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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源热泵换热系统节能工程施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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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源热泵换热系统节能工程施工标准


('地源热泵换热系统节能工程施工标准<1>一般规定1、本章适用于地埋管、地下水、地表水地源热泵换热系统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2、地源热泵换热系统节能工程的验收,应按照不同地热能交换形式进行;地源热泵建筑物内系统施工质量的验收。<2>主控项目1、地源热泵换热系统节能工程所采用的管材、管件、水泵、阀门、仪表、绝热材料等应进行进场验收与核查,验收与核查的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并应形成相应的验收与核查记录。各种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与核查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2、地源热泵地埋管换热系统设计施工前,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在项目地点进行岩土热响应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源热泵系统的应用建筑面积小于5000㎡时,设置一个测试孔;(2)地源热泵系统的应用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5000㎡时,测试孔的数量不应少于2个。检验方法:核查热响应试验测试报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3、地源热泵换热系统应随施工进度对与节能有关的隐蔽部位或内容进行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4、地源热泵地埋管换热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钻孔和水平埋管的位置与深度、钻孔数量、地埋管的材质、管径、厚度及长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2)回填料及配比应符合设计要求,回填应密实;(3)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的有关规定对地埋管换热系统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应合格;(4)各环路流量应平衡,且应满足设计要求;(5)循环水流量及进出水温差均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相关检验与试验报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地源热泵地埋管换热系统管道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埋地管道应采用热熔或电熔连接,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埋地聚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101的有关规定;(2)竖直地埋管换热器的U形弯管接头应选用定型产品;(3)竖直地埋管换热器U形管的组对应能满足插入钻孔后与环路集管连接的要求,组对好的U形管的两开口端部应及时密封。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6、地源热泵地下水换热系统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前应具备热源井及周围区域的水文地质勘察资料、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并完成施工组织设计。(2)热源井的数量、井位分布及取水层位应符合设计要求;(3)井身结构、井管配置、填砾位置、滤料规格、止水材料和管材及抽灌设备选用均应符合设计要求;(4)热源井持续出水量和回灌量应稳定,并应满足设计要求;(5)抽水试验结束前应采集水样进行水质测定和含沙量测定,经处理后的水质应满足系统设备的使用要求;(6)对热源井和输配管网应单独进行验收,且应符合国家标准《供水管井技术规范》GB50296、《供水水文地质钻探与凿井操作规程》CJJ13、《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及《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68的有关规定;(7)施工单位应提交热源成井报告作为验收依据。报告应包括热源井的井位图和管井综合柱状图,洗井和回灌试验、水质检验及验收资料。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相关资料、文件、验收记录及检测报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7、地源热泵地表水换热系统施工前应具备地表水换热系统勘察资料、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地源热泵地表水换热系统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换热盘管的材质、直径、厚度及长度,布置方式及管沟设置,均应符合设计要求;(2)水压试验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的有关规定;(3)各环路流量应平衡,且应满足设计要求;(4)循环水流量及进出水温差均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相关资料、文件、验收记录及检测报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8、当地表水体为海水时,海水换热系统施工前应具备当地海域的水文条件、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海水换热系统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换热器、过滤器等设备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2)与海水接触的所有设备、部件及管道应具有防腐、防生物附着的能力;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相关资料、文件。