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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司员工持股方案(股权激励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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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司员工持股方案(股权激励模板)


('非上市公司员工持股方案(股权激励模板)XXX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持股方案二〇二一年八月一、释义一.1除非另有说明,以下名词或简称在本员工持股方案中作如下释义:公司应指:XXX科技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应指:届时成立的本员工持股方案的员工持股平台,拟用名称为“XXXX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以届时商事主体登记机关登记的为准)。员工持股方案应指:公司的本次员工持股方案。在满足本员工持股方案规定的条件下,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员工有权在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合伙企业一定数量的合伙权益,从而达到间接持有公司一定比例股权的目的。激励对象应指:符合员工持股方案规定的条件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有权购买合伙企业一定数量合伙权益的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员工。股东会应指: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应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应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普通合伙人应指:持有合伙企业的合伙权益,执行合伙企业合伙事务和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普通合伙人由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人员担任,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应取得公司董事会的批准与授权。有限合伙人应指:激励对象在签订《合伙协议》,并购买合伙企业的合伙权益之后,成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权益应指:激励对象根据员工持股方案获得的合伙权益以及其对应的公司股权所带来的利益。获授应指:根据员工持股方案,激励对象获得购买合伙企业一定数量有限合伙权益的权利的行为。合伙权益应指: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所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对应的权益。股票锁定期应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本员工持股方案,公司股东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期限。《公司法》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应指:《XXX科技有限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应指: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二、公司概况公司成立于年月日,地址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截至目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公司的股权结构现状如下: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人民币/万元)实缴出资额(人民币/万元)出资比例(%)1例A5,122.75545,122.755451.22762例B2,110.00002,110.000021.100034567合计100三、员工持股方案的目的和原则三.1员工持股方案的目的是:(1)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平衡公司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形成股东与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之间的利益共享与风险共担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积极性;(2)进一步激励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增强凝聚力和归属感;(3)吸引和保留实现公司长期目标所需要的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确保公司长期发展。三.2员工持股方案的原则是:(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2)坚持员工、公司、股东利益相一致,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3)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风险与收益相对称。四、员工持股方案的基本内容四.1员工持股方案的原理(1)合伙企业通过向公司增资进而持有公司一定数量的股权作为员工激励股权的来源(以下简称“增资”),合伙企业根据本员工持股方案约定的方式与条件给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合伙权益,激励对象通过持有合伙权益从而间接持有公司股权。(2)合伙企业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构成。普通合伙人由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人员担任,激励对象担任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享有合伙企业的管理权,有限合伙人不享有合伙企业的管理权且不参与执行合伙事务。普通合伙人行使决定有限合伙人的入伙、退伙,转让普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里的合伙权益,同意有限合伙人转让其合伙权益的职权均需经公司董事会事先书面授权或确认。公司董事会有权随时更换普通合伙人。(3)合伙企业通过向公司增资的方式成为公司股东。合伙企业向公司增资人民币元(其中,人民币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取得增资后公司%的股权。(4)员工持股方案的价值体现在:①激励对象通过合伙企业享受公司的分红;②公司上市且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激励对象通过合伙企业间接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激励对象享受二级市场上该等股票的价格和其投资成本之间的差价。四.2员工持股方案的管理机构(1)股东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和批准本员工持股方案的实施、变更和终止。(2)董事会是员工持股方案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拟订和修订员工持股方案,报公司股东会审批,并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方案的相关事宜。四.3员工持股方案的实施程序(1)董事会制定员工持股方案,由股东会审议通过。(2)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执行员工持股方案。四.4公司股权与合伙权益兑换比例假定单个激励对象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数量为S,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股权数量为M,该激励对象持有的合伙权益占全部合伙权益的比例为N,则该激励对象通过持有合伙权益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数量的计算公式如下:S=M×N五、激励对象的选拔和义务五.1激励对象选拔范围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和《合伙协议》的规定,激励对象从下列人员中选拔产生:(1)高级管理人员;(2)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业务骨干及其他重要员工。五.2激励对象选拔标准(1)公司总经理根据员工的业绩、能力、职称、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精神、任职时间以及对于公司文化的接受程度等进行选拔并提交名单,由公司董事会决定;(2)公司的年度或季度业绩考核均作为选拔的重要参考依据。