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in
升级VIP 登录 注册 安全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word文档 > 学习教育 >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国际私法》形考任务1-5题库及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国际私法》形考任务1-5题库及答案

收藏

本作品内容为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国际私法》形考任务1-5题库及答案,格式为 docx ,大小 71662 KB ,页数为 41页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国际私法》形考任务1-5题库及答案


('(精华版)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国际私法》形考任务1-5题库及答案100%通过考试说明:针对中央电大形考平台,本人汇总了《国际私法》形考作业任务01-05试题及答案,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题库,并旦每年都在不断更新,对考生的复习、作业和考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确保了考生通过题库就可以顺利过关。任务一(1)一、单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1.国旗国法是指()。A.发生涉外民事纠纷的船舶所悬挂的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8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关系的案件时,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八章的规定来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这条规定表明,我国()OB.不采用反致3.当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法的内容依照法律规定的方法仍不能查明时,我国法院通常的做法是()oB.适用我国法律4.()是国际私法的核心规范。A.冲突规范5.国际私法对反致问题进行研究并逐渐形成一种制度,始于()。C.福果继承案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是()。A.单边冲突规范7.甲国法院审理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根据甲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乙国法,而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丙国法,根据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甲国法,甲国法院适用甲国的实体法审结案件,这在国际私法上称为()。C.间接反致8.国际私法主要解决()。D.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9.《民事诉讼法》第262条规定:“外国法院请求协助的事项有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执行”这一规定属于()。・B.公共秩序保留10.识别的对象是()。A.客观事实11.冲突规范由()组成。C.范围系属12.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确定属人法的分歧起源于()。C.《法国民法典》13.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如果我国法律和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没有相应的规定时,法院可以()。A.适用国际惯例14.19世纪以前,国际私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C.学说法15.在判例法国家,权威学者的著作是解决国际私法纠纷的依据。在英国,可以作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的权威著作是()OA.戴西和莫里斯的《冲突法论》16.法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德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两国都认为本国指定的法律包括冲突规范在内。假设一德国公民死于法国并在法国留有不动产,为此不动产继承发生争讼,会产生()oC.在任何一国起诉都不会发生反致17.最早的国际私法成文法规范出现在()中。B.《永徽律》18.以当事人本国法作为属人法起始于()。C.1804年《法国民法典》1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在这一冲突规范中,从结构上看,其范围是()。C.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20.在“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一冲突规范中,“侵权行为”系()。A.范围二、多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1.国际私法的范围应包括()。A.冲突规范B.统一实体规范C.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D.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2.广义的反致包括()B.间接反致C.狭义反致D.转致3.我国哪些立法中规定有国际私法规范?()A.《继承法》B.《票据法》C.《宪法》4.国际私法的组成规范有下列几种()。A.冲突规范B.规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C.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D.涉外仲裁程序规范5.以下哪些选项属于双边冲突规范?()A.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C.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D.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6.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的解决途径主要包括()。A.通过冲突规范间接调整B.通过统一实体规范直接调整7.当适用外国法不当引发错误的时候,不允许当事人提起上诉的国家包括()。A.法国C.德国8.下列选项中属于最常见和常用的系属公式是()A.属人法B.物之所在地法C.行为地法D.法院地法9.依据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我国法院对于应适用的外国法律,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明()oA.由当事人提供B.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C.由我国驻外使领馆提供D.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10.国际私法理论上反对反致的理由包括()。A.采用反致有损内国国家主权B.采用反致有悖于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C.采用反致就是否定本国冲突规范D.采用反致会给法院工作带来诸多不便11.以下选项属于单边冲突规范的有()B.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有,仍适用法国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2.在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可以表现为()A.国内立法B.国内判例C.国际条约D.国际惯例13.准据法的特征包括()。A.准据法是经冲突规范指引所援用的法律C.准据法是能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14.物之所在地法解决与物权有关的法律冲突,具体说来,物之所在地法()。A.决定物权客体的范围C.决定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与区分D.决定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的条件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4条规定:“当事人规避我国()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B.强制性C.规范性D,禁止性16.实践中()有限接受反致和转致。A.英国B.美国17.冲突规范种类有()。A.单边冲突规范B.双边冲突规范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18.哪些选项是传统国际私法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A.国籍B.法院地C.住所或居所D.最密切联系地19.识别的依据是国际私法学者争论不休的问题.依何种法律进行识别,学者们的主张主要有()。A.依法院地法识别B.依准据法识别C.用分析法学和比较法的方法识别D.按不同的情况依据不同的法律进行识别20.实践中()完全接受反致和转致。B.奥地利D.中国台湾地区三、案例分析题(共2道试题,共20分。)1.1995年,日本神户发生强烈地震,造成3名中国留学生在地震中死亡,其中留学生钱某在日本死亡后留有遗产。钱某的妻子赴日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遗产。日本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日木《法例》第25条“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的规定,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日本法院适用了日本的实体法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审理。问:日本法院选择法律时采用了什么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参考答案:这是一例反致的案例,日本法院根据木国的冲突规范应当适用中国法,但法院没有直接适用中国法中的实体规定而是适用了中国法中的冲突规范。根据中国法中的冲突规范,本案又应当适用日本法,法院据此适用了本国的实体法作为准据法。反致是指对某一涉外民事案件,受理案件国家的法院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应该适用外国法,而根据该外国的冲突规范该案应该适用受理案件国家的法律,如果受理案件国家的法院适用了本国的实体法,则构成反致。对反致制度,国际社会褒贬不一,形成观点对立的赞成派与反对派。2.某英国公民家生前立下了7份遗嘱文件,其中包括1份遗嘱和6份遗嘱附录书。遗嘱和2分附录书是按比利时实体法规定的形式作出的,其他4份遗嘱附录书虽未按这种规定的形式作出,但符合英国遗嘱法的规定。按照英国法,甲死亡时的住所在比利时,而依比利时法律关于外国人在比利时设立住所必须经政府许可的规定,甲死之时其住所仍在英国,因为它为获得这种许可。英国法院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该英国公民甲所立遗嘱是否有效?审理此案的英国法官按英国冲突法的指引,对上述问题的解决适用了比利时法,承认依比利时法律作成的遗嘱和2份附录书在形式上具有有效性。但同时指出:英国法官审理此案应该像比利时法官一样去适用法律。