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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电站项目能源管理合同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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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电站项目能源管理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储能电站项目能源管理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用能单位):乙方(节能服务公司):第1页共17页鉴于,本合同甲、乙双方同意对项目按照“合同能源管理(分享型)”模式。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1节术语和定义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1本项目,是指根据本合同项下的条款和条件,针对由乙方提供的供甲方使用的储能电站系统,甲乙双方之间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分享型)”模式开展的能源管理项目。1.2储能电站系统,是指乙方投资建设的,位于,总规模为MW/MWh,并利用甲方工业用电峰谷差价的特点实现收益的储能电站系统(以下简称“储能电站”,技术方案详见附件一《技术方案》)。1.3项目财产,是指本项目下的所有由乙方采购并安装的设备、设施和仪器等包括储能电站系统在内的财产(详见附件二《项目财产清单》)。1.4合同能源管理(分享型)是指在本项目合作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能源管理服务,利用储能电站系统在谷/平时电价时段存储电力能源,在峰时电价时段向甲方的负载供电,利用峰谷、峰平时段的电价差特点产生节能效益,并由甲方和乙方按照约定的比例分享节能效益的能源管理模式。1.5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是指乙方按照“合同能源管理(分享型)”模式,根据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可以产生节能效益的管理服务。1.6节能效益分享款是指甲方使用乙方投资建设的储能电站,接受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而产生的经济效益,包括但不限于因此节约的能源成本、减少的维护更换费用和节约的备品备件费用等所有因此产生的经济效益。具体计算公式为:1.7电费通知单是指甲、乙双方用于节能效益分享款结算的依据,主要包括电表峰平谷各阶段的充、放电电量、电价等信息,以及甲、乙双方抄表员、复核人员信息等内容。第2节期限2.1合同有效期限为合同生效日起至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节能效益分享款向乙方付清之日第2页共17页止。除本合同另有书面约定或双方协商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2.2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为年,分享期的起始日为储能电站建设完成并且经双方书面确认投入运营之日。第3节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3.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一所列的项目方案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实施本项目。3.2依照本合同第7节的规定或者双方一致同意的,对项目方案的变更或修改,需以书面方式进行,除此之外任何一方不得对项目方案进行变更或修改。3.3甲乙双方应当按照附件三《项目验收投运确认单》的规定进行项目验收并签署《项目验收投运确认单》。第4节节能效益分享4.1节能效益分享期内,甲方和乙方以节能效益分享款为基准,按照1:9的比例分享项目的节能效益。4.2甲、乙双方应当各自委派抄表员共同对储能电站计量电表进行节能量和费用测量、计算和审核,并按照附件三的格式填制和签发《电费通知单》。4.3节能效益由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a)、乙方在每个自然月的10日前内,向甲方发出书面的《电费通知单》,电费通知单将载明上个自然月本项目所产生的节能效益及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节能效益分享款的金额和;(b)、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发出的电费通知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电费通知单中载明的节能效益分享款金额。甲方对该金额持有异议的,应在收到乙方发出的电费通知单后3个工作日日内向乙方提出,并提供相应书面证据。(c)、节能效益分享款应由甲方直接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d)、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节能效益分享款后向甲方出具与款项金额等额的发票。4.4如双方对任何一期节能效益的部分存在争议,该部分的争议不影响对无争议部分的节能效益的分享和相应款项的支付。第5节甲方的义务5.1如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是基于任何有权的第三方的要求,本项目的实施必须由甲方第3页共17页向相应的政府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申请许可、同意或者批准,甲方应当及时申请该等许可、同意或者批准,并在本合同期间保持其有效性。甲方也应当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协助其获得其他为实施本项目所必需的许可、同意或者批准。5.2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及时提供本项目设计和实施所必须的资料、数据和场地,明确项目设计和实施所需要的现场条件,并向乙方提供所有必要的协助(如清理施工现场、合理调整生产、设备试运行等)。5.3根据附件五《培训计划》的相关规定,指派具有资质的操作人员参加培训。5.4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积极配合乙方开展节能量测量和验证。5.5甲方应根据项目方案的相关规定,及时(最长不超过项目完成后的7个工作日内)配合并协助乙方对本项目进行调试和验收,并出具确认项目安装完成和调试运行正常的验收文件《项目验收投运确认单》。5.6甲方应根据附件一的规定对使用和管理储能电站及其设备,并进行简要的日常维护。甲方应对设备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作成记录,上述记录应保存至少年。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及时提供该等记录以供乙方审核和确认。