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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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上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组二零一三年六月项目名称:上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单位:同济大学,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编制人员: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羌宁刘涛,陈檬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孙毅,王向明,孙焱婧科技标准处项目管理:胡颂目录1.任务的来源及工作过程.............................................11.1任务来源.....................................................11.2工作过程....................................................12.制定本标准的必要性...............................................32.1垃圾焚烧处理的发展状况及主要环境问题.........................32.2国家和本市的行业相关政策和要求..............................52.3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清洁生产和垃圾焚烧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的最新进展52.4上海地区现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存在的主要问题.................63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83.1指导思想....................................................83.2编制原则....................................................84废弃物焚烧工艺与产生的污染物及其控制技术分析.......................................104.1废弃物焚烧工艺简述................................................................................104.2焚烧工艺主要大气污染源及污染物.........................................................104.3焚烧工艺主要气体污染物控制措施.........................................................124.4上海现有生活垃圾焚烧炉状况................................................................205国内外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35.1欧盟2000/76/EC焚烧导则.......................................................................235.2美国垃圾焚烧排放标准............................................................................255.3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排放标准限值......................266本排放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及确定依据..........................................................276.1适用范围与排放控制指标的确定............................................................276.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制订依据................................................................276.3生活垃圾焚烧厂技术要求........................................................................366.4大气污染物监测要求................................................................................397实施本标准的技术、经济、管理可行性分析...................................................418实施本标准的环境、社会效益分析...................................................................431.任务的来源及工作过程1.1任务来源目前,我国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体系正在进一步完善。随着各级政府和广大人民的环保意识越来越强,原有的国家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已不能完全适应环境保护发展的要求。2009年9月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下达《上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研究》任务,由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和同济大学共同承担。1.2工作过程课题组在承接任务后,对国内外相关的生活垃圾焚烧技术的发展趋势、焚烧烟气排放标准及国内外生活垃圾焚烧装置大气污染控制水平和最佳实用技术进行了调研,2010年1月进行了第一次工作汇报,听取了有关部门对标准研究重点的意见和建议。2010年3月完成了欧盟、美国、日本、新加坡、台湾、香港、北京等国家和地区的焚烧标准的收集和比较工作,掌握了国内外制定类似标准的方法和程序,确定了本标准修订的重点。同时还收集本市生活垃圾焚烧装置的基本信息,分析研究了本市现有生活垃圾焚烧装置的技术装备水平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并针对《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在本市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纳总结。课题组还调研了本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的一些规划信息,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于2010年4月形成了《上海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的初稿。2011年根据当时国家有关标准发展形势,形成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研究》研究报告。2013年5月上海市环保局根据当前大气污染控制形势的要求以及国家相关焚烧标准仍未出台的现状,要求加快地方大气污染控制标准的制定工作,尽快为本市大气污染控制工作提供有效抓手。编制组成员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了本市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厂的相关资料,并将标准适用范围与拟修订的国标体系进行了接轨,即将原拟纳入危险废物焚烧标准的其他非危险废物及焚烧共处置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要求调整到生活垃圾焚烧标准中。同时,在编制标准时除制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外,还增加了一些与大气污染控制有关的技术要求,并分别于2013年5月31和6月3日进行了两次工作汇报,6月8日召开了一次初步征求意见会议,6月17日召开了专家咨询会,在此基础上形成目前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2.制定本标准的必要性2.1垃圾焚烧处理的发展状况及主要环境问题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一些发达国家就开始利用焚烧垃圾进行发电。最先利用垃圾发电的是德国和法国,目前发展最快的是美国、德国和日本。现在美国有垃圾发电厂400多座,其中最大的垃圾发电厂装机容量达65MW,可日处理垃圾4000吨。焚烧是欧洲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的主要方式,但是不同国家焚烧处理垃圾所占的比例差别十分大,欧盟成员国城市垃圾焚烧所占比例差异从0-76%。其中荷兰比例最高,占76%,丹麦56%,德国和法国分别占29%和26%。在欧盟15个成员国和挪威及瑞士这17个欧洲国家中,有420家生活垃圾处理厂。目前,大约25家新焚烧厂正在试运转期,另20家处于计划阶段。日本由于土地资源紧缺,更是不遗余力的发展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垃圾焚烧发电处理率达75%,是世界上用焚烧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比例最高的国家。