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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维护保养服务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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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内容为电梯日常维修保养合同书(模板),格式为 docx ,大小 43415 KB ,页数为 21页

电梯日常维修保养合同书(模板)


('电梯日常维修保养合同聘用单位(甲方):地址:电话:负责人:受聘单位(乙方):地址:电话:负责人:合同说明1、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日常维护保养。2、维保单位: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从事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单位。3、日常维护保养: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调整只限于不会改变任何安全性能参数的调整。4、清包:只提供劳务,不提供任何电梯零部件。5、半包:既提供劳务,又免费提供部分电梯零部件。6、大包:既提供劳务,又免费提供大多数电梯零部件(电梯:曳引机、控制柜主板、曳引钢丝绳、轿厢装饰除外;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扶手带、电机、控制柜主板除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电梯提供日常维护、保养、检测和抢修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物维修保养的电梯为【】部,具体规格设备型号和规格见附件1。第二条日常维护保养内容乙方必须按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DB11/418)完成日常巡视、半月、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保养完毕由甲方工作人员检查确认并签字。第三条日常维护保养标准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2009)、《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GB28621-2012《安装于现有建筑物中的新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的相关规定。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1、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因与业主的物业管理合同解除或中止本合同。2、乙方全面负责电梯运行安全责任。3、乙方服务满意率须达到95%以上,满意率达不到标准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第四条日常维护保养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达成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15日前重新签订合同第五条日常维护保养费1、直梯维护保养费:品牌及型号载重kg速度m/s层/站数单价:(元)年/台台数维保期/月使用地点合计合计直梯维护保养费(元/年/台×台)合计元(人民币),大写:。2、扶梯维护保养费:品牌及型号提升高度MM速度m/s单价:(元)年/台台数使用地点合计合计扶梯维护保养费合计(共台)元(人民币),大写:。3、总计:元(人民币),大写:。4、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提供电梯日常维保的维修费、护理费、保养费、措施费、电梯维修整改费、配件费用、人工费、税费、运输费、检测费、管理费等乙方为为完成本合同项下所有义务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合理利润及风险承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提出的任何增加合同单价的请求均不获得甲方的同意。本合同价款不包括:a、年检费(包含年检砝码租赁费);b、单个配件单价300元以上的易损件更换等费用。5、维保电梯清单(详见附件1)第六条结算方式(一)甲方按(□月R季□半年)维保完成后支付维护保养费。(二)支付方式:□支票R汇到乙方指定账户。(三)乙方开户银行:。帐号:。户名:。纳税人识别号:。(四)乙方完成本季度/年度维保服务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甲方要求的其他付款资料,且核实无误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当季度的维保费用及单个配件单价300元以上的易损件更换整改费。发票未按时提供,甲方有权延付费用且不构成违约,乙方仍需按约定履行其合同义务。(五)每次支付金额和时间如下:第七条日常维护保养方式:半包半包维保中更换零部件单件在300元以内的,由乙方免费提供并更换。第八条乙方24小时维修服务热线电话:。维修服务时间:全天724小时。第九条驻场:乙方提供2人驻场作业服务,维保抢修2人以上作业(驻场费用应当已经包含在日常维护保养费中)。1、驻场作业人员职责: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724小时在【】内值守,如当值人员离开【】需向甲方汇报,乙方另派专业人顶替值班工作。2、困人及抢修服务时间:10分钟到达现场,展开维修。3、驻场作业人员职责: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进行维保作业。4、维保应在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时间内进行,但本合同中所述设备故障需要应急处理的除外。第十条甲方权利、义务(一)权利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2、随时监督检查乙方的工作质量、进度、方法、安全、记录等,有权督促乙方改进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并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和确认。如因乙方未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5001-2009》及附件2《电梯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及维护保养记录表》按时、按质完成维保工作,或在甲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单后,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甲方有权按维保费总款的5%/次进行扣除,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进行损失赔偿.3、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将电梯轿厢的内部或局部用于设置非公益宣传栏,安装时和日常管理中,乙方需全面配合。4、有权要求更换乙方派驻人员,乙方派驻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5、组织、邀请本单位或专业机构人员对合同范围内的工作进行检查。6、听取乙方负责人对合同范围内工作全过程的汇报,提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7、停付因乙方失职、违章、违纪、造成甲方损失时的合同账款和赔款或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8、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单位或个人经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安全施工认可证、修理许可证、资质证书、法人授权书、介绍信、工作证、身份证等证件。