Y-4审计报告(C)近一期会计报表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母公司会计报表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母公司会计报表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母公司会计报表Y-5评级报告(P)主体信用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安排债项信用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安排6Y-6信用增进(如有)信用增进函(Z)——附有权机构决议及有关内控制度信用增进协议信用增进机构近一期会计报表信用增进机构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母公司会计报表信用增进机构主体信用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安排Y-7法律意见书(F)Y-8受托管理协议7Y-9其他11第一、二类企业按产品进行分别注册的,按照既有要求编制注册文件清单。统一注册模式的品种可以包括CP、MTN、SCP、PPN、ABN、永续票据等品种。第一、二类企业如果作为发起机构发行资产支持票据(ABN),应将发行相关文件按“发行条款变更”履行报备流程。2企业应在注册报告中承诺如下:“本企业承诺:将严格遵守《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等法律法规,以及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规范指引,杜绝违背公平竞争、进行不正当利益输送、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价格(利率),不在项目承揽阶段提前进行约定。”3第一、二类企业统一注册模式的有权机构决议应明确统一注册CP、MTN、SCP、PPN、ABN、永续票据等品种。4第一、二类企业统一注册模式的推荐函应明确推荐企业统一注册CP、MTN、SCP、PPN、ABN、永续票据等品种。5第一、二类企业统一注册模式的募集说明书,注册时不要求披露发行条款、募集资金用途,待发行阶段自行补充披露。6第一、二类企业统一注册模式不需要报送债项信用评级报告。第一、二类企业统一注册模式下注册时法律意见书可以不包括注册金额、品种、募集资金用途。当每期发行时,再自行公告债项评级报告,法律意见书补充发发行金额、品种、募集资金用途的法律意见。7第一、二类企业注册时豁免报送受托管理协议,其他企业注册时仅需报送首期发行受托管理协议。后续发行,发行人应根据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选择当期发行受托管理人,并按照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则及表格体系要求,披露受托管理协议内容。157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文件种类选项备注备注主承销商有关责任人签章主承销商签章年月日3.第一、二类企业募集说明书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封面应当标有“xxx公司xxx(债券全称)募集说明书”字样,封面还应当载明本期发行金额、期限、担保、企业及主承销商的名称、受托管理人的名称、信用评级机构名称及信用评级结果、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期。M-0声明与承诺、目录M-0-1本企业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董事会(或具有同等职责的部门)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指引和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忠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维护持有人利益。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涉密企业应声明:“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因公开披露信息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如有)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158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M-0-2目录标明各章、节的标题及相应的页码。M-0-3重要提示发行人主体提示:1、核心风险提示,包括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及行业风险等,建议不超过3条;2、情形提示,近一年以来是否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7(重要事项)、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发行条款提示(如有):含权发行条款,包括投资人回售选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利率调整选择权等进行提示。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1、关于持有人会议相关约定的提示:决议效力范围、表决机制、特别议案机制及表决比例等;2、关于受托管理机制的提示:受托管理人聘任、受托管理协议签署及约束力、受托管理费用安排等;3、关于添加投资者保护条款的提示(如有):添加条款类型等;4、关于债券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决策机制等(如有);5、主动债务管理的具体方式(如有)。M-1第一章释义M-1-1对可能引起投资者理解障碍及有特定含义的名称缩写、专有名词等做出释义。