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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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备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包含1、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处罚;2、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处罚;3、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非网络游戏处罚;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4、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处罚;5、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处罚。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2、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3、对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包含1、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向上网消费者提供的计算机未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的处罚;2、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或者发现上网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未予制止并向相关机构报告的处罚;3、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处罚;4、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未按规定时间保存登记内容、记录备份,或者在保存期内修改、删除登记内容、记录备份的处罚;5、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的处罚。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4、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利用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禁止内容信息的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5、对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逾期未在规定地点办理备案手续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6、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未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有关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7、对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未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有关颁发的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8、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未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批准文号、经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未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备案编号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9、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单位名称、网站名称、网站域名、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经营地址、注册资金、股权结构以及许可经营范围的,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办理变更手续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10、对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业务范围的,未在变更之日起规定时间和地点办理变更手续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1、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擅自变更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名称或者增删内容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2、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逾期未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3、对违反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互联网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化产品或者提供未经文化部批准进口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备注:《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第51号令)第28条所称禁止内容包括: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五)宣扬邪教、迷信的;(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4、对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或者提供未经文化部批准进口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注:《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第51号令)第28条所称禁止内容包括:(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五)宣扬邪教、迷信的;(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5、对互联网文化单位未建立自审制度,明确专门部门,配备专业人员负责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和活动的自查与管理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6、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的互联网文化产品含有禁止内容未立即停止提供,保存有关记录,未向所在地省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报告并抄报文化部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注:《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第51号令)第28条所称禁止内容包括:(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五)宣扬邪教、迷信的;(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7、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8、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19、对网络游戏经营单位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注:《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第49号令)第9条所称禁止内容包括:(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五)宣扬邪教、迷信的;(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违背社会公德的;(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20、对违反《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30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注:《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第49号令)第30条包括:1、对获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变更网站名称、网站域名或者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经营地址、注册资金、股权结构以及许可经营范围的示在法定时间内向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的;2、对上网运营未获得文化部内容审查批准的进口网络游戏的;3、对进口网络游戏变更运营企业未按照要求重新申报的;4、对进口网络游戏内容进行实质性变动未报送审查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21、对违反《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31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注:《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第49号令)第31条包括:1、对网络游戏经营单位未制定网络游戏用户指引和警示说明,并在网站和网络游戏的显著位置标明的办理机构;2、对网络游戏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及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的;3、对网络游戏经营单位未采取技术措施禁止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等的;4、对网络游戏经营单位授权无网络游戏运营资质的单位运营网络游戏的;5、对在网络游戏中设置未经网络游戏用户同意的强制对战;网络游戏的推广和宣传不得含有禁止内容;以随机抽取等偶然方式,诱导网络游戏用户获取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22、对违反《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32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注:《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第49号令)第32条包括:1、对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使用超出范围用于支付、购买实物或者兑换其它单位的产品和服务的;2、对发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恶意占用用户预付资金的;3、对未保存网络游戏用户的购买记录,保存期限少于180日的;4、对未将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种类、价格、总量等情况按规定报送注册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备案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23、对违反《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33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注:《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第49号令)第33条包括:1、对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为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务的;2、对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为未经审查或者备案的网络游戏提供交易服务的;3、对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未保证用户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注册,并绑定与该用户注册信息相一致的银行账户的;4、对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经核实属于违法交易的,未立即采取措施终止交易服务并保存有关纪录的;5、对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未保存用户间的交易记录和账务记录等信息少于180日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24、对违反《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34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注:《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第49号令)第34条包括:1、对国产网络游戏未按规定向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履行备案手续的;2、对国产网络游戏内容发生实质性变动的,未在法定时间向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进行备案的;3、对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未建立自审制度,明确专门部门,配备专业人员负责网络游戏内容和经营行为的自查与管理的;4、对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未进行实名注册,并保存用户注册信息的;5、对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终止运营网络游戏,或者网络游戏运营权发生转移的未依法予以公告或对未使用完的虚拟货币未以法定货币退还用户或者用户接受的其他方式进行退换的;6、对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的服务协议其他条款与《网络游戏服务格式化协议必备条款》相抵触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25、对违反《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35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注:《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第49号令)第35条包括:1、对网络游戏经营单位未在指定显著位置标示许可证等信息或实际经营的网站域名与申报信息不一致的;2、对批准的进口网络游戏未在指定显著位置标明批准文号的;3