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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电网发展工作方案,电网迎峰度夏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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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电网发展工作方案


(':XX市电网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我市电网及供电设施建设的,解决电网及供电设施规划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电力供应服务,确保电力安全稳定运行,促进电力供给侧,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满足全市经济需要,特根据《人民城乡规划法》、《人民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广省供用电条例》、《广省电力建设若干规定》、《我省电网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策,结合我市电网及供电设施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建立健全电力供应服务保障机制、电网工程前期审批机制、电网工程用地审批机制、报建审批服务机制、规范电网建设补偿工作机制、电网设施和建设用地保护机制、电力安全运行保障机制、督办督查机制、电网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机制等9个工作机制,解决电网规划落地难、报建审批耗时长、环评难、征地青苗补偿阻力大、电力线路清障难、推进供用电领域的科技创新(含分布式电源、智能电网、供电节能环保等)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我市电网及供电设施建设、电力供应服务及电力运行工作,电网及供电设施建设的顺利进行,保障我市电力安全运行,促进电力供给侧,优化肇庆营商环境,满足肇庆经济快速的需要。二、工作任务(一)建全电力供应服务保障机制。1、信息沟通,提前获取用电需求信息.市经济每半年组织各县(市、区)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填报重大招商引资、重点大型开发项目的新增用电需求情况,特别是重点区域、重要园区有关情况,通报给供电企业.市城乡、市国土资源局每半年分别将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信息、全市土地招拍挂信息知会供电企业。[负责单位:市局、市经济、市国土资源局、城乡建、市城乡、广电网肇庆供电局,各县(市、区)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2、参照市的沟通机制,各县(市、区)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每半年与供电部门沟通用电需求信息和电网规划建设信息,及时调整电网规划建设工作计划.[负责单位:各县(市、区)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供电部门]3、供电企业与用电客户之间的沟通,根据《广省供用电条例》的要求制定客户诉求处理工作机制,快速落实解决客户诉求。由供电企业的对外服务窗口生成客户诉求工作单,并及时将工作单到供电企业相应的部门,由相应的客户服务联络员以及属地的客户经理,负责跟踪和处理工单并对职责范围内的客户诉求进行调查、处理和答复.通过客户诉求工作单的有效,供电企业内部营销客服与基建、生产部门之间的联动服务能力,以客户需求触发内部快速响应、联动服务,全面提升服务效率.[负责单位:广电网肇庆供电局](二)健全电网工程前期审批机制。l、在城市总体规划和电网专项规划的基础上,供电企业至少提前半年向市府和市城乡提出规划期内电力负荷预测建议及XX需开展前期工作的电网建设计划,由市府审定后下发各县(区)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纳入XX市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以便各单位协助落实电网建设计划。供电企业至少提前半年将规划选址方案、规划线路路径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书面征求各县(市、区)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和相关部门意见。[负责单位:市城乡、市国土资源局、市经济、市局、广电网肇庆供电局,各县(市、区)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2、电网及供电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立项、设计和报建阶段,需做出项目投产后近期和最终用电负荷及年用电量的估算,分别落实项目的供电方案后,送有关部门进行审批,以利于供电企业及早统筹安排供电方式。[负责单位:市局、市经济、市城乡、广电网肇庆供电局]3、在电网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各县(市、区)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市局、市城乡等有关部门收到有关站址线路方案、项目规划方案和电网建设计划资料后,对方案做出书面回复,若对方案有不同意见,应同时提出建议方案和修改方案。由国土部门提出站址用地预审意见(报国家或省审批,以及配电网供电设施中不需要办理征地的除外);规划部门提出线路走廊路径(含输变电线路和配电网线路)、杆塔位置、配电房位置、变压器位置意见;地震部门提出是否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水务部门提出电网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意见;门提出电网及供电设施工程(配电网供电设施工程除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或环境影响评价表)审批意见;经济门提出电网工程稳定风险评价报告审批意见4、新建或改建的市道路,施工道路范围内的各类管线必须以地下管沟方式埋设.新建或改扩建的供电设施所在区域规划采用综合管廊建设方式建设地下管线的,供电设施应当纳入综合管廊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依据电网专项规划预留地下供电设施的位置和通道。在道路建设工程方案确定阶段,规划部门应与供电企业联系在综合考虑其他各类地下管线布置的同时,确定供电线、缆管道的位置及标高,所需由管线建设单位解决.市管理部门督促道路施工单位在施工5天前供电企业,以利于供电管道的预埋,减少开挖道路行为.[负责单位:市城乡、市城市综合XX、广电网肇庆供电局](三)完善电网工程用地审批机制。1、凡符合XX市电网规划及城乡规划的输变电工程用地,由该工程所在地的规划部门和国土部门参照高项目用地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负责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广电网肇庆供电局]2、对已纳入储备的输变电工程用地,在符合相关规划及申报资料齐全的情况下,规划、国土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等用地审批手续;需要征地(收地)或拆迁的,国土部门负责尽快落实;对因征地无法落实或拆迁困难的,由国土部门逐级上报相关部门协调解决.