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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污染源自动检测设施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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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污染源自动检测设施管理办法


('公司污染源自动检测设施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在线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环保在线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真实反映公司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污染物在线监测装置的日常维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维护、数据备份、参数调整等各项具体工作的权限和管理,保证废水、烟气监测系统正常运行。管理范围包括四台锅炉脱硝装置出入口在线监测装置、脱硫出入口在线监测装置、污水处理在线监测装置。第三条本规定中的管理职责是专门对在线设施运维的规定,其他管理职责与公司环保责任制统一。第四条公司污染物在线监测装置的运行维护采取第三方运维和公司内部运维相结合的管理方式。第二章维护管理职责第五条安全环保科职责(一)负责第三方运维单位人员的安全教育。(二)及时掌握第三方运维单位技术人员的工作情况,并及时向公司相关领导汇报。(三)监督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合同和技术协议,并对违法违章、违规行为做出处理决定。(四)组织协调解决污染源自动检测设施运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第六条设备管理科职责(一)负责公司锅炉脱硝烟气入口、出口在线监测装置以及脱硫入口在线监测装置的日常维护工作。(二)按照第三方运维单位每月初提供的备品备件明细清单和采购计划,及时上报采购计划并及时反馈设备采购情况和到货情况,备品、备件到货后及时领取移交第三方运维单位,并建立台账。(三)配合环保部门检查。(四)每月向安全环保科上报备品备件清单和备品备件采购台帐。(五)负责设备更换或返厂检修工作。(六)公司锅炉出口4台(套)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和一台(套)废水在线监测装置故障时,第三方运维单位技术人员不能及时到达现场时,需紧急处理的,立即到现场检查处理存在的问题。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安全环保科汇报。(七)负责在线监测设施技术改造工作的实施。(八)负责第三方运维单位人员管理及五个“国控点”维修工作。第七条生产技术科职责(一)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设备和废水在线监测设备出现异常时,及时汇报调度,调度通知相关人员到现场处理。(二)配合第三方运维单位技术人员现场检查维护在线设备,并监督技术人员运维工作。(三)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巡回检查,并在第一时间将存在的问题汇报安全环保科。第八条第三方运营单位职责(一)负责公司锅炉出口4台(套)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和一台(套)废水在线监测装置的维护、保养。(二)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HJ/T76-2017、HJ/T75-2017和生态环境部HJ91.1-2019标准中规定的“固定污染源水、气自动连续监测日常运行管理要求”,同时严格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环保方面的制度,完成运维工作,保证各排放口的水、气自动连续监测系统正常运行。(三)严格遵守设施运维服务合同和技术协议,根据运维合同规定全权负责甲方的水、气自动连续监测设备全面维护、维修、校验。(四)保证每7天全面巡视、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将发现的缺陷及时做好记录,当在线设施故障1小时以上,不能及时排除故障时,要及时汇报并填报《环保设备故障∕关停报告》报告单,每次巡检完成后现场维护人员应做好工作记录,检修工作结束后应作好各种资料的记录和整理,并将相关情况告知公司安全环保科。(五)在自动监测设施因故无法正常运行时,及时告知公司安全环保科。