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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服务合同:关键特征与条款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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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服务合同


('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服务合同甲方(委托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服务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本合同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发挥各自优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跨境电商领域的合作关系达成共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国际空海运、国内保税仓储、海关代理清关等事宜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1.合作业务范围1.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为:保税物流业务和国际物流业务。1.1.1.保税物流业务中,先由乙方将甲方指定的货物从境外指定地点运送到保税区仓库;待买家下单后,甲方将国内物流需求通过系统传输指令通知乙方,经过海关、商检等检验程序后由乙方指定国内快递公司将货物派送给国内买家。此业务项下,乙方向甲方提供专业的国内物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国内转关、国内运输等国内转关物流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专业的仓储服务及中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配送业务。甲方定期根据自己选择的服务项目向乙方支付费用。1.1.2.国际运输业务中,指从一个国家以一种或多种运输方式运到另外国家。根据确定的运输条款,乙方提供对应的国际运输业务。此业务项下,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全权货物运输代理人及报关代理人办理从国外进口至指定收货地(包括香港指定收货地)的所有包括提货、订舱、报关、报检、货运、提单签发、临时仓储(若需要)、清关、报检以及与此有关的其他作业的货运代理业务。2.责任和义务2.1.甲方责任和义务第1页/共11页2.1.1.甲方委托乙方代办报关报检,在每批货物到港三天前向乙方提供已由收货人签章好的正确、完整的报关单证(即海运提单/空运单及报关发票箱单),甲方应确保每批货物入库前,提前2个工作日向乙方进行入仓预约,未按照时间提供清单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2.1.2.甲方拥有对货物的所有权,甲方需提供存储物的明细资料,说明存储物特性,存储要求,否则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若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存储物发生损毁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2.1.3.甲方储存货物必须是合法且在丙二类仓库储存范围内的普通商品,其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或符合经批准的企业或行业标准,不属于禁止生产、销售、传播的物品,不属于禁止或限制寄递的违禁品、假冒伪劣产品。如因前述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1.4.甲方计划举办促销活动的,甲方需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将促销计划及促销期间每日的销售订单数量的预期等信息,告知乙方。且如促销单价低于报关单价需提前5个工作日向海关申请报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促销期间服务执行方案。对于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促销信息致使促销期间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能满足要求,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2.1.5.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海关或者商检部门所需要的数据,并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甲方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检验检疫、知识产权等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申报,如因甲方的差错而造成的任何处罚或延误甲方均应独自承担。2.1.6.甲方应对自身交易的合法性和产品的合法性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应由甲方负责。2.1.7.甲方应按本合同及附件中的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费用及其他款项。2.1.8.甲方保证乙方物流服务应得的利益,除乙方过错原因导致交易纠纷外,不能因为自身客户通过甲方购物网站交易纠纷而影响乙方的利益。第2页/共11页2.2.乙方责任和义务2.2.1.乙方在接到甲方齐全的报关材料后负责报关,如遇到问题应24小时内与甲方取得联系并与甲方一起协调直至解决。2.2.2.乙方仓库性质为丙二类普通仓库并符合当地政府标准,并承诺甲方应按约定为甲方提供有良好防盗、防风、防潮、防火的适宜仓库用于保管甲方货物,仓库应配备相应库内操作设备设施。2.2.3.货物或包裹运抵仓库之后,乙方应对货物进行清点并提供理货报告,但乙方仅对货物外包装进行清点,对货物内在质量和件数不负责。对破损等货物乙方应提供现场图片供甲方确认。甲方在确认无误后,乙方才可以确认收货。乙方应当保证货物的安全,如发生盗窃、串货而导致甲方损失,由乙方按照货品采购价负责赔偿。2.2.4.乙方在系统上操作与甲方货物有关的事项时,应当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因乙方错误操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照货品采购价的1.1倍予赔偿。甲方对于乙方实施的操作有异议的,乙方应当将有异议的操作及其详细信息向甲方出示或展示。2.2.5.如有证据可以明确界定为乙方过失,造成仓储或运输中商品的延迟、毁损、灭失、变质、污染等情形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担相关直接损失,赔偿按照货品采购价的1.1倍执行。但乙方能证明因为以下原因造成的,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2.5.1.不可抗力。2.2.5.2.商品本身的质量问题或自身属性问题或合理损耗。