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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汽车维修合同范本:专业模板与详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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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合同完整版


("汽车维修合同汽车定点维修服务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乙方为甲方车辆维修定点单位,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制定本合同。一、协议服务车辆:甲方所属所有车辆二、车辆维修服务项目:车辆大修、二保、小修以及平时车辆的日常检查保养等。三、双方义务1、乙方义务(1)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车辆的保养与维修,接受甲方的监督与检查。(2)对甲方所有的车辆每月进行免费安全检查,并向甲方指出发现的故障隐患。甲方应将车辆自行开到乙方修理厂进行安全检查。(3)根据“车辆维修申报单”上填写的拟维修项目对送修车辆进行检测及维修。如修理过程中要更改、增加维修项目及修理材料,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对新增项目进行维修。(4)乙方所使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特殊情况,经送修人同意,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可以使用修复件,但必须在材料清单中注明为修复件。(5)建立甲方车辆的维修档案,并向甲方提供有关车辆的档案信息。(6)按规定收取维修费用,并向甲方提供维修工时及材料明细表。2、甲方义务(1)及时送修车辆和验收竣工车辆。(2)提供送修车辆的有关情况(车辆维修申报单)。(3)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交纳维修费用。四、双方权利1、在本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如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能遵守本合同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2、如在执行本合同中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在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五、费用结算及结算方式1、乙方以经甲方负责人审签的车辆维修申报单及车辆维修结算单为结算依据,向甲方开据普通增值税发票。2、甲方车辆在乙方的维修费用应以季结方式结算,即每季度第一个月内结清上季度的全部维修费用。六、质量保证1、维修质保期根据国家《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实施:汽车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万公里或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10日。2、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及日期指标,以先到者为准。3、机动车辆质保期,以车辆竣工出厂之日起。4、用户自购材料不保修,不负责由自购材料所引起的事故。七、违约责任1、如乙方欺骗甲方,不属于甲方的车辆进行维修收取甲方维修费等损害甲方权益的事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做出相应的赔偿。2、如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3、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八、服务承诺、免费项目详见附件1—2。附件1、乙方服务承诺附件2、乙方免费服务项目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附件1:乙方服务承诺1、优先服务:设立快速通道,为甲方预留专用工位,保证随到随修。2、标准规范:(1)符合或达到现行中国国家规定标准或通用国际标准所规定的质量指标体系;遵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7号)。(2)甲方送修车辆时必须提供定点维修送修单(以下简称送修单)。送修单上应注明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并需甲方单位领导审核并签字确认。(3)乙方应对送修车辆进行仔细检查,并根据需要维修的项目和收费标准在送修单上注明维修项目和维修材料费用。(4)对送修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更换。(5)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如发现其他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或延长维修时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天内明确答复同意或不同意。(6)送修单一式两份,需由甲方经办人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维修结算凭证。乙方保证每个季度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汽车定点维修情况统计表及时报甲方车辆管理部门备案并结算。(7)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果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合理,甲方应立即在送修单和“工时材料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3、质保期限:按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7号第二次修正《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执行,具体为:整车或总成修理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2000公里或者10日。质保期内,属于维修工艺或乙方操作不当引起的车辆故障、损坏,乙方免费返修。4、质量检验:电脑检测、科学诊断,先检测后维修。执行“三检”制度及“三包”规定,质量不合格不准出厂,竣工出厂应由检查员确认。5、配件质量:将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供用户选择。使用的车辆维修配件、材料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6、维修合同:整车大修、总成修理、二级维护或维修费用在2000元以上的,应签订汽车维修合同。7、维修工期:严格按甲、乙双方约定的工期执行,若遇不可预料的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工期,双方协商解决。8、配件更换:依据国家、行业标准更换零配件,决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确保更换零配件质量,严格按零配件的质保期规定执行,若质保期内同一部件因配件质量问题造成换件,材料及工时由乙方承担。9、即时答复:甲方报修后,乙方在15分钟内予以明确答复。