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in
升级VIP 登录 注册 安全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word文档 > 合同模板 > 物业服务合同(最新6篇),物业服务合同模板

物业服务合同(最新6篇),物业服务合同模板

收藏

本作品内容为物业服务合同(最新6篇),格式为 docx ,大小 55370 KB ,页数为 42页

物业服务合同(最新6篇)


('物业服务合同(最新6篇)物业服务合同篇一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友好、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一、合作范围为保证甲乙双方互利互惠、降低经营风险和方便物业管理,为“置信芙蓉古城”客户提供便捷、有效、高质的服务,甲方与乙方重点合作,乙方授权甲方代乙方销售推广。二、合作方式甲方为乙方提供适当的开展销售业务的场所,并通过口头、广告等多种形式向业主推荐、推广(广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三、合作期限1、从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个月。2、协议期满,本协议自然终止。3、双方如续订协议,应在本协议期满十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四、合作项目费用标准1、由乙方按批发价向甲方供货,所有品种单价不得高于____的价格。2、对外销售价格由甲方自行制定。五、合作项目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每次送货时结算前次货款。六、产品运输及费用乘担1、甲方以电话形式通知乙方送货(运费由乙方承担)。2、送货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七、权利义务1、甲方的权利义务第1页共42页(1)甲方在宣传上应积极主动、重点推荐和配合乙方合作范围内各项宣传促销活动。(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样品及陈列设施负责进行管理。(3)甲方在提供给乙方进行展示的场所设立兼职推广人员。2、乙方的权利义务(2)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工作,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按照协议内容主动缴纳各类费用。(3)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售前、售中、售后的咨询服务,产品促销活动期间乙方专业促销人员须到促销现场。(4)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商品销售发票。(5)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与客户签定的合同,做好顾客的售后服务工作。八、责任凡未能本着诚信原则行事、欺诈、违反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授予权限之外行事而导致诉讼、索赔、罚款、赔偿,或为履行本协议有关事件导致诉讼、仲裁、索赔、罚款、赔偿,如果系甲方原因发生上述事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支付,如果系乙方工作失误发生上述事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支付。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九、不可抗力由于非因甲方或乙方的过错或任何一方均不能控制的其它不可抗力情况下,使甲方或乙方不能执行协议任何义务,因此而导致在耽误期间不能执行该义务应予免责。十、附件1、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2、本协议之附件均为协议有效组成部分。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3、本协议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2页共42页4、协议附件有关内容如有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内容为准。十一、本协议共三页,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物业服务合同篇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参见陈文主编:《房地产开发经营法律实务》,法律出版社_______年版。住所地:邮编:联系电话: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住所地:邮编:联系电话: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第3页共42页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物业基本状况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坐落位置:(市)区四至:东南西北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第二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第三条乙方应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本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共同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第四条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第二章委托管理服务事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提供以下物业管理服务:第五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第六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第七条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第八条共用绿地、花木的养护与管理;第九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第十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归集、清运;第4页共42页第十一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场地停放车辆的,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并按该专项合同的约定承担各项责任和义务。第十二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包含业主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等专项合同的,按该专项合同的约定承担各项责任和义务。第十三条管理与本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第十四条协助组织开展本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文化娱乐活动;第十五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的自管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具体收费事宜应按照乙方制订并公布的收费标准由当事人双方另行协商;第十六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等措施;第十七条其他委托事项:第三章委托管理服务期限第十八条本合同规定的物业管理委托期限暂定为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若需要续签合同,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合同。第十九条本合同期限届满或业主委员会成立与业主大会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第四章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2、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要求物业买受人在订立物业买卖合同时,做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的书面承诺。第5页共42页3、在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物业买受人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4、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并在乙方提交上述物业管理方案之日起日内出具书面审定意见。5、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并将管理情况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6、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并在乙方提交上述材料之日起日内出具书面审定意见。7、保证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及要求。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1)甲方负责返修;(2)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费用;8、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指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元的标准租用,其租金收入仅用于、9、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项方式使用:(1)无偿使用;(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的标准租用,其租金收入仅用于_______10、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时,负责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2)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11、为实现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要求而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除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按规定缴纳外,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担。12、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第6页共42页13、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14、及时缴纳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依法提供物业维修专项资金。15、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状况进行审计。第二十一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2、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3、配备工作人员参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调试、验收和交接。