2.2.5.3.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表或收货人的原因。2.2.5.4.海关系统、商检系统等系统原因。2.2.5.5.主管机关处理原因。2.2.5.6.相关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政策变更导致乙方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2.2.6.乙方仅接收从甲方书面或者乙方WMS系统接入的出入库凭证及指令,除此之外,乙方不得接受甲方提供的其他出入库指令,包括但不限于口头通知。第3页/共11页2.2.7.乙方有义务妥善管理甲方提供的所有商品和交易数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但为履行本合同目的使用的除外)。2.2.8.乙方有权利拒绝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则的服务内容的要求。2.2.9.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最新的海关、检验检疫部门的政策措施,以便甲方及时调整销售政策。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费用及其它款项。如甲方需求新增服务内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的,双方另行确认服务内容标准及收费标准。2.2.10.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向甲方提供结算数据,供甲方核对并进行财务结算。2.2.11.如甲方迟延支付相关费用或款项,在乙方书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仍未支付时,乙方有权通知中止或延迟提供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中止、延迟提供销售订单的出库配送服务等,相应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承担。2.2.12.如因甲方未能依约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费用,乙方有权留置甲方与未支付费用价值相当的货物或相关文件材料,相应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承担。2.2.13.乙方将其承担的合同义务交于第三方履行需经过甲方同意。2.2.14.因海关、检验检疫等国家机构、承运人、机场或码头等第三方造成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积极协助甲方向第三方索赔。2.2.15.乙方若发生三次以上违反本条约定的义务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服务费用、税及结算方式3.1.结算方式3.1.1.甲乙双方服务结算价格见本合同附件一《跨境保税服务报价》,报价中无报价费用项需另行商议。3.1.2.有关费用及结算方式有补充协议的,按补充协议执行。3.1.3.税金、滞报金等费用乙方不进行垫付。3.2.账单核对第4页/共11页3.2.1.按自然月(1日-30日/31日)制作费用账单;每月5日前乙方以邮件的形式提供上月度费用明细表给甲方核对。3.2.2.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账并进行邮件回复。如果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默认账单无误,乙方可直接开具发票。3.3.付款与开票3.3.1.乙方将向甲方开具以人民币金额表示的增值税发票。3.3.2.甲方将在收到发票后5天内付款给乙方。3.3.3.若甲方未按上述规定及时支付有关款项,乙方有权自结款期之后十五天起向甲方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拖欠款项总额的0.1%计算。经乙方书面催告后,甲方仍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停止办理甲方委托的事项,并对甲方所交付的文件和货物行使留置权或质押权,直至甲方付清所有欠款为止,由此产生的保管费、仓储费、以及风险和损失由甲方承担。3.3.4.如在正常结算期内,甲方欠款满拾万元(大写),乙方将不受结算期的限制,可要求甲方于3日内核对账单,并立即付清赊欠款项。超过此期限,乙方可随时停止对甲方的一切代理服务,并有权依法留置甲方与欠款金额价值相当的单证或货物。3.4.跨境综合税3.4.1.乙方同意代为甲方向海关申报并缴纳跨境综合税。向中国海关缴纳的跨境综合税实报实销,乙方向甲方提供海关系统计算的税额及每月汇总的海关关税凭证扫描件,乙方不再向甲方提供该费用发票。如海关征税政策或者税率等发生变化,则以海关实际发生的税额为准。3.4.2.业务开展前2个工作日甲方需向乙方提前支付根据业务量预计的足额跨境综合税(具体由乙方通知确定),金额不足应在1小时之内补足,甲方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付清相关税款的,乙方将暂停甲方库内相关操作(包括但不限于订单申报、订单出库等),直至甲方缴清前述款项才能恢复,由此产生的关税滞纳金、暂停操作的相关损失和责任、风险均由甲方承担。第5页/共11页3.5.乙方的银行账户信息乙方账户名称:乙方开户银行:乙方银行账号:Beneficiary:AccountNo.:BANKNAME:BANKADDRESS:SWIFTCODE:4.合同有效期4.1.本合同有效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4.2.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因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应予以相应赔偿。双方协商一致或有其他法定情形的,可以提前解除合同。4.3.甲乙双方因有特殊原因,需变更合同或对合同内容进行补充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对本合同作相应的变更或补充,以补充合同形式确定,补充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4.本合同之终止并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终止之日前未完成的结算或任何一方付款义务以及其他在终止之日前已产生的权利或义务。5.保密原则5.1.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容透露给第三方。5.2.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资料和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商业模式,商业计划,财务预算和模式,计算机程序,源代码,运算法则,员工、专家、客户和潜在客户的名单及专长,方法,方式,步骤,创意,发明(无论是否取得专利),图表和其他技术,商业,财务和产品发展计划,预算,策略和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第6页/共11页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不限传达方式及是否为草稿或最终确认稿),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披露或为履行本合同目的需要披露的除外。5.3.