M-2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M-2-0企业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披露可能对其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债务偿付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所有因素,特别是企业在业务、市场营销、技术、财务、行业环境、发展前景、融资渠道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障碍及或有损失。相关风险因素在最近一个会计报告期内已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清晰表述。企业应当针对自身的实际情况,充分、准确、具体地描述相关风险因素,对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应做定量分析,无法进行定量分析的,应当进行有针对性的定性描述。企业应当用粗体明确提示风险和可能产生的后果,不得只列示风险种类。如披露风险的相应对策,应当主要披露企业针对风险已经采取的具体措施。企业不得对尚未采取的措施进行任何描述。M-2-1投资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159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M-2-2财务风险——主要是指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和其他财务结构不合理、资产流动性较差、债务规模扩张较快、未来资本支出大幅增加及未来项目收益不确定、受限资产占比较高、非经常性损益占比较高、衍生产品公允价值变化较大、或有负债规模过高、重大会计科目变动幅度较大等财务因素引起的风险。经营风险——主要是指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的变化、产品供求及原材料价格波动、行业竞争加剧、商业周期或产品生命周期的影响、市场饱和或市场分割、过度依赖单一市场、市场占有率下降、进出口业务规模较大的企业面临汇率及贸易环境变化等风险。管理风险——主要是指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不完善,与控股股东及其他重要关联方存在同业竞争及重大关联交易,公司担保金额较高,子公司较多、跨行业经营及内部股权关系复杂,发行后重要股东可能变更或资产重组,高危行业可能面临安全生产事故等导致企业管理层、管理制度、管理政策不稳定的风险。政策风险——主要是指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可能发生变化对企业产生的具体政策性风险,如因财政、金融、土地使用、产业政策、行业管理、环境保护、税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经营许可制度、外汇制度、收费标准、国际反倾销政策、反补贴或特定保障措施、各国政策差异等方面发生变化而对企业的影响。M-2-3特有风险——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其他特有风险。M-3第三章发行条款1M-4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2M-5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3M-5-1基本情况——注册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设立(工商注册)日期,工商登记号,住所及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号码。M-5-2历史沿革——以主要实体的承继关系为主线,披露企业设立、历史沿革、经历的改制重组及股本结构的历次变动;披露历史上改制、重大增减资、合并、分立、破产重整及更名等代表企业阶段性进程的重要事件。M-5-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及持股比例。实际控制人披露到最终的国有控股主体或自然人为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披露其姓名、简要背1第一、二类企业统一注册模式下注册阶段不需要披露发行条款。发行时,予以明确。2第一、二类企业统一注册模式下注册阶段不需要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发行时,予以明确。3第一类企业的基本情况若无重大变化,可以引用在银行间市场已公开发行披露的《募集说明书》。160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景及所持有的企业股份被质押的情况,同时披露该自然人对其他企业的主要投资情况、与其他主要股东的关系。企业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法人——披露该法人的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主要业务、资产规模、收入、利润及所持有的企业股份增减变动及被质押的情况。M-5-4独立性——披露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经营等方面的相互独立情况;并就前述方面是否存在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进行明确说明。M-5-5重要权益投资情况——披露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对于持股比例小于50%但纳入合并范围及超过50%但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应当披露原因。企业重要子公司1——披露基本情况、主要业务范围、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净利润等)及其重大增减变动的情况及原因。