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劳务合同不签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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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签劳务合同不签劳动合同是否违法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篇一: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要毕业了,参加了校园招聘,走上了工作岗位,一定要仔细看看xx接下来关于劳动合同的整理哦。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这样会存在这很多法律风险。譬如未签的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等。更多法律风险下面由法律快车xx为您整理介绍。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来说存在很多的法律隐患和风险:一、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二、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三、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造成员工失业的,可能需要赔偿失业损失。如果因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导致员工被辞退后无法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时,员工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赔偿。四、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单位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单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员工承担为违约责任(如违约金等)。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五、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辞退员工。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在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不存在试用期(因为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是无效的),单位虽然可以辞退员工,但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六、不签劳动合同不利于单位保护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单位必须对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是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表现形式之一。如果没有签订保密条款或者保密协议,明确保密的范围和法律责任,单位就难以证明哪些属于商业秘密,是否已对其主张的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从而有可能不被认定为商业秘密。这对企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七、不签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勺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八、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综上所述,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对用人单位来说不是签不签的问题,而是如何签的问题。所以,在此建议用人单位应当在如何签订一份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上多用心思,而不应该采取不签劳动合同的消极做法。本文来自简历XX/篇二: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与应对技巧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与应对技巧1、目前司法实践动态a.双倍工资诉讼已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主要诉求b.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风险c.员工恶意不签合同索赔趋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a)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b)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c)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a)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b)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企业签订合同常见的九大误区及应对1)小公司可以不签合同:只要有营业执照的用人单位就必须签订劳动合同2)企业要签,员工不签,后果与企业无关:从入职开始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最多给11个月的双倍工资。3)不签合同,就无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只是认定劳动关系的形式要件,是否构成劳动关系还需要看实际的工作情况。4)试用期满签合同:企业劳动关系的建立是从用工的第一天就开始了,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是计算在正常的劳动期间内,与正常劳动期间并无太多差异,所以试用期只要在一个月以上,不签合同,照样需要支付双倍工资。5)先上岗后签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工一个月内可以不签合同,但是过了一个月还想继续用工就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了,否则会面临双倍的赔偿金。6)合同到期没续订:对于北京的规定来说,北京要求,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签合同,那么需要在到期前30天就完成续签程序。否则到期第二天起就开始计算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罚金了,这点请北京的经理人朋友切记。7)HR本人的合同大撒把:单位管理员工劳动合同的HR人员本人的合同需要由另外人员保管,最好是管理者亲自保管。8)内退人员不用签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八条规定,雇佣其他企业内退人员发生纠纷的,按照劳动关系处理。9)退休人员签劳动合同:雇佣享受退休待遇人员,只需签订劳务合同就行了,企业不必给自己增加负担。3、入职三年没有签劳动,企业一分钱都不用赔偿的秘密?结论:不签劳动合同的时间越长(超过两年的),企业反而不用赔偿双倍工资了。原因:时效的秘密。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所以从用工之日满一年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也就是说用工之日起满两年诉讼时效就过了,就不能再主张第一年没签劳动合同的双倍罚金了,而从第二年开始就是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所以此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当于签订了一个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4、员工主动申请自愿不签劳动合同,可以允许吗?《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第六条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根据这两个法条规定,如果员工就是不签合同,企业可以终止劳动关系且不用支付补偿金。5、员工拒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该怎么处理?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后,用人单位可以与该员工解除合同(1)1个月之内:必须要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2)必要的取证工作:a.