不但大城市的生活垃圾采用焚烧进行处理,市、町、村的生活垃圾也基本上采用焚烧来进行处理,1997年后日本开始全面改造已有大型焚烧设施的烟气处理设施,逐步关停二噁英排放量大的小型、非连续运行焚烧厂,代之以建设现代化大型焚烧厂,2005年日本垃圾焚烧电厂的处理规模多在500t/d左右,基本上配置有一条备用焚烧线。新加坡的垃圾焚烧发电处理率已达100%。目前欧洲90%以上的焚烧厂采用的垃圾焚烧炉技术是机械炉排焚烧炉。流化床焚烧炉、旋转窑焚烧炉和热解气化技术虽有应用,但较少。其他废弃物也常添加到生活垃圾中在机械炉排焚烧炉中进行处理,这些废物包括:商业垃圾、工业非危险废物、污泥和某些医疗垃圾。而日本的大型城市垃圾焚烧厂基本采用机械炉排炉,技术十分先进,烟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非常先进,焚烧厂没有恶臭问题,二噁英的排放远远低于0.1ngTEQ/Nm3。发达国家在利用垃圾焚烧发电技术的同时还非常重视防治二次污染,为了达到合格的排放标准,还增设昂贵的烟气处理系统以去除烟气中的有害物质,因此现代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和相对低的环境污染。如欧洲的现代垃圾焚烧厂高度重视烟气处理,而且处理方法日趋完善,烟气处理部分的投资占全厂建设投资的比重逐步提高,甚至高达40~50%。不同净化系统的组合,可以满足目前最严格的烟气排放标准,如荷兰、德国等国所执行的标准。我国属发展中国家,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化速度加快,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导致城市垃圾量不断增多,2010年我国垃圾清运量已达1.58亿吨,并且每年以约4%的速度增长,据建设部相关部门统计,目前城市垃圾实际无害化处理率还不到20%,垃圾污染环境、危害群众的问题还非常突出。因此对于很多土地资源比较紧缺的地区,发展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对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就成为一项具有吸引力的方法。由于生活垃圾焚烧技术具有占地小、处理时间短、减量化显著、无害化较彻底以及可回收余热等优点,近年来在我国得到了较快发展。1988年深圳建立了我国第一座引进日本三菱进口——设备和技术的垃圾发电厂深圳市政环卫综合处理厂日处理垃圾3×150吨,装机容量4MW)。2000——年珠海建立第一座以国产设备为主的垃圾发电厂珠海垃圾发电厂(日处理垃圾3×200吨,装机容量6MW)。随后浙江宁波、杭州、上海江桥和御桥、山东荷泽、广东南海、山西太原、重庆、湖南长沙、天津、广州等多个城市的垃圾发电厂相继建成。据2008年9月底的统计资料,全国共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厂100座,其中建成56座,在建44座,超过70%的生活焚烧厂集中在我国经济最为发达的东部地区,广东、浙江、江苏和4个直辖市位居前四位,四地合计占全国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总量的近六成。上海目前生活垃圾的年产生量已跃上700万吨的台阶。随着上海城市规模的不断增大和环保要求的提高,可供垃圾填埋的场地越来越少,采取焚烧处置(尤其是分选垃圾的焚烧处置),相比于填埋这种本市目前主要的生活垃圾处置手段,在节约土地资源,保证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置和再生能源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因此分类后垃圾的焚烧处置仍将是未来上海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之一。上海市目前投入运行的2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平均日处理能力2500吨,一台新建的日处理能力30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厂已于2013年5月基本建成处于试运行阶段。对照现行的国家标准,总体上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情况较好。但由于城市范围的扩大,原有垃圾焚烧厂周围的土地性质正不断发生变化,公众对垃圾焚烧过程的二次污染问题日益关切,现行的国家标准的要求已落后于上海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2.2国家和本市的行业相关政策和要求2000年5月29日,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科技部发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在具备经济条件、垃圾热值条件和缺乏卫生填理场地资源的城市,可发展焚烧处理技术。2006年1月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2007年6月3日,国务院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大力推进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在经济发达、土地资源稀缺地区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2006年10月8“”日,建设部发布《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东部地区的垃圾处理应以卫生填埋为基础,在具备条件的城市,鼓励采用以焚烧为主或与生化处理技术多种方式进行有机组合;在西南地区,现阶段可以卫生填埋处理为主,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加大焚烧或生化处理技术的使用比例。2008年3月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建成垃圾发电装机容量50万千瓦。重点在经济较发达、土地资源稀缺地区,特别是南方地区的大城市(主要是直辖市、省会城市和沿海及旅游城市)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上海正面临垃圾产量持续增长和填埋土地资源枯竭的双重压力,探索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的新途径的需求已非常迫切,上海规划在老港建设一座6000吨/日焚烧厂,2013年已建成一期工程,规模3000吨/日,2015年将建成二期工程,规模3000吨/日;在金山、奉贤、崇明、青浦等区域也将规划建设不同规模的生活垃圾焚烧厂。2.3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清洁生产和垃圾焚烧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的最新进展城市生活垃圾的快速增长已成为世界各国城市发展普遍面临的棘手问题,为了寻求最有效的解决方案,发达国家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重视对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的研究,逐步形成了填埋、堆肥和焚烧有机结合的综合处理模式。20世纪80~90年代开始,德国、日本、美“”国、英国、新加坡等国家逐步引入避免和减少垃圾产生的减量化观念,从垃圾处理处置的末端治理向产生源的减量和分类为特征的源头减量与循环利用方向转变,从垃圾的全量焚烧向以能源转化为目标的焚烧资源化转变,从原生垃圾填埋向有机垃圾零填埋目标的转变,从填埋、堆肥和焚烧有机结合的处理模式向可持续的生活垃圾管理模式转变。分类垃圾的焚烧产能是当今垃圾处理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垃圾或分类后垃圾的焚烧过程均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问题,烟气控制是当今垃圾焚烧系统中的核心技术之一。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目前的生活垃圾焚烧烟气处理技术已相当成熟,已逐渐形成对焚烧过程全过程管理控制的综合性烟气排放控制技术体系,包括对焚烧材料的合理配伍、燃烧过程中通过控制燃烧条件和控制烟气在某些温度区段的停留时间来控制二噁英类物质的原始烟气浓度,更先进的过滤材料和更先进的布袋除尘系统设计制造安装技术实现高效的烟尘净化(烟尘浓度控制在几mg/m3以下的排放水平,从而控制重金属和二噁英这类主要以颗粒态存在的有毒污染物质的排放),现行的半干法脱酸系统向高效湿法脱酸系统,循环流化床脱酸系统的转化以适应欧盟2000/76/EC这类标准对烟气中酸性物质的控制要求,SCR,SNCR和改进炉排布风低氮燃烧等控制NOX排放技术,管道加注新型吸附材料以净化有毒有害的重金素和二噁英类物质的技术,二噁英的催化氧化过滤技术等。2.4上海地区现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于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的控制,上海地区目前执行的是国家2000发布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现行的标准由于在10多年前制定,当时我国的生活垃圾焚烧工作刚刚起步不久,所以整体标准的要求较低,仅相当于发达国家上世纪80年代的污染控制要求。随着国内外在焚烧和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方面的不断提高和进步,现行的GB18485-2001已难以反映和适应新需求,逐渐暴露出了其在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方面的缺陷,落后于目前上海已有的两座垃圾焚烧厂当初设计的技术装备水平,也已不适应本市现有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环境形势。在民众环保意识不断提高的今天,制定出符合上海实际情况,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与国际先进水平同步的生活垃圾排放标准对于在上海地区营造较为宽松的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环境,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具有重要的意义。