检查数量:全数检查。9、污水换热系统施工前应对项目所用污水的水质、水温及水量进行测定,应具备相应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污水换热系统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换热器、过滤及防阻设备的安装应满足设计要求;(2)系统循环水流速应符合设计要求;(3)水压试验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相关资料、文件及检测报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0、地源热泵换热系统安装完毕后,应根据国家标准《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的有关规定进行系统整体运转与调试,整体运转与调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系统整体运转与调试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3>一般项目1、地源热泵地埋管换热系统的水平干管管沟开挖及管沟回填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平干管管沟开挖应保证0.002的坡度;(2)水平管沟回填料应保证与管道接触紧密,并不得损伤管道。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2、地源热泵地下水换热系统的热源井应具备长时间抽水和回灌的双重功能,并且抽水井与回灌井间应设置排气装置。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相关资料、文件。检查数量:全数检查。<4>地表水换热系统施工质量验收<4.1>一般规定1、本章适用于地表水换热系统中热源水取水、退水、换热装置和室外管网的施工质量验收。2、工程水源、取水地点和取水量等,应符合设计规定,并取得有关部门的审批和许可。3、地表水换热系统安装过程中,应进行现场检查和检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换热盘管的长度、布置方式及管沟设置符合设计规定;(2)水压试验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及本规程的相关规定;(3)各环路流量平衡,与设计流量偏差不大于10%。<4.2>主控项目1、地表水地源热泵换热系统的形式应符合下列规定:(1)取水构筑物、退水构筑物、系统流程符合设计规定;(2)构筑物的安装位置、尺寸、功能符合设计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查阅图纸现场核对,检查施工记录。2、开式地表水换热系统取水头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取水头部的形式、安装位置、固定方式等符合设计规定;(2)进水口、进水管口的埋深、中心位置符合设计规定;(3)取水口不应设置于河道回流处;(4)取水口处应有防污物的过滤装置及清理设施。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与图片、测量记录。3、地表水换热系统水处理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表水换热系统水处理流程符合设计规定;(2)水处理设备的数量、规格、技术参数符合设计规定;(3)水处理设备固定基础应牢固,管道材质及连接符合设计规定;(4)水处理设备应设自动排气阀、水质检测口、压差控制装置;(5)水处理设备排污口应设手动排污阀或电动排污阀。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查阅图纸现场核对,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性能检验报告。4、闭式地表水换热器及其附属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换热器的数量、规格、技术参数及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规定;(2)闭式地表水换热器固定基础应牢固,管道材质及连接符合设计规定;(3)闭式地表水换热器固定在水体底部时,换热盘器下应安装衬垫物;(4)环路集管供、回水管进入地表水水源处应设明显标志。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查阅图纸现场核对,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性能检验报告。5、开式地表水换热系统的取水过滤器、水提升设备、控制阀及管线的规格、材质及连接形式应符合设计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材料进场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与影像资料。6、地表水换热系统取水泵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泵的规格型号与技术参数符合设计规定;(2)水泵房位置符合设计规定;(3)取水泵房设在室外时,应有围护设施并设置警示标牌;(4)取水泵房应保证清淤、水泵更换、水泵检修等足够的空间,并不得影响周围环境。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查阅图纸现场核对,现场测量,旁站或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材料进场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与影像资料。7、地表水换热系统施工完毕应按设计进行水压试验,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闭式地表水换热系统水压试验应符合以下规定:1)试验压力:当工作压力小于等于1.0MPa时,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且不应小于0.6Mpa;当工作压力大于1.0MPa时,应为工作压力加0.5MPa。