、对已备案的国产网络游戏未在指定显著位置标明备案编号的;4、对网络游戏经营单位未在显著位置公布纠纷处理方式的;5、对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发现网络游戏用户发布违法信息的,未立即停止为其提供服务,并保存报告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26、对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27、对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或者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含有禁止内容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备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58号令)第13条所称禁止内容包括:(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或者领土完整的;(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伤害民族感情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五)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六)宣扬淫秽、赌博、暴力以及与毒品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教唆犯罪的;(七)违背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八)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28、对歌舞娱乐场所的歌曲点播系统与境外的曲库联接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29、对歌舞娱乐场所擅自变更场所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30、对娱乐场所擅自变更游戏游艺设备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31、对娱乐场所未经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提供场地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32、对娱乐场所未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或者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未依法报告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33、对娱乐场所不配合文化主管部门的日常检查和技术监管措施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34、对娱乐场所未依法悬挂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35、对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36、对违反《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30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备注:《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文化部第55号令)第30条包括:1、对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的;2、对进行有奖经营活动的,奖品目录未报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的;3、对未实行游戏、游艺分区经营,并没有明显的分区标志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37、对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47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备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58号令)第47条包括:1、对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2、对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超过核定人数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38、对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48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58号令)第48条包括:1、对变更有关事项,未按规定申请重新核发许可证的;2、对在禁止的营业时间内营业的;3、对工作人员在营业期间未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志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39、对擅自设立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或者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及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擅自举办演出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注:本条包括:1、对设立文艺表演团体,未向县级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设立演出经纪机构,未向省级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的;2、对外国投资者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资经营的文艺表演团体的;3、对设立外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4、对设立中外合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中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低于51%的;5、对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未通过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向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40、对超范围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的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备注:本条包括:1、对营业性组台演出未由演出经纪机构举办的;2、对除演出经纪机构外,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举办外国的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的;3、对设立中外合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中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低于51%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41、对变更营业性演出经营项目未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42、对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注:本条包括:1、对举办营业性演出,未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的;2、对举办外国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在非歌舞娱乐场所进行的,演出举办单位未向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的;3、对举办台湾地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演出举办单位未向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的;4、对举办外国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在歌舞娱乐场所进行的,未向省级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的;5、对举办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演出举办单位未向演出所在地省级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43、对变更演出举办单位、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或者节目未重新报批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44、对变更演出的名称、时间、地点、场次未重新报批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45、对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为未经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提供场地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46、对伪造、变造、出租、出借、买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批准文件,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批准文件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47、对营业性演出有禁止情形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备注:《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39号令)第25条所称禁止内容包括:(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的;(四)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五)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六)宣扬淫秽、色情、邪教、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七)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八)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摧残演员身心健康的;(九)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的;(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48、对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演出举办单位发现营业性演出有禁止情形未采取措施予以制止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备注:《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39号令)第25条所称禁止内容包括:(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的;(四)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五)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六)宣扬淫秽、色情、邪教、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七)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八)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摧残演员身心健康的;(九)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的;(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49、对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47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58号令)第48条包括:1、对非因不可抗力中止、停止或者退出演出的;2、对文艺表演团体、主要演员或者主要节目内容等发生变更未及时告知观众的;3、对以假唱欺骗观众的;4、对为演员假唱提供条件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50、对以政府或者政府部门的名义举办营业性演出,或者营业性演出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等字样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51、对演出举办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募捐义演中获取经济利益,尚不构成犯罪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52、对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出经纪机构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营业性演出经营项目,未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53、对未办理备案手续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注:本条包括:1、对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20日内,未向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的;2、对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未向原备案机关重新备案的;3、对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20日内,未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规定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54、对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未在演出前向演出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提交演出场所合格证明而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营业性演出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55、对举办营业性涉外或者涉港澳台演出,隐瞒近2年内违反《条例》规定的记录,提交虚假书面声明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