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照明工程项目:合同与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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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同篇一: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合同广惠街照明工程施工合同甲方:乙方:郑州市森泉电气照明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订立本合同以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郑州市白沙园区广惠街道路照明工程工程地点:郑州市白沙园区广惠街道路施工范围:广惠街照明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60KVA箱变安装、郑州市白沙园区广惠街路灯的安装,电缆的铺设,箱变与路灯电缆线的对接、敷设及安装调试。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验收标准本合同按照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0KV电力电缆埋地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及电力部门有关规定施工。工程造价:经双方协商本工程为包干价,一次性包死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同除设计变更外不再做任何调整。本工程固定包干价为元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陆万元整。工程工期:从甲方通知乙方进场施工之日起计算,工期为暂定30天。第二条甲方责任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施工,给乙方施工创造有利条件保证施工段内的场地、通道平整畅通;第三条乙方责任按照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担负施工任务。负责协调电业局,办理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相关资料转移及手续的办理。在施工前,由乙方申报开工报告,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协调电业局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第四条施工条件做好施工前的线路测量定位,并进行复测;基坑的回填夯实,要求夯实程度达到原状土密实度的80%及以上。第五条关于工程的约定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完成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同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第六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将按照《城市电力规划规范》中的有关规定验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惭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的,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检时,乙方应予办理复检。若复检合格,甲方承担复检费用,由此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复检不合格,其复检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任何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及因质量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协调电业局及相关部门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第七条保修期的约定工程竣工投运后,保修期一年。在保修期内出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保修。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由使用方负责。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同第八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工程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在建设单位付款后30个工作日内付至工程款的95%。下余5%做为工程的质保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一月内付清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如不发生维修情况,由甲方返还乙方。第九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10KV电力电缆埋地方式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及电力部门的有关规定。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第十条争议或纠纷处理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工程所在城人民法院裁判。第十一条附则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约定。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同经办人:年月日篇二: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合同道路照明工程安装施工合同编号: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订日期:年月日道路照明工程安装施工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照明工程,特订立本合同。1.合同内容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范围:施工工期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同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2.承包方式本工程为包工包料(包含灯具采购)的承包方式。3.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合同总价款(暂定)人民币:合同总价款包括照明灯具、工程施工费。付款方式施工进场两天内支付暂定工程款的70%,竣工验收后支付至总工程款的100%。合同价款的增减:工程量以竣工图为基准。4.灯具技术参数要求光通量:显色指数:色温:配光曲线:整灯光效:寿命:工作温度:灯具和电源防护等级为IP65;工作电压:AC185V~265V,频率为50HZ+-10HZ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同光通维持率:道路平均照度和均匀度要求:未作要求部分,须满足国家及省市相关规范要求。5.质量要求依据《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XX)、图纸设计标准及相关验收标准;光衰≤5%/年。6.双方责任甲方责任:甲方在乙方施工前,向乙方提供原来地下管图、照明工程电气施工图(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图纸)电子版。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水、用电。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由于工期太紧,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文件(包括图纸变更、与工程进度有关的文件)2小时内予以确认,否则视为甲方已确认。甲方负责协调施工现场中发生的非施工单位引起的各种问题。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工程验收申请后48小时内组织相关人员对该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结算。乙方责任: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竣工图四套。调试验收合格后,需免费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同训,直至甲方人员能够达到技术上熟练操作。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如在施工期间发生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按文明工地标准组织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隐蔽工程,隐蔽前应提前8小时通知甲方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自行隐蔽无效。乙方进场施工时应自觉遵守施工现场管理制度,遵守甲方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安装、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等安全责任;对现场所有其他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绿化苗木不得破坏。