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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章制度颁布程序和施行管理办法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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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章制度颁布程序和施行管理办法两篇


('公司规章制度颁布程序和施行管理办法三篇篇一:公司规章制度颁布程序和施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合理设定公司各类规章制度名称,规范公司和各下属管理处规章制度的制定、颁布操作程序,加强施行考核管理,促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制定的章程、职责、规定、细则和办法,统称为规章制度。一、由公司依据国家或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经营管理需要而制定的公司基本规章,统称为章程。二、由公司或各职能部门依据国家或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就企业具体经营管理事项而制定、要求员工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为准则,称之为制度。三、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会同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公司各部门、各管理处之特定事务而制定的管理范围与要求,称之为职责。四、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会同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公司经营、管理等事项制定的具体贯彻要求与标准,称之为规定。五、由公司有关职能部门或各管理处依据某一规定而制定的具体执行要求和标准,称之为细则。六、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会同公司各职能部门,对特定事务的操作流程和具体要求进行规定的事项,称之为办法。第三条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部门为公司行政人事部;各管理处规章制度的管理部门为各管理处办公室;其他各部门的负责人均负有督促、推行的责任。第二章规章制度的制定第1页共16页第四条公司章程由其董事会制定,并分别依法定程序呈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单位)批准,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即生效、施行。第五条制度、职责、规定、办法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或各管理处办公室会同各部门制定,并呈报公司董事会或分管副总经理审定后颁布实施。第六条细则由公司各职能部门或各管理处会同各部门制定,并呈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核准后颁布实施。但应送规章制度管理部门备案。第七条规章制度的制定格式必须统一和规范:一、内容繁复和条文较多的,应划分章节。二、分条书写,冠以“第×条”字样,并根据需要依次分为款、项、目(实际书写时,款、项、目字样可省略),款冠以一、二、三等数字,项冠以(一)、(二)、(三)等数字,目冠以1、2、3等数字,并加具标点符号。第八条公司或各管理处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能与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相抵触,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能与公司的规章制度相抵触,否则视为无效。第三章规章制度的施行与适用第九条规章制度的生效日期以颁布日期为准,但规章制度中订有施行日期的,依所订日期为准。第十条规章制度规定对某一事项或某一部门适用,则只对该事项和该部门发生效力;如同时明确可适用其他事项或部门,且其他事项或部门没有同样规章制度时,则对其发生效力。第十一条不同规章制度对同一事项有不同程度规定时,以特别规定为优先适用;无从适用时,由规章制度管理部门解释和裁定;仍无法解决时,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裁定。第四章规章制度的修订与废止第十二条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修订:一、局部条款与政府现行的法律、法规不尽相符的。第2页共16页二、局部条款已不符合企业现行的经营方针或实际需要的。三、同一事项的规定存在多种规章制度重复、内容雷同,或同一事项所适用的不同规章制度,其内容是互相矛盾的。四、规章制度涉及的部门名称与现有名称不符,或原规定事项的主管部门或执行部门已经裁并或变更的。五、因有关规章制度的修订或废止而应配合修订的。六、其他有必要修订的。第十三条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止:一、规定事项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现行经营方针相悖或与现实情况完全不符的。二、同一事项已有新的规章制度颁布施行的。三、规章制度适用的部门已裁并,且无保留必要的。四、因其他情形致使规章制度已无保留必要的。第十四条规章制度的修订与废止程序同制定程序,但须规定修订后重新颁布施行日期及废止日期。第五章规章制度的考核第十五条为使公司各类规章制度切实得以贯彻执行、发挥应有作用,须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一、公司各部门、各管理处应组织本部门员工认真学习贯彻相关的规章制度,并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自查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员工绩效考核和总体评价材料。