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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机器设备运维服务外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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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设备驻场运维服务外包合同


('设备运维服务合同甲方(委托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服务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运维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1.服务项目1.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派驻代维人员,在维护规程和维护作业计划的指导下,完成基础设施维护、日常故障处理、应急抢修等工作,并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合理工作。2.服务期限2.1.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含当日)至年月日(含当日)止。2.2.实际服务起始日与上述约定不一致的,根据实际服务起始日结算费用。2.3.服务期限届满后,如事实上仍有服务发生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执行,但转为不定期合同。3.服务费用与付款方式3.1.服务费用3.1.1.服务费用总价每月服务费用总价计算公式为:服务费用总价=服务费用单价实际派驻代维人员数量。不足一个月的,按小时单价折算。3.1.2.服务费用单价每位代维人员服务费用计算公式为:服务费用单价=标准月度服务费用-扣除费用+加班费用(如有)。其中:3.1.2.1.标准月度服务费用:每人每月人民币(大写)元(¥元)。3.1.2.2.小时单价计算方式:标准月度服务费用/160小时。3.1.2.3.加班费用:按小时单价的150%计算;不足一小时不予计算。3.1.2.4.缺勤扣费:按小时单价的150%计算;精确到0.5小时,不足0.5小时按0.5小时计算。缺勤小时数=当月应出勤小时数-实际出勤小时数。3.1.2.5.考核扣费:按附件《代维人员技术要求及考核内容》约定处理。3.1.3.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劳务服务费、派驻人员工资、法定节假日工资、法定其他福利、保险、公积金、税金、劳保用品、工作餐等所有费用。甲方按照约定支付上述服务费用后,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3.2.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用。3.3.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服务每满一个月,次月开始后3个工作日内应向甲方提交服务确认报告,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经甲方确认后,该报告作为双方结算依据。3.4.乙方指定收款账号:户名:账号:开户行:乙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5.发票本合同中约定的价款或交易金额为含税金额,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要求如下: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增值税率:4.代维人员要求4.1.乙方应按如下约定派驻代维人员:派驻人员数量工作技能备注数据中心基础设施代维人员高、低压电工操作、暖通空调操作有数据中心工作经验,熟练4P流程驻场白夜休休,做2休2,人员标准及考核见附件1(甲方提供派驻人员当班时的工作餐)4.2.甲方如有人员增减需求,应提前1个月向乙方提出,由双方另行签署书面文件确认。4.3.服务期限内,乙方根据甲方安排,提供人员配合完成全年不间断724小时(白夜休休)代维服务。4.4.乙方派驻的代维人员因任何原因未到岗工作的,乙方需及时(三日内)安排人员替岗。若因特殊情况,且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接受短时间的人员空缺,但月度结算费用需扣除服务人员的缺勤未服务费用。4.5.在甲方提出增加派驻人员需求后,若乙方无法及时安排人员到岗,需提前20日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与其它代维公司合作填补人员空缺,否则因人员空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4.6.派驻代维人员的退回乙方派驻代维人员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退回,并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乙方应在3日内完成更换:1)不符合甲方用工条件的;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劳动纪律的;3)提供虚假证明的(身份证明、学历、健康证明、职业经历等);4)工作中谩骂他人或打架斗殴的;5)侵占、盗窃甲方财产的;6)拒不服从甲方管理和安排的;7)被行政处罚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8)因受伤、患病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应工作需要的;9)因其他原因未满足甲方要求的。5.运维服务内容5.1.乙方负责甲方运行数据中心设备进行现场值班巡检、动态监控管理及事故应急处置工作。5.2.乙方负责对派驻运维人员的派遣、培训。5.3.乙方派驻运维人员服务内容:派驻运维人员实行724小时现场值班巡检,对甲方运行机房高低压配电、UPS及蓄电池机组、应急油机机组、通风空调系统等机房环境进行现场值班巡检、动态监控管理及事故的应急处置,实行巡检与报修相结合方式,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出具巡视记录报告。6.甲方权利义务6.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6.2.就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统一安排各项工作。6.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条件。6.4.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明示甲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要求。6.5.甲方应在人员培训和运维过程中提供现场各系统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供电设计及竣工图纸、设备原理图及安装调试报告、各系统的设计及竣工图纸、设备技术说明书、设备操作手册、设备应急维修手册、专属操作工具和钥匙等),提供现场资料需要和现场实际情况吻合。6.6.甲方需对乙方驻场人员提供运维必备工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网络环境等。7.乙方权利义务7.1.服务内容和方式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执行,并保证服务质量。7.2.接受甲方统一的工作安排并遵照执行。7.3.