7.暂停施工当碰到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其他甲方代表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12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业主代表应当在2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2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方可自行复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工期顺延。因乙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同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非甲乙双方的原因,切是不可抗拒的原因(天气、人为因数)可进行暂时停工。8.工程延误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资金、指令、批准、答复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经甲方认可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一天内非甲方、乙方原因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人员窝工,乙方有权索赔窝工费,同时工期顺延。9.不可抗力照明工程为冬季室外施工,由于天气下雨、雪等天气原因造成不能施工,工期相应顺延,乙方可索赔费用和工期。非甲乙双方的原因,而是不可预料的外界因数影响造成的停工,工期相应顺延,乙方可索赔费用和工期。篇三:道路照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合同书发包方:市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同为了明确甲.乙方双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达到保证期,保证工程质量,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的目的,双方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具体实际,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工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括一﹑工程名称﹑地点和内容1﹑街道路亮化照明工程2﹑工程地点:3﹑工程内容:基础浇筑﹑电器﹑灯杆﹑灯具制作﹑安装和调试.二﹑开﹑竣工时间1﹑开工日期:20XX年7月20日2﹑交工日期:20XX年8月30日三﹑质量等级:优良四﹑合同条款工程采用中标价款承包:施工承包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五﹑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1﹑承包范围:所有工程(灯具﹑灯杆﹑电器﹑控制箱等)的施工,安装和调试。2﹑本工程价款为优良工程条款,当工程竣工验收达到优良标准时,在竣工结算中甲方扣留乙方合同价款的3%作为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同经济处罚。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是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部门协商,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可提交仲裁机构或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4﹑全合同不得转让,未尽事宜,由双方另作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协商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一式六份(正本两份﹑副本四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合同生效,分送有关部门。6﹑本合同签定时间: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日7﹑本合同签定地点:建设单位(盖章)施工单位(盖章)电话:电话: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盖章)篇四:道路照明施工合同道路照明工程合同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上述工程内容中设备材料供应、管线安装附件安装和管井砌筑、灯光及高层上泛光照明调试。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必须全部合格(如因工程质量未达到标准,所造成的返工损失费用由乙方负责)。五、合同总价1、金额(大写):元,以最终结算价为准。六、结算方法及付款方式乙方承包的亮化工程按甲方的亮化工程清单报价下浮%计算(税金由甲方承担);清单报价外因设计图纸变更和签证所增加工程造价下浮%(税金由甲方承担)。合同签订后,乙方立即进行现场按图纸及甲方意见实际测绘,并敷设各种路灯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同管线,待管线、灯杠(柱)基础完成,灯具进工地并安装完毕后,支付合同总款的%,即元,通电调试完毕后,支付合同价款的%,即元,剩余工程设备款,一年内结清。七、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书2、合同条件3、招标文件4、投标书及其附件5、国家和湖南省有关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图纸7、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八、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九、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一、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同十二、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条件★词语定义:1.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2.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3.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4.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5.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6.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7.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同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8.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9.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的项。10.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清单报价外,因工程需要而增加的工程量。11.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12.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13.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日期。14.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5.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16.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同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17.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8.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9.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20.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1.小时或天:本合同是规定按小时计算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小时。第一部分合同文件第一条、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同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工程承包协议协议条款合同条件图纸预算书施工组织设计2.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二十四条约定的办法解决。第二条、合同文件使用的标准1.乙方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指定的标准、规范或国家标准、规范;当文件中要求的标准、规范出现不一致时,需即通知甲方,必须采用较高要求的标准及规范,任何因此引致的工程延误及额外支出,乙方需负全责。