用人单位书面通知b.员工拒不签订合同c.书面通知解除合同6、如何对待“临时工”?(1)首先,现在法律上根本就没有“临时工”这个概念了,所以在单位的规章制度中也不能出现“临时工”这种字眼。对此劳动部办公厅在96年就在进行了说明:一、关于是否还保留“临时工”的提法问题。《劳动法》施行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如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有有关的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2)正如复函中所说,用人单位如在一些非主要岗位上用人,比如清洁工等岗位可以按照非全日制用工标准进行聘用。7、关于劳动合同签订需要注意的几点风险:1)不签合同不上岗(HR们要注意,签订劳动合同实际是保护企业利益的)2)单位追着员工签合同3)驱除临时工意识4)完善合同签订及保管制度,专人负责,避免员工借此发财致富5)人力资源总监的合同需要注意6)时效抗辩北京市致尚律师事务所篇三:公司如何规避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在实践当中,劳动者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不愿与企业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在劳动者拒签(或期满拒绝续签)劳动合同时可能会面临怎样的法律风险,乂如何规避这些法律风险呢?从《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现有规定看,在不同的情况下,企业有着不同的义务,如果企业未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则面临着不同的风险:1、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1)企业有书面通知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也就是说口头通知是不彳丁的。(2)在企业已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劳动者拒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企业有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义务。此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应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报酬。在此种情况下,劳动者拒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企业有不雇佣劳动者的义务和权利,且不承担任何惩罚性的责任,但应支付报酬。(注意:企业在此种情形下,只能不雇佣劳动者,这不仅是权利,更是一种义务,否则即要承担带有惩罚性的责任。)风险:对于企业来说,此时还不会发生经济上的损失。2、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基于上一种情形,如果劳动者自用工之H起一个月内不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也没有行使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的,法律即视为企业未履行自身的义务,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仍然不与企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企业在此时仍然有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和义务,但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风险:两倍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3、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此时,企业已经没有了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义务,法律视为企业已经与劳动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还要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期间两倍的工资,并补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风险:两倍的工资,并补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对措施:1、企业在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时,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否则就可能会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2、从证据的角度来说,企业一定要保留已经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相应证据,并作为人事档案资料存档。否则,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在举证不能的情况下就可能陷入不利的局面,可谓有苦难言。在此,同时也善意地提醒劳动者,最好与企业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切不可因为法律有了双倍工资的规定,就觉得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自己更有利。事实上,在此种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时劳动者要承担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和劳动报酬标准等证明责任,一旦举证不能,一样不能达到目的,而且更不利于自身在行业内的声誉,不利于事业的长远发展。附:相关法律规定的条文《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篇四: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违法现在工作难找,求职者往往不敢坚持自己的正当权益,有的用人单位利用人们这种心理拒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致闹出许多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用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一旦建立了劳动关系,就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也不例外。劳动合同必须是合法的,否则从签订之日起无效,必须重签。按规定,签合同以后,用人单位就应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对于不签合同的单位或个人,劳动部门有权责令其补签或施以处罚。对于不签合同的一方,另一方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自行和解,也可向单位的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不签合同,造成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时,劳动者可依法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劳动合同是劳动者权益的有力保障,劳动者应充分重视合同的作用。在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损害时,更要勇于向法律寻求帮助和保护。篇五:合同签字没给员工单位做法是否违法合同签字没给员工单位做法是否违法农民工反映无论签1年还是3年、5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每次签订时合同书都是只有一份,签完后单位就收走,从没给过他们。对此,公司人事专员表示:“牵扯到劳动合同,我觉得还是上法院比较合适,我这么跟您说也不具备什么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实践中,劳动者入职后,单位必须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就要支付二倍工资赔偿,这个道理用人单位大都明白,所以一般都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可劳动合同毕竟是证明劳动者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据,因而有些单位为避免发生劳动争议后对自己不利,在签订合同后不给对方,致使劳动者维权时因举证困难,最终放弃维权。双方订立劳动合同后,其文本不依法交给职工一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篇六:劳务派遣不签劳动合同谁承担解析派遣工维权:不签合同派遣方承担双倍工资:案情:孙某在一保安公司工作快一年了,一年来,孙某先后被派往二个物业公司做过保安,可保安公司一直没和他签订劳动合同。