10、上门服务:应甲方要求可上门汽车服务,解决疑难杂症。如通过电话答复不能处理,市辖三区内,派员30分钟内到达现场。11、建立档案:分车建立维修档案,详细记录维修车辆型号、车牌、维修或更换部件、计价情况、维修时间等,以备维修单位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12、依法经营:依法经营,不得有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客户的正常服务要求。13、和谐服务:创造和谐服务环境,不论何种情况均避免与客户发生争吵。14、应急车辆:配备两辆救急上门服务专用车,确保及时上门服务。15、旧件处理:维修时,撤换下的旧零件应交由送修人自行处理。16、出厂条件:维修车辆出厂时,须提供汽车维修技术资料(进厂检验单、维修过程检验单、维修工时单、维修材料清单)。17、跟踪服务:在车辆维修、竣工出厂后的三天内进行业务回访,及时了解维修质量和客户反馈的服务态度。结果进行登记并及时处理。xxx公司2017年2月7日附件2:乙方免费服务项目1、为甲方的所有维修车辆,提供预修前免费检查服务。2、为甲方优先提供维修工位并随时提供免费咨询服务。3、如甲方要求上门接送维修车辆,由乙方免费接送。4、10公里以内免费提供救援,10公里以外不需拖车的救援仅收燃油费和过路过桥费。如需使用拖车,起步价200元(含3公里),3公里以外每公里增收8元。5、代办车辆年审,每台车仅收取检测方所需工本费(乙方应将产生的工本费票据提供给甲方留存)。xxx公司2017年2月7日汽车维修协议书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车辆在甲方做定点维修保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服务车辆:各类小型汽车、面包车、吉普车、中型客车。具体协议服务车辆见附件一备案车辆。二、车辆服务项目:车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汽车大修、总成维修、汽车小修和专项修理。三、甲方义务:1、甲方保证优先对乙方进厂车辆进行维修,在双方约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车辆的保养与维修,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2、对乙方所有的车辆,甲方须为其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向乙方指出所发现的故障隐患和建议维修的项目;乙方应自行将车辆开到甲方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不能履行安全检查义务,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有权选择在哪里维修。3、对竣工车辆,甲方保证维修质量,保修期按国家标准执行,保修期内如确认为甲方维修过的项目出现返工,甲方承诺免费修复。对竣工车辆,如乙方发现不合格、维修项目与送修单上记载项目不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无偿维修至合格或符合送修单上记载项。4、甲方的维修工时必须严格遵照维修系统标准价进行核价;5、维修项目、配件材料更换必须事先征得乙方送修人同意方可进行维修换件。在维修过程中新增加或变更维修项目、配件材料的,也应事先征得乙方送修人同意方可进行增加变更。乙方送修人应当及时协助甲方进行相关确认工作。6、甲方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乙方送修人同意,可以用旧件,但汽车修理企业必须在材料清单中注明为旧件。7、甲方妥善保管好更换的旧件,维修车辆出厂时交乙方处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丢弃。对可以维修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不得与任何人串通,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损害乙方的利益。四、乙方义务:1、乙方应确保所有车辆定点到甲方处维修保养。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检查维修保养。3、乙方不得将贵重物品放在送修车辆内。五、双方权利:1、在本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如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能遵守本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2、如在执行本协议中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由上级机关裁决。六、结算:1、甲方承诺维修项目的工时费、材料费、外加工费应明码标价,不得高于同期市场价。甲方应充分考虑车况、部位、安全、经费等因素,向乙方提出合理报价及维修方案,由乙方送修人确定。2、甲方于每月18日前向乙方出具维修结算单,维修结算单应真实、分列清楚并具体标明本月维修车辆车牌号、维修项目名称、工时单价、工时费、材料费、外加工费。3、乙方核对无误并签署的维修结算单为甲乙双方结算的唯一合法有效依据。乙方于每月23日前将本月维修费内部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七、违约责任1、如乙方车辆在甲方维修期间出现车辆损毁、车辆遗失或车辆上的物品遗失,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如因维修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八、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壹年。协议有效期满后,如双方均无异议,协议可续签。、九、其他事项: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盖章)(盖章)代表签名:代表签名:年月日年月日汽车维修保养协议送修方(甲方):____江苏科雷斯普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66号承修方(乙方):___常州市羽田汽车维修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梧桐路1-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维修保养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送修程序及事项甲方车辆送检后,乙方应当对甲方送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提出需要维修的类别和项目,填写《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内容包括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牌号、发动机号、里程数、维修项目、材料费、人工费、维修时间等。甲方确认后在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上签字。第二条维修配件材料1.乙方提供维修配件材料的,应当如实填写材料清单,分别标明原厂配件、副厂配件或者修复配件,明码标价,并保证质量。2.乙方在维修中换下配件、总成等,交由甲方自行处理。第三条车辆交接乙方接收待修车辆时,甲方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物品。车上附件、设备等填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的,乙方在竣工交车前对其及承修车辆负有保管责任。第四条质量保质期1.整车修理(含发动机大修,变速箱大修)质保期为车辆行驶3万公里或者一年。