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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程序,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程序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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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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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程序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程序河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河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120177年年66月月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程序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程序特点特点1.1.将《绿色食品认证程序》、《绿色食品续展认证程将《绿色食品认证程序》、《绿色食品续展认证程序》等整合成一个程序。序》等整合成一个程序。2.2.增加了申诉处理部分,进一步完善了程序。增加了申诉处理部分,进一步完善了程序。3.3.《调查表》分专业填写,表格项目设计体现了绿色食品《调查表》分专业填写,表格项目设计体现了绿色食品生产的特点。生产的特点。4.4.初次申请与续展使用同一套《申请书》和《调查表》。初次申请与续展使用同一套《申请书》和《调查表》。5.5.强调了内检员的重要性。强调了内检员的重要性。6.6.强调了在线申请的重要性。强调了在线申请的重要性。☆☆制定依据制定依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经经20122012年年66月月1313日农业部第日农业部第77次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22012年年77月月30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22012年第年第66号公布号公布。。☆☆适用范围适用范围1.1.绿色食品申请人绿色食品申请人2.2.绿色食品工作机构绿色食品工作机构3.3.绿色食品检测机构绿色食品检测机构☆☆工作职责工作职责1.部中心负责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的审查、核准工作。2.省级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的受理、初审、现场检查工作;地(市)、县级相关工作机构协助省级工作机构完成上述工作。3.绿色食品检测机构负责绿色食品产地环境和产品检测工作。☆☆申请人条件申请人条件1.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资质应为企业法人、农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资质应为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家庭农场等,以及其他国有农场、国有林场商户、家庭农场等,以及其他国有农场、国有林场和兵团团场等生产单位;和兵团团场等生产单位;2.2.具有稳定的生产基地;具有稳定的生产基地;3.3.具有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生产技术;具有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生产技术;4.4.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至少稳定运行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至少稳定运行一年一年;;5.5.具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技术人员和质量控制具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技术人员和质量控制人员;人员;6.6.申请前申请前三年内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无质量安全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7.7.与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或检测机构不存在利益冲突。与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或检测机构不存在利益冲突。☆☆申请产品条件申请产品条件前提前提::1.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3.3.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定的范围内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定的范围内具备条件具备条件:1.:1.环境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2.2.投入品使用符合绿色食品投入品使用准则;投入品使用符合绿色食品投入品使用准则;3.3.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标准;4.4.包装贮运符合绿色食品包装贮运标准。包装贮运符合绿色食品包装贮运标准。☆☆标志许可的申请标志许可的申请申请时间:产品收获、申请时间:产品收获、屠屠宰或捕捞宰或捕捞前前33个月个月申请方式:申请方式:1.1.书面申请书面申请2.2.在线申请在线申请提交材料提交材料::1.1.