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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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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案例分析


('五个基本案例分析案例一:某甲公司2007年发生如下事项:(1)1月,由于公司原出纳李四辞职,办公室的普通文员张三被调到财务科担任出纳。张三与李四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时,会计科长因在外地出差,由财务科另外一名会计负责监交工作。随后,张三、李四及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字并盖章。(2)4月,张三在办理报销过程中,发现有1张发票更改了用途,另1张发票更改了金额,但更改处均有甲公司经办人员的印章。并且2张发票都已通过公司总经理、部门经理的签字审批,张三均予以报销。(3)10月,公司在进行内部审计时,发现公司原出纳李四在经办出纳工作期间的有关账目存在一些问题,而接替者张三在交接时并未发现。审计人员在了解情况时,原出纳李四认为:“已经办理了会计交接手续,自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要求: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张三担任出纳,与李四办理会计工作交接中是否有不符合规定之处,简要说明理由。(2)张三对2张更改的发票予以报销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应如何处理?(3)原出纳李四关于“已经办理了会计交接手续,自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的说法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1)张三作为一名普通文员,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不得担任出纳工作。李四与张三办理会计工作交接中有不符合规定之处。制度规定: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2)不符合规定。制度规定: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开具单位重新开具。(3)李四的说法不正确。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发生的,移交人员应当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案例二:2008年4月,某乙公司发生如下事项:(1)会计王某休病假,公司一时找不到合适人选,决定由出纳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账目的登记工作。(2)处理生产家具剩余的边角余料,取得收入(含增值税)1170元。公司授意出纳李某将该笔收入在公司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1)某乙公司让出纳李某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是否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2)某乙公司对处理边角余料的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的做法是否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1)某乙公司让出纳李某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不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理由:我国《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2)某乙公司对处理边角余料的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外另立账会计账册的,是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即常说的账外账,不符合《会计法》的规定。案例三:2007年1月29日,某企业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取12000元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会计科科长赵某称当时曾口头向公司经理反映这样做不妥,但公司经理仍要求其办理。要求:根据以上事实,指出其做法不对之处,并说明理由。答:该行为有两点不符合规定:(1)该企业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取12000元用于职工福利的行为不符合规定。《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各银行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从支)。(2)会计科长赵某仅以口头方式向公司经理反映从支行为,而坐支行为未予制止和纠正,不符合法津规定。〈会计法〉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认为是违法的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纠正无效的,应当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要求处理。案例四:某甲(个人)和某乙(单位)签订了一份农副产品购销合同,价款1000元,双方在结算方式上产生了分歧,某甲说可以用现金结算,某乙说只能用支票转账结算。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问题:你认为该如何结算?答:可用现金结算,农副产品收购属现金使用的范围。案例五:某税务所在2007年3月12日实施检查中,发现某商店(个体户)2007年2月20日领取营业执照后,未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据此,该税务所于2007年3月31日作出责令该商品必须在2007年3月20日前办理税务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将按《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处罚款的决定。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本处理决定是否有效?为什么?答:处理决定无效。根据规定,企业和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30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该商店自2007年2月20日领取营业执照到2007年3月12日还不到30日,尚未违反上述规定。该商店如在规定的时间里到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所在地税务机关应按规定程序为其办理税务登记。因此,本例中税务所所做出的处理决定无效。',)


  • 编号:1700784615
  • 分类:述职汇报
  • 软件: wps,office 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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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格式:docx
  • 风格: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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