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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认证咨询顾问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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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认证顾问咨询服务合同


('绿色建筑认证顾问咨询服务合同甲方(委托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服务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绿色建筑认证顾问咨询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1.服务项目1.1.项目概况工程建设项目名称:;工程建设项目地点:;工程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1.2.咨询服务项目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以下咨询服务:(1)(2)2.服务期限及服务内容2.1.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全部咨询服务内容,甲方取得认证之日止。2.2.服务内容:服务内容、提交成果及主要服务人员请详见本合同附件,乙方主要服务人员的变更需要获得甲方的书面认可。3.服务费用第1页/共21页3.1.服务费用(合同价款)3.1.1.服务费用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增值税率为%(百分之)。以上价款为含税包干价,其中,不含税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增值税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3.1.2.该含税包干价款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税额、项目顾问服务费、递交认证机构中国(或境外)绿色建筑委员会注册费用、预认证审核费、认证审核费、关税以及中国绿色建筑认证专家审核费和检测费用、交通费、食宿费、差旅费、合理利润等。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主张提高合同价款。3.1.3.服务费用明细如下:服务内容(境外)认证中国绿建三星设计标识第2页/共21页服务费用总计(含增值税费):人民币(大写)元(¥元)3.2.付款方式3.2.1.首笔款:本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服务费用总价的20%作为启动款,即人民币(大写)元(¥元);3.2.2.方案设计阶段,乙方完成方案设计审核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服务费用总价的15%,即人民币(大写)元(¥元);3.2.3.扩初设计阶段,乙方完成扩初设计审核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服务费用总价的20%,即人民币(大写)元(¥元);3.2.4.施工图阶段,乙方完成施工图审核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服务费用总价的20%,即人民币(大写)元(¥元);3.2.5.乙方完成送审资料递交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服务费用总价的15%,即人民币(大写)元(¥元);3.2.6.乙方取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认证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服务费用总价的10%,即人民币(大写)元(¥元)。3.3.乙方明确知晓并接受甲方关于资金收支管控的相关要求,如因甲方进行资金收支管控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乙方无条件同意延长付款期限至甲方确认的付款时间,并承诺不以此为由追究甲方的逾期付款责任。3.4.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经甲方同意由乙方先行代为垫付的款项,最终根据乙方提交的并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有效票据予以结算,相关费用发生均应事先告之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并应严格按国家规定及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甲方抬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财政票据。3.5.乙方指定收款账号:户名:第3页/共21页账号:开户行:乙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6.发票3.6.1.本合同中约定的价款或交易金额为含税金额,乙方应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要求如下: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增值税率:3.6.2.甲方在支付本合同项下每一笔款项前,乙方应当按照上述开票信息及要求开具并提供等额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未按期开具或拒绝开具或所开具的发票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延期付款,不构成违约。3.6.3.乙方保证其开具的发票真实、合法、有效,因乙方逾期未提供符合约定与要求的合格发票或未缴纳税款等原因,造成甲方无法抵扣增值税的,无论乙方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或实际承担其他形式的责任,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税款损失。3.6.4.