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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文书(示范文本)-民法典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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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文书(示范文本)-民法典最新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文书(示范文本)目录1.关于筹备业主大会的申请书(适用建设单位提出申请)2.关于筹备业主大会的申请书(适用业主提出申请)3.关于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公告4.关于业主大会筹备组产生办法的公告5.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推荐表6.关于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的公告7.关于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8.关于确定业主身份、人数、专有部分面积的公告9.关于《管理规约(草案)》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征求意见的公示10.关于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11.关于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的公告12.关于首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公告13.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制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14.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选举业主委员会)15.关于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的公告16.关于业主大会依法成立的公告17.关于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使用情况的公告18.关于首届业主委员会相关事项的公告19.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决定物业项目的管理方式)20.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121.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决定车辆行驶、停放、收费管理制度)22.车辆行驶、停放、收费管理制度(样本)23.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决定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24.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补选业主委员会委员)25.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备案及印章刻制证明2关于筹备业主大会的申请书(适用建设单位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市区(县、市)街道(乡、镇)路(街、巷)号(物业项目名称),物业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现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平方米,占物业总建筑面积的%(或首套房屋于年月日出售并于年月日交付使用,至今已满两年,且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平方米,占物业总建筑面积的%),已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特提出筹备业主大会申请。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人:(建设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年月日抄送:社区居民委员会区(县、市)住建(房管)局(处)示范文本一3关于筹备业主大会的申请书(适用业主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市区(县、市)街道(乡、镇)路(街、巷)号(物业项目名称)内名业主签名,已占业主百分之五以上,特提出筹备业主大会申请。联系人:联系电话:附件:申请筹备业主大会的业主签名表申请人:(例:王某等30人)年月日抄送:社区居民委员会区(县、市)住建(房管)局(处)示范文本二4附件:申请筹备业主大会的业主签名表专有部分座落业主签名签名时间5关于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公告根据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经(建设单位或业主)的申请,经核查,市区(县、市)街道(乡、镇)路(街、巷)号(物业项目名称)已符合业主大会成立的条件,现将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名称)负责指导业主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工作。二、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人数为单数,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代表组成,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百分之五十。三、业主大会筹备组组长由(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名称)代表担任。请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广大业主积极推荐能够认真履行业主义务、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并有必要的工作时间和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业主参加业主大会筹备组,共同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工作。特此公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盖章)年月日示范文本三6关于业主大会筹备组产生办法的公告根据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就本物业管理区域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组成、筹备组业主代表条件及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一、筹备组的组成:1.由业主代表人、建设单位代表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人或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人,共人组成。2.筹备组组长由(姓名)担任。二、筹备组业主代表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3.遵守临时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5.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7.无《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8.。三、筹备组业主代表的产生:(一)采用下列第项方式分配筹备组业主代表名额:1.以幢为单位,从该幢业主中推选产生名代表;2.以单元为单位,从该单元业主中推选产生名代表;示范文本四73.以楼层为单位,从该楼层业主中推选产生名代表;4.划分为个推荐区域,从每个推荐区域业主中各推选名代表,共计产生名代表。其中:住宅类型名代表(别墅名代表,排屋名代表,公寓名代表,其他物业名代表),非住宅类型名代表(商业物业名代表、办公物业名代表、工业物业名代表、其他物业名代表);5.。(二)采用下列第项方法产生筹备组业主代表:1.根据约定的业主代表名额分配方式,在各自区域业主自愿报名参加的基础上,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向各自区域业主发放推荐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符合业主代表约定的条件和人数及各推荐区域内被推荐人所得推荐票的多少确定筹备组业主代表;2.根据约定的业主代表名额分配方式,在各自区域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符合业主代表约定的条件和人数确定筹备组业主代表;3.。四、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成员被提名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其在筹备组中的工作自行终止。