在服务过程中,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采取各种措施保证服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甲方的业务安全。7.4.乙方作业中,如发现甲方设施、物品等有破损迹象,应及时保护现场,立即向甲方通报。7.5.服务完成后,归还相应材料,并保守工作中知悉的甲方商业和技术秘密,在任何时候皆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外界透露。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规定的除外。7.6.乙方保证,将要提供给甲方的服务不存在法律纠纷及诉讼,且不存在任何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情形。7.7.乙方要按照甲方明示的规章制度要求进行操作,如因乙方违规操作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7.8.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合同义务。8.关于各方关系的特别声明8.1.各方确认:(1)甲乙双方不建立劳务派遣关系或类似关系,乙方应向其员工承担用人单位的全部责任。(2)甲方不对乙方员工承担任何用人单位或劳务派遣用工单位的责任。(3)无论因任何原因导致甲方向乙方员工或雇员承担任何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8.2.乙方应与其员工签署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对员工承担用人单位的全部法定责任。8.3.如因服务需要,乙方服务人员需要使用甲方提供的工作服装、员工卡等,均不能作为乙方服务人员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或用工管理的依据。8.4.乙方应向其员工明确告知甲方与乙方员工无劳动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不得向甲方主张用人单位或用工单位、雇主的责任。8.5.甲乙双方不构成代理关系,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签署或发布任何文件、制度等。9.合同变更与解除9.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进行延期、变更或解除。9.2.任何一方不得无故提前解除合同;双方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0.违约责任10.1.甲方违约责任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5‱(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逾期超过15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0.2.乙方违约责任10.2.1.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逾期向甲方派驻运维人员或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应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标准月度服务费用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0.2.2.乙方应保证其公司及派驻人员拥有提供服务的相关资质,否则甲方可随时要求解约,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10.2.3.在值班、运维巡检过程中未发现问题而造成的重大故障,出现的责任与损失由乙方承担。巡检时发现设备故障并及时上报,且采取必要措施的,乙方不承担设备故障责任。10.2.4.乙方派驻运维人员在服务工作中给甲方设施、材料、物品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10.2.5.乙方派驻人员未遵守安全规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10.2.6.乙方未保证派驻人员人身安全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消除事件对甲方的负面影响。10.2.7.因乙方及其派驻人员提供的服务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损失。10.2.8.乙方及其派驻人员在用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争议,均与甲方无关,如甲方因此而受到任何追索的,乙方应及时解决;如乙方未及时解决,导致甲方被仲裁或诉讼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3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合同总金额=标准月度服务费用实际运维人员数量(服务期限/30);如违约金无法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全部损失。10.2.9.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转包本合同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3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合同总金额=标准月度服务费用实际运维人员数量(服务期限/30);如违约金无法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全部损失。10.3.按本合同规定应该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日内支付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10.4.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或者任何一方违约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的服务费用的20%(百分之二十)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应正常结算合同解除之前发生的服务费用;依据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除外。10.5.任何一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情形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11.保密11.1.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及甲方关联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取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超出本合同约定的目的和范围使用甲方提供的信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信息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上述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后仍需履行。11.2.