56、对经文化部批准的涉外演出在批准的时间内增加演出地,未到演出所在地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57、对经批准到艺术院校从事教学、研究工作的外国或者港澳台艺术人员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58、对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擅自举办演出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59、对在演播厅外从事符合《细则》规定条件的电视文艺节目的现场录制,未办理审批手续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注:本条包括:1、对售票或者接受赞助的;2、对支付演出单位或者个人报酬的;3、对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者产品促销的;4、对以其他营利方式组织演出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60、对擅自举办募捐义演或者其他公益性演出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61、对在演出经营活动中,不履行应尽义务,倒卖、转让演出活动经营权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62、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售演出门票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63、对演出举办单位没有现场演唱、演奏记录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64、对演出举办单位拒不接受检查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65、对擅自开展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或者涉外商业性美术品展览活动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66、对经营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美术品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备注:《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文化部令29号)第12条所称禁止内容包括:(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五)宣扬邪教、迷信的;(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67、对违反《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18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备注:《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文化部令29号)第18条包含1、对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备案的;2、对未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的;3、对不能证明经营的美术品的合法来源的;4、对经营的美术品没有明码标价的;5、对从事美术品经纪活动的专业人员在2个或者2个以上的美术品中介服务单位执业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68、对经营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美术品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备注:《美术品进出口管理暂行规定》文市发(2009)第12条所称禁止内容包括:(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五)宣扬邪教、迷信的;(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蓄意篡改历史、严重歪曲历史(十)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十一)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69、对擅自销售、展览、展示,以及利用其他商业形式传播未经文化行政部门批准进口的美术品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70、对擅自更改、增减批准进出口的美术品数量、作品名称和其他资料,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文化行政部门批准文件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71、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48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六号)第48条包含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72、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36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59号)第36条包含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5、剽窃他人作品的;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73、对违反《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8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备注:《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68号)第18条包含1、通过信息网络擅自向公众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2、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3、故意删除或者改变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处罚,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明知或者应知未经权利人许可而被删除或者改变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4、为扶助贫困通过信息网络向农村地区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超过规定范围,或者未按照公告的标准支付报酬,或者在权利人不同意提供其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后未立即删除的;5、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未指明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或者作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的姓名(名称),或者未支付报酬,或者未依照本条例规定采取技术措施防止服务对象以外的其他人获得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未防止服务对象的复制行为对权利人利益造成实质性损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74、对违反《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9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备注:《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68号)第19条包含1、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或者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的;2、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获得经济利益的;3、为扶助贫困通过信息网络向农村地区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未在提供前公告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和作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的姓名(名称)以及报酬标准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75、对网络服务提供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或者拖延提供涉嫌侵权的服务对象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网络地址等资料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76、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明知互联网内容提供者通过互联网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或对虽不明知,但接到著作权人通知后未采取措施移除相关内容,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77、对违反《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24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备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39号)第24条包含1、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2、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3、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4、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5、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78、对违反《出版管理条例》第61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备注:《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3号)第61条包含1、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单位,假冒出版单位名称的;2、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的;3、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79、对出版、进口含有《出版管理条例》规定的禁止内容的出版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备注:《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3号)第25条所称禁止内容包括:(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五)宣扬邪教、迷信的;(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十一)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含有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80、对明知或应知出版物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禁止内容而印刷或者复制、发行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备注:《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3号)第25条所称禁止内容包括:(二)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五)宣扬邪教、迷信的;(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十一)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含有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81、对明知或应知出版物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禁止内容而向其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本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版号、版面,或者出租本单位的名称、刊号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备注:《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3号)第25条所称禁止内容包括:(三)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五)宣扬邪教、迷信的;(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十一)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含有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82、对违反《出版管理条例》第63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备注:《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3号)第63条包含1、进口、印刷或者复制、发行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禁止进口的出版物的;2、印刷或者复制走私的境外出版物的;3、发行进口出版物未从依法规定的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进货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83、对违反《出版管理条例》第65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备注:《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3号)第65条包含1、出版单位委托未取得出版物印刷或者复制许可的单位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的;2、印刷或者复制单位未取得印刷或者复制许可而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的;3、印刷或者复制单位接受非出版单位和个人的委托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的;4、印刷或者复制单位未履行法定手续印刷或者复制境外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复制的境外出版物没有全部运输出境的;5、印刷或者复制单位、发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