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续签年限规定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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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签劳动合同的年限续签劳动合同的年限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的相应条款要双方协商,要签订保密条款和竞业限制协议要征得你的同意,以前的劳动合同如果没有违法的地方,一般来说是有效合同.如果人事部门代签劳动合同的话,则是无效的,那样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时,如何赔偿劳动者一、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二、若签了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辞职需提前30日通知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辞职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未签合劳动合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这样一来企业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就变弱了。三、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四、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五、未签劳动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哪些情况可以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一般有两种方式,即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哪些情况可以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本文整理了相关内容,为您提供一定参考。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吗《劳动合同法》公布很久了,但一些劳动者对于签订劳动合同知识懂的太少,特别是在试用期,很多人都不知道试用期该不该签订劳动合同。其实,在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以下是鼎凌律师为您全面介绍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的有关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己建互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你上班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互了事实劳动关系。只要你在正常工作时间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劳动报酬。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筻l8条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未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首先,可以要求工作超过一个月的部分支付双倍的工资。根据法律规定,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职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己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次,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你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再次,对于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可以提出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求劳动合同。希望阅读了以上内容对您了解试用期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免费咨询专业律师。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要怎么办应当说这个规定对用人单位的约束作用是很大的,现在可以说在签订劳动合同问题上,企业和员工的地位转换了,用人单位现今都是很积极的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会不会存在员工拒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以此向企业主张双倍工资的情况呢?在司法实践中,劳动者提出的`申请一般是有事实依据的,但也不排除一些不是事实但却看似有理有据的情况,因为在劳动仲裁和诉讼过程中,员工双倍工资赔付的诉求通常都能得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的支持。所以不管在什么时候,员工拒签劳动合同的,都将使用人单位处于双倍工资赔偿的风险之中。这也就使得劳动合同法施行以后,有关劳动者以企业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向企业主张双倍工资的劳动仲裁一度成为热点问题。我们下面这个案例就是因员工不同意签署劳动合同却向单位主张双倍赔偿,但最终法院判决单位给予赔偿的比较典型的案例。【基本案情】韩某在宁夏大厦工程部任水暖工,劳动合同期限为2007年4月3日至2008年4月2日。在劳动合同到期后,韩某仍在宁夏大厦工作,但韩某一直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08年12月22日,韩某提出辞职,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后韩某向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宁夏大厦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300元,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及2008年9月份的工资。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宁夏大厦向韩某支付2008年9月的工资1104.51元,以及2008年5月3日至2008年12月22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宁夏大厦不服该裁决书,认为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主要原因系韩某拒绝,故不同意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被告韩某辩称:双方所签劳动合同到期后,宁夏大厦从未找他续签过劳动合同。宁夏大厦申请证人刘某、宋某出庭作证,证明在2008年6、7月间曾经接到过宁夏大厦人事部的电话,通知韩某所在的工程部去签合同,并将此通知转达给了韩某。法院认为,本案焦点系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应由谁负责。宁夏大厦与韩某的劳动合同到期后,韩某仍在宁夏大厦工作,双方应当续签书面劳动合同。证人虽证实宁夏大厦曾通知韩某续签劳动合同的事实,但对于韩某不予续签的情况,宁夏大厦仍应负有提示韩某续签的义务。可直到2008年12月22日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时,宁夏大厦未采取任何措施履行此义务。所以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责任应由宁夏大厦承担,其应依法支付韩某二倍工资差额。【案情分析】该案件中宁夏大厦已经证实了曾通知韩某续签劳动合同的事实,但法院仍然认为其没有履行法定义务,那么企业在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方面该如何做才能尽到应尽的义务呢?如果未签书面合同的责任确在劳动者一方,则用人单位企业不需支付双倍工资,但是用人单位应当对此承担举证责任。在诉讼中无法证明的事就是没有发生过的事。本案当中,宁夏大厦正是因为没有能够有效证明自身履行了法定义务而最终被判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因此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尽到以下义务:首先,用人单位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当面向劳动者送达通知被拒绝后,可以采取快递、挂号信等可以保留凭证的方式,以备发生纠纷时作为证明之用。该通知应当明确表达要求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并写明要求签订合同的截止日期,并可附劳动合同文本或主要条款。其次,通知送达后劳动者愿意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应当立即完成签订合同,如果劳动者表面上同意签订但以合同个别条款有异议等理由拖延时,用人单位应当也与劳动者签订一份书面证明,写明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已经送达,因劳动者原因暂未签订劳动合同等事宜,并让劳动者签字确认。再次,如果劳动者无任何理由拒不签署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通知终止合同,办理离职手续。以上的通知也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并以快递等可保留凭证的方式进行。也就是说,用工一个月后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选择是,或者立即签订完成,或者继续双倍付薪,或者终止合同。只能选择其一。所以,劳动合同应当在一个月之内签订,这样企业一方的风险就会减小。那么什么时候是签订劳动合同的最佳时间呢?对于企业来讲,首先应当尽快的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终止合同,办理离职手续,及时通知才能及时止损,其他的细节事宜等合同终止后再讨论也不迟,但不管怎么样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状态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控制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其次,百密总有一疏,如果企业因某些人工作差错在用工过程中发现有漏签劳动合同的情况的,应当立即补签,在员工同意的情况下,可将签订的日期补写为员工入职之日,以绝后患。如果一个企业有规范的管理机制,良好的工作环境,对员工也会有吸引力,当发生一些漏洞或工作失误时,员工也会理解,不会无理取闹吹毛求疵的。再次,企业在用工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员工的劳动合同,因为每份合同的价值最高相当于11个月薪资。企业应当将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单位保存两份,分别由不同的人员管理,派专人定期检查劳动合同看是否每位员工都有签订,并查看是否有员工合同即将到期,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应届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什么一、大学应届毕业生提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从何时起算二、试用期是否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现实生活中,有些用人单位往往对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经常会等到劳动者“转正”以后,再签订劳动合同。首先,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其次,即使在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期限仍然是计入劳动合同期限内的。