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责任险保单,公众责任险保单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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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责任险保单保险单保险合同号:保险公司: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被保险人名称:广州利海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广东利华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保险人地址:1)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春悦街5号广州君林天下2)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世纪绿洲小区广州世纪绿洲3)广东省从化市街口街口岸路1号从化世纪绿洲花园4)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232号广州华海大厦5)广州市石榴岗路9号广州龙祥大厦6)广州市赤岗东路271-281号广州汇龙居7)广州市白云大道北(永泰客运站对面)广州利海绿洲花园被保险人营业场所:同上所述营业性质:物业管理经营业务种类:物业管理保险期间:承保项目:1.在本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由于在上述地域范围内从事业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对第三者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害,而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金额。2.被保险人赔付给第三者的所有诉讼费用及开支。3.经本公司事先同意所发生的所有诉讼费用及开支。赔偿限额:每一次意外事故:保险期间内累计:保险费:申请日期:续保年份:本保险合同经本公司授权代表于年月日签署生效。续保合同号:所附批单:××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授权代表签名××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公众责任保险条款一、总则本保险合同条款、投保申请书、保险单、批单、批注及其它约定书均为本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且前述投保申请书为订立本保险合同的基础。本保险合同应视作一个整体,其中特别定义的词语的意义及解释均一致。二、保险责任鉴于被保险人就投保本保险而言仅从事保险单所列业务,并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本公司(指保险单列明的保险公司)按照本保险合同的规定,以保险单所列的承保项目和赔偿限额为限,对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三、责任免除除非本保险合同另有特别规定,本保险合同不承保也不包括下列各项:1.被保险人根据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该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2.对被保险人雇佣的任何人所受伤害应负的责任。3.对下列财产损失的责任:1)被保险人、其雇员或其代理人所有或由其照管或由其控制的财产。2)被保险人、其雇员或其代理人正在或一直从事工作的任何物品、土地、房屋或建筑。4.由于下列原因或与下列原因有关而引起的损失或伤害责任:1)未在保险单中列明的,但由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所有、占有或使用的任何牲畜、脚踏车、机动车辆、火车头、各类船只、航空器、电梯、升降机、自动扶梯、起重机、吊车或其他升降装置。2)对土地、空气、海洋、水道的污染及任何其他污染。3)有缺陷的卫生装置或任何类型的中毒或任何不洁或有害的食物或饮料。注意:在您确认投保本保险前,请仔细阅读理解本保险条款的各项规定,尤其是以粗体标注的免除本公司责任的规定。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本公司业务人员或致电:5.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引起任何土地或财产或房屋的损害责任。6.直接或间接由于战争、入侵、外敌行动、敌对行为(不论宣战与否)、内战、叛乱、革命、起义、军事行动或篡权行为而导致的任何责任。7.由被保险人出售或提供的物品引起的责任,或是由于被保险人或以其名义对财产从事的工作,在该财产不再为被保险人保管或控制后引起的责任。8.由于被保险人违反专业职责引起之责任。9.任何不是由在中国境内具有司法管辖权的法庭做出的裁判。任何在台湾、香港或澳门具有司法管辖权的法庭做出的裁判不在本保险合同承保范围之内。四、保险人义务1.本公司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2.本公司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请求及完整的索赔资料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如无法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作出核定,则双方同意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限最长不超过30天。3.本公司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本公司依照前款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4.本公司自收到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赔偿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五、被保险人的义务1.订立保险合同时,本公司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即时解除本保险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本公司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本公司对于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保险合同解除前所发生的保险事故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该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按日比例退还已收取的自解除之日起的未满期保险费。本公司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本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应当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2.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索赔或诉讼时,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应:(一)尽力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否则,对因此扩大的损失,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二)立即书面通知本公司,并书面说明事故或索赔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3.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不得就任何事故或索赔拒绝承担责任、谈判或做出任何承认、出价、承诺或赔偿。