五、筹备组业主代表缺额的,采用下列第项办法补充:1.在缺额业主代表所在推荐区域内,再次推荐产生,如该推荐区域内无被推荐人或被推荐人数不足缺额数的,则在整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推荐,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符合业主代表约定的条件和人数及推荐票多少依次产生;2.。8六、请有意参加业主大会筹备组的业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房屋的所有权证明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到(地点)现场报名或领取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报名表,并于年月日时前交至(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特此公告。附件: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报名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盖章)年月日9附件: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报名表签名:交表时间年月日时10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推荐表编号:根据业主大会筹备组产生办法,请从以下名自愿报名及符合条件的业主中,推荐人为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序号姓名(按姓氏笔划排序)推荐意见1234567说明:1.请对以上业主进行推荐,并在推荐人对应的意见栏划“√”;2.“√”推荐意见数不得超过上述应推荐数;3.请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签名,要求字迹清楚,符号准确,票面清洁。推荐业主签名:推荐业主专有部分座落:填写时间:年月日示范文本五11关于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的公告根据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按照业主大会筹备组产生办法,确定以下人作为(物业项目名称)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现将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公告如下:一、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文化程度政治面貌专有部分座落物业类型备注注:请在备注栏填写代表成员来源(分别是街道、乡镇或社区、建设单位、业主代表)二、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并做好下列筹备工作:(一)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二)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三)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六12(四)依法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五)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六)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七)。特此公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盖章)年月日13关于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根据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经业主大会筹备组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集体讨论或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会议内容(一)表决《管理规约(草案)》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投票表决时间另行公告)。(二)选举首届业主委员会(投票表决时间另行公告)。二、会议表决规则(一)采取下列第(可多选)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确认;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确认;3.业主在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确认;4.业主在网络上接收确认;5.。(二)采取下列第(可多选)项形式进行表决:1.专人现场发放、回收表决票;2.专人逐户发放、回收表决票;3.专人逐户发放表决票,业主自行投票,投票箱放置地点为:、、;4.业主自行领票并投票,领票地点为:,投票箱放置地点为:、、;示范文本七145.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6.不住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由业主大会筹备组按照业主提供的传真、联系地址邮寄或按照网络联系方式发送电子邮件并回收业主意见(以传真、邮寄方式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7.。(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1.业主大会筹备组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开箱唱票地点为:。2.已确认参会未表决的业主,其投票权数(计入或不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注:应与管理规约或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一致,管理规约或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未作规定的其投票权数不得计入。)3.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4.请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签名,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5.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四)业主大会筹备组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五)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对首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受其委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名称)进行监督。15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设,携带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和本人身份证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业主可以接受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其他业主书面委托在一定期限内代其行使共同管理权。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上须附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受托人出席业主大会会议时须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的身份证件。非业主使用人可以接受本人租住或使用房屋业主的书面委托行使业主权利,但不得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当委托人本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或明确表示终止委托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本次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特此公告。(物业项目名称)业主大会筹备组(盖章或组长签名)年月日(注:该内容应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之前公告)16关于确定业主身份、人数、专有部分面积的公告根据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身份、人数、专有部分面积进行了确认,现公告如下:一、业主身份的确定:房屋等物业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二、业主人数的确定: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一人计算,但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一人计算;总人数,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本物业管理区域的总人数为。