9、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10、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11、因乙方技术能力或零配件供给不到位、质量较差等情况,造成抢险维修过程中发生危及乘客生命安全的情况时,甲方有权临时邀请其他维保单位进行抢修,依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在乙方维保费中扣除,还应扣除季度付款20%。(二)义务1、配备相关工作人员协助与乙方对口工作的管理:(1)向乙方提供所维保电梯的机房门、轿厢门和控制柜钥匙各一把,由乙方管理;(2)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2、应当为乙方提供驻场人员宿舍及存放备品备件场地。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义务(一)权利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2、有权书面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二)义务1、签订合同后5天内,乙方应制定《电梯保养计划表》并交甲方公司审查备案,甲方有权对《电梯保养计划表》进行修改,乙方应按照经甲方审定确认的保养计划,定期对电梯设备进行保养、检查、性能测试或维修。2、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A级相应许可,提供有效企业资质证明原件(验证)及复印件(由甲方存档),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维护保养服务。乙方每月不少于1次与甲方进行沟通,使甲方了解电梯的运行情况。电梯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对方。3、乙方在现场保养时必须听从甲方现场人员的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统一管理,全部实现甲方对业主的服务保障承诺。电梯机房的管理和机房内相关制度、标识由甲方提供样式,由乙方自行制作,统一布置。4、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电梯困人时,应当在10分钟内抵达现场展开救援工作,困人解救应在20分钟内完成。电梯出现故障后,乙方应快速排除故障,一般故障应在发生1小时内修复,恢复电梯的正常运行,遇有疑难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书面说明问题及解决措施。如引起故障的配件属于乙方负责免费更换的电梯配件,乙方负责恢复运行;如需更换甲方或电梯产权方出资的配件,在甲方或电梯产权方书面确认后,乙方需在72小时内,代为垫资采购相应配件,直到恢复电梯正常运行。乙方应保证设备在因质量原因进行了保修处理后180天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否则即使质量保修期届满,也应继续对出现质量问题的部件免费进行更换或保修。5、若发现电梯损坏严重,可能危及乘客安全或可能对电梯造成更严重损坏时,乙方有权即终止该电梯运行,但必须立即向甲方通报故障原因、可能造成的危险及维修方案、维修时间。在需要停梯大修或需要更换大型零配件,需要采购周期的,乙方恢复该梯的正常运行时间最长不得超过7天(协议签订、零部件采购、运输周期不计算在内;且在不影响安全的前提下,乙方需在此期间采取临时措施为甲方及其管理区域的用户提供方便)。6、因乙方原因(如乙方维修人员失职,疏忽或保养不良、维护不当等)导致电梯不能正常运行或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负责免费修复,若由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责任。7、驻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8、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因乙方责任发生的维修人员及其他第三人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等事故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乙方提供电梯维保时,因乙方责任发生的第三人人身伤亡事故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9、向甲方书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25日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10、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及安全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功能正常。11、配合甲方完成回访及满意率调查制度的落实工作(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12、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并配合甲方做好移交手续,相关资料缺失应及时补救,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给予甲方相应赔偿金。13、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14、除日常维护保养费外,乙方对电梯的更换修理费用需要由甲方负担时,应书面形式征得甲方的同意。15、为确保电梯安全性,在维修保养需要更换电梯配件时,乙方承担市场单价在300元以内配件费用(包含电梯轿内照明灯管,且乙方负责电梯轿内照明灯管的更换工作),市场价300元以下配件详见附件4《300元以下电梯维保零配件及耗材表》;需更换300元以上配件时(市场价300元以上的部分常用配件清单见附件5《300元以上常用配件报价表》),在保证电梯在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先行更换配件,费用由甲方与业主方审核确认;乙方更换的电梯零部件单价超过300元时,应与甲方办理旧件与新件的交接手续,旧件交甲方保留。16、合同不再续签时,乙方配合甲方完成与下一家维保单位的电梯检验及电梯存在问题(三方确认签字),如属乙方问题乙方负责解决(如本次合同属上一家问题未解决,需乙方服务,另行收费)。17、日常维护保养服务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标准(《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电梯维修规范》、《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5001-2009》《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和厂家的工艺规范,对设备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工作,具体如下:(1)乙方应保证电梯处于完好状态,能正常运行,每台电梯每年维保故障不得高于5次;(2)乙方应负责机房地面及机房电梯设备清洁卫生;(3)乙方确保各种安全设施完好,保证人身和设备、设施财产安全;(4)乙方必须与甲方工程部通话频道保持一致,并确保全天候联系畅通;(5)乙方检修标准应符合国家对电梯的年检标准,电梯年检合格率100%;(6)在本合同执行期内,如遇国家标准规范发生改变,乙方应提高维保技术确保甲方电梯符合国家标准。18、乙方应为其实施维保的人员购买人身和工伤保险,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在维修保养、检修中,乙方工作人员安全由乙方负责,如有意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9、维保期责任:乙方应对电梯设备进行完整的保修、例行检修并予以记录;记录后提交给甲方签字和存档。如果同样故障出现2次及以上,乙方应于第2次出现后的2日内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直至最终纠正并解决问题;若属于电梯质量问题,乙方应提供相应的分析报告,协助甲方索赔。维保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乙方应对设备再进行一次全面检修、调试并修复任何存在的设备缺陷及故障,并在维保期限届满时向甲方提交设备运行情况的书面报告。