二、公司领导和公司各职能部门应对本公司规章制度的施行、管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司各部门、各管理处进行局部抽查或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入对该部门、该管理处的考证材料。三、公司规章制度管理部门应随时掌握规章制度的适用性和实用性情况,了解第3页共16页各部门对规章制度的修订要求与建议,并视实际需要配合做好修订工作。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因不了解规章制度而发生违规违纪的,将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所在部门领导的责任;明知故犯的,则追究其本人责任。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第4页共16页篇二:规章制度颁布和实施管理办法依据《公司法》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求,应合理设定公司各类规章制度名称,规范公司和下属事业部规章制度的制定、颁布操作程序,以加强考核管理,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凡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制定的办法、制度、职责、规定、流程和细则等,统称为规章制度。一.由公司会同各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就企业具体经营管理事项而制定、要求员工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为准则,称为办法或制度。二.由公司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公司各部门之特定事务而制定的管理范围和要求,称为职能和职责。三.由公司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公司经营、管理等事项制定的具体贯彻要求与标准,称为流程或规定。四.由公司各事业部或各部门,依据某一流程或规定而制定的具体执行要求和标准,称为细则。第二条公司级规章制度的管理部门为公司办公室;部门级规章制度的管理归口各部门,办公室应有备案。第三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均负有推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的责任,公司员工均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义务。第四条公司办公室应负责将公司规章制度汇编成册,每年应组织检讨、修订和增添工作。汇编册中应反映修订、增添的历史。第二章规章制度的制定第五条公司公共层面的规章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讨论拟订,经总经理审定后颁布实施;各部门特定事物层面的规章制度由各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讨论拟订,经主管领导审定后呈报办公室颁布实施。重要的规章制度报董第5页共16页事会备案。第六条细则一般由该规章制度的具体管理和执行部门会同相关人员制定,经主管领导审定后呈报办公室颁布实施。第七条规章制度的制定格式应统一规范:一、内容繁复和条文较多的,应划分章节。二、分条书写,冠以“第x条”字样,并根据需要依次分为款、项、目(实际书写时,款、项、目字样可省略),款冠以一、二、三等数字,项冠以(一)、(二)、(三)等数字,目冠以1、2、3等数字,可加具标点符号“、”或“.”。三、应统一字体字号和编号方法。1、字体字号:统一用小四号宋体。2、行间距:1.5倍。第八条公司或各事业部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能与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抵触。第三章规章制度的实行与适用第九条规章制度的生效日期以颁布日期为准,但规章制度中订有施行日期的,依所订日期为准。第十条规章制度规定对某一事项或某一部门适用,则只对该事项或该部门发生效力;如同时明确可适用其他事项或部门,且其他事项或部门没有同样规章制度时,则对其发生效力。第十一条不同规章制度对同一事项有不同程度规定时,以特别规定为优先适用;无从适用时,由规章制度管理部门解释、协商裁定。第四章规章制度的修订与废止第十二条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修订:一、局部条款与政府现行的法律、法规不尽相符的。第6页共16页二、局部条款已不符合公司现行的经营方针或实际需要的。三、同一事项的规定存在多种规章制度重复、内容雷同,或同一事项所适用的不同规章制度,其内容是互相矛盾的。四、规章制度涉及的部门名称与现有名称不符,或原规定事项的主管部门或执行部门已经裁并或变更的。五、因有关规章制度的修订或废止而应配合修订的。六、其他有必要修订的。第十三条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止:一、规定事项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现行经营方针相悖或与现实情况完全不符的。二、同一事项已有新的规章制度颁布施行的。三、规章制度适用的部门已裁并,且无保留必要的。四、因其他情况致使规章制度已无保留必要的。第十四条规章制度的修订与废止程序同制定程序,但须规定修订后重新颁布施行日期和废止日期。第五章规章制度的考核第十五条为使公司各类规章制度切实得以贯彻执行、发挥应有作用,须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一、公司办公室应组织公司经营层、各部门经理层学习贯彻公司的规章制度,纳入干部年度管理目标考核。二、公司各事业部和各部门应组织本部门员工认真学习贯彻相关的规章制度,纳入部门管理目标和员工绩效考核。三、各部门对公司规章制度的学习贯彻执行情况,由公司办公室组织检查考核,并将检查考核情况计入考证材料。四、规章制度管理部门应随时掌握规章制度的适用性和实用情况,了解各部门第7页共16页对规章制度的修订要求与建议,并视实际需要配合做好修订工作。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因不了解规章制度而发生违规违纪的,将追究其所在部门领导的责任;明知故犯的,追究其本人责任。