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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竞俱乐部联赛赛事章程,电竞俱乐部的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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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竞俱乐部联赛赛事章程


('电竞俱乐部联赛赛事章程(2018-2019)2019年1月30日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一条名称......................................................1第二条性质......................................................1第三条宗旨......................................................1第二章赛事及比赛规则................................................3第四条赛事权利..................................................3第五条赛事内容..................................................3第六条赛事规则..................................................4第三章组委会组织架构................................................4第七条组委会工作准则............................................4第八条组委会组织构成............................................5第四章企业会员......................................................5第九条本会的会员种类............................................5第十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的必备条件..............................5第十一条会员登记................................................5第十二条会员权利................................................6第十三条会员义务................................................6第十四条会员资格的转让..........................................7第十五条会员退出................................................7第十六条会员资格的丧失..........................................7第五章战队和队员准则................................................8第十七条战队和队员的义务........................................8第十八条战队和队员的管理........................................8第六章战队代建代管..................................................9第十九条代建代管定义............................................9第二十条代建代管权益细则........................................9第七章罚则........................................................10第二十一条处罚范围和原则.......................................10第二十二条处罚种类.............................................10第八章争议处理.....................................................11第二十三条本会规定.............................................11第九章其它........................................................12第二十四条章程的实行...........................................12第二十五条章程的终止...........................................12第二十六条解释权和未尽事宜.....................................121##电竞俱乐部联赛赛事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本联盟的正式名称为:##电竞俱乐部联赛,简称为:##电竞。英文名称为:##,英文缩写为:##。第二条性质##有限公司联合电子竞技行业相关机构、企业共同组建##电竞俱乐部联赛。##电竞俱乐部联赛成立组委会,作为联赛的执行机构,全面负责并实施联赛各项工作。第三条宗旨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二、广泛开展电子竞技运动,大力发展电子竞技事业,团结电子竞技各行业,以发展企业电竞形象为目标,以促进各企业合作和企业宣传为宗旨。三、加强本赛事各会员之间的联系与交流,增进各企业之间的友谊。努力完善俱乐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各会员战队组织管理水平的提高。四、积极参加组委会举办的各项比赛和活动,协助组委会做好赛事组织工作;五、会员单位建立属于自己的战队组织,组委会可为会员2单位提供队员或代会员培养战队。六、通过赛事、宣传、媒体和粉丝的深度运营,打造明星队员,发展电竞所面对的目标人群以及潜在受众,更好地有针对性地发挥粉丝的力量,从而提升电竞效益转化率以及其衍生价值。七、充分利用赛事影响力,打造联赛的电竞中心、活动中心和商务中心,最终有能力成为联赛的一个造血功能区。八、承接国内外电竞赛事,承接政府委托赛事、展会赛事企业赛事或其他赛事的本地落地工作。九、通过赛事的企业化运营,初步估计2020年成立联赛董事会,各会员单位为董事会成员。(详见附件##电竞联赛董事会章程提议案)3第二章赛事及比赛规则第四条赛事权利一、本会作为##电竞俱乐部联赛的管理机构,是本会管辖的各项赛事所产生的所有权利的最初所有者。这些权利包括各种财务权利,视听和广播录制、复制和播放版权,多媒体版权,市场开发和推广权利以及无形资产如徽章和版权等。二、未在本会登机的会员单位战队,不得参加本会举办的正式比赛。第五条赛事内容一、赛事项目:英雄联盟(LOL);王者荣耀;《绝地求生:大逃杀》(吃鸡类比赛内容待定)二、赛程赛制赛事时间抽签分组5月5日淘汰赛5月12日5月13日5月19日5月20日5月26日5月27日循环赛6月2日46月3日6月9日6月10日6月23日6月24日6月30日7月1日半决赛7月7日7月8日决赛7月14日7月15日1、抽签:100支战队各自以抽签方式决定进行省级淘汰赛的对手。2、淘汰赛:100支战队进行淘汰赛,分别决出晋级循环赛的8支战队。3、循环赛:8支战队进行循环赛,采用积分制,比赛结束后积分最高的4支战队晋级半决赛。4、半决赛:4支队伍进行交叉比赛,决出2支队伍晋级决赛;55、决赛2支战队采取BO3赛制决出总冠军。