此外,国外发达国家对于固体废物焚烧的大气污染排放标准为行业的准综合性标准,如欧盟2000废弃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包括了除农林业、放射性、动物组织和小型实验性焚烧装置等外的所有其它类型的废弃物焚烧过程的污染控制要求,包括了生活垃圾、工业废物焚烧或混烧的大气污染控制要求。而我国目前执行的行业性的标准中设有《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含医疗、一般危险废物、多氯联苯),而一部分不属于危险废弃物的一般工业废弃物和污泥的焚烧控制过程则缺少相应的明确的控制标准,造成在实际的环境管理、相关焚烧装置的设计施工运行中出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难以抉择的局面。因此有必要在现有的焚烧标准体系中增加对一般性工业废物和混烧处置装置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要求。3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3.1指导思想(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规划为依据,通过制定和实施标准,促进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二)有利于保护生活环境、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三)有利于形成完整、协调的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四)有利于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实施;(五)与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和相关方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具有科学性和可实施性,促进环境质量改善;(六)以科学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为依据,内容科学、合理、可行;(七)根据上海的实际情况,参照采用国内、外相关标准和技术法规。3.2编制原则3.2.1与现行环境法律、法规、政策协调配套,与现行环境保护方针相一致3.2.2“”考虑到标准的长期性和先进性,但又不宜一劳永逸本标准制订制定过程中,既考虑长期性、先进性和前瞻性,又着眼于本市实际,既保护环境又促进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向国际先进标准看齐的同时,但又不一味模仿和照搬国外先进标准,在了解研究国际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发展空间,扎实推进,使标准具有发展余地与前瞻性。3.2.3着眼于技术进步,以可行技术为主要依据本次标准对垃圾焚烧厂以最佳实用或最佳可行的技术为依据,参照欧盟2000制定排放控制要求,并在今后技术进步后,分阶段滚动提高,逐渐实现与发达国家的先进标准要求接轨,突出新标准的全面、科学、合理与严谨。3.2.4可操作性原则:明确控制范围、控制因子、技术方法及监测手段,使新修订的标准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要求,3.2.5兼顾性原则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与治理成本和技术水平兼顾,合理规定排放限值。3.2.6控制主要污染物原则从严控制的指标主要集中在二噁英等毒性大、对环境和人体危害严重的有毒污染物。这类污染物往往以颗粒物态存在,可通过对焚烧原料的进料控制和改进吸附剂注射工艺、强化烟尘净化措施等治理措施来实现控制主要和受关注的污染物的目的。3.2.7新老污染源区别对待对新老污染源分别参照现有设施的排放性能及国内外最佳可行技术的排放水平(向国外先进排放标准看齐)设定排放限值,并考虑现有设施升级改造的时间宽限,力求做到科学合理、技术上可靠、经济上可行,具有可操作性。4废弃物焚烧工艺与产生的污染物及其控制技术分析4.1废弃物焚烧工艺简述废弃物焚烧厂的生产线包括以下构成:废弃物的接受系统;废弃物和原材料的储存;废弃物的预处理(场内或进场前);废气焚烧进料;废弃物的焚烧炉;能量回收(如锅炉)和转化(如发电);烟气净化;烟气净化残渣处理;烟气排放;排放监测和管理;废水控制和处理,焚烧残渣管理和处理,固体残渣的排放和处置。图4-1所示为某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工艺流程示意图。从图的左边开始依次为运送、废物储存和焚烧进料、焚烧炉、焚烧蒸汽发电、烟气净化和排气筒。该图中所示的烟气净化系统为能达到最严格排放标准的喷雾干燥+布袋除尘+湿法洗涤的流程,我国大多数的实际生活垃圾焚烧厂未设置湿式洗涤系统。图4-1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艺示意图4.2焚烧工艺主要大气污染源及污染物4.2.1焚烧过程主要大气污染源生活垃圾焚烧过程的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焚烧烟气、垃圾接受、储存、预处理和焚烧进料等环节中的恶臭气体,其他还有垃圾接受、储存、预处理和焚烧灰渣处理过程的扬尘污染。其中最主要的污染源是焚烧烟气。4.2.2焚烧烟气主要大气污染物分析焚烧产生的烟气根据污染物性质的不同,可将其分成烟尘、酸性气体、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和CO等类型。表4-1为生活垃圾焚烧烟气中的污染物类型。表4-1生活垃圾焚烧烟气中污染物的种类序号类别污染物名称表示符号1飞灰烟尘PM氯化氢HCl硫氧化物SOX2酸性气体氮氧化物NOX汞及其化合物Hg铅及其化合物Pb3重金属类铊、镉及其化合物TL+Cd二噁英PCDDs(Dioxin)呋喃PCDFs(Furan)4有机类其他有机物TVOC5不完全燃烧产物一氧化碳CO(1)飞灰的成分及形成机理焚烧过程中产生的飞灰主要包括金属的氧化物和氢氧化物、碳酸盐、磷酸盐及硅酸盐,来源于垃圾中的不熔氧化物、不挥发金属及可凝结的气体污染物质等,其含量在450~225500mg/m3之间,视运转条件、废物种类及焚烧炉型式而异。一般来说,固体废物中灰分含量高时,所产生的粉尘量多。粉尘颗粒大小的分布亦广,直径有的大至100μm以上,也有小至1μm以下。(2)酸性气体的成分及形成机理焚烧烟气中的酸性气体主要由HCl,NOx,SO2组成,形成机理如下:(aHC1主要是垃圾中的含氯化合物、塑料(如PVC燃烧时产生的,同时,厨余垃圾中的碱金属氯化物(如NaCl,在烟气中与SO2、O2、H2O反应也会生成HC1气体。(bNOx主要来源于垃圾中含氮化合物的分解转换和空气中氮气的高温氧化,主要成分为NO。与大多数危废焚烧相比,生活垃圾焚烧炉的燃烧温度相对较低,因此通常情况下,烟气NOX的发生浓度要低于危废焚烧烟气。(cSO2由垃圾中的含硫化合物氧化燃烧生成,主要成分为SO2。(3)有机污染物的成分及形成机理二噁英及呋喃类化合物是三环芳香族有机化合物的总称,分为3大类:PCDDs,PCDFs和PCBs。生活垃圾焚烧炉所排放的有机氯化合物的生成机理远较其它污染物复杂。其中最简单的是废弃物中有机氯的挥发。但由于已知PCDD(多氯二苯并-对-二噁英)/PCDF(多氯二苯并呋喃〕的排放量通常高于焚烧炉进料的量,因此可以肯定燃烧过程中会产生PCDD/PCDF,其机理推断如下:(a与其分子结构相似的化合物母体如氯苯(CPS)及多氯联苯(PCBS)在燃烧过程中在缺氧氛围中通过热还原转化而成;(b塑料、木材等燃烧的热降解产物氯化而成;(c在飞灰颗粒表面先驱物质被Cu、Ni、Fe等催化氯化而成。340℃左右的温度有利于有机氯化合物的形成。通常,有机氯化合物以气体或飞灰颗粒沉积物的型式排放,在小颗粒上的富集程度很高。(4)重金属垃圾中的各类金属元素在高温焚烧过程中因升华、氧化、氯化等而进入燃烧烟气,大多数以微细颗粒态存在。重金属包括Hg、Cd、Pb、As等,主要来自垃圾中的废电池、日光灯管、含重金属的涂料、油漆等。Hg和Cd在烟气中不仅以烟气的状态存在,同时还以气体状态存在,这是因为有些含有这种成分的化合物在燃烧过程中挥发所产生的。当温度降低时,重金属混合物的挥发率将迅速地降低,相应地其排放也将随之减少。(5)、COCO主要是不完全燃烧的产物,CO在排放烟气中的浓度反映了焚烧过程的完全程度,也可看作可能存在有机微量污染物(如二噁英等)的标志。研究表明,当CO的排放浓度稳定在50-100mg/m3范围时,就可判定燃烧过程是完全的,并且有机微量污染物已按要求被破坏。许多国家对CO的排放浓度控制要求较严格。4.3焚烧工艺主要气体污染物控制措施焚烧烟气净化工艺是按垃圾焚烧过程产生的废气中污染物组分、浓度及需要执行的排放标准来确定的。通常情况下,烟气净化工艺主要针对烟尘、重金属及有机毒物(二噁英与呋喃等和酸性气体(HCl、HF、SOx进行控制,其中烟尘净化和酸性气体脱除是工艺设计的关键。4.3.1酸性气体脱除工艺的选择酸性气体净化工艺按照有无废水排出分为干法、半干法和湿法三种,每种工艺有其组合形式,也各有优缺点。1)干法去除酸性物质干法去除酸性物质可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干式反应塔,干性药剂和酸性气体在反应塔内进行反应,然后一部分未反应的药剂随气体进入除尘器内与酸进行反应。另一种是在进入除尘器前喷入干性药剂,药剂在除尘器内和酸性气体反应。除酸的药剂大多采用消石灰(Ca(OH2,让Ca(OH2微粒表面直接和酸气接触,产生化学中和反应,生成无害的中性盐颗粒,在除尘器里,反应产物连同烟气中粉尘和未参加反应的吸收剂一起被捕集下来,达到净化酸性气体物质的目的。消石灰吸附HCl等酸性气体并起中和反应,要有一个合适温度,约140,℃而从余热锅炉出来的烟气温度往往高于这个温度,为增加反应塔的脱酸效率,需通过换热器或喷水调整烟气温度,一般采用喷水法来实现降温。此种工艺的特点是:(1工艺简单,不需配置复杂的石灰浆制备和分配系统,设备故障率低,维护简便;(2药剂使用量大,运行费用略高;(3除酸(HCl效率相对湿式和半干式低些。图4-2干法除酸工艺示意图同其他两种方法相比,干法的整体去除效率也较低,产生的反应物及未反应物量亦较多,最终需要妥善处置。