(六)对负责运营的自动监测设施资料及监测数据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泄露,对自动监测设施稳定运行和监测数据的准确性、连续性负责。(七)发现监测数据有问题时立即向市环境监控中心和公司安全环保科报告。(八)运维单位应加强与市环境监控中心的沟通和联系,每月3日前将上月运营情况书面汇报给安全环保科。(九)设立备品备件库,保证足够的备品备件、易耗品以及备用仪器,以满足设备运行维护需要。每月初向公司设备管理科提供合同范围外的备品备件明细清单和采购计划。(十)必须完善以下技术档案:对公司的水、气自动连续监测系统制定操作及维修规程和日常保养制度,建立日常运行记录和设备台帐,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接受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台帐检查。具体包括:1.标准气体的购置记录和配置记录。2.自动监控仪器的例行检查记录。3.自动监控仪器零点和量程漂移的例行检查报表。4.仪器设备的检修更换记录。5.每6个月手动比对监测表。(十一)在线仪表发生故障时,必须履行以下承诺:1.发生故障后做到1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问题。2.易诊断和维修的仪器故障24小时内完成维修。3.对不能解除故障的设备,在72小时内予以替换。(十二)现场配合环保部门检查。(十三)根据污染源自动检测设施设备实际运行情况,积极提出设备技改的建议并制定措施。(十四)应积极对公司污染源自动检测设施系统进行技术指导,提出合理化的改造方案。(十五)负责免费提供合同范围内的备品备件。(十六)进行相关校准和校验时,设置专人负责监督工况在测试期间保持相对稳定,作好测试记录和调整、维护记录。(十七)采用有证标准物质进行验证,验证结果满足在标准值允许范围内。(十八)接受公司考核。(十九)每日远程监控水、气自动连续监测系统运行状态,查看数据上传有效率。(二十)每7日到现场对系统进行一次检查和维护,包括: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分析仪器所必需的标准气体和试剂;定期更换系统稳定运行所必须的易损设备,保证系统正常运行。(二十一)每周对CEMS仪器进行一次零点和量程的手动校准,保证标样校准误差符合相关标准。(二十二)每月对整个系统(包括采样系统、分析仪器系统、数据存储/控制系统)进行一次保养和维护,包括:采样探头及采样管路、反吹系统、仪器分析系统进行清洗和维护;对数据存储/控制系统工作状态进行一次检查。(二十三)每季度自动监测仪进行一次零点和量程一次现场校验,采用手工校准。(二十四)每6个月进行一次手动对比监测,根据测定结果对仪器进行校准;保持仪器设备及在线监测室的清洁。(二十五)当仪器发生严重故障,经维修后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必须对仪器进行一次校准和校验;若自动监控仪器进行了更换,则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对仪器进行一次对比监测和校准。第九条环保管理专员(工程师)职责(一)监督自动监测设备的日常维护、定期保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二)监督自动监测设备的故障维修,并及时将故障及维修情况汇报相关领导及打环保故障启/停报告。(三)监督自动监测设备向省市县监控平台准确、稳定、有效的上传数据。(四)监督自动监测设备的定期校准、标定,定期配合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监测机构对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比对监测。(五)监督相关科室建立自动监测设备技术档案及运行档案。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和收集自动监测数据并存盘。第十条在线监测室岗位人员职责(一)遵守监测室的一切规章制度,不得违规操作。(二)应按要求认真填写运行记录。(三)检查发现仪器故障时,应及时报告相关人员,配合维护人员及时检查、修理,并做好维修记录。(四)熟练掌握本岗位监测分析技术,熟悉和执行本岗位技术规范、方法等,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监测结果。(五)规范原始记录,做到记录完整、正确。(六)爱护仪器设备,节约试剂、水电,确保监测室干净、清洁,做好安全检查。(七)做好仪器使用记录,协助仪器专业维护人员定期进行仪器检定和校验。第三章烟气监测室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烟气检测设备应摆放整齐有序,其它物品如工具、设备资料应放在柜子中,保持烟气监测室的温度及湿度(温度:20—25℃,湿度:45—80%),保证分析仪管路气体冷凝,减少对仪器、流量调节阀、管路的腐蚀、堵塞。定期清理室内卫生,保持整洁。