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物业服务合同新规解读
本作品内容为《民法典》物业服务合同新规解读,格式为 docx ,大小 38738 KB ,页数为 4页
('《民法典》物业服务合同新规解读《民法典》物业服务合同新规最新解读一、物业服务人有哪些义务?小区卫生没人搞,烦心!电梯坏了没人修,扎心!垃圾堆成……山没人清理,闹心物业公司究竟有哪些职责?《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条文解读:1.物业公司应当维护电梯的正常运行,及时清扫小区内的垃圾,保持良好的小区环境。2.物业公司还应当维护好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例如加强巡逻、安装监控等。3.如果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有违反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公司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二、前期物业服务是否需要交纳物业费?《前期物业服务条约》由开辟商与物业公司签订,条约固然约定有物业收费尺度,物业公司也为小区提供了物业管理服务,因业主没有委托开辟商公司签订条约,还需要交物业费吗?《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条文解读:1.业主虽未与物业公司签订正式物业条约,但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条约,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2.物业公司依照前期物业服务条约约定为业主提供了物业服务,业主应当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三、房子没人住、物业服务不到位,能否不交物业费?买了房子后一向没居住,并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物业公司怎么还来催交物业费?小区私家车乱停乱放,环境乱七八糟,这样的服务也需要交物业费吗?《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依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领取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依照约定和有关划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领取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过期不领取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领取;合理期限届满仍不领取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截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体式格局催交物业费。条文解读:1.《民法典》划定,业主应当依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领取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依照约定和有关划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领取物业费。物业公司提供的是小区公共事务管理服务,即对小区内环境、卫生、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维护。因而,即便没有实际居住也应当交纳物业费。目前也有一些物业公司为没有实际居住的“”业主办理房屋空置,可以减免肯定比例的物业费。2.假如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达不到条约约定的尺度,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直接与物业公司交涉,甚至可以根据条约的约定改聘其他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业主们应当注意保留或固定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有据可依。3.《民法典》中还明确规定,物业公司不能采取断水、断电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应充分保障居民的正常生活。四、对物业服务不满意,能否要求更换物业公司?经历了以上种种,对物业公司的服务实在不满意,不想委曲求全,业主能否要求更换物业公司呢?《民法典》第九百四十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提供《民法典》物业服务合同新规解读会员下载,编号:1700610648,格式为 docx,文件大小为4页,请使用软件:wps,office word 进行编辑,PPT模板中文字,图片,动画效果均可修改,PPT模板下载后图片无水印,更多精品PPT素材下载尽在某某PPT网。所有作品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并拥有版权或使用权,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963098962@qq.com进行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