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内容必须与本合同约定的采购或服务内容完全一致,对于甲方一揽子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发票必须按明细内容填开或者同时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如有),并加盖发票专用章。3.6.5.如甲方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及/或抵扣联的,乙方应当配合提供记账联复印件,并向乙方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遗失。第4页/共21页3.6.6.双方一致同意,甲方收到本合同项下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以随时进行进项抵扣,不构成对货物交付或其他任何事实的自认,该等事实的确定仍应当以发货记录、签收单等书面直接证明材料为准。3.6.7.出现以下情形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开具发票或采取其他必要补救措施,由此导致的一切成本支出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提供新开发票的,视为逾期未提供发票,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收到乙方新开发票后,再将原发票退回。(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修改发票开具单位或收款单位的;(2)乙方开具的发票票面信息有误、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发票无法通过防伪税控系统认证或被税务等机关认定为虚假无效的;(3)因乙方开具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其他原因引起税务纠纷的;(4)本合同项下交易金额、交易主体等发生变更导致原发票与实际交易内容不一致的。3.6.8.本合同项下交易金额、交易方等内容发生变更的,如变更内容涉及已开具发票的项目、价款等内容的,乙方应当及时依法依规进行作废或开具红字发票,需要甲方配合办理任何手续的,乙方应当提前至少5天通知,因乙方未通知或怠于通知导致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3.6.9.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项下与发票相关的任何纠纷,均可以提交法院诉讼解决。3.7.税率调整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的,则不含税价格不变,按调整后的税率重新计算含税价,以开具发票时的税率为准;甲方应按重新计算的含税价付款,如已经支付的按重新计算的含税价多退少补。4.服务要求4.1.乙方应按国家及国际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结合项目情况进行境外绿色建筑认证体系认证咨询服务。第5页/共21页4.2.乙方根据合同履行境外绿色建筑认证体系认证和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认证项目注册、组织评审及考核答疑工作。4.3.乙方进行境外绿色建筑认证体系认证和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相关数据资料收集,编制,分析及审核工作,针对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4.4.乙方与其他设计咨询团队合作,协调相关工作落实,收集并审核相关数据及报告。4.5.乙方提供境外绿色建筑认证体系认证过程中的相关要求和技术咨询,并且审阅各个项目团队成员提交的认证相关资料,进行编辑和整合。4.6.乙方负责同境外绿建委员会及中国绿色建筑委员会等颁证机构的联系、沟通及材料递交,协调完成认证工作。4.7.乙方如需赴甲方进行现场服务,则需提前十个工作日就具体服务日期及服务人次得到甲方书面(含电子邮件)认可,如服务时间及人次未得到甲方认可,则该次服务人次可不计入合同约定。5.委托方配合5.1.向乙方提供与乙方执行合同有关的一切资料。若因甲方不提供或未提供完整资料,导致认证不成功、合同暂停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则由甲方承担责任,已支付费用乙方不予退还。5.2.对乙方提交须甲方审核确认的各类书面形式的文件或报告进行及时确认。5.3.甲方应明确指定一名专门负责人员与乙方人员对口沟通,要求项目有关各方也应各自明确指定一名专门负责人员与乙方人员对口沟通。5.4.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所约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资料,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正确性及有效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顾问服务。5.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5.6.甲方应对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管理、技术、经济、合同资料保密,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泄漏给任何第三方。第6页/共21页5.7.甲方如需乙方赴现场提供服务(不含驻场工作),需提前十个工作日同乙方就具体服务日期进行协商确认,如要求乙方参与服务人次已超过合同约定人次,超出人次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发生的所有与工作有关的费用均由甲方负责,例如超出部分的差旅费用含机票及酒店等由甲方替乙方进行预订并结算,具体机票时间和酒店需同乙方协商确认。但甲方有权按照甲方标准确定上述差旅、食宿等费用。6.项目负责人6.1.双方确定如下项目负责人:(1)甲方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2)乙方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6.2.项目负责人的权限为:代表所属方接收/交付资料、物料;对工作成果进行验收。6.3.乙方变更项目负责人需经甲方同意,否则视为乙方违约。6.4.甲方变更项目负责人时,应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7.