本条所述的保密信息不包括各方可以通过书面证据证明的以下信息:(1)该信息在披露之时已成为可以公开获得的信息。(2)该信息是披露方披露前已为接收方拥有的信息。(3)披露方披露后非因接收方的过错成为可以公开获得的信息。(4)该信息是披露方依据法律、法规、生效的司法判决或行政裁决必须披露的。(5)任一方可从本合同相对方以外的第三方合法获得的且无披露或使用限制的信息。5.4.各方承诺在本合同终止之后五年内仍然继续承担在本条款下的保密义务。5.5.如任一方违反上述保密约定,应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6.乙方的免责条款6.1.因不可抗力以及第三方责任事故或意外、战争、暴动、骚乱等情形造成的不正常情况或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6.2.因宽带或仓库现场供电线路等不可预见原因造成订单信息、电子邮件等遗失、迟滞,乙方不承担责任。6.3.因国家、地区法律法规或政策变更,或主管机关处理迟延造成的不正常情况或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6.4.其他法定情形。7.通知及送达7.1.有关本合同之通知、函件、信件、对账单等,应以邮政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发送至下列的地址或电子信箱中,并视为有效送达。7.2.甲方地址联系人邮箱地址第7页/共11页微信/QQ号码传真号码联系地址7.3.乙方地址联系人邮箱地址微信/QQ号码传真号码联系地址7.4.本条约定内容发生变动的,自变更方书面通知实际送达对方之日起生效,未送达或未通知的,视为未发生变动。7.5.协议中的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函件、信件,送达至本合同约定地址的,接收人的法定代表人/前台人员/负责收发邮件或快递的人/其他员工/办公大楼收发室签收后,签收时为有效送达时。7.6.合同通知及送达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本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影响。8.争议解决因本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订单/附件/补充协议等(如有)引起或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9.附则9.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9.3.本合同包含如下附件:《跨境保税服务报价》《企业免责声明》《合规承诺条款》上述附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9.4.本合同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第8页/共11页(以下无合同正文)签订时间:年月日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附件一:跨境保税服务报价(略)附件二:企业免责声明致:兹于我司从年月起与贵司开展跨境电商业务以来,仅由作为仓储企业。订单实际推送,平台运营管理,产品定价等均为我司负责实际业务负责。特此申明,申报订单均符合跨境电商海关监管要求,申报无讹,若经海关核查发现,有任何不符,我司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免除对我司其他责任的追究。我司悉知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上述承担表述系自愿做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特此申请!日期:年月日声明企业(公章):第9页/共11页附件三:合规承诺条款甲方承诺遵守以下合规条款:一、反商业贿赂甲方不得为获得不正当利益或商业机会进行商业贿赂。甲方不会在与乙方相关的事务或影响到乙方权益的事务中为以下目的提供、支付、承诺支付或授权支付等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形式提供任何金钱或任何有价值的事物或让渡任何利益给任何政府实体(包括各政府部门、政府下属机构及国有企业)或政府官员及其家庭成员等关联人士:(1)不当地影响政府官员的任何行为或决定;(2)引诱政府官员就其法定职责进行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或不正当作为;(3)获取任何不当优势;(4)引诱政府官员影响或干涉任何政府部门的行为或决定;(5)协助甲方获得或保持业务或向甲方介绍业务;(6)其他各种利诱得到不正当机会等。甲方不会对乙方及其员工和员工的家庭成员等关联人士行贿或输送不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物品及就业机会等,同时禁止给予乙方员工及其家庭成员等关联人士不合适的商业礼仪或馈赠,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贵重物品、高价值文化礼品、旅游、考察、高规格接待等。二、配合乙方的合规检查和审计甲方理解并接受乙方对商业合作伙伴的合规管理要求,同意配合合规检查与审计,并不得隐瞒任何可能对乙方利益造成影响的信息。三、遵守出口管制及经济制裁相关法律法规1.甲方承诺托运货物将不会违反联合国、欧盟等国际组织以及包括中国、美国在内的任何起运国、目的国、途经国等主权国家的相关出口管制及/或经济制裁法律法规。甲方第10页/共11页要求交付承运的货物为非禁运物项,且有真实的最终用户收货人或最终用户。此外,如托运货物为美国原产货物,甲方须向乙方提交已获得的美国出口许可证、许可例外或不需要许可证(NLR)的证明文件;如是非美国运出或运进的货物,甲方不能使用美元支付运费。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信息须全面、准确。2.甲方确认,甲方及其子公司和关联公司未雇佣且不会雇佣被禁止人作为其董事、高管、员工、代理人和明确被授权代表其行事的其他人员。甲方承诺未与任何被禁止人进行、订立或同意与被禁止人进行任何交易。3.“被禁止人”是指(1)受美国禁运或受美国限制的国家的国民或居民,(2)包括在美国商务部的被拒绝人名单(DeniedPersonsList);美国财政部特别指定国民名单(SpeciallyDesignatedNationals,或SDNs)、特别指定的毒品走私犯或者特别指定的恐怖分子名单(SpeciallyDesignatedNarcoticsTraffickersorSpeciallyDesignatedTerrorists);美国总统行政命令第13224号附件;国务院的禁止贸易方名单(DebarredPartiesList)或联合国制裁名单上的任何人或与上述名单相关联的任何人,或(3)受美国政府机构限制进行商业交易(包括出口和再出口)的人员。4.“被禁止人”的范围包括上述规则的更新或修订以及任何新发布的相关规则所界定的相关个人、实体或组织。5.严格约束甲方员工及甲方的代理人或代理机构:甲方承诺严格要求甲方的员工及甲方的代理人或代理机构遵守合规承诺条款,若甲方员工及甲方的代理人或代理机构违反相关承诺即视为甲方违反,不论甲方是否知情或是否同意该等违反行为。6.责任承担:如果甲方违反前述合规承诺条款,乙方将有权立即单方终止本合同,且不需承担任何终止本合同的违约责任,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日期:年月日声明企业(公章):第11页/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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