2.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和在特别工程规范及图纸中都没有清楚指定的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第三条、合同范围甲方提供的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同第四条、图纸以甲方确认的图纸为准,同时乙方应研究其他有关文件,规范及相关技术要求指标,去完全了解本工程的实际范围。第二部分双方一般责任第五条、甲方代表甲方及其授权者可对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即予执行。1.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并盖公章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三天内给予书面确认。2.甲方、其代表和甲方指派的人员在合理时间有权随时进入工地,或介入乙方进行与本工程有关的准备工作。3.甲方、其代表和甲方指派的人员有权对工地随时进行检查,在以下几方面若发现有不符合甲方要求、合同约定及政府有关部门之规定者,甲方代表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第六条、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执行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同时间后生效。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第七条、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1.将施工用电从施工场地外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2.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3.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4.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5.按时提供设计图纸和变更。6.按进度计划提供合理的施工场地,并做好周边环境协调工作。甲方不履行上述各种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费用,应对乙方的损失给予赔偿。第八条、乙方工作1.根据甲方提供之图纸,乙方负责实施施工。2.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办理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验收和交付使用手续。3.乙方提供所用灯具、灯杆之样品经甲方确认后施工。4.视察工地现场,并使自己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同用的空间和工作区。5.乙方需要自费进行任何必要的测量,并在发现任何与图纸不符问题时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申请解决。6.乙方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在各方面都能满足甲方要求并执行及完成合同图纸所绘画和规范及合同条款所说明的本工程的内容。7.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作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8.乙方由本工程开始到竣工负全责保护本工程,包括已竣工未交付甲方的项目,在工地上或送至及安装在工地上,与本工程有关或供本工程用的,所有临时建筑物,机构、物料或任何其他物件。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9.所有由乙方供应之材料到工地,必须由甲方代表抽样校对是否为已批准之材料,以鉴定该批材料是否合乎标准。10.负责为所有工人及工程人员解决住房问题及向有关政策部门申办暂住证及其他必须之证件。11.乙方若出现协议书、合同图纸和规范或其他合同文件之内或互相之间有任何差异,须立刻以书面通知甲方,说明差异之处,而甲方须给予指令。12.乙方须时刻都有一名工地负责人长驻工地。甲方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同给予他的任何指令将视为有效地给了乙方。第三部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第九条、进度计划1.乙方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审核或提出修改意见。2.乙方必须按经甲方审核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自行提出修改及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待甲方代表批审后执行。第十条、缓期施工甲方可对任何按本合同应执行的工作发出缓期执行的指令。篇五:20XX年新版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27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资质标准企业资产净资产1500万元以上。企业主要人员(1)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同计不少于8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市政公用工程、电气、机电、自动化、光源与照明、园林景观、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且专业齐全。(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维修电工、安装电工等齐全,且不少于30人;具有高空作业操作证书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人,起重作业操作证书的技术工人不少于2人。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独立承担过下列3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且必须有第1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1)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带250KVA以上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同的箱式变配电或带有远程集中监控管理系统的道路照明工程3项;(2)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室外公共空间(广场、公园、绿地、机场、体育场、车站、港口、码头等)功能照明工程或景观照明工程3项;(3)年养护的功能照明设施不少于5万盏或景观照明设施总功率不少于1万KW。二级资质标准企业资产净资产800万元以上。企业主要人员(1)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电气、机电、自动化、光源与照明、园林景观、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同专2业齐全。(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维修电工、安装电工等齐全,且不少于15人;具有高空作业操作证书的技术工人不少于2人,起重作业操作证书的技术工人不少于1人。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独立承担过下列3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且必须有第1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1)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带160KVA以上的箱式变配电或带有远程集中监控管理系统的道路照明工程3项;(2)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室外公共空间(广场、公园、绿地、机场、体育场、车站、港口、码头等)功能照明工程或景观照明工程3项;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同(3)年养护的功能照明设施不少于3万盏或景观照明设施总功率不少于万KW。三级资质标准企业资产3净资产300万元以上。企业主要人员(1)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2人。(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维修电工、安装电工等齐全,且不少于12人。(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同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承包工程范围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二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1200万元的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4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600万元的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5篇六:城市照明合同照明工程施工合同甲方:乙方: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订立本合同。