2.二级维护质保期为车辆行驶1万公里或半年。3.一级维护、保养质保期为车辆行驶7千公里或1年。第五条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1.签订本协议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开户行、账号和收费标准(作为本协议之附件),收费标准包括工时费,材料费等。材料价格以4S店为标准,并保证低于4S店价格的20%以上。2.结算方式:车辆维修结束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根据甲方签字确认的维修单进行结算,结算时间一季度一结算。3.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周内转账给乙方。第六条权利和义务1.鉴于甲乙双方所建立的长期合作伙伴关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优先维修甲方送修车辆。2.车辆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维修结算单上签字确认后提车。3.乙方不出具正规的结算清单,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维修费。4.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维修标准和规定维修车辆。5.乙方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车辆。乙方应使用原厂配件维修车辆,如确需使用非原厂配件,必须事先得到甲方的认可并在检修单上签字后方可使用。如因乙方提供的配件原因造成车辆维修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损坏赔偿和维修责任。6.车辆维修后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或配件质量原因造成车辆无法使用的,乙方应在3日内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拒绝。7.在质量保修期内,车辆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3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可将车辆交由其他机动车维修点修理,修理费由乙方承担。8.乙方向甲方提供24小时市内救援服务,因救援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9.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代办车辆年审服务。第七条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本协议,延迟支付维修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2.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按时完成维修,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本次维修费的5%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乙方的维修费中扣减。3.如甲方车辆在维修期间丢失或损坏,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4.乙方维修质量不合格,造成甲方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维修,同时乙方每天支付车辆总维修费的5%作为违约金,直至车辆维修合格。第八条协议有效期1.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2017年12月20日起至2018年12月19日止。2.协议期满,如甲乙双方无异议,则该协议自动延期一年。第九条争议解决1.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末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3.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维修车辆1.车牌号2.发动机号3.颜色4.车型5.vin代码/车架号6.行公里数第二条维修类别与项目乙方应当对承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提出需要维修的类别和项目,填写《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甲方确认后在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上签字。第三条维修配件材料1.乙方提供维修配件材料的,应当如实填写材料清单,分别标明原厂配件、副厂配件或者修复配件,明码标价,并保证质量。2.乙方在维修中换下配件、总成等,交由甲方自行处理。第四条维修价格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时单价______元/工时、材料进销差价率_____%进行计价。2.结算工时定额执行标准:汽车制造企业提供□市交通管理局制定□。3.维修预算费用: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时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4.维修费用高于或低于维修预算费用的_____%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否则按照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结算。第五条车辆交接乙方接收待修车辆时,甲方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物品。车上附件、设备等填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的,乙方在竣工交车前对其及承修车辆负有保管责任。第六条质量标准1.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造企业维修手册等有关资料的要求□。2.质量保证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项执行。(1)按照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执行:整车或总成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XX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专项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XX公里或者10日。(2)按照乙方承诺(不低于交通部规定)的“车辆行驶______公里或______日”执行。3.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起计算;因维修质量问题返修的,其返修的作业项目,从返修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起重新计算。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第七条竣工验收1.竣工交付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2.