由于比利时冲突法规定:“未在比利时合法设立住所的外国人所立遗嘱的有效性依当事人本国法确定”,因此,比利时法官会适用英国发起确定其余4份附录书的有效性。于是,英国法官将最终适用英国法确定其余4份附录书在形式上也有效。问:1.当英国冲突法规则在本案指向比利时的法律时,英国法官适用的是比利时的实体法还是冲突法?2.英国法官适用法律的做法有无道理?为什么?参考答案:1.这是一个反致的案例。所谓反致,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关系,甲国(法院国)根据木国冲突规范的指引,以乙国的法律作为准据法,而依乙国的冲突法规定却应适用甲国法作为准据法,结果甲国依据乙国的法律判决案件。本案中,在确定遗属及2份附录书的有效性时,所依据的是比利时的实体法;而在确定其余4份附录书的有效性时,英国法官适用的是比利时的冲突规范。2.对于反致,各国立法和实践的态度不一。英国法官适用比利时冲突规范的做法,其目的是为了避开英国冲突规则关于“遗嘱的形式要件只能以依遗嘱人最后住所地确定”的苛刻规定,以尽可能地确认反映当事人意愿的遗嘱在形式上的有效性。而当时,与英国相邻的欧洲国家,都规定遗嘱的形式要件依遗嘱人属人法(包括本国法和住所地法)或依遗嘱制作地法皆可。因此,从这一层面上看,英国法官的做法应具有合理性。任务一(2)一、单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1.在“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条规范中,“范围”部分是()。A.涉外合同2.大陆法系国家在属人法的确定上采用()原则。A.本国法3.海牙《关于离婚与别居的法律冲突和管辖权冲突公约》第2条规定:“离婚之请求,若非依夫妇之本国法及法院地法均有离婚之原因者,不得为之。”这是()。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4.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一般是通过()。B.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直接规定5.英美法系国家在属人法的确定上采用()原则。B.住所地法6.在“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条规范中,“系属”部分是()。C.当事人选择的法律7.住所在英国的一阿根廷公民死于英国,在日本遗有不动产,该不动产的继承在日本法院涉讼。日本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属人法,即阿根廷法;阿根廷冲突规范则规定继承适用死者最后住所地法,即英国法;英国冲突规范又规定,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即日本法。采用国际私法的何种制度可以达到适用日本实体法的结果?D.间接反致8.意大利公民甲和瑞士公民乙在意大利结婚,后来在瑞士离婚。之后乙再婚。甲欲在英国与一位在瑞士有住所的西班牙公民丙,但英国的婚姻登记官拒绝为他们登记。理由是,根据意大利法律,甲的离婚无效。在这个案例中,甲和乙的离婚关系是()。C.先决问题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在这一冲突规范中,从结构上看,其范围是()。C.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10.最早的国际私法成文法规范出现在()中。B.《永徽律》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8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关系的案件时,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八章的规定来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这条规定表明,我国()OB.不采用反致12.以国内立法的方式系统规定冲突规范,适于()。A.《巴伐利亚法典》13.2010年《法律适用法》在总则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该规定将()理论提升为法律制度。A.直接适用的法14.我国北洋军阀政府在1918年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国际私法立法()。C.《法律适用条例》15.意大利等欧洲大陆法系国家()。B.把外国法看作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16.国际私法产生时是以()的形式出现的。C.学说法17.当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法的内容依照法律规定的方法仍不能查明时,我国法院通常的做法是()。B.适用我国法律18.甲国法院审理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根据甲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乙国法,而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丙国法,根据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甲国法,甲国法院适用甲国的实体法审结案件,这在国际私法上称为()。C.间接反致19.下列不属于区际冲突法与国际私法的区别的是()。D.在冲突规范结构上,区际冲突法与国际私法不一样20.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条冲突规范的连接点是()。B.侵权行为地D.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二、多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1.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如适用的法律为外国法时,首先由法院查明外国法的内容.法院不能确定外国法的内容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明.()A.当事人提供B.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提供C.该国驻我国的是.领馆提供D.中外法学专家提供E.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2.识别可以基于以下()原因产生A.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赋予了不同的性质B.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划归不同的法律范畴C.与案件有关国家之间,一国法律上的概念是另一国家法律上所没有的D.受案法院法官对同一事实情况依与案件有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解释3.实践中()有限接受反致和转致。A.英国B.美国4.以下哪些选项属于冲突规范?()A.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B.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有,仍适用法国法D.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5.国际私法理论上反对反致的理由包括()。A.采用反致有损内国国家主权B.采用反致有悖于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C.采用反致就是否定本国冲突规范D.采用反致会给法院工作带来诸多不便6.国际私法中的()制度是19世纪在法国的司法审判实践中首先得到应用的。B.反致C.法律规避7.下列选项中属于最常见和常用的系属公式是()A.属人法B.物之所在地法C.行为地法D.法院地法8.以下选项属于单边冲突规范的有()B.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有,仍适用法国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9.广义的反致包括()B.间接反致C.狭义反致D,转致10.识别的依据是国际私法学者争论不休的问题.依何种法律进行识别,学者们的主张主要有()oA.依法院地法识别B.依准据法识别C.用分析法学和比较法的方法识别D.按不同的情况依据不同的法律进行识别11.外国法的内容通过各种途径仍不能查明,各国采用的解决方法有()。A.以法院地法代替应适用的外国法D.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12.实践中()完全接受反致和转致。B.奥地利D.中国台湾地区13.属人法是以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主要解决()等方而的法律冲突。C.人的能力.身份.家庭财产方而的D.财产继承方面的14.准据法的特征包括()。A.准据法是经冲突规范指引所援用的法律C.准据法是能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15.当适用外国法不当引发错误的时候,不允许当事人提起上诉的国家包括()。A.法国C.德国16.国际私法上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A.对同一民事关系,相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B.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关系,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D.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17.不接受反致、转致的国家有()。A.伊拉克B.荷兰C.中国18.依据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我国法院对于应适用的外国法律,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明()。A.由当事人提供B.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C.由我国驻外使领馆提供D.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19.下列情况应当适用我国有关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A.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日本人与一美国人的侵权行为之诉D.日商投资设立的电器公司与中美合资的电器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20.在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可以表现为()A.国内立法B.国内判例C.国际条约D.国际惯例三、案例分析题(共2道试题,共20分。)1.W是美国居民,1956年,在沙特阿拉伯逗留期间,因其驾驶的轿车被美国石油公司雇员Z驾驶的卡车撞翻,W身受重伤。之后,W在美国石油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地纽约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美国石油公司做出侵权赔偿。初审法院根据“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冲突规范,确定本案应适用沙特阿拉伯法律,要求当事人提供并证明有关沙特阿拉伯法律,结果原告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诉讼请求的沙特阿拉伯法律,被告也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答辩的沙特阿拉伯法律。法院最后以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不足为有驳回诉讼。原告不服,提起上诉。问:1.什么是外国法的确定?外国法的确定一般有几种方式?2.在外国法不明时,如何解决法律适用的问题?参考答案:1.