2)半干法去除酸性物质半干法除酸的吸收剂一般采用氧化钙(CaO或氢氧化钙(Ca(OH2为原料,制备成Ca(OH2浆液液,在烟气净化工艺流程中通常置于除尘设备之前,因为注入石灰浆后在反应塔中形成大量的颗粒物,必须由除尘器收集去除。由喷嘴或旋转喷雾器将Ca(OH2溶液喷入反应器中,形成粒径极小的液滴。由于水分的挥发从而降低废气的温度并提高其湿度,使酸气与石灰浆反应成为盐类,掉落至底部。烟气和石灰浆采用顺流或逆流设计,无论反应器采用何种流动方式,其主要目的均为维持烟气与石灰浆微粒充分反应的接触时间,以获得高的除酸效率。半干式反应塔内未反应完全的石灰,可随烟气进入除尘器,若除尘设备采用袋式除尘器,部分未反应物将附着于滤袋上与通过滤袋的酸气再次反应,使脱酸效率进一步提高,相应提高了石灰浆的利用率。此种方式的特点是:(1半干式反应塔脱酸效率较高,对HCl的去除率可超过90%,此外,对一般有机污染物及重金属也具有良好的去除效率,若搭配袋式除尘器,则重金属去除效率可超过99%;(2不产生废水排放,耗水量较湿式洗涤塔少,也免除了湿式法产生经过多废水的问题,同时由于操作温度高于气体饱和温度,尾气不产生雾状水蒸汽白烟(3流程简单,投资和运行费用相对较低;(4石灰浆制备系统较复杂,喷嘴易堵塞,塔内壁容易为固体化学物质附着及堆积,设计和操作中要很好控制加水量。目前,喷雾干燥塔结合布袋除尘器的脱酸除尘组合工艺是国内外最为广泛采用的工艺技术,美国环保局和欧盟均推荐采用此脱酸除尘工艺。图4-3半干法除酸工艺示意图3)湿式洗涤塔湿法脱酸采用洗涤塔形式,烟气进入洗涤塔后经过与碱性溶液充分接触得到满意的脱酸效果。洗涤塔设置在除尘器的下游,以防止粒状污染物阻塞喷嘴而影响其正常操作。同时湿式洗涤塔不能设置在袋式除尘器上游,因为高湿度之饱和烟气将造成粒状物堵塞滤布,气体无法通过滤布。湿式洗涤塔产生的废水经浓缩后,污泥进入除尘器前设置的干燥塔内进行干燥以干态形式排出。湿式洗涤塔所使用的碱液通常为NaOH或NaHCO3,较少使用石灰浆液Ca(OH2以避免结垢。此种方式的特点是:(1流程复杂,配套设备较多;(2净化效率较高,在欧洲及美国应用多年的实践均可验证其对HCl脱除效率可超过95%,对SO2亦可超过80%;(3产生含高浓度无机氯盐及重金属的废水,需经处理后才能排放;(4处理后的废气因温度降低至露点以下,需再加热,以防止烟囱出口形成白烟现象,造成不良景观;(5设备投资高,运行费用也较高。通过以上比较可知,湿法净化工艺的污染物净化效率最高,但流程复杂,配套设备较多,并有后续的废水处理问题,一次性投资和运行费用高;干法净化工艺比较简单,投资低,运行维护方便,在很多场合是理想的选择,但干法工艺净化效率相对较低,没有提升空间;半干法净化工艺可达到较高的净化效率,投资和运行费用低,流程简单,不产生废水,欧洲的焚烧厂采用半干法的较多,丹麦、法国、德国采用半干法的比例分别约为20%、40%和30%。半干法在国内已有较多成功的应用实例。4.3.2除尘工艺的选择垃圾焚烧厂的粉尘控制可以采用静电分离、过滤、离心沉降及湿法洗涤等几种形式。常见的设备有电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文丘里洗涤器等。文丘里除尘器的能耗高且存在后续的水处理问题,所以此处仅对静电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进行比较。1)静电除尘器静电除尘器内含有一系列交错组合之电极及集尘板。带有粒状污染物的烟气沿水平方向通过集尘区段,其中粒状物受电场感应而带负电,由于电场引力的影响,被渐渐移动至集尘板而收集之。采用振打方式在集尘板上产生震动以震落吸附在集尘板上的粒状物,落入底部的飞灰收集入灰斗内。振打频率可视操作状况而调整,以维持良好的集尘效率。由于在振打过程中可能是附着于集尘板之粒状物再次被气体带起,除尘器通常采用多电场方式,以提高除尘效率。2)袋式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可除去粒状污染物及重金属。袋式除尘器通常包含多组密闭集尘单元,其中包含多个由笼骨支撑的滤袋。烟气由袋式除尘器下半部进入,然后由下向上流动,当含尘烟气流经滤袋时,粒状污染物被滤布过滤,并附着在滤布上。滤袋清灰方法通常有下列三种:反吹清灰法、摇动清除法及脉冲喷射清除法。清除下来的粉尘掉落至灰斗并被运走。在袋式除尘器的设计上,气布比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对投资费用及去除效率有决定性的影响。袋式除尘器的缺点是滤袋材质脆弱;对烟气高温、化学腐蚀、堵塞及破裂等问题甚为敏感。80年代后,各国致力于滤料技术开发,尤其是聚四氟乙烯覆膜滤料(PTFE在袋式除尘器上的开发应用,使袋式除尘器上述弊端得以极大改观。覆膜式过滤袋利用薄膜表面,以均匀微细的孔径,取代传统的一次尘饼,去除粉尘的效率非常高。由于聚四氟乙烯薄膜本身的低表面摩擦系数、疏水性及耐温、抗化学特性,使得该类过滤材料拥有极佳的捕集效果。采用覆膜滤料和全聚四氟乙烯滤料的袋式除尘器目前已广泛应用于新建的城市垃圾焚烧厂及老厂改造上。随着环保要求的日益严格,电除尘器不仅不能满足脱除有机物(二噁英等、重金属的需要,同时也不能满足粉尘排放的要求,所以,现在已基本不再用作为焚烧垃圾厂的粉尘处理装置。CJJ90《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中明确规定生活垃圾焚烧炉除尘装置必须采用布袋除尘器。4.3.3NOx去除工艺的选择NOx的去除工艺有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SNCR、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等。还可以通过控制焚烧条件的低氮燃烧方式来减少NOX的发生。1)SCR法SCR法是在催化剂的存在下NOx被还原成N2,为了达到SCR法还原反应所需的300-400℃温度,烟气在进入催化脱硝装置之前需要加热,试验证明SCR可以将NOx排放浓度控制在50mg/m3以下。2)SNCR法SNCR法是在高温(800~1000℃条件下,利用还原剂将NOx还原成N2的工艺。SNCR法不需要催化剂,但其还原反应所需的温度比SCR法高得多,因此需设置在焚烧炉膛内完成。该工艺是以氨水(NH3·H2O或尿素作为还原剂,将其喷入焚烧炉内,在有O2存在的情况下,温度为850~1050℃之范围内,与NOx选择性反应,使NOx还原为N2和H2O,达到脱除NOx之目的。两种方法相比较,SCR法净化效率高,还原剂利用效率高,但需要催化剂,同时当反应器设置在除尘器后时需耗用大量热能对烟气进行重新加热,投资运行费用较高,目前我国垃圾焚烧烟气净化领域还没有应用,国外,欧洲和日本等已有较多的应用案例。而SNCR法相对SCR投资费用要省很多,但存在净化效率不高,还原剂利用率不高的问题,只适合一些对NOx排放净化效率不高的场合。此外,还可通过控制焚烧过程的工艺参数降低NOx的烟气排放浓度。主要有:1)降低焚烧区域的温度。在1400℃以上,空气中的N2即与O2反应生成NOx。通过控制焚烧区域的最高温度低于1400℃“”,并且减少局部过度燃烧的情况发生,即可控制这部分NOx的生成。由于垃圾中某些高热值燃料(如塑料、皮革等)集中在某一区域燃烧造成该区域的局部温度可能超过1400℃,从而增加NOx的生成量,一般将垃圾坑中的垃圾混合均匀就可避免此类情形发生。2)降低O2浓度。通过调节助燃空气分布方式,降低高温区O2浓度,从而有效减少N2和O2的高温反应。这是一种非常经济有效的方式。热解气化焚烧炉即是采用此机理。3)创造反应条件使NOx还原为N2。以上三类控制技术,在垃圾焚烧系统中具体实现时有以下几种形式:a)低空气比。降低焚烧炉的空气过剩系数,使得O2的量足以用于固废焚烧需要但不足以生成大量的NOx和CO。已有研究成果表明:在过剩空气比为1.2时,热解气化焚烧炉烟气中NOx含量只有过剩空气比为2.0时的NOx含量的1/4~1/5。b)调整助燃空气布气孔位置。将部分助燃空气由炉排下供风转移到炉排上面供风,使得离开主反应区后未被焚毁的污染物与由炉排上方供应的空气混合后继续反应。c)分阶段燃烧。通过设置燃料和助燃空气的入口,实现垃圾分阶段焚烧的目的,其作用与2)相同,逐步焚毁离开前面反应区时未被焚毁的污染物。d)烟气循环。将烟气循环回到高温焚烧区域,稀释空气中的O2浓度,降低焚烧温度。e)气体再燃烧。在焚烧系统的后燃烧区引入燃料气体燃烧,生成各种类型的CH自由基,使得在主燃烧区生成的NOx在后燃烧区被还原为N2分子。但需要注意的,通过NO2的焚烧条件控制带来的负作用是可能因不均匀燃烧而导致不完全燃烧有机物这类二噁英前驱物的发生量增加。4.3.4重金属及二噁英去除工艺的选择1重金属净化工艺垃圾焚烧产生废气中挥发状态的重金属污染物,部分组份在温度降低时可自行凝结成颗粒、在飞灰表面凝结或被吸附,从而被布袋除尘器收集去除。因此,垃圾焚烧烟气净化系统的温度越低,则重金属的净化效果越好。部分无法凝结及被飞灰吸附的重金属的氯化物,可利用其溶于水的特性,经湿式洗涤塔洗涤自废气中吸收下来。目前常见的控制烟气中重金属的方法是在除尘器上游烟道中喷入的活性炭粉吸附烟气中的有害重金属,然后通过除尘设备收集去除。活性炭粉末不仅可以吸附烟气中呈气态的重金属元素及其化合物,而且可以吸附一部分布袋除尘器无法捕集的超细粉尘以及吸附在这些粉尘上的重金属从而通过除尘设备一并收集去除。但是,挥发性较高的铅、镉和汞等少数重金属则不易被完全去除。由于活性炭吸附结合布袋除尘器除尘的组合技术可以起到很好的重金属去除作用,1995年美国环保局把它作为重金属控制的首选技术列入新建焚烧炉烟气排放标准之中。2二噁英控制及净化工艺在生活垃圾焚烧过程中,垃圾中的含氯有机化合物如氯乙烯、氯苯、五氯苯酚等物质,在适宜温度并在氯化铁和氯化铜的催化作用下与O2、HCl反应,通过分子重排、自由基综合、脱氯等过程生成二噁英类物质(PCDD、PCDF。控制焚烧厂烟气中二噁英类的排放,可从控制来源、减少炉内形成、避免炉外低温区再合成以及提高尾气净化效率四个方面着手。1)控制来源。避免含二噁英类物质(如多氯联苯)以及含有机氯(PVC)高的废物(如医疗废物、农用地膜)进入焚烧炉。2“)减少炉内合成。通常采用的是3T+E”工艺,即焚烧温度850℃;停留时间2.0秒;保持充分的气固湍动程度;以及过量的空气量,使烟气中O2的浓度处于6~11%。3)减少炉外低温再合成。炉外低温再合成现象多发生在锅炉内(尤其在节热器的部位)以及粒状污染物控制设备之前。已有研究指出,二噁英炉外低温再合成的最佳温度区间为200~400℃℃,主要生成机制为铜或铁的化合物在飞灰的表面催化了二噁英类的前驱体物质(如苯、氯苯、酚类、烃类等)而合成二噁英类。在工程上采取各种措施减少二噁英的炉外再次合成,如减少烟气在200~400℃℃之间的停留时间,改善焚烧工艺减少生成二噁英的前驱体物质,减少飞灰在设备内表面的沉积从而减少二噁英生成所需要的催化剂载体,等等。4)提高尾气净化效率。二噁英主要以颗粒状态存在于烟气中或者吸附在飞灰颗粒上,因此为了降低烟气中二噁英的排放量,就必须严格控制粉尘的排放量。