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第8页共16页篇三: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办法一、为促进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建章立制的质量,制定本规定。二、本规定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汇波公司针对生产、经营、技术、管理等项活动所制定的管理规范的总称。三、本规定适用于汇波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计划、起草、审核、颁布、解释、修改、备案和废止等相关活动。四、制定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1、坚持依法制订的原则;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2、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符合企业改革和发展总体目标;3、坚持政企分开,有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4、注意制度间的协调性,避免各项制度之间冲突和遗漏;5、遵循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适时修订,定期清理,统一规范的原则。五、制定规章制度的要求。1、全面性:全面性既要包括制度范围的全面性,也包含制度本身的全面性;2、准确性:规章制度用语应当准确、简洁,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3、可操作性:具有操作的相关流程,明确相关工作的负责部门和责任人;4、实际性:高标准切合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5、稳定性:能在一定时间和一定范围内适用;6、服务性:制度本身应体现服务企业发展的需求。六、公司管理中心总经理行使规章制度的审核、批准、修订和废止权。七、公司管理中心行政组是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规章制度体系的编制工作;2、负责组织拟定规章制度制定的年度计划;第9页共16页3、根据规划督促、检查、协助各部门起草规章制度草案;4、起草公司综合性规章制度;5、负责规章制度草案规范的审核;6、组织规章制度草案论证、修改、定稿、报送、审批等工作;7、负责收集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修改和废止有关规章制度的建议;8、负责规章制度编号的管理工作;9、负责规章制度的保管、存档工作。八、公司管理中心总经理履行下列职责:1、负责规章制度草案的文字审核工作;2、负责规章制度的行文规范审核工作;九、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章制度体系整体规划,制订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计划。十、管理中心行政组对各部门提出的规章制度年度计划进行协调和审核,编制公司规章制度制订年度计划。十一、起草规章制度应注意规章制度彼此之间的协调和衔接,并就规章制度之间对同一事项的不同具体规定在上报时作出专门说明。十二、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业务的规章制度,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起草小组起草,管理中心行政组协助。十三、规章制度的起草,应按下列步骤进行:1、收集资料,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企业的相关规定;2、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3、撰写草案;4、将草案发至集团相关单位征求意见;5、汇总意见,修改草案;十四、规章制度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第10页共16页1、目的:清晰简洁说明本制度控制的活动和内容。2、适用范围:明确规章制度所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人员、事项和活动。3、职责:规定实施本制度的部门(单位)或人员的责任和权限。4、制度规范的内容、要求与程序;对相应经济活动的约束与要求。5、相应活动、事项的详细流程,附相关的工作流程图。6、支持性文件和相关记录、图表,包括与本制度相关的支持性文件、规定,各种应保留的相关记录、表格、单据等。十五、规章制度篇章结构排列可根据内容多少分为章、条、款、项、目结构表达,内容简单的也可直接以条的方式表达。章、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十六、规章制度草案完成后应送相应职能部门、基层企业和员工代表征求意见。十七、被征求意见的部门应认真研读,对制度草案进行修改。征求意见的部门应将各部门的修改意见存档备查。十八、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在广泛采纳多方意见,修改完善规章制度草案后,并报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十九、规章制度草案经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起草部门填写规章制度审核表,经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将草案及审核表送管理中心行政组审查。二十、管理中心行政组对规章制度草案进行下列审查:1、是否符合法规的基本原则;2、与公司现行规章制度是否协调;3、草案结构、条款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的要求和技术规范;4、是否切合企业实际和体现权责利对等原则。二十一、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由管理中心行政组送管理中心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第11页共16页二十二、以公司名义下发的规章制度,由管理中心行政组负责编号、印刷、发放;以公司职能部门名义下发的规章制度,由主管部门编写、印刷、发放。