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县城建设提质升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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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县城建设提质升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文章属性\uf0b7【制定机关】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uf0b7【公布日期】2021.06.10\uf0b7【字号】邢政办字〔2021〕29号\uf0b7【施行日期】2021.06.10\uf0b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uf0b7【时效性】现行有效\uf0b7【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县城建设提质升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各县(市)、任泽区、南和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邢台市县城建设提质升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6月10日邢台市县城建设提质升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水平要求,有效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和功能品质,根据《河北省县城建设提质升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冀政办字〔2021〕5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推进县城建设的有关要求,以推动县城建设高质量赶超发展为目标,以风貌特色塑造、产城融合发展、公共服务配套、基础设施完善、城市更新改造、宜居环境打造、城市管理提升为重点,补短板、强基础、提品质、惠民生,全面提升县城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二、主要目标利用3年时间,通过持续开展县城建设提质升级专项行动,大幅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和功能品质,环境容貌明显改观,治理水平显著提高。到2023年,基本建立完善的“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加快“十大标配”工程、城市经济综合体项目建设,全部消除中小学校大班额,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基本达标,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39平方米,改造老旧小区128个,棚户区改造开工5619套,启动城中村改造32个,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7%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原生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历史建筑全部挂牌保护,停车难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美丽街区”和“精品街道”达到9个以上,积极创建文明城、卫生城、园林城(生态园林城)、森林城、节水城、洁净城。(牵头市领导:戎阳、张志峰、邓素雪;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文明办、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县(市)、组团区政府)三、主要任务(一)风貌特色塑造行动。1.提升规划设计水平。健全“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有序编制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完善总体城市设计。2021年,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总体城市设计编制。2022年至2023年,各县(市)、组团区每年完成2项以上重点地区城市设计。(牵头市领导:张志峰;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县(市)、组团区政府)2.打造区域空间特色。沙河市、临城县、内丘县等沿太行山县(市)重点围绕山水人文、历史文化名村名镇等特色,打造城景交融的景观风貌。清河县、临西县等沿大运河县(市)突出生态优先和文化为魂,让“千年运河”文化焕发“新容貌”。其他县(市)结合河湖水系、农田林网等,形成蓝绿交织、农耕文化厚重的多彩大地景观。(牵头市领导:张志峰;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县(市)、组团区政府)3.强化历史文化传承。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利用,梳理挖掘凸显本地特色的历史文化,广泛动员公众参与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及时挂牌建档,纳入保护名录。积极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创建工作。2021年,各县(市)、组团区基本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普查认定。2022年至2023年,持续做好修缮和活化利用工作。(牵头市领导:张志峰;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县(市)、组团区政府)4.加强建筑风貌管控。加大优秀建筑设计正面引导力度,加强标志性建筑设计监管,打造更多县城亮点和精品建筑。强化建筑设计管理,治理“贪大、媚洋、求怪”等建筑乱象,保护好传统格局和风貌。2021年至2023年,各县(市)、组团区每年打造不少于2个特色风貌建筑。(牵头市领导:张志峰;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组团区政府)(二)产城融合发展行动。1.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发挥县城不同资源和区位优势,推进县城传统产业转型发展。增强承接京津产业转移能力。深入推广“互联网+先进制造业”新模式,促进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集中发展特色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一批特色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产业园区提档升级,为产业经济和县城发展提供强劲支撑。(牵头市领导:张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县(市)、组团区政府)2.聚焦产城融合发展。健全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和管理制度体系,全面放开我市进城落户政策。鼓励和推进农村户籍人口在县城、城镇落户。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进城务工人员落户城镇。支持威县、南和区等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区)建设,在产城融合方面先行示范。加快推进县城新区、开发区高质量赶超发展,形成互联互通、功能互补、融合发展新格局,拓展县城经济发展新空间。(牵头市领导:张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县(市)、组团区政府)3.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建筑建造方式,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推广钢结构装配式等新型建造方式,培育装配式建筑示范县(市)和产业基地。推广工程总承包模式,加快建设建筑产业互联网,深化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2021年至2023年,各县(市)、组团区每年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项目不少于1个。(牵头市领导:张志峰;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组团区政府)(三)公共服务配套行动。1.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合理布局并形成以社区级设施为基础、县级设施衔接配套的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严格执行非经营性公建配建标准和规定,制定非经营性公建建设管理和移交办法,确保按标准建设、按规定移交、及时有效使用。(牵头市领导:张志峰;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县(市)、组团区政府)2.加强教育设施建设。完善教育配套资源,加快消除城镇大班额。2021年,县域内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1%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1%以上。