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5、按本合同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6、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本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的,相关的物业管理责任仍由乙方向甲方、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承担。7、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经甲、乙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8、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与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9、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并最迟于每年月之前以方式向甲方提出上述计划和报告;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10、负责每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账目;并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及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专项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以书面方式公示。11、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第7页共42页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12、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活动中侵犯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1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15、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物业管理服务,定期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第二十二条乙方须按下列标准,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每年组织实施清洗外墙次(费用由业主承担);公共内墙、走廊楼梯等每年粉饰次;公共防盗门每年刷新次;2、设备运行: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水泵、发电机等设备日检查次;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屋面及房屋渗漏日修好;4、公共环境:道路:;室内外排水;沙井清理一次;5、清洁卫生:(1)公共场地每天以标准清扫次;(2)电梯卫生每天清扫、保洁次;(3)定期组织实施化粪池清掏(费用由业主承担);6、绿化:绿地完好率达到%以上;7、交通秩序:室内(外)停车场一天小时保管;8、保安:实行小时保安制度,岗位设置个,小时轮流值守;9、急修:停水不超过小时;停电不超过小时;下水道、沙井堵塞不超过小时内开工;小修:报修小时内开工;10、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有关上述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的约定详见本合同附件二。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第8页共42页第二十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费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2、本物业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乙方交纳;非住宅房屋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乙方交纳。本物业管理费包括如下费用:、3、本物业管理服务费每〔月〕/〔季〕/〔半年〕)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4、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分别由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乙方交纳。5、本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调整。6、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就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缴纳负有连带责任。7、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8、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用,按〔该幢〕/〔该物业〕住户实际用量共同分摊。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元交纳滞纳金;(2)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万分之交纳滞纳金;第二十四条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有权核定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1、露天车位: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2、车库: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3、摩托车: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4、自行车: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第二十五条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第9页共42页第二十六条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第二十七条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2、不属保修范围内的、、维修、养护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的权属份额或承担。3、保修期满后,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中列支。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二十八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于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于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第三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按支付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出违约金的,对超出部分还应给予赔偿。第三十二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第10页共42页使对方失去管理权的,或由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由施加损害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第三十四条由于一方违约而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上述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终止。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办理完毕全部物业管理交接手续。第八章附则第三十六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第三十七条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三十八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三十九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四十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四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四十四条本合同自起生效。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若与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第11页共42页政府文件相抵触时,该约定无效。若在本合同的履行中,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文件发生变化时,自然也应按变化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文件执行。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授权代表: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合同签订地:附件:一、本物业构成细目二、木物业管理质量目标三、本物业的管理方案物业服务合同篇三第一章总则第1条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名称:代表人:联系电话: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根据《物权法》、《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伴海山庄物业服务事项达成共识并订立本合同。第2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别墅、连体住宅座落位置:日照市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山海天路北。第12页共42页占地面积:62504.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4000平方米。第3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第4条本物业小区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第5条本物业小区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第6条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第7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及设施、配电房等。第8条公共绿地、公共场所内的花木、公共场所内的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庭院内的绿地、花木可以应业主要求给予适当管理。第9条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公共场所、场地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第10条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小区公共秩序。