主要参股公司及对企业有重要影响的关联方——对收入占比较高、资产占比较高等影响重大的参股企业及其他对企业有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比照子公司进行披露。M-5-6治理结构——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设置及运行情况,包括各主要职能部门、业务或事业部和分公司的情况。内控制度——披露内控制度的制度名称及其核心内容,包括预算管理,财务管理,重大投、融资决策,担保制度,关联交易制度,对下属子公司资产、人员、财务的内部控制等。M-5-7企业人员基本情况——披露员工情况、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姓名、职位及任职期限等,并对高管人员的简历进行介绍。对高管人员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进行说明。M-5-8板块构成——各业务板块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及毛利率的数额与占比。收入占近一年或近一期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或毛利润占10%以上的主要业务板块,披露近三年及一期盈利模式、上下游产业链情况、产销区域、关键技术工艺、行业地位等。披露能说明其行业地位和经营优势的行业关键指标数据,并说明相关数据来源。2M-5-9在建工程——以列表形式披露主要在建工程名称、投资金额、已投资金额、合规性。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重大的在建工程,介绍基本内容、投资额、建设计划及现状、自有资本1近一年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任一指标占比超过35%以上的为重要子公司。前后文关于重要子公司的认定参照此要求。2第一类企业的最低信息披露时间要求为年度。161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金及资本金到位情况。拟建工程——未来拟投资项目名称、投资金额、投资计划及投资进度安排。M-5-10发展战略——披露未来3-5年的发展战略规划。M-5-11行业状况——披露收入占近一年或近一期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或毛利润占10%以上的主要业务板块行业现状、行业前景、行业政策、竞争格局等。M-6第六章企业主要财务状况M-6-1披露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近一期1会计报表编制基础、重大会计政策变更、审计情况、重要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如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披露变更原因;如合并报表范围发生重大变化,披露变动原因。以列表形式披露近三年及一期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注明数据来源。企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同时披露合并和母公司财务报表。M-6-2重大会计科目分析2——披露近三年及一期资产负债结构表。对近一年及一期占总资产10%以上的资产类科目、占总负债10%以上的负债类科目,或者变化幅度在30%以上的会计科目,分析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重要财务指标分析3——近三年及一期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运营效率等财务指标及变动原因。M-6-3有息债务——近一年期末有息债务的余额、期限结构、担保结构及主要债务4起息日、到期日及融资利率情况。存续期的直接债务融资发行情况(包括发行人及所在集团公司并表范围内企业的发行情况)。M-6-4关联交易——发行人涉及关联交易的,参照表MQ.3。M-6-5或有事项——披露近一年对外担保、未决诉讼(仲裁)、重大承诺及其他或有事项。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已披露信息外,如有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也应当披露。M-6-6受限资产情况——披露近一年的资产抵押、质押、留置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以及除此以外的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的情况。披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名称、抵押/质权人、资产账面价值、期限等。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已披露信息外,如有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也应当披露。M-6-7衍生产品情况——至近一年持有的衍生产品名称、交易目1第一类企业的最低信息披露时间要求为半年度。2第一类企业的最低信息披露时间要求为年度。半年度针对资产、净资产、收入、净利润、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变动原因分析。3第一类企业的最低信息披露时间要求为年度。4建议披露单笔融资金额较大的重要有息负债,可以披露实际利率或利率区间。162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的、交易结构、名义本金、盈亏情况。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已披露信息外,如有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也应当披露。M-6-8重大投资理财产品——至近一年持有的重大投资理财产品名称、交易目的、交易结构、名义本金、盈亏情况。