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in
升级VIP 登录 注册 安全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word文档 > 合同模板 > 探究大型体育场馆服务外包的合同制治理模式

探究大型体育场馆服务外包的合同制治理模式

收藏

本作品内容为大型体育场馆服务外包合同制治理模式研究,格式为 docx ,大小 42892 KB ,页数为 6页

大型体育场馆服务外包合同制治理模式研究


('大型体育场馆服务外包合同制治理模式研究许锁迪【摘要】主要采用专家访谈与问卷调查等研究方法,结合案例分析,对我国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的合同制治理的状况及模式进行探讨.研究认为,我国大型体育场馆服务外包以保安绿化等非核心业务为主,并存在着道德、寻租、逆向选择等风险,提出服务外包合同制治理模式并建立相应的保障体系,以服务外包合同制治理模式来破解大型体育场馆的运营难题.【期刊名称】《广州体育学院学报》【年(卷),期】2019(039)004【总页数】3页(P60-62)【关键词】大型体育场馆;服务外包;合同制;治理模式【作者】许锁迪【作者单位】宁波大红鹰学院,浙江宁波315175【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G818合同制治理能够帮助实现政府由公共服务生产者角色向购买者角色的转化,逐步发展成为政府管理模式的主流方式[1]。服务外包合同制治理模式是基于社会治理理论,以服务外包为途径,以合同规制为手段,以提升场馆运营效益为目的,充分利用社会多种资源,形成场馆与社会多元主体共同提供服务的合作互动的方式和范式[1]。此新治理模式也被应用在体育公共服务领域,大型体育场馆作为体育公共服务的重要载体,做好其服务外包的合同制治理,避免场地空间闲置与国有资产浪费,有效发挥公共体育服务的作用。1研究方法1.1专家访谈法根据研究需要,选择体育场馆服务外包的合同制治理的研究专家、场馆行政主管、场馆经营者以及提供商作为访谈对象,就大型体育场馆服务外包的合同制治理的相关问题进行访谈。1.2问卷调查法根据研究目的,设计《大型体育场馆服务外包治理问题调查》问卷,选择宁波市体育中心、武汉体育中心、浙江黄龙体育中心以及上海东亚文化中心等20余家负责人进行调查。1.3案例分析法选择具有服务外包合同管理的典型场馆,如宁波市体育中心、武汉体育中心、浙江黄龙体育中心以及上海东亚体育中心进行调查研究,对服务外包合同制治理状况进行分析与总结。2大型体育场馆服务外包合同制风险分析大型体育场馆服务外包存在诸多风险,主要包括:道德风险、逆向选择风险、寻租风险、外包关系协调风险,梳理风险概念,分析风险的危害及产生原因,为规避服务外包风险与合同制治理提供依据。具体见表1。表1型体育场馆服务外包风险风险类型风险概念风险危害产生原因道德风险服务外包双方由于信息不对称,接包方在合同签约条件下,采取不利于发包方的做法,进而损害发包方的利益而给发包方带来风险道德风险的存在严重影响和妨碍了委托代理当事人双方忠实地履行契约条款。1)合同比较笼统。2)合同中通常包括书面条款,条款译义的详尽会影响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逆向选择风险信息不对称前提下,接包商尽可能隐瞒自身管理、技术、信誉不佳等信息。工作效率低,服务质量差,造成资源浪费。追求最大收益,又不能提供场馆良好服务寻租风险非生产性寻利活动,而获得利润的方法,是利用权力并通过政治过程获得特权。构成对他人利益的损害大于租金获得者收益的行为。当接包商被发现服务质量下降,为防止对其进行处罚,接包商选择行贿;接包方在合同即将到期时,以行贿获取合同的续约。外包关系协调风险发包方与接包方产生信任危机、相互推责等情况。成本增加,导致外包流产,产生法律纠纷等问题,并影响场馆声誉和形象由于合作双方存在价值取向差异、目标追求不同,权责不明晰、利益不均、沟通不畅通。表1显示,道德风险来自于接包方的诚信、社会责任与职业操守缺失,由于合同文本中存在不完善的地方,接包方钻法律空子、找合同漏洞,必然会影响合同执行效果;逆向选择风险主要在信息部对称情况下,接包方隐瞒服务能力获取发包方的信任,而导致服务质量低下的风险;寻租风险主要来自合同双方的风险,发包方设租,接包方寻租而导致的腐败风险问题;外包关系风险主要来自于双方信任的缺失,目标认同不一致,在合作中相互不信任、责备等风险,导致服务效率低下,合作进程受阻等风险。