知识产权与相关权利安排本合同项下与本项目有关的由乙方制作的所有计划、报告、规范、计算和/或其他文件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8.保密第7页/共21页8.1.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取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该信息的披露方同意,信息接收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信息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上述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后仍需履行。8.2.保密信息是指信息披露方向信息接收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或之后披露的任何非公开的信息,不论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作品、技术及经营的相关信息。作品相关信息包括艺术作品原作、照片、草稿、参数;技术信息包括技术、设计、图样、译文、图标、模型、制程、计数法、软件程序、软件来源文件、有关研究与实验工作的记录或成果等;经营信息包括营运信息、投标文件、财务/业务数据、人事数据、采购资料、客户资料或销售数据等。8.3.所有由各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编制的计划、图纸、说明书、报告和其他文件的所有权归各方所有,在本项目结束后必须全部归还对方。未经对方书面许可,各方不得将上述文件证明复印或备份。否则,违约方除负有及时返还应返还的资料义务,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9.甲方其他权利义务9.1.对乙方的咨询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9.2.对乙方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查,并要求乙方具体落实甲方的审查意见和建议。9.3.对乙方提交的咨询工作计划及关键进度节点进行确认,经甲方确认后的进度计划方可实施和执行。10.乙方其他权利义务10.1.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相应的权利和履行相应责任。10.2.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并要求提供明确资料;甲方也应根据乙方的书面报告和要求,提供完整且明确的资料。10.3.乙方在咨询过程中,在甲方同意下,有权对第三人提出的与本咨询服务有关的问题及资料进行核对或查问。第8页/共21页10.4.乙方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地现场进行勘察的权利,并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现场工作条件。11.陈述与保证11.1.本合同各方均向其他方承诺:11.1.1.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以外,该方拥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所必需的所有合法权利以及所有内部和外部的批准、授权和许可,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董事会批准。11.1.2.该方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全面和有效的。11.2.甲方承诺:11.2.1.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与资质。11.3.乙方承诺:11.3.1.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与资质。12.合同变更与解除12.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进行延期、变更或解除。12.2.服务期限内,双方均有权提前30天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此种情况下,解除前的服务费用应按约定正常结算,解除方还应向被解除方支付相当于2个月服务费用的补偿金。除此之外,解除方不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3.违约责任13.1.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5‱(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逾期超过15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3.2.乙方逾期交付工作成果的,每逾期一天,应按相应服务费用的1%(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交付义务。甲方有权从应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中扣除该违约金。第9页/共21页逾期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3.3.甲方违约提前解除本合同或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同时承担如下责任:13.3.1.解除前乙方已经提供的服务,应正常结算服务费用;13.3.2.按照剩余未履行部分服务费用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3.3.3.立即退还乙方的全部物资、材料(如有)。13.4.乙方违约解除责任13.4.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3.4.1.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经甲方提出后10个工作日内仍不改正的;13.4.1.2.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将本合同所涉工作成果或者甲方相关资料等外泄或者用作其他用途或转借第三方或谋取利益的;13.4.1.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委托或分包或以类似形式转给他人;13.4.1.4.