外国法的确定也称外国法的查明,是指一国法院根据本国冲突规范指定适用外国法时,如何查明该外国法的存在和内容。由于各国对外国法究竟是事实还是法律有不同的主张,因此外国法的查明方法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类:(1)把外国法看作事实,由当事人举证证明;(2)把外国法看作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3)基本把外国法视为法律,原则上由法官负责查明,必要时也可要求当事人予以协助。2.在外国法不明时,如何解决法律适用的问题,各国也有不同的学说和实践。但各国的立法和实践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方法来解决:(1)以法院地法取代应该适用的外国法;(2)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2.某英国公民家生前立下了7份遗嘱文件,其中包括1份遗嘱和6份遗嘱附录书。遗嘱和2分附录书是按比利时实体法规定的形式作出的,其他4份遗嘱附录书虽未按这种规定的形式作出,但符合英国遗嘱法的规定。按照英国法,甲死亡时的住所在比利时,而依比利时法律关于外国人在比利时设立住所必须经政府许可的规定,甲死之时其住所仍在英国,因为它为获得这种许可。英国法院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该英国公民甲所立遗嘱是否有效?审理此案的英国法官按英国冲突法的指引,对上述问题的解决适用了比利时法,承认依比利时法律作成的遗嘱和2份附录书在形式上具有有效性。但同时指出:英国法官审理此案应该像比利时法官一样去适用法律。由于比利时冲突法规定:“未在比利时合法设立住所的外国人所立遗嘱的有效性依当事人本国法确定",因此,比利时法官会适用英国发起确定其余4份附录书的有效性。于是,英国法官将最终适用英国法确定其余4份附录书在形式上也有效。问:1.当英国冲突法规则在本案指向比利时的法律时,英国法官适用的是比利时的实体法还是冲突法?2.英国法官适用法律的做法有无道理?为什么?参考答案:1.这是一个反致的案例。所谓反致,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关系,甲国(法院国)根据本国冲突规范的指引,以乙国的法律作为准据法,而依乙国的冲突法规定却应适用甲国法作为准据法,结果甲国依据乙国的法律判决案件。本案中,在确定遗属及2份附录书的有效性时,所依据的是比利时的实体法;而在确定其余4份附录书的有效性时,英国法官适用的是比利时的冲突规范。2.对于反致,各国立法和实践的态度不一。英国法官适用比利时冲突规范的做法,其目的是为了避开英国冲突规则关于“遗嘱的形式要件只能以依遗嘱人最后住所地确定”的苛刻规定,以尽可能地确认反映当事人意愿的遗嘱在形式上的有效性。而当时,与英国相邻的欧洲国家,都规定遗嘱的形式要件依遗嘱人属人法(包括本国法和住所地法)或依遗嘱制作地法皆可。因此,从这一层面上看,英国法官的做法应具有合理性。任务一(3)一、单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2条规定:“有双重或者()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B.多重2.在物权关系上,主张动产和不动产一律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始于()。D.19世纪3.对外国法人的承认,我国采取()。B.特别认许制4.日本女子穗子为美国在菲律宾某公司职员,与中国西安市男子张军在东京结婚。婚后感情失和,张军遂在西安市起诉离婚。该案适用()。A.中国法律5.《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对反致制度的规定是()。B.排除反致、允许转致6.提出动产三分说的学者是()oB.萨维尼7.涉外继承中,对死者的遗产不分动产和不动产,也不论财产位于何国,其继承都适用一个统一的冲突规范,从而导致适用同一准据法,这种确定涉外继承准据法的方法在国际私法上称之为()。A.单一制8.当事人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其中一个是内国国籍,这种情况下国籍的确定方法是()。D.以内国国籍为其国籍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C.船旗国法10.美国甲公司、日本乙公司、中国丙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合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该企业()oC.具有中国国籍11.我国将()作为法人属人法。D.法人登记地12.收养形式要件的准据法,各国大都主张适用()。A.收养成立地法13.国有化的法令发生效力时,对位于境外的内国人的财产主张不承认其效力的学说是()。A.刑法性法令说14.解放初期,我国对在华外资企业国籍的认定采用()A.资木控制说15.关于涉外扶养关系,我国法律规定适用()。D.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16.一个人在国内有住所,在国外也有住所,其住所的确定方法是()。A.以其内国的住所为住所17.我国海商法规定的关于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变更和消灭应适用的准据法是()。A.船旗国法18.把遗产视为一个整体,不区分动产和不动产,在涉外继承关系中统一适用单一的被继承人属人法的原则是()OB.同一制19.《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规定了()继承制度。C.同一制20.国际私法上对外国法人的承认是指()。B.认可外国法人在内国从事的民事活动二、多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1.中国公民女甲与英国公民男乙在日本登记结婚,婚后到希腊定居。婚后发生纠纷,女甲在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定该婚姻关系是否成立的法律是()。A.中国B.日本C.英国D.希腊2.我国法律禁止我国()与外国人结婚。A.现役军人、公安人员B.外交人员、国家机关机要人员、掌握国家重大机密的人员D.正在接受教养和服刑的人员3.对婚姻形式要件法律冲突,各国采用的冲突规则主要有()。A.婚姻缔结地法B.当事人本国法C.以婚姻缔结地法为原则,当事人属人法为例外D.以当事人属人法为原则,婚姻缔结地法为例外4.构成国际私法上住所的要件有()。A.有久居的意愿C.有居住的事实D.居住的时间必须在一年以上5.一国法院解决涉外失踪宣告和涉外死亡宣告案件时必须解决的问题有()。C.案件管辖权问题D.法律适用问题6.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否认社会主义国家国有化法令域外效力的主要理由有()。A.对私有财产实行国有化违反社会公共秩序B.把国有化法令识别为具有刑罚性质C.主张事实国有化D.以物权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原则拒决国有化法令的适用7.根据国际私法的理论,下列哪些选项可以作为当事人属人法的连接点?()A.国籍B.住所C.经常居住地8.物之所在地法决定()。A.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B.物权客体范围C.物权的种类和内容D.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的条件9.()适用物之所在地法。A.所有权客体的范围C.所有权的内容与行使D.所有权的保护方法10.各国对于结婚的实质要件,主张适用的法律有()。A.婚姻举行地法C.当事人属人法D.以婚姻举行地法为主当事人属人法为辅11.日本女子田中幸子为美国在菲律宾某公司职员。在中国旅游期间,不慎失足从华山跌下,挂在山坡一棵松树边。陕西某武术队青年男子赵振军舍生忘死,将其救下并送至医院。在住院期间,赵多次探望田中幸子,二人产生感情并在西安结婚。其婚姻关系适用()。A.中国法律B.日本法律1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当事人属人法,但实践中也形成了一些例外。这些例外是()。A.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B.依属人法无行为能力而依行为地法有行为能力视为有行为能力C.处理不动产的行为能力依不动产所在地法13.各国法律规定中关于结婚的禁止条件包括()A.禁止近亲关系的男女通婚C.禁止重婚D.禁止患有一定疾病的人结婚14.有关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各国在实践中采用哪些原则?()A.法院地法原则B.属人法原则C.有利的法律原则D.行为地法原则15.一国法人到外国进行经济活动,须经外国认许。各国采用的认许制度有()。A.特别认许制B.一般认许制C.相互认许制D.分别认许制16.运送中的物品处于变换所在地的状态之中,所以不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可以适用()。A.发运地法律B.送达地法律17.在国家财产豁免权的问题上,存在如下学说()。A.绝对豁免说B.限制豁免说D.职能豁免说18.一个人在国外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所,其住所的确定方法有()。A.以最后取得的住所为住所C.依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住所19.各国法律中关于结婚实质要件中的必备条件主要涉及以下哪些内容。()A.男女双方自愿B.男女两性结合D.符合法定婚龄20.根据我国有关规定,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为其本国法。B.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D.经常居所地法三、案例分析题(共2道试题,共20分。)1.1997年,中国籍公民俞某与日本籍公民山口在中国结婚,婚后在中国生有一子。1999年,山口独自回日本居住。2001年,俞某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感情淡漠为由,在中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山口同意离婚。在子女监护权和抚养权问题上,双方产生争议。山口要求将儿子带回日本,由她抚养,俞某要求将儿子留在中国,由他抚养。问:本案应适用何国法律?为什么?参考答案:此案发生在《涉外关系法律适用法》颁布之前,因此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148条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俞某与山口的儿子在中国出生,具有中国国籍,其父是中国公民,具有中国国籍,他出生后,一直在中国生活,这表明中国与其有最密切联系,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另外,日本《法例》20条规定:“父母子女间的法律关系,依父之本国法”。父亲俞某是中国公民,根据日本的法律,本案也应适用中国法律。2.方某是在纽约定居并已加入美国国籍的华人,2006年2月回中国探亲,4月突发疾病,逝世于上海,未留遗嘱。方某在上海遗有一栋别墅和2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在纽约遗有一栋住房、两家商店及若干存款和汽车、珠宝等。方某的遗孀在法国定居,方某在上海的父母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继承请求。问:本案法院应如何适用法律?说明理由。参考答案:此案发生在《涉外关系法律适用法》颁布之前,因此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由于死者未留有遗嘱,所以木案适用法定继承,对于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因此,此案中,适用的法律包括以下几个:动产(即存款、汽车、珠宝和商店等)适用纽约州法律,上海的别墅适用中国法律,纽约的住房适用纽约州法律。任务二一、单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1.当事人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其中一个是内国国籍,这种情况下国籍的确定方法是()。D.