五.3激励对象的义务(1)激励对象应当按公司所聘岗位要求,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2)激励对象应当遵守本员工持股方案的内容;(3)激励对象购买合伙企业份额的资金来源应为激励对象合法自筹资金,公司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以及任何财务担保;(4)除《合伙协议》及本员工持股方案另有约定外,激励对象获授的合伙权益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违反前款规定,激励对象擅自处置其所享有的合伙权益的,其因处置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合伙企业所有;(5)因本员工持股方案获得的收益,激励对象应按国家税收法规缴纳有关税费。六、员工持股方案的实施本员工持股方案的具体实施时间及完成时间由董事会决定。员工持股方案实施程序如下:六.1股东会作出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方案的股东会决议,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的股权比例;六.2董事会向激励对象出具《关于授予公司员工股权的通知书》(格式见附件);六.3激励对象应在董事会出具《关于授予公司员工股权的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合伙协议》及公司要求签署的其他相关文件;六.4激励对象应在签署《合伙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或董事会另行同意的其他期限内,将认购合伙权益的相应出资支付至合伙企业指定的银行账户,逾期视为放弃激励;六.5由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负责向工商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七、合伙权益及公司股权的转让与出售七.1在公司上市前,除本员工持股方案另有约定或经过普通合伙人书面同意外,合伙企业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股份,激励对象不得主动要求退伙、出售或转让其所持有的合伙权益。七.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至股票锁定期(股票锁定期将根据公司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审核政策确定)届满之前,除本员工持股方案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激励对象不得主动要求退伙、出售或转让其所持有的合伙权益。七.3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经持有合伙企业50%以上财产份额的合伙人(其中须包括普通合伙人)同意,合伙企业将择机通过二级市场公开出售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上市后的股票,相关转让的具体实施由普通合伙人决定。激励对象可以取得合伙企业出售公司股票后代扣代缴所得税后的收益。股票锁定期届满后,除普通合伙人书面同意外,合伙企业每年出售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的25%。七.4合伙人通过合伙企业在二级市场出售或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有关限售股份转让的规定及规则。八、合伙权益的回购八.1触发回购事项:发生本条约定如下情形之一(以下简称“回购事项”)时,经普通合伙人决定,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的其他人士有权回购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合伙权益。(1)激励对象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2)激励对象丧失全部或部分民事行为能力;(3)激励对象不再符合员工持股方案的激励对象标准的;(4)激励对象劳动合同期限未满主动辞职的,或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不与公司续约的;(5)激励对象未能完成公司(本第八.1条,“公司”包括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业绩考核要求(业绩考核要求由公司每年确定)的;(6)激励对象有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或合伙企业机密、严重失职或渎职等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的行为;(7)激励对象违反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竞业禁止规定;(8)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考核不合格、未充分履行岗位职责或违反公司其他劳动纪律而被公司解聘、开除,或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考核标准参见公司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9)激励对象未履行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义务或支付对价义务;(10)激励对象私自转让合伙权益,或者将其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的;(11)激励对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合伙企业造成损失;(12)激励对象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合伙协议》约定的除名退伙事由;(13)激励对象发生违反员工持股方案、《合伙协议》等与员工持股方案相关的签署文件中约定的事项;(14)激励对象发生其他对公司或合伙企业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导(15)致其继续持有合伙权益未能实现激励目的的事项。八.2回购实现方式回购的具体方式为该等激励对象应根据普通合伙人的要求向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的其他人士转让其持有的合伙权益,并及时配合完成有关转让手续。如有违反,该激励对象应按其回购金额承担每天0.1%的违约金。八.3回购价格(1)若发生员工持股方案第八.1条(1)至(3)项约定的回购事项,回购价格=该激励对象被回购的合伙权益对应的实缴的出资额+该激励对象被回购的合伙权益对应的实缴的出资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自实缴到位之日起至回购价款支付之日止的利息-合伙企业截至回购事项发生时向该激励对象已累计分配的利润(含税,如有)。(2)若发生员工持股方案第八.1条(4)至(14)项约定的回购事项,回购价格=该激励对象被回购的合伙权益对应的实缴的出资额-合伙企业截至回购事项发生时向该激励对象已累计分配的利润(含税,如有)。八.4如公司自《合伙协议》签署之日起5年内未提交上市申请,公司可向合伙企业要求回购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股权,激励对象也可向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提出申请并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后,要求普通合伙人自行或通过普通合伙人指定的第三人回购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合伙权益,回购价格按照合伙企业或激励对象实缴的出资额确定,且应扣除已累计分配的利润。九、其他九.1本员工持股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九.2本员工持股方案对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具有直接的法律约束力。九.3本员工持股方案中使用之标题仅为参考之便,并非为本员工持股方案之条款作定义或对其予以限制。九.4本员工持股方案解释权归属于公司董事会。XXX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08月日附件一:拟进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首批员工名单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职级部门入职日期1王A资深副总裁总裁办2012/062刘B经理营销二部2017/103何C高级工程师软件开发部2016/09456789101112131415附件二:XXX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授予公司员工股权通知书XXX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授予公司员工股权通知书根据X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2021年XX月XX日的股东会决议,决定授予公司员工(身份证号:,以下简称“激励对象”)以XXXXX(有限合伙)的%的有限合伙权益,该有限合伙权益对应公司股权比例为%(对应人民币元公司注册资本)。该有限合伙权益的价格为人民币元,申购有效期为本通知书出具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激励对象应在申购有期内签署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及相关文件。申购有效期届满后,已获授但尚未申请购买的有限合伙权益不得申购。XXX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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