[负责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各县(市、区)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广电网肇庆供电局]3、住宅区等配网区域因供电能力不足或电网升级,需要增加或者变更供电设施、公用供电设施用地的,配网区域所属由新增用电需求方或所在地人民府应提出详细用电诉求并提供合适的供电设施用地及坐标(包括但不限于变电站、公用变压器、电房、开关房、电力线路路径及线行通道等),征求所在配网区域供电企业意见,并协商一致签订供电设施用地占地协议(或用地协议)后,供电企业应当报市城乡等部门批准,列入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电网专项规划.建设住宅区、商业街区和园区等,建设单位应当依据电网专项规划,根据供电设施建设需要,预留公用供电设施用地或者用房、架空电力线路走廊和地下电缆通道,用于配电网供电设施建设。(四)完善报建审批服务机制。1、将电网建设项目纳入重点建设项目绿色通道管理.电网建设项目在取得省、市有关部门规划或计划批准后,市行XX负责将其纳入市重点建设项目绿色通道管理,各有关部门按绿色通道审批时间开展审批手续,尽量缩短审批时间。[负责单位:市行XX、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建、市城乡、广电网肇庆供电局]“”2、建立报建审批一站式服务制度。市府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与县(市、区)府有关部门之间的审批流程,改变两级报建审批模式,实行报建审批"一站式服务"制度。办理需要县(市、区)部门或市府有关部门派出机构出具初审意见的审批事项,由供电企业统一向县(市、区)行XX提交报批材料,当地行XX负责在5个工作日内统一协调并联办理有关部门的初审意见,有关部门依审批权限按绿色通道时间要求完成审批工作。[负责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建、市城乡等](五)规范电网建设补偿工作机制。l、电网建设工程涉及的征(占)用地、房屋拆迁、青苗损毁、临时施工占地、施工损坏等相关补偿工作,可由供电企业委托当地府协助办理,补偿费用由供电企业负责。各地府(管委会)应参照《广广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6年修订调整)的》(粤国土资规字[2016]1号)制定属地最新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其最新补充规定,由供电企业与权属人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由当地府(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协调解决.[负责单位:广电网肇庆供电局;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2、架空线路线行、杆塔基础用地、进出变电站道路及相应的电力设施保护区不实行征地,实行一次性永久占用土地补偿.对线路线行穿过林区确需征占用林地的,国土行主管部门和林业部门应按照《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和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依法收取相关费用。对征(占)用林地、迁坟及补偿问题有争议的,当地府(管委会)牵头协调解决,由供电企业与有关林木林地权属人签订相关占用林地及一次性补偿协议。[负责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广电网肇庆供电局、各县(市、区)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3、新建架空电力线路根据电网专项规划需要跨越房屋时,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并与房屋权属人达成协议.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供电设施,需要损害农作物,砍伐树木、竹子等高杆植物的,建设单位与有关土地权属人及农作物、植物权属人签订一次性经济补偿协议,相关土地权属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可能危及供电设施安全的树木、竹子等高杆植物,否则供电企业有权依法予以修剪或者砍伐,并不再予以补偿。4、输变电工程设计方案及工程,经审查批复后,由供电企业呈请当地府发布建设.建设发布后,在输电线路路径和变电站站址用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抢种的多年生植物以及临时建筑、违章建筑,一律不予补偿,并由当地府(管委会)负责限期或清除,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市城乡、广电网肇庆供电局,各县(市、区)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5、供电企业提供齐全的线路路径图、线路杆塔位置图等详细资料后,由当地府(管委会)指派项目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府(办事处)负责,按时完成相关征(占)用地、房屋拆迁、青苗赔偿工作手续,交付供电企业组织施工。如因特殊情况影响,确不能按时全部完成,必须分步完成,确保施工能正常进行,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负责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等](六)电网设施和建设用地保护机制.1、各级府和有关单位要控制和保护好巳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电网建设计划的电力线路走廊、变电站站址、配电供电设施等预留建设用地,以及现有电力设施保护区,防止在上述用地范围内出现擅自取土、填土、开挖、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种植竹子和高杆树木等妨碍电网建设和影响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2、在现有或拟建的变电站、输电线路、配电线路等供电设施附近建设其他项目、或进行开挖等施工作业,应取得供电设施所在地规划XX门的批准,在审批项目时应提前十个工作日书面供电企业会同核查,应核查清楚报建项目是否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是否会危及供电设施安全或对供电设施是否有不良影响。对供电设施影响严重的项目应不予批建。供电企业制定现有或拟建的变电站、输电线路、配电网等供电设施保护区,供电企业提供的供电设施影响分析应,作为规划部门审批依据。对供电设施影响严重、供电企业明确不能建设的项目,不予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对供电设施影响显著轻微的,建设施工单位采取经供电企业认可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负责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广电网肇庆供电局]3、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线路沿线各级府及有关部门要管理,村委会、经济社严格把关,积极配合,不在输电线路保护区内的土地、林地七种植高杆植物或者承包给私人种植高杆植物;在线路保护区内进行取土、打桩、钻探、开挖等活动时,建设者应遵守有关规定并与供电企业取得联系。