第十二条非专业人员严禁进入烟气监测室,进入烟气监测室,无工作时禁止任何人员在脱硫烟气检测分析室中停留,外来人员进入监测室须经有关负责人许可,并有相关人员陪同。第十三条CEMS系统(烟气连续监测系统)参数调整必须由第三方维保技术人员或热控专责人员对该装置进行比对试验,经安全环保科批准后进行更改,确保参数设定准确,运行可靠。第十四条岗位人员、维保人员发现监测室内仪器发生故障或分析数据不准时应及时向相关人员进行汇报并积极配合处理。CEMS系统投退、或数据异常、设备故障时,须执行《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并在交班时向接班人员说明该项工作的情况。第十五条在烟气分析软件界面下工作,工作结束须及时将系统退到密码保护状态。第十六条脱硫烟气监测分析数据应定期进行数据备份。第十七条监测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必须按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排放、丢弃。第十八条维护人员须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操作仪器,定期对监测室内的设备进行校验和检查,确保在线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第十九条所有仪器均为在线连续监测设备,不得无故停机,如要停机必须征得安全环保科的同意,在紧急情况下(指可能给人员或设备造成大的伤害),可先停机,并迅速通知相关人员。第二十条使用各种仪器及电、水、火等设施等,应按使用规则进行操作,保证安全。离开监测室前,必须认真检查电源、水源、门窗,确保监测室的安全。第四章烟气自动监测设备定期校准、校验办法第二十一条监测设施的定期校准、校验、标定需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取得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合格证书的维护技术人员进行。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对设备进行定期校准、校验、标定。第二十二条气态污染物监测设备,根据设备设定的量程及选择专用的标准气体进行校验。第二十三条使用标准气体对设备进行标定、校验要参照设备使用说明进行操作,误操作有可能会造成设备的永久性损坏。第二十四条标定使用的标准气体,使用完后要关闭手动阀,手动阀到电磁阀之间的气体要排放完全,标准气体要及时充满或更换。第二十五条具有自动校准功能气态污染物和流速CEMS按照部、省两级平台反控指令每24小时至少自动校准一次仪器零点和跨度。第二十六条无自动校准功能的气态污染物每7天,流速CEMS每3个月至少用零气和接近烟气中污染物浓度的标准气体校准一次仪器的零点和跨度。第二十七条抽取式气态污染物CEMS每3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全系统的校准,要求零气和标准气体与样品气体通过的路径一致,进行零点和跨度、线性误差和响应时间的检测。第二十八条每3个月至少做一次校验,校验用参比方法和CEMS同时段数据进行比对,按技术规范进行。流速至少5对数据,气态污染物至少9对数据。第二十九条进行相关校准和校验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督工况,在测试期间保持相对稳定,做好测试记录和调整、维护记录。第五章烟气自动监测设备操作与维护办法第三十条在线监测系统的维护按照系统的维护规范和各种仪器相应的维护规范进行,但必须包含以下基本内容:整体检查:每周至少对监控设备进行一次巡检,其中电路系统主要检查电压是否稳定、线路是否存在隐患;气路系统主要检查供气是否正常、气压是否达到标准值、标气气源是否达标、管路是否堵塞等;仪器分析主要检查通讯模块是否正常工作、通讯传输是否正常。设备检查:每周针对采样头、伴热管、反吹系统、气体预处理等设施至少检查一下,检查鼓风机、软管、过滤器等部件,清理空压机气罐内的积水一次;每15天至少对采样泵工作状态和管路畅通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更换泵膜,清洗管路等易损设备;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废气分析系统日常检查,主要检查外接设备、气体管路、数据存储/控制系统工作状态等;每3个月至少对预处理系统进行一次维护,包括清洁采样头、清洗管路、更换滤芯等;每6个月至少更换一次滤芯;每年至少更换一次管路。每3个月至少检查一次流速探头的积灰情况和腐蚀情况以及管路的反吹情况;每3个月至少检查一次内部气路的密封性。第六章烟气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端日常巡检办法第三十一条日常巡查规程应包括系统的运行状况、烟气CEMS工作状况、分析检测仪器的工作状况、系统辅助设备的运行状况、系统校准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其他检查项目和记录。