第11条进一步完善物业档案管理。第12条按照《维修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的规定做好小区维修基金利息及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第13条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可以委托乙方实施,但委托方要承担一切费用。第14条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第15条委托管理期限为二年。自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起至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止。第四章双方权利和义务第16条甲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第13页共42页2、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3、监督业主、使用人遵守《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5、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财务预算及决算;6、查阅本小区物业档案资料(与物业公司内部管理有关的资料除外);7、向业主筹集或续筹维修资金,审定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8、监督公共建筑、共用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及经营用房的使用情况。(二)甲方义务1、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乙方;2、保证业主、使用人遵守、执行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遵守《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小区物业管理制度,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3、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4、当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协助乙方催交;5、协助乙方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工作。第17条乙方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并实施管理;2、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编制维修基金使用计划及预决算报告;3、编制共用设施设备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5、负责物业管理档案资料;6、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及《伴海山庄管理规约》的行为;7、有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工程的权力;但不得将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第14页共42页三人;8、当业主、使用人装修房屋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9、依法向业主、使用人追缴欠交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二)乙方的义务1、履行本物业服务合同并依法经营;2、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使用人的监督;3、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4、对本物业的公共配套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5、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定时向业主公布维修基金及其利息使用管理情况;6、向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良生活工作环境,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7、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8、定期对房屋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和险情;9、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内容向甲方移交相关资料和设施设备。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第18条依据国家、山东省和日照市有关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具体内容如下:(一)房屋及共用设备管理1、小区园区、房屋幢号、户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指路牌和引导牌。2、物业管理人员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3、进一步完善房屋档案资料,包括按幢、户立档,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便于查阅。(二)共用设施管理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第15页共42页3、保持道路畅通。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三)绿化及养护管理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四)环境卫生管理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箱等保洁设施。2、道路、公共绿地、公用场地,保持清洁。3、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4、公共场所发现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及时制止或处理。5、发现小区内有乱搭乱建的现象及时劝阻。(五)社区秩序维护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严禁脱岗。2、值班人员统一着装,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责任到人,相片公示,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3、进一步完善小区内的监控工作,监控设备完好,监控画面尽量保持清晰;无特殊情况监控资料7天有效。设施设备的完善、改造或更新,需要动用维修基金的按照以上相关条款执行。(六)消防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2、配备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七)公共文体娱乐场所原则上仅对小区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开放。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第19条物业管理服务费(一)依照日照市物价局的批复,住宅房屋,乙方按业主房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70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二)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第20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更新费用,按国家有关第16页共42页文件执行。第七章违约责任第21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甲方义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第22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标准管理物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第23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第24条乙方不按规定和甲方审定的计划使用维修基金,或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权制止。第八章附则第25条本合同期满前二个月甲乙双方应就续签合同事宜进行协商。第26条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但是补充协议须经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并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第27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28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报请物业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时双方同意:(一)由日照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向人民法院起诉。第29条其他约定:1、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2、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或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业主、使用人人身伤害、死亡和财产损失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代表人:第17页共42页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正规的物业服务合同篇四甲方(委托方):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编:乙方(受托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邮编:营业执照注册号:证书编号:社会信用代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坐落位置: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总栋数:总户数:物业区域四至:第18页共42页东至:;南至:;西至:;北至:。(规划平面图见附件1,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2)第二条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负责物业服务用房的维修、养护,不得买卖和抵押;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的用途。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号楼][幢][座]单元层号;地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号][幢][座]单元层号。其中: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号楼][幢][座]单元层号。(注:物业服务用房为多处时,双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内容。)