5.7甲方应当根据项目方案的规定,为乙方或者乙方聘请的第三方进行项目的建设、维护、运营及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合理的协助,保证乙方或者乙方聘请的第三方可以合理地接近项目财产。5.8节能效益分享期间,如储能电站及相关项目财产发生故障、损坏和灭失,甲方应在得知此情况后及时书面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维修和监管。5.9甲方应保证其使用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的运行稳定且运行状况良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要求。5.10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向乙方付款。5.11甲方应当将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内部规章制度和特殊安全规定要求及时提前告知乙方、乙方的工作人员或其聘请的第三方,并根据需要提供防护用品。5.12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向有关政府机构或者组织申请与项目相关的补助、奖励或其他可适用的优惠政策。第6节乙方的义务6.1乙方应当按照附件一的项目方案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自行或者通过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建设、运营以及维护。第4页共17页6.2乙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和其聘请的第三方严格遵守甲方有关施工场地安全和卫生等方面的规定,并听从甲方合理的现场指挥。6.3乙方应当依照附件五的相关规定,对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员进行适当的培训,使甲方操作人员掌握储能电站及设备的操作和维护技能。6.4乙方应当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要求,申请除必须由甲方申请之外的有关项目的许可、批准和同意。6.5乙方安装和调试相关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施工管理法律法规和与项目相对应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以及甲方合理的特有的施工、管理要求。6.6在接到甲方关于储能电站运行故障的通知之后,乙方应根据附件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完成相关维修或设备更换。6.7乙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或者其聘请的第三方在项目实施、运行的整个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6.8乙方应配合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机构或甲方开展节能量测量和验证。第7节项目的更改7.1项目开始运行之后,甲方和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应当至少每进行一次工作会议,讨论与项目运行和维护有关的事宜。7.2如在项目的建设期间出现乙方作为专业的节能服务提供者能够合理预料之外的情况,从而导致原有项目方案需要修改,则乙方有权对原有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并实施修改的方案,但前提是不会对原有项目方案设定的主要节能目标和技术指标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所有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是该情况的出现是由乙方的过错造成的除外。7.3在本项目运行期间,乙方有权为优化项目方案、提高节能效益对项目进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对相关设备或设施进行添加、替换、去除、改造,或者是对相关操作、维护程序和方法进行修改。乙方应当预先将项目改造方案提交甲方审核,所有的改造费用由甲方承担。7.4对项目方案的变更或修改,应经甲乙双方的一致同意,并以书面方式进行。第8节所有权和风险分担8.l在本合同正常届满且甲方付清本合同下全部款项之前,项目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乙方。本合同正常届满且甲方付清本合同下全部款项之后,该等项目财产的所有权将无偿转让给甲方。项目财产清单见附件二。第5页共17页8.2项目财产的所有权由乙方移交给甲方时,应同时移交本项目继续运行所必需的资料。如该项目财产的继续使用需要乙方的相关技术和/或知识产权的授权,甲方向乙方支付合理的授权许可费用后,乙方将根据双方针对相关技术和/或知识产权另行签署的书面授权许可协议向甲方提供该等授权。如该项目财产的继续使用涉及第三方的服务和/或相关知识产权的授权,甲方应自行向相关第三方取得该等服务和授权,该等服务和授权的费用由方承担,乙方可以提供合理的协助。8.3除本合同第8.2条规定的情形,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或者法律强制要求的以外,项目财产的所有权将持续地归乙方享有。8.4在本合同期间,项目财产灭失、被窃、毁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第9节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本条规定的违约责任不影响甲乙双方依照法律法规可获得的其他救济手段。9.1如甲方未按照合同、合同附件及其补充文件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节能效益分享款及其他应付款项,甲方应按照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逾期未支付款项万分之五的金额承担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按照逾期未支付的款项金额及实际逾期天数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全部损失的,乙方保留向甲方进一步追偿的权利。9.2如因甲方管理不善,或者拆除、更换、更改、添加或移动现有设备、设施、场地等原因导致储能电站或其设备毁损的,甲方应承担乙方储能电站及设备因此遭受损失的赔偿责任和维修、更换相关部件的费用,对本项目的节能效益产生不利影响的,甲方还应向乙方补偿由此遭受的节能效益下降所对应的损失。9.3因甲方违约,导致本项目无法产生节能效益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甲方需补偿乙方因投资建设本项目、履行本合同而投入资金及资金占用利息、项目资产闲置损失、项目资产转移的额外费用及资产损耗等费用和损失。9.4如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及补充文件约定的时间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安装、调试、检测并合格验收,乙方应及时补正。