第三十二条现场检查范围包括从取样探头到数据的最终输出,均应被列入检查范围。第三十三条巡回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室外安装设备检查螺丝、螺栓及各单元的松动、腐蚀情况,对可能漏气或有疑问部位作好记录,并安排时间及时处理。(二)检查塑料或橡胶组件垫圈、伴热管线外护套、管线电缆等的情况。(三)探头的工作情况(有时需要从另一端看探头)。(四)检查系统反吹是否正常。(五)操作指示以及告警灯状态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六)预处理装置包括冷凝装置、伴热管温度、流量、蠕动泵、抽气泵、气路及电气控制回路是否正常。(七)检查分析仪表数据显示及工作是否正常,不出现数据变化异常现象。(八)检查数采仪设备的工作状态,通讯是否正常,数据显示无异常。(九)检查零部件、阀等有无腐蚀或泄露。(十)及时清理冷凝器排出的液体,以免满出容器。(十一)检查样气钢瓶气体是否过期和及时补罐新气体,合理配置气体浓度。(十二)检查粉尘仪镜片是否污染,数据是否正常,检查粉尘风机、风管、过滤器等工作是否正常。(十三)检查温度、压力、流速、含氧量数据是否符合现场工况,检查皮托管的反吹管路、控制阀等是否正常,皮托管是否堵塞。第三十四条在巡查过程中认真核对巡查记录表格中的内容,认真填写。对设备校准需填写校准记录,出现故障需要填写异常和维护记录,更换备件需填写易耗品或标准件更换表,对设备进行对比校验,需填写比对校准表。第七章污水处理在线分析仪使用及操作办法第三十五条CODmaxⅡ在线分析仪操作规定(一)在线监测室温度湿度要求:温度:10℃~25℃,湿度:(30%~85%)。(二)每周对设备卫生进行一次清理,保证设备清洁。(三)每日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检查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取样泵、数据采集仪运行是否正常。(四)每月对设备采样、排水和内部管路进行一次清理,保证设备内部管路畅通,防止管路堵塞和泄漏。(五)每月进行一次仪器校准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仪器重复性,零漂、量程验证。(六)每三个月检查在线监测室照明电路是否有虚接、打火情况;检查仪器供电线路连接是否有松动情况,保证设备运行安全。(七)每年进行一次强制检定。(八)对设备进行的所有操作,如更换备件、更换试剂,故障处理、定期校准等如实做好记录留存。(九)日常维护重点事项日常维护重点事项:1.查看仪器是否有报警。2.查看示值是否大于排放标准。3.检查试剂是否足够。4.检查UPS是否有报警,数据采集仪数据传输灯是否两秒一闪。5.检查室内温湿度是否正常。6.设备必须断开电源后,再进行相关检修。第三十六条氨氮在线分析仪操作规定(一)仪器必须可靠接地,避免发生触电及设备损坏。(二)仪器运行时,切勿触摸仪器工作部件,以防发生触电、烫伤等事故。(三)仪器侧门里面是电气柜,必须专业人员才可以打开。(四)不要用湿手操作键盘或按钮,如因操作不当或仪器故障导致液体溢出并可能接触到仪器带电的部件,请立即断开电源,以避免触电。(五)溢流管、废液管必须摆放顺畅,且出口端不可插入废液液面以下。(六)不宜使用化学试剂擦拭仪器表面,要清洁仪器表面时可使用湿抹布拭擦。(七)请注意维持仪器和室内环境的清洁,室内温度控制在10℃~25℃之间。仪器内有酸碱液时,立即用湿抹布擦净,避免皮肤直接接触酸碱液。(八)如果不慎皮肤、眼睛接触酸碱液,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必要时送医院治疗。第三十七条PH计使用规定(一)PH计正式使用前,必须由专业维护人员按操作要求进行校验。(二)PH计探头必须浸在水中,在无水情况下,必须拆下并对探头进行冲洗,然后浸泡于清洁的蒸馏水中保养。(三)PH计在每次重新使用前,必须用标准液测试,按规定操作要求进行校验,合格后方能使用并做好运行记录。(四)未经管理部门或专业人员允许,任何人不能擅自移动、拆除、改装仪器。(五)当PH计显示结果出现异常骤变时,应检查线路是否接好,如果PH计测定结果显示最大或最小,应检查探头是否已损坏,需更换。(六)当PH计测定结果与化学法测定结果有相对固定的差值,则应对探头进行清洗;如果故障仍未排除则需对仪器重新进行校验。如果仍无效,则可以更换新的探头。(七)不可用水直接喷射到PH计探头部分。避免排水渠内的杂物碰撞探头部分。如发现探头部分附有杂物,应小心地进行排除清理。(八)PH计探头部分、管道部分、仪器部分、禁止踏、挤压,并禁止火、油、烟、腐蚀性化学物品接触PH计。第三十八条废水流量计操作规定(一)流量计的安装高度由生产厂家或专业维护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能擅自移动,改装、拆除仪器。(二)流量计正式运行前须专业人员进行各种运行参数的设定,未经管理部门的允许,其他人员不得调整或修改。(三)注意对流量计探头的保养,尽量避免日晒雨淋,探头与水面之间不能有固体障碍物。(四)流量计的仪器附近禁止火、油、烟。仪器附近不能放置酸、碱等腐蚀性物质。