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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广告营销服务合同、户外广告发布合同、广告合同范本--《民法典》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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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广告营销服务合同、户外广告发布合同、广告合同范本--《民法典》修订版


('整体广告营销服务合同要点:甲方(委托方)委托乙方(受托方、服务方)为甲方房地产项目提供整体广告宣传推广服务,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甲方(委托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服务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广告推广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1.服务内容1.1.甲方委托乙方为如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提供整体广告宣传推广的策划、设计及执行工作:(1)项目名称:(2)项目内容:1.2.广告宣传推广的工作内容1.2.1.执行甲方以及甲方营销策划顾问关于本项目的营销传播策略和思路。1.2.2.根据甲乙双方认定的工作计划进行广告创意、平面设计、文案撰写、公关活动创意、营销推广建议。1.2.3.本项目所需各类销售工具的设计。1.2.4.本项目VI系统的整合设计。1.3.广告宣传推广的工作程序1.3.1.双方约定每月日定期召开项目例会,商讨下一轮广告方案,乙方应紧密结合甲方销售策略及销售进度,随市场形势调整修正,保质保量地完成甲方所交给的广告宣传工作。1.3.2.所有的广告方案及作品只有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成为最终稿。1.3.3.在规定的时间内,甲方应确定专门负责人审核乙方提交的广告方案及作品并对最终满足甲方要求的方案及作品进行确认。1.3.4.为达到双方有效沟通、提高工作效率,乙方只对甲方负责,甲方需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合作、接洽;同时,乙方应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确保工作质量。1.4.不竞争乙方在服务期限内不得同时为下列项目提供服务,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本项目周边三公里范围内同档次、同类型竞争型物业的宣传、推广。2.服务期限2.1.服务期限为个自然月(服务期限起始日期以甲方指定负责人签发的书面通知为准)。2.2.期限届满前双方应对乙方的服务进行回顾与评估,甲方若同意续约则根据届时的业务进程、工作量以及人员投入成本与乙方另行协商并签署合同。甲方若不同意续约,则本合同自期限届满之日起自行终止。2.3.因政府政策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项目延期开盘或销售中止,甲方有权利延期开始或中止本广告合同,延期或中止期间,甲方不支付费用,但最长延期或中止时间累计不超过个月。2.4.服务期限届满或解除、终止(无论何种原因)时,乙方须将所有甲方资料、物料、工作文档等,立即交还给甲方或其指定代表。3.服务费用及支付3.1.服务费用3.1.1.每月服务费用标准:人民币(大写)元(¥元),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元)。3.1.2.服务费用已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服务内容的全部费用(含所有直接和间接费用、管理费、利润、税款等,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费用和服务人员的薪金、现场服务、福利、保险、交通、食宿和通讯等所有费用)。2.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用。3.3.第三方费用3.3.1.若双方合作过程中涉及第三方,则由甲方与第三方另行签订合同,所有发生的第三方费用由甲方承担。3.3.2.乙方应对其完成的全部广告作品承担审核的义务,对于由于乙方设计的广告内容(包含合同中所述的全部工作),产生的一切违法责任和由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财产损失将由乙方全部承担。3.3.3.第三方角色界定:第三方涵盖为各媒体、户外广告制作公司、印刷印制公司、公关活动公司、记者发布人、自由撰稿人、自由绘画人、展览制作公司、标牌制作公司、喷绘公司、礼品公司、网络公司、电子出版物公司、正片公司、影视广告专业制作公司、摄影师或摄影公司、出片打样公司、图片租赁公司等。3.4.乙方指定收款账号:户名:账号:开户行:乙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5.发票本合同中约定的价款或交易金额为含税金额,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如下: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增值税率:4.甲方的权利义务4.1.甲方拥有对乙方设计方案最终否决权。4.2.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方案有提出修改的权利。4.3.在甲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相应服务费后,乙方的广告创意、设计成果等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应无条件向甲方提供其创意、设计成果等电子文件,同时应提供确认发布使用的成品电子文件(图片应为成品尺寸大小、点分辨率的可修改的矢量排版文件)。4.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设计工作中所需的基础资料并接受必要的工作咨询等。4.5.甲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工作时间推进计划并对乙方工作内容进行审核或认可,以便乙方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正或实施。4.6.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费用,以便乙方顺利进行工作。5.乙方的权利义务5.1.乙方对最终发布广告拥有正文署名权,但署名方式需征得甲方同意。5.2.乙方对甲方未采用的方案有权收回并作为他用。5.3.乙方为甲方安排服务队伍,包含广告企划、客户服务、创意等资深人员,投入全方位的服务,包括形象规划、产品推广、创意发展等。5.4.乙方需由专门人员组成项目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流程,该工作小组人员须经甲方认可,且在甲方认可后,未经甲方许可,除非人员离职,乙方不得擅自更换工作小组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进行必要的处罚。如在乙方工作过程中,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人员有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提出更换,乙方在7个工作日内更换人员,直至甲方满意为止(乙方服务团队人员详见附件二);该服务团队为核心服务团队构成,不包括管理层、媒介部、制作部等其他支援性人员。5.5.