以内国国籍为其国籍2.我国海商法规定的关于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变更和消灭应适用的准据法是()。A.船旗国法3.国际私法上对外国法人的承认是指()。B.认可外国法人在内国从事的民事活动4.在物权关系上,主张动产和不动产一律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始于()。D.19世纪5.美国甲公司、日本乙公司、中国丙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合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该企业()0C.具有中国国籍6.关于涉外扶养关系,我国法律规定适用()。D.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7.()中最早出现了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萌芽。A.巴托鲁斯的法则区别说8.日本女子穗子为美国在菲律宾某公司职员,与中国西安市男子张军在东京结婚。婚后感情失和,张军遂在西安市起诉离婚。该案适用()。A.中国法律9.无人继承财产,各国法律大都规定()。D.归国家所有10.根据我国法律,涉外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D.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11.收养形式要件的准据法,各国大都主张适用()OA.收养成立地法12.提出动产三分说的学者是()。B.萨维尼13.我国将()作为法人属人法。D.法人登记地14.《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规定了()继承制度。C.同一制1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C.船旗国法16.解放初期,我国对在华外资企业国籍的认定采用()A.资本控制说17.国有化的法令发生效力时,对位于境外的内国人的财产主张不承认其效力的学说是()。A.刑法性法令说18.采用血统原则确定子女国籍国家的夫妇在采用出生地原则确定子女国籍的国家生一子女,该子女一出生,就应()OA.具有双重国籍19.一个人在国内有住所,在国外也有住所,其住所的确定方法是()oA.以其内国的住所为住所20.对外国法人的承认,我国采取()。B.特别认许制二、多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1.在涉外物权的法律适用中,物之所在地法原则不适用于()。A.船舶物权B.飞机物权C.在途货物物权D.外国国家财产物权2.外国人在我国境内死亡,其在我国境内的遗产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除非我国与其国籍国间有条约或公约规定,否则,对此遗产的处理应当()。A.适用其国籍国法律B.适用我国法律C.将其财产送还其国籍国3.构成国际私法上住所的要件有()。A.有久居的意愿C.有居住的事实4.中国公民女甲与英国公民男乙在日本登记结婚,婚后到希腊定居。婚后发生纠纷,女甲在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定该婚姻关系是否成立的法律是()。A.中国B.日本C.英国D.希腊5.我国法律禁止我国()与外国人结婚。A.现役军人、公安人员B.外交人员、国家机关机要人员、掌握国家重大机密的人员D.正在接受教养和服刑的人员6.有关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各国在实践中采用哪些原则?()A.法院地法原则B.属人法原则C.有利的法律原则7.对婚姻形式要件法律冲突,各国采用的冲突规则主要有()。A.婚姻缔结地法B.当事人本国法C.以婚姻缔结地法为原则,当事人属人法为例外D.以当事人属人法为原则,婚姻缔结地法为例外8.各国对于结婚的实质要件,主张适用的法律有()。A.婚姻举行地法C.当事人属人法D.以婚姻举行地法为主当事人属人法为辅9.对夫妻财产关系法律冲突,各国采用的冲突规则主要有()。A.意思自治原则B.属人法C.最密切联系的法律10.运送中的物品处于变换所在地的状态之中,所以不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可以适用()。A.发运地法律B.送达地法律11.19世纪以前,动产物权适用所有人的住所地法,学者们从()的观点对这一法律适用现象予以解释。A.动产随人B.动产附骨C.动产无场所12.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否认社会主义国家国有化法令域外效力的主要理由有()。A.对私有财产实行国有化违反社会公共秩序B.把国有化法令识别为具有刑罚性质C.主张事实国有化D.以物权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原则拒决国有化法令的适用13.日本女子田中幸子为美国在菲律宾某公司职员。在中国旅游期间,不慎失足从华山跌下,挂在山坡一棵松树边。陕西某武术队青年男子赵振军舍生忘死,将其救下并送至医院。在住院期间,赵多次探望田中幸子,二人产生感情并在西安结婚。其婚姻关系适用()。A.中国法律B.日本法律1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依照我国有关规定,()。C.其行为在我国境内所为,适用我国法律D.其行为在定居国所为,可适用该国法律15.法人属人法通常适用于()等事项。A.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B.法人的设立与解散C.法人的内部关系D.法人代表的权限16.一个人在国外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所,其住所的确定方法有()oA.以最后取得的住所为住所C.依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住所D.由当事人选择一个住所为住所17.日本人和木大作、土肥原贤二在中国上海均居住一年以上,共乘轮船自韩国赴中国,途经公海时,二人口角,和本大作顺手抓起土肥原贤二的旅行箱向其掷去,土肥原贤二侧身让过,旅行箱中美国产贵重仪器毁损。轮船抵达上海后,二人在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讼争。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适用()。A.中国法B.日本法18.一国法人到外国进行经济活动,须经外国认许。各国采用的认许制度有()。A.特别认许制B.一般认许制C.相互认许制D.分别认许制19.物之所在地法决定()。A.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B.物权客体范围C.物权的种类和内容D.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的条件20.()适用物之所在地法。A.所有权客体的范围C.所有权的内容与行使D.所有权的保护方法三、案例分析题(共2道试题,共20分。)1.方某是在纽约定居并已加入美国国籍的华人,2006年2月回中国探亲,4月突发疾病,逝世于上海,未留遗嘱。方某在上海遗有一栋别墅和2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在纽约遗有一栋住房、两家商店及若干存款和汽车、珠宝等。方某的遗孀在法国定居,方某在上海的父母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继承请求。问:本案法院应如何适用法律?说明理由。参考答案:此案发生在《涉外关系法律适用法》颁布之前,因此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由于死者未留有遗嘱,所以本案适用法定继承,对于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因此,此案中,适用的法律包括以下几个:动产(即存款、汽车、珠宝和商店等)适用纽约州法律,上海的别墅适用中国法律,纽约的住房适用纽约州法律。2.1997年,中国籍公民俞某与日本籍公民山口在中国结婚,婚后在中国生有一子。1999年,山口独自回日本居住。2001年,俞某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感情淡漠为由,在中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山口同意离婚。在子女监护权和抚养权问题上,双方产生争议。山口要求将儿子带回日本,由她抚养,俞某要求将儿子留在中国,由他抚养。问:本案应适用何国法律?为什么?参考答案:此案发生在《涉外关系法律适用法》颁布之前,因此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148条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o俞某与山口的儿子在中国出生,具有中国国籍,其父是中国公民,具有中国国籍,他出生后,一直在中国生活,这表明中国与其有最密切联系,木案应适用中国法律。另外,日木《法例》20条规定:“父母子女间的法律关系,依父之本国法”。父亲俞某是中国公民,根据日木的法律,本案也应适用中国法律。任务三(1)一、单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1.在下列海运保险条款中,承运人责任范围最小的是()B.平安险2.美国籍人约翰1998年在我国北京市购住宅一套。2000年,约翰被其所在公司派驻日本。约翰将所购住宅转让给法国人巴姆。后因付款两人发生争议在我国法院涉诉。这起案件应适用的法律是()。D.中国法3.法国人格里姗在我国某海滨城市购沿海别墅一幢,两年后因其所在公司委派他常驻印度开展业务,决定将此别墅出售给其商业伙伴美国人彼鲁。此合同适用()。D.中国法律4.在我国,侵权行为事实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不一致时,由()确定侵权行为地。B.人民法院5.北京某高校学生甲与美国一高校联系到该校就读,获准。与学生甲住同一宿舍的学生乙产生嫉妒,盗用学生甲的名义给美国的学校发一函件,称不愿到该校就读。学校遂取消学生甲的入学资格。学生甲得知此事后,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应适用的法律是()。B.中国法律6.我国加入的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公约是()。D.《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7.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应适用的法律是()。D.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8.由付款人购买所在地国的汇票,寄给对方,由对方到受票人处兑现,此种汇付的方式称为()D.托收9.德国某汽车公司与中国上海某公司合资在上海设立汽车生产企业。合同纠纷应在()法院提起诉讼。A.中国10.发生在航空器内部的侵权行为,大多数国家主张适用()。C.航空器登记国法11.《华沙公约》规定的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责任基础是()B.推定过失责任制12.卖方负责提供货物、租船运输,买方负责货物保险,这一价格条件是()。C.CFR13.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抵押权的,适用()的法律。D.原船舶登记国法律14.卖方负责提供货物、提供与货物有关单据、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前的一切风险,买方负责租船、货物保险,这一价格条件是()。A.FOB15.我国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按照最密切联系原则主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时,通常情况下,适用()OA.合同订立时卖方营业所所在地法律16.美国商人史蒂夫和英国商人俄勒尔在上海签订合同买卖中国绒毛玩具,二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纠纷在日本东京依日本法仲裁。后果有纠纷,适用()。D.日本法律17.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实行的是()。