最近有关部门搞劳动执法大检查发现了上述问题,要求派遣单位与孙某补签劳动合同,对没签订劳动合同的时段支付双倍工资。就开双倍工资问题,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相互推诿都不支付。说法:劳务派遣乂称劳动派遣,其典型特征是劳动的使用者和劳动者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承担雇主责任、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动合同法》第92条规定的:“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主要是指在因履行劳动合同以及派遣合同中发生的诸如同工不同酬、拖欠、克扣工资等。而不签劳动合同发生在合同履行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派遣单位和被派遣的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派遣单位不与被派遣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责任应由派遣单位自己承担,用工单位不担连带责任。篇七:不交社保--劳务合同[定稿]编号:劳务合同书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员工姓名):签订日期:年月曰劳务合同书乙方: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家庭电话:鉴于:1、乙方属下列情形之一:(1)乙方已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2)乙方已在其他公司或单位依法缴纳了社会保险;(3)乙方已以个人的名义向国家劳动社会保障机构缴纳了城镇职工个人社会保险或农村农民社会保险。2、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聘用乙方到甲方从事劳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经营)需要,担任岗位(工作),工作地点是,同时接受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其它工作地点。2、乙方应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虽,达到规定的质H标准。三、工作时间和休假1、甲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度;2、乙方可依据《合同法》和甲方公司规章制度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四、劳务报酬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每月为元人民币(含税报酬),劳务报酬于次月日前支付,若遇到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作相应顺延。五、社会保险和其它福利待遇1、因乙方已在其他公司、单位缴纳了社会保险或以个人的名义缴纳了城镇职工个人社会保险、农村农民社会保险,或者已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所以甲方不需要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2、甲方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壹份,费用由甲方承担。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依据甲方公司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2、甲方有义务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3、甲方有义务给乙方提供符合工作岗位基本要求的劳动条件。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务报酬;2、乙方有权参照《合同法》和依据甲方的公司规章制度,享受各种休息休假;3、乙方应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八、本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2、甲方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可以变更或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和职位;3、本合同到期,自行终止,如续签,双方需在本合同届满前30日重新签订劳务合同。4、双方就本合同解除条件的约定:(1)甲方有权按参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同乙方解除劳务合同;(2)乙方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30日向甲方书面提出申请,乙方与甲方解除合同后,乙方必须将所承担的工作妥善移交给甲方指定的人员。九、其它约定条款1、双方签订本合同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合同期内和在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后2年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有竞争冲突的企事业单位受聘或兼职,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甲方同类或类似的产品。22、乙方同意:在受聘期间所做的一切与工作有关的专利申报及认定、技术发明及成果、项目资料及文档、职位资源及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并认同作为甲方的员工应珍惜甲方信誉、尊重甲方客户、爱护甲方财产及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技术、经营管理等未公开的信息),以良好的职业道德承担自己的职业责任。3、甲乙双方约定:泄露企业商业机密、侵害企业知识产权及离职时以隐匿、拷贝、外携等方式取得企业未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资料,属严重违纪和商业侵权行为。若发现乙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不低于二十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和相应实际损失赔偿。4、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参加专业培训,乙方应与甲方签订《专业培训协议》,并且参训后应履行约定的服务期限;该期限若超出本合同期限,则超出部分为本合同期限的自然延长。在约定的服务期限内,若乙方主动辞职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被甲方解聘,则乙方应根据工作年限退回相应的专项培训费用。5、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部门管理细则及甲乙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等文件均属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条款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十、争议解决办法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务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生效条款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乙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申明:本人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通讯地址真实有效,甲方未收到乙方变更地址的书面材料前,该地址为文件接收地址,寄/送达即视为本人接受。年月日3篇八: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书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通知书/女士:您和我公司的劳动合同将于年月日到期,公司决定不与您续签劳动合同,请您在劳动合同到期当日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至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你的工资结算到年月曰。特此通知。最后,感谢您在职期间对企业所做的服务和贡献!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年月日员工签收:签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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