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二醇苯醚-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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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化学品中文名:丙二醇苯醚化学品英文名:1-phenoxypropan-2-olCASNo.:770-35-4分子式:C9H12O2产品推荐及限制用途:工业及科研用途。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紧急情况概述造成严重眼刺激。GHS危险性类别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2标签要素:象形图:警示词:警告危险性说明:H319造成严重眼刺激防范说明●预防措施:——P264作业后彻底清洗。——P280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事故响应:——P301+P312如误吞咽:如感觉不适,呼叫解毒中心/医生——P330漱口。——P302+P352如皮肤沾染:用水充分清洗。——P332+P313如发生皮肤刺激:求医/就诊。——P362+P364脱掉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重新使用——P305+P351+P338如进入眼睛: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眼镜。继续冲洗。——P310立即呼叫解毒中心/医生——P304+P340如误吸入:将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舒适体位。——P312如感觉不适,呼叫解毒中心/医生●安全储存:——P403+P233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保持容器密闭。——P405存放处须加锁。●废弃处置:——P501按当地法规处置内装物/容器。物理和化学危险:无资料。健康危害:造成严重眼刺激。环境危害:无资料。第三部分成分/组成信息√物质混合物危险组分浓度或浓度范围CASNo.丙二醇苯醚100%770-35-4第四部分急救措施急救:吸入:如果吸入,请将患者移到新鲜空气处。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如有不适感,就医。眼晴接触:分开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如有不适感,就医。食入:饮水,禁止催吐。如有不适感,就医。对保护施救者的忠告:将患者转移到安全的场所。咨询医生。出示此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给到现场的医生看。对医生的特别提示:无资料。第五部分消防措施灭火剂:用水雾、干粉、泡沫或二氧化碳灭火剂灭火。避免使用直流水灭火,直流水可能导致可燃性液体的飞溅,使火势扩散。特别危险性:无资料。灭火注意事项及防护措施:消防人员须佩戴携气式呼吸器,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发出声音,必须马上撤离。隔离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收容和处理消防水,防止污染环境。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作业人员防护措施、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程序: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携气式呼吸器,穿防静电服,戴橡胶耐油手套。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尽可能切断泄漏源。消除所有点火源。根据液体流动、蒸汽或粉尘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环境保护措施:收容泄漏物,避免污染环境。防止泄漏物进入下水道、地表水和地下水。泄漏化学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处置材料:小量泄漏:尽可能将泄漏液体收集在可密闭的容器中。用沙土、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并转移至安全场所。禁止冲入下水道。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封闭排水管道。用泡沫覆盖,抑制蒸发。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操作注意事项: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操作处置应在具备局部通风或全面通风换气设施的场所进行。避免眼和皮肤的接触,避免吸入蒸汽。个体防护措施参见第8部分。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如需罐装,应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避免与氧化剂等禁配物接触(禁配物参见第10部分)。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使用后洗手,禁止在工作场所进饮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库温不宜超过37°C。应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禁配物参见第10部分)。保持容器密封。远离火种、热源。库房必须安装避雷设备。排风系统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职业接触限值无资料。生物限值无资料。监测方法GBZ/T160.1~GBZ/T160.81-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系列标准)。工程控制作业场所建议与其它作业场所分开。密闭操作,防止泄漏。加强通风。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泻险区。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设置通讯报警系统。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呼吸系统防护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携气式呼吸器。手防护:戴橡胶耐油手套。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睛。皮肤和身体防护: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第九部分理化特性外观与性状:绿色液体PH值(指明浓度):无资料气味:无资料沸点、初沸点和沸程()℃:241.2熔点/凝固点()℃:11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无资料气味临界值:无资料饱和蒸气压(kPa):无资料相对密度(水=1):1.06蒸发速率:无资料黏度(mm2/s):无资料闪点()℃:115n-辛醇/水分配系数:无资料分解温度()℃:无资料引燃温度()℃:480爆炸上限/下限[%(V/V)]:无资料溶解性:无资料易燃性:无资料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性稳定性:正常环境温度下储存和使用,本品稳定。危险反应:无资料。避免接触的条件:静电放电、热、潮湿等。禁配物:无资料。危险的分解产物:无资料。第十一部分毒理学信息急性毒性:无资料。致癌性:无资料。皮肤刺激性或腐蚀性:根据现有资料,不符合分类标准。眼睛刺激或腐蚀:根据现有资料,不符合分类标准。皮肤致敏:根据现有资料,不符合分类标准。呼吸致敏:根据现有资料,不符合分类标准。生殖细胞突变性:根据现有资料,不符合分类标准。生殖毒性:根据现有资料,不符合分类标准。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接触可能:根据现有资料,不符合分类标准。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根据现有资料,不符合分类标准。吸入危害:根据现有资料,不符合分类标准。第十二部分生态学信息急性水生毒性:无资料。慢性水生毒性:无资料。持久性和降解性:无资料。潜在的生物累积性:无资料。土壤中的迁移性:无资料。其他有害作用:无资料。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废弃化学品:尽可能回收利用。如果不能回收利用,采用焚烧方法进行处置。不得采用排放到下水道的方式废弃处置本品。污染包装物:将容器返还生产商或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处置。废弃注意事项:废弃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处置人员的安全防范措施参见第8部分。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非危险货物。联合国运输名称:非危险货物。联合国危险性分类:非危险货物。包装类别:非危险货物。包装标签:海洋污染物(是/否):否。包装方法按照生产商推荐的方法进行包装,例如:开口钢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等。运输注意事项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严禁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使用槽(罐)车运输时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途中应防暴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运输工具上应根据相关运输要求张贴危险标志、公告。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中国化学品管理名录组分ABCDEFGH丙二醇苯醚未列入未列入未列入未列入未列入未列入未列入未列入【A】《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安监总局2015年第5号公告【B】《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环保部办公厅2014年第33号文【C】《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环保部2017年第74号公告【D】《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2013年版)》,食药总局2013年第230号通知【E】《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第1和第2批)》,安监总局2011年第95号和2013年第12号通知【F】《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第1到6批)》,环保部2000年至2012系列公告【G】《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公安部2017年5月11日公告【H】《高毒物品目录》,卫生部2003年第142号通知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最新修订版日期:2023/03/22修改说明本SDS按照《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16483-2008)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GB/T17519-2013)等标准修订。其中,化学品GHS分类结果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及《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GB30000.2-2013~GB30000.29-2013)系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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