C.举证责任倒置原则18.下列合同中哪一类合同必须适用中国法律作为合同的准据法?()C.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19.发生在船舶内部的侵权行为,一般适用()。A.船旗国法20.德国商人茨格曼到中国旅游观光,在广州发现广州钢琴厂生产的钢琴质量上乘,遂与该厂达成书而协议,订货200架。之后发生纠纷,双方没有就适用何国法律达成一致意见,则该合同应适用()。A.中国法律二、多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1.目前调整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主要有()。A.《华沙公约》C.《海牙议定书》D.《瓜达拉哈拉公约》2.目前国际上有关提单运输的主要公约有()A.《海牙规则》B.《汉堡规则》C.《维斯比规则》3.我国法律把()都视为侵权行为地。A.侵权行为实施地B.侵权结果发生地4.根据我国《海商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儿项?()A.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设定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法B.船舶在光船租赁期间,设定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法C.海事赔偿责任限制,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法律D.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在何国领域之内,都适用两者共同的船旗国法5.依我国《海商法》的规定,对于涉外海商法律关系,以受理案件的法院地法为原则处理法律适用问题的有下列哪几种?()C.船舶优先权D.海事赔偿责任限制6.意思自治原则可以适用于()。A.合同关系B.夫妻财产关系C.继承关系D.管辖权确定7.侵权行为之债的准据法,世界各国主要适用()。A.侵权行为地法B.法院地法C.重叠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和法院地法D.与侵权行为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8.国际许可证协议根据许可人授予被许可人使用范围的不同可分为()。A.独占许可证B.排他许可证C.普通许可证D.可转让许可证9.我国关于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原则有()A.意思白治原则B.最密切联系原则C.强制适用中国法原则D.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原则10.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该公约不适用于(A.经由拍卖的销售B.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销售C.船舶、船只、气垫船及飞机的销售D.电力的销售11.在国际上影响较大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文件包括()。B.妇932年华沙——牛津规则》C.《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D.美国1941年《对外贸易定义》12.依我国《民用航空器法》的规定,关于民用航空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民用航空运输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B.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民用航空器登记地法律13.《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不调整的货物买卖关系有()oA.供私人和家庭使用货物的买卖B.以拍卖方式、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进行的买卖C.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买卖D.船舶、飞机或电力的买卖14.我国在签署和批准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时作出的保留所针对的是()。B.它所规定的销售合同无须以书而订立或书而证明。在形式方而也不受其他任何条件的限制C.它所规定的货物销售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营业所虽在非缔约国境内,但如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D.它所规定的不要求优先于其他已缔结或可能缔结的同类国际条约的适用15.提单的法律职能表现为()。A.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凭证B.托运人交付货物的收据C.货物所有权的凭证16.1985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律适用公约》规定国际货物销售合同适用的法律可以是()。A.合同当事人双方选择的法律B.当事人没有选择准据法时,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设有营业所国家的法律C.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适用买方订立合同时营业所所在地法律D.在当事人没有选择合同的准据法时,如果合同明显地与B、C国家的法律以外的另一法律具有更密切的联系,则合同受该另一国的法律管辖17.我国加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时对公约()作出保留B.第1条第(1)款(B)项C,第11条D.第12条18.甲国人特里长期居于乙国,丙国人王某长期居于中国,两人在北京经营相互竞争的同种产品。特里不时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利于王某的消息,王某在中国法院起诉特里侵犯其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B.肖像权的侵害适用甲国法律,因为侵权人是甲国人C.姓名权的侵害适用乙国法律,因为侵权人的经常居所地在乙国D.网络侵权应当适用丙国法律,因为被侵权人是丙国人19.国际技术转让合同适用的法律有()。A.许可人住所地法B.被许可人住所地法D.当事人选择的法律20.中国兴华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与日本冈田株式会社订立一项家用电器买卖合同。作为中方律师,你认为可以选择()为合同适用的法。B.日木商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D.《国际有体动产买卖法律适用公约》三、案例分析题(共2道试题,共20分。)1.1994年8月,一俄罗斯货船“斯大林号”停泊在我国渤海海域,等候进入天津港卸货,海上突然刮起八级大风,另一艘俄罗斯“列宁号”货船恰好驶过,两船相撞。两艘货船及其所载货物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双方就由此而引起的损害赔偿问题发生争议,协商未果。“斯大林号”所属的轮船公司将此案交由天津海事法院审理,要求法院判决“列宁号”由于操作不当而给“斯大林号”造成的经济损失。请问:本案应适用何国法律作为准据法?为什么?参考答案:本案应适用俄罗斯法律。本案涉及到国际私法中的侵权行为及其法律适用问题。我国对于侵权行为之债准据法的确定,参与了目前国际上有关规定以及各种理论主张。此案发生在《涉外关系法律适用法》颁布之前,因此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146条规定:侵权行为之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中住所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273条规定: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本案中,两艘船舶在中国渤海海域发生碰撞,侵权行为地在中国,但两艘船都是俄罗斯籍,依我国《民法通则》既可以适用中国法律,也可以适用俄罗斯法律。而依照我国《海商法》的规定,两船同为俄罗斯籍,无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都应适用船旗国法律。《民法通则》是一般法,《海商法》是特别法,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本案中,天津海事法院应以俄罗斯法律作为侵权行为之债的准据法。2.1960年9月16日,住在美国纽约州罗切斯特镇的杰克逊夫妇,邀请邻居巴贝科克小姐乘坐杰克逊先生驾驶的汽车,一起去加拿大度周末。杰克逊先生驾驶汽车行驶至加拿大安大略省境内时,出了交通事故,致使巴贝科克小姐身受重伤。回到美国纽约后,巴贝科克小姐以杰克逊夫妇为被告,向纽约州法院提起诉讼,指控杰克逊先生驾车时有疏忽行为,致发生车祸使其身受重伤,请求予以赔偿。根据美国传统的冲突法规则,即侵权行为依侵权行为地法的规则,适用侵权行为地加拿大安大略省的法律。因为,加拿大安大略省法律规定,不负赔偿责任。巴贝科克小姐不服此判决,向上诉法院提起上诉,最终,法院决定适用纽约州的法律,允许巴贝科克小姐向杰克逊夫人要求的损害赔偿。问:(1)纽约地方法院考虑到了哪些因素,使用纽约州法律进行适用?(2)本案例中,纽约州法院采用了国际私法的哪个原则?(3)本案的判决中,哪个国际私法学说得到了体现?参考答案:(1)考虑因素:从该案的实际情况看,该案的双方当事人均为纽约州的居民,住所也均在纽约州,买汽车、办理驾驶执照和汽车保险均在纽约州,此次旅行的出发点和终点也在纽约。因此,与加拿大安大略省相比,选择纽约法律进行适用是合理的。(2)最密切联系原则(3)侵权行为自体法学说任务三(2)一、单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1.我国法律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合同应适用的法律时,合同适用()。B.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2.确定合同准据法最基本的学说是()A.意思自治说3.发生在航空器内部的侵权行为,大多数国家主张适用()。C.航空器登记国法D.航空器到达地国家的法律4.卖方负责提供货物、租船运输、货物保险,买方在货物到达目的付款,这一价格条件是()。B.CIF5.法国人格里姗在我国某海滨城市购沿海别墅一幢,两年后因其所在公司委派他常驻印度开展业务,决定将此别墅出售给其商业伙伴美国人彼鲁。此合同适用()。D.中国法律6.卖方负责提供货物、租船运输,买方负责货物保险,这一价格条件是()。C.CFR7.卖方负责提供货物、提供与货物有关单据、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前的一切风险,买方负责租船、货物保险,这一价格条件是()。A.FOB8.韩国某汽车公司、日本某汽车公司、德国某汽车公司与中国某汽车公司在日本签订在中国建立合资企业的协议。协议书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适用被告方法律。该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纠纷,中国某汽车公司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应适用()法律。D.中国9.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抵押权的,适用()的法律。D.原船舶登记国法律10.颇为普遍的理论与实践均主张侵权行为之债应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其主张的依据是()。C.“场所支配行为”原则11.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实行的是()。C.举证责任倒置原则12.发生在船舶内部的侵权行为,一般适用()。A.船旗国法13.