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纠纷案例,仓储合同纠纷案例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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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纠纷案例案情简介:原告李某诉称,2004年原告承包了冷库,2004年9月5日翟某与李某签订仓储合同,约定储存苹果为160吨,每吨160元。合同签订后,翟某说资金紧张,暂时不能支付2万元的定金,写下欠条一张。合同约定,自2004年9月5日后开始入库,可被告迟迟不见行动,过一段时间后,原告问被告,被告说这个库我一定包,等一段时间再入库。直到最后,被告也未储存苹果,造成原告的冷库闲置一季。减去各种费用,被告应支付原告因其违约而造成的各种损失48000元。法院判决如下:被告翟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赔偿原告损失30000元。判决生效后,翟某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诉。检察院抗诉,原法院再审判决如下:一、撤销原判决。二、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李某承担。李某不服再审判决,判决生效后,向中级法院申请再审,中级法院决定提审。办案过程:律所接受再审申请人李某委托,指派本律师承办本案,律师认真研究案情后,认为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有以下几点:1、原再审判决是否正确。2、仓储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还是实践性合同。3、仓储合同是否解除。本律师及时到法院阅卷,并认真分析。本律师提出以下代理意见:一、李某与翟某签订的仓储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性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81条规定:“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双务、有偿性显而易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82条“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之规定,确认了仓储合同为诺成性合同,而不是等到仓储物交付才生效。仓储合同为诺成性合同,这一点显著区别于实践性的保管性合同,即合同从成立时即生效,而不是等到仓储物交付才生效,这一点在《合同法》上明确定义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在仓储合同中,保管人是具有专业性和营利性的从事仓储营业服务的民事主体,合同一旦成立,在仓储物交付之前其必然要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为履行合同做必要准备,若存货人此时反悔不交付货物,必然给对方带来损失,若仓储合同作为实践性合同,则合同从交付之日才成立,从订立合同到交付之间的这种损失只能依缔约过失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请求赔偿,作为诺成性合同则不同,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合同成立,则合同立即生效,双方当事人必须受合同效力的约束,上述损失就可依违约损失获得赔偿。显然法律的用意在于强调仓储合同的严肃性、稳定性,任何一方在仓储行为中都要做出慎重的、负责的意思表示,不可随意为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本案双方签订仓储合同时就成立生效,合同内容明确具体,双方都要受合同约束。二、本案仓储合同未解除。仓储合同的当事人如果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事先通知另一方,双方协商一致才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和答复,必须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采用适当的形式提出。本案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也应采用书面形式解除才比较妥当。如果发生了法律或合同中规定的可以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形,那么拥有权利的一方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本案不具有这种情形。证人邵某系翟某的合伙人,二人有利害关系,其证言不足以采信。