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13.4.2.乙方违约提前解除本合同或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同时承担如下责任:13.4.2.1.对于乙方已经提供并经甲方验收通过且无法退还的服务,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结算解除前的服务费用;13.4.2.2.要求乙方按照剩余未履行部分服务费用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3.5.如出现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重新开具发票等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含增值税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予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如有),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含增值税额)2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甲方其他相关损失等)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第10页/共21页13.5.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开具、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的;出现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开具、送达发票次数达2次及以上的,视为情节严重。13.5.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要求调整发票开具单位或收款单位的。13.5.3.因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信息有误,或其他原因导致增值税专用发票未通过认证的,或被认定为虚开的;出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未通过税务部门认证或被认定为虚开达2次及以上的,视为情节严重。13.6.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开具、提供发票的,或因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导致甲方税前不能列支及进项不能抵扣的,视为情节严重(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13.7.本合同约定的按合同总价或已付款或未付款一定比例计算的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等,其计算基数均包含增值税额。13.8.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未执行就解除的,甲方应就向乙方收取的违约金、赔偿金(如有)开具收据。13.9.如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所有款项(如有),或从应付未付款项中扣除乙方违约金、赔偿金后再行支付款项的(如有),乙方应按扣除违约金、赔偿金后净额金额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乙方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依规作废、重开或红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3.10.任何一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情形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本合同中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守约方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守约方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费用/违约金/罚款、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鉴定费用、诉讼仲裁费用、保全费用、律师费用、维权费用以及其他合理费用。14.其他约定14.1.不可抗力第11页/共21页14.1.1.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14.1.2.不可抗力的后果:(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14.2.不得转让义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应转让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15.合同联系方式15.1.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1)甲方联系方式联系人:地址:手机:微信:电子邮箱:(2)乙方联系方式第12页/共21页联系人:地址:手机:微信:电子邮箱:15.2.通过电子邮箱及其它电子方式送达时,发出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15.3.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时,对方签收之日视为有效送达;对方拒收或退回的,视为签收。15.4.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15.5.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该联系方式仍视为有效,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15.6.本联系方式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影响,始终有效。16.争议解决因本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订单/附件/补充协议等(如有)引起或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7.