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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船舶改造方案,池塘标准化改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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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船舶改造方案


('重庆市长寿区交通局关于客渡船和短途区间客船实施标准化改造工作方案的请示区政府:按照区长韩树明、常务副区长陈金山、副区长李宝海对《关于解决客渡船和短途区间客船实施标准化改造经费的请示》的批示精神,我局对船舶改造标准、条件、实施程序和改造船舶名单进行重新完善,形成客渡船和短途区间客船实施标准化改造工作方案呈上。请批示!附:1、客渡船和短途区间客船实施标准化改造工作方案2、2011年标准化船舶改造名单二〇一一年七月四日附件1:客渡船和短途区间客船实施标准化改造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3年打造“平安重庆”的总体要求,今年年底前,完成9艘客渡船和7艘短途区间客船的标准化改造任务。二、组织机构为加强客渡船和短途区间客船标准化改造的组织领导,成立长寿区船舶标准化改造领导小组。组长:黄中木副组长:叶志汇成员:王治全、杨凡、邓华、戴李斌、李斌、郑明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港航处海事船检科,负责改造工作安排和组织协调,王治全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络员:杨凡,联系电话:40247291。三、改造条件1、属于本行政辖区范围内的非标准化客渡船和客渡船区间客船,经船东书面申请,并经重庆市港航管理局批准后纳入改造范畴;2、船舶应在具有标准化船舶建造资质的船厂建造,船舶建造完工并办理手续后,旧船实施拆解报废由船主自行确定具有资质的回收单位进行,长寿区港航管理处(以下简称管理部门)对拆解过程进行监督;3、船舶应在管理部门安排的航线(渡口)至少经营5年以上才能出售。经营期满后,确需出售船舶的应通知管理部门共同定价,卖船总价除去船主投资部分外,余下款项应交回投资单位。四、改造经费标准今年船舶改造经费按照去年大洪湖5艘30客位标准化客渡船建造总价,每艘船舶12万元为参考依据。每艘标准化客渡船改造资金的来源一是船主自筹4万元,二是市里专项补助4万元,三是区级财政配套补助4万元。五、实施程序1、船主书面提出改造申请,报市港航局批准;2、管理部门组织船主与船厂(具备船舶标准化改造资质)召开建造招标会议,确定船舶建造厂家后,签订建造合同。船主自行付清除市、区两级政府补助资金外的建造款,市、区两级政府补助资金由港航处直接拨付船厂;3、管理部门与船主签订船舶改造投资协议;4、船主对船舶开工、建造等环节进行监督,与船厂交接船舶;5、办理完善船舶证书;6、管理部门督促船主对旧船实施拆解;7、管理部门将船舶改造资料上报重庆市港航局审核后,将全部资金兑付船厂。',)


  • 编号:1700847685
  • 分类: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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