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维保合同三篇,电梯维保三方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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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维保合同三篇维保合同篇1使用单位(甲方)维保单位(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见附件一)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第二条日常维护保养内容乙方应当按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db11/418)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见附件二)。第三条日常维护保养标准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的相关规定。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第四条日常维护保养期限本合同期限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15日前重新签订合同。第五条日常维护保养费维护保养费(元×)总计元(人民币),大写:。第六条结算方式(一)甲方按(□月□季□半年□年)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二)支付方式:□支票□汇到乙方指定帐号。第七条日常维护保养方式:□清包□半包□大包。半包维保中更换零部件单件在元以内的,由乙方免费提供。第八条乙方抢修服务:。抢修服务时间(困人除外):。第九条驻场:乙方(□是□否)提供驻场作业服务(驻场费用应当已经包含在日常维护保养费中)。驻场作业人员职责:第十条甲方权利、义务(一)权利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二)义务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1)产品合格证;(2)使用维护说明书;(3)电气原理图;(4)电气敷设图;(5)安装说明书;(6)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7)电梯运行全部记录;(8)故障及事故记录;(9)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10)北京市特种设备登记卡;(11)电梯施工自检记录;(12)上年度的检验报告;2、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3、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1)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2)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3)负责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提示单签字确认。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4、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共3页,当前第1页1235、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6、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7、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8、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义务(一)权利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二)义务1、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2、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电梯困人时,应当在分钟内(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抵达现场。3、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4、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6、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7、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8、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9、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10、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第十二条违约责任(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三)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的违约金。(四)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应当按照标准支付违约金。(五)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六)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标准支付违约金。(七)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八)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验费用。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一)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一)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二)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年。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第十六条附则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执份。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维保合同篇2使用单位(甲方)维保单位(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见附件一)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第二条日常维护保养内容乙方应当按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DB11/418)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见附件二)。第三条日常维护保养标准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的相关规定。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第四条日常维护保养期限本合同期限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15日前重新签订合同。第五条日常维护保养费维护保养费(元×)总计元(人民币),大写:。第六条结算方式(一)甲方按(□月□季□半年□年)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二)支付方式:□支票□汇到乙方指定帐号。第七条日常维护保养方式:□清包□半包□大包。半包维保中更换零部件单件在元以内的,由乙方免费提供。第八条乙方抢修服务:。抢修服务时间(困人除外):。第九条驻场:乙方(□是□否)提供驻场作业服务(驻场费用应当已经包含在日常维护保养费中)。驻场作业人员职责:第十条甲方权利、义务(一)权利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二)义务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1)产品合格证;(2)使用维护说明书;(3)电气原理图;(4)电气敷设图;(5)安装说明书;(6)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7)电梯运行全部记录;(8)故障及事故记录;(9)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10)北京市特种设备登记卡;(11)电梯施工自检记录;(12)上年度的检验报告;(13)。2、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3、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1)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2)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3)负责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提示单签字确认。