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已披露信息外,如有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也应当披露。M-6-9海外投资——至近一年的海外投资内容、投资金额、投资计划、现状及相关经营数据。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已披露信息外,如有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也应当披露。M-6-10直接债务融资计划——披露直接债务融资金额、进度、发行计划等。M-7第七章企业资信状况M-7-1评级1——披露近三年债务融资的历史主体评级、评级机构、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M-7-2授信情况——近一年主要贷款银行授信额度、已使用额度及未使用额度。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已披露信息外,如有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也应当披露。M-7-3违约记录——企业及重要子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债务违约处置进度,金额、时间、原因。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已披露信息外,如有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也应当披露。M-7-4发行及偿付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历史情况。企业如有存续永续债(包括可续期公司债券、可续期企业债券、永续票据以及境外永续债券等),应披露截至最近一期末存续永续债的余额、发行日、票面利率、期限设置、清偿顺序、利率调整机制和是否计入所有者权益等。M-8第八章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M-8-1债务融资工具有信用增进的,参照表MQ.5。M-9第九章税项M-9-1投资债务融资工具所缴纳的税项——税种、税收政策、税收风险,并明确告知投资者所应缴纳税项是否与债券的各项支付构成抵销。M-9-2声明——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纳税依据。M-10第十章主动债务管理(如有)M-10-1主动债务管理——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1第一、二类企业统一注册模式下注册阶段不需要披露债项评级的内容。163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M-10-2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等(如有)。M-11第十一章信息披露安排M-11-1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机制、负责部门等。M-11-2信息披露安排——信息披露的依据、发行及存续期信息披露的披露时间、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文件、定期报告、重大事项、本息兑付等事项,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披露安排。披露时间应当不晚于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场所、媒体或其他场合披露的时间。信息披露内容不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要求。M-12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M-12-1持有人会议机制——持有人会议的目的、持有人会议决议的效力范围。企业应当说明持有人会议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及会议规则的程序要求所形成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约束力。M-12-2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召集人、召开情形、召集职责、召集人不履行义务后的代位召集机制、主动和提议召集机制。M-12-3持有人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公告披露机制、议案制定、发送与补充机制、议案内容要求、突发情形召集程序。M-12-4持有人会议的参会机制——参会机构、参会资格要求、律师见证要求。M-12-5持有人会议的表决机制——表决权确认与关联方回避机制、特别议案内容、特别议案与一般议案的会议有效性与表决有效性机制、议案审议程序、决议与答复的披露机制。M-12-6其他释义、保密义务、相关机构义务与兜底条款。M-13第十三章受托管理人机制M-13-1受托管理人基本情况——受托管理人聘任情况、机构及联系人员信息等。M-13-2受托管理业务利益冲突情况及防范管理措施——受托管理人利益冲突情况声明、受托管理人利益冲突风险防控措施等。M-13-3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受托管理协议。164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M-14第十四章投资人保护条款(如有)M-14-1投资人保护条款类型——交叉保护条款、事先承诺条款、事先约束条款、控制权变更条款、偿债保障承诺条款、资产抵质押条款等,可根据情况自主选择添加。M-14-2条款触发情形——应披露具体触发事项、相关金额标准等。M-14-3触发后处置程序——确认与披露程序、宽限期、救济与豁免机制。M-15第十五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M-15-1违约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支付违约、解散、进入破产程序等。