布袋除尘器对1μm以上粉尘的去除效率达到99%以上,但是对超细粉尘的去除效果不是十分理想,但活性炭粉末的强吸附能力可以弥补这项缺陷,可通过喷射活性炭粉末加强对超细粉尘及其吸附的二噁英的捕集效率。4.3.5生活垃圾焚烧烟气净化系统生活垃圾焚烧烟气净化系统由除尘、除酸、除二噁英和重金属等各独立单元优化组合而成。组合的原则和目的,是使整个烟气处理系统能有效的、最大化地处理去除存在于烟气中的各种污染物,并在经济可行。目前世界上垃圾焚烧采用的烟气净化工艺有总计408种不同的组合体系,但在发达国家常用的是下列五种典型工艺:1“”)半干法除酸+活性炭喷射吸附二噁英+布袋除尘工艺;2“)SNCR”脱硝+半干法除酸+活性炭喷射吸附二噁英+布袋除尘工艺;3“)半干法除酸+活性炭粉末喷射吸附二噁英+布袋除尘+SCR”脱硝工艺;4“)半干法除酸+活性炭粉末喷射吸附二噁英+布袋除尘+湿法除酸+SCR”脱硝工艺;5“”)半干法除酸+活性炭粉末喷射吸附二噁英+布袋除尘+湿法除酸+活性炭床除二噁英工艺。上述各种烟气处理工艺分别适于不同的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第一种组合工艺目前在世界上应用较广(2001年占75%),适应我国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且烟尘和二噁英可分别达到欧盟1992和欧盟2000标准的要求。欧洲对SO2、NO2等酸性气体排放要求较高,所以近年来增加了湿法除酸和选择性催化脱硝装置。“研究和实践均表明,3T+E”工艺+烟气急冷+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是去除烟气中二噁英“类物质的有效途径,3T+E”焚烧工艺+SNCR脱硝+烟气急冷+半干法脱酸+布袋除尘器除尘+活”性炭喷射的组合技术为目前最优化的烟气污染控制技术,可以同时满足脱氮、脱酸、除尘、去除重金属和二噁英的要求,实现烟气净化的目的。该组合工艺与美国环保局1995年推荐的组合工艺是完全一致的。“目前上海的两座大型生活垃圾焚烧烟气净化系统基本上采用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吸附二噁英+”布袋除尘器除尘的烟气组合处理工艺,其特点是可以达到较高的净化效率,而且具有投资和运行费用低、流程简单、不产生废水等优点,但对NOx的排放控制能力不足。4.4上海现有生活垃圾焚烧炉状况上海市目前投入使用的大型生活垃圾焚烧厂有两座。4.4.1上海江桥生活垃圾焚烧厂江桥生活垃圾焚烧厂是上海建造的第二座垃圾焚烧厂,占地200亩,主要用于处理黄浦、静安两区的全部生活垃圾,以及普陀、闸北、长宁、嘉定等区部分生活垃圾。该工程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设置两条日处理能力为500吨的垃圾焚烧线,二期工程增设一条日处理能力为500吨的垃圾焚烧线,达到日处理生活垃圾1500吨的规模。上海江桥生活垃圾焚烧厂全厂工艺主要由以下几个系统构成:垃圾称重及卸料系统、垃圾焚烧系统、助燃空气系统、余热锅炉系统、出渣系统、烟气净化系统、汽轮发电机系统、自动控制系统、公用系统等,生产线配置为三炉二机。焚烧炉采用德国斯坦米勒公司往复顺推式机械移动炉排,液压驱动,倾斜角12.5。,炉排面积86m2(单台。该焚烧炉排技术是国际上著名的先进炉排技术之一,在垃圾焚烧领域约有15%-20%的市场占用率。为了适应上海地区生活垃圾高水分、低热值、未分拣的特点,在引进该技术时,其焚烧炉炉排的面积、结构及炉型等都做了相应的改进,以保证垃圾在炉内充分燃烧,确保烟气在不低于850℃条件下的炉内停留时间不小于2≤秒,灰渣热灼减率3%。烟气净化采用半干法+喷活性炭+袋式除尘器相结合的工艺,并预留了脱氮装置;该系统是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国际上广泛采用的高效、经济适用的烟气净化技术。烟气净化系统使用每分钟15000转的吸收浆液雾化器、及布袋材料为P84的布袋除尘器,总体除尘效率很高。4.4.2浦东御桥生活垃圾焚烧厂御桥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工艺系统与江桥厂基本相似,其焚烧炉选用法国阿尔斯通(ALSTOM的SITY—2000倾斜逆推往复式炉排,设3条焚烧处理线,日处理能力约1000t。该厂烟气净化“采用的也是半干式洗涤塔+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工艺:烟气从焚烧炉锅炉排出,即被引入石灰浆液雾化洗涤塔内,中和氯化氢等酸性气体;在洗涤塔下游设有管道活性炭喷射装置,通过活性炭吸附烟气中二噁英类有毒有害物质,再通过布袋除尘器,过滤含有铅、汞等重金属元素的飞灰、脱酸灰和活性炭份,最终清洁后的烟气通过80米高的烟囱排出。两厂的烟气净化系统均按欧盟92导则设计建造,整体性能处于发达国家上世纪90年代的水平。4.4.3一般工业废物焚烧设施已登记在册的一般工业废物焚烧设施为10台套,大多数为企业自有的焚烧设施。图4-4表明,本市现有登记在册的一般工业废物焚烧设施大于40吨/日规模占10%,15-40吨/日规模的占50%,其余的40%为小于15吨/日的焚烧炉。从图4-5可知,一般工业焚烧炉以流化床为主占50%,旋转炉和热解炉各占20%,炉排炉仅有10%。90%的焚烧炉配备了湿式、袋式或静电除尘,60%配备了酸性气体净化系统,10%配备了炭喷射系统。总体上污染控制设备的技术水平不高。由于以往缺少相应的标准监管,因此还缺少这类焚烧设施的污染排放数据。图4-4登记在册普通工业废物焚烧炉规模情况图4-5登记在册一般工业焚烧炉炉型情况235国内外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5.1欧盟2000/76/EC焚烧导则欧盟2000/76/EC焚烧导则中未对不同类型的废弃物焚烧规定不同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但给出了废物在工业和能源燃烧设备共焚烧处置时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焚烧装置(包括危险废物及危险废物焚烧热量贡献率在40%以上的共焚烧装置,及未分类的混合市政垃圾共焚烧装置)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如表5-1所示。表5-1焚烧装置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包括危险废物及危险废物焚烧热量贡献率在40%以上的共焚烧装置,及未分类的混合市政垃圾共焚烧装置)序号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mg/Nm3排放浓度半小时均值mg/Nm3100%排放浓度半小时均值mg/Nm397%1烟尘10气态挥发性有机物(以炭计)3氮氧化物(NOx200/4004二氧化硫(SO250200505氯化氢(HCl106氟化氢(HF)1427汞(Hg8铅(Pb+Sb+As+Cr+Co+Cu+Mn+Ni+V9镉(Cd+tl10一氧化碳(CO5010011二噁英类(ngTEQ/m)0.1(6-8小时采样值)注:1)本表规定的各项标准限值,均以标准状态下含11%O2的干烟气为参考值换算;小时平均浓度欧盟2000/76/EC焚烧导则中有关共焚烧处置装置的排放限值情况如表5-2,5-3所示。24表5-2废弃物水泥窑焚烧共处置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序号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mg/Nm3其它形式浓度值1烟尘302氯化氢(HCl103氟化氢(HF)14氮氧化物(NOx500/8005镉(Cd+tl0.056汞(Hg7铅(Pb+Sb+As+Cr+Co+Cu+Mn+Ni+V0.58气态挥发性有机物TOC(以炭计)10(如能证明TOC并非来之废物燃烧可另行定值)9二氧化硫(SO250(如能证明SO2并非来之废物燃烧可另行定值)10一氧化碳(CO自行确定11二噁英类(ngTEQ/m)0.1(6-8小时采样值)浓度基准:标干态,10%含氧量废弃物在电厂类锅炉中焚烧供处置时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中的SO2、NOx和烟尘按燃料和混烧废弃物热值计算出的烟气量加权平均(即对当地的电厂或其它类型锅炉的排放标准值和表5-1中的废物焚烧标准值按热值进行加权平均)。其他种类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情况如表5-3所示。表5-3废弃物在电厂类锅炉中焚烧供处置时排放其他种类大气污染物序号污染物半小时到8小时均值mg/Nm31镉(Cd+tl0.052汞(Hg0.053铅(Pb+Sb+As+Cr+Co+Cu+Mn+Ni+V0.5二噁英类(ngTEQ/m)0.1(6-8小时采样值)标干烟气,6%含氧量。255.2美国垃圾焚烧排放标准美国的垃圾焚烧标准按设备的规模给出了不同的排放限值。表5-4为美国大型垃圾焚烧装置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情况。表5-5为普通工商业垃圾焚烧装置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表5-6为其他废物焚烧装置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对于小型废物焚烧炉只规定了操作规程而未设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表5-4大型垃圾焚烧装置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序号污染物现有污染源新污染源1烟尘mg/m252029或95%去除率25或95%去除率3SO2ppm29或75%去除率30或80%去除率5Cdμg/m35106Pbμg/m4001407Hgμg/m50508Dioxin/furanng/m30137%含氧量,标干烟气(美国25℃,101.325kPa)表5-5美国普通工商业垃圾焚烧装置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序号污染物排放限值1烟尘mg/m702HClppm623SO2ppm204NOxppm3885Cdμg/m46Pbμg/m40Hgμg/mngTEQ/m39COppm1577%含氧量,标干烟气(美国25℃,101.325kPa)26表5-6美国国家其他废物焚烧装置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序号污染物排放限值1烟尘mg/m29.72HCLppm153SO2ppm3.14NOXppm103Cdμg/mPbμg/m7Hgμg/m748Dioxin/furanng/m339COppm407%含氧量,标干烟气(美国25℃,101.325kPa)5.3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排放标准限值表5-7部分国家生活垃圾焚烧炉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3通过对以上国内外标准的对比可见,发达国家和地区对焚烧烟气中的烟尘、HCL、重金属和二噁英均制定了非常严格的控制限值,部分国家对SO2和氮氧化物的排放也制定了相当严格的要求。