囿于专业局限,甲方对电梯维保签署的任何有关质量评估、验收或其它对维保质量确认的文件,均不作为甲方对维保质量的最终验收、确认依据,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20、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乙方须协助甲方办理技术监督局电梯年检手续,协助技术监督局进行年度检测(年检所需所有设备、仪器仪表均由乙方提供给技术监督局使用),并一次取得电梯使用合格证。年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包含年检砝码租赁费)。若因乙方责任需复检的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21、维保期满前,甲方组织乙方和新承接本项目的维保单位进行三方承接查验,如属于本合同维保期内,并属于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负责维护保养、更换配件等,如乙方在得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拒不履行本条约定或超过15日仍未完成的,甲方有权不支付当季维保服务费;22、乙方应将电梯使用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乘客易于注意的显著位置;并在电梯轿厢内或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规定的检验有效期满前1个月,乙方应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所提出定期检查申请。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3、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视情节轻重,甲方可相应扣除季度服务费5%-20%(根据情况而定)。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人身伤亡,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担负相应费用。因乙方维护保养不当导致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5、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承担电梯复验费用。6、乙方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发生的未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逾时提供维保服务的,每次应按当季维保费用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时提供维保服务超过5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不能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7、乙方代为采购的配件价格不超出市场参考价格。8、乙方不履行或者不全面履行维修保养服务,经甲方通知后仍不履行,甲方有权选择第三方提供维修和保养服务,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自乙方后期服务费中直接扣除。同时甲方可因此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照甲方已支付乙方合同款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9、乙方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或合同生效后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10、甲方每季度对乙方维保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项目见附件3《电梯服务质量月度评价表》,如季度平均考核小于90分(不含90),则扣除乙方该季度维保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维保合同。解除合同后,乙方按违约处理,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的20%作为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11、本合同(包含附件)乙方承担的所有扣罚、违约金等累计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20%,但乙方应承担给甲方或第三方的赔偿不限于此。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未能按照合同履约、发生安全事故2次以上(含2次,如电梯溜车、冲顶蹲底、故障困人等紧急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如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需赔偿损失。合同解除后,未支付的服务费不予支付。本合同其他条款有约定的,按照条款约定执行。3、满足本合同第三条解除合同的条件的情况。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其他约定1、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2、乙方每年提供电梯运行维护报告,大中修建议。3、遇电梯大、中修、改造,甲方有权选择乙方以外的单位参与竞标修理。4、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乙方应为每台电梯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年,维护保养记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电梯的定期检验记录;(2)电梯及其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记录;(3)电梯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5、如因乙方提供的企业资质等证明出现不实,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负责,如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6、乙方应协助完善所管电梯资料。7、甲乙双方之间据以联系的通知或者信件须是书面形式,按本合同末页所示地址通过传真、邮寄、短信、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的方式发送,任何一方更改地址须提前七日通知对方,否则未通知一方承担不能送达的不利后果。第十六条附则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附件是本合同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七、附件附件1:《电梯维保清单》附件2:《电梯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及维护保养记录表》附件3:《电梯服务质量月度评价表》附件4:《300元以下电梯维保零配件及耗材表》附件5:《300元以上常用配件报价表》(本页以下无正文)甲方单位名称(签章)营业执照号单位负责人电梯安全管理员电梯地址见附件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帐号纳税人识别签订日期甲方单位名称(签章)营业执照号单位负责人电梯安全管理员电梯地址见附件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帐号纳税人识别签订日期',)


  • 编号:1700560907
  • 分类:合同模板
  • 软件: wps,office word
  • 大小:21页
  • 格式:docx
  • 风格:商务
  • PPT页数:43415 KB
  • 标签: 维修保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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