印刷或者复制、发行未署出版单位名称的出版物的;6、出版、印刷、发行单位出版、印刷、发行未经依法审定的中学小学教科书,或者非依照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本条例规定确定的单位从事中学小学教科书的出版、发行业务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84、对违反《出版管理条例》第66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备注:《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3号)第66条包含1、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本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版号、版面的;2、出租本单位的名称、刊号的;3、利用出版活动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85、对违反《出版管理条例》第67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备注:《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3号)第67条包含1、出版单位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者其主管机关、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出版新的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报纸、期刊,或者报纸、期刊改变名称,以及出版单位变更其他事项,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到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变更登记手续的;2、出版单位未将其年度出版计划和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重大选题备案的;3、出版单位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送交出版物的样本的;4、印刷或者复制单位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留存备查的材料的;5、出版进口经营单位未将其进口的出版物目录报送备案的;6、出版单位擅自中止出版活动超过180日的;7、出版物发行单位、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8、出版物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86、对未经批准,举办境外出版物展览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87、对违反《出版管理条例》第61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备注:《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3号)第61条包含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1、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发行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2、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发行分支机构、出版物批发市场的;3、擅自主办全国性出版物展销活动或者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主办单位擅自主办地方性或者跨省专业性出版物展销活动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88、对发行违禁出版物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注:《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3号)第25条所称禁止内容包括:(四)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五)宣扬邪教、迷信的;(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十一)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含有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89、对违反《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33条第二款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备注:《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新闻出版总署第52号令)第33条第二款包含1、发行新闻出版总署禁止进口的出版物的;2、发行进口出版物未从依法批准的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进货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90、对发行其他非法出版物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明令禁止出版、印刷或者复制、发行的出版物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91、对发行未经依法审定的中小学教科书或者未经法定方式确定的单位从事中小学教科书的发行业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92、对出版物发行单位未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93、对违反《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38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备注:《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新闻出版总署第52号令)第38条包含1、未能提供近两年的出版物发行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票据的;2、超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的;3、张贴和散发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或者有欺诈性文字的征订单、广告和宣传画的;4、擅自更改出版物版权页的;5、《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未在经营场所明显处张挂或未在网页醒目位置公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登载的有关信息或链接标识的;6、出售、出借、出租、转让或擅自涂改、变造《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7、发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或公开宣传、陈列、销售规定应由内部发行的出版物的;8、向无总发行权的单位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出版物总发行权,委托无出版物批发权的单位批发出版物或代理出版物批发业务,委托非出版物发行单位发行出版物的;9、提供出版物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未按有关规定履行有关审查及管理责任的;10、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备案而未备案的;11、不按有关规定接受年度核检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94、对征订、储存、运输、邮寄、投递、散发、附送有关规定所列出出版物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备注:《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新闻出版总署第52号令)第39条包含1、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禁止内容的违禁出版物的;2、各种非法出版物,包括:未经批准擅自出版、印刷或者复制的出版物,伪造、假冒出版单位或者报刊名称出版的出版物,非法进口的出版物的;3、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物的;4、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明令禁止出版、印刷或者复制、发行的出版物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95、对未经批准擅自编印内部资料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96、对编印有关规定禁止内容的内部资料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备注:《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局2号令)第22条所称禁止内容包括:(五)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五)宣扬邪教、迷信的;(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97、对违法编印、发送内部资料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备注:《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局2号令)第22条包含1、内部资料未在封面完整印刷标注《准印证》编号和“内部资料,免费交流”字样,未在明显位置(封面、封底或版权页)标明编印单位、发送对象、印刷单位、印刷日期、印数等,连续性内部资料未标明期号的;2、连续性内部资料使用“××报”、“××刊”或“××杂志”、“记者××”、“期刊社”、“杂志社”、“刊号”等字样,在内文中以“本报”、“本刊”自称的;3、未按照批准的名称、开本(开版)、周期印制,用《准印证》印制其他内容,一次性内部资料一证多期,连续性内部资料一期多版的;4、不在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内部交流,标价、销售或征订发行,在公共场所摆放,向境外传播;将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作为发送对象,以提供信息为名,将无隶属关系和指导关系的行业、企事业单位作为发送对象的;5、以工本费、会员费、版面费、服务费等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刊登广告,搞经营性活动;编印单位利用登记、年检、办证、办照、评奖、验收、论证等工作之便向服务和管理对象摊派或变相摊派的;6、将内部资料承包给其他组织和个人,与外单位以“协办”等其他形式进行编印和发送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98、对委托非出版物印刷企业印刷内部资料或者未按照《准印证》核准的项目印制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99、对内部资料的编印单位未在印刷完成后10日内向核发《准印证》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送交样本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00、对违反《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其他规定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01、对印刷业经营者印刷明知或者应知含有相关规定禁止内容的内部资料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注:《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局2号令)第22条所称禁止内容包括:(六)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五)宣扬邪教、迷信的;(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102、对非出版物印刷企业印刷内部资料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03、对出版物印刷企业未按相关规定承印内部资料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04、对违反《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第37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备注:《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第43号令)第37条包含1、在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设立记者站前以报刊记者站或者记者站筹备组织的名义对外开展活动的;2、报刊出版单位以派记者驻地方长期工作方式代替设立记者站的;3、记者站被终止业务活动或被撤销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105、对违反《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第38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备注:《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第43号令)第38条包含1、违规设立报刊记者站或者派驻、使用人员的;2、报刊记者站违规从事有关活动的;3、报刊记者站人员、地址、电话等项目变更未按规定办理备案、变更手续的;4、报刊出版单位未履行管理职责的;5、报刊记者站不服从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管理或者未按时缴送样报样刊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106、对违反《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第39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备注:《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第43号令)第39条包含1、以办事处、通联站、工作站等名义设立从事新闻业务活动的其他派出机构的;2、擅自设立报刊记者站或者假冒、盗用报刊记者站名义开展活动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107、对擅自从事电子出版物活动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注:《《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第34号令)第57条包含1、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的;2、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电子出版物出版业务的;3、伪造、假冒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或者连续型电子出版物名称、电子出版物专用中国标准书号出版电子出版物的;4、图书、报纸、期刊、音像等出版单位未经批准,配合本版出版物出版电子出版物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08、对制作、出版