我国GB18485-2001国标总体对比上显得非常的宽松。276本排放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及确定依据6.1适用范围与排放控制指标的确定6.1.1适用范围如前所述,本标准较现行国标增加了其他非危险废物焚烧和共焚烧处置装置的大气污染排放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生活垃圾焚烧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管理。其他非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的污染排放限值按本标准执行。掺烧生活垃圾或其他非危险废物的各类锅炉或炉窑,当掺加的生活垃圾或其他非危险废物的热值超过入炉(窑)物料总热值的40%时,其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按照本标准执行。6.1.2排放控制指标本标准按欧盟标准和2010国标修订征求意见稿的形式规定了9项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即烟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汞及其化合物,镉、铊及其化合物,锑、砷、铅、铬、钴、铜、锰、镍、钒及其化合物以及二噁英类。6.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制订依据6.2.1烟尘是指废物焚烧过程飞散出的颗粒状物质,其浓度与性质与焚烧废物的成分、焚烧炉类型、燃烧条件等有关。对于焚烧炉飞灰的成分分析表明,飞灰中不仅包括大量的Cl、S、P、F、Zn和Pb,而且含有相当量的Mn、Cu、Cd、Hg和As等,且对于一些沸点相对较低的重金属如Cd、Pb、Zn、As、Hg而言,与焚烧灰渣相比,他们在飞灰中的富集程度更高。同时,焚烧烟气中的二噁英类物质大多数也是以颗粒形态存在,所以烟气中烟尘的控制对于减少焚烧炉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不同国家和地区生活垃圾焚烧烟气中烟尘排放限值如表5-1至5-7所示,大部分国家烟尘排放浓度均控制在30mg/Nm3之内,部分半小时均值的97%位值要求小于10mg/m3(由于无法知道欧盟等制定半小时浓度时所依据的浓度分布模型数据,很难根据其半小时浓度推算到小时平均浓度)。从排放测定数据可知,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生活垃圾焚烧烟气中烟尘排放控制水平要大大领先于目前国标GB18485-2001的要求。GB18485-2001和《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中都规定采用袋式除尘系统进行烟气除尘。目前本市生活垃圾焚烧炉烟气处理所用的袋式除尘器均采用目前最先进全聚四氟乙烯复合滤料,在正常的工作状态时,表现出很高的除尘效率。2009年焚烧厂A的3台焚烧炉,97%位值的小时平均浓度均小于17.8mg/m3,99%的小时平均位值小于25.5mg/m3,手工监测的数值均小于15mg/m3,远低于现行的国家污染控制标准,考虑到焚烧烟气烟尘控制是控制二噁英和大部分重金属排放的重要手段,且目前的焚烧烟气除尘技术绝大多数的时段内已能满足10mg/m3以下的排放限值的需求,因此本次制定标准时,现有污染源的烟尘的小时排放限值取30mg/m3,而新建污染源的烟尘的小时排放限值取10mg/m3。图6-1为制定的上海地方标准与部分国家和地区的排放限值比较的情况,新制定的标准总体与目前先进的排放标准限值持平。图6-1上海地方标准与不同国家、地区生活垃圾焚烧烟尘排放限值比较6.2.2COCO在排放烟气中的浓度反映了焚烧过程中生活垃圾焚烧的完全程度。由于CO可用于评价燃烧效率,可以看作是不完全燃烧和由此可能存在有机微量污染物(如由于CO反映的是垃圾焚烧是否充分的指标,涉及到燃烧完全程度和烟气中二噁英的原始浓度的控制,烟气中CO浓度的控制手段主要是加强对燃烧过程的管理控制,因此本次标准1小时CO浓度均值取值100mg/m3,较原国家标准有所严格。图6-2为新制定的上海地方标准与其它国家和地区的比较情况。6.2.3NOxNOx的产生量不仅与废物中氮的含量有关,而且极大地依赖于燃烧条件。NOx的产生有三种可能的途径:高温下氮气和氧气反应生成NOx;相对低温下有机物和氮气、氧气反应生成NOx、CO和水。含氮有机物燃烧和含氮无机物分解生成NOx、CO2和水。NOx包括NO2和NO,在高温下主要为NO2。考虑到NOx的控制目前主要是通过控制燃烧条件来完成的,国内目前还没有SCR技术在垃圾焚烧烟气净化系统中应用,SNCR的应用也很少,本次标准制定过程中对现有污染源的NOx未作更严格的要求,与现行国标取相同值400mg/m3,但考虑到国家大气污染控制的管理趋势(十二五期间已全面开展氮氧化物减排行动),因此对新污染源取值250mg/m3。在使用先进的低氮燃烧技术或采用SNCR技术的条件下可以达标。图6-3上海地方标准与不同国家、地区生活垃圾焚烧NOX排放限值比较6.2.4SO2SOx是含硫垃圾在燃烧过程中由硫的氧化产生的,主要由SO2组成,SO3的量通常不到总SOx的2-3%。因此,本标准中确定SO2为控制项目。对于SOx等酸性气体,通常采用中和处理方法,只要配备碱性湿式除尘器,或其它脱酸系统,焚烧烟气中SO2的浓度一般可控制在100mg/m3内。根据以上情况,本次制定标准时对现有污染源SO2排放限值取值260mg/m3。而由于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持续实施和当前PM2.5控制的要求,在燃煤电厂的SO2减排潜力已近耗尽的情况下,对一些中小污染源的排放也必将实行更加严格的管控,因此对于新污染源排放标准取值100mg/m3。图6-4上海地方标准与不同国家、地区生活垃圾焚烧SO2排放限值比较6.2.5HClHCl的量也取决于待烧废物中的氯含量与燃烧条件,HCl的排放量还与有机氯化物的存在有关,因为有机氯几乎可全部转化成HCl。氯化物的转化与反应比较复杂,在残渣和飞灰中可发现大量的氯化物。进入排气处理系统入口的HCl浓度,与焚烧炉气体冷却设备的形成密切相关,如采用湿式或半干式除尘设备,由于水分作用使烟粉尘湿润,在吸收部分HCl的同时,水分蒸发过程中携带的烟粉尘中的碱性成分也可以固定一部分HCl。生活垃圾焚烧厂A在2008-2009年度由于特殊原因,代为处置了部分医疗废物,期间HCl的数值较完全焚烧生活垃圾的垃圾焚烧厂B要偏高,考虑到目前上海现有的两座垃圾焚烧厂采用的是半干法净化HCL,其净化效率通常在90-95%左右,短期内也很难升级改造为净化效率更高的湿法或循环流化床法,因此HCL的排放限值取值75mg/m3。而对于新建焚烧厂,上海的项目一般是按欧盟标准设计的,故对新建源HCL的排放限值取值30mg/m3。图6-5上海地方标准与不同国家、地区生活垃圾焚烧HCL排放限值比较6.2.6汞及其化合物在垃圾焚烧炉的排气中,汞的含量通常在0.1-0.5mg/Nm3,其来源于混入生活垃圾中的废干电池、体温计和荧光灯等。因此,对于排气中汞的污染控制与处理必须予以特别注意。虽然在废物焚烧炉中汞以金属汞蒸气的形式存在,但通过气体冷却过程,排气中的汞可与HCl反应,使80-90%的汞转化为HgCl2,并且炉内温度越高,HCl浓度越高,向HgCl2的转化率越高。由于HgCl2为水溶性化合物,因此可采用湿式洗烟设备高效率地予以除去(77%左右)。实际监测数据表明,上海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厂烟气中汞的排放浓度不高,这可能与上海生活垃圾中含汞物质量不高有关,远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因此汞及其化合物取值0.05mg/m3,与美、日、香港等地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排放标准持平。欧盟标准因同时兼顾危险废物的焚烧,故其排放限值设为0.1mg/m3。33图6-6上海地方标准与不同国家、地区生活垃圾焚烧汞排放限值比较6.2.7铅,锑,砷,铬、钴,铜、锰、镍、钒及其化合物实际监测数据表明,上海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厂烟气中铅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浓度不高,远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因此铅类及其化合物取值0.50mg/m3图6-7上海地方标准与不同国家、地区生活垃圾焚烧铅及其化和物排放限值比较6.2.8铊、镉类物及其化合物实际监测数据表明,上海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厂烟气中铊、镉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浓度不高,远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因此镉及其化合物取值0.05mg/m334图6-8上海地方标准与不同国家、地区生活垃圾焚烧铊、镉及其化合物排放限值比较6.2.9二噁英类对于垃圾焚烧厂而言,除合理控制燃烧条件,烟气急冷,合理的注射活性碳及高效的烟尘净化装置是减少二噁英最终排放的有效手段之一。目前的上海生活垃圾焚烧厂均配置了布袋除尘设备,而目前的布袋材料和布袋除尘技术均为实现高效除尘提供了基础。如何在设计焚烧负荷内,实现垃圾的充分燃烧,及烟气净化系统的高效合理的运行管理成为控制二噁英排放的关键。与发达国家标准相比,上海生活垃圾焚烧厂的二噁英排放值大部分小于0.2TEQng/m3,其中A厂由于混烧了部分医疗废弃物,故烟气含氯量较高,二噁英排放值也相应较大。