[负责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市城乡、广电网肇庆供电局,各县(市、区)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七)完善电力安全运行保障机制.电力设施和电力线路通道下的隐患治理,完善电力安全运行保障机制。1、供电企业定期向各级府或城市综合管理部门汇报辖区内危及供电设施和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隐患情况.根据隐患情况报告,对危及辖区内供电设施和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违章建(构)筑物、违章种植、堆放物品等障碍物,以及对影响变电站进站道路、公用电房、电力管沟、检修井等供电设施畅通的行为或障碍物,各级府及时组织开展清理,防止人身、电网、设备事故和火灾的发生,确保我市电网安全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若存在当地府不能协调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至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府。2、各村委、土地(林地)所有权人对种植承包合同的管理,对有电力设施和电力线路经过的农田和林地,种植承包合同明确不得种植危及辖区内电力设施和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植物。农业、林业部门在具体业务中要指导工作。3、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或规划已建电力设施和电力线路(或已经批准新建、改建、扩建、规划的电力设施和电力线路)两侧不满足相应安全距离的新建建筑物时,会同供电企业审查后批准。4.公用工程、城市绿化和其他工程在新建、改建或扩建中妨碍电力设施和电力线路安全时,相关部门及时联系供电企业,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协商好迁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和补偿等问题后方可施工。5、各级府电力管理部门会同部门所辖地区电力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发生破坏和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后,供电企业立即向属地机关报案,各级部门及时依法查处破坏电力设施和盗窃电力设施器材的案件。6、对影响变电站进站道路畅通的行为或障碍物,供电企业无法制止或清理的,供电企业立即向当地府汇报,当地府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制止或清理。[负责单位:市局、、市、市安全监管局、市城乡、广电网肇庆供电局,各县(市、区)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八)完善督办督查机制。1、建立电网建设督办督查机制。各级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配合供电企业开展输变电工程的征地、拆迁、青苗补偿等工作,支持地方电网建设.市府与各县(市、区)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签订电网建设目标责任书,并对其年度电网建设工作进行督办督查,定期对各地电网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2、对逾期不能完成电网建设工作任务的部门、单位,由市府督办部门发出书面督办。对经督办仍不能完成整改要求的,在查清事实,认定性质的基础上,由市府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负责人的责任。[负责单位:市府督查室、广电网肇庆供电局,各县(市、区)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九)建立电网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机制.建立电网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机制,及时统筹协调解决目前电网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支持电网建设的组织保障体系,提高电网建设效率.1、XX市电网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电网建设的日常协调、检查、督促工作,研究解决电网建设项目实施中遇到的相关问题。2、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全市经济用电需求情况,研究分析电网建设规划和工作方案,部署下阶段工作;及时收集和整理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以及各有关部门在电网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依据电网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及时予以解决;落实市府电网建设的重点工作部署,定期通报全市重点电网建设项目建设进展情况。3、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单位:市经济、市局、市局、城乡建、市国土资源局、、市、市城市综合XX、市、、市城乡、市、市公路局、广电网肇庆供电局,各县(市、区)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三、保障措施(一)领导,完善机制.市电网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电网建设日常统筹协调和检查督办工作,“”督促九大工作机制的建立健全和工作推进;定期工作会议,协调电网建设项目遇到的困难,督促各单位按计划推进工作,及时解决电网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各成员单位对于因特殊问题不能按期推进的项目,按受阻原因进行分类、分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二)各司其职,狠抓落实.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电网建设、电力供应服务以及电力安全运行工作,领导,根据职责分工,明确责任人,制定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工作任务.(三)审批,保障重点。有关部门对电网建设项目要审批,简化程序,缩短时间,确保电网建设项目的前期审批工作顺利开展.(四)属地管理,引导.各县(市、区)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抓好辖区内电网建设、电力安全运行及管理工作,要引导群众支持电力设施建设、主动保障电力安全运行,及时收集群众的诉求,及时化解建设及电力运行中出现的各种矛盾。(五)保障投入,建设。广电网有限责任肇庆供电局要保障XX市电网建设的投入,完善自身工作制度,简化内部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支持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电力迁改、用电报装工作,全力保障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的电力供应,推进全市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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