证人寻某指证邵某是翟某的合伙人,寻某与本案及双方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其证言足以采信。法院在再审过程中,李某在外地没能参加诉讼,那么法院应通知原告李某参加或延期审理,因此再审程序是错误的。再审民事判决在原告没能参加诉讼的情况下,也不存在不安抗辩事由(苹果行情不好,是做生意过程中遇到的正常风险,而不是《合同法》第68条规定的不安抗辩事由,李某有能力正常履行合同义务,也是这样做的),也不符合《合同法》第94条合同解除规定的情况下,仅凭被告翟某的个人陈述,就认定仓储合同已口头解除,明显证据不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本案定金合同成立但未生效,不影响仓储合同成立生效、履行及违约责任的承担。三、因被告翟某违约,造成原告李某损失57600元。仓储合同约定李某为翟某储存苹果160吨,储存费每吨360元,储存期从2004年9月5日至2005年3月1日。合同签订后,李某信守约定,将其一个库容为350吨的库洞为翟某保留库位。李某数次催促翟某前来入库,但翟某说再等等,由证人常某、荆某证实。2005年1月中旬李某联系不上翟某,但合同一直未解除,根据仓储合同的特殊性,李某不能确定翟某能不能履行合同,李某仍为翟某保留库位,直到2005年3月1日。翟某何时入库,入库多少,只要不超过约定吨数,这是翟某的权利,翟某合同期满有支付仓储费的义务,这时不支付仓储费才构成违约,应赔偿李某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92条规定:“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提取仓储物。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本案是诺成性合同,不存在李某未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的问题。其它证据也证实李某的损失是57600元(360元/吨?160吨=57600元)。综上所述,法院的再审判决是错误的,应予撤销。法院采纳了本律师的代理意见。中级法院再审认为,仓储合同为诺成性合同,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本案中李某与翟某签订的仓储合同已经成立生效。主张法定解除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翟某称双方已口头解除合同,但李某并不认可已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证人邵某与翟某有利害关系,因此不能认定双方已解除合同。翟某未按约定储存苹果,已经构成违约。双方虽未约定违约责任的问题,但约定了定库时缴纳定金20000元,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本案中翟某仅书写了欠定金20000元的证明,故不能认为定金合同成立。但20000元可以作为违约金的约定,翟某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李某在翟某违约的情况下,不及时解除合同,也未采取适当措施防止自身仓储费损失的扩大,应当减轻翟某的责任。综上,再审判决认定合同已经口头解除,属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应予撤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判决翟某赔偿李某30000元,属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应当予以维持。法院判决:一、撤销再审民事判决。二、维持原审民事判决。办案体会:律师承办提审案件,说明案情复杂,不宜由原法院再审,提审案件判决为终审判决,承办律师要高度重视,仔细审阅历次案卷全部材料,找出对己有利的证据或材料,并向法官提供能支持自己主张的法律依据。如本案,双方及法官对仓储合同是否诺成性合同发生争议,本律师向法官提供了仓储合同为诺成性合同的法律条文,并进行了详细阐述。本案没有任何有效证据证实双方已解除合同及法律规定。并与法官多次沟通,最终法官采纳了本律师的代理意见,使案件得以正确判决。韩非子名言名句大全,韩非子寓言故事,不需要的朋友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1、千里之堤,毁于蚁穴。——《韩非子?喻老》2、华而不实,虚而无用。——《韩非子?难言》3、欲速则不达。——《韩非子?外储说左上》4、不吹毛而求小疵。——《韩非子?大体》5、胜而不骄,败而不怨。——《商君书?战法》6、民之性,饥而求食,劳而求快,苦则求乐,辱则求荣,生则计利,死则虑名。7、以子之矛,攻子之盾。——《韩非子?难一》8、欲成其事,先败其事。9、道私者乱,道法者治。10、巧诈不如拙诚,惟诚可得人心。——《韩非子?说林上》11、塞翁失马,焉知非福。——《韩非子?说难》12、长袖善舞,多钱善贾。——《韩非子?五蠹》13、明主之所导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14、凡奸臣皆欲顺人主之心,以取亲幸之势也。是以主有所善,臣从而誉之;主有所憎,臣因而毁之。