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对二级维护(含)以上的车辆,乙方应当由维修质量检验人员签发全国统一样式的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对二级维护以下的车辆,乙方应当发给维修合格证明(含结算清单)。乙方未签发或者发给的,甲方有权拒付费用。第八条结算1.车辆维修竣工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结算票据,并附桂林市运输管理处监制的《桂林市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工时费和材料费应当分项列明。乙方未出具法定结算票据及结算清单的,甲方有权拒付费用。2.付款方式:现金□转账□其他____________□。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汽车定点维修服务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乙方为甲方车辆维修定点单位,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制定本合同。一、协议服务车辆:甲方所属所有车辆二、车辆维修服务项目:车辆大修、二保、小修以及平时车辆的日常检查保养等。三、双方义务1、乙方义务(1)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车辆的保养与维修,接受甲方的监督与检查。(2)对甲方所有的车辆每月进行免费安全检查,并向甲方指出发现的故障隐患。甲方应将车辆自行开到乙方修理厂进行安全检查。(3)根据“车辆维修申报单”上填写的拟维修项目对送修车辆进行检测及维修。如修理过程中要更改、增加维修项目及修理材料,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对新增项目进行维修。(4)乙方所使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特殊情况,经送修人同意,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可以使用修复件,但必须在材料清单中注明为修复件。(5)建立甲方车辆的维修档案,并向甲方提供有关车辆的档案信息。(6)按规定收取维修费用,并向甲方提供维修工时及材料明细表。2、甲方义务(1)及时送修车辆和验收竣工车辆。(2)提供送修车辆的有关情况(车辆维修申报单)。(3)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交纳维修费用。四、双方权利1、在本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如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能遵守本合同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2、如在执行本合同中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在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五、费用结算及结算方式1、乙方以经甲方负责人审签的车辆维修申报单及车辆维修结算单为结算依据,向甲方开据普通增值税发票。2、甲方车辆在乙方的维修费用应以季结方式结算,即每季度第一个月内结清上季度的全部维修费用。六、质量保证1、维修质保期根据国家《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实施:汽车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万公里或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10日。2、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及日期指标,以先到者为准。3、机动车辆质保期,以车辆竣工出厂之日起。4、用户自购材料不保修,不负责由自购材料所引起的事故。七、违约责任1、如乙方欺骗甲方,不属于甲方的车辆进行维修收取甲方维修费等损害甲方权益的事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做出相应的赔偿。2、如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3、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八、服务承诺、免费项目详见附件1—2。附件1、乙方服务承诺附件2、乙方免费服务项目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附件1:乙方服务承诺1、优先服务:设立快速通道,为甲方预留专用工位,保证随到随修。2、标准规范:(1)符合或达到现行中国国家规定标准或通用国际标准所规定的质量指标体系;遵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7号)。(2)甲方送修车辆时必须提供定点维修送修单(以下简称送修单)。送修单上应注明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并需甲方单位领导审核并签字确认。(3)乙方应对送修车辆进行仔细检查,并根据需要维修的项目和收费标准在送修单上注明维修项目和维修材料费用。(4)对送修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更换。(5)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如发现其他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或延长维修时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天内明确答复同意或不同意。(6)送修单一式两份,需由甲方经办人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维修结算凭证。乙方保证每个季度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汽车定点维修情况统计表及时报甲方车辆管理部门备案并结算。(7)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果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合理,甲方应立即在送修单和“工时材料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3、质保期限:按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7号第二次修正《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执行,具体为:整车或总成修理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2000公里或者10日。质保期内,属于维修工艺或乙方操作不当引起的车辆故障、损坏,乙方免费返修。4、质量检验:电脑检测、科学诊断,先检测后维修。执行“三检”制度及“三包”规定,质量不合格不准出厂,竣工出厂应由检查员确认。5、配件质量:将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供用户选择。使用的车辆维修配件、材料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6、维修合同:整车大修、总成修理、二级维护或维修费用在2000元以上的,应签订汽车维修合同。7、维修工期:严格按甲、乙双方约定的工期执行,若遇不可预料的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工期,双方协商解决。