一、项目名称:河源市滨江大道首期工程(K5+320~K7+880二标段)二、工程地点:河源市区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同三、工程规模:道路总长。四、承包方式:施工图总承包(即包工包料)。五、订立合同日期:20XX年月日六、承包范围与价格:1、本项目照明工程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规范要求的内容。2、本标段照明工程合同价为人民币壹佰捌拾叁万元正(按甲方中标价220万元下浮17%),税金由甲方承担。七、付款方式:1、每月进度款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最终结算价的95%,剩余5%待保修期满后30天内结清。2、签订合同10天内,甲方预付备料款10%(即万元正),备料款在结算支付95%时扣除。3、在进度款不能满足备料需要时,可预借部分备料款。八、结算方式:1、如无变更,如期完成施工图全部内容及相关规格要求的内容,以月日合同价作为最终结算价。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同2、如有变更,则以实际变更增(减)部分工程量(按08清单计价规范)乘甲方中标单价下浮17%后作为合同价款增(减)费用。3、变更增加部分无中标单价的,按08清单计价规范、广东06市政工程计价办法及定额、河源市造价站公布的相应时期材料信息价(无信息价的材料价格须经甲方认可)组价下浮%后作为最终结算单价。4、由乙方施工失误或优化设计而增加的工程量不予增加费用。5、工程竣工验收后15天内将结算书报送甲方。工期及质量要求:九、工期及质量要求:1、本项工程于20XX年10月30日前完成。2、工程质量验收执行相应的国家标准(必须达到合格)。3、所有的施工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技术标准规定。4、路灯型号参附图XH-2802、庭院灯型号参附图XH-19902。5、保修期为二年(本项照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同十、责任约定:(一)、甲方责任1、甲方委派戴彬为本项工程质量监督人,负责本项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监督及进度款的审核。2、协调各项工程的配合。3、如施工图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4、及时拔付工程进度款。(二)、乙方责任1、保质、按期完成本项工程。2、包验收合格,验收不合格者,乙方承担一切返修费用。3、所有的施工材料需经业主、甲方、监理等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4、承担原材料送检及费用。5、负责配合甲方完成本项工程的竣工资料。6、每月25日前报送该月进度款及下月计划完成工程量。7、积极配合其他分项工程施工衔接要求。8、合同签订后,应复核施工图,如发现有设计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9、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年内,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同予以修复并承担一切费用。10、承担施工期及保修期内路灯用电问题。十一、安全与文明施工约定:(一)、安全责任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切人身伤、残、亡事故的责任及经济赔偿。全部由乙方承担。2、乙方车辆与人员在场内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施工规定,损坏场内设施要照价赔偿。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须遵守相关安全防护管理条工例。(二)、文明责任: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与甲方及各班组发生矛盾冲突。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须遵守相关文明施工管理条例。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备同等效力。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同篇七:城市道路照明施工资质申请表附件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申报企业:(公章)填报日期:年月日填表须知一、本表适用于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及核定、换证、增项、升级和资质延续。二、本表要求用计算机打印,不得涂改。三、本表第一至第十三部分由企业填写。企业应如实逐项填写,不得有空项。四、本表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除万元、%保留一位小数外,其余均为整数。五、本表中带□的位臵,用√选择填写。六、本表在填写时如需加页,一律使用A4(210297)型纸。七、本表须附有关附件材料。附件材料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现有资质证书正副本、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经营负责人资料,财务及统计资料;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质量验收、安全评估资料;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资料;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资料及其它资料”的顺序分册装订。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同企业申请资质类别和等级资质类别:注:1、单位的印章应为本单位公章或行政许可专用章,单位内设机构印章无效;2、本表综合指标和诚信记录涉及的纸质申报材料,经初审部门审查后,不再报建设部,由初审部门在有效期内保存;人员和业绩指标涉及的纸质申报材料初审后上报建设部审查;3、有关专业部门自接到建设部资质材料至初审完毕并送达建设部时间为20日,逾期建设部将自行组织审查。2、本表综合指标和诚信记录涉及的纸质申报材料,经初审部门审查后,不再报建设部,由初审部门在有效期内保管;人员和业绩指标涉及的纸质申报材料初审后上报建设部审查;3、有关专业部门自接到建设部资质材料至初审完毕并送达建设部时间为20日,逾期建设部将自行组织审查。篇八:照明工程合同书修改照明工程合同书甲方:庆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包方)乙方:济南金百胜广告有限公司(承包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同本合同,以求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内容及要求:环湖、九曲桥、大门、商铺、拱桥、湖心岛、亭子亮化、街道亮化。第二条:工程期限:1.20XX年10月26交付使用。2.开工日期为第一笔预付款到帐后。3.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确认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1)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2)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3)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4)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格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陆佰贰拾柒万贰仟壹佰肆拾元整。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同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1)重大设计发生变更。(2)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3)其它。第四条:双方负责事项(一)甲方1.完工前,甲方负责工程电源到位(施工地点)。2.根据施工地区供电、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并负担电费。3.负责提供乙方施工期间工具、材料存放和保管的场所。4.负责对乙方施工期间已安装完毕的工程项目的安全保卫工作,以避免其他人员的偷盗,损毁行为的发生。5.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6.工程如有变更或增加项目,应书面通知乙方,并对变更或增加项目的金额、工期及相关事宜进行确定。7.工程竣工后,甲方应会同乙方于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数。(二)乙方1.按照全同约定的条款,做好材料的制作,供应和管理。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同2.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3.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施工图与预算书中约定的材料说明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有变更项目,应及时通知甲方,待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使用。4.施工期间,由于乙方原因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但甲方应积极配合处理。5.已完工的工程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6.