第10节不可抗力10.1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是指超出了相关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任何行为、事件或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第6页共17页(a)、雷电、洪水、风暴、地震、滑坡、暴雨等自然灾害、海上危险、航行事故、战争、骚乱、暴动、全国紧急状态(无论是实际情况或法律规定的情况)、戒严令、火灾或劳工纠纷(无论是否涉及相关方的雇员)、流行病、隔离、辐射或放射性污染;或(b)、任何政府单位或非政府单位或其它主管部门(包括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庭以及国际机构)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有法律强制约束力的法案、政策所规定的没收、约束、禁止、干预、征用、要求、指示、禁运;或(c)、国家法律法规的变更、政策或制度的变化。10.2如果一方(“受影响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无法或预计无法履行合同下的义务,受影响方就必须在知晓不可抗力的有关事件的5日内向另一方(“非影响方”)提交书面通知,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的细节。10.3受影响方必须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有关的影响。10.4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受影响方的履行义务暂时中止,相应的义务履行期限相应顺延,并将不会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或损坏对非影响方承担责任。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受影响方应该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第11节合同解除11.1本合同可经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解除。11.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单方书面通知甲方后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a)、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且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项目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导致项目无法产生节能效益的;(b)、甲方迟延履行付款义务超过日的;(c)、由于项目所在地的政府的政策原因导致峰谷平电价时段或电价发生变化,导致本项目按照“合同能源管理(分享型)模式运行无法产生节能效益的。11.3当本合同的一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况时,另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a)、一方进入破产程序;(b)、一方的控股股东或者是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而且该变化将严重影响到该方履行本合同下主要义务的能力。11.6合同提前解除的,本项目应当终止实施,。项目财产由乙方负责在合理期限内拆除、取回,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乙方拆除、取回项目财产时应尽可能保护甲方的项目场地不受损坏。11.7本合同的提前解除不影响任意一方根据本合同或者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另一方请求赔偿的权第7页共17页利,也不影响任意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到期的付款义务的履行。第12节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转让双方约定,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转让按照以下方式进行:12.1甲方在转让协议中的权利、义务之前,应书面征得乙方同意,在未征得乙方同意之前,甲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或转移协议中的义务都是无效的。12.2乙方在转让本协议中的权利、义务之前,应书面征得甲方同意,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之前,乙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或转移本协议中的义务都是无效的。第13节人身和财产损害和赔偿13.1如果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因一方的工作人员或受其指派的第三方人员(“侵权方”)的故意或者过失导致另一方的工作人员、或者任何第三方(“被侵权方”)的人身或者财产遭受损害的,侵权方应当负责为被侵权方抗辩,并依法承担责任,但是被侵权方应在知悉侵权行为发生后立即,最长不超过三(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侵权方。13.2被侵权方对损害或伤害的发生也有过错时,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侵权方的责任可以相应减轻。第14节保密条款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14.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储能电站及本项目中所有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14.2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范围:所有参与本项目或者知悉保密内容的人员。14.3保密期限:本合同的合同期限内,到期或提前解除后的三年内。14.4泄密责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承担因泄露对方保密信息而产生的责任。14.5特殊要求: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打开储能电站及相关设备(如换流器、电池柜),亦不得允许任何第三方接触、拆解或者分析储能电站及相关设备。第15节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的履行、解释、违约、终止、中止、效力等引起的任何争议、纠纷,本合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一方提出书面协商请求后15日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同意向第8页共17页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依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16节保险16.1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购买保险:乙方投入的项目财产由乙方负责投保,除此之外的其他财产由甲方负责投保。