第二章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人员配置及有关约定第三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内容包括:(一)物业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3);(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4);(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五)车辆停放管理;(六)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九)。第四条物业服务标准及服务评价方式方法(见附件5)。第五条乙方应确定本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变更的,应及时通知业主委员会,并向项目所在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报备(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见附件6)。第六条本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章服务费用第19页共42页第七条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多层住宅]: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元/平方米·月;[别墅]:元/平方米·月;[办公楼]:元/平方米·月;[商业物业]:元/平方米·月;[会所]:元/月·平方米;[其它]:元/平方米·月;元/平方米·月;元/平方米·月。物业服务费调整方式。自年月起,每年按照(递增或减少)的标准调整。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经营选择以下第种方式。(一)包干制物业服务费主要用于以下开支: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法定税费;10.。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单方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包干_务费不含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第20页共42页(二)酬金制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物业服务费为交纳费用的业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主要用于物业服务成本和乙方的酬金支出。物业服务费支出包括以下部分:(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6)乙方办公费用;(7)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2.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取酬金:(1)[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按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中提取;(2)[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中按%的比例提取。3.物业服务费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交纳。4.乙方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支出年度预决算,并按[半年][年]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的收支情况;同时,双方按照约定每年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费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甲乙共同承担]。(三)其他经营方式----------------。第八条业主按[月][季度][半年][年]交纳物业服务费,每次交费的具体时间为。第21页共42页业主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物业服务费,逾期不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支付。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支付责任。业主转让物业时未结清转让之前物业服务费用的,应与受让方书面约定交费责任。第九条物业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及开发建设单位的自有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第十条乙方对业主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第十一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按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第十二条车辆停放收费包含车位(库)租金和泊车服务费,按以下方式和标准收取:(一)车位租金标准1.汽车露天车位:元/个·月;室内车位(库):元/个·月;2.摩托车:元/个·月;3.电动车:元/个·月;4.自行车:元/个·月。车位使用人应按的标准向乙方交纳临时停放车位租金。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乙方按车位租金%的比例提取管理服务费,用于车位出租、租金收取及租金管理人工、税费等支出。管理服务费用在返还甲方前从收取的车位租金中扣除。(二)泊车服务费:车位(库)使用人按以下标准交纳车辆停泊服务费,收入归乙方所有。1.汽车露天车位:元/个·月;第22页共42页室内车位(库):元/个·月;2.摩托车:元/个·月;3.电动车:元/个·月;4.自行车:元/个·月。第十三条物业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有关费用应当由最终用户承担;业主自用的由业主承担;乙方使用的由乙方承担;公共水电费由据实分摊。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委托代收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第十四条乙方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租赁、商业促销等经营活动,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并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的同意,每半年向全体业主公布收益情况,接受甲方监督。第十五条乙方经营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得收入,在扣除经营收入总额%的经营成本、税费及管理费用后,其收益归业主所有,按以下第种方式使用:(一)纳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二)按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第十六条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区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乙方在物业服务过程中应当配合甲方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工作。第十七条物业装饰装修前,乙方与业主签订书面装饰装修服务协议,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将装饰装修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在业主所在楼内公示。除约定收取[装修保证金]----------元、[装修垃圾清运费]元,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收取装修保证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重结构损坏及违反管理规约的,乙方应当在完工后90日内将装修保证金全额退还业主。第十八条业主转让或出租其物业时,应当将本合同以及有关费用缴纳情况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者承租人,并自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买卖或者出租情况告知乙方。第23页共42页第四章权利与义务第十九条甲方权利(一)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二)审定和认可乙方制订的物业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三)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并每年对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四)监督委托乙方实施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五)监督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情况;(六);(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二十条甲方义务(一)在乙方入驻日前,无偿提供符合使用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二)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3.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5.《业主名册》;6.物业管理必需的其他资料。(三)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物业服务活动相关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四)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开展物业服务活动及企业内部管理活动;(五)业主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物业使用人),甲方应督促其交纳;(六);(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24页共42页第二十一条乙方权利(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等相关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问题;(三)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劝阻、制止和向甲方、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等方式,纠正业主(物业使用人)违约行为;(四)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本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物业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服务一并委托给第三方;(五);(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二十二条乙方义务(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物业服务;(二)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时,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三)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物业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四)及时向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受理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建议、意见和投诉,并定期公布相关信息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监督,不断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五)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业主相关注意事项并与业主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六)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第25页共42页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经甲方和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七)本合同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及时与甲方办理资金、资料、资产移交和项目退出手续,将所有工作人员、生产设施设备撤离本物业区域。