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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比较,违约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如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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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比较


('概念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即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特1.疋种民事责任2.是违约的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承担的责任①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的责任,不是合同当事人的辅助人(如代理人)的责任②合同当事人对于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的违约承担责任3.是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责任征①是违反有效合同的责任(区别与缔约过失责任与无效合同的责任)②以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履行不符合约定,即履行存在瑕疵)合同为条件4.具有补偿性和一定的任意性①以损害赔偿为主要责任形式②可由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具有一定的任意性构成要件有违约行为(积极要件)且无免责事由(消极要件)1.发生于合同订立阶段:合同尚未成立,或虽已成立,但因为不符合法定的有效要件而被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2.一方当事人违反了依诚实信用原则所担负的先合同义务:如忠实、保密等义务,此为法定义务3.另一方的信赖利益因此而受到损失:既包括财产的直接减少(积极损失),也包括应增加而未增加的利益(如履约收益)适用: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告知对方自己的财产状况与履约能力告知标的物的瑕疵告知标的物的性能和使用方法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如须批准或登记才生效的合同成立后,有义务办理申请批准或登记等手续的一方未办理,则经相对人的请求,法院可判决:由相对人自己办理相关手续;对方违约行为: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行为免责事由:指当事人对其违约行为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的事由1.违约行为的主体是合同当事人2.是一种客观的违反合同的行为3•侵害的客体是合同对方的债权1.单方违约与双方违约2.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根本违约:违约行为导致另一方订约目的不能实现,可构成合同法定解除的理由3.实际违约与预期违约1.法定免责事由:不可抗力2.约定免责事由:免责条款PS:行使抗辩权并不构成违约实际违约预期违约/先期违约不可抗力免责条款实际发生的违约行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其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指不能预见(以一般人的预见能力为标准)、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的条款1.不履行履行不能拒绝履行2.迟延履行3.不适当履行瑕疵履行加害给付特点:1.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2.侵害的是对方当事人期待的债权而不是现实的债权3.与实际违约后果不同,主要造成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害范围:1.自然灾害2.政府行为3.社会异常事件合同法未作一般性规定,仅规定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免责条款不能排除当事人的基本义务,也不能排除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责任效力:违约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1.明示预期违约(明示毁约):指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明确地向对方表示将在履行期届至时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2.默示预期违约(默示毁约):指在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适用:1.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2.约疋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疋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则超出部分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依其约定1JZyJ—-口J/-41——11—iHJ1JxvxJ其将在履行期届至后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f--4丿LJ少、xj、/Jyk,1kv、”J八J一-3.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其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给相对人造成的实际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责任形式1.继续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3.赔偿损失4.违约金5.定金责任损害赔偿实际不履行履行不能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拒绝履行在合同履行期到来后,--方能履仃而故意不履仃合同规疋的全部义务违约迟延履行合同债务已到期,债务人能够履仃而未履仃不适当履行瑕疵履行履仃有瑕疵,侵害对方履行利益加害给付因不适当履仃造成对方履行利益之外的其他损失违约责任形式继续履行(强制实际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违约损害赔偿)违约金定金责任概念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作为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质量不合格)、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定金: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根据双边约定,由一方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的金钱或其他替代物特征1.是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合同履行:以违约为前提体现了法的强制性不依附于其他责任形式2.内容表现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义务3.以对方当事人(守约人)请求为条件,法院不得径行判决1.合同法: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3.产品质量法: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1.具有根本救济功能,是最重要的违约责任形式2.主要以金钱赔偿,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其他物体代替金钱赔偿3.是对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的赔偿;是对守约方损失的补偿,而非对违约行为的惩罚4.违约赔偿的范围和数额可由当事人约定,具有一定的任意性1.是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合同条款之一)2.是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疋数量的金钱(疋额损害赔偿金)3.是对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约定(不同于一般合同义务)适用1.金钱债务: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2.非金钱债务:有条件适用继续履行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履行不能)债务的标的不适合强制履行或强制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1.应以标的物的性质和损失大小为依据,确疋与之相适应的补救方式2.受害方对补救措施享有选择权,但选定的方式应当合理3.合同对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一一补充协议不成一一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一一通常标准、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补救措施1.法定损害赔偿:完全赔偿原则: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积极损失+消极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合理预见规则:是限制损失赔偿总额的规则(包括积极损失和消极损失);不适用于约定损害赔偿;预见以订立合同时的事实或情况为基础减轻损失规则:相对方未米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造成损失的扩大,不得就此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2.约定损害赔偿:预定性:缔约时确定从属性:以主合同的有效成立为前提附条件性:以损失的发生为条件一、法官对违约金具有变更权:1.以约疋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或“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约定超过损失的30%”为条件2.经当事人请求3.由法院或仲裁机构裁量4.“予以增加”或“予以适当减少”二、增加违约金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法院不予支持三、违约金的适当减少:法院综合实际损失、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及预期利益等因素衡量裁决定金罚则:1.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收回2.给付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3.收受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缔约过失损害赔偿的范围直接损失+间接损失:1.合同不成立、成立但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缔约过失一方应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通常包括订立合同的费用、准备履行合同所支付的费用以及上述费用的利息,间接损失主要指对方因此丧失商机所造成的损失2.—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未尽照顾、保护义务而使对方遭受人身损害时,应赔偿因此产生的实际财产损失3.—方在订立合同时未尽通知、说明义务致使对方遭受财产损失时,也应赔偿其实际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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