8、配件更换:依据国家、行业标准更换零配件,决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确保更换零配件质量,严格按零配件的质保期规定执行,若质保期内同一部件因配件质量问题造成换件,材料及工时由乙方承担。9、即时答复:甲方报修后,乙方在15分钟内予以明确答复。10、上门服务:应甲方要求可上门汽车服务,解决疑难杂症。如通过电话答复不能处理,市辖三区内,派员30分钟内到达现场。11、建立档案:分车建立维修档案,详细记录维修车辆型号、车牌、维修或更换部件、计价情况、维修时间等,以备维修单位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12、依法经营:依法经营,不得有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客户的正常服务要求。13、和谐服务:创造和谐服务环境,不论何种情况均避免与客户发生争吵。14、应急车辆:配备两辆救急上门服务专用车,确保及时上门服务。15、旧件处理:维修时,撤换下的旧零件应交由送修人自行处理。16、出厂条件:维修车辆出厂时,须提供汽车维修技术资料(进厂检验单、维修过程检验单、维修工时单、维修材料清单)。17、跟踪服务:在车辆维修、竣工出厂后的三天内进行业务回访,及时了解维修质量和客户反馈的服务态度。结果进行登记并及时处理。xxx公司2017年2月7日附件2:乙方免费服务项目1、为甲方的所有维修车辆,提供预修前免费检查服务。2、为甲方优先提供维修工位并随时提供免费咨询服务。3、如甲方要求上门接送维修车辆,由乙方免费接送。4、10公里以内免费提供救援,10公里以外不需拖车的救援仅收燃油费和过路过桥费。如需使用拖车,起步价200元(含3公里),3公里以外每公里增收8元。5、代办车辆年审,每台车仅收取检测方所需工本费(乙方应将产生的工本费票据提供给甲方留存)。xxx公司2017年2月7日该地区特许连锁协议产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约双方分别为:特许人:_________公司,总部设于_________(地址);被特许人_________,商业机构设于_________(地址)。1、......该地区特许连锁协议产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约双方分别为:特许人:_________公司,总部设于_________(地址);被特许人_________,商业机构设于_________(地址)。1、......该地区特许连锁协议产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约双方分别为:特许人:_________公司,总部设于_________(地址);被特许人_________,商业机构设于_________(地址)。1、......汽车维修保养合同甲方:乙方:三亚弘盛汽车修理厂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车辆定点维修厂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意见,作为双方共......汽车维修合同贵州振华红云电子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三日贵州XX有限公司车辆维修合同甲方:乙方:贵阳乌当凯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甲方:乙方:丙方: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汽修厂是甲方出资设立的企业法人,为了搞活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现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决定将汽修厂交由乙、......汽车维修合同托修方: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承修方: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四、材料提供方式:________。五、质量保证期:维修车辆自出厂日起,在正常使用......汽车空调维修合同甲方:新乡市开发区宏达汽车空调装饰部地址:新乡市花天小区门面房地话:2138086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地址:新乡市新中大道666号电话:2......车辆定点维修的合同车辆定点维修的合同模板甲方:乙方:甲方考虑到乙方所拥有的维修实力和服务水平,甲方自愿在乙方定点维修其在附表中所列车辆。乙方考虑到甲方为固定客户,愿为甲方提供优惠服务。为规范双方行业并保持彼此良好的合作关系,在自愿、公平、平等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协议如下:一、甲方车辆在乙方定点维修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优惠1.修理工时费优惠10%。2.享有配件优先使用权。二、车辆送修1.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需持有甲方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车辆维修通知单,乙方见单后方可按此协议维修车辆。2.甲方车辆维修通知单上须注明送修项目和经办司机姓名。三、维修项目1.维修项目由甲方在车辆维修通知单上注明,车辆维修单位领导批准,并加盖报修单位和财政局公章。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维修项目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验认可后,由乙方维修。3.在维修过程中,甲方司机对进行必要维修项目的签字视同甲方认可。4.乙方维修完车辆后,须把与本次维修有关的工时费,配件费等详细明细签字或盖章后一联交于甲方司机。5.未按规定手续进行维修的或甲方司机未经同意私自维修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四、结算方式维修费累计达5000元以上或每三个月时,乙方执配件明细表和维修报告单与甲方结算一次。因甲方原因逾期不结算,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收利息。五、合同日期: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为止,合同期为一年。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决定。甲方:尚义县财政局乙方:上海大众汽车张家口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代表签字:代表签字:电话号码:电话号码: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汽车维修合同GF-92-0304托修方___签订时间___合同编号___承修方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一、车辆型号:┌────┬─────┬─────┬───────┬─┬──┬────┐│车种││牌照号││发│型号││├────┼─────┼─────┼───────┤动├──┼────┤│车型││底盘号││机│编号││└────┴─────┴─────┴───────┴─┴──┴────┘二、车辆交接期限(事宜):┌───────────────┬──────────────────┐│送修│接车│├──┬───┬───┬────┼─────┬────┬──┬────┤│日期││方式││日期││方式││├──┼───┴───┴────┼─────┼────┴──┴────┤│地点││地点││└──┴────────────┴─────┴────────────┘三、维修类别及项目:┌──────────────────────────────────┐││││││└──────────────────────────────────┘预计修费总金额(大写)_____(其中工时费)四、材料提供方式:五、质量保证期:维修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___天或行驶___公里以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六、验收标准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七、结算方式及期限:现金_____转帐_____银行汇款_____期限____八、违约责任及金额________________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本。