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禁止内容的电子出版物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备注:《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3号)第25条所称禁止内容包括:(七)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五)宣扬邪教、迷信的;(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十一)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含有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109、对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出版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禁止内容的电子出版物而向其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本出版单位的名称、电子出版物专用中国标准书号、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条码及电子出版物复制委托书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注:《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3号)第25条所称禁止内容包括:(八)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五)宣扬邪教、迷信的;(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十一)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含有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110、对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本出版单位的名称电子出版物专用中国标准书号、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11、对违反《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第60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备注:《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第34号令)第60条包含1、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者主管单位、业务范围、资本结构,合并或者分立,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变更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办理审批、变更登记手续的;2、经批准出版的连续型电子出版物,新增或者改变连续型电子出版物的名称、刊期与出版范围,未办理审批手续的;3、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未按规定履行年度出版计划和重大选题备案的;4、出版单位未依法送交电子出版物样品的;5、电子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未经批准进口电子出版物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112、对违反《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第62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备注:《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第34号令)第62条包含1、未依法办理备案手续的;2、未按规定使用中国标准书号或者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的;3、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出版的电子出版物不符合国家的技术、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的,或者未依法载明有关事项的;4、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违反相关规定的;5、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未依法办理选题审批手续的,未依法将样盘报送备案的;6、进口电子出版物的外包装上未贴有标识,未载明批准进口文号及用中文注明的出版者名称、地址、著作权人名称、出版日期等有关事项的;7、委托复制电子出版物非卖品违反有关规定,或者未标明电子出版物非卖品统一编号的;8、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及其他委托复制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委托未经批准设立的复制单位复制,或者未遵守有关复制委托书的管理制度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113、对违反《印刷业管理条例》第35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注:《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第35条包含1、未取得出版行政部门的许可,擅自兼营或者变更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或者擅自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的;2、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未依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手续的;3、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114、对印刷业经营者印刷含有反动、淫秽、迷信内容和国家明令禁止印刷的其他内容的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15、对违反《印刷业管理条例》第37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备注:《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第37条包含1、未建立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等的;2、在印刷经营活动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没有及时向公安部门或者出版行政部门报告的;3、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等主要登记事项,或者终止印刷经营活动,不向原批准设立的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的;4、未依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留存备查的材料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116、对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违反《印刷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没有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保密工作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安部门备案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17、对违反《印刷业管理条例》第38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备注:《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第38条包含1、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接受他人委托印刷出版物,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验证印刷委托书、有关证明或者准印证,或者未将印刷委托书报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的;2、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假冒或者盗用他人名义,印刷出版物的;3、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盗印他人出版物的;4、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非法加印或者销售受委托印刷的出版物的;5、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征订、销售出版物的;6、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擅自将出版单位委托印刷的出版物纸型及印刷底片等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的;7、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未经批准,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出版物的,或者未将印刷的境外出版物全部运输出境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118、对违反《印刷业管理条例》第39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注:《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第39条包含1、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接受委托印刷注册商标标识,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验证、核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注册商标图样或者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的;2、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广告宣传品、作为产品包装装潢的印刷品,未依法验证委托印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的居民身份证的,或者接受广告经营者的委托印刷广告宣传品,未验证广告经营资格证明的;3、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盗印他人包装装潢印刷品的;4、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的,或者未将印刷的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全部运输出境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119、对违反《印刷业管理条例》第40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注:《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第40条包含1、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其他印刷品,未依法验证有关证明的;2、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擅自将接受委托印刷的其他印刷品再委托他人印刷的;3、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将委托印刷的其他印刷品的纸型及印刷底片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的;4、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伪造、变造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等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公文、证件的,或者盗印他人的其他印刷品的;5、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非法加印或者销售委托印刷的其他印刷品的;6、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其他印刷品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的,或者未将印刷的境外其他印刷品全部运输出境的;7、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个人超范围经营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20、对违反《印刷业管理条例》第42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备注:《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第42条包含1、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擅自留存委托印刷的包装装潢印刷品的成品、半成品、废品和印板、纸型、印刷底片、原稿等的;2、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擅自保留其他印刷品的样本、样张的,或者在所保留的样本、样张上未加盖“样本”、“样张”戳记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121、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复制单位的,擅自从事复制业务的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22、对复制明知或者应知含有禁止内容产品或其他非法出版物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注:《复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第42号令)第39条所称禁止内容包括:(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五)宣扬邪教、迷信的;(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23、对违反《复制管理办法》第40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备注:《复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第42号令)第40条包含1、复制单位未依法验证复制委托书及其他法定文书的;2、复制单位擅自复制他人的只读类光盘和磁带磁盘的;3、复制单位接受非音像出版单位、电子出版物单位或者个人委托复制经营性的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或者自行复制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4、复制单位未履行法定手续复制境外产品的或者复制的境外产品没有全部运输出境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124、对违反《复制管理办法》第41