2)水压试验步骤:换热盘管组装完成后,应做第一次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下,稳压至少15min,稳压后压力降不应大于3%,且无泄漏现象;换热盘管与环路集管装配完成后,应进行第二次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下,稳压至少30min,稳压后压力降不应大于3%,且无泄蒲现象;环路集管与机房分集水器连接完成后,应进行第三次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下,稳压至少12h,稳压后压力降不应大于3%。(2)开式地表水换热系统承压试验应符合《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相关规定;(3)水压试验宜采用手动泵缓慢升压,升压过程中应随时观察与检查,不得有渗漏;不得以气压试验代替水压试验。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旁站,检查水压试验报告。.8、开式地表水挟热系统取水与退水系统施工完毕,应进行连续取水量及水质检测:(1)检测前应进行取水与退水系统管网冲洗;(2)检测时当主机未安装时,应将取水系统与退水系统临时连通;(3)取水量测定应连续8h,系统取水量不应小于设计水量:(4)应在取水量试验完成时提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水质应符合设计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旁站,检查取水量测试记录及水质分析报告。(5)渗渠取水抽水清洗与取水量测定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抽水清洗前应将渠中的泥沙和其他杂物清除干净;2)抽水清洗时,应将集水井中水位降到集水管管底以下停止抽水,待水位回升至静水位左右应再行抽水,并应在抽水时取水样,测定含沙量;3)抽水清洗时的静水位、水位下降值及含沙量测定结果应及时作好记录;4)经抽水清洗后,应测定大口井或渗渠集水井中的静水位;5)按设计取水量进行抽水,并测定井中的相应动水位。当含水层的水文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时,应测定实际取水量及相应的水位;6)取水量及其相应的水位下降值的测定结果,应及时作记录。(6)取水量测定宜在枯水季节进行。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检查抽水清洗和取水量的测试记录。9、闭式地表水换热系统施工完毕,应进行抉热能力抽捡,测试数据与设汁值误差应在5%以内。检查数量:抽查总换热单体数量的2%.不少于l组。检查方法:旁站,检查测试报告。10、闭式地表水换热系统施工完毕,应进行换热系统水力平衡调节与测试,各环路流量应平衡,与设计流量偏差不大于10%。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旁站,检查测试记录。<4.3>一般项目1、水处理设备安装所预留的清淤及检修空间应符合设计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现场观察。2、室外管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室外管道的安装坡度、标高、固定方式符合设计规定;(2)管道阀门、仪表的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规定并便于观察、操作;(3)明装管道应标明管中水流方向;(4)室外管网的防腐措施、保温材料及厚度符合设计规定。检查数量:按类型抽检20%,且各项不得小于l处。检查方法:现场观察,尺量,检查施工验收记录及影像资料。3、地表水换热系统水处理设备、换热器等设备与管道连接,应采用柔性软接(金属或非金属),其耐压值应不小于1.5倍工作压力。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检10%,且不得少于2处。’检查方法:观察,查阅合格证明文件。4、渗滤取水的取水孔应按设计要求的孔位定位,其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1)孔位允许偏差5cm;(2)方位角允许偏差±0.5度;(3)仰角允许偏差+1.5度;(4)孔口管安装应牢固,每孔应作压水检验,压水压力在不低于0.5MPa时无线状流水现象;(5)过滤器安装长度允许偏差±0.5m;(6)引流管安装长度允许偏差+0.5m~-2m。检查数量:每孔均需进行检查。检查方法:罗盘、尺量、观察检查。5、渗渠取水的集水管管道应坡向正确、线形顺直、接口平顺、管内洁净;管道应垫稳,管口间隙应均匀;管道的进水孔方向正确,无堵塞。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测量记录。6、没反滤层应符合下列规定:(1)集水管两侧的反滤层应对称分层铺设,每层厚度不宜超过30cm,不得使集水管产生位移;(2)每层滤料应厚度均匀,其总厚度不得小于该层的设计厚度分层铺设时,相邻段滤层的留茬应呈阶梯形;(3)反滤层铺设完毕应采取保护措施,严禁车辆、行人通行或堆放材料、抛掷杂物。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测量记录。7、渗渠施工完毕,应清除现场遗留的土方及其他杂物,恢复施工前的河床地形。<5>热泵机房施工质量验收<5.1>一般规定1、本章适用于地源热泵系统工程的冷热源机房设备与管道安装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2、热泵机房设备与管道工程包括冷热源设备、冷热介质输送设备、管道及其附属设备。3、热泵机组应具有同系列产品的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及出厂检验报告,其安装应符合《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的规定。<5.2>主控项目1、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所采用的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绝热防腐等材料进场时,应按设计要求对其类型、材质、规格及外观等进行验收,并应对下列产品的技术性能参数进行核查。验收与核查的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并应形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各种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定。