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经济合同仲裁___法院起诉___十一、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托修方单位名称(章)│承修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人代表人:│法人代表人:││代表人│代表人││电话电挂│电话电挂││开户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说明:1.承、托修方签订书面合同的范围:汽车大修、主要总成大修、二级维护及维修费在一千元以上的。2.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经承、托修方签章生效。3.本合同维修费是概算费用。结算时凭维修工时费、材料明细表,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4.承修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及延长维修期限时,承修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包括文书、电报)通知托修方,托修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___天内给予书面答复,否则视为同意。5.承、托修方签订本合同时,应以《汽车维修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为依据。注:本合同一式份。承、托修双方各一份,维修主管部门各份。监制印制车辆定点维修合同甲方:乙方: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平等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一、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3)“维修”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一、二级维护正常维护、维修等保养服务。(4)“配件材料”系指乙方可提供维修服务时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5)“配件价格”系指乙方提供的车辆配件价格(车辆维修维护的配件费用,双方另行商议)。二、服务范围乙方负责甲方50台“的士”车辆的各级维护、维修(或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三、甲方车辆在乙方定点维修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优惠:1、修理工时费优惠10%;2、甲方有权享有配件优先自行选择使用权。四、车辆送修1、新车营运年/10万公里内,上海大众公司规定甲方的维护保养期间,甲方有权选择维护保养厂家的权利。2、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继续维修。3、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五、为共同遵守做好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的相关事项,双方在签订协议后,乙方需编制车辆每月维修和维护保养或年检计划(甲方提供车辆号牌数据)。六、乙方在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过程,必须按照国家对汽车维修质量所制定的修理技术标准及技术要求进行维修,并严格执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三检制度(进厂、过程、出厂)优先安排甲方的车辆进行维护(确保即到、即修),并保证维修质量。七、乙方在车辆维修或维护属保质期内出现维修质量或配件质量等的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存在有质量问题的配件,因乙方维修质量导致甲方利益受损,乙方应作合理补偿。属于司机操作不当或其它因素造成车辆损坏的,由当事人负责。八、乙方以“规范经营、优质服务”为指导思想,竭诚为用户服务。对车辆的各类维护和事故车修复作如下管理规定:1、甲、乙双方负责督促驾驶员按时维护保养工作(包括一、二级维护保养),乙方必须按时完成。车辆维修用时如下:序号维修项目维修时间备注1一、二级维护保养1小时内2小修2小时内3中修4小时内4大修8小时内2、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乙方按需求提供拖车服务。乙方应根据《事故车辆修复管理规定》做好车辆修复工作,并做好向保险公司索赔工作。3、事故车辆修复时间规定(天数),按保险公司事故定损总金额修复出厂时间(以双方或保险公司确认定损日为准)。(1)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24小时内完成。(2)金额在0元以下的,36小时内完成。(3)金额在30000元以下的,72小时内完成。(4)金额超过3万元以上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修复时间,最长时不得超过天。并提供24小时(含节假日)维修服务。4、乙方设有专人负责,协助甲方处理已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的事后工作。如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与肇事司机做好沟通工作,尽快赶赴现场协助处理事故车辆的相关手续事项和理赔手续。九、维修项目(内容)1、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维修项目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验认可后,由乙方维修。2、在维修过程中,甲方对进行必要维修项目的签字视同甲方认可。3、乙方维修复车辆后,须把与本次维修有关的工时费,配件费等详细明细签字或盖章后一联交于甲方。4、未按规定手续进行维修的或甲方司机未经公司同意私自维修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十、维修费用乙方应按照不超过《江西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十一、竣工车辆交接手续1、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2、如甲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十二、乙方服务1、乙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2、乙方应对甲方车辆进厂优先维修维护,正常的一、二级维修维护务必在一小时内完成(事故车辆参照第八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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