《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及《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及《调查表》《调查表》;;2.2.资质证明材料资质证明材料;;3.3.质量控制规范;质量控制规范;4.4.生产技术规程;生产技术规程;5.5.基地图、加工厂平面图、基地清单、农户清单等;基地图、加工厂平面图、基地清单、农户清单等;6.6.合同、协议,购销发票,合同、协议,购销发票,生产、加工记录生产、加工记录;;7.7.含有拟使用含有拟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绿色食品标志的包装标签或其设计样张的包装标签或其设计样张(非预包装食品不必提供)(非预包装食品不必提供);;8.8.部中心规定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部中心规定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标志许可的申请标志许可的申请受理:受理:省级工作机构自收到上省级工作机构自收到上述述申请材料之日起申请材料之日起1010个工作日个工作日内内完成材料审查。符合要求的,完成材料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发出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发出《受《受理通知书》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本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本生产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并生产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并告知理由。告知理由。☆☆初次申请审查初次申请审查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省级工作机构根据申请省级工作机构根据申请产品产品类别,组织类别,组织至少至少22名名具有相应资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查员组成质的检查员组成检查组检查组,与申请,与申请人沟通并向其发出人沟通并向其发出《现场检查通《现场检查通知书》知书》,明确现场检查计划。在,明确现场检查计划。在产品及产品原料生产期内,完成产品及产品原料生产期内,完成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初次申请审查初次申请审查☆☆初次申请审查初次申请审查现场检查要求:现场检查要求:1.1.申请人申请人根据现场检查计划做好人员安排,检查期根据现场检查计划做好人员安排,检查期间,要求人员在岗、场所设施设备开放待查、文件记录间,要求人员在岗、场所设施设备开放待查、文件记录等资料备好待阅。等资料备好待阅。2.2.检查员检查员在检查过程中收集相关信息,作好文字、在检查过程中收集相关信息,作好文字、影像、图片等信息记录。影像、图片等信息记录。☆☆初次申请审查初次申请审查现场检查程序:现场检查程序:首次会议,实地检查,查阅文件、记录,随机访问,总结首次会议,实地检查,查阅文件、记录,随机访问,总结会。会。☆☆初次申请审查初次申请审查现场检查完成后:现场检查完成后:检查组检查组应当在应当在1010个工作个工作日日内向省级工作机内向省级工作机构提交构提交《检查报《检查报告》告》。。☆☆初次申请审查初次申请审查省级工作机构依据省级工作机构依据《检查报告》向申请人发出《检查报告》向申请人发出《现场检查意见通知书》《现场检查意见通知书》,,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合格的合格的,安排环境,安排环境和产品检测;和产品检测;不合格的不合格的,通,通知申请人本生产周期不再受知申请人本生产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理其申请。☆☆初次申请审查初次申请审查环境和产品检测环境和产品检测::申请人按照《现申请人按照《现场检查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场检查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委托检测机构对产地环境、委托检测机构对产地环境、产品进行检测。产品进行检测。☆☆初次申请审查初次申请审查环境和产品检测:环境和产品检测:检测机构接受申请人委托后,应当分别依据《绿色食检测机构接受申请人委托后,应当分别依据《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调查、监测与评价导则》品产地环境调查、监测与评价导则》((NY/T1054NY/T1054))和《绿色和《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准则》食品产品抽样准则》((NY/T896NY/T896))及时安排现场抽样,并自及时安排现场抽样,并自环境抽样之日起环境抽样之日起3030个工作日内个工作日内、产品抽样之日起、产品抽样之日起2020个工作日个工作日内内完成检测工作,出具完成检测工作,出具《环境质量监测报告》《环境质量监测报告》和和《产品检验报《产品检验报告》告》,提交省级工作机构和申请人。,提交省级工作机构和申请人。☆☆初次申请审查初次申请审查环境免测情况:环境免测情况:1.1.申请人如已提供了申请人如已提供了近一年内近一年内绿色食品检测机构或国家绿色食品检测机构或国家级、部级检测机构出具的《环境质量监测报告》,且符合绿色级、部级检测机构出具的《环境质量监测报告》,且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检测项目和质量要求的,可免做环境抽样检测。食品产地环境检测项目和质量要求的,可免做环境抽样检测。2.2.如经检查组调查确认产地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如经检查组调查确认产地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地环境质量》((NY/T391NY/T391))和《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调查、监和《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调查、监测与评价导则》测与评价导则》((NY/T1054NY/T1054))中免测条件的,可免做相应环中免测条件的,可免做相应环境检测。