乙方向甲方移交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进场时接收的资料;2.共有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竣工图纸、保修及使用资料,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及维修等技术资料;3.共用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维护保养和维修的合同资料;4.共有部位及共用设备设施经营收益合同资料;5.物业面积清单及业主名册;6.。(八);(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五章合同终止第二十三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90日内办理移交和撤场手续。第二十四条退出和移交手续按以下程序办理:(一)经协商,决定解除合同的,决定作出后3日内,应当将解除合同决定在物业区域内公告;(二)经协商,决定解除合同的,决定作出后30日内,乙方应当做好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档案、物业服务档案、预收欠收代收费用等资料和账务的清理工作,并就交接内容、方式、时间、责任界限及债权债务结算方式与甲方平等协商,签订退管协议;(三)经协商,决定解除合同的,决定作出后90日内,甲方应当召开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并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未选聘出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甲方应当及时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托管申请或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对本物业进行自管。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决定在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第26页共42页应当在本合同期满60日前书面通知对方。第二十六条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经业主大会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当在本合同期满60日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7日内回复甲方。双方同意续签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日内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第二十七条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经业主大会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当在本合同期满60日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7日内回复甲方。乙方不同意续签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日内在物业区域内进行公告,并做好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档案、物业服务档案、预收欠收代收费用等资料和账务的清理工作,并就交接内容、方式、时间、责任界限及债权债务结算方式与甲方平等协商,签订退管协议。第二十八条合同期限届满,业主大会因故没有作出选聘或者续聘决定,乙方有权选择同意或不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继续提供服务。乙方同意继续提供服务的,本合同自动延续至业主大会作出选聘或者续聘决定为止。乙方不同意继续提供服务的,应提前两个月本在物业区域内公告并告知社区居委会,合同期满即自行终止。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交接工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预收及欠款的清算、外包合同及经营收益合同的履行交接、物业共有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查验、相关档案资料的移交等,甲、乙双方应当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第六章违约责任第三十条乙方的服务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标准,乙方应按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业主造成损失的,应向甲方、业主赔偿损失。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提供和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减少的服务支出予以赔偿。但业主(物业使用人)不得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为由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第27页共42页第三十一条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物业服务内容的、未达到物业服务标准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拒绝交纳擅自提高的部分费用;已经收取的,乙方应双倍返还擅自提高部分的物业服务费用。第三十三条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擅自停止物业服务的,甲方可要求乙方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并应当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区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撤出物业区域,并应当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第三十四条业主违反本合同约定拖欠或拒交物业服务费用的,经乙方书面催缴,仍不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每日应当按欠费金额‰或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实施妨害物业服务及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相应的民事责任。第三十五条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拖延、拒绝移交及撤场的,业主有权拒绝交纳合同终止后的物业服务费,甲方可向当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由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移交。第三十七条乙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一)由于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的自身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二)因物业专有部分内专有部位及专有设施设备固有瑕疵所致的一切损害,但因乙方故意或乙方违反本合同义务而直接导致的情况除外;(三)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故障造成损失的;(四)乙方按本合同履行协助做好物业区域内的安全防范义务,但发生不可第28页共42页预见、不可避免的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抢劫、破坏、爆炸、火灾、盗窃、自然灾害等)的;(五)因维修养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非乙方责任造成损失的;(六)乙方向甲方或业主提出书面建议要求修缮、改造专有或共有部位、设施设备或纠正不良行为,而甲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未采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违章装饰装修、未及时维修或改造等)所致之损害;(七)。第七章其他事项第三十八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向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一)向物业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九条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气泄露、设备设施故障、火灾、暖气管或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可按有关规定处理。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补充协议、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乙方报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存档一份。附件:1.规划平面图2.物业构成明细3.物业共用部位明细4.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5.物业服务标准及服务评价方式方法第29页共42页6.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基本情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年月日物业服务合同篇五委托方(甲方):受委托方(乙方):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2、本合同文本供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约时使用。