三、试用期期间单位是否应该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单位应当为试用期内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既然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范围,员工就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等。如果单位没有在职工试用期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为职工补缴。四、单位提供什么样的培训才能与职工签订服务期条款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的培训是有严格的条件的。1、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这笔专项培训费用的数额应当是比较大的,这个数额到底多高,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一个具体的数额,将来可由各地方予以细化。2、对劳动者进行的是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比如从国外引进一条生产线、一个项目,必须有能够操作的人,为此,把劳动者送到国外去培训,回来以后干这个活,这个培训就是本条所指的培训。正规的劳动合同最新参考范本甲方(用人单位)简明情况名称地址所有制性质法定代表人备注乙方(劳动者)简明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照片居民身份证号码职称或技术等级技术专长住址本人简历(包括主要学历)年月至年月在何处任何职(工种)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无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以完成等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预计至年月日止。工作任务完成经甲方验收后,则本合同即行终止。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二条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工种)为,工作地点为,因生产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岗位(工种)以及工作地点。三、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六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对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作制。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第八条甲方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及国家关于休息休假的相关规定,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五、劳动报酬第九条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为甲方提供了正常劳动后,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时支付不低于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在履行合同期间,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为:其中,试用期工资为:。第十条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待岗,在待岗期间,甲方支付给乙方基本生活费,其标准为:。第十一条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甲方视生产经营情况和乙方的工作实绩,按甲方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第十二条甲方依法为乙方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属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甲方接受乙方对缴纳情况的查询。第十三条乙方履行合同期间,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患职业病,退休、死亡以及女职工生育等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执行。七、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第十四条履行合同期间,甲乙双方若需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的有关条款执行。第十五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在双方当事人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第十七条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八、约定事项第十八条经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款项:(选择打“√”)(一)见插入的活页(二)无九、其他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期间如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平等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可按法定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第二十条合同期内,所定条款与国家颁布的劳动法律法规不符的,甲乙双方均应按新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本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签)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合同签订日期:劳动用工登记机关盖章:劳动用工登记日期:合同工用工管理办法合同工用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规范合同制用工制度,切实保障我队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劳动纠纷,适应勘探市场变化的需要,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我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合同工用工管理办法。/wendang.aspx?id=11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工是指经队劳动人事管理部门审批录用并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人员。第三条合同工的管理以《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为主要依据,要坚持先审批,后用工的原则,本着各实体谁用人、谁承担社会保险的用工原则,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为目的,实行总量控制,市场配置,签订合同,协议工资,不断优化劳动力结构。第二章合同工的录用第四条用人单位需录用合同工的,必须提前壹个月将拟用人员的数量、工种等情况报队劳动人事管理部门审批。第五条用人单位招用合同工,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高中或技校以上学历,遵纪守法,品德优良。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表,能坚持一线生产劳动。3、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或具有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劳动技能。4、有就业经历的人员,须持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第六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人事管理部门审批的用工计划,将拟招聘人员的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合同工登记表》等有关证件报劳动人事管理部门登记、审查。在符合上述条件前提下,通过考评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第三章劳动合同的签订、解除和终止第七条从二〇一〇年元月一日起各单位编外用工,一律按程序办理,由队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加盖劳动合同专用章,否则视为私自招工,后果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第八条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合同期满,必须终止劳动合同。确因生产工作需要且考核胜任工作的,由用人单位填报《合同工登记表》,经劳动人事管理部门审批后,应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第九条合同工在队属单位之间流动时,须先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再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办理,对于合同期不满解除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合同的,用人单位须提前30天上报队劳动人事管理部门,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以便及时做好停缴保险金和保险金转移的申报工作。第四章合同工的管理第十条各单位录用的合同工不纳入事业编制,但在工作管理中要和在编人员同样管理,做到政治上一样对待,思想上一样教育,工作上一样要求,生活上一样关心。第十一条经审批录用的合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上岗前培训,经考试(核)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对考试(核)不合格人员不予安排。第十二条合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的工资待遇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在试用期内考核不胜任工作的,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三条建立合同工考核制度。合同工得日常管理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用人单位每年对合同工进行不少于1~2次的考核,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劳动态度、工作纪律、生产工作业绩、技术业务水平等,考核结果作为调岗、续聘和升工资的重要依据。考核不胜任工作的,可调整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第十四条为了促进合同工知识、技能的更新,提高整体队伍素质,每年各用人单位都应对合同工进行短期培训,作为续签合同的依据。第十五条队劳动人事管理部门要对合同工建立个人档案,内容主要有:个人应聘提交的各种资料、录用合同、思想、政治、工作表现、奖惩记录及培训考核成绩等资料,加强档案管理。第五章劳动纪律与合同工守则第十六条合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2)、有事、有病必须向实体经理或部门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3)、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条》,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如遇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到岗,应在上班前1小时电话通知有关负责人,上班到岗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1、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2、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3、不服从工作安排及调动,不按规定时间到新岗位报到的。