美国商人史蒂夫和英国商人俄勒尔在上海签订合同买卖中国绒毛玩具,二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纠纷在日本东京依日本法仲裁。后果有纠纷,适用()。D.日本法律14.美国籍人约翰1998年在我国北京市购住宅一套。2000年,约翰被其所在公司派驻日本。约翰将所购住宅转让给法国人巴姆。后因付款两人发生争议在我国法院涉诉。这起案件应适用的法律是()。D.中国法15.我国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按照最密切联系原则主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时,通常情况下,适用()OA.合同订立时卖方营业所所在地法律16.《华沙公约》规定的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责任基础是()B.推定过失责任制17.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应适用的法律是()。D.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8.下列合同中哪一类合同必须适用中国法律作为合同的准据法?()C.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19.船舶和飞机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一般都采用()B.国旗国法20.在下列海运保险条款中,承运人责任范围最小的是()B.平安险二、多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1.我国法律把()都视为侵权行为地。A.侵权行为实施地B.侵权结果发生地2.船舶碰撞的法律适用,各国一般主张适用()A.当事人国籍国法B.碰撞发生地法C.法院地法D.船旗国法3.甲国人特里长期居于乙国,丙国人王某长期居于中国,两人在北京经营相互竞争的同种产品。特里不时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利于王某的消息,王某在中国法院起诉特里侵犯其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B.肖像权的侵害适用甲国法律,因为侵权人是甲国人C.姓名权的侵害适用乙国法律,因为侵权人的经常居所地在乙国D.网络侵权应当适用丙国法律,因为被侵权人是丙国人4.在国际上影响较大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文件包括()。B.U932年华沙——牛津规则》C.《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D.美国1941年《对外贸易定义》5.意思自治原则并非允许当事人任意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而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在下列合同中,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条款无效()。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C.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6.国际许可证协议根据许可人授予被许可人使用范围的不同可分为()。A.独占许可证B.排他许可证C.普通许可证D.可转让许可证7.依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哪些案件应当适用集中管辖?()B.信用证纠纷案件C.涉外合同案件8.目前调整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主要有()。A.《华沙公约》C.《海牙议定书》D.《瓜达拉哈拉公约》9.依我国《民用航空器法》的规定,关于民用航空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民用航空运输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B.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民用航空器登记地法律10.中国兴华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与日本冈田株式会社订立一项家用电器买卖合同。作为中方律师,你认为可以选择()为合同适用的法。B.日本商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D.《国际有体动产买卖法律适用公约》11.目前国际上有关提单运输的主要公约有()A.《海牙规则》B.《汉堡规则》C.《维斯比规则》12.1985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律适用公约》规定国际货物销售合同适用的法律可以是()。A.合同当事人双方选择的法律B.当事人没有选择准据法时,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设有营业所国家的法律C.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适用买方订立合同时营业所所在地法律D.在当事人没有选择合同的准据法时,如果合同明显地与B、C国家的法律以外的另一法律具有更密切的联系,则合同受该另一国的法律管辖13.依我国《海商法》的规定,对于涉外海商法律关系,以受理案件的法院地法为原则处理法律适用问题的有下列哪几种?()C.船舶优先权D.海事赔偿责任限制14.我国加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时对公约()作出保留B.第1条第(1)款(B)项C.第11条D,第12条15.在下列各项中,属于我国对外贸易中最常使用的价格术语有()。A.FOB(船上交货条件)C.CIF(成木加保险费及运费条件)16.我国关于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原则有()A.意思自治原则B.最密切联系原则C.强制适用中国法原则D.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原则17.侵权行为之债的准据法,世界各国主要适用()。A.侵权行为地法B.法院地法C.重叠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和法院地法D.与侵权行为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18.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些必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B.在上海履行的美国好利来公司与中国方氏有限责任公司合资经营企业合同C.在内蒙古履行的某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19.航空器发生碰撞,各国一般主张适用()。A.被碰撞一方航空器登记地法B.受害一方航空器登记地法20.《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不调整的货物买卖关系有()oA.供私人和家庭使用货物的买卖B.以拍卖方式、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进行的买卖C.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买卖D.船舶、飞机或电力的买卖三、案例分析题(共2道试题,共20分。)1.1994年8月,一俄罗斯货船“斯大林号”停泊在我国渤海海域,等候进入天津港卸货,海上突然刮起八级大风,另一艘俄罗斯“列宁号”货船恰好驶过,两船相撞。两艘货船及其所载货物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双方就由此而引起的损害赔偿问题发生争议,协商未果。“斯大林号”所属的轮船公司将此案交由天津海事法院审理,要求法院判决“列宁号”由于操作不当而给“斯大林号”造成的经济损失。请问:本案应适用何国法律作为准据法?为什么?参考答案:本案应适用俄罗斯法律。本案涉及到国际私法中的侵权行为及其法律适用问题。我国对于侵权行为之债准据法的确定,参与了目前国际上有关规定以及各种理论主张。此案发生在《涉外关系法律适用法》颁布之前,因此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146条规定:侵权行为之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中住所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273条规定: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本案中,两艘船舶在中国渤海海域发生碰撞,侵权行为地在中国,但两艘船都是俄罗斯籍,依我国《民法通则》既可以适用中国法律,也可以适用俄罗斯法律。而依照我国《海商法》的规定,两船同为俄罗斯籍,无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都应适用船旗国法律。《民法通则》是一般法,《海商法》是特别法,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本案中,天津海事法院应以俄罗斯法律作为侵权行为之债的准据法。2.1960年9月16日,住在美国纽约州罗切斯特镇的杰克逊夫妇,邀请邻居巴贝科克小姐乘坐杰克逊先生驾驶的汽车,一起去加拿大度周末。杰克逊先生驾驶汽车行驶至加拿大安大略省境内时,出了交通事故,致使巴贝科克小姐身受重伤。回到美国纽约后,巴贝科克小姐以杰克逊夫妇为被告,向纽约州法院提起诉讼,指控杰克逊先生驾车时有疏忽行为,致发生车祸使其身受重伤,请求予以赔偿。根据美国传统的冲突法规则,即侵权行为依侵权行为地法的规则,适用侵权行为地加拿大安大略省的法律。因为,加拿大安大略省法律规定,不负赔偿责任。巴贝科克小姐不服此判决,向上诉法院提起上诉,最终,法院决定适用纽约州的法律,允许巴贝科克小姐向杰克逊夫人要求的损害赔偿。问:(1)纽约地方法院考虑到了哪些因素,使用纽约州法律进行适用?(2)本案例中,纽约州法院采用了国际私法的哪个原则?(3)本案的判决中,哪个国际私法学说得到了体现?参考答案:(1)考虑因素:从该案的实际情况看,该案的双方当事人均为纽约州的居民,住所也均在纽约州,买汽车、办理驾驶执照和汽车保险均在纽约州,此次旅行的出发点和终点也在纽约。因此,与加拿大安大略省相比,选择纽约法律进行适用是合理的。(2)最密切联系原则(3)侵权行为自体法学说任务四(1)一、单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1.《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驰名商标()。D.自动获得保护2.依2005年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仲裁裁决有()。C.终局裁决、中间裁决、部分裁决3.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对于仲裁程序,虽允许当事人自主选择,但最终起制约或支配作用的还是()。A.仲裁地法4.国际商事仲裁可仲裁的事项是()。C.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5.仲裁机构对案件的管辖权来自仲裁协议和申请人的申请,当事人之间无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则不得将争议提交仲裁,仲裁机构也无权受理案件,这是仲裁协议()。B.对仲裁机构的法律效力6.我国唯一的行业性涉外仲裁机构是()。D.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7.中国信托投资公司在日本购买一批音像设备,与日方当事人发生纠纷,该公司在日本()。C.不能享受豁免8.外国人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时,()。D.必须委托法院地国家的律师9.以当事人国籍为确定管辖权标志的管辖权原则叫做()C.属人管辖10.我国对外国法院的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采取的办法是()。D.经审查后,裁定承认其效力,发出执行令,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执行11.