如保额不足所产生的理赔不足的损失由投保方自行承担。16.2双方应协商避免重复投保,并及时告知对方已有的或准备进行的相关项目、财产和人员的投保情况。第17节知识产权本合同涉及的专利实施许可和技术秘密许可,双方约定如下:本合同项下所涉及设备、技术方案等的专利权、技术所有权等知识产权自始至终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泄露、擅自使用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否则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第18节费用的分担18.1除非另有规定,双方应当各自承担因谈判、订立、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费用。18.2除非本合同下的其他条款或附件另有规定,方应当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并承担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建设、运营、监测的所有费用,包括项目所需设备、设施、技术购置、更换的费用。第19节合同的生效及其他19.1项目联系人职责如下:甲乙均需设定专责联系人负责项目实施的具体工作:(a)、负责协调项目工程进度、工程质量;(b)、协调项目运营维护及节能量确认等相关事宜;(c)、履行甲乙双方赋予的其他职责。19.2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在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19.3本合同下的通知应当用专人递交、挂号信、快递、电报、电传、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第9页共17页发送至本合同开头所列的地址。如该通知以口头发出,则应尽快的在合理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向对方确认。如一方联系地址改变,则应当尽速书面告知对方。本合同中所列的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19.4本合同附件是属于本合同完整的一部分,如附件部分内容如与合同正文不一致,优先适用合同附件的规定。19.5本合同的修改应采取书面方式。19.6本合同可由双方通过传真签署,经授权代表签字的合同的传真件具有与原件同样的效力。19.7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19.8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年月日在签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通讯地址:通讯地址:第10页共17页附件一:项目技术方案项目技术方案附件二:项目财产清单项目财产清单(设备、设施、辅助设备设施的名称、型号、购入时间、价格及质保期等)附件三、项目验收投运确认单(验收标准、程序等)附件四:电费通知单电费通知单用能公司:节能服务公司:抄表日期:年月日抄表方式:远程现场用电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用电天数:节能方抄表员:用能方抄表员:节能方复核:用能方复核:电费分类期间前次读数今次读数计费电量(kWh)单价(元/kWh)金额(万元)电表编号(6台集装箱)谷期充电平期充电1平期充电2峰期放电1峰期放电2峰期放电3电表编号(16台集装箱)谷期充电平期充电1第11页共17页平期充电2峰期放电1峰期放电2峰期放电3其他节能效益本期节能效益分享款合计应付节能服务公司费用应付用能公司费用应付电费说明1、本期合计电量及电费应在收到电费通知单3个工作日内核实。2、电表读数精确到0.01kWh。3、计费电量=今次读数-前次读数。4、金额=计费电量单价/10000,精确到0.01万元。5、本期节能效益分享款=本期峰期放电量___峰期电价单价-本期谷期充电量___谷期电价单价-本期平期充电量___平期电价单价本期峰期放电量=本次峰期放电读数-上次峰期放电读数本期谷期充电量=本次谷期充电读数-上次谷期充电读数本期平期充电量=本次平期充电读数-上次平期充电读数6、应付节能服务公司费用=节能效益分享款总额90%。7、应付用能公司费用=节能效益分享款总额10%。8、抄表读数由双方抄表员共同进行,本电费通知单节能方复核后需由用能方复核。9、本电费通知单为节能单位与用能单位结算节能效益分享款的依据。附件五、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包括人员资质要求等)第12页共17页第13页共17页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行为能力及资信状况,最好是以钱款两清的方式来交易,以避免风险。2、合同对方为法人:(1)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特别注意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上对方名称和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保持一致,还应注意公司的样章的名称和营业执照上的一致。(2)一般而言,合同上会要求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在此应确认在此处签字的人的身份,如果不是法定代表有人,则应特别注意该人员是否有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且应把授权委托书、合同书及个人的身份证明放在一起保管,以保证签订合同的有效性。(3)应注意签约方的资信状况,以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4)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1)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2)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涉及到对方人员签字的地方(如验收单上)都要注意签字方的身份,是否具有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否则签字可能会变为个人的行为,最好在涉及到对方签字的地方都加盖公司的印章加以确认。5、合同主体的考察方法(1)、签约对方的主体资格签约对方为企业时,则应注意企业下属部门,如企业各部、科、室等是不具备主体资格,不能签约的,如果签订了这样的合同可能会因为主体不适格而被认定无效;而企业的分支机构,如分厂、分公司、办事处等,则应看其是否具有对外开展业务资格(是否有授权)?是否有非法人营业执照?如果有授权或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才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对分公司、分厂、办事处的审查,除审查分支机构的履约能力外,还应审查公司的履约能力的情况,第14页共17页因为在分支机构无力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公司还应承担补充责任。