3、本合同文本中所称物业服务,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双方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4、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补充约定;双方亦可通过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内容或补充协议的基本原则不得与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规约》相抵触。5、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某,以示删除。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7、本合同的受益主体包括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受益主体享有本合同明确的各项权利,并依法履行本合同涉及的相关义务。委托方(甲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委托方登记号(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第30页共42页物业服务企业(乙方):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项目(物业名称)(以下简称“本物业”)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章物业项目基本情况第一条物业项目基本情况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类型:[普通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办公][商业];坐落位置:[通讯地址]区(县)路(街);建筑面积:[预测面积][实测面积][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平方米;区域四至:[区县建委备案][街道办事处备案]: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委托的物业构成细目以甲乙双方实际验收清单为准,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构成明细见附件二,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第二条物业交接第31页共42页1、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查验、交接前后的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交接时间应确定具体时点,时点前责任由原物业服务企业承担,时点后责任由新的乙方承担。2、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约定时点将物业区域内的档案资料(见附件六)、物业服务用房及属于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公用设施、设备、构筑物及其附着物、公共区域移交给乙方,由乙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逐项查验接收,并签字确认。3、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对查验结果存在争议的,应在查验记录中载明,并明确解决办法;原物业服务企业拒不撤出的,甲方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第三条物业服务事项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定物业服务的各项制度。2、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屋顶、外墙面(包括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大堂、公共门厅、电梯井、楼内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落管等。3、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保安监控系统、供电系统、消防系统、供水系统、电视天线接收系统、避雷装置、通风系统、弱电系统、电梯、热力管线、煤气管线等(由专业机构负责的除外)。4、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库)、水系、护栏及围墙等。5、公共绿地、园林的养护。6、清洁服务,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7、协助维护秩序,对车辆(包括自行车)停放进行管理。第32页共42页8、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9、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建立消防管理制度。10、电梯的运行和日常维护。11、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并公示。12、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或《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对房屋装修提供服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修时,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限制性规定和注意事项,与其订立书面的装修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收取装修押金[零元]元、装修服务费[零元][1个月物业服务费][2个月物业服务费],除此之外不得另行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施工人员管理费、门卡工本费、开工证费、管线图费等任何与装修有关的费用。13、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14、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15、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16、其他:第三章物业服务标准第四条物业服务标准乙方按照附件五[物业服务标准]提供服务,不得低于基本等级规范要求。第四章合同期限第五条物业服务期限物业服务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五章物业服务相关费用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方式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第七条包干制第33页共42页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多层住宅]: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元/平方米/月;[别墅]:元/平方米/月;[办公楼]:元/平方米/月;[商业物业]:元/平方米/月;[会所]:元/平方米/月;物业:元/平方米/月;物业:元/平方米/月;物业:元/平方米/月;物业:元/平方米/月。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第八条酬金制1、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多层住宅]: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元/平方米/月;[别墅]:元/平方米/月;[办公楼]:元/平方米/月;[商业物业]:元/平方米/月;物业:元/平方米/月。2、物业服务资金为交纳的甲方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费用;(4)物业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5)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6)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第34页共42页(7)乙方办公费用;(8)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9)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10)酬金;(11)其他费用:。3、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取酬金:(1)[每季][每半年][每年],计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2)[每季][每半年][每年]按结算的物业服务资金%的比例提取。4、实行酬金制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支出年度预决算,并按[季][半年]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同时,双方按照约定每年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甲乙共同承担];5、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交纳。第九条物业服务费用交纳业主应在[每次交费的具体时间]按[季度][半年]交纳物业服务费。物业区域内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单位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开发商应按前款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第十条停车服务费用停车服务费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收取。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第十一条业主自用部位收费乙方应业主要求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或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收取。第十二条公共服务项目收费第35页共42页物业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应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乙方接受市政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第六章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收益及分配第十三条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经营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用于广告、房屋租赁、会所经营、商业促销等活动,在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前提下,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每半年向甲方公布收益情况,接受甲方监督。第十四条经营收益分配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所得收益按下列第种方式使用:1、抵减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分摊到户;2、用于小区更新改造;3、业主大会表决。第七章双方权利与义务第十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2、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3、对乙方有建议、督促的权利。4、审核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收益使用情况。