(1)热泵设备的额定制冷量、制热量、输入功率、制冷性能系数(EER)、制热性能系数(COP)及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2)热交换器的换热温差、换热面积及单台换热量;(3)循环水泵的流量、扬程、电机功率;(4)辅助冷却塔的流量及电机功率;(5)辅助热源的额定制热量;(6)控阀门与仪表的技术性能参数。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办法:观察,检查技术资料和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并与实物核对。2、机房内水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热泵机组进出水管口、冬夏水路切换阀门与室外换热系统供回水竹管口应正确连接、符合设计规定;(2)各种设备、自控阀门与仪表应按设计规定安装齐全;(3)热泵机组供、回水管应安装调节阀门、压力表及温度计等;(4)冬、夏季转换阀门应安装在易于操作的区域,并标注说明;(5)热泵机组未带水流量开关时,必须在管道的直管道处加设水流量开关,流量开关宜安装于离弯头大于等于10倍直径长度的直管段处;(6)地下换热系统入口应安装过滤器,过滤网应为不小于16目的不锈钢丝网或铜丝网;(7)水系统各分支管路水力平衡装置、温控装置与仪表的安装位置、方向应符合设计规定,并便于观察、操作和调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3、热泵机房内的附属设备、管道、管配件及阀门的数量、规格、材质及连接形式应符合设计规定。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10%,且不得少于5件。检查方法:观察,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材料进场验收记录。4、管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焊接钢管、镀锌钢管不得采用热煨弯;(2)管道与设备的连接,应在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与水泵、热泵机组的接管应为柔性接口。柔性短管不得强行对口连接,与其连接的管道应设置独立支架;(3)使用侧及水源侧系统应在系统冲洗、排污合格(目测:以排出口的水色和透明度与入水口对比相近,无可见杂物),再循环试运行2h以上,且水质正常后才能与热泵机组、空调设备相贯通;(4)固定在建筑结构上的管道支、吊架,不得影响结构的安全。管道穿越墙体或楼板处应设钢制套管,管道接口不得置于套管内,钢制套管应与墙体饰面或楼板底部平齐,上部应高出楼层地面20~50mm,并不得将套管作为管道支撑;(5)保温管道与套管四周间隙应使用不燃绝热材料填塞紧密。检查数量:系统全数检查。每个系统管道、部件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5件。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旁站或查阅实验记录、隐蔽工程记录。5、水泵的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规定和产品性能指标。水泵正常连续试运行的时间,不应少于2h。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按图纸核对,实测或查阅水泵单机试运行记录。6、集水器、分水器的满水试验或水压试验应符合设计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旁站或查阅试验记录。7、热泵机房内管道阀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阀门的安装位置、高度、进出口方向符合设计规定,连接应牢固紧密;(2)安装在保温管道上的各类手动阀门,手柄均不得向下;(3)阀门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阀门的铭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阀门标志》GBl2220的规定。对于工作压力大于1.0MPa及其在主干管上起到切断作用的阀门,应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其他阀门可不单独进行试验,待在系统试压中检验。强度试验时,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5倍,持续时间不少于5min,阀门的壳体、填料应无渗漏。严密性试验时,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1倍;试验压力在试验持续的时间内应保持不变,时间应符合表2.7的规定,以阀瓣密封面无渗漏为合格。表2.7阀门压力持续时间检查数量:1、2款抽查5%,且不得少于1个。水压试验以每批(同牌号、同规格、同型号)数量中抽查20%,且不得少于1个。对于安装在主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全数检查。检查方法:按设计图核对、观察检查,旁站或查阅试验记录。8、机房设备及管道与室外换热系统及室内管网连接完毕,外观检查合格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系统水压试验。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试验压力:当工作压力小于等于1.0MPa时,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且不应小于0.6MPa;当工作压力大于1.0MPa时,应为工作压力加0.5MPa;(2)室外换热系统水压试验应按照设计及相关规定执行;(3)室内换热系统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以最低点的压力为准,但最低点的压力不得超过管道与组成件的承受压力。压力试验升至试验压力后,稳压10min,压力下降不得大于0.02MPa,再将系统压力降至工作压力,外观检查无渗漏为合格;(4)各类耐压塑料管的强度试验压力为1.5倍设计工作压力,严密性试验压力为l.15倍的设计工作压力。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旁站观察或查阅试验记录。