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in
升级VIP 登录 注册 安全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word文档 > 其他文档 > [中止执行申请书范文]执行证书申请书范文两篇

[中止执行申请书范文]执行证书申请书范文两篇

收藏

本作品内容为[中止执行申请书范文]执行证书申请书范文两篇,格式为 docx ,大小 14523 KB ,页数为 3页

[中止执行申请书范文]执行证书申请书范文两篇


('[中止执行申请书范文]执行证书申请书范文两篇执行证书申请书一:申请人:__,女,汉族,__年_月出生,住__。被申请人:__,女,汉族,__年_月出生,住__申请事项一、申请办理(__)郑绿证经字第__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的执行证书。二、申请执行标的:1、本金22万元;2、利息(按每日本金万分之四自2022年8月19日算至被申请人实际付款之日);3、罚息(按每日本金万分之五自2022年8月19日算至被申请人实际付款之日)。事实与理由__年5月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及__(身份证号:__)协商借款事宜。5月18日__向被申请人出借人民币柒万元整。5月19日申请人与__签订《联合理财协议书》约定,申请人出资15万元和__前一日出借给被申请人的7万元共22万元,以申请人的名义出借给被申请人。申请人收回全部22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后应将其中的7万元本金和相应利息归还__。同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借款担保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借款本金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借期三个月(自2022年5月19日起至2022年8月18日止)。合同业经贵处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申请人如约向被申请人支付借款,被申请人出具了相应的《借据》。然而,被申请人并未完全履行合同,至今尚欠申请人借款本金和部分利息,其行为已对申请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处申请办理执行证书。此致河南省郑州市绿城公证处申请人:年月日执行证书申请书二:申请执行人:苗长青,男,一九五六年九月二十七日出生,现住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泰华府10号楼2单元602室,身份证号:____。被申请执行人:肖润成,男,一九六三年十月十五日出生,现住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东二十六街坊2-3-306号,身份证号:____,田迎春,女,一九六四年二月六出生,住址同上,身份证号:____.事实与现由: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肖润成、田迎春于2022年8月2日在鄂尔多斯公证处签订了《抵押借款合同》,该合同中约定:1、被申请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贷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贷款期限为一年,月利息2%,按月结息;3、还款方式为现金;4、抵押物: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东街26号街坊2号楼3单元306室房屋产权证编号【蒙房权证鄂字】__2341号。5、上述合同经公证处公证并赋予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编号:(2022)鄂证经字第3860号。申请执行人和被申请执行人在2022年8月3日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房管局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并于2022年8月3日取得抵押登记证明。申请执行人按照上述合同约定,于2022年8月3日向肖润成、田迎春发放该笔借款。被申请执行人肖润成、田迎春未按期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未支付利息伍万陆仟元整,违约金照法律规定计算,被申请执行人肖润成、田迎春从2022年10月3日至2012年12月12日连续逾期14个月。从2022年12月12日起至清款之日所产生的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申请执行人已于2022年8月3日通知被申请执行人上述合同项下借款到期,要求10日内偿还全部借款本息,至今未履行还款义务。因此,根据上述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抵押借款合同》的约定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特向贵处申请对被申请人就上述借款及抵押担保出具执行证书,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 编号:1700766917
  • 分类:其他文档
  • 软件: wps,office word
  • 大小:3页
  • 格式:docx
  • 风格:商务
  • PPT页数:14523 KB
  • 标签:

广告位推荐

相关其他文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