M-15-2违约责任——发行人发生还本付息违约和投资人发生缴纳认购款项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发布违约公告、约定违约金条款、违约金计算标准等。M-15-3偿付风险——发行人按约定或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M-15-4发行人义务——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并配合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M-15-5发行人应披露应急预案制定机制、预计包含的内容。M-15-6发行人一旦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将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M-15-7处置措施(如有)——发行人如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可与持有人协商处置措施。具体措施有: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1。2.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3.其他处置措施。(具体措施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如选择了相关措施,应详细披露每项措施具体流程,详细明确流程中可能涉及的信息披露、持有人会议、协议签署等安排以及相应环节的时间安排)M-15-8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法定情形、应对措施。M-15-9争议解决——发行人应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并披露发生争议的协商、诉讼、仲裁等争议解决机制。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争议解决机制应与担保函(如有)、担保协议(如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中的相关约定不冲突。约定仲裁的,应明确仲裁机构;约定诉讼的,可明确管1第一、二类企业根据意愿可自主选择添加,其他发行人应添加。165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序号信息披露要点页码备注辖法院。M-15-10弃权。M-16第十六章发行有关机构M-16-1披露下列机构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和有关经办人员的姓名1:——企业——主承销商及其他承销机构——受托管理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如有)——信用增进机构(如有)——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其他与发行有关机构企业与相关机构的关系——披露企业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重大利害关系;若无上述关系,企业应做相关说明。M-17第十七章备查文件M-17-1备查文件——注册通知书、公开披露文件、募投项目相关批复文件、受托业务相关文件等。M-17-2查询地址——企业、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2M-17-3网站——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备注1第一、二类企业统一注册模式下注册阶段的主承销商及其他承销机构、受托管理人可以留白。2第一、二类企业统一注册模式下注册阶段的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查询地址可以留白。166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第四部分行业分类说明1.行业分类填写说明(1)发行人在递交项目注册材料时,应根据主营业务情况在注册报告中填写发行人所属Nafmii行业和国家统计局行业(Nafmii行业分类标准详见附件)。(2)行业分类依据为发行人营业收入等财务数据,所采用财务数据为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合并报表数据。(3)发行人某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或等于50%,则将其划入该业务相对应的行业;当发行人没有一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或等于50%,但某类业务营业收入比重大于或等于30%,且营业利润占比最高,则发行人归属该业务对应的行业类别;若发行人没有一类业务的收入占比超过30%,则发行人归属于收入占比最高的行业类别;对于发行人某类营业收入占比介于30%至50%之间,但营业利润占比并非最大的情况,建议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行业分类(参照第6点要求)。(4)按照自上而下原则,先按照上述方法确定发行人所属的国民经济行业门类,再将归属于该门类的业务按营业收入确定所属的大类。例如某发行人从事多种行业,包括:型钢压延、桥梁钢结构制造、房产出租、代理经营钢材,其营业收入分别占比31%、11%、25%、33%,归属的门类分别为制造业、制造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按照自上而上原则,该公司制造业门类收167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入占比达到42%,房地产业务占比25%,批发和零售业占比33%,制造业门类占比最高,发行人所属的门类为制造业。制造业门类中型钢压延的占比最高,发行人所属的大类为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5)近三年由于重大资产重组或行业景气度等原因造成发行人各行业收入占比发生变化的,如连续两年符合调整行业分类的标准,则调整发行人的行业分类,否则不调整。