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放大学《经济法律基础》省设第二次作业(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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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二)第四章公司法律制度一、单选题1.下列各项表述中,正确的是(C)。A.分公司、子公司都具有企业法人资格B.分公司、子公司都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C.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D.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母公司承担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应当为(A)。A、50人以下B、3~13人C、3~9人D、5~19人3.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抽回其投资的是(B)。A.缴纳出资后B.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C.提出公司设立登记申请后D.公司成立后4、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抽回其投资的是(B)。A.缴纳出资后B.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C.提出公司设立登记申请后D.公司成立后5.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表述中,正确的是(C)。A.一个法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分期缴付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C.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D.债权人不能证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与其股东自己的财产相混同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6.刘某出资12万元设立了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存续期间,刘某的下列行为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C)。A.决定由其本人担任公司经理和法宝代表人B.决定用公司盈利再投资设立另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C.决定减少注册资本5万元D.决定不编制财务会计报告7.下列有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法错误的是(B)。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由一个自然人设立,也可以由一个法人设立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可以分期缴付出资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立股东会D.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8.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B)同意。A.半数以上B.过半数C.2/3以上D.一致9.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及修改公司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D)以上同意,才能通过。A.1/4B.1/3C.1/2D.2/310.《公司法》的调整对象是(D)。A.公司内部的组织管理关系和财产经营关系B.公司外部的财产经营关系和生产协作关系C.公司内部、外部的财产经营关系和生产协作关系D.公司内部、外部的组织管理关系和财产经营关系·11.依据公司的国籍,公司可分为(D)。A.本国公司、外国公司、跨国公司B.总公司与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C.国有公司、集体所有制公司、私营公司、混合公司D.人合公司、资合公司、资合兼人合公司12.依据公司股本来源和性质,公司可分为(C)。A.本国公司、外国公司、跨国公司B.总公司与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C.国有公司、集体所有制公司、私营公司、混合公司D.人合公司、资合公司、资合兼人合公司13.一般而言,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会议由(B)负责召集和主持。A.总经理B.董事长C.监事D.最大的股东1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最高人数是(D)。A.20人B.30人C.40人D.50人15.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是(D)。A.公司的权力机构B.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机构C.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D.公司股东会的常设执行机关16.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是(C)。A.公司的权力机构B.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机构C.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D.公司股东会的常设执行机关17.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A)。A.股东大会B.董事会C.监事会D。职工大会18.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B)会议。A.1次B.2次C.3次D.4次19.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法定公积金的比例是利润的(A)。A.10%B.13%C。15%D.20%20.下列各项表述中,正确的是(D)。A.分公司、子公司都具有企业法人资格B.分公司、子公司都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C.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D.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母公司承担二、多选题:(多选题少选不得分)1.公司最一般的特征包括(ABC).A.法定性B.法人性C.组织性D.趋利性E.实体性2.公司设立的原则包括(ABCD)。A.自由主义B.特许主义C.许可主义D.准则主义E.效益主义3.按公司之间的关联程度,公司可分为(AB)。A.总公司与分公司B.母公司与子公司C.国有公司与私营公司D.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E.本国公司与外国公司4.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特征包括(ABCDE)。A.募股集资的封闭型B.公司资本的不等额性C.股东数额的限制性D.股份转让受到严格限制E.组织机构比较简单5.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ABCDE)。A.股东符合法定人数B.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C.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D.有公司名称和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E.有公司住所6.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特征包括(ABCDE)。