5、组织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6、不得要求乙方在本物业区域内行使物业服务内容以外的物业服务。7、应在乙方办理入住日前,提供符合办公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有偿使用],[租金标准]。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位置为。8、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第36页共42页10、按照相关规定交纳、使用和续筹专项维修资金。11、对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物业区域内的物业费交纳人,应督促其交纳。12、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管理规约》规定的甲方其他权利义务。第十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用。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用]、[特约服务费用]。3、制定物业服务计划,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4、向甲方告知物业区域内物业服务的有关情况。5、可以选聘专业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与所选定的专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合同不得低于本合同的服务标准,并对专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连带责任。6、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7、及时向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8、对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9、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正常秩序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在紧急情况下,乙方为了公共利益可以先行施工,但事后应予以说明。10、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乙方应与甲方协商解决。11、对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12、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管理规约》规定的乙方其他权利义务。第十七条配合义务第37页共42页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的宣传、检查、执法、救援等公共事务,甲乙双方应当积极配合。第八章合同终止第十八条期满终止本合同期满前,甲方决定不再聘用乙方的,应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续约的,应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第十九条期满续约本合同期满前,甲方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一个月内回复甲方。双方同意续签,应于合同到期前日内签署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第二十条自动续约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的,乙方视甲方同意此合同自动延续,合同为一个整年度。第二十一条接管前处理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暂时继续提供物业服务,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双方的权利义务继续按照本合同执行。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的终止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其他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法协商处理。第二十三条终止后处理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等;甲方、乙方应相互配合,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第九章违约责任第二十四条甲方违约责任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乙方未能完成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元;造成损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38页共42页第二十五条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改进,乙方未能改进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元;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有关当事人可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二十六条提前解约责任除本合同第八章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无过错方可要求其支付万元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无过错方可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二十七条突发事件处理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按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八条乙方免责条款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原因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2、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乙方已采取应急措施的。第十章争议解决第二十九条争议解决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的,双方可采取以下方式处理:1、协商解决;2、向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第十一章附则第三十条其他约定1、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有相关规定的,依规定解决;没有规定的,由双第39页共42页方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协议;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应经双方书面确认,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份,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签章后生效。甲方:乙方: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物业服务合同篇六乙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管理区域四至:(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第一章物业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三);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5、车辆停放服务;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第四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物业服务质量标准见第40页共42页附件四)。第五条乙方服务内容不含业主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家政服务以及业主车辆等特定财产的保管服务,但业主与乙方协商一致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章合同时效A、甲乙双方共同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B、未依法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形成续聘或解聘乙方的决议并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第七条本合同任何一方依据法规及合同约定决定提前中止、解除本合同或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的,均应当至少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第八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并与甲方共同做好因物业服务而发生的相关债权债务的处理,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乙方为物业服务而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处理等;乙方为物业服务而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由业主或业主重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自行与协议对方协商确定是否履行以及具体履行方式。第三章权利与义务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监督乙方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2、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物业管理相关法规及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各项管理制度,履行管理规约、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3、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不按时交纳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交纳,并配合和协助乙方按有关规定处理物业与业主的纠纷,对仍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可要求乙方停止对其提供物业服务(包括水电供给即代收代管服务)。4、业主应按照相关规定交存、使用和续交专项维修资金,对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享有监督权。5、业主委员会应当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并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6、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对物业维护保养、清洁卫生等工作提供通行和工作第41页共42页便利,如因不配合工作给乙方或他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第42页共42页',)


广告位推荐

相关合同模板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