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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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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人事薪酬制度改的实施方案根据《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推进我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人事薪酬制度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总体部署,按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两包三单六贯通”的建设路径,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促进医疗资源共享、服务能力共同提升。实现收入分配科学化和规范化,增强公立医院公益性,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二、主要内容(一)合理确定医共体成员单位薪酬水平。县人社局、县财政局核定牵头医院薪酬水平和总量。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按原财政供给渠道保障不变,牵头医院负责核算乡镇卫生院收支结余绩效总额。(二)实行统绩效分配管理。牵头医院制定并落实医共体内统的医疗服务收入结算与分配办法,建立健全有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体现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允许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乡镇卫生院实行“事业一类保障、二类绩效管理”。按照牵头医院统制定的二类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原则,细化乡镇卫生院绩效分配方案,并负责核定乡镇卫生院收支结余绩效总额。(三)落实医共体成员单位分配自主权。牵头医院在人社局核定薪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自主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体现不同岗位之间的差异,兼顾不同学科之间的平衡,注重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向群众急需且专业人才短缺的专业倾斜体现知识、技术、劳务、管理等要素的价值。适当提高低年资医生薪酬水平,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薪酬待遇,推进公立医院编制内外人员同岗同薪同待遇。严禁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乡镇卫生院在牵头医院核定的收支结余总额内可以进行自主分配。乡镇卫生院院长和职工的考核与绩效分配办法由牵头医院根据不同情况分类制定,要认真落实XXXX“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县疾控中心、妇女儿童保健中心绩效考核比照乡镇卫生院执行。(四)建立薪酬水平动态调整机制。牵头医院依据医共体成员单位的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综合考虑上一年度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实际比例、经费收支情况等因素,每年对乡镇卫生院收支结余绩效总额进行核定。并根据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等次,合理确定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增长幅度,稳步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五)继续深化院长薪酬改。牵头医院全面推行院长年薪制,由县财政在医改资金中安排,纳入医院薪酬总量不纳入医院绩效工资总量。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年薪根据院长的岗位职责和管理难度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年薪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按年度发放;任期激励收入根据年度及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并结合在院长岗位实际任职时间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确定,每年发放一次,年度考评结束后一次性发放。公立医院院长薪酬水平应高于本院平均薪酬水平,并与本院职工薪酬水平保持合理关系,具体由县卫健委根据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个人履职情况、职工满意度等因素确定。探索实行乡镇卫生院院长年薪制。(六)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县卫健委按照全省公立医院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牵头医院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并按照职责履行工作量、服务质量、费用控制、运行绩效、成本控制、医保政策执行情况等方面定期对县级医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医院薪酬总量挂钩。县卫健委按照省实施意见和县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牵头医院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评价的实施办法,要综合考虑工作责任、医院管理的实际情况、医院考核评价结果和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因素,定期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挂钩。牵头医院要制定医共体内部考核评价办法,综合考虑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因素,并定期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薪酬挂钩。(七)完善牵头医院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政策,建立柔性人才流动机制。对牵头医院引进的部分紧缺或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可采取特殊人才分配激励政策,探索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其工资计入单位工资总额,但不作为单位工资总额基数,具体额度由牵头医院自主确定,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备案。落实牵头医院用人自主权,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在医共体内部,人员柔性流动,医务人员在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内执业,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医共体牵头医院应向乡镇卫生院派出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可到牵头医院执业。(八)经费来源。医共体成员单位人事薪酬制度改工作所需经费,通过原渠道解决。(九)实施范围和时间。全县纳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范围的单位均列入实施范围,从发文之日起执行。三、保障措施(一)加强工作领导。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是我县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协调解决运营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及时解决改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完善政策措施,确保改顺利推进。(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的精神和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牵头医院每年年底将本年度医共体内部人事薪酬制度改开展情况报至县卫健委。(三)加强监督管理。县卫健委要加强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人事薪酬分配的监督管理。牵头医院要严格执行工资政策,严肃分配纪律,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违规违纪行为,并对医共体成员单位人事薪酬分配事前事中事后过程实行管理。',)


  • 编号:1700836730
  • 分类: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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