A.募股集资的公开性B.股东数额的广泛性C.股份的等额性D.股份可自由转让性E.设立要求相对严格性7.公司破产或解散的清算程序包括(BCDE)。A.宣告破产或解散B.申报、登记债权C.清理公司财产,制定清算方案D.清偿公司债务E.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8.公司提取公积金的目的在于(ABC)。A.弥补公司亏损B.扩大生产经营c.增加公司资本D.增加职工福利E.偿还所欠外债9.《公司法》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包括(ABCD)。A.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B.一个自然人或法人均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有限责任公司三、判断题:1.公司最一般的特征是法定性、法人性和组织性。(✔)2.按照公司财产责任形式,公司可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资合兼人合公司。(✖)3.我国《公司法》调整的是所有公司内部、外部的组织管理关系和财产经营关系。(✖)4.董事会是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公司内部常设机构。(✖)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6.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是股东会的常设执行机关。(✖)7.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公司财产。(✔)8.公司提取公积金的目的是偿还所欠外债和增加职工福利。(✖)四、案例分析题:12016年8月,广州市甲、乙两企业经协商,决定共同创办一以商品批发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各出资1万元,注册资本共2万元,双方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两名监事。以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公司还准备通过有关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甲受托于2016年9月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问:(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遵照哪部法律?(2)该公司是否获得批准而设立?为什么?2、2017年A、B、C、D、E五公司准备作为发起人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其中A公司、B公司和D公司为外国公司,公司总股本为400万元,五个发起人各认缴20万元,共100万元。问:(1)上述五公司作为发起人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2)发起人认缴100万元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要求?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一、单选题1.就要约所作的以下表述中,(B)的表述是正确的。A.要约在发出时生效B.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C.要约生效后不得撤销D.只要受要约人未发出承诺通知,要约均可撤销2.甲与乙订立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于1月8日交货,乙在交货期后的一周内付款。交货期届满时,甲发现乙有转移资产以逃避债务的行为。对此甲可依法行使(C)。A.先履行抗辩权B.同时履行抗辩权C.不安抗辩权D.债权人撤销权3.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中(C)是正确的。A.无效B.有效C.效力待定D.可变更或撤销4.甲向乙购买房屋一套,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已支付一半价款,剩余价款约定在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2个工作日内付清。乙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前反悔,要求解除合同。甲诉至法院,要求乙继续履行合同。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D)A.房屋产权未过户,合同尚未生效B.房屋产权未过户,合同尚未成立C.合同已经生效,但法院应当判决解除合同,乙赔偿甲的损失D.合同已经生效,乙应当继续履行合同5.合同是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A)。A.民事法律行为B.行政法律关系C.民间行为D.行政主体行为6.双务合同是指(A)。A.合同双方当事人互相负有给付义务的合同B.借用合同和赠与合同C.合同双方当事人一方享有权利,另一方承担义务之合同D.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只享有权利之合同7.实践性合同是指(B)。A.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的合同B.除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C.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D.要式合同8.合同自愿原则是(B)。A.计划经济的核心B.商品经济的内在要求在法律上的表现C.近代税法的核心D.近代公司法的核心9.诚实信用原则是(A)。A,民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B.所有法律的基本原则C.合同正义原则D.鼓励交易原则10.要约和要约邀请的根本区别是(A)。A.是否以作广告为目的B.是否以报告价格为目的C.是否以电视广告为目的D.是否以缔约为目的.11.我国《合同法》对要约生效的时间(B)。A.采用发信主义B.采用到达主义C.采用投邮主义D.采用实践主义12.要约的撤回是指(B)。A.要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人欲使其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B.要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约人欲使其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C.在承诺发出之前,使其法律效力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D.在承诺发出之后,使其法律效力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13.导致要约失效的原因不包括(D)。A.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B.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受要约人C.受要约人期限届满未作出承诺D.受要约人更改要约的实质内容10.11.12.13.14.15.16.14.无效合同,(B)。A.自成立后有效B.经当事人同意而有效C.自始无效D.经当事人追认而有效15.合同履行(D)。A.是债权人完成受领义务的行为B.不是合同目的的体现和要求C.不是其他合同法律制度的归宿.D.是整个合同法的核心16.双务合同中履行抗辩权包括(D)。A.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一般抗辩权B.同时履行抗辩权和请求权C.同时履行抗辩权和拒绝权D.同时履行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17.合同保全的两种方法是(C)。A.代位权和抗辩权B.代位权和请求权C.代位权和撤销权D.代位权和人身权18.广义的合同变更是指(A)。A.合同主体与内容的变更B.合同主体的变更C.合同内容的变更D.合同客体的变更19.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的(A)。