2023年,县域内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2%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2%,县城内新建1所以上公办幼儿园,基本消除中小学校56人以上大班额;县(市)职教中心占地面积和校舍建筑面积达到省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意见要求;县(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占地面积指标、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分别不少于33平方米、20平方米。(牵头市领导:邓素雪;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组团区政府)3.完善卫生健康设施。加快县办公立医院提标扩能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县域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增加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发展普惠性托育体系。2021年,县级医院具备与人口相适应的可转换传染病床位数量,建成1所普惠性或单位福利性托育服务机构。2023年,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基本达标,有1所县级医院基础设施达到城市三级医院水平;普惠性托育床位较2021年明显增加。(牵头市领导:邓素雪;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县(市)、组团区政府)4.统筹推进养老服务体系。按照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对养老服务提出的新要求,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加快构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2021年,县(市)、组团区建成1个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023年,乡镇(街道)至少建成1个区域养老服务机构(中心),村(社区)至少建成1个日间照料服务站(点)。(牵头市领导:胡仁彩;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组团区政府)5.推进文化体育设施。实施“两馆两院三中心”建设,大力发展冰雪运动,积极举办冰雪赛事活动,到2022年完成300万人参与冰雪活动;继续完善和提升公共体育场、体育馆或全民健身中心、室内滑冰场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市)推动乡镇(街道)、社区足球场、多功能运动场建设。加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建设力度,积极推进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逐步提高覆盖率和达标率。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建设博物馆和美术馆。2023年,各县(市)、组团区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达到国家评估定级三级馆及以上建设标准。(牵头市领导:邓素雪;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组团区政府)(四)基础设施完善行动。1.构筑道路交通体系。优化城区路网结构,提高街巷支路密度,消除断头路、卡脖路。优化布局客运站、公交站点,合理布局建设改造无障碍设施。2021年,各县(市)、组团区建成区公交站点覆盖主要街道。2023年,建成区路网密度达到8.5公里/平方公里。(牵头市领导:张志峰;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县(市)、组团区政府)2.推进供水节水设施建设。推动县(市)、组团区建成区内自备井关停。非受水区加大地表水利用和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力度,提升水厂水质检测能力,确保公共供水安全。2021年,南水北调受水区县(市)、组团区建成区内完成自备井关停,实现水源置换。2022年至2023年,积极创建节水型城市。(牵头市领导:张志峰、胡仁彩;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组团区政府)3.提高燃气供热保障能力。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提高供应保障能力。2021年,县域内燃气储气能力达到3天日均消费量以上,燃气企业储气能力达到其年用气量5%以上。优化调整热源结构,建立以集中供热为主、分布供热和分散采暖为辅的清洁供暖体系。2021年,各县(市)、组团区建成区集中供暖居住小区典型室温采集实现全覆盖。2023年,县域燃气普及率和清洁能源供热率均达到95%以上。(牵头市领导:张志峰;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县(市)、组团区政府)4.完善环境卫生设施功能。加快推进新规划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城区公厕服务能力,新改建公厕全部达到三类以上标准,商业区和主干道公厕服务半径不超过500米。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在公共机构、社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2023年,各县(市)、组团区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8%以上,有条件的县(市)、组团区实现城区道路“水洗机扫”全覆盖。(牵头市领导:张志峰;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县(市)、组团区政府)5.加强停车设施建设。鼓励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场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增加商业、医院、学校等重点区域公共停车泊位。适度超前布局充电桩,积极推动单位内部停车资源开放共享。推广智慧泊车系统,提高设施周转率。2021年,A类县(市)、组团区新增公共停车位1000个以上,B类新增500个以上。2023年,各县(市)、组团区建成区机动车保有量与停车位供给总量比达到1:0.85。(牵头市领导:张志峰;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河北顺德投资集团;责任单位:各县(市)、组团区政府)(五)城市更新改造行动。1.积极推进“三改一拆”行动。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科学编制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确定改造内容。2021年至2023年,全市县城完成老旧小区改造128个。持续推进棚户区改造;科学安排城中村改造推进时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改造,提高安置房建设水平,保证安置房建设质量。2021年至2023年,全市县城启动城中村改造32个,棚户区改造开工5619套。加快推进旧厂区改造,做好旧厂区盘活利用工作,力争2023年底前完成建成区内旧厂区改造利用。继续加大违法建筑拆除力度,以“零容忍”姿态,做好拆违工作,实现“整治一处、带动一片”的效果,同时完善日常管理制度,提高长效管理水平,力争2023年实现建成区内违法建筑全部清零。(牵头市领导:张强、张志峰;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县(市)、组团区政府)2.补齐市政管网短板。新建排水管网全部按雨污分流制建设,加快完成既有雨污合流制管网改造。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提升再生水利用率。滚动实施老旧管网改造,供水、供热、燃气新增老旧管网实现即有即改、应改尽改。开展市政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普查,建立和完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2021年,全面完成县(市)、组团区建成区雨污分流和老旧管网改造任务,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2023年,各县(市)、组团区基本完成市政地下管网普查任务。(牵头市领导:张志峰;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县(市)、组团区政府)3.加快海绵城市建设。积极改造和消除“易涝点”,逐步完善排水防涝设施体系。保护和恢复县城及周边坑塘水系,科学规划和改造河道、堤防、水库等设施,拓展雨洪调蓄空间。统筹建成区水资源利用,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升自然蓄水排水能力。2021年,各县(市)、组团区汛期前完成建成区易积水区域整治任务。到2023年,海绵城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建设目标。(牵头市领导:张志峰、胡仁彩;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组团区政府)(六)宜居环境打造行动。1.提升建筑节能水平。落实《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推进县(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实施。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大力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示范,积极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因地制宜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22年至2023年,各县(市)、组团区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95%。