(6)对于较难判断的,建议结合的自身定位与未来发展战略,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确定行业分类。附件:1.Nafmii行业分类168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附件1:Nafmii行业分类一级行业二级行业大致划分方法能源石油与天然气从事石油及天然气勘探,并且至少在以下某一领域有大量业务:炼制、销售、运输或者石油化工的综合性石油公司。电力发电和配电公司。包括核子及非核子设施。煤炭包括主要从事煤炭开采、生产以及焦炭生产的公司。公用事业燃气包括主要任务为配送天然气和人工煤气的公司。水务购买水后再把水配送给最终消费者的公司或者负责污水处理的公司。热电联产、供热热电联产或独立供热公司。城市公共交通公交车、轨道交通、出租车。金属铝铝及相关产品生产商,包括那些开采或加工铝土矿的公司以及回收铝材料用于生产成品或半成品的公司,主要从事生产铝建筑材料的公司。黄金黄金及相关产品生产商,包括那些开采或者加工黄金的公司。钢铁钢铁及相关产品生产商。其他有色金属从事生产或开采多种其他金属和矿石的公司。原材料化工产品从事生产化工原料以及基本化工产品的公司。包括但不仅限于塑料、胶片、日用涂料与颜料、爆炸物以及石油化工产品及那些归类于“多种化学制品”、“化肥与农用药剂”、“工业气体”或者“特种化学制品”子行业中的化工品公司。建筑材料包括水泥、玻璃在内的建筑材料制造商。纸产品纸及相关制品制造商。大型制造业航空航天与国防民用或军用航空航天及国防设备、零部件或产品(包括国防电子设备和航天设备)制造商。专业军工企业。电气设备生产电缆、电线、电气部件或设备的公司。发电设备等重型电气设备制造商,这些设备包括动力涡轮机、与固定使用和大型电气系统配套的重型电力机械。不包括归类于“电气部件与设备”子行业中的电缆和电线。工程机械重型卡车、滚动机械、土方与建筑机械、重型农业机械以及相关零部件制造商。生产机械工业机械与部件制造商。包括那些制造冲床、机床、压缩机、污染控制设备、电梯、电动扶梯、绝缘器、泵、滚柱轴承以及其它金属预制件的公司。船舶包括非军事造船企业。交通运输航空公司主要提供航空客运服务的公司。提供航空货运、快递及物流服务的公司,包括包裹和邮件投递报关行。不包括归类于“航空公司”、“海运”和“陆运”子行业中的那些公司。海运提供海上客运或者货运服务的公司。公路运输主要提供铁路客运和货运服务的公司。169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一级行业二级行业大致划分方法铁路运输主要提供公路客运和货运服务的公司。机场机场经营商以及提供相关服务的公司。高速公路公路、隧道和铁路的业主和经营商。港口海港及相关服务的业主和经营商。汽车与汽车零部件汽车零配件汽车和摩托车零配件制造商。轮胎轮胎与橡胶制造商。汽车主要生产载客汽车及轻型卡车的公司。生产摩托车、小型摩托车或者三轮摩托拖车的公司。土木建筑民用建筑施工房屋建筑施工交通施工港口、公路、铁路施工水电施工水利、水电施工农、林、牧、渔农牧生产农产品生产商。包括农牧作物种植、生产与加工食品但不包装和销售它们的种植园业主及公司。食品烟酒生产包括乳制品、果汁、肉类、禽类和鱼类产品以及宠物食品在内的包装食品的公司。香烟及其它烟草产品制造商。IT软件与服务开发与销售互联网软件和/或提供互联网服务的公司,这些服务包括在线数据库、交互服务、网络地址注册服务、数据库建设和互联网设计服务。提供信息科技和系统集成服务的公司。包括信息科技咨询和信息管理服务。从事开发与生产系统和数据库管理软件的公司。技术硬件与设备制造个人电脑、服务器、大型机和工作站的公司。包括自动取款机(ATMs)制造商。包括“办公电子设备”子行业中制造复印机、传真机及相关产品的公司。纺织服装与消费品家电消费电子产品制造商,这些产品包括冰箱、空调、洗衣机、电视机、录像机、音响设备、游戏机以及相关产品。纺织服装服装、布料,软性家庭装饰品及家具制造商,包括家具覆盖饰物、地毯和墙面装饰材料。鞋类用品制造商。包括运动鞋和皮鞋。其他消费品家庭耐用品制造商。这些用品包括家具、餐具、炊具、玻璃器具、水晶、银器、刀叉、厨房用具、消闲用品及设备(包括体育用品、自行车和玩具)制造商。酒店、餐馆与休闲、旅游旅游旅行社、景区、旅游服务。餐饮、酒店酒店、度假村及豪华游轮的业主和运营商。包括旅行社、旅行团运营商以及相关的服务。餐馆、酒吧、客栈、快餐或者外卖服务设施的业主和运营商。包括那些提供外勤饮食供应服务的公司。媒体与文化传媒提供广告、营销或者公共关系服务的公司。电视或无线电广播系统的业主和运营商,以及提供有线电视或者卫星电视服务(包括节目制作)的公司。报纸、杂志和书籍出版商,以印刷或电子格式提供信息的提供商。文化创意从事制作和销售娱乐产品与服务的公司,包括那些从事制作、170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一级行业二级行业大致划分方法发行和投放电影及电视节目的公司、音乐放行商和制作商、娱乐剧场以及体育运动队。批发和零售贸易大宗商品贸易、物流、仓储日用商品经销商和批发商。包括机车经销商。从事邮购和家庭电视购物的零售商。包括那些上门零售公司。百货、超市零售百货商店的业主和运营商。超市的业主和运营商。出售各色日用商品的综合货品商店的业主和运营商。医药医疗保健设备与服务医疗保健设备及装置制造商。包括精密医疗电子仪器和药物运送系统。医疗保健用品及医药产品制造商。包括眼护理用品。制药与生物科技主要从事开发、制造和销售先进的生物科技产品的公司。从事西药的研究、开发与生产的公司。包括兽药。包括从事中药的研究、开发与生产的公司。房地产房地产从事拥有房地产、开发或者物业管理的公司。电信业务电信运营通过一个高带宽/光缆网络提供通信和高密度数据传输业务的公司。固定电信网络运营商以及提供无线和有线电信业务的公司。提供蜂窝或无线电信业务(包括寻呼业务)的公司。电信设备电信设备制造,电信外包服务。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主业如不突出,即划入此类。国资控股国有资产投资运营主体。园区开发各类园区开发类公司。综合及其他类综合及其他类所有未能归入上述类别的企业。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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