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外国人的作品在中国境外首先出版,()天内在中国境内也出版的,视为在中国境内首先出版,也作为中国作品受法律保护。C.3012.在我国法院审理的涉外民事案件中,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受其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B.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13.中国公司与新加坡公司协议将其货物买卖纠纷提交设在中国某直辖市的仲裁委员会仲裁。经审理,仲裁庭裁决中国公司败诉。中国公司试图通过法院撤销该仲裁裁决。据此,下列选项中哪一项是正确的?()D.受理该请求的法院在裁定撤销该仲裁裁决前须报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14.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权以地域为联系因素,由该地域所属国法院行使管辖权,这是()。B.属地管辖15.在国际商事仲裁的国际立法中,目前最重要的一个多边条约当属由联合国1958年通过的()D.《纽约公约》16.()对版权实行附条件的自动保护原则。A.《世界版权公约》17.对特派员取证,我国()C.原则上不允许18.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执行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申请。C.中级人民法院19.《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规定,对于录音制品制作者给予的保护期最低为不短于()。B.录音制品载有的声音首次被固定之年年底,或从录音制品首次出版之年年底起20年20.涉外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照我国有关规定和司法解释,依()确定。D.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二、多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1.彼得鲁为美国公民,因与我国某进出口公司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而在我国法院起诉,则彼得鲁可以()。A.委托长期在中国经商的美国公民霍克艾为诉讼代理人B.委托中国律师纪春林为诉讼代理人C.委托美国律师邓肯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D.委托美国驻华使馆官员强森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2.各国法律对非婚生子女的准正都作了规定,各国承认的准正方式有()。A.父母事后婚姻B.父母对子女的认领C.法院判决3.涉外案件仲裁过程中,我国仲裁机构要进行调解。仲裁案件调解时应遵循的原则有()。A.调解必须是白愿的B.调解不是仲裁的必经程序C.调解必须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公平合理、事实求是的基础上进行D.调解程序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与仲裁程序相结合同时进行4.知识产权具有()这几种法律特征。B.专有性C.地域性D.时间性5.我国法律规定司法协助的内容包括()。A.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的送达B.调查取证C.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6.我国加入《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时提出声明,反对采用()方式在我国境内送达法律文书。B.邮寄送达C.司法官员直接送达D.案件关系人直接送达7.实践中,各国指定的司法协助中央机关不尽相同,包括()。B.司法部C.外交部D.最高法院8.司法协助是指一国法院应另一国法院请求,代为进行某些诉讼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司法协助?()A.送达诉讼文书B.传讯证人C.搜集证据9.仲裁机构受理涉外仲裁案件时需要审察的事项主要有()。A.是否有仲裁协议以及仲裁协议是否有效B.申请仲裁的争议事项是否属于仲裁协议规定的范围C.申请仲裁的事项是否属于可仲裁事项D.诉讼时效是否已经超过10.中国是()等国际公约、条约或协定的缔约国。A.《世界版权公约》D.《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11.对婚姻实质要件法律冲突,各国采用的冲突规则主要有()。A.婚姻缔结地法B.当事人本国法C.当事人住所地法D.以婚姻缔结地法或属人法为主兼采有关国家的法律1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B.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D.由当事人交给我国外交机关,由外交机关通知外国法院执行13.依我国《民诉法》规定,人民法院应裁定不予执行我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的情形是()A.当事人未订有仲裁协议的C.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的D.执行该裁决违背我国社会公共利益的14.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基本内容包括()。A.仲裁争议事项B.仲裁地点C.仲裁机构D.仲裁规则15.我国加入《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提出的保留有()。A.商事保留D.互惠保留16.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权的内容包括()。B.司法管辖的豁免C.诉讼程序的豁免D.强制执行的豁免17.国外仲裁机构的裁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A.被执行人的住所地B.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18.依各国普遍的实践,在下列各项中,属于国际民事诉讼法调整的事项有()。B.对哪些案件内国法院可以行使审判管辖权C.外国审判程序或判决、裁决在内国具有什么样的效力D.外国人民事诉讼法律地位的确定19.目前我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包括()。B.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20.知识产权转让适用的法律主要有()。A.当事人选择的法律B.与知识产权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三、案例分析题(共2道试题,共20分。)1.中国公民王华石与中国公民付春花1987年在北京结婚,1989年生有一子。1990年,王华石自费到美国留学,1996年获得博士学位,后在加拿大安大略省一家公司找到工作。1997年8月,王华石以夫妻长期分居为由在加拿大安大略省多伦多提起离婚诉讼,离婚诉状由王华石的代理律师邮寄送达付春花。王华石在离婚诉状中隐瞒了他与付春花生有一子的事实,以逃避应承担的抚养费。付春花在北京市某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问:1.王华石的代理律师通过邮寄的方式向付春花送达传票,该传票在我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2.在加拿大多伦多法院已经受理王华石离婚诉讼后,我国法院能否受理付春花的离婚诉讼?参考答案:1)我国反对外国法院采用邮寄的方式向位于我国境内的中国公民送达司法文书。和我国有司法协助关系国家的法院,可采用中央机关送达的方式送达司法文书,和我国没有司法协助关系国家的法院,可采用外交方式送达。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方式在我国境内送达的司法文书在我国不具有法律效力。2)加拿大多伦多法院受理王华石离婚诉讼后,我国法院应可以受理付春花的离婚诉讼。对涉外离婚案件,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中国公民的利益,我国不反对一事两诉,当事人一方在外国提请离婚诉讼,不妨碍我国法院受理中国公民提请离婚诉讼。2.香港地区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发生投资纠纷,乙公司诉诸某中级人民法院。陈某是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是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的文书送达及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1)如陈某在内地,受案法院是否必须通过上一级人民法院向其送达?2)如甲公司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张某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是否能向其送达?参考答案:1)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简称《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下同)第三条规定,作为受送达人的自然人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内地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向该自然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送达。2)否。《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除受送达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其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外,其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为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可以向该诉讼代理人送达。任务四(2)一、单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1.仲裁机构对案件的管辖权来自仲裁协议和申请人的申请,当事人之间无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则不得将争议提交仲裁,仲裁机构也无权受理案件,这是仲裁协议()。B.对仲裁机构的法律效力2.涉外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照我国有关规定和司法解释,依()确定。D.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3.《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驰名商标()。D.自动获得保护4.我国关于外国人民事诉讼能力采用的是()原则。A.有条件国民待遇5.中国公司与新加坡公司协议将其货物买卖纠纷提交设在中国某直辖市的仲裁委员会仲裁。经审理,仲裁庭裁决中国公司败诉。中国公司试图通过法院撤销该仲裁裁决。据此,下列选项中哪一项是正确的?()D.受理该请求的法院在裁定撤销该仲裁裁决前须报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6.依2005年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仲裁裁决有()。C.终局裁决、中间裁决、部分裁决7.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权以地域为联系因素,由该地域所属国法院行使管辖权,这是()。