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4、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5、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6、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7、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8、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义务(一)权利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二)义务1、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2、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电梯困人时,应当在分钟内(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抵达现场。3、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4、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6、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7、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8、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9、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10、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第十二条违约责任(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三)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的违约金。(四)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应当按照标准支付违约金。(五)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六)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标准支付违约金。(七)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八)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验费用。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一)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一)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二)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年。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第十六条附则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执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住所:许可证号码:单位负责人:住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电梯安全管理员: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传真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传真电话:帐号:开户银行:邮政编码:帐号:邮政编码:年月日年月日维保合同篇3甲方单位名称:详细主管部门电话:乙方单位名称:详细主管人电话:为了加强医院装修、维修,保证维修、装修质量和医院安全及生活正常运行,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维修维保工程及零星工程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特此制定如下事项:一、合同意向1、甲方将医院内门诊楼、住院楼、办公楼、食堂、地下室等院内所有内外维修维保零星工程承包给乙方,承包期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甲方应为乙方在本院维修维保零星工程期间的工作人员提供水、电及零时用房。乙方应每月向甲方缴纳临时用房的房租及水电费。3、乙方在接到甲方相关管理人员下达的零星维修通知后,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若当天不能及时解决的维修问题,要及时与所需维修科室负责人沟通,做好解释工作。4、甲方应配合协调乙方维修维保工作人员在本院内各科室维修的任务单签工作,保证维修维保工作人员的工作量的认可。5、乙方在本院维修维保工作单笔,以工料费合计人民币伍仟元以内不需书面合同,超出伍仟元以上至叁拾万元以内,必须先按国家相关市场预算定额编制预算上报领导批准后方可签订合同再施工。施工方案严格按照双方达成一致后才能施工,以甲乙双方签定的工程编程项目为标准,如有增减工程量,双方另行商议。甲乙双方重新制定方案或制定工期方能施工,并且以文书写双方单位负责人签盖章后才能生效。6、甲乙双方制定在本院维修维保使用附助材料必须保质保量六个月包修包换免费义务,主材料及电器产品为一年包修包换免费义务。其中玻璃制品或玻璃产品在安装使用后乙方是不实行三包义务。附言:乙方为院方施工和维修工作使用所有的材料,在人为操作不当或自然灾害的情况下,乙方不实行三包义务。7、乙方每月3日前应将上月全院的零星预算交予甲方预算审核员审核,过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8、结算方式:甲乙双方制定每月以本院各科室签的维修材料单及维修人工单或后勤部门下发任务单进行报价结算,按照每月月中报价,月底结算的方式为乙方结算。凡是院方领导给乙方安排的任何工作,完工后不对他方结算,乙方只针对院方结算。工程付款方式以行业标准,不分期付款的方式。二、乙方义务和责任1、乙方负责医院大楼室内、外的建设性维修维保零星工程服务工作,配合医院其它用工的服务工作,并服从医院领导安排,保证全院生活正常运行。2、乙方应协助医院主管部门定期对全院所有的室、内外装修建筑物进行安全检查。3、乙方应严格按照医院规章制度及《医院员工手册》来管理自己的员工,乙方维修工人在院内严禁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否则将以法律制裁乙方或个人,一切后果将由乙方单位及违犯者个人自行承担后果,与院方无关。4、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法律制度,管理在本院所有维修维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并定期进行给工人进行安全法制教育,确保工作人员人身安全,严格要求工作人员有安全意识,并且要求个人购买意外人身保险,如果因个人原因,不愿意办理意外保险者,施工不注意安全或不在上班作业时间内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后果将由乙方个人承担。5、乙方在本院维修维保的所有非武汉户口的工作人员,必须办理武汉市个人居住证,上岗必须身穿工作服,挂号牌,在院工作时间不准抽烟、喝酒等,不准与院领导、医务人员、病人及病人家属发生争吵或打架事件,如有此现象发生院方领导将有权力终止本合同或将事发者清除现场辞退,永不录用。6、开工之日起,采取必要防火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自备灭火器,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并接受院方管理检查和指导。7、施工时应做到不擅自破坏建筑结构,不擅自拆改水、电、暖气、电信等各种住院楼及办公室和其它医用楼的配套设施。凡事要与院方主管部门多沟通,施工方案在得到院方认可后才能施工。8、大楼内办公室、病区、公共厕所等部位需要改造时,严格按施工规范操作,避免造成漏水、渗水等质量问题。9、装修、装饰办公室、病区、公共部位时,不得影响建筑物整体外观及周边环境,不得影响医院内部的正常生活,零星维修装修、装饰时,所产生的.废料、杂物渣土等垃圾应自行及时清运到医院指定位置堆放,不得倒入垃圾桶,不得随意堆放。10、乙方如果对医院内公共设施设备(建筑、电气、给排水、采暖、空调、消防、电梯、门禁系统、监控系统等)造成损坏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额度按受损失的设施或零部件的市场价及安装价格的和来考虑),设施恢复期限及赔偿期限从事发之日起计三日内结束,事故第一责任人为装修负责人,如院方和装修负责人有约定的,按约定的责任人执行。因设施设备被损坏而且影响医院的正常生活造成的不良影响而带来损失的赔偿问题由医院装修负责人双方来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存查,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如有一方反悔,另一方可追究法律制裁和赔偿,双方签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负责人(签):负责人(签)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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