必须遵守合同约定的安全保卫条款,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治安工作。7.工程验收合格后,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属于乙方责任内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缮。第五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__%,计作为工程预付款。2.工程主体结构完成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作为工程进度款。3给乙方结清。4.工程总价款的5%,一年后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第六条:违约责任:(一)乙方责任: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同应按照发生的实际损失赔偿甲方。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每日按工程总价的2‰支付逾期违约金。3.施工期间如遇特殊情况,应与甲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签字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4.施工期间,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动作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照相关规定,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二)甲方责任: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双方对此即视同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_%偿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同付逾期违约金。5.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甲方每日按总价款的2‰作为滞纳金偿付给乙方,否则乙方停工待款。6.施工期间如遇特殊情况,应与乙方取得联系协商解决,并以书面的形式签字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自行承担。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保修承诺及其它1、霓虹灯保修壹年,终生维护。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壹份。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有义务遵守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毁约需支付给对方工程总价款30%的毁约金。工程完工、款项结清、保修到期,本合同自然失效。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字: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篇九:泛光照明工程合同模板(投标必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同合同编号:【】【项目】泛光照明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泛光照明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1.本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合同。在本文件特指本《泛光照明工程施工合同》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3.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同4.监理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5.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6.设计单位:乙方委托的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单位。7.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即泛光照明工程。8.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本行业的专业机构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9.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10.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价款。11.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12.工期:本合同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13.开工日期:合同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14.竣工日期:合同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15.图纸:由乙方设计经甲方设计专业人员书面确认,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同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16.分段或分部工程:本合同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17.施工场地: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18.施工设备和设施: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19.工程量清单:发包方确认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20.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有效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等。21.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合同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第二条合同的组成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解释顺序为: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关于本合同签署的补充文件2本合同及其附件3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图纸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同6工程报价单7投标文件及其补充说明特别说明: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并最优先解释适用。第三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内容:泛光照明工程及甲方根据情况追加的工程项目。第四条工程承包范围(可调整)本工程图纸中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1、负责按甲方要求进行“”项目泛光照明部分设计图纸审核。2、完成经甲方书面认可的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灯杆、灯具、预埋(管、件)、基础采购及安装、各种管线采购、敷设、安装、调试、检测、检验,直至达到甲方、监理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最终达至交付甲方使用要求的所有工作;3、乙方负责办理合同范围内泛光照明施工所需的的全部手续及验收报验的手续并承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夜间施工、环保、交通、生活(施工)用水、用电、临时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同设施、消防、绿化、安全、道路开掘和恢复、噪声超标、施工安全设防、施工合同鉴证等所有与所承包工程施工有关的建设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乙方还应承担承包范围内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各种检验、检测、试验(包括必要的破坏性实验)、并承担全部费用;乙方并应承担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所有经济支出;4、乙方负责协调与当地政府各级主管部门的关系,配合当地政府各级主管部门的各种测试验收,并交纳与之相关的各种费用;5、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配合各种机电工程、各类外线工程、内外装修工程施工;尤其是甲方先期投入使用的地下室、裙房的精装修及外装饰工程硬覆盖、屋顶花园施工;6、乙方负责工程档案资料收集、竣工图纸整理;7、乙方负责进行本工程系统的调试,配合工程相关电气系统检测、测试、调试;8、乙方负责本系统施工范围内的安全围护搭设;9、配合外装、绿化、硬覆盖施工。10、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甲方确认的其它工作。11、乙方应对施工图进行出图、审核,将其中的错、漏、碰、缺一并审核出。