三、业主专有部分面积的确定: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按照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按照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没有房屋买卖合同的,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载明的面积计算;建筑物总面积,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建筑物总面积为。特此公告。(物业项目名称)业主大会筹备组(盖章或组长签名)年月日(注:该内容应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之前公告)示范文本八17关于《管理规约(草案)》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征求意见的公示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经业主大会筹备组草拟,现将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草案)》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予以公示,时间自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筹备组于上述时间的上(下)午时至时,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地址)受理业主的咨询,并接收书面意见。为能更广泛的听取业主意见,筹备组还以、、等方式将《管理规约(草案)》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告知不住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征求其书面意见。联系人:联系电话:特此公示。附件:1.《管理规约(草案)》2.《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物业项目名称)业主大会筹备组(盖章或组长签名)年月日示范文本九示范文本九18关于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根据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就本物业管理区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一、候选人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候选人中的中共党员占总候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0%,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遵守临时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五)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七)无《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八)住宅业主参选前一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累计满月以上;(九)商业、配套用房业主参选前一年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办公、经营累计满月以上;(十)。社区办公用房位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区可作为业主代表指定一名专职社区工作者参与业主委员会选举。鼓励业主中的中共党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两委”班示范文本十19子成员、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以及具有财务、法律、工程、环境等专长的业主积极参加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发挥先锋模范和专长作用。二、采用下列第项方式分配候选人名额:1.以幢为单位,幢候选人名;……;2.以单元为单位,幢单元候选人名;……;3.以楼层为单位,幢楼层候选人名;……;4.划分为个区域。其中:住宅候选人名(别墅名,排屋名,公寓名,其他物业名),非住宅候选人名(商业物业名、办公物业名、工业物业名、其他物业名);5.。三、采用下列第项办法产生候选人:1.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候选人条件、名额分配区域和业主报名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2.。如该分配区域无业主报名、报名人数不足或无符合候选人条件的,由业主大会筹备组向该分配区域业主发放候选人推荐表或向整个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发放推荐表,根据候选人条件和名额分配区域及推荐区域内被推荐人所得推荐票的多少确定。请有意参加首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和房屋的所有权证明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到(地点)现场报名或领取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并于年月日时前交至(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特此公告。附件: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20(物业项目名称)业主大会筹备组(盖章或组长签名)年月日(注:该内容应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之前公告)21附件: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交表时间年月日时22关于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的公告根据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业主大会筹备组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公告如下:(按姓氏笔划排序)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文化程度政治面貌专有部分座落物业类型备注特此公告。附件: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简历表(物业项目名称)业主大会筹备组(盖章或组长签名)年月日(注:该内容应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之前公告)示范文本十一23附件: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简历表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注:1.此表(除资格审核意见)须由本人填写;2.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包括:①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②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所有权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拆迁补偿协议等;③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关于房屋权属确认的法律文书。④房屋权属继承或者受遗赠的公证书。24关于首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公告根据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情况,制定首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组成首届业主委员会由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名。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设立候补委员,候补委员当选条件同正式委员,候补委员人数不得超过正式委员人数的50%。二、选举办法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实行(等额或差额)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在委员候选人中选举产生,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业主同意的委员候选人数达到应选委员人数的,按得票数多少依次当选主委员会委员。