B.属地管辖8.对特派员取证,我国()C.原则上不允许9.《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应提供给该公约缔约方的国民()。B.国民待遇10.以当事人国籍为确定管辖权标志的管辖权原则叫做(C.属人管辖11.涉外民事纠纷中,当事人可以()改变我国法院专属管辖。D.协议选择仲裁裁决12.《专利合作条约》规定专利申请案实行“早期公布”的办法,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案()内予以公布。D.18个月13.我国对外国法院的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采取的办法是()。D.经审查后,裁定承认其效力,发出执行令,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执行14.《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规定,对于录音制品制作者给予的保护期最低为不短于()。B.录音制品载有的声音首次被固定之年年底,或从录音制品首次出版之年年底起20年15.法院地给予外国人什么样的诉讼权利,由()决定。A.法院地法16.我国在批准加入海牙《域外送达公约》的决定中,指定有权接受外国通过领事途径转递的文书的中央机关是()OC.司法部17.在国际商事仲裁的国际立法中,目前最重要的一个多边条约当属由联合国1958年通过的()D.《纽约公约》18.国际商事仲裁可仲裁的事项是()。C.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19.()对版权实行附条件的自动保护原则。A.《世界版权公约》20.中国信托投资公司在日本购买一批音像设备,与日方当事人发生纠纷,该公司在日本()。C.不能享受豁免二、多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我国法院享有专属管辖的案件有()。A.不动产纠纷案件B.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的案件C.遗产继承纠纷案件D.中外合资企业合同、中外合作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案件2.知识产权转让适用的法律主要有()。A.当事人选择的法律B.与知识产权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3.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基本内容包括()。A.仲裁争议事项B.仲裁地点C.仲裁机构D.仲裁规则4.司法协助是指一国法院应另一国法院请求,代为进行某些诉讼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司法协助?()A.送达诉讼文书B.传讯证人C.搜集证据5.对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各国作了不同的规定。知识产权法律冲突可以()。A.适用知识产权原始国法律B.适用被请求保护国法律C.适用行为地法律D.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适用上述A、B、C6.中国是()等国际公约、条约或协定的缔约国。A.《世界版权公约》D.《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7.仲裁机构受理涉外仲裁案件时需要审察的事项主要有()。A.是否有仲裁协议以及仲裁协议是否有效B.中请仲裁的争议事项是否属于仲裁协议规定的范围C.中请仲裁的事项是否属于可仲裁事项D.诉讼时效是否已经超过8.涉外案件仲裁过程中,我国仲裁机构要进行调解。仲裁案件调解时应遵循的原则有()。A.调解必须是白愿的B.调解不是仲裁的必经程序C.调解必须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公平合理、事实求是的基础上进行D.调解程序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与仲裁程序相结合同时进行9.我国法律规定司法协助的内容包括()。A.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的送达B.调查取证C.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10.对婚姻实质要件法律冲突,各国采用的冲突规则主要有()。A.婚姻缔结地法B.当事人本国法C.当事人住所地法D.以婚姻缔结地法或属人法为主兼采有关国家的法律11.我国加入《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提出的保留有()。A.商事保留D.互惠保留12.我国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有()。A.我国缔结和参加的国际条约B.我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双边协定C.互惠原则D.我国国内立法13.实践中,各国指定的司法协助中央机关不尽相同,包括()。B.司法部C.外交部D.最高法院14.《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确立的知识产权保护原则有()。A.国民待遇原则B.优先权原则C.强制许可原则D.独立性原则15.目前我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包括()。B.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16.中国人甲(男)于中国人乙(女)于1974年结婚。1980年,甲、乙先后赴法国留学,后双方分居。1990年甲在法国提起离婚诉讼。1991年法国法院判决解除甲、乙之间的婚姻关系。甲回国后向我国法院申请,要求承认法国法院的判决。下列哪些选项可以作为承认法国法院判决效力的条件?()A.法国于我国存在此方而的条约关系或互惠关系B.承认法国判决不损害我国的主权、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C.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D.判决必须是关于民商事争议的判决17.《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确立的著作权保护原则有()。A.国民待遇原则B.自动保护原则C.独立保护原则D.最低限度保护原则18.彼得鲁为美国公民,因与我国某进出口公司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而在我国法院起诉,则彼得鲁可以()。A.委托长期在中国经商的美国公民霍克艾为诉讼代理人B.委托中国律师纪春林为诉讼代理人C.委托美国律师邓肯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D.委托美国驻华使馆官员强森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19.外国仲裁裁决的认定,各国采用了不同的标准,这些标准主要有()。A.领域标准B.非内国标准C.同时采用领域标准和非内国标准20.知识产权具有()这几种法律特征。B.专有性C.地域性D.时间性三、案例分析题(共2道试题,共20分。)1.日本某公司于1988年5月7日向日本专利机构提出“防眼疲劳镜片”发明专利申请。之后,该公司于1988年10月3日以相同的主题内容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了发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了优先权书面声明,并于1988年12月25日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了第一次在日本提出专利申请的文件副本。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于1988年7月也成功地研制出一种用于减轻因荧屏所造成眼疲劳的镜片,这种镜片和日本某公司的镜片相比,无论在具体结构、技术处理,还是在技术效果上都是相同的。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于1988年9月10日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保健镜片"的发明专利中请。(注:中国、日本同是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加入国》)问:中国专利局应将专利权授予给谁?为什么?参考答案:中国专利局应将专利权授予日本某公司。中国、日木两国共同参加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因此,本案中专利权授予给谁的争议应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为依据进行断定。《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了优先权原则,发明专利申请的优先权为12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外国人在我国申请专利,只要按我国的法律规定提交了必要的文件,就享有公约规定的优先权。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虽然先于日木某公司在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但这种申请行为不足以对抗公约规定的优先权,所以,该想专利权应授予日木某公司。2.香港地区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发生投资纠纷,乙公司诉诸某中级人民法院。陈某是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是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的文书送达及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1)如陈某在内地,受案法院是否必须通过上一级人民法院向其送达?2)如甲公司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张某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是否能向其送达?参考答案:1)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简称《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下同)第三条规定,作为受送达人的自然人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内地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向该自然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送达。2)否。《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除受送达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其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外,其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为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可以向该诉讼代理人送达。任务五讨论主题实时讨论讨论内容由试点单位木课程任课老师组织实施,具体论题由任课老师实时发布,题量1至2个,学生进行实时讨论。要求每个学生发有效贴不少于10个,有效贴须围绕论题进行,言之有物。请任课教师在论坛内建立主帖由学生进行发',)


  • 编号:1700739209
  • 分类:学习教育
  • 软件: wps,office word
  • 大小:41页
  • 格式:docx
  • 风格:商务
  • PPT页数:71662 KB
  • 标签:

广告位推荐

相关学习教育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