境检测。☆☆初次申请审查初次申请审查初审:初审:省级工作机构自收到省级工作机构自收到《检查报告》、《产品检验报《检查报告》、《产品检验报告》和《环境质量监测报告》告》和《环境质量监测报告》之日起之日起2020个工作日内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将相关材料审。初审合格的,将相关材料报送中心,同时完成报送中心,同时完成““金农系金农系统”统”网上报送。初审不合格网上报送。初审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本生产周期不的,通知申请人本生产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并告知理由。再受理其申请,并告知理由。☆☆初次申请审查初次申请审查审查:审查:部中心部中心应当自收到应当自收到省级工作机构报送的完备的省级工作机构报送的完备的纸质申请材料后,并确纸质申请材料后,并确认“金农系统”信息录入无认“金农系统”信息录入无误之日起误之日起3030个工作日个工作日内完内完成书面审查,提出审查意成书面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通过省级工作机构向见,并通过省级工作机构向申请人发送申请人发送《绿色食品审查《绿色食品审查通知书》通知书》。。☆☆初次申请审查初次申请审查审查:审查:1.1.需要进一步补充材料的需要进一步补充材料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材料的补充工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成相关材料的补充工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2.2.需要现场核查的需要现场核查的,由部中心委派检查组再次进行检,由部中心委派检查组再次进行检查核实。查核实。3.3.审查意见为审查意见为“合格”或“不合格”“合格”或“不合格”的提交专家评的提交专家评审。审。☆☆初次申请审查初次申请审查专家评审:专家评审:中心在中心在2020个工作日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内组织召开绿色食品专家评审绿色食品专家评审会,并形成专家评审会,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意见。☆☆初次申请审查初次申请审查颁证决定:颁证决定:中心根据专家评审中心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在意见,在55个工作日内个工作日内做出做出是否颁证的决定,并通过省是否颁证的决定,并通过省级工作机构通知申请人。同级工作机构通知申请人。同意颁证的,进入证书颁发程意颁证的,进入证书颁发程序;不同意颁证的,书面告序;不同意颁证的,书面告知理由。知理由。☆☆初次申请审查初次申请审查申请:申请: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有效期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有效期33年年。证书有效期满,。证书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标志使用人应当在需要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标志使用人应当在有效期满前有效期满前33个月个月向省级工作机构书面提出续展申请,同时需完成向省级工作机构书面提出续展申请,同时需完成“金农系“金农系统”在线申请统”在线申请。。标志使用人逾期未提出续展申请,或者申请续展未获标志使用人逾期未提出续展申请,或者申请续展未获通过的,不得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再行申请时,执行通过的,不得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再行申请时,执行“初次“初次申请审查”申请审查”程序。程序。☆☆续展申请审查续展申请审查提交材料:提交材料:1.1.除质量控制规范和生产规程外的所有材料;除质量控制规范和生产规程外的所有材料;2.2.上一用标周期购买绿色食品原料的发票复印件;上一用标周期购买绿色食品原料的发票复印件;3.3.如生产技术规程和质量控制规范有变化,提供相关材料;如生产技术规程和质量控制规范有变化,提供相关材料;4.4.产品检验报告;产品检验报告;5.5.中心规定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中心规定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续展申请审查续展申请审查省级工作机构收到上述申请材料后,应当按省级工作机构收到上述申请材料后,应当按照初次申请审查的相关要求组织完成材料审查、现场照初次申请审查的相关要求组织完成材料审查、现场检查、环境和产品检测工作。检查、环境和产品检测工作。☆☆续展申请审查续展申请审查环境和产品免测情况:环境和产品免测情况:经检查组现场确认,产地环境质量未发生改变经检查组现场确认,产地环境质量未发生改变的,可免做环境检测。环境检测的,可免做环境检测。环境检测超过超过66年的年的,按相关要求,按相关要求进行环境检测。进行环境检测。标志使用人如已提供标志使用人如已提供上一用标周期第三年的有效上一用标周期第三年的有效年度年度抽检报告,经检查组确认符合相关要求的,该产品及抽检报告,经检查组确认符合相关要求的,该产品及其同类系列产品免做产品检测。其同类系列产品免做产品检测。☆☆续展申请审查续展申请审查省级工作机构初审:省级工作机构初审:省级工作机构完成续展初审,初审合格的,应当在证书省级工作机构完成续展初审,初审合格的,应当在证书有有效期满前效期满前11个月个月将续展申请材料报送中心,同时完成将续展申请材料报送中心,同时完成“金农系“金农系统”网上报送统”网上报送;逾期未能报送中心的,不予续展。;逾期未能报送中心的,不予续展。中心审查:中心审查:收到省级工作机构报送的完备的纸质续展申请材料后,收到省级工作机构报送的完备的纸质续展申请材料后,确确认“金农系统”认“金农系统”信息录入信息录入无误无误之日之日1010个工作日内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审查。