(牵头市领导:张志峰;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组团区政府)2.推动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提升新建居住社区建设水平,因地制宜对既有居住社区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进行改造提升,提高物业管理覆盖率。2021年,各县(市)、组团区安排1—2个社区进行试点。2022年至2023年,各县(市)、组团区持续开展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活动,60%既有居住社区基本补齐设施短板。(牵头市领导:张志峰;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组团区政府)3.大力创建绿色社区。持续推进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机制,推动社区最大限度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2021年,各县(市)、组团区建成区30%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2022年,60%的城市社区建成绿色社区。(牵头市领导:张志峰;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组团区政府)4.提升园林绿化品质。以园林城、生态园林城、人居环境奖创建为重要抓手,因地制宜建设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等各类型公园,推进绿道绿廊建设,积极创建星级公园和园林式单位、小区、街道,对现有绿地进行绿更新、微更新,不断提高绿地品质。2021年,各县(市)、组团区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努力创建国家园林城,争取实现国家生态园林城零突破。(牵头市领导:张志峰;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县(市)、组团区政府)(七)城市管理提升行动。1.开展城市体检评估。按照省级城市体检标准,全面评价城市发展状况,找出短板弱项,明确解决途径,加快整治提升。2021年,完成2个县(市)试点任务,总结推广经验,完善体检机制。2022年至2023年,各县(市)、组团区按照国家、省、市要求有序开展城市体检工作。(牵头市领导:张志峰;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县(市)、组团区政府)2.整治县城容貌秩序。开展县城容貌环境“十乱”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优化牌匾广告设置,整顿街道空间秩序,规范市场摊点,治理交通环境。深入推进污染源治理,全面落实《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强化施工扬尘管控、裸露地面全覆盖和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健全空气质量监控体系,提升大气环境质量。2021年,各县(市)、组团区建成区完成全部主次干道和重要节点“脏乱差”整治任务。2023年,全市“洁净城市”占比达到70%以上。(牵头市领导:张志峰;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组团区政府)3.强化精细管理能力。全面推行覆盖城区的街长、路长、巷长责任制。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与调控,实施一城一策,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开展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服务能力和水平。实施县城背街小巷环境精细化整治提升行动,推进以街区为单元的微更新、微整治。2021年至2023年,各县(市)、组团区积极打造“美丽街区”和“精品街道”。(牵头市领导:张志峰;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组团区政府)4.提升智慧管理水平。对各县(市)、组团区建成区道路、桥梁、供水、排水、燃气、供热、环卫、园林等市政基础设施实施基于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更新改造。以数字化城管平台为基础,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有条件的县(市)、组团区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和探索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2021年,各县(市)、组团区数字化城管平台与省市对接。2022年至2023年,有条件的县(市)、组团区启动BIM示范项目建设。(牵头市领导:张志峰;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组团区政府)5.加强安全韧性管理。持续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健全水、电、气、热、信等生命线应急保障系统。科学确定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各县(市)、组团区应依据消防专项规划建设消防站,按照标准建设和维护公共消防设施。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加强新建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实施危险房屋安全排查整治。(牵头市领导:张强、张志峰;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市)、组团区政府)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城市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确定县城建设提质升级三年行动工作推进中的重大事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推进县城建设提质升级行动,市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推进落实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要求。各县(市)、组团区要完善牵头推进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充实人员力量,健全责任体系,制定清单、挂图作战、全力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加强督导推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结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的A、B两类县(市)、组团区年度提质升级指标体系(指标设置突出当年县城的变化程度,评分标准按照既有水平占30%、增量占70%进行细化),加强工作督导,建立月通报、季督导机制,适时召开现场观摩交流会议,相互借鉴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评定标准正式确定后,组织全市A、B两类县(市)、组团区创建样板示范县、品质提升县、基础强化县,同时,将此项工作列入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县(市、区)的重要考核内容。(三)加强政策支持。加快开展县城建设项目谋划与储备,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规划、用地、环评等前期工作,动态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支持。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依法合规使用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城建设提质升级项目。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拓宽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加强建设用地支撑,保障项目合理用地需求,注重盘活存量和低效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县城补短板、强弱项项目建设。(四)加强学习宣传。积极对标先进地区进行考察交流,学习借鉴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不断提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对县城建设工作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各阶层人员广泛参与到县城建设提质升级行动当中,着力提高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五)严格奖惩措施。各牵头单位要对照各自职责做好分类指导、组织推动工作,各县(市)、组团区政府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对在县城建设提质升级行动中进步明显、提升较快的,全市通报表扬;对落实打折扣,任务指标完成不及时、不到位的,将按照程序约谈主管县领导,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照规定提请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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