但上海的两座垃圾焚烧厂尾气净化系统均是按欧盟92导则设计建造的,通过除尘系统升级和加强活性炭喷射等运行管理,应该可控制在0.1TEQng/m3以下,同时,由于目前二噁英在社会上具有广泛的关注度,从保护公众健康的角度和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创造宽松环境两方面考虑,故二噁英类排放标准控制取值0.1TEQng/m3,保持与世界上所有先进国家和地区同步的水平。35图6-9上海地方标准与不同国家、地区生活垃圾焚烧二噁英排放限值比较6.2.10上海地方标准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一览自2013年月日起至2015年月日止,现有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包括其他非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包括在2013年月日前已完成环境影响审批的项目)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现有源的排放限值,2015年月日起执行新建源的排放限值。自2013年月日起,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包括其他非危险废物)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按新建源排放限值执行。以上主要是考虑给现有垃圾焚烧设施提供两年的升级改造时间。总体而言,新标准中对烟尘、重金属及二噁英类等的排放限值要求较严。汇集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见表6-21。表6-1上海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汇总排放限值(mg/Nm3序号污染物现有源新建源1烟尘30101001002一氧化碳(CO60(24h均值)60(24h均值)4002503氮氧化物(NOx300(24h均值)200(24h均值)2601004二氧化硫(SO2150(24h均值)80(24h均值)75305氯化氢(HCl60(24h均值)20(24h均值)6汞及其化合物(Hg0.0500.050367铊、镉(Tl+Cd及其化合物0.0500.0508锑、砷、铅、铬、钴,铜、锰,镍、钒及其化合物(以Sb+As+Pb+Cr+Co+Cu+Mn+Ni+V计)0.500.509二噁英类(ngTEQ/m30.100.10排放限值除注明外均为测定均值或小时浓度对于一般性工业废物焚烧设施,目前缺少相关的烟气排放监测数据,因此其排放限值主要是参照目前本市与其规模和技术装备水平相当的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的烟气排放情况确定的。第二阶段的排放限值也是以最佳实用技术为依据确定的。考虑到与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技术装备和运行维护水平可能存在的差距,因此对烟尘排放浓度的要求进行了适当放宽,其总体控制要求与本市的危险废物焚烧大气污染排放标准相当。6.2.12恶臭控制要求考虑到部分生活垃圾焚烧厂目前已处于城区之中,因此对恶臭控制制定了比较严格的标准。第1条为现有垃圾焚烧厂的常规配置,第二条要求通过采取一些技术措施确保包括生活垃圾卸料大厅的主体建筑及渗滤液处理构作物边界满足GB14554中厂界标准的要求,从而最大程度上减少垃圾焚烧厂对周边环境的恶臭影响。(1)生活垃圾焚烧厂应设计、建设焚烧系统停炉检修期间垃圾贮存仓的臭气收集和处理系统,并在停炉检修期间运行。(2)生活垃圾焚烧厂恶臭污染物无组织排放、臭气收集和处理系统的恶臭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14554中的有关规定,焚烧设施主体厂房、渗滤液处理设施等储存有垃圾或渗滤液的构作物边界的恶臭污染应满足GB14554的厂界要求。6.3生活垃圾焚烧厂技术要求6.3.1生活垃圾焚烧厂技术要求从生活垃圾焚烧厂选址、设定隔离距离以减少周边环境影响和控制小型焚烧设施数量的角度提出以下三条要求。(1)生活垃圾焚烧厂选址应符合上海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卫生37设施建设规划,并符合当地的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自然保护的要求。(2)焚烧厂厂界距离居(村)民住宅、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和类似建筑物的防护距离应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确定并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3)每条生活垃圾焚烧线的处理能力不低于300吨/天6.3.2待焚烧物要求由于垃圾焚烧烟气中的污染物特性与焚烧物的性质密切相关,因此本条款对待焚烧物提出了技术要求。其中第1条是考虑提高热值以减少不完全燃烧;第二条是在控制废物含氯量的前提下,可以通过焚烧设施处置一些非危险废物;第3条是考虑到一些特殊情况下(如重大疫情),需要通过焚烧设施来消纳一些医疗废物,但考虑到医疗废物可能的传染性,因此对其入炉前的操作提出了相应的要求;第四条是防止电子废弃物等通过生活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置。(1)生活垃圾入炉前宜采取相关措施,以提高生活垃圾的热值,降低含水率并减少污染风险(2)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等非危险废物可与生活垃圾共同焚烧处理,但以废聚氯乙烯塑料等含氯废物为主的废物不得进入生活垃圾焚烧炉中焚烧处置。(3)除化学性废物以外的医疗废物,生物发酵制药残渣在进行技术论证后可以与生活垃圾共同焚烧处理,医疗废物和生物发酵制药残渣共焚烧处理量不应超过生活垃圾焚烧炉处理能力的5%,并需要在焚烧炉上设置独立的废物投料口,采取与其他废物隔离的装卸、储存和投料措施,且入炉前的操作应严格按HJ/T177执行。(4)禁止将电子废物以及除4.2.3条规定的医疗废物、生物发酵制药残渣之外的危险废物在生活垃圾焚烧厂中处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6.3.3生活垃圾贮存技术要求主要从防止垃圾恶臭和渗滤液的二次污染制定以下垃圾贮存要求: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垃圾应贮存于垃圾贮存仓内。垃圾贮存仓应具有良好的防渗性能。贮存仓内部应处于负压状态,焚烧炉所需的一次风应从垃圾贮存仓抽取。垃圾贮存仓还必须附设污水收集装置,收集沥滤液和其他污水。6.3.4焚烧设施主要技术要求参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制定了对焚烧设施设备配置的主要技术要求。第1条主要是从确保焚烧效率和相应的工艺控参数的角度出发而编写的。第2条是确保焚烧炉在启动和垃圾热值不足以维持炉膛充分燃烧的时段可以通过辅助燃烧器保证燃烧充分。第3条主要是从考虑充分利用设施本身的烟气扩散稀释能力从而确保落地浓度达标的角度制定。第4,5条主要是规定了监测设施方面的要求。(1)焚烧炉技术性能指标焚烧炉技术性能指标要求应满足表6-22中的条件。表6-2生活垃圾焚烧炉技术性能指标序号项目指标检验方法1炉膛(二次燃烧室)内任一≥点温度850℃至少在炉膛(二燃室)前、后二断面分别设二个以上热电偶测量2≥烟气停留时间2.0s根据焚烧炉设计书检验和制造图核验3≤焚烧炉渣热灼减率5.0%按HJ/T20采样4焚烧炉出口烟气中氧含量6~10按GB/T16157测定(2)垃圾焚烧炉必须配置点火燃烧器和辅助燃烧器。配置的点火燃烧器和辅助燃烧器应能满足炉温控制的要求,且具有良好的负荷调节性能和较高的燃烧效率。(3)新建由多台焚烧设施组成的生活垃圾焚烧厂,每条焚烧线必须设置一根排气管,并将烟气集中到一个烟囱排放或采用多筒集合式排放。焚烧设施烟囱高度应按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确定。(4)焚烧设施的烟囱或烟道应按GB/T16157的要求,设置永久采样孔,并安装采样监测平台。(5)新建和现有焚烧设施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按有关法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及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执行。6.3.5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的运行除执行GB18485等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的污染控制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焚烧炉应能连续运行,运行过程中必须保证系统处于负压状态,且在线运行状况监测数据须符合4.4.1中相关指标的要求;(2)焚烧炉再启动时,应先将炉内温度升至4.4.1条规定的温度后开始投加废物,自开始投加废物开始,焚烧炉运行工况应在3小时内达本标准要求;(3)在关闭焚烧系统时,自停止投加废物开始,应在3小时内继续鼓风;(4)当垃圾燃烧工况不稳定,垃圾焚烧锅炉炉膛温度无法保持在850℃以上时,应投入助燃器助燃。(5)焚烧炉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投加废物并及时检修以恢复正常,当故障或事故持续时间达到4小时以上时,应按照程序关闭系统。出现故障或事故必须记录上报。该条款主要是针对焚烧炉开停炉期间及操作不当燃烧不完全时,污染物(特别是二噁英类)排放量急剧上升的情况制定的,目的是确保垃圾的充分燃烧和减少开停炉次数从而控制污染物的发生及排放量。6.4大气污染物监测要求本条参照国标和现行污染源监测的相条款制定,增加了对运行工况和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的要求。对重金属和二噁英的监测频率进行了规定。从控制重金属污染的角度,提出了对焚烧设施周边土壤的监测要求。本条还对监测方法进行了规定。相比现行标准,对二氧化硫、重金属类和二噁英的监测方法进行了更新。(1)对焚烧设施排放废气的采样应根据监测污染物的种类,在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进行,有废气处理设施的,应在该设施后监控。