完成书面审查。审查意见为“合格”的,准予续展。审查意见为“不合格”的,不审查意见为“合格”的,准予续展。审查意见为“不合格”的,不予续展,并书面告知理由。予续展,并书面告知理由。☆☆续展申请审查续展申请审查续展下放:续展下放:由省级工作机构承担续展书面审查工作由省级工作机构承担续展书面审查工作的,执行《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续展审核工作实施的,执行《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续展审核工作实施办法》。办法》。☆☆续展申请审查续展申请审查提交申请:提交申请:1.1.注册地址在境外的申请人,可直接向中心提注册地址在境外的申请人,可直接向中心提交申请文件。交申请文件。2.2.注册地址在境内,其原料基地或加工基地在注册地址在境内,其原料基地或加工基地在境外的申请人,可向本行政区域的省级工作机构提交境外的申请人,可向本行政区域的省级工作机构提交申请文件,也可直接向中心提交申请文件。申请文件,也可直接向中心提交申请文件。☆☆境外申请审查境外申请审查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部中心与申请人签订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部中心与申请人签订《绿色食品境外检查合同》《绿色食品境外检查合同》,直接委派检查员进行现场,直接委派检查员进行现场检查,组织环境和产品抽样。检查,组织环境和产品抽样。产品由绿色食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环境由国产品由绿色食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环境由国际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或提供背景值。际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或提供背景值。初审及后续工作由部中心负责。初审及后续工作由部中心负责。☆☆境外申请审查境外申请审查申请人如对受理、现场检查、初审、审查等意申请人如对受理、现场检查、初审、审查等意见结果或颁证决定有异议,应于收到上述意见决定通知见结果或颁证决定有异议,应于收到上述意见决定通知后后1010个工作日个工作日内向中心提出申诉。申诉方需提交书面申内向中心提出申诉。申诉方需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对处理意见提出异议的理由,同时应尽可能提请并说明对处理意见提出异议的理由,同时应尽可能提交相关证据。交相关证据。☆☆申诉处理申诉处理申诉的受理、调查和处置:申诉的受理、调查和处置:1.1.中心组成申诉处理工作组,负责申诉的受理。中心组成申诉处理工作组,负责申诉的受理。2.2.申诉处理工作组负责对申诉进行调查、取证及核实。申诉处理工作组负责对申诉进行调查、取证及核实。3.3.申诉处理工作组在调查、取证、核实后,提交书面处理申诉处理工作组在调查、取证、核实后,提交书面处理意见,并书面通知申诉方。意见,并书面通知申诉方。4.4.申诉方如对最终处理有异议,可向上级主管机构进行申申诉方如对最终处理有异议,可向上级主管机构进行申诉或投诉。诉或投诉。☆☆申诉处理申诉处理1.1.《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2.2.《现场检查通知书》《现场检查通知书》3.3.《现场检查意见通知书》《现场检查意见通知书》4.4.《检查报告》(附《首、末次会议签到表》、《随机《检查报告》(附《首、末次会议签到表》、《随机抽查农户名单》和现场检查照片)抽查农户名单》和现场检查照片)5.5.《产品检验报告》、《环境质量监测报告》(《委托《产品检验报告》、《环境质量监测报告》(《委托书》备案,不报送)书》备案,不报送)6.6.《省级工作机构初审报告》《省级工作机构初审报告》省级工作机构报送材料清单省级工作机构报送材料清单《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1.1.初次申请与续展共用初次申请与续展共用2.2.增加了内检员签字增加了内检员签字3.3.方便“金农系统”信息录方便“金农系统”信息录入入《调查表》及其产品申报清单《调查表》及其产品申报清单1.1.《种植产品调查表》及其产品申报清单《种植产品调查表》及其产品申报清单2.2.《畜禽产品调查表》及其产品申报清单《畜禽产品调查表》及其产品申报清单3.3.《加工产品调查表》及其产品申报清单《加工产品调查表》及其产品申报清单4.4.《水产品调查表》及其产品申报清单《水产品调查表》及其产品申报清单5.5.《食用菌调查表》及其产品申报清单《食用菌调查表》及其产品申报清单6.6.《蜂产品调查表》及其产品申报清单《蜂产品调查表》及其产品申报清单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基地建设应坚持以下原则:(1)坚持“政府推进,产业化经营”的原则(2)坚持“环境优良、集中连片,规模种植”的原则。同一种农产品种植规模不得少于3万亩;对于部分地区(特别是南方地区),有地方特色、带动能力强的优势农产品,其基地创建规模可调整为不低于1万亩。绿色食品生产资料•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是指获得国家法定部门许可、登记,符合绿色食品生产要求以及《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管理办法》规定,经中国绿色食品协会核准,许可使用特定绿色生资标志的生产投入品。绿色生资标志用以标识和证明适用于绿色食品生产的生产资料。绿色生资标志使用许可的范围包括:肥料、农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食品添加剂,及其它与绿色食品生产相关的生产投入品。谢谢大家谢谢大家


  • 编号:1701026974
  • 分类:其他PPT
  • 软件: wps,office Excel
  • 大小:41页
  • 格式:xlsx
  • 风格:其他
  • PPT页数:485017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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