附则17.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17.3.本合同包含如下附件:附件1《境外绿色建筑认证体系认证工作服务内容》、附件2《中国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认证工作服务内容》上述附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17.4.本合同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以下无合同正文)第13页/共21页签订时间:年月日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附件1:境外绿色建筑认证体系认证工作服务内容1.境外绿色建筑认证体系启动会将在认证启动初期召开一次“绿色启动会”,参与人员主要包括乙方咨询人员,甲方项目团队,设计顾问团队,及其他相关顾问团队,会议将是互动的研讨会形式。目的是让各项目参与方对境外绿色建筑认证体系具体内容加深了解,设定预期目标,并对相关专业问题进行探讨。会后乙方将基于设计数据的分析和审查,结合项目的实际阶段及情况,完成境外绿色建筑认证体系初步评估报告、初步评分表。2.设计阶段2.1.根据项目认证目标以及项目基本信息及项目成本预算,与设计单位和甲方讨论并确定符合经济效益的最佳申请策略,并以此提供境外绿色建筑认证体系设计指导任务书。检查得分情况并进行相关模拟分析,提供更详细的设计建议,在更深的层次上指导设计趋向更佳的申请策略。基于设计情况,审核设计,检查得分状况,提出设计审核建议,使本项目的建筑性能从设计上达到或超过境外绿色建筑认证体系认证要求。2.2.以下为具体工作内容:2.2.1.帮助甲方在境外绿色建筑委员会网站上进行境外绿色建筑认证体系项目注册,同时境外绿色建筑认证体系授权专家将设定认证人员在线式管理模式。2.2.2.乙方会根据认证要求以及项目基本条件,同时与中国绿色建筑认证策略相结合,制定最为经济最为合理的认证策略及总体境外绿色建筑认证体系技术方案。第14页/共21页2.2.3.指导设计团队熟悉并了解绿色建筑认证中需要满足的各项国际国内标准的要求,包括:ASHRAE62《可接受的室内空气质量通风标准》,ASHRAE55《人居热环境舒适水平标准》、ASHRAE90《建筑能源标准》,并根据这些标准针对项目提供具体参数要求。提供境外绿色建筑认证体系设计指导任务书,并通过专题会形式同相关专业进行沟通,详细介绍各专业设计要求,确保相关绿色建筑策略在设计中得到落实。2.2.4.在设计阶段,对项目各专业设计及相关技术资料进行审核,设计,并通过专题会形式同甲方及相关专业进行沟通,并出具意见,确保境外绿色建筑认证体系实施的总体目标及技术路线,确保相关境外绿色建筑认证体系认证策略在设计中得到落实。2.2.5.对于在设计过程中产生的新问题或甲方的新需求,就境外绿色建筑认证体系整体认证策略进行评估并矫正,并与相关责任方沟通调整及改进内容。2.2.6.乙方将进行境外绿色建筑认证体系认证技术措施可行性研究,并与甲方和主体设计团队商讨境外绿色建筑认证体系认证技术措施落实的可行性,制定专项绿色建筑技术方案。2.2.7.在整个设计过程中,结合乙方的楼宇性能分析等相关技术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提升楼宇性能。楼宇性能分析是绿色建筑咨询的核心工作内容之一,此部分工作由乙方楼宇分析工程师完成。进行楼宇性能分析的目的是通过相关动态模拟软件的计算,对相关专业(包括建筑设计,暖通,弱电控制等)产生不同情况下的模拟报告,在相关系统及设计在特定环境下的运行性能进行测算,并且给出量化的计算结果,这些假设条件及测算数据用于模拟建成后的运行结果,用于指导并优化相关设计工作。对按照ANSI/ASHRAE/IESNA90.1-2010标准建立能效基准模型,按照境外绿色建筑认证体系CSV4要求分析,使其达到最低能效的要求,同时可为建筑节能设计提供参考。2.2.8.基于总体设计基本信息,分析室内用水器具用水,提出节水器具选用及中水系统设计优化建议。2.2.9.分析景观灌溉用水,提出景观优化设计建议。第15页/共21页2.2.10.在整个施工图设计过程中,结合乙方的楼宇性能分析等相关技术工作,在设计及材料选型等方面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提升楼宇性能。2.2.11.对于在设计过程中产生的新问题或甲方的新需求,就境外绿色建筑认证体系整体认证策略进行评估并矫正,并与相关责任方沟通调整及改进内容。2.2.12.根据更新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室内和室外节水分析,提供水系统设计优化建议。2.2.13.进行自然采光和视野分析,判断是否满足境外绿色建筑认证体系要求。2.2.14.境外绿色建筑认证体系预认证递交与澄清。3.招投标阶段3.1.乙方基于项目设计及施工进度及节点,对不同时期的采购及招投标行为进行跟进管理,并提出相关采购要求。根据需要审核相关招标档的内容,并参与相关评标活动。确保相关材料的采购及供货商选取符合要求。涉及产品包括但不限于:3.1.1.外围护相关材料3.1.2.暖通系统及设备3.1.3.照明设备3.1.4.节水器具及相关设备3.1.5.土建建筑材料3.1.6.室内装潢相关材料3.2.基于最终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招标采购的设备参数样本完成项目设计阶段资料递交及审核澄清。4.施工期间顾问服务阶段4.1.根据项目认证申请策略需要,如需申请相关得分,乙方将与施工方及监理紧密合作,跟踪施工进度及进展情况,确保相关工作符合绿色施工及材料选型要求。4.2.以下为具体工作:第16页/共21页4.2.1.制定绿色施工导则和绿色施工实施方案,确保项目施工满足境外绿色建筑认证体系认证要求。4.2.2.对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培训会议,提供施工相关的管理计划模板(水土流失与沉积控制计划、施工废弃物管理计划和室内空气质量管理计划等),同时提供切实可行的记录管理工具和境外绿色建筑认证体系施工要求培训。4.2.3.在施工的不同阶段,对于相关采购及招标工作提出相应工作要求及任务列表,确保相关绿色施工策略的落实。4.2.4.定期现场检查并采集施工统计数据,核实相关数据的有效性及准确性,根据相应统计结果制定下阶段施工管理计划。4.2.5.定期总结施工相关数据采纳及任务执行工作的成效,对于出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责任方沟通并解决。4.2.6.负责指导与境外绿色建筑认证体系有关的机电系统调试指导工作。5.