(5)、合同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实体经理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6)、合同工辞职由实体经理批准,劳动人事管理部门审批。辞职获准后,持《辞职通知书》到劳动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第十七条合同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1)、敬业,勤奋工作,服从单位合理合法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2)、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3)、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4)、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工作环境卫生清洁;(5)、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单位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单位财物;(6)、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7)、搞好单位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8)、关心单位,维护单位形象,敢于同有损单位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9)、用人单位为合同工提供相关专业技术培训的,合同工必须为单位服务三年。如期限未满合同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需向单位支付违约金,金额参照相关规定计算。(10)、遵守单位的竞争限制和保密制度,不得违反单位竟业限制和泄露单位的商业秘密。如合同工违反,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金额参照相关规定计算。第十八条合同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1)、班前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人员应及时告知班长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班长、部门主管或实体经理报告;(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第六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九条为增强合同工的责任感,鼓励合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单位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合同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分为表扬、升、经济奖励。第二十条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合同工,除给予通报表扬外,另给予升或经济奖励:(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单位经济效益,对单位贡献较大的;(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单位经济效益,对单位贡献较大的;(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单位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单位利益的行为,使单位避免重大损失的;(5)、对单位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第二十一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纪律,单位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合同工实行惩罚制度。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第二十二条合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记过;记过一次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奖金)。一个月内被记过1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2次以上的,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予以辞退:(1)、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2)、擅离职守或串岗的(3)、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4)、浪费单位财物或公物私用的;(5)、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7)、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第二十三条合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予以辞退:(1)、不服从单位正常调动或不听从上级工作安排,与上级发生冲突且经劝说拒不服从工作安排的;(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单位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的;(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单位利益受损的;(4)、无故旷工超过3日或者一年内连续旷工超过7日的;(5)、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单位录用的;(6)、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规章,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单位人身或设备事故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7)、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单位财物,造成单位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8)、违反单位保密制度,泄露单位商业秘密,造成单位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9)、有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包括但不限于拘留、批捕等);(10)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11)、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第二十四条合同工违规违纪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第七章薪酬及其他待遇第二十五条合同工的薪酬必须在劳动合同文本中作明确规定。薪酬标准根据乙方所在岗位的变化进行调整和变更,参照当地人才、劳动力市场价位协商确定。薪酬可采取固定工资形式,也可按照本单位经济效益、生产经营情况和合同工的绩效在一定幅度内浮动,但不得低于工资集体协议中确定的工资标准,并报队劳动人事管理部门备案。协商确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合同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缴纳按本人工资总额规定比例上交队,由队统一管理,合同工应承担的个人社会保险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第二十七条合同工的劳动保护应与其他职工相同。第二十八条合同工在参与社会政治经济活动以及民主管理等方面,享有本单位其他职工同等的权利。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此前本队及所属单位制定的意见、办法及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第三十条本办法由队劳动人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劳动合同(外商投资企业2)-管理资料中外合资企业劳动合同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系中美合资经营企业,现聘用__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合同制职工,于__年__月__日签订本合同,第一条乙方工作部门____职位(工种):第二条试用期乙方被录用后,须经过__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甲方提出终止合同,须付给乙方半个月以上的平均实得工资,作为辞退补偿金。试用期满时,若双方无异议,本合同即正式生效,乙方成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职工。第四条教育培训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第五条生产、工作条件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工作或终止合同。第六条工作时间乙方每周工作不超过六天,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不含吃饭时间)。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甲方应为乙方安排同等时间的倒休或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加班加点费。第七条劳动报酬甲方每月按本公司规定的工资形式和考核办法确定乙方的劳动所得,以现金人民币向乙方支付工资、奖金,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各种补贴及福利费用,第八条劳动保险待遇甲方按照国家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为乙方支付医疗费用、病假工资、伤残抚恤费、退休养老金及其它劳保福利费用。第九条劳动保护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食品。甲方安国家规定在女职工经期、孕期、产褥期、哺乳期对其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第十条劳动纪律乙方应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职工守则》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第十一条奖惩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工作态度,劳动表现,贡献大小,按照本公司奖惩条例给予乙方物质和精神奖励。乙方如违反《职工守则》和甲方的其它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给予乙方处分。乙方如触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甲方将予开除,本合同自行解除。第十二条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年,于__年__月__日到期。第十三条本公司《职工守则》(略)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甲方:乙方:公司总经理(或其代表)签章职工个人签章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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