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备注:《复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第42号令)第41条包含1、复制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业务范围等,未依法办理审批、备案手续的;2、复制单位未依法的规定留存备查的材料的;3、光盘复制单位使用未蚀刻或者未依法蚀刻SID码的注塑模具复制只读类光盘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125、对违反《复制管理办法》第42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备注:《复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第42号令)第42条包含1、光盘复制单位未经审批,擅自增加、进口、购买、变更光盘复制生产设备的;2、国产光盘复制生产设备的生产商未按要求报送备案的;3、光盘复制单位未报送样盘的;4、复制生产设备或复制产品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5、复制单位的有关人员未参加岗位培训的;6、其他违法行为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126、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单位,擅自从事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业务或者进口、批发、零售经营活动的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27、对出版含禁止内容的音像制品,或者制作、复制、批发、零售、出租、放映明知或者应知含有禁止内容的音像制品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注:《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1号)第40条所称禁止内容包括:(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五)宣扬邪教、迷信的;(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28、对违反《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42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备注:《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1号)第42条包含1、音像出版单位向其他单位、个人出租、出借、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本单位的名称,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本单位的版号的;2、音像出版单位委托未取得《音像制品制作许可证》的单位制作音像制品,或者委托未取得《音像制品复制许可证》的单位复制音像制品的;3、音像出版单位出版未经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批准擅自进口的音像制品的;4、音像制作单位、音像复制单位未依照《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规定验证音像出版单位的委托书、有关证明的;5、音像复制单位擅自复制他人的音像制品,或者接受非音像出版单位、个人的委托复制经营性的音像制品,或者自行复制音像制品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129、对违反《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44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备注:《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1号)第44条包含1、音音像出版单位未将其年度出版计划和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重大选题报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的;2、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批发、零售、出租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业务范围等,未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备案手续的;3、音像出版单位未在其出版的音像制品及其包装的明显位置标明《音像制品管理条例》规定的内容的;4、音像出版单位未依照《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规定送交样本;5、音像复制单位未依照《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规定留存备查的材料的;6、从事光盘复制的音像复制单位复制光盘,使用未蚀刻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激光数码储存片来源识别码的注塑模具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130、对违反《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45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备注:《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1号)第45条包含1、音像出版单位未将其年度出版计划和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重大选题报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的;2、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批发、零售、出租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业务范围等,未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备案手续的;3、音像出版单位未在其出版的音像制品及其包装的明显位置标明《音像制品管理条例》规定的内容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131、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音像制品出版单位,擅自从事音像制品出版业务的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32、对出版含禁止内容的音像制品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注:《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1号)第40条所称禁止内容包括:(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五)宣扬邪教、迷信的;(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33、对违反《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第48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备注:《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第22号令)第48条包含1、向其他单位、个人出租、出售或者其他任何形式转让本单位的名称、音像制品出版的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本单位的版号或者复制委托书的;2、委托未取得《音像制品制作许可证》的单位制作音像制品,或者委托非依法设立的复制单位复制音像制品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134、对违反《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第49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注:《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第22号令)第49条包含1、未按规定将年度出版计划和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重大选题报送新闻出版总署备案的;2、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业务范围等,未依办理审批、备案手续的;3、未在其出版的音像制品及其包装的明显位置标明相关规定所规定的项目的;4、未依照规定期限送交音像制品样本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135、对违反《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第50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注:《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第22号令)第50条包含1、其他出版单位配合本版出版物出版音像制品,其名称与本版出版物不一致或者单独定价销售的;2、音像出版单位及其他委托复制单位,未按照相关规定的内容、期限留存备查资料的;3、委托复制非卖品的单位销售或变相销售非卖品或者以非卖品收取费用的;4、委托复制非卖品的单位未在非卖品包装和盘带显著位置注明非卖品编号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136、对违反《音像制品制作管理规定》第22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注:《音像制品制作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第35号令)第22条包含1、未经批准,擅自设立音像制品制作单位,擅自从事音像制品制作经营活动的;2、音像制作单位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以制作单位名义在音像制品上署名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137、对制作明知或者应知含有《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禁止内容的音像制品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注:《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1号)第40条所称禁止内容包括:(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五)宣扬邪教、迷信的;(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138、对音像制品制作单位接受音像出版单位委托制作音像制品未依法验证有关证明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39、对音像出版单位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者外国的组织、个人合作制作音像制品,未依法报送备案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40、对违反《音像制品制作管理规定》第26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注:《音像制品制作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第35号令)第26条包含1、变更名称、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其他音像制作单位,或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音像制作单位未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的;2、变更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或者终止制作经营活动,未依法办理备案手续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141、对违反《音像制品制作管理规定》第27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注:《音像制品制作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第35号令)第27条包含1、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参加岗位培训的;2、未按相关规定填写制作或者归档保存制作文档记录的;3、接受非出版单位委托制作音像制品,未依法验证委托单位的有关证明文件的或者未依法留存备查材料的;4、未经授权将委托制作的音像制品提供给委托方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的;5、制作的音像制品不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技术标准和规定的;6、未依照有关规定参加年度核验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142、对摄制、洗印加工、进口、发行、放映明知或者应知含有禁止内容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注:《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第56条所称禁止内容包括:(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五)宣扬邪教、迷信的;(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143、对出口、发行、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44、对违反《电影管理条例》第59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注:《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第59条包含1、未经批准,擅自与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合作摄制电影,或者擅自到境外从事电影摄制活动的;2、擅自到境外进行电影底片、样片的冲洗或者后期制作的,或者未按照批准文件载明的要求执行的;3、洗印加工未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的单位摄制的电影底片、样片,或者洗印加工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拷贝的;4、未经批准,接受委托洗印加工境外电影底片、样片或者电影片拷贝,或者未将洗印加工的境外电影底片、样片或者电影片拷贝全部运输出境的;5、利用电影资料片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经营性的发行、放映活动的;6、未按照规定的时间比例放映电影片,或者不执行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停止发行、放映决定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145、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建、拆除电影院或者放映设施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46、对擅自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站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