对于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本公司有权重新核定,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或超出应赔偿限额的,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公司有权在必要时以被保险人的名义接管对任何索赔的抗辩,或以被保险人的名义,由本公司支付费用,为其自身的利益向任何人提出赔偿或其它请求。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任何诉讼程序及和解任何索赔请求。被保险人应按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一切资料和协助。4.若在本保险合同有效期内,风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有权增加保险费或者即时解除保险合同。本公司解除保险合同的,将按日比例退还已收取的自解除之日起的未满期保险费。被保险人未履行该上述通知义务的,因风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5.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本公司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索赔申请书、与第三方索赔要求相符的原始单据证明以及有关法律文书等等。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约定的索赔材料提供义务,导致本公司无法核实损失情况的,本公司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6.被保险人应努力做到仅雇佣勤勉、合格的员工,并且使所有的建筑物、道路、厂房、机器、器具和设备处于坚实、良好及适合使用的状态。被保险人应遵照有关政府机构颁布的所有法律及规定的要求。被保险人对已经发现的缺陷应予立即修复,并视情况需要采取临时性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发生事故。但在实际可行的前提下,发生本保险合同项下承保的任何事故后,未经本公司检查和同意之前,被保险人不得予以改变和维修。本公司可在合理的时间内检查任何财物。本公司的检查人员如发现任何缺陷或危险时,可书面通知被保险人。自该书面通知发出时起至该项缺陷或危险被排除并使本公司认为满意之前,本公司对与其有关的或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概不负责。六、赔偿处理1.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本公司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2.在发生本保险合同项下的索赔时,如同时尚有其他保险承保同样责任或其中任何一部份的责任,本公司按本保险所占比例承担赔偿责任。3.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本公司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被保险人应当向本公司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被保险人已经从有关责任方取得赔偿的,本公司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已从有关责任方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事故发生后,在本公司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公司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本公司同意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该行为无效;由于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本公司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本公司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4.被保险人向本公司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七、争议处理与法律适用1.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或分歧的解决方式,由当事人根据合同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双方约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2.本保险合同的成立、生效、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八、保险合同解除投保人可提前向本公司邮寄或递送书面通知解除本保险合同,但本公司将按照下列短期费率表收取保险费:保险期间(月)123456789101112短期费率(年保险费的百分比)3030304050607080859095100(保险期间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一个月计算)投保人可以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向本公司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或者分期支付保险费。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本公司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如由于投保人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保险费的义务导致本公司解除保险合同的,本公司至少于解除生效日前10天向投保人邮寄或递送书面通知解除本保险合同。如本公司由于投保人未按约定支付保险费之外的其它原因解除保险合同,则本公司至少于解除生效日前30天可向投保人邮寄或递送书面合同解除通知书解除本保险合同,并将按日比例计算返还未到期保险费。但如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本公司解除本保险合同时不受前述提前通知时限的限制。合同解除通知书需列明合同解除生效日。本保险合同将于该合同解除生效日终止。如以邮寄方式发出合同解除通知书,邮寄之证明应视作通知的充分证明。九、扩展责任1.火灾/爆炸/烟雾及水灾损失责任条款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对虽非其所有、但为其使用或实际占用的、并在保险单中特别列明的场所,包括业主在房屋内的固定装置和设备(不包括家具),因火灾、爆炸、烟雾及/或水损所致损坏而依法应承担的赔偿金额。如果被保险人尚有其它保险对此损失进行赔偿,本扩展责任项下仅赔偿超过其它保险赔偿金额的部分,并以每次事故RMB为最高赔偿限额。2.承租人责任条款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依据书面租赁协议,因租赁场地的条件和被保险人的行为、过失或疏忽造成第三方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害而承担的赔偿责任。3.食品、饮料条款本保险扩展承保因被保险人提供的食品或饮料引起的任何类型的中毒而提出的索赔,以及因该食品或饮料不洁或含有有害物质而提出的索赔。但前提是被保险人须始终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使该食品和饮料保持卫生、避免污染,并适合消费。4.