看注册资本,是否与拟签合同标的额相称,如差别较大,则可能风险也较大,应加以注意;看企业经营范围,看拟签合同业务是否在经营范围内,不是,风险也较大;看企业的工商年检是否通过了工商部门年度检验,如果没有,则签定合同时风险也会较大。除以上的方式以外,还应依据营业执照中记载的情况,对公司的办公地点、人员、固定资产等进行实地考察和确认。(2)、要核实对方资信情况在审核了对方的主体资格,没有问题后,则应核实签约对方的资信。核实资信的方式与签约对象是新客户还是老客户,有很大的区别,如果是老客户,则可以考虑与其签合同,但要核对其之前的履约的情况,如履约情况差,一般不能再与其签合同,既使签,也只能同时履行合同,既交货的同时付款的合同。如果交货期较长,则应要求对方先支付一定的履行保证金,并要求在交货的同时付清全部货款;对核对履约记录情况后,如履约情况一般或履行情况良好,则应考察其资信证明文件,除了交货的同时付款以外的合同,一般应要求对方提供资信证明文件,资信证明文件一般包括企业简介,营业执照,效益情况,税务证明,银行信用等级证明以及单位的基本情况等资信证明资料;同时可以通过了解对方客户的评价,调取工商资料等其它手段核实对方所提供的资信证明情况,同时还可以对公司的注册资本情况、会计资料、股东等进行核实,最后依据对方的资信情况确定是否应签合同或签什么样的合同。对于新客户除了交货的同时付清款的合同外,一般应要求对方提供资信证明材料,并实地进行考查,在确认有良好资信及履约能力后再与之签定合同,如果在此过程中能让对方提供履约担保则会极大的减少风险。二、合同形式:1、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除了交货的同时负款的合同外,一般应以书面的形式签定合同,在以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签定合同时一定要要求以书面的形式做最后的确认,以避免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当然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是成立并有效的,但这样的行为会给企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风险和麻烦,应当尽量的避免;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第15页共17页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1、尽协助、通知义务;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3、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出具时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业务人员离职要及时收回上述文件,无法收回的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并做证据保全。发现业务人员在委托授权终止后仍以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及时确定是否追认;不予追认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进行证据保全。必要时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责任。4、遇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即一年)。5、合同签订后,合同原件须交公司统一保管。6、合同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不得含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及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五、签定合同时还应注意到重要细节1、保留好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可以证明身份的材料;2、盖公章时一定要清晰;3、合同中有修改的地方一定要签字盖章确认;4、无合同不交易经济形势变化导致部分企业不能正常履约,少数企业会利用企业之间合同手续上的欠缺逃避违约责任。完备的书面合同对于保证交易安全乃至维系与客户之间的长久关系十分重要。建议您尽可能与客户签署一式多份的书面合同,保持多份合同内容的完全一致并妥善保存。5、有行动必留痕妥善保管对于证明双方之间合同具体内容具有证明力的下述资料:与合同签订和履行相关的发票、送货凭证、汇款凭证、验收记录、在磋商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资第16页共17页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变更合作约定,包括数量、价款、交货、付款期限的,也要留下书面凭证。6、慎用善用公章建议您完善有关公章保管、使用的制度,杜绝盗盖偷盖等可能严重危及企业利益的行为。在签署多页合同时加盖骑缝章并紧邻合同书最末一行文字签字盖章,防止少数缺乏商业道德的客户采取换页、添加等方法改变合同内容侵害您的权益。7、慎用授权文书企业业务人员对外签约时需要授权。建议您在有关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合同等文件上尽可能明确详细地列举授权范围,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业务完成后建议您尽快收回尚未使用的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合同等文件。8、离职通知相关客户企业业务人员离开您的企业后,建议您在与其办理交接手续的同时,向该业务人员负责联系的客户发送书面通知,告知客户业务人员离职情况。9、撤销问题合同注意时效如果您认为客户在与您签署合同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行为的,或者您事后发现签署合同时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者您认为合同权利义务安排显失公平的,您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合同。但是务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您将失去请求法院撤销合同的权利。当然,您在撤销权行使期限内提出的请求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还将取决于您所举证据是否充分。10、注意定金条款您在签订合同时可能为了确保合同履行而要求对方交付定金,由于“定金”具有特定法律含义,请您务必注明“定金”字样。您如果使用了“订金”、“保证金”等字样并且在合同中没有明确表述一旦对方违约将不予返还、一旦己方违约将双倍返还的内容,法院将无法将其作为定金看待。第17页共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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