超出数量的候选人不列为业主委员会正式委员,可以列为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人数不得超过正式委员总数的50%。若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业主同意的委员候选人数未达到应选委员人数的,按下列第种方式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1)符合当选条件的候选人确认当选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缺额委员在未当选的委员候选人中重新进行补选;(2)符合当选条件的候选人确认当选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缺额委员在重新调整确定委员候选人后,重新进行补选;示范文本十二25(3)。三、表决时间选举首届业主委员会表决票发放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投票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唱票时间:年月日时。特此公告。(物业项目名称)业主大会筹备组(盖章或组长签名)年月日(注:该内容应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之前公告)26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编号:(制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姓名(名称):;联系电话:;专有部分座落:;物业类型:(住宅或非住宅);代理人:;代理人联系电话:。事项表决意见,请在以下每个事项的三项中选择其中一项(√)《管理规约(草案)》赞同()反对()弃权()《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赞同()反对()弃权()说明:1.请对以上事项进行表决,在其对应的表决意见栏内划“√”;2.请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签名,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3.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委托人意见进行投票表决并签名;4.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投票人签名:填写时间:年月日表决票存根编号:业主专有部分座落:;领票人签名:;领票人联系电话:;领票时间:。表决议题:制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十三27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编号:(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姓名(名称):;联系电话:;专有部分座落:;物业类型:(住宅或非住宅);代理人:;代理人联系电话:。序号委员候选人姓名表决意见,请在以下每位委员候选人的三项中选择其中一项(√),“赞同”总票数不得超过应选名额数。(按姓氏笔划排序)赞同反对弃权1234567说明:1.请对以上委员候选人进行表决,在其对应的表决意见栏内划“√”;2.本次应选名额为名,“赞同”意见数不得超过应选名额数;3.请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签名,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4.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人意见进行投票表决并签名;5.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投票人签名:填写时间:年月日表决票存根编号:业主专有部分座落:;领票人签名:;领票人联系电话:;领票时间:。表决议题:选举业主委员会示范文本十四28关于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的公告本物业管理区域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地点)举行。会议就筹备组草拟的《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选举业主委员会等事项进行了表决,(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名称)对本次会议表决情况进行了监督,现就会议决定公告如下:一、表决具体情况见附件。二、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通过或未通过)《管理规约》、(通过或未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举产生或未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特此公告。附件:1.《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表决意见统计表2.选举首届业主委员会表决意见统计表(物业项目名称)业主大会筹备组(盖章或组长签名)年月日示范文本十五29附件1:《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表决意见统计表事项有效票:张赞成票统计是否通过人数面积赞成(张)反对(张)弃权(张)投票权人数占投票权总人数比例专有部分面积(M2)占建筑物总面积比例《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备注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投票权总人数,建筑物总面积M2。表决《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参会人数占投票权总人数%,其专有部分面积合计M2占建筑物总面积%。应发表决票张,实发表决票张,回收票张(其中无效票张),未回收票张。30附件2:选举首届业主委员会表决意见统计表序号委员候选人(按赞成票得票多少排序)有效票:张已确认参会未表决票(张)赞成票统计(已确认参会未表决业主的投票权数是否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操作,未作规定的,不得计入)是否当选人数面积赞成(张)反对(张)弃权(张)投票权人数占投票权总人数比例专有部分面积(M2)占建筑物总面积比例备注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投票权总人数,建筑物总面积M2。选举业主委员会参会人数占投票权总人数%,其专有部分面积合计M2占建筑物总面积%。应发表决票张,实发表决票张,回收票张(其中无效票张),未回收票张。31关于业主大会依法成立的公告在(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名称)的指导监督和区、县(市)房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本物业管理区域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举行,会议采取了(书面征求意见或集体讨论)形式。会议表决通过了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于年月日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自年月日依法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职责已履行完毕。特此公告。附件:1.《管理规约》2.《业主大会议事规则》3.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物业项目名称)业主大会筹备组(盖章或组长签名)年月日示范文本十六32附件3: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委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委员职务专有部分座落联系电话正式正式正式正式正式候补候补33关于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使用情况的公告根据《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建设单位交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共计人民币元,至年月日业主大会依法成立,筹备经费具体使用情况:,结余元。特此公告。(物业项目名称)业主大会筹备组(盖章或组长签名)年月日示范文本十七34关于首届业主委员会相关事项的公告首届业主委员会于年月日召开首次会议,并推选产生主任和副主任,现就首届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分工、任期、办公地点等相关事项明确如下:一、委员分工主任(姓名):,职责:;副主任(姓名):,职责:;其他委员:(姓名),职责:;(姓名),职责:;候补委员(姓名):。二、任期任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三、办公地点四、联系电话特此公告。(物业项目名称)首届业主委员会(盖章)年月日示范文本十八35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编号:(决定物业项目的管理方式)业主姓名(名称):;联系电话:;专有部分座落:;物业类型:(住宅或非住宅);代理人:;代理人联系电话:。