乙方须按甲方下达的工作任务书按时进行工作,并对其提供的服务技术的合理性及准确性进行负责,如因乙方时间延误或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的所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5.6.乙方须按每项工作制定工作时间推进表,并与甲方沟通确认,待确认后乙方按双方商定的时间推进计划进行工作。5.7.乙方将设计方案提交甲方并经甲方指定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方视为该项目工作完结。若甲方对该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于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进行修改直至甲方满意为止。5.8.乙方在为甲方进行任何制作或其它工作或承担任何费用前,均需提供书面报价单以供批核。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方可进行实际运作。5.9.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已进行工作后,如甲方再取消任何制作,乙方可将取消部分已发生的合理费用或开支,向甲方请求支付。但乙方须提供相关费用数额及法定依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5.10.乙方同意将所有甲方提供之资料及数据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漏、转让甲方的任何资料。同时双方确认,本合同所涉及内容及报价属于甲乙双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透漏给第三方。5.11.乙方承诺在广告创作过程中不侵犯他人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乙方在广告创作过程中涉及他人知识产权造成的侵权纠纷,乙方承担相应的所有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5.12.乙方设计方案(画面、文字等)需满足政府相关法规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由于乙方设计方案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5.13.乙方有义务为甲方办理制作物、印刷品等广告发布所需的市容、工商审批等手续,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6.合同变更与解除6.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进行延期、变更或解除。6.2.服务起始日起60天内为考察期。考察期内,如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至少提前10天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除正常结算解除前的费用以外,甲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7.违约责任7.1.本合同一经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无故擅自解除合同,否则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作为违约金。7.2.乙方除自然力、政府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应按甲方审定的策划方案或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每延误一日,乙方按日支付甲方人民币(大写)元(¥元)的违约金,超过15个工作日乙方仍不能完成或工作成果质量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以甲方下达的工作单为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作为违约金。7.3.因乙方的作品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而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导致甲方名誉及经济受到严重损害的,或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7.4.甲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乙方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说明,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乙方创意设计方案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则乙方完成工作的时间相应顺延。7.5.在乙方完全履约的情况下,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5‱(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逾期超过15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7.6.任何一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情形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本合同中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守约方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守约方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费用/违约金/罚款、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维权费用以及其他合理费用。8.其他约定8.1.不可抗力8.1.1.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8.1.2.不可抗力的后果:(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8.2.部分无效处理如任何法院或有权机关认为本合同的任何部分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则该部分不应被认为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但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余部分的合法有效性及可执行性。9.反商业贿赂双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否则构成重大违约。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本合同中明示,否则亦为重大违约。10.合同联系方式10.1.甲方项目联系人10.1.1.甲方确认如下项目联系信息:联系人:地址:手机:微信:电子邮箱:10.1.2.甲方确认,甲方项目联系人的权限仅限于下列:10.1.2.1.代表甲方提交、接受项目有关资料、文档、工作成果。10.1.2.2.代表甲方对服务提出意见。10.1.2.3.代表甲方验收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与服务。10.2.乙方项目联系人10.2.1.乙方确认如下项目联系信息:联系人:地址:手机:微信:电子邮箱:10.2.2.