第六条赛事规则详见附件《##电竞赛事规则》第三章组委会组织架构第七条组委会工作准则一、全面负责本电竞项目的管理;研究制定本电竞项目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和计划;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电竞项目的竞赛制度、计划和规则组织和承办本项目赛前、赛中、赛后的各项活动策划、宣传推广和执行,提供办公场地、训练场所、活动资金和各项专业赛事人才,负责对外承诺的奖金足额及时的发放;三、组织协调本项目赛事和相关活动的网络直播、电视转播、信息发布等工作;四、在会员单位有需求的情况下,为会员单位提供战队的代建代管工作;五、通过##电竞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其他网络媒体对会员单位的企业、企业家、产品、品牌进行宣传推广;六、广泛联系和团结社会各界人士,充分发挥组委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6第八条组委会组织构成第四章企业会员第九条本会的会员种类一、##电竞俱乐部联赛会员单位;第十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的必备条件一、拥护本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三、缴纳##电竞联赛会员费。第十一条会员登记一、会员必须按年度在本会登记;二、会员登记时,要如实填报各类登记表格;三、按规定缴纳当年赞助会费;四、会费说明:2018年##电竞赛季,会员单位赛事赞助会费用为#万元人民币(另注明:2019年至2022年,##电竞赛季,会员单位赛事赞助费用为##万元人民币);五、会员登记截止日期为每年三月底。第十二条会员权利会员享有下列权利:7一、会员单位拥有本企业战队的冠名权,并且为##电竞联赛1级会员;二、会员单位拥有所拥有战队服装广告权,可在战队队衣显著位置体现会员单位LOGO或其他宣传内容;三、会员单位拥有在同等条件下,赛事总冠名的优先权;四、会员单位拥有赛事赞助广告位优先权;行使以上权利必须服从本章程和适用规程的规定。第十三条会员义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规程、决议和决定;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确保其冠名的战队组织和个人遵守本会章程、规程、决议和决定;三、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赛事和各项活动;四、遵守本会制定的各项赛事规则;五、指定专人负责配合组委会工作,积极参加组委会的各项赛事会议,保证赛事正常顺利进行;六、加强对各自单位内的战队组织(包括粉丝组织)管理,营造良好电竞氛围;七、与所冠名的战队签署协议,协议内容详见附件《战队冠名协议》八、努力完成本会分配的任务;8九、承担本章程和其他规程所产生的各项义务。任何会员不履行上述义务将根据本会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第十四条会员资格的转让一、会员要求转让会员资格,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会,并经本会批准,转让方可成立;二、会员转让资格费用不得低于##万,并需将转让资格费用的5%作为手续费交予本会。第十五条会员退出一、会员单位要求退出,须先解决与本会及其他会员单位之间的财务问题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会,并经本会批准,退会方可成立;二、会员单位退会一经获得批准,即失去在本会享有的一切权利。第十六条会员资格的丧失凡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的会员单位将丧失会员资格:一、未按协议规定履行会员义务;二、严重违背本赛事章程及有关规定;三、给本赛事或其他会员单位造成重大名誉或经济损失。第五章战队和队员准则第十七条战队和队员的义务9一、承认并严格遵守本赛事章程、规程、决议和决定;二、遵守并执行本赛事组委会的决议和规章制度;三、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比赛和活动,包括指定活动和公益性活动;四、与所属冠名企业签署协议,协议内容详见附件《战队冠名协议》五、维护本赛事名誉,未经本会许可,不得通过微博等个人自媒体发布对本赛事及其会员单位构成负面影响的内容;六、不得参与赌博、打假赛、贿赂裁判、制造赛场暴力和混乱,对上述行为有举报义务;七、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八条战队和队员的管理一、会员单位自筹战队需获得本会认可并登记,如会员单位无条件筹建战队,可委托本会代为建设、组织和管理,详见附件《战队代建代管细则》。二、认真履行本章程规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违反这些规定,本会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第六章战队代建代管第十九条代建代管定义10##电竞俱乐部联赛以各会员战队为基本单位,进行赛事和活动的组织。会员单位可自建战队,也可委托组委会代为建设、组织和管理。第二十条代建代管权益细则一、组委会通过各资源渠道,选拨电竞人才组建战队,保证战队人员数量和电竞水平符合参赛标准,会员单位可从中选择,作为本赛季的会员单位战队。二、组委会选拨电竞战队主要渠道有高校、专业电竞团体和职业电竞俱乐部。三、会员单位所属战队每场比赛胜利后,会员单位提供该战队赛事奖金。具体奖金标准如下:高校战队投入(每人)合计(7人)专业战队投入职业战队投入参赛队伍50强25强12强6强4强决赛11冠军总计第七章罚则第二十一条处罚范围和原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精神,对于在比赛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贿赂裁判、制造赛场暴力和混乱等违反纪律和赛事规则、道德的行为,本会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二、凡单位会员违反本章程及有关规定,组委会有权作出暂停会员资格的处罚。三、在暂停会员资格期间,该会员单位及其战队均不得组织或参加比赛、交流。四、连续两年不参加本会主办的正式比赛的会员战队,将被暂停会员资格或取消注册资格。第二十二条处罚种类一、通报批评;二、警告;三、罚款;四、停赛;五、禁赛;12六、禁止随队进入比赛场工作;七、扣分;八、判对方本场比赛3:0获胜;九、取消比赛资格;十、取消主场比赛资格;十一、取消主办或承办比赛资格;十二、取消转会资格;十三、取消会员资格;十四、其他处罚。上述各项处罚可以独立或合并使用。第八章争议处理第二十三条本会规定一、会员单位、战队及其成员,应保证不得将他们与本会、其它会员单位、战队及其成员的业内争议提交法院,而只能向本会的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二、仲裁委员会在《仲裁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的范围内作出的最终决定,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三、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上述范围外的裁决,可以向执行委员会申诉,执行委员会的裁决是最终裁决。四、违反上述规定将根据本章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13第九章其它第二十四条章程的实行本章程经二〇〇九年一月特别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五条章程的终止本章程随本会停止活动而自然终止。第二十六条解释权和未尽事宜本章程的解释权和未尽事宜的决定权属##电竞俱乐部联赛组委会。