47、对擅自设立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微波站、卫星上行站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48、对擅自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或者擅自制作电视剧及其他广播电视节目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49、对制作、播放、向境外提供含有本条例规定禁止内容的节目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注:《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第49条所称禁止内容包括:(一)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二)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三)煽动民族分裂,破坏民族团结的;(四)泄露国家秘密的;(五)诽谤侮辱他人的;(六)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150、对违反《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50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注:《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第50条包含1、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者节目套数的;2、出租、转让播出时段的;3、转播、播放广播电视节目违反规定的;4、播放境外广播电视节目或者广告的时间超出规定的;5、播放未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的单位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或者未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的单位制作的电视剧的;6、播放未经批准的境外电影、电视剧和其他广播电视节目的;7、教育电视台播放《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禁止播放的节目的;8、未经批准,擅自举办广播电视节目交流、交易活动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51、对违反《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51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备注:《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第51条包含1、出租、转让频率、频段,擅自变更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技术参数的;2、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擅自播放自办节目、插播广告的;3、未经批准,擅自利用卫星方式传输广播电视节目的;4、未经批准,擅自以卫星等传输方式进口、转播境外广播电视节目的;5、未经批准,擅自利用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播放节目的;6、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工程选址、设计、施工、安装的;7、侵占、干扰广播电视专用频率,擅自截传、干扰、解扰广播电视信号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152、对危害广播电台、电视台安全播出或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53、对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54、对违反《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19条的单位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备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广播电影电视部第11号令)第19条包含1、未持有《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的;2、持有《许可证》的单位,未按照《许可证》载明的接收目的、接收内容、接收方式和收视对象范围等要求,接收和使用卫星电视节目的;3、电视台、电视转播台、电视差转台、有线电视台、有线电视站、共用天线系统转播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的;4、涂改或者转让《许可证》,需变更许可内容未及时按程序申请换发或注销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155、对违反《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19条的个人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广播电影电视部第11号令)第19条包含1、未持有《许可证》的个人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的;2、持有《许可证》的个人,未按照《许可证》载明的接收目的、接收内容、接收方式和收视对象范围等要求,接收和使用卫星电视节目的;3、涂改或者转让《许可证》,需变更许可内容未及时按程序申请换发或注销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56、对未持有《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许可证》而承担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施工任务的单位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57、对有关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宣传、广告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58、对擅自提供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59、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和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生产企业之间,存在违反有关规定的利益关联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60、对在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建筑施工、兴建设施或者爆破作业、烧荒等活动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61、对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62、对违反《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第22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注:《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95号)第22条包含1、在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范围内种植树木、农作物的;2、在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范围内堆放金属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或者设置金属构件、倾倒腐蚀性物品的;3、在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范围内钻探、打桩、抛锚、拖锚、挖沙、取土的;4、在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范围内拴系牲畜、悬挂物品、攀附农作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163、对违反《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第23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注:《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95号)第23条包含1、擅自在广播电视传输线路保护范围内堆放笨重物品、种植树木、平整土地的;2、擅自在天线、馈线保护范围外进行烧荒的;3、擅自在广播电视传输线路上接挂、调整、安装、插接收听、收视设备的;4、擅自在在天线场地敷设或者在架空传输线路上附挂电力、通信线路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64、对违反《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23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备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国家广电总局第56号令)第23条包含1、擅自在互联网上使用广播电视专有名称开展业务的;2、变更注册资本、股东、股权结构,或上市融资,或重大资产变动时,未办理审批手续的;3、未建立健全节目运营规范,未采取版权保护措施的;4、传播有害内容未履行提示、删除、报告义务的;5、未在播出界面显著位置标注播出标识、名称、《许可证》和备案编号的;6、未履行保留节目记录、向主管部门如实提供查询义务的;7、向未持有《许可证》或备案的单位提供代收费及信号传输、服务器托管等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有关的服务的;8、未履行查验义务,或向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提供其《许可证》或备案载明事项范围以外的接入服务的;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9、进行虚假宣传或者误导用户的;10、未经用户同意,擅自泄露用户信息秘密的;11、互联网视听服务单位在同一年度内三次出现违规行为的;12、拒绝、阻挠、拖延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65、对违反《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24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国家广电总局第56号令)第24条包含1、擅自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的;2、传播的视听节目含禁止内容的;3、未按照许可证载明或备案的事项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或违规播出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的;4、转播、链接、聚合、集成非法的广播电视频道和视听节目网站内容的,擅自插播、截留视听节目信号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66、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67、对违反《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第26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国家广电总局第39号令)第26条包含1、未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载明的事项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2、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许可载明事项、持证机构注册资本、股东和持股比例的;3、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终止业务的,未提前60日向原发证机关申报的;4、传播禁止传播的视听节目的;5、向未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提供与传播视听节目业务有关服务的;6、未按规定保留视听节目播放记录的;7、用信息网络转播境外广播电视节目,转播非法开办的广播电视节目的;8、非法链接、集成境外广播电视节目以及非法链接、集成境外网站传播的视听节目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68、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办视频点播业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69、对违反《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第30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注:《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国家广电总局第35号令)第30条包含1、未按《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载明的事项从事视频点播业务的2、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许可证事项、注册资本、股东及持股比例或者需终止开办视频点播业务的;3、播放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广播电视节目的;4、播放有《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禁止播放内容的广播电视节目的;5、引进用于视频点播的境外影视剧,未按规定进行审查的,超出《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用于视频点播的节目规定范围的;6、重要事项发生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原发证机关的。