(五)不要随意切断仪器的电源。(六)当仪器出现故障时,请及时与维护部门联系。必要时切断电源,请维护人员及时排除故障。(七)做好仪器日常运行的记录工作。第三十九条总磷总氮在线分析仪操作规定(一)仪器必须可靠接地,避免发生触电及设备损坏。(二)仪器运行时,切勿触摸仪器工作部件,以防发生触电、烫伤等事故。(三)仪器侧门里面是电气柜,必须专业人员才可以打开。(四)不要用湿手操作键盘或按钮,如因操作不当或仪器故障导致液体溢出并可能接触到仪器带电的部件,请立即断开电源,以避免触电。(五)溢流管、废液管必须摆放顺畅,且出口端不可插入废液液面以下。(六)不宜使用化学试剂擦拭仪器表面,要清洁仪器表面时可使用湿抹布拭擦。(七)请注意维持仪器和室内环境的清洁,室内温度控制在10℃~25℃之间。仪器内有酸碱液滴湿处,立即用湿抹布擦净,避免皮肤直接接触酸碱液。(八)如果不慎皮肤、眼睛接触酸碱液,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必要时送医院治疗。第八章污水处理在线分析仪维护及使用规定第四十条CODmaxⅡ在线分析仪的校准(一)正常使用时,每周对CODmaxⅡ在线分析仪进行一次校验。(二)在每次校验前,更换设备中的空白溶液。(三)更换空白溶液后,需要重新对设备进行校验。(四)每次校验完毕后,必须确保标液测定在偏差范围内。(五)校验完成后,由校验人员通知运行人员方可开始分析水样。(六)每周对设备进行一次维护,查看试剂等是否处于正常状态。第四十一条氨氮在线分析仪的校准(一)正常使用时,每季度对氨氮在线分析仪进行一次校验。(二)每周用标液进行一次检测,查看设备是否准确,如分析数据超出误差范围应及时进行校验。(三)校验完成或维护完毕后,及时通知运行人员方可开始分析水样。第四十二条PH在线分析仪校准(一)正常使用时,每月对PH计进行一次校验。(二)每周用标准溶液对PH计进行一次校验,检查看分析数据是否准确。(三)校验完成或维护完毕后,及时通知运行人员进行正常使用。第四十三条总磷总氮在线分析仪校准(一)正常使用时,每月对总磷总氮在线分析仪进行一次零点和标准液校准。(二)每月对总磷总氮在线分析仪进行一次质控样比对,检查看分析数据是否准确。(三)校准比对完成或维护完毕后,及时通知运行人员并做好相关记录。第四十四条污水处理在线监测仪表定期维护要求(一)每日检查一次各台自动分析仪以及辅助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主要技术参数,判断运行是否正常,并检查仪器的工作环境是否符合仪器的工作要求。(二)每日检查自来水供应、泵取水情况,检查内部管路是否通畅,仪器自动清洗装置是否运行正常,并检查各仪器的工作环境是否符合工作的要求。(三)每日检查站房内电路系统、通讯系统是否正常。(四)每日检查数据源采集传输仪运行情况,并检查连接处有无损坏,对数据进行抽样检查,对比自动分析仪、数据源采集传输仪及上位机接收到的数据是否一致。(五)每周检查一次氨氮水质分析仪的逐出瓶、比色池工作及清洁情况,对仪器管路进行保养、清洁。(六)每周检查一次巴氏计量槽流量计高度是否发生变化。(七)每周检查一次CODmaxⅡ在线分析仪内部试管是否污染,必要时进行清洗。(八)每半月对在线检测仪水泵和取水管路、配水和进水系统、仪器分析系统进行维护。对数据存储/控制系统工作状态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监测仪器接地情况,检查监测用房防雷措施。(九)每月检查一次CODmaxⅡ在线分析仪水样导管、排水导管、活塞和密封圈,必要时进行更换。(十)做好备品备件的储备工作,需要时进行及时更换。(十一)运行人员在设备运行的过程中,如出现数据异常或无数据时,设备专职维护人员应无条件对设备进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使用。(十二)维护人员必须确保内部干净整洁,如有药剂渗漏必须及时清理。(十三)维护仪器时必须关闭电源。第四十五条污水处理在线监测巡检要求(一)每一小时查看一次在线仪表分析数据,判断数据是否真实准确。(二)每班定期检查一次仪器内部各管路是否有漏液现象。(三)每班定期检查一次在线仪表废液排量。(四)及时调整室内环境温度在10℃~25℃范围内。(五)每班必须认真清理室内卫生,包括设备、管路、门窗、桌椅及地面等,保持清洁、干净、整洁。第四十六条污水处理在线监测安全管理要求(一)在线仪表的使用药剂对人体均存在一定的伤害,应避免直接接触。(二)如果不慎皮肤、眼睛接触酸碱液,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必要时送医院治疗。(三)操作完仪器后应及时清洗手或与试剂接触过的部分。第九章附则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安全环保科负责解释。第四十八条本办法从2020年5月1日起生效。',)


  • 编号:1700785089
  • 分类:述职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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