<5.3>一般项目1、热泵机组的安装符合下列规定:(1)基础表面无蜂窝、裂纹、麻面和露筋,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规定,放置垫铁的基础表面平整;(2)基础标高、平面位置、各部主要尺寸及预留洞的位置和深度符合设计规定;(3)用地脚螺栓固定的热泵机组或附属设备,其垫铁的放置位置应正确、接触紧密;螺栓应拧紧,并有防松动措施。检查数最: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2、水泵及附属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泵的平面位置和标高允许偏差为+10mm,安装的地脚螺栓应垂直、拧紧,且与设备底座接触紧密;(2)垫铁组放置位置正确、平稳,接触紧密,每组不超过3块;(3)整体安装的泵,纵向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1/1000,横向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2/1000;解体安装的泵纵、横向安装水平偏差均不应大于0.05/1000;水泵与电机采用联轴器连接时,联轴器两轴芯的允许偏差,轴向倾斜不应大于0.2/1000,径向位移不应大于0.05mm;小型整体安装的管道水泵不应有明显偏斜;(4)减震器与水泵基础连接牢固、平稳、接触紧密。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扳手试拧、观察检查,用水平仪和塞尺测量或查阅设备安装记录。3、水箱、集水器、分水器等设备的安装,支架或底座的尺寸、位置符合设计规定。设备与支架或底座接触紧密,安装平正、牢固。平面位置允许偏差为15mm,标高允许偏差为±5mm,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1000。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旁站或查阅试验记录。4、机房内管道及设备应有明显的标识,标明设备的名称、水的流向、阔门的开启或关闭状态等。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5、当设计无规定时热泵机组供回水管最.睡处应加装放水阀门并在热泵机组进水口加装与设备相适应的水过滤器。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监测与控制系统施工质量验收<6.1>一般规定1、本章适用于地源热泵系统工程监测与控制系统的施工质量验收。2、监测与控制系统施工质量的验收应执行现行《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相关章节中的规定和本规程的规定。3、监测与控制系统验收的主要对象应为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所采用的检涮与控制系统、能耗计量系统、地下水地表水监测系统、岩土温度场监测系统以及建筑能源管理系统。4、监测与控制系统的验收分为工程实施和系统检测两个阶段。5、工程实施验收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进行。分别对施工质量管理文件、设计符合性、产品质量、安装质量进行检查,及时对隐蔽工程和相关接口进行检查,同时应有详细的文字和图像资料,并对监测与控制系统进行不小于168h的不间断试运行。6、系统检测验收内容应包括对工程实施文件和系统自检文件的复核,对监测与控制系统的安装质量、系统节能监控功能、能源计量及建筑能源管理等进行检查和检测。系统检测内容分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系统检测结果是监测与控制系统的验收依据。7、对不具备试运行条件的项目,应在审核调试记录的基础上进行模拟检测,以检测监测与控制系统的监控功能。<6.2>主控项目1、地源热泵监测与控制系统应符合设计规定,并符合下列规定:(1)监测与控制系统施工应有完善的施工方案;(2)地下水地源热泵系统监测内容应包括地下温度场、抽水量、回灌量、地下水位、水质和含水层结构变化等;(3)地表水地源热泵系统监测内容应包括水源温度、取水量、退水量、水源水位、水质等;(4)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监测内容应包括地下土壤温度、地埋管网进出水温度等,每个项目应根据埋管区域至少设置l口土壤温度监测井,监测井应独立设置于井群的中心区域,监测井内温度传感器每5米设置一组;(5)地源热泵系统宜设置能耗远程监测系统,监测参数宜包括室外温度、系统热源侧及系统用户侧进出水温度、系统热源侧及系统用户侧循环水流量、系统耗电量、机组热源侧及机组用户侧进出水温度、机组热源侧及机组用户侧循环水流晟、机组输入功率等。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查看产品资料、施工过程记录及调试记录。2、监测与控制采用的设备、材料及附属产品进场时,应按照设计要求对其品种、规格、外观和性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且应形成相应的质量记录。各种设备、材料和产品附带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进行外观检查,对照设计要求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3、监测与控制系统安装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传感器的安装质量应符合现行《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3的有关规定;(2)阀门参数应符合设计规定,其安装位置、阀前后直管段长度、流体方向等应符合产品安装要求;(3)压力和差压仪表的取压点、仪表配套的阀门安装应符合设计和产品规定;(4)流量仪表的参数应符合设计规定,仪表前后的直管段长度等应符合产品要求;(5)温度传感器的安装位置、插入深度应符合产品要求;(6)变频器安装位置、电源网路敷设、控制回路敷设应符合设计规定;(7)涉及节能控制的关键传感器应预留检测孔或检测位置,管道保温时应做明显标注。检查数量:每种仪表按20%抽检,不足10台全部检查。检验方法:对照图纸或产品说明书目测和尺量检查。4、所有设置于室外、地表水中、地下水中、土壤中的传感器、线管线缆等均应有可靠的防水防腐蚀措施确保其使用寿命满足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过程资料、施工图片及产品资料。5、对经过试运行的项目,其系统的投入情况、监控功能、故障报警联锁控制及数据采集等功能,应符合设计规定。检查数量:检查全部进行过试运行的系统。