乙方确认,乙方项目联系人的权限仅限于下列:10.2.2.1.代表乙方提交、接受项目有关资料、文档、工作成果。10.2.2.2.代表乙方对服务进行沟通、提出意见。10.3.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合同双方可通过指定电子邮箱提供资料、文档、工作成果电子版。10.4.双方确认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11.争议解决因本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订单/附件/补充协议等(如有)引起或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2.附则12.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12.3.本合同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以下无合同正文)签订时间:年月日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附件:服务方案确认书服务项目名称:请填充一、服务内容(1)(2)二、工作成果要求(1)(2)三、服务人员安排(1)(2)四、服务期限要求(1)(2)五、其他需求(1)(2)双方同意按上述方案提供服务。时间:年月日甲方(委托方)确认:乙方(服务方)确认:户外广告发布合同要点:甲方(广告主、委托方)委托乙方(广告发布方)制作、发布并维护户外广告,支付广告费用。甲方(委托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广告服务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广告发布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1.服务项目1.1.广告发布信息发布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广告内容:发布形式:户外广告牌规格尺寸:发布数量:发布区域及点位:1.2.乙方为本次广告发布配套提供如下服务:(1)广告内容设计(2)广告制作(3)广告安装(4)广告发布期间的维护(5)广告拆除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上述配套服务的价款已经包含在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之中,无需另外付费。2.广告服务费用及支付2.1.广告服务费用2.1.1.甲方向乙方支付广告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元(¥元)(合同价款)。2.1.2.甲方需支付的广告费用明细:项目该项目费用(元)说明广告设计制作广告安装、拆卸广告发布合计2.1.3.上述广告服务费用包含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人工成本、设备材料成本及报酬;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以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价款、费用或报销。2.2.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2.3.乙方指定收款账号:户名:账号:开户行:乙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4.发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如下: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3.广告素材3.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资料(以下简称“广告素材”),并保证广告素材的真实性与合法性。3.2.甲方应按下表向乙方提供广告素材:序号资料名称格式数量3.3.如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供广告素材,则乙方有权顺延相应工作的完成时间,但因乙方未能及时查验或通知提供导致的除外。3.4.乙方应当查验甲方提供的广告素材,并核查广告内容。3.5.如乙方发现广告内容与文件不符、证明文件不全或广告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及时通知甲方予以补正,甲方未予补正的,乙方有权拒绝制作并发布该广告。4.广告服务要求4.1.广告设计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广告样稿;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样稿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甲方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4.2.广告制作、安装发布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起始日前完成广告制作、安装发布,并由甲方当场进行验收。甲方的验收不影响乙方后期的广告维护义务。4.3.广告维护4.3.1.乙方应负责广告发布期间的维护、修理,使广告在发布期间一直符合如下要求:广告正常显示,不出现影响显示效果的字迹不清、颜色脱落等情形。4.4.如遇广告未正常发布,乙方应在3小时内排除障碍,并将修复情况通报甲方。4.4.1.在广告发布期间,甲方有权抽查乙方的履行情况,如发现有漏发、错发或未尽管理职责等的情况,乙方应在甲方提出异议之日起的3日内整改完毕并向甲方反馈整改结果。4.4.2.广告发布期间如因故障、修理维护等原因不能正常显示连续超过小时的,乙方应按漏一补三、错一补三(即漏一天或错一天延长三天广告发布时间)的方式作为赔偿。4.4.3.广告发布期间到期后,由乙方自行负责拆除下架。4.5.广告审批登记备案手续办理本次广告发布相关的审批、登记或备案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4.6.质量要求乙方制作发布的广告应符合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4.7.优先续约权4.7.1.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续约权。4.7.2.甲方有意续约的,应在广告发布期满前提前10个工作日与乙方协商续约问题。4.7.3.如广告发布期满前5个工作日内,双方仍未办理续签手续,则广告发布期满后广告位不予保留,且甲方不再享有优先续约权。5.广告相关责任5.1.甲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广告素材、甲方宣传的商品与服务相关的内容承担审核责任,保证符合法律规定,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因此导致的赔偿或行政处罚,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因此遭受处罚或导致赔偿的,有权向甲方追偿。5.2.乙方发现甲方的广告内容、广告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权要求修改;甲方拒绝修改的,乙方有权拒绝发布且不承担违约责任。5.3.乙方在制作、安装、发布、拆卸广告期间造成自身、乙方人员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应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5.4.