在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应设置永久性排污口标志。(2)生活垃圾焚烧厂对焚烧设施运行状况进行在线监测的项目至少应包括炉膛(二次燃烧室)温度、出口烟气中氧含量,烟气排放和关键部位的视频监控画面等。(3)生活垃圾焚烧厂每条焚烧生产线应设置独立的在线监测系统并至少应能监测以下指标:烟气流量,温度,压力,湿度,氧浓度,一氧化碳浓度,烟尘,氯化氢(HCL),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4)新建和现有焚烧设施安装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运行维护,按有关法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及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执行。(5)对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大气污染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的频次、采样时间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除在线监测项目外,重金属类的监测频率不少于每年4次,二噁英类的监测不少于每年1次。(6)对焚烧设施大气污染物测定采用表6-23所列的方法标准。表6-3大气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序号污染物项目方法标准名称方法标准编号1烟尘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2一氧化碳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一氧化碳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T44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碘量法HJ/T5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3二氧化硫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62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HJ/T424氮氧化物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T43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HJ/T275氯化氢固定污染源废气氯化氢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5496汞及其化合物固定源废气,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5437镉大气固定污染源镉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T64.18铊工作场所空气中铊及其化合物的测定方法GBZ/T160.219砷及其化合物环境空气和废气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暂行)HJ54010铅及其化合物固定源废气,铅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HJ53811铬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铬酸雾的测定二苯基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HJ/T2912锰车间空气中锰及其化合物的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测定方法GB/T1601813镍大气固定污染源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T63.114二噁英类环境空气和废气二恶英德测定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T77.2注:锑、铜、钴、钒待相关国家环境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实施再行监测(7)各焚烧设施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和《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排污状况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7实施本标准的技术、经济、管理可行性分析本标准提出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是基于本市现有垃圾焚烧厂烟气净化技术装备提出的,以提高烟尘控制装备的可靠性为抓手,加强对二噁英和重金属等危害性大的污染物的控制力度。现有的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加布袋除尘器的组合方式,在严格运行管理的情况下,实现达标是没有问题的,现有的监测数据也表明,绝大多数情况下是能够达到新标准的要求的。对新建焚烧线要求采用SNCR来控制NOX的排放,现有焚烧系统改造投资费用在数百万元,加上在线监测系统的升级,每条线的改造费用约1000万。现有的两家焚烧厂共需改造资金约6000万。运行费用的变化主要包括烟气脱硝费用,布袋除尘器的布袋费用及投加活性炭粉费用三部分。(1)采用SNCR时,按1m3烟气中减排NOx200mg计,氧化还原反应需要的氨气为100mg,按照1:1的过剩系数,则需要氨气200mg,氨气的成本为4-5元/kg,则对于日处理1000吨/日的焚烧厂,氨气的费用为3500元/日。相当于每吨垃圾的处理费用增加近3.5元。(2)选择质量良好的布袋过滤材料。目前垃圾焚烧烟气净化中全PTFE滤料的价格约700元/m2,使用年限5-8年。对于500t/d焚烧线布袋的费用约为160-180万,按5年寿命计算,每吨垃圾的焚烧处理费用增加在1.5-2元。对于一个焚烧量1000t/d的焚烧厂,每年增加运行费用布袋在50-60万元左右。(3)严格执行活性炭的喷射要求。在确保急冷塔效果,控制烟气温度和保护布袋安全的前提下,对于焚烧厂而言,按确保二噁英达标的喷炭量计算,每吨垃圾的运行费用增加约10-15元。三者合计,焚烧1吨垃圾的直接费用增加15-21元左右,带来的环保效益是烟尘的排放浓度可控制在10mg/m3以下,二噁英的排放可控制在0.1ngTEQ/m3。为确保实现稳定达标的目标,除以上措施外,有关企业还需在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1)严格控制高含氯物质进入生活垃圾焚烧炉,这对于控制烟气中二噁英的排放极其不利,焚烧厂A代处置医废期间的烟气排放情况就证明了这一点。(2)提高焚烧线的运行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的检测维护。因此,如欲达到本标准要求,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垃圾焚烧处理运行费用的投入。在增设SNCR和强化二噁英及重金属和烟尘净化的情景下,对现有设施升级共需投入约6000万的改造资金,每吨垃圾的焚烧费用增加约16-21元,对于目前上海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而言,该费用应该是能够承受的。以上海现有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目前垃圾焚烧设备的技术水平,达到上海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可以实现的。对于一般工业废物焚烧设施的烟气排放控制的总体要求与本市的危险废物焚烧大气污染排放标准相当,部分现有装置需配备完善的烟气净化装置,在此基础上通过严格系统的运行管理是可以满足制定的上海地方标准的要求的。8实施本标准的环境、社会效益分析该标准如能实施将结束目前上海地区垃圾焚烧大气排放的执行标准远远滞后于现有焚烧工艺装备技术水平的局面,为开展上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过程的大气污染控制规划、管理等工作提供依据。本标准实施后,将促进上海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行业运行、管理技术的进步。通过对焚烧烟气烟尘和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的提高可促使该行业的相关企业通过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和加强焚烧线的日常运行管理,确保烟气净化系统可靠稳定的运行,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将对生活垃圾焚烧厂周围的环境起到积极改善作用。对于新建垃圾焚烧厂,明确必须实施烟气脱硝,符合国家十二五环保规划中对氮氧化物的控制要求。按5500T/d焚烧量计,氮氧化物减排量为1700吨/年,每吨NOX减排费用约在3700元左右。标准实施后,对于现有的垃圾焚烧厂而言,其二噁英的排放浓度可从目前测定的平均值0.2ngTEQ/m3控制到0.1ngTEQ/m3,按日平均处理垃圾5500T,年运行时间330天计,每年的二噁英减排量在0.8gTEQ以上。标准实施后,本市执行标准不够明确的一般工业废物焚烧装置的烟气排放也将有明确的标准要求,从而对其周边环境空气质量起到积极的改善作用。标准的实施对进一步改善上海的空气质量,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上海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的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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