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70、对宾馆饭店允许未获得《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的机构在其宾馆饭店内经营视频点播业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71、对违反《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办法》第39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备注:《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办法》(国家广电总局第61号令)第39条包含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的;4、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5、宣扬邪教、淫秽、赌博、暴力、迷信,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6、侮辱、歧视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7、诱使未成年人产生不良行为或者不良价值观,危害其身心健康的;8、使用绝对化语言,欺骗、误导公众,故意使用错别字或者篡改成语的;9、商业广告中使用、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使用、变相使用国家领导人、领袖人物的名义、形象、声音、名言、字体或者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形象的;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10、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和健康资讯类广告中含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或者以医生、专家、患者、公众人物等形象做疗效证明的;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12、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广告的;13、烟草制品广告的;14、处方药品广告的;15、治疗恶性肿瘤、肝病、性病或者提高性功能的药品、食品、医疗器械、医疗广告的;16、姓名解析、运程分析、缘份测试、交友聊天等声讯服务广告的;17、出现“母乳代用品”用语的乳制品广告的;1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播出的其他广告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72、对违反《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办法》第40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注:《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办法》(国家广电总局第61号令)第40条包含1、播出机构每套节目每小时商业广告播出时长超过12分钟的;2、播出机构未按规定时间及数量播放公益广告的;3、播出电视剧时,在每集(以四十五分钟计)中间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的;4、经批准在境内落地的境外电视频道中播出的广告,其内容不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办法》的规定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173、对违反《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办法》第41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注:《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办法》(国家广电总局第61号令)第41条包含1、时政新闻类节(栏)目以企业或者产品名称等冠名。有关人物专访、企业专题报道等节目中含有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内容的;2、投资咨询、金融理财和连锁加盟等具有投资性质的广告,未含有“投资有风险”等警示内容的;3、电视剧剧场或者节(栏)目违规冠名标识的;4、电影、电视剧剧场或者节(栏)目以治疗皮肤病、癫痫、痔疮、脚气、妇科、生殖泌尿系统等疾病的药品或者医疗机构作冠名的;5、转播、传输广播电视节目时,替换、遮盖所转播、传输节目中的广告以游动字幕、叠加字幕、挂角广告等任何形式插播自行组织的广告的;6、播出机构的酒类商业广告,在以未成年人为主要传播对象的频率、频道、节(栏)目中播出的;7、在中小学生假期和未成年人相对集中的收听、收视时段,或者以未成年人为主要传播对象的频率、频道、节(栏)目中,播出不适宜未成年人收听、收视的商业广告的;8、播出电视商业广告时隐匿台标和频道标识的;9、广告主、广告经营者通过广告投放等方式干预、影响广播电视节目的正常播出的;10、播出机构未对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等档案资料的保存和管的;11、制作和播出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和健康资讯类广告需要聘请医学专家作为嘉宾的,播出机构未核验嘉宾的医师执业证书、工作证、职称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在广告中据实提示,聘请无有关专业资质的人员担当嘉宾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74、对擅自从事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75、对违反《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第23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备注:《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国家广电总局第33号令)第23条包含1、未完整传送广电总局规定必须传送的广播电视节目的;2、擅自在所传送的节目中插播节目、数据、图像、文字及其他信息的;3、未按照许可证载明事项从事传送业务的;4、营业场所、注册资本、股东及持股比例、法定代表人等重要事项发生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书面通知原发证机关的。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76、对违反《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第24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备注:《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国家广电总局第33号令)第24条包含1、擅自开办广播电视节目的;2、为非法开办的节目以及非法来源的广播电视节目信号提供传送服务的;3、擅自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177、对违反《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第41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备注:《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国家广电总局第62号令)第41条包含1、机构和人员设置、技术系统配置、管理制度、运行流程、应急预案等不符合有关规定,导致播出质量达不到要求的;2、技术系统的代维单位管理不力,引发重大安全播出事故的;3、安全播出责任单位之间责任界限不清晰,导致故障处置不及时的;4、节目播出、传送质量不好影响用户正常接收广播电视节目的;5、从事广播电视传输、覆盖业务的安全播出责任单位未使用专用信道完整传输必转的广播电视节目的;6、未按照有关规定向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设立的监测机构提供所播出、传输节目的完整信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号,或者干扰、阻碍监测活动的;7、妨碍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事故调查,或者不服从安全播出统一调配的;8、未按规定记录、保存本单位播出、传输、发射的节目信号的质量和效果的;9、未按规定向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备案安全保障方案或者应急预案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78、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66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66条包含1、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2、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其工程设计方案未经文物行政部门同意、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造成破坏的;3、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的;4、擅自修缮不可移动文物,明显改变文物原状的;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5、擅自在原址重建已全部毁坏的不可移动文物,造成文物破坏的;6、施工单位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文物修缮、迁移、重建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79、对刻划、涂污或者损坏文物尚不严重,或者损毁设立的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80、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68条的行政处罚运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流程图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68条包含1、转让或者抵押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或者将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的;2、将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或者抵押给外国人的;3、擅自改变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的用途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81、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70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70条包含1、文物收藏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防火、防盗、防自然损坏的设施的;2、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时未按照馆藏文物档案移交馆藏文物,或者所移交的馆藏文物与馆藏文物档案不符的;3、将国有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的;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4、违法处置国有馆藏文物的;5、违法挪用或者侵占依法调拨、交换、出借文物所得补偿费用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82、对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或者将禁止出境的文物转让、出租、质押给外国人,尚不构成犯罪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183、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74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74条包含1、发现文物隐匿不报或者拒不上交的;2、未按照规定移交拣选文物的。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84、对未取得相应等级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承担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工程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185、对未取得资质证书,擅自从事馆藏文物的修复、复制、拓印活动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186、对未经批准擅自修复、复制、拓印、拍摄馆藏珍贵文物的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187、对违反《贵州省文物保护条例》第25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备注:《贵州省文物保护条例》第25条包含1、未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灭火器、避雷设施的;2、安装使用自动报警器、灭火、避雷等设施对不可移动文物造成损坏的;3、发现危害文物安全的险情,未立即采取救护措施,或未在24小时内向县级以上人民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4、擅自提供文物复制样品、模具或者技术资料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88、对违反《贵州省文物保护条例》第26条的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备注:《贵州省文物保护条例》第26条包含1、未经批准或者擅自变更已获批准的文物修缮方案修缮不可移动文物的;2、不可移动文物实施原址保护时,建设单位未事先委托具有资质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或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有关证据案件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公告并举行听证立案对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立案告知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决定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勘查研究,确定文物保护措施的;3、建设单位在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前,未报请省、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进行文物调查的。办理机构: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189、有证据证明是与违法活动有关的物品的行政强制措施“查封、扣押”流程图采取强制措施办理机关:贵阳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新闻出版处业务电话:87987960实施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出示执法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救济权,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制作笔录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查封、扣押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依法解除依法没收依法销毁报批实施前向局分管领导报告并经批准情况紧急的,在24小时内向局分管领导报告,并补批准手续监督电话:85828709190、行政强制执行一般程序流程图备注:本条包含1、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的行政强制执行;2、对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的行政强制执行办理机关: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业务电话:85827454监督电话:85828709催告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决定以书面形式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并送达当事人依法强制执行执行中止、执行终结达成执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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