附:《##电竞联赛董事会章程提议案》##电竞俱乐部联赛组委会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日14##电竞联赛董事会章程提议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各会员单位和赛事主办方共同出资设立##电竞体育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电竞体育文化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教育咨询;企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15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股东应于公司登记之前一次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上述表格适用于股东一次缴纳全部出资;若股东采用分期缴纳的方式出资的,可用下列表格:)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时间首期第二期第三期首期第二期第三期首期第二期第三期股东未按照出资表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16第六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对公司对外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法人股东盖章)。17第九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第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注:可由股东自行约定)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3个月召开一次(注:会议召开时间可由股东自行约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注:不设监事会: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注:不设监事会的: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作出除前款以外事项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18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十三条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人(注:三至十三人),任期一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担任。第十四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十五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19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第十六条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第十七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第十八条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为人(注:三人以上),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20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第十九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草案;(六)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第二十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第二十一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21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二十二条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三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第七章股权转让第二十四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第二十五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22(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七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第九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第二十八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国家承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书面报告,并应于30日前送交各股东。第二十九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第三十条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决定。第三十一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23第十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第三十二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30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三十三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一)公司营业期限届满;(二)股东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时,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第三十四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第三十五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十一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第三十六条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24第三十七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第三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未经股东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未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第三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章股东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四十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25第四十一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第四十二条本章程一式二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全体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年月日注: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属于约定优先事项,可由股东自行约定,但所约定的事项不得明显违反有关法律、26行政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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