检验方法:调用节能监控系统的历史数据、控制流程图和试运行记录,对数据进行分析。6、地源热泵监测控制系统的控制功能及故障报警功能应符合设计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在中央工作站使用系统监测软件,或采用在直接数字控制器及通风与空调系统自带控制器上二改变参数设定值和输入参数值,检测控制系统的投入情况及控制功能;在工作站或现场模拟故障,检测故障监视、记录和报警功能。7、监测与计量装置的检测计量数据应准确,并符合系统对测量准确度的要求。检查数量:按20%抽样检测,不足10台全部检测。检验方法:用标准仪器仪表在现场实测数据,将此数据分别与直接数字控制器和中央工作站显示数据进行比对。8、综合控制系统应对以下项目进行功能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规定:(1)建筑能源系统的协调控制;(2)采暖、通风与空调系统的优化监控。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采用人为输入数据的方法进行模拟测试,按不同的运行工况检测协调控制和优化监控功能。9、建筑能源管理系统的能耗数据采集与分析功能、设备管理和运行管理功能、优化能源调度功能、数据集成功能应符合设计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对管理软件进行功能检测。<6.3>一般项目1、检测监测与控制系统的可靠性、实时性、可维护性等系统性能,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控制设备的有效性,执行器动作应与控制系统的指令一致控制系统性能稳定符合设计规定;(2)控制系统的采样速度、操作响应时间、报警反应速度应符合设计规定;(3)冗余设备的故障检测正确性及其切换时间和切换功能应符合设计规定;(4)应用软件的在线编程(组态)、参数修改、下载功能,设备及网络故障自检测功能应符合设计规定;(5)控制器的数据存贮能力和所占存储容量应符合设计规定;(6)故障检测与诊断系统的报警和显示功能应符合设计规定:(7)设备启动和停止功能及状态显示应正确:(8)被控设备的顺序控制和联锁功能应可靠;(9)应具备自动控制/远程控制/现场控制模式下的命令冲突检测功能;(10)人机界面及可视化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分别在中央站、现场控制器和现场利用参数设定、程序下载、故障设定、数据修改和事件设定等方法,通过与设定的显示要求对照,进行上述系统的性能检测。2、监控室设备布置及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控制台正面与墙的净距不应小于1.20m;侧面与墙的净距不宜小于0.80m;(2)设备配置齐全、间距合理,满足操作和维护要求,整体布局规整、摆放平稳;(3)机柜内监控主机应安装牢固,控制台及机柜内插件应接触牢靠,无扭曲、脱落现象;(4)监视器应平稳安装,主监视器距监控人员的距离宜为主监视器荧光屏对角线长度的4~6倍,避免阳光或人工光源直射荧光屏;(5)根据监视器、监控主机的位置设置线槽和引线孔,引线与设备连接时,应留有余量,并做永久性标志;(6)配线宜采用辐射方式,穿线管的接头应采用丝扣连接;(7)管理系统软件安装时,应考虑软件的安全性、通用性、兼容性和可维护性。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7>系统调试与检测<7.1>一般规定1、地源热泵系统所用测试仪器和仪表应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其量程范围、精度应能满足测定要求。2、地源热泵系统的系统调试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单位监督,供应商、设计、建设等单位参与配合。试运行及调试可委托给具有调试能力的其他单位实施。调试结束后,必须提供完整的调试资料和报告。3、地源热泵系统无生产负荷的联合试运行及调试,应在设备单机试运转合格后进行。通风系统的连续试运行应不少于2h,空调系统带冷(热)源的连续试运行应不少于8h。联合试运行及调试不在制冷期或采暖期时,仅做不带冷(热)源的试运行及调试,并在第一个制冷期或采暖期内补做。4、地源热泵系统试运行与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1)系统无生产负荷下的联合试运行及调试前应制定调试方案调试方案必须包含现场安全措施与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报送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2)地源热泵机组试运转正常后,应进行连续24h的系统试运转,并填写运转记录;(3)地源热泵系统试运行与调试应分冬夏工况分别进行,且调试结果应达到设计规定。5、地源热泵系统全部测定调试完毕后,应由相关专业检测机构进行系统综合能效检测。6、地源热泵系统工程综合能效检测应包括以下项目:(1)室内温度和湿度;(2)各风口风量;(3)通风与空调系统总风量;(4)热泵机组水流量;(5)热泵系统总水流量;(6)热泵机组制冷性能系数和制热性能系数;(7)地源热泵制冷系统能效比和制热系统能效比。<7.2>主控项目1、地源热泵系统安装完毕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系统的试运行与调试,包括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系统无生产负荷下的联合试运行及调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旁站,查阅调试记录。2、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1)循环水泵或抽水泵旋转方向正确,无异常振动和声响,紧固连接部位无松动,其电机运行功率值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水泵连续运转2h后,滑动轴承外壳最高温度不得超过70℃,滚动轴承外壳最高温度不得超过75℃:(2)深井潜水泵的外壳必须可靠接零或接地,电源线必须采用双层绝缘电缆、不得破损漏电。