境外绿色建筑认证体系认证主要呈交文件汇总在项目进行境外绿色建筑认证体系认证咨询服务的全过程中,乙方将在主要时间节点提交以下成果,提交时间视项目情况而定:项目阶段提交文件境外绿色建筑认证体系启动会境外绿色建筑认证体系认证启动会会议纪要境外绿色建筑认证体系初评估报告境外绿色建筑认证体系初步得分表设计阶段项目注册境外绿色建筑认证体系设计任务指导书(建筑、暖通、给排水、电气及景观)各阶段设计审核报告境外绿色建筑认证体系得分表各阶段更新第17页/共21页境外绿色建筑认证体系能耗分析报告境外绿色建筑认证体系建筑室内节水分析报告预认证证书招投标阶段境外绿色建筑认证体系认证总包招标要求境外绿色建筑认证体系认证其他承包商(如果有)要求总包投标境外绿色建筑认证体系认证文件审核及招标答疑会(若甲方需求)境外绿色建筑认证体系采购管理要求-绿色材料与设备境外绿色建筑认证体系设计递交及澄清施工阶段境外绿色建筑认证体系认证施工现场培训和专题会议境外绿色建筑认证体系绿色施工导则和绿色施工实施方案施工管理样本文件(包括:水土流失与沉积控制计划、施工废弃物管理计划、室内空气质量管理计划)施工现场检查定期提供境外绿色建筑认证体系施工绿色月报及材料收集审查报告境外绿色建筑认证体系提交阶段境外绿色建筑认证体系最终施工资料申报与澄清获得境外绿色建筑认证体系最终认证证书第18页/共21页购买奖牌附件2:中国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认证工作服务内容1.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启动会将在认证启动初期召开一次“绿色启动会”,参与人员主要包括乙方咨询人员,甲方项目团队,设计顾问团队及其他相关顾问团队。会议将是互动的研讨会形式,目的是让各项目参与方对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具体内容加深了解,设定预期目标,并对相关专业问题进行探讨。会后乙方将基于对于设计数据的分析和审查,结合项目的实际阶段及情况,完成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初步评估报告。2.设计阶段2.1.将与设计团队保持及时沟通与紧密合作,及时解决在设计过程中碰到的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相关技术性问题。工作内容贯穿整个设计的前期方案,扩初设计至后期施工图阶段。随着设计工作的深入,乙方亦将配合相关节点布置工作内容,并及时审核相关设计有否符合相关绿色建筑设计标识标准。2.2.以下为具体工作内容:2.2.1.会根据认证要求以及项目基本条件,同时与其他认证(如果有)策略相结合,制定最为经济最为合理的认证策略及总体绿色建筑技术方案。2.2.2.在设计阶段,对项目各专业规划方案及相关技术资料进行审核,并通过专题会形式同甲方及相关专业进行沟通,并出具意见,确保绿色建筑实施的总体目标及技术路线,确保相关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策略在设计中得到落实。2.2.3.对于在设计过程中产生的新问题或甲方的新需求,就绿色建筑设计标识整体认证策略进行评估并矫正,并与相关责任方沟通调整及改进内容。2.2.4.将进行绿色建筑技术措施可行性研究,并与甲方和主体设计团队商讨绿色建筑技术措施落实的可行性,制定专项绿色建筑技术方案。第19页/共21页2.2.5.视项目得分需求,将提供各项模拟报告和绿色技术策略初始投资分析报告。2.2.6.在设计审图阶段,对设计图纸及说明进行审核,通过专题会形式同相关专业进行沟通,并出具意见。确保相关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策略在设计中得到落实。2.2.7.室外风环境模拟/室内自然通风模拟/室内自然采光模拟分析(视项目情况而定)。3.中国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认证申报阶段3.1.将同甲方及相关顾问团队紧密合作,制定资料准备,收集及送审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原则是确保认证工作顺利开展,同时配合设计及施工进度。3.2.以下为主要工作内容:3.2.1.专业咨询人员将与相关团队紧密合作,根据项目节点及实施计划对相关认证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审核,编制及送审。3.2.2.与评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随时跟进项目的认证审理进度及回馈信息,对相应回馈信息进行跟进并处理。3.2.3.向政府相关部门递交符合其要求的相关资料后,作为主要协调方,参加专家评审的答疑会并针对专家的意见及时做出整改方案;负责与评审专家的主要沟通工作,调整评审后的工作。根据公示结果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及证书。4.绿标认证主要呈交文件汇总在项目进行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认证咨询服务的全过程中,乙方将在主要项目进度节点提交以下成果,具体提交时间视项目情况而定:项目阶段提交文件项目启动阶段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启动会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预评估报告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评分表设计阶段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设计指导任务书设计图纸审核报告(方案设计、扩初设第20页/共21页计、施工图)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评分表更新室内和室外风环境模拟分析报告(视项目情况而定)建筑声环境模拟报告(视项目情况而定)自然采光模拟分析报告(视项目情况而定)中国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认证提交阶段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申报提资清单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评审会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公示中国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认证最终认证证书第21页/共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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