3大型体育场馆服务外包的合同制治理模式探索3.1准公共服务采用合作经营治理模式对于大型体育场馆的体育赛事服务项目,如竞赛表演服务,建议采取与国内国际专业的体育推广公司合作经营治理的方式,由体育场馆提供场馆设施,体育推广公司提供资金和专业管理人员注册成立新的合伙公司,筹办和推广大型体育场馆的体育赛事[2]。通过全面完善的体育设施优势以及体育推广公司的专业优势,实现“强强联合”,有利于寻求赛事资源、申办赛事、组织赛事和推广赛事。对于场馆的商业演出服务项目也可以采取与专业的文化娱乐推广公司合作经营的方式。例如2012年夏季奥运会后,伦敦遗产开发公司与全球最大的商业演唱会推广企业LIVENATION公司合作,把今后该公司在伦敦主办的大部分演唱会都安排在伦敦遗产开发公司所运营的奥林匹克公园主体育场举行,有效缓解了奥运主体育场的赛后运营压力。3.2基本公共服务采用委托经营、联合经营治理的模式大型体育场馆的全民健身服务项目作为一种基本公共服务可以委托非盈利性体育社团或民间组织经营管理。对于不同类型的健身项目分别组建不同的俱乐部或者协会,通过对会员收取会员费实现场馆的正常运营,这样可以保证场馆以较低的价格提供相对优质的公共体育服务,满足市民的健身需求,充分发挥场馆的社会效益[3]。例如日本政府将国内部分大型体育场馆委托给公共团体和民间组织进行经营管理,由于这些团体组织的非盈利性特征,有利于建立政府与公民的良好关系。对于全民健身服务中的高消费服务项目则可以委托专业的健身公司进行盈利性经营,例如开设VIP会员制和个性化服务,以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人群的需求。3.3非基本公共服务采用外包经营的模式首先是无形资产服务。大型体育场馆的城市地标性建筑优势,使场馆蕴含着巨大的无形资产,主要体现为场馆的冠名权、场馆内外广告以及赛事和商演活动期间的广告资源[4]。对于这些广告资源的开发,场馆本身一般不具备经营上的优势,而且也缺乏相应的开发经验与人员。对此场馆可以采取服务外包的方式,寻求社会上专业的广告公司进行合作,将场馆的广告开发业务外包给广告公司,利用其专业优势、客户资源优势和人力资源优势,实现场馆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次是商务购物服务。大型体育场馆拥有较大面积的附属设施,可用于出租给社会上多家企业经营各种休闲娱乐、餐饮购物等商业活动。场馆也可以借鉴国外流行的租赁-更新-经营-转让模式(Lease-Upgrade-Operate-Transfer,LUOT)与商业机构签订长期租赁合同,在合同期限内,由商业机构出资翻新改造场馆附属设施,便于其进行统筹经营[5]。合同期满后,商业机构依据合同条款向场馆移交设施,交纳租金并取得合理收益。4大型体育场馆服务外包的合同制治理条件保障4.1摒弃权威治理观念,转向合同制治理理念我国传统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是强调政府的绝对权威理念,容易导致公共权力的异化。随着我国市场化取向改革的日渐深入,政府包办公共服务的运作模式日益受到挑战,逐步转向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模式。该模式通过引入公共服务购买者与提供者相分离的机制,构建公共服务供需双方管理机制,进而形成非营利组织和私人企业多元参与的格局[6],鼓励不同主体为获得合同的缔结权在服务的质量、数量和价格方面展开的充分竞争,从而促使双方降低成本,获取更多利益。4.2培养与引进服务外包及合同制治理的专业人才首先,应大力引入职业经理人,提高大型体育场馆的运营管理水平[7]。一是可以通过公开招聘职业经理人,来提高大型体育场馆的管理能力和决策能力;二是通过培训,提高在职管理人员的水平。其次,把人才培养作为大型体育场馆发展战略目标。加强合同制专项培训、进修,与大学合作开设体育MBA系列课程,培养服务外包专业人才,尤其是在合同制定、签订以及履行监管方面具有较高专业水准的管理人才。4.3建立服务外包合同制治理的相关制度首先,建立合理的接包商选择制度,规范流程与评价标准,依据承包商的信誉、专业服务能力、投标的价格、服务质量等来确定合适的承接商[8];其次,健全服务外包过程的监督制度,聘请第三方监理机构,加强对接包商服务质量的监督;第三,健全对接包商激励制度,对接包商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阶段任务,进行奖励[9],通过物质奖励和信誉激励、提升服务外包质量;第四,建立服务外包服务质量的考评制度,明确服务外包的服务质量考核标准[10],依据标准明确考核的方法,以考核结果等级为依据,实施奖励和处罚措施;最后,建立配套的合同制定与履行制度。