A.民事责任B.行政责任C.刑事责任D.综合责任20.赔偿损失是违约责任中最普遍适用的补救方式,(A)。A.赔偿损失具有补偿性B.赔偿损失都是约定的C.赔偿损失都是任意的D.赔偿损失都是法定的二、判断题: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关系的协议。(✔)2.电视中的广告就是要约。(✖)3.承诺的撤回是承诺人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4.撤销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5.撤销权期间为诉讼时效期间。(✖)6.我国《合同法》把违约责任规定为无过错责任。(✔)7.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以致影响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可以自己的明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8.合同保全是债的对外效力的体现。(✔)9.合同履行,即所谓债务人的给付行为,是合同目的的体现和要求,是整个合同法的核心。(✔)三、案例题:1.某山区农民赵某家中有一花瓶,系赵某的祖父留下。李某通过他人得知赵某家有一清朝花瓶,遂上门索购。赵某不知该花瓶真实价值,李某用1万5千元买下。随后,李某将该花瓶送至某拍卖行进行拍卖,卖得价款11万元。赵某在一个月后得知此事,认为李某欺骗了自己,通过许多渠道找到李某,要求李某退回花瓶。李某以买卖花瓶是双方自愿的,不存在欺骗,拒绝赵某的请求。经人指点,赵某到李某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合同,并请求李某返还该花瓶。试分析:(1)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2)法院应如何处理?1、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李某与赵某之问的合同属于显失公平的买卖合同,且显失公平系由于赵某欠缺交易经验所致,因此赵某有权依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请求法院撤销合同。买卖合同一旦被撤销,合同即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依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赵某有权请求李某返还财产。依上述理由,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2、法院应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撤销该花瓶买卖合同,并依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要求李某将花瓶退还给赵某,赵某将收到的花瓶款退还给李某。若李某愿意支付与该花瓶价值相当的价款,赵某也同意接受,赵某可以不用撤销该合同,而由李某补齐余下的价款即可。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秘密从境外买卖免税香烟并运至国内销售的合同。甲公司依双方约定,按期将香烟运至境内,但乙公司提走货物后,以目前账上无钱为由,要求暂缓支付货款,甲公司同意。3个月后,乙公司仍未支付货款,甲公司多次索要无果,遂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试分析:(1)该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2)应如何处理?(1)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依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故为无效合同。(2)由于合同为无效合同,合同自始、绝对、确定、永久没有法律拘束力,因此法院应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同时,甲公司和乙公司的交易损害了国家利益,法院可以采取民事制裁措施,没收双方用于交易的财产。3.甲企业与乙企业达成口头协议,由乙企业在半年之内供应甲企业50吨钢材。三个月后,乙企业以原定钢材价格过低为由要求加价,并提出,如果甲企业表示同意,双方立即签订书面合同,否则,乙企业将不能按期供货。甲企业表示反对,并声称,如乙企业到期不履行协议,将向法院起诉。试分析:(1)此案中,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有无法律效力?(2)为什么?口头合同也是有效的。但是甲企业要想追究乙企业的违约责任,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口头合同的内容,比如价格,数量,履行期限等,如果不能证明这些,很难主张权利。4.某粮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引进一套生产食用色拉油的设备,在还未开工时,2000年11月20日某工厂(以下简称乙方)因年终将给职工分发一些福利用品,找到甲方购买色拉油。因该公司要一个月以后才能正式生产,所以它与乙方签订的合同明确规定在一个月后生效;而乙方也向甲方提出在12月30日前必须交货。到了12月30日,乙方未收到甲方的色拉油,便去电话询问,要求甲方最迟在2001年1月1日必须交货,否则即解除合同。甲方答复到时保证送货。但1月3日,甲方才将乙方需要的色拉油送到乙方。乙方拒收,甲方认为乙方违约,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方收货并支付货款。试分析:(1)甲方的请求有无法律依据?(2)请说明理由。1.甲方的请求无法律依据。2.此案涉及到附期限的合同。附期限的合同,是指附有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终止的合同。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必须具备以下要件:(1)期限是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2)期限是将来确定要到来的事实,其到来在时间上是明确可知的,这也是期限区别与条件的主要特点;(3)作为期限的将来发生的事实必须是合法的。据期限对合同效力所起作用的不同,可以把合同分为附生效期限的合同与附终止期限的合同。附生效期限的合同是指合同虽已成立,但在期限到来之前暂不发生效力,待期限到来时才发生法律效力。附终止期限的合同,是指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在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消灭,合同解除。本案中,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属于附生效期限和附终止期限的合同。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46条,第46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合同签订后1个月生效”这是附生效期限。“甲方在2000年12月30日前必须交货,否则即解除合同”,这是附终止期限合同。约定的甲方交货期限是1998年12月30日,甲方未按时交货,构成迟延履行。并且在乙方确定的宽限期到来时仍未交货,因此,合同效力消灭,合同解除,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收货物。5.甲厂向乙单位去函表示:“本厂生产的W型电话机,每台单价90元。如果贵单位需要,请与我厂联系。”乙单位回函:“我部门愿向贵厂订购W型电话机500台,每台单价85元。”2个月后,乙单位收到甲厂发来的500台电话机,但每台价格仍为90元,于是拒收。为此甲厂以乙单位违约为由起诉于法院。试分析:(1)乙单位是否违约?(2)为什么?(1)乙单位不违约。(2)因为合同还未成立。乙单位对甲厂的回函是一个附条件的新要约,因其对甲厂的要约作出了实质性变更,这一行为并不是承诺,而是一个新要约。《合同法》第30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乙单位的回函对甲厂电话机的报价提出异议,属于实质性变更,故为新要约。因此该合同没有成立,乙单位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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