凡人之大体,取舍同者则相是也,取舍异者则相非也。15、人主之患在于信人。信人,则制于人。16、故为人臣者,窥觇其君心也无须臾之休,而人主怠傲处其上,此世所以有劫君弑主也。17、夫妻者,非有骨肉之恩也,爱则亲,不爱则疏。18、智术之士,必远见而明察,不明察不能烛私;能法之士,必强毅而劲直,不劲直不能矫奸。19、与死人同病者,不可生也,与亡国同事者,不可存也。20、主失其神,虎随其后;主上不知,虎将为狗。21、偏借其权势,则上下易位矣。此言人臣之不可借权势也。22、故人行事施予,以利之为心,则越人易和;以害之为心,则父子离且怨。23、故明主之治国也,明赏,则民劝功;严刑,则民亲法。24、夫民之性,恶劳而乐佚。佚则荒,荒则不治,不治则乱,而赏刑不行于天下者必塞。25、故治民无常,唯法为治。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26、明君无为于上,群臣竦惧乎下。27、探其怀,夺之威。主上用之,若电若雷。28、小信成则大信立,故明主积于信。赏罚不信,则禁令不行。29、以肉去蚁蚁愈多,以鱼驱蝇蝇愈至。30、爱臣太亲,必危主身;人臣太贵,必易主位。31、群臣为学,门子好辩,商贾外积,小民右丈者,可亡也。32、天下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之大事,必作于细。33、圣人之治民,先治者强,先战者胜。34、道在不可见,用在不可知。35、涵掩其迹,匿其端,下不能原;去其智,绝其能,下不能意。36、千乘之君无备,必有百乘之臣在其侧,以徙其民而倾其国;万乘之君无备,必有千乘之家在其侧,以徙其民而倾其国。37、黄帝有言曰:上下一日百战。38、臣主之利相与异者也。何以明之哉,曰:主利在有能而任官,臣利在无能而得事;主利在有劳而爵禄,臣利在无功而富贵;主利在豪杰使能,臣利在朋党用私。39、人主之道,静退以为宝。40、故群臣陈其言,君以其言授其事,事以责其功。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则诛。41、自胜谓之强。(能够战胜自己的人才是强者)42、自见之谓明。(能够认清自己的人才是明智的)43、是以志之难也,不在胜人,在自胜也。故曰:自胜之谓强。(订下心愿,志向是难的,不在胜别人,而在战胜自己的懒怯疑。)44、一手独拍,虽疾无声。(一只手击掌,即使再用力也不会有声音)45、立志难也,不在胜人,在自胜。46、举世有道,计入有计出。(做事情要有一定的原则,既要算计得道的,也要算计失去的)47、故去喜去恶,虚心以为道舍。(所以应该将亲近好厌恶等情绪一并抛弃,才能成功地使用权谋之术)48、君无见其所欲。(君主不应该表露自己的喜好)49、去好去恶,臣乃见素;去旧去智,臣乃自备。(君主隐藏自己的好恶,才会得见臣下的本来面目;抛去旧有的成见,不显露自己的智慧,才会让臣下各守其职)50、人主好贤,则群臣饰行以邀君欲,则是群臣之情不效。(君主喜欢任用贤能之士,那么臣下就会自我粉饰迎合来君主)(说明?还是让大家各司其职,别把希望寄托在个别的贤能之士身上,防止权利的偏移)51、时有满虚,事有利害,物有生死。(时机的盈虚是并存的,世事的利弊是兼有的,事务的生死是一体的)(说明?君主不可因为这些不可避免的得失而怨怒)52、见而不见,闻而不闻,知而不知。(看见就好像没看见,听到好像没听到,知道好像不知道)53、世有不可得,事有不可成。(世间总有得不到的东西,也总有办不到的事)54、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法一定要让人明了,而术一定不能被人觉察)55、虚则知实之情,静则知动者正。(置身事外,才会看清真相;保持冷静,才能制定出行动原则)56、群臣见素,则大君不蔽矣。(群臣本来的面目显现出来,那么君主就不会收到蒙蔽了)57、是故去智而有明,去贤而有功,去勇而有强。(不用智慧可以明察,不显贤能可以成就大业,不逞勇武依然强大)58、虚静无事,以暗见疵。(保持虚静无为的状态,往往会从隐蔽的角度得知他人的行为漏洞)59、制在己曰重,不离位曰静。重则能使轻,静则能使躁。(权柄在手就是所说的重,不离本位就是所说的静。持重者能够控御轻浮者,宁静者能够克制急躁莽撞)60、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具体事务交由各级负责人去执行,而君主应保证中央权力的巩固。只要君主能在准确把握全局,那么四方的臣民就会效劳)--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圣人”)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61、烹小鲜而数挠之,则贼其泽;治大国而数变法,则民苦之。(烹调小鱼却屡次翻动,那就会令其破碎不全;治理大国却屡次更改法令,那就会使百姓不看其苦)62、众人助之以力,近者结之以成,远者欲之以名,尊者载之以势。(众人会全力帮助他,身边的人乐于结交他,远方的人真心赞誉他,权高位重的人也会推崇他)63、君人者释其刑徳而使臣用之,则君反制于臣矣。(君主听凭臣下私自施予刑罚与恩德,这样一来就会反为臣下所控制)64、君见恶,则群臣匿端;君见好,则群臣诬能。(如果是君主所厌恶的,那么群臣就会将其隐匿起来;如果是君主所喜好,那么群臣就会弄虚作假来迎合)65、倒言反事以尝所疑。(故意正话反说或正事反做,来试探臣下66、不为小害善,故有大名;不蚤见示,故有大功。