水泵旋转方向正确、无卡阻与堵塞,无异常振动和声响,紧固连接部位无松动,水泵启动后水流冲击对管路支架无影响,扬水管应无异常的振动,其电机运行功率值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水泵连续运转2h后,抽水井动水位、静水位及出水量应符合设计规定;(3)水处理设备的试运转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及设计规定,连续运行2h以上的出水水质与水量应符合设计规定;(4)水/水热泵机组的试运转,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和现行国家标准《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的有关规定,正常运转不应少于8h;(5)水/空气热泵机组的试运转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及设计的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旁站,查阅调试记录及检测报告。3、系统无生产负荷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1)空调使用侧、水源侧总流量测试结果与设计流量的偏差不应大于10%:(2)系统总风量调试结果与设计风量的偏差不应大于10%;(3)系统联动试运转中,设备及主要部件的联动应符合设计规定,动作协调、正确、无异常现象;(4)舒适空调的温度、相对湿度应符合设计规定,恒温、恒湿房间室内空气温度、相对湿度及波动范围应符合设计规定;(5)地下水换热系统应进行群井抽水检验,依次开启单台潜水泵,每增加一台潜水泵运行2h,直到全部抽水井潜水泵开启,每个工况均测试其单井出水量和总出水量及相应的静水位和动水位,并应符合设计规定,在所有工况下均应全部回灌。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旁站,查阅调试记录。<7.3>一般项目1、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泵运行时不应有异常振动和声响、壳体密封处不得渗漏、紧固连接部位不应松动、轴封的温升应正常;在无特殊要求的情况下,普通填料泄漏量不应大于60mL/h,机械密封的不应大于5mL/h;(2)地源热泵机组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不宜超过产品性能说明书的规定值;(3)水系统的过滤设备、处理设备运行正常。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旁站,查阅试运转记录。2、系统无生产负荷联动试运转及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水系统应冲洗干净、不含杂物,并排除管道系统中的空气;系统连续运行应达到正常、平稳;水泵的压力和水泵电机的电流不应出现大幅波动;(2)各种自动计量检测元件和执行机构的工作应正常,满足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对被测定参数进行检测和控制的要求;(3)空调室内噪声应符合设计规定;(4)有压差要求的房间、厅堂与其他相邻房间之间的压差,舒适性空调正压为0~25Pa;工艺性的空调应符合设计规定;(5)有环境噪声要求的场所,制冷、空调机组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备噪声声功率级的测定——工程法》GB9068的规定进行测定;洁净室内的噪声应符合设计规定。检查数量:按系统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或l间。检查方法:观察,用仪表测量检查及查阅调试记录。3、地源热泵系统工程的控制和监测设备,应能与系统的检测元件和执行机构正常沟通,系统的状态参数应能正确显示,设备联锁、自动调节、自动保护应能正确动作。检查数量:按系统或监测系统总数抽查30%,且不少于1个系统。检查方法:旁站观察,查阅调试记录。<8>竣工验收1、地源热泵系统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的质量抽样检验应全数合格;(2)一般项目的质量抽样检验,除特殊要求外,计数合格率不应小于80%。2、地源热泵系统工程的竣工验收,是在工程施工质量得到有效监控的前提下,施工单位通过整个分部工程的无生产负荷系统联合试运转及调试、观感质量的检查及系统综合能效测定后,按本规程要求将质量合格的分部工程移交建设单位的验收过程。3、地源热泵系统工程的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共同进行,合格后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4、地源热泵系统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检查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下列文件及记录:(1)地源热泵系统相关审批文件及相关许可证明:水文地质勘察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取水许可审批文件、取水许可证等;(2)热源井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管道、设备安装企业资质证书工程监理合同、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组织设计;(3)经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和竣工图;(4)抽水试验报告、回灌试验报告;(5)地埋管热响应试验报告;(6)闭式地表水换热器换热能力检测报告;(7)热源井成井竣工报告:(8)地表水取水量试验报告及地下水群井试验报告;(9)取水及退水水质检测报告;(10)室外换热系统水力平衡试验报告:(11)地源热泵系统综合能效检测报告;(12)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和仪表的出厂合格证明及进场检(试)验报告:(1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及地源热泵换热系统隐蔽工程影像资料:(14)工程设备、管道系统安装及检验记录;(15)管道试验记录;(16)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17)系统无生产负荷联合试运转与调试记录:(18)分项(子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9)观感质量综合检查记录;(20)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的核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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