《民法典》第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自行管理形式,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事项表决意见,请在以下三项中选择其中一项(√)物业项目管理方式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其他管理人管理()业主自行管理()说明:1.请对以上物业项目管理方式进行表决,在其对应的表决意见栏内划“√”;2.本物业管理区域只能确定一种管理方式,“选择”意见数不得超过一个;3.请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签名,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4.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人意见进行投票表决并签名;5.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投票人签名:填写时间:年月日表决票存根编号:业主专有部分座落:;领票人签名:;领票人联系电话:;领票时间:。表决议题:决定物业项目的管理方式示范文本十九36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编号:(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姓名(名称):;联系电话:;专有部分座落:;物业类型:(住宅或非住宅);代理人:;代理人联系电话:。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确定以下家物业服务企业为表决对象。事项表决意见,请在以下五项中选择其中一项(√)选聘A(物业名称)选聘A()选聘B()选聘C()均不选聘()弃权()选聘B(物业名称)选聘C(物业名称)说明:1.请对以上事项进行表决,在其对应的表决意见栏内划“√”,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表决意见只能为单一选项;2.请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签名,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3.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人意见进行投票表决并签名;4.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5.物业服务合同内容详见公告。投票人签名:填写时间:年月日表决票存根编号:业主专有部分座落:;领票人签名:;领票人联系电话:;领票时间:。示范文本二十37表决议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38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编号:(决定车辆行驶、停放、收费管理制度)业主姓名(名称):;联系电话:;专有部分座落:;物业类型:(住宅或非住宅);代理人:;代理人联系电话:。事项表决意见,请在以下三项中选择其中一项(√)车辆行驶、停放、收费管理制度(草案)赞同()反对()弃权()说明:1.请对以上事项进行表决,在对应的表决意见栏内划“√”;2.请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签名,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3.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人意见进行投票表决并签名;4.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5.车辆行驶、停放、收费管理制度(草案)内容详见公示。投票人签名:填写时间:年月日表决票存根编号:业主专有部分座落:;领票人签名:;领票人联系电话:;领票时间:。表决议题:决定车辆行驶、停放、收费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二十一39车辆行驶、停放、收费管理制度(样本)为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保持小区正常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小区的管理规约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行驶规定1.吨(含)以上货车(搬家等特殊情况除外)、座(含)以上客车以及载有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小区;2.车辆在小区内行使时速不得超过公里;3.禁止鸣笛、练车等影响或危害业主生活秩序的行为;4.。二、停放规定1.小区临时停车位采取(方式)停放;2.外来车辆(可以或不得)进入小区;3.拥有车库或车位的车辆(可以或不得)占用临时停车位;4.凡进入小区的车辆要停放到车库、车位或临时停车位内,禁止停放在消防通道、消防登高面和草坪上。5.防盗报警器应尽量使用静音,以免影响他人生活和休息;6.。三、收费规定1.临时停车卡收费标准:;2.停车收费标准:;3.允许外来车辆进入的,外来车辆收费标准:;4.执行公务或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等特殊车辆免费。四、其他规定:。示范文本二十二40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编号:(决定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业主姓名(名称):;联系电话:;专有部分座落:;物业类型:(住宅或非住宅);代理人:;代理人联系电话:。序号拟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姓名表决意见,请在以下每位委员候选人的三项中选择其中一项(√)。(按姓氏笔划排序)赞同反对弃权12说明:1.请对以上拟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进行表决,在其对应的表决意见栏内划“√”;2.请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签名,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3.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人意见进行投票表决并签名;4.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投票人签名:填写时间:年月日表决票存根编号:业主专有部分座落:;领票人签名:;领票人联系电话:;领票时间:。表决议题:决定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示范文本二十三41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编号:(补选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姓名(名称):;联系电话:;专有部分座落:;物业类型:(住宅或非住宅);代理人:;代理人联系电话:。序号补选业主委员会委员姓名表决意见,请在以下每位委员候选人的三项中选择其中一项(√),“赞同”总票数不得超过应选名额数。(按姓氏笔划排序)赞同反对弃权123说明:1.请对以上委员候选人进行表决,在其对应的表决意见栏内划“√”;2.按照业主委员会补选办法,本次应选委员名,“赞同”意见数不得超过应选名额数;3.请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签名,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4.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人意见进行投票表决并签名;5.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6.补选委员候选人基本情况见附件。投票人签名:填写时间:年月日表决票存根编号:业主专有部分座落:;领票人签名:;领票人联系电话:;领票时间:。表决议题:补选业主委员会委员示范文本二十四42附件:业主委员会补选委员候选人基本情况表(按姓氏笔划排序)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文化程度政治面貌专有部分座落物业类型简历(另附)12343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备案及印章刻制证明(物业项目名称)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已持相关资料向(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我局(处)办理备案手续,我局依法出具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和印章刻制证明。刻制的业主大会印章,字样为:某某区某某(物业项目名称)业主大会;刻制业主委员会印章,字样为:某某区某某(物业项目名称)第某届业主委员会。特此证明。市区(县、市)住建(房管)局(处)(盖章)年月日示范文本二十五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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