(不被小事妨害自己的长处,所以能取得大名;不过早显示自己的才能,所以能成就大业)67、行贤而去自贤之心,焉往而不美,(做贤德的事情却不以贤德自居,还有什么事是办不好的)68、去其智,绝其能,下不能意。(君主隐藏智慧,不露才能,臣下就无法猜测他的意图)69、虚则知实之情,静则知动者正。(置身事外,才会看清真相;保持冷静,才能制定出行动原则70、爱臣太亲,必威其身;人臣太贵,必易主位。(过于宠信臣下,必然会危及君主自身;臣下权势过重,必然有篡位之心)71、人主无威而重在左右。(君主维修丧失转而要仰仗臣下了)72、佯爱人,不得复憎也;佯憎人,不得复爱也。(假装憎恶,就无法对其再加以憎恶;假装憎恶,就无法再对其施以恩惠)73、树橘柚者,食之则甘,嗅之则香;树枳棘者,成而刺人。故君子慎所树。(种植橘柚,吃起来是甜的,闻起来是香的;而种植荆棘,长大了却会刺伤人。)(说明?栽培人时应个格外谨慎)74、世有不可得,事有不可成。(世间总有得不到的东西,也总有办不到的事)75、存亡在虚实,不在于众寡。(一国的存亡要看权柄是否掌握在君主手里,而不应看国家武力的强弱)76、一手独拍,虽疾无声。(一只手击掌,即使再用力也不会有声音)77、不以智累心,不以私累己;寄治乱于法术,托是非于赏罚。(不因过度思考使内心疲惫,不因个人私欲而令自身受害;依据法令和权谋来治理国家,通过赏罚来彰显是非。)78、圣人之道,去智去巧。智巧不去,难以为常。(圣人处世,是不需要智虑与机巧的。因为不抛弃智虑机巧,就很难维持长久。)79、巧为輗,拙为鸢。(做车輗是聪明的,做木鸢却是愚笨的)(说明?考虑成本与实际功效)80、荡而失水,蝼蚁得意焉。(鱼游到岸边搁浅的是时候,就会被蝼蚁吃掉)81、事有举之而有败,而贤其毋举之者。(事情有做了却不成功的,但这也胜过不去做的)82、恬淡有趋舍之义,平安知祸福之计。(恬静淡泊之后才能把握取舍的原则,平稳安闲之后才能察知祸福的端倪)(说明?拒斥外界的诱惑)83、太山不立好恶,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小助,故能成其富。(泰山不以自己的好恶来选择土石,所以成就了它自身的高大;江海不分大小来容纳河流,所以成就了它的广博)84、夫物者有所宜,才者有所施,各处其宜,故上下无为。(世间万物都各有特性,不同的才能有不同的施展方向,令有才干者各得其所,所以君主就可以无为而治。)85、火形严,故人鲜灼;水形懦,人多溺。(火的形态看起来是严酷的,所以很少有人被灼伤;水的形态看起来是柔弱的,所以经常有人淹死)86、故势不便,非所以逞能也。(所以,当形势不便时,是不应该逞强的)87、使杀生之机,夺予之要在大臣,如是者侵。(生杀予夺之权落在臣下手中,如此一来君主就有失势的危机)88、爱多者则法不立,威寡者则下侵上。(过于宠溺臣下,法令就难以确立。缺乏威严就会被臣下欺凌)89、私行胜,则少公功。(营私舞弊之风盛行,臣下就不能尽职为君效力了)90、诱道争远,非先则后也,而先后心皆在于臣,上何以调于马,(在路上赛马,不是领先就是落后,而此时还总是关注对手的话,又怎么能得心应手地驾驭自己的马呢,91、且夫物众而智寡,寡不胜众,智不足以遍知物,故因物以治物。(相对于复杂的世事来说,个人的智慧是很渺小的,个人的渺小智慧难以处理繁杂事务,所以应该利用工具来处理事务)(比如?法律制度及司法人员的设置等)92、去甚去泰,身乃无害。(行为不过度,才不会危及己身)93、夫有材而无势,虽贤不能治不肖。故立尺材于高山之上,则临千仞之溪(xi1),材非长也,位高也。(有才干而没有权势,即使是贤人也无法控御不肖之徒。一尺长的木材树立在高山之上,就能俯瞰万丈深渊。这并非是木头长,而是它所处的地位高。)94、故视强,则目不明;听甚,则耳不聪;思虑过度,则智识乱。(用眼过度,则视力下降;用耳过度,就会听力下降;用脑过度,就会思虑混乱)95、利莫长于简,福莫久于安。(最大的利益莫过于简朴,最大的福泽莫过于安稳)96、因可势,求易道。(根据可以成功的形势,来寻求易于成功的方法)97、和氏之璧,不饰以五采。(像和氏璧那样的美玉,不必用五色饰物来装饰)98、凡德者,以无为集,以无欲成,以不思安,以不用固。(凡是德都是因为无为而聚集,因无欲而成就,因不思而安稳,因不用而牢固韩非子寓言:自相矛盾郑人买履讳疾忌医杀猪教子三人成虎中饱私囊子罕辞玉守株待兔滥竽充数螳螂捕蝉老马识途宋人疑邻和氏之璧买椟还珠揠苗助长一鸣惊人有的放矢恶贯满盈舍近求远进退维谷1、人生来就不是为了被打败的,人能够被毁灭,但是不能够被打败2、胜利者一无所获。3、没有失败,只有战死。4、对一个作家最好的训练是—不快乐的童年。5、二十世纪的丧钟为人类而鸣~6、最后我觉得他自题的墓志铭也能表现出他的思想和语言特色:恕我不起来啦~7、生活与斗牛差不多。不是你战胜牛,就是牛挑死你。8、我多希望在我只爱她一个人时就死去。9、所有的罪恶都始于清白。10、只要不计较得失,人生便没有什么不能克服的~11、偏执是件古怪的东西。偏执的人必然绝对相信自己是正确的,而克制自己,保持正确思想,正是最能助长这种自以为正确和正直的看法。——海明威12、每一个人都需要有人和他开诚布公地谈心。一个人尽管可以十分英勇,但他也可能十分孤独。——海明威13、只向老人低头。14、每个人都不是一座孤岛,一个人必须是这世界上最坚固的岛屿,然后才能成为大陆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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