应设立保证金制度、惩罚制度等,以确保场馆有限制接包商行为的有效措施[11]。建立责任惩罚制度。接包商如未达标,可进行相应问责。4.4完善服务外包合同制治理的相关政策法规首先,政府明确职能,转变服务角色。服务外包目的是把体育公共服务项目转交给信誉良好的企业、社会团体等来提供[12],因此,政府转变为场馆服务的监督者和维护者。并鼓励多元主体提供服务;其次,建立准入条件,规范招标流程。建议出台《大型体育场馆服务外包招投标管理办法》,建立承接商的选择准入机制,规范场馆服务外包的招投标过程,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规避隐形准入障碍和道德风险问题;再次,建立质量考评机制,保障健康发展,建立服务外包项目综合评估指标量化体系,制定场馆服务外包监管激励机制,基于考核情况,给予相应激励;最后,完善全方位监管体系。建议对场馆服务外包运营中关键要素着手,加强技术、质量、项目等方面监督,按标准严格把关、严审项目内容等,以确保监管工作到位。5结束语我国大型体育场馆服务外包合同制治理是政府充分利用市场和社会的力量来提供公共服务,以市场机制为杠杆,以合同为规范,通过多元主体共同参与。但在外包过程中也存在诸多风险,为了规避风险,提高大型体育场馆服务质量,探索大型体育场馆服务外包合同制治理的多种模式,并通过转变观念、培养人才、健全监督制度与激励制度、建立考评制度与合同制定、履行制度等条件保障,完善服务外包合同制治理的相关政策法规,促进体育场馆服务外包合同制治理的优化。参考文献:【相关文献】[1]陆亨伯,张腾,黄辰雨,王密.公共体育场馆服务外包风险识别与规避机制研究[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4(5):26-31[2]陆亨伯,车雯,郝思增,张腾,黄辰雨.大型体育场馆服务外包风险形成因素调查与分析[J].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5(1):12[3]陆亨伯.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研究研究报告[R].国家体育总局社会科学研究项目827ss05090,2006.9[4]庄永达,陆亨伯.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经营管理的几个瓶颈问题思考[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1,34(5):4-7[5]陈元欣,张崇光,王健.大型体育赛事场馆设施的民营化探析[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8,32(1):26-30[6]顾平安.推进政府公共服务的合同制管理[J].理论前沿,2008:9-15[7]唐立成,唐立慧,王笛.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服务管理绩效评估模式与对策研究[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0,33(1):24-27[8]张宏.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改制的模式、操作流程和关键点[J].广州体育学院学报,2011,31(2):10-14[9]谭建湘,周良君.我国公共体育场馆企业化改革的基本特征与制度设想[Z].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2009[10]冯欣欣,邹英,荆俊昌.西方国家大型体育场馆民营化改革研究[J].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09,28(4):35-38[11]北京体育大学管理学院.我国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政策研制专项调研报告[R].2012[12]武国栋.奥运体育场馆赛后运营模式分析与启示[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11,28(4):458-462',)


广告位推荐

相关合同模板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