电梯与扶梯条款本保险扩展承保直接或间接因由被保险人实际控制或按照法律规定由其控制的、或由被保险人或以其名义从事工作中使用的电梯、升降机或自动扶梯,引起的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害而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但如果就同一责任,另有其它保险承保由该电梯、升降机或自动扶梯引起的索赔,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因对电梯、升降机、电动扶梯,以及与其共同使用的相关附件、机器、设备、支撑物、门、安全设施、工具或设计进行任何改造或添加直接或间接引起的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害而提出的索赔,本公司也不承担赔偿责任。5.广告牌条款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由于其广告牌、装饰品和其他类似物件造成第三方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害而依法承担的赔偿责任。但被保险人必须恪尽小心谨慎之责,进行正确的安装及维护。6.装卸条款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自机动车辆上装载和卸载货物而引起的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害;但前提是上述事件不为任何其它机动车辆保险所承保。装载和卸载货物是指在以下过程中对货物的处理:(1)将货物自启运地搬运到机动车辆过程中;(2)在机动车辆上叠放或搬运货物;或(3)将货物自机动车辆上搬运至最终交货地的过程中。但装载和卸载货物不包括使用不附属于机动车辆的机械设备(手推车除外)进行的搬运。7.急救条款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及与其签有服务合同提供急救服务的成员(不包括合格的医生),在受雇期间内,进行内科或外科医疗急救所引起的责任。但前提是被保险人必须与该成员约定,将所有索赔的处理或控制权交予本公司,并且该成员必须如同被保险人,遵守履行本保险合同中所适用的条款、除外责任和条件。<本页内容结束>××财产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保险合同号:批单号:1.免赔额条款兹约定:本特约条款下的免赔额是指:对于第三者财物受损,被保险人必须首先负赔偿责任的每一事故的金额,其金额为RMB或损失额的,以大者为准。在法庭的要求下,为了解决针对被保险人的索偿或诉讼,本公司可能支付部分或全部免赔额给第三者,在此情况下,本保单下的被保险人将偿还本公司已支付的相同金额的免赔额。2.石棉除外责任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单不承保下列情形:任何因石棉产品、石棉纤维、石棉尘的制造、开采、使用、销售、安装、搬移、发送或暴露于石棉产品、石棉纤维、石棉尘而导致的财产损失或身体伤害,或被保险人因前述原因而须对任何人承担的赔偿责任。3.含硅产品除外责任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不承保下列情形:任何因接触、摄食、吸入、吸收或暴露于含硅产品、硅石纤维、硅石粉尘或其他以任何形态存在的硅而导致的财产损失或身体伤害,或其他任何损失、费用或开支,或被保险人因前述原因而须向任何人承担的赔偿责任。4.恐怖行为除外条款暨对战争除外条款的修正本批单根据以下内容对保险单条款进行修正:第二部分----责任免除第(6)条的内容被完全删除并以下述内容代替:除外责任(6)-本保险对下列事项不负赔偿责任:①由于战争(无论是否宣战)或任何与战争相关的行为或状况引起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个人权利侵害”或“广告侵害”。战争包括内战、军队起义、侵略、他国敌对行为、内乱、派系斗争、军变、政变、叛乱或革命。②与“恐怖行为”相关的或由其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恐怖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由于纵火、抢劫或偷窃造成的或同时发生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恐怖行为”是指以威胁或胁迫政府、平民大众或他们的任何组成部分、或以扰乱经济为目的的,由任何个人或集团(无论其是否代表任何组织、政府、政权、权力机构或军事力量或与之相牵连)对人身或财产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或暴力的行为、或对生命财产进行危险的犯罪活动、或进行干涉或扰乱电子或通讯系统的犯罪活动。恐怖行为还应该包括任何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定或证实是恐怖行为的行为。5.扩展承保停车场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在其监控下的或停放于其场所内或附近的机动车辆由于意外事故发生丢失或损坏,而依法承担的赔偿责任,但是:1)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合理预防措施以防止包括机动车辆在内的一切财产发生丢失或损坏。2)本公司在本批单项下的最高赔偿责任为:每辆机动车辆的责任限额RMB;对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RMB;保险期限内累计责任限额RMB,每辆车辆每次索赔免赔额RMB或损失额的,以大者为准。6.建筑及装修工作责任除外条款兹约定,本保单不承保被保险人由于建筑及装修工作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7.污染绝对除外条款兹约定:本保单之承保范围不包括下列各项:i.)在世界范围内,因实际发生的或即将发生污染的排放、传播、释放或泄漏致使人员伤害或财物受损之赔偿责任;ii.)由于政府的指令或要求,被保险人、公司或个人或组织对污染物进行试验、监测、清理、搬移、装载、处理、除毒、中和而所致损失、费用、开销;iii.)政府有关当局或其它人或组织对污染物进行试验、监测、清理、搬移、装载、处理、除毒、中和而所致的损失、费用、开销,包括但不限于查勘或律师费用;“污染物”是指固体状、液体状、气体状、或热态刺激物或放射性物质,包括烟雾蒸汽、烟灰、汽、酸性物质、碱性物质、化学物和废物。废物包括那些用于再循环、修理、回收的物质。若被保险人另有底层保单,该底层保单由于本批注内不承保项目之索偿、赔款或理赔之支出等均不能被视作用尽或减低底层保单的赔偿额,然而本保单仍然会按本保单之规定处理底层保单赔偿额以外之受保索偿。8.游泳池责任条款兹特同意,本保单扩展承保被保险人由于对被保险人的游泳池的拥有、使用或经营而引致第三者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RMB100,000.-。但被保险人必须保证在游泳池开放使用时,有救生员当值。9.体育和健身活动除外条款兹约定,本保单不负责赔偿由被保险人或以其名义组织、举行的健身及体育活动引起的,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法律责任。10.穿梭巴士服务除外条款兹约定,本保单不承保被保险人由于提供穿梭巴士服务而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1.学校和幼儿园责任除外条款兹约定,本保单不承保由于学校和幼儿园而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2.营业及个人财产损失除外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不承保由于被保险人之经营管理行为所致商铺承租人的业务及个人财产损失而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13.兹约定,本保单不承保由于在建工程/未完工工程所引起之任何赔偿责任。14.本保单声明表项下之被保险人地址为被保险人目前之有效通讯地址,若该通讯地址有任何变更或改动,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被保险人不作上述通知时,本公司即按本保单上所载的最后通讯地址发出的通知均视为已送达被保险人。本保险单其他的条款和条件不变。出具地点:日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授权代表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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