给出经济合理的优化、细化方案。12、乙方应严格执行现行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同13、乙方应配合楼宇自控工程及相关专业工程的施工,提供相关的技术要求、控制要求及技术参数资料等文件。14、乙方应保证在本工程总价的条件下,达到附件要求的照度指标及效果图中效果。15、乙方施工中所需各种脚手架费用、吊装等施工措施费用,已包含在工程总价款中。第五条工地勘察1乙方已仔细考察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可能使用或涉及的场地,并充分了解了工地位置、周围情况、土质、地质状况、储存空间、作业空间、起卸限制、道路以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工期、承包价款之情况,已充分认识到各种不利因素;乙方理解工地上会有其他施工单位同时或交叉作业,不会独占工作面和作业空间以及施工现场;理解由于本项目的体量巨大而分解的各个施工标段之间的工序限制特别是对平行流水在施工中的影响;理解必须在各个施工标段上与相临施工队伍互相协调;理解交叉施工对工期的影响和互相配合的费用;理解无外脚手架对施工的影响;理解部分工程先期投入使用对后续施工的影响;理解施工时所处季节对施工的影响;亦理解政府管理部门对施工作业方式和时间可能的影响或限制;乙方确认本合同所约定的工程价款(或结算依据)的标准,已包括上述因素等对工期、价款的影响。前述因素不予延长工期,不予追加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同程款。乙方保证在合同工期内将符合本合同约定并具备国家规定交付使用条件的竣工工程及其相应的竣工档案资料交付给甲方。2乙方任何因忽视或误解上述情况,不得因此提出经济索赔或工期延长。3任何一方如需变更委托代表人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后生效。第六条合同工期1总日历工期个日历天(含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测试复检、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与其他施工方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包括政府的各种规定及临时规定、通告对工期的影响等在内,该等因素不作为延长工期的因素。)2开、竣工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3阶段工期为:(以下工期可交叉)进场后日完成施工图审查;日完成整体布线;日完成塔楼顶灯具安装;日完成其余全部的泛光照明工程。4本合同工期内必须完成所有工程内容包括办理相关的检测验收手续。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同5乙方逾期履行任何一阶段工期,或甲方认为竣工日明显地变得不能实现,甲方有权篇十:道路照明工程招标文件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照明工程B标施工招标文件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东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OO八年一月目录投标邀请书................................................................1第一章投标须知.........................................................2一、投标须知前附表.........................................................................................................2二、投标须知修改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同......................................................5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错误!未定义书签。(一)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二)招标文件........................................................................错误!未定义书签。(三)投标文件的编制............................................................错误!未定义书签。(四)投标文件的提交............................................................错误!未定义书签。(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错误!未定义书签。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同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错误!未定义书签。(一)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合同条款.........................................................5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50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56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同61第七章工程量清单......................................................62投标邀请书致:[投标人名称]1.根据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穗发改城[20XX]49号文批准,广州市番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决定对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照明工程B标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2.1建设规模:本次招标的范围为K1+560~K4+980,全长约公里,按招标单位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完成本项目照明系统、供电系统所涉及电气设备等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内容;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2.2工程建设地点为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及钟村镇;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XX年3月20日,工期90日历天;2.4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符合《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标准。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你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同单位经资格预审后评为合格并获得了投标资格,如你方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感兴趣,请你方从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处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XX年月日午时。4.招标文件售后不退。5.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叁拾万元(人民币)的投标担保。6.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XX年月日时分正,提交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镇德兴路301号路桥大厦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20-84626902招标代理:广州市东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13711077312注:本投标邀请书使用GZZB20XX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邀请书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合同第一章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声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GZZB20XX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
提供城市道路照明工程项目:合同与资质要求会员下载,编号:1700539886,格式为 docx,文件大小为50页,请使用软件:wps,office word 进行编辑,PPT模板中文字,图片,动画效果均可修改,PPT模板下载后图片无水印,更多精品PPT素材下载尽在某某PPT网。所有作品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并拥有版权或使用权,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963098962@qq.com进行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