二十三、首次颁布的制度为试行文件。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后经修改的文件为正式文件,正式文件根据需要每二年修改一次。二十四、规章制度发布后5日内,主管部门应送公司档案室备案。二十五、规章制度一经颁布生效后,公司各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二十六、为加强规章制度的动态管理,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制度制定部门每年向各相关部门征求规章制度执行意见,搜集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便适时修订。二十七、各相关部门在执行规章制度过程中,对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并及时通知管理中心行政组。二十八、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废止应由规章制度的制定部门提出建议,管理中心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定。二十九、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修正。1、规定事项不能切合现行经营方针或事实需要的。2、规定事项局部已不适用的。3、规章制度的局部与政府有关法令相抵触的。4、同一规章制度内容前后重复矛盾的。、5、同一事项所须适用的各种规章制度,其内容彼此冲突矛盾的。6、所涉及的部门名称,已与现制不符,或原规定事项的主管或执行部门已经裁并或变更的。三十、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废止。1、规定事项与现行经营方针相悖或不符的。2、已与现实情况完全不相切合的。3、同事项已有新规定并已公布施行的。第12页共16页4、规定事项已执行完毕,或因情势变迁,已无继续施行必要的。5、其它情形无保留或继续适用必要的。三十一、每年一季度,由行政部、人力资源部、企管部对上年度公布实施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编纂,并印刷成卷。三十二、规章制度制定流程见附件二。三十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第13页共16页篇四:公司规章制度制定实施流程一、关于规章制度制定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1、199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劳动法》的第四条对建立规章制度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2、20XX年4月30日开始实施的由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十九条也对规章制度制定进行了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3、20XX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对规章制度的制定有了更为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二、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的流程(一)规范的规章制度制定实施流程根据前述《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流程应包括如下要点:“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即征求职工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即与职工共同协商确定)、“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即对制度进行第14页共16页公示)。接下来,笔者就三个要点分别进行说明:1、征求职工意见公司应当在规章制度实施前就草案征求职工的意见。一般来讲,公司可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来征求意见,没有职工代表大会的,可直接向全体职工征求意见。直接向全体职工征求意见的,可以以电子邮件、微信、张贴公告栏、开会讨论等方式,需要注意的是,不管采用何种方式,一定要注意留痕(比如电子邮件记录、微信记录、公告栏清晰照片、会议录像等),将来发生纠纷时,要有证据能够证明公司确实征求了职工意见。2、与职工协商确定公司征集了职工意见后,对职工意见进行汇总,并根据职工的意见对规章制度进行必要的修改及完善。并就修改后的规章制度交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审议并获通过。3、公示规章制度规章制度通过后,还应对规章制度向职工进行公示。法律并没有对公示方式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1)将规章制度交由每个职工阅读,并由职工在阅读后签字确认。(2)在公司办公区内将规章制度以公告栏等方式进行公告,并对公告的现场进行拍照、录像等方式的记录备案。(3)召开职工大会公示,并以适当方式保留证据。(二)审判实践对规章制度制定流程的认定前述制定实施流程对于很多公司来讲,操作比较复杂,在很多时候也不具有可实施性。在各地的审判实践中,由于各地经济发展的差异等原因,不同法院对于规章制度生效所必经流程的要求也存在一些差异。有些地区法院的认定中,只要全体职工在规章制度上签字确认了,就认定为规章制度已经生效。有些地区法院要求规章制度不能仅仅获得职工签字确认,还必须经过民主讨论的程序第15页共16页才能认定为有效。但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连职工签字确认都没有的规章制度,肯定会被认定为未生效。第16页共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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