保密信息是指信息披露方向信息接收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或之后披露的任何非公开的信息,不论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培训中提供的供电设计及竣工图纸、设备原理图及安装调试报告、各系统的设计及竣工图纸、设备技术说明书、设备操作手册、设备应急维修手册、专属操作工具和钥匙等等。11.3.乙方及其派驻人员违反保密义务的,除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一步赔偿全部损失。12.合同联系方式12.1.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1)甲方联系方式联系人:地址:手机:微信:电子邮箱:(2)乙方联系方式联系人:地址:手机:微信:电子邮箱:12.2.通过电子邮箱及其它电子方式送达时,发出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12.3.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时,对方签收之日视为有效送达;对方拒收或退回的,视为签收。12.4.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12.5.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该联系方式仍视为有效,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12.6.本联系方式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影响,始终有效。13.争议解决因本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订单/附件/补充协议等(如有)引起或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4.附则14.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14.3.本合同包含如下附件:《数据中心代维人员技术要求及考核内容》上述附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14.4.本合同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以下无合同正文)签订时间:年月日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附件:数据中心代维人员技术要求及考核内容1.人员要求1.1.代维人员须服从基地的工作安排,在维护规程和维护作业计划的指导下,完成基础设施维护、日常故障处理、应急抢修等工作,并完成基地领导交办的其他合理工作。1.2.代维人员进入现有维护班组,进行7×24小时轮班制工作。1.3.代维人员具有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维护经验,或大型配电系统、大型制冷系统维护相关工作经验,须通过基地对人员综合能力评估考核。1.4.代维人员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年龄不超40岁。如遇特殊情况经基地评估考核后,可适当放宽条件。1.5.电源专业人员须持有合格的国家安监部门颁发的《高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制冷专业人员须至少持有合格的国家安监部门颁发的《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1.6.代维人员岗位确定后,需与我司签订岗位责任书,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完成岗位任务。1.7.代维人员需遵守我司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服从我司现场管理。1.8.原则不得对代维人员进行更换,如需调整,须提前1个月提出申请,新调整的代维人员能力须通过基地评估考核。1.9.维护人员须遵守基地各项规章,服从工作安排。1.10.代维公司须为代维人员配置与我司样式一致的工作服、工作鞋等劳保用品。2.考核内容2.1.基地每月对代维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KPI、综合评价、考试考核、人为事故安全生产。2.2.月度考核表服务场地:序号考核项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分值权重1KPI月度维护作业计划执行率100%根据KPI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考核,其中有1项指标不合格即该项整体考核分数为“0”15故障上报及时率95%2综合评价出勤情况按规定的工作时间在岗工作,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除5分;每旷工一次扣除10分15工作执行力按照基地运维管理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发生一次未按管理要求完成工作的,视造成后果的严重性,每次扣除5-10分10工作质量保质保量及时完成任务,每发生一次未达到工作质量的,扣除5分10工作态度服从基地管理,能够积极主动地接受工作任务,每发生一次无故不接受工作任务的,扣除10分;10遵规守纪严格遵守基地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园区管理、机房管理、安全管理等,每发生一次不遵守相关规章制度的情况,扣除10分103考试考核应急演练按照演练计划,积极主动参加甲方组织的应急演练,无故不参加演练的,每次扣10分;演练效果不满足要求的,视情况,每次扣除5-10分10培训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培训工作,无故不参加培训的,每次扣除10分,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每次扣除5分10月度考试积极参加基地组织的月度考试,无故不参加考试或者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每次扣除10分,考试成绩低于所有代维人员(包含甲方维护人员)平均成绩的,扣除5分10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技术考试、标准操作流程考试、实操考试等4人为事故、安全生产本项否决项,造成人为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的,当月考核成绩为“0”1005考核总分3.月度代维费用支付月度代维费用支付额度与代维人员考核成绩挂钩,每名在岗代维人员均需参与月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扣款比例进行每名代维人员的代维费用计算,计算后的每名代维人员月度代维费用之和作为向代维服务方支付的费用(不含加班费用)。考核结果与扣款比例对照如下:3.1.月度成绩≥90分,支付100%代维费。3.2.以90分为标准,每低一分扣除2%代维费。3.3.以80分为标准,每低一分扣除4%代维费。3.4.月度成绩<75分,不支付当月代维费。3.5.考核月度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扣除当月全部代维费。3.6.连续两个月考核成绩<75分或一年内有三次考核成绩<75分,须更换人员。3.7.造成人为故障或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维护人员须更换。时间:年月日甲方(委托方)确认:乙方(服务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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