乙方自行负责广告载体的安全责任,如因广告载体倒塌、漏电或其他原因导致乙方、乙方人员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应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6.知识产权6.1.甲方提交给乙方使用的素材与资料,其知识产权仍归甲方所有。除为本合同目的而使用之外,乙方不得复制、使用及提供给第三方。6.2.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广告内容的全部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自行决定发表、修改、使用等。7.保密7.1.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或在本合同期间知悉的或收到的甲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7.2.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仍需遵守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8.陈述与保证8.1.本合同各方均向其他方承诺:(1)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以外,该方拥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所必需的所有合法权利以及所有内部和外部的批准、授权和许可,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董事会批准。(2)该方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全面和有效的。8.2.甲方承诺:甲方保证提供的广告素材内容真实、合法,不存在侵权行为。8.3.乙方承诺:(1)乙方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广告经营者,具有制作、发布广告的资质。(2)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的户外广告设施享有合法使用权。(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报告(如有)均是真实数据、信息,无造假行为。9.合同的变更、解除9.1.双方协商一致的,有权变更或解除本合同。9.2.下列情形之一时,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1)因城市规划建设、政府招标、政府政策等因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履行无意义的;(2)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履行无意义的。上述情形导致合同解除时,双方应按照已经履行的广告发布期间相应折算费用,多退少补,但互相不再承担其他责任。10.违约责任10.1.乙方逾期发布的,应相应延长广告发布时间。乙方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10.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5‱(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超过15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10.3.任何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解除或任何一方违约提前解除本合同,除按已经履行部分的广告费用折算广告费用以外,应按未履行部分的合同价款的20%(百分之二十)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4.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情形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11.其他约定11.1.不可抗力11.1.1.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11.1.2.不可抗力的后果:(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11.2.合同解释11.2.1.本合同的不同条款和分条款的标题与编号,仅供查阅方便之用,不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不作为解释本合同任何条款或权利义务的依据。11.2.2.本合同中,“以上”、“以下”、“以内”包含本数,“超过”、“不满”、“以外”不包含本数,某期日的“前/以前”、“后/以后”或类似表述包含该期日当日。11.2.3.本合同中对金额或数量使用大小写时,如大小写不一致,应以大写为准。11.2.4.如果本合同正文和附件的意思发生冲突,则应按正文或附件中以何者为准的明确约定处理。如无明确约定,则各方应尽力将整个合同(包括正文与附件)作为一个整体来阅读理解,最为明确具体的实现合同目的的条款应优先考虑。11.3.反商业贿赂双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否则构成重大违约。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本合同中明示,否则亦为重大违约。12.合同联系方式12.1.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1)甲方联系方式联系人:地址:手机:微信:电子邮箱:(2)乙方联系方式联系人:地址:手机:微信:电子邮箱:12.2.通过电子邮箱及其它电子方式送达时,发出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12.3.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时,对方签收之日或发出后第三日视为有效送达(以两者较早一个日期为准);对方拒收或退回的,视为签收。12.4.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12.5.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该联系方式仍视为有效,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12.6.本联系方式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影响,始终有效。13.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4.附则14.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14.3.本合同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签署时间:年月日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广告合同甲方(广告主):法定代表人:住所:乙方(广告经营者):法定代表人:住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发布广告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概况(一)广告项目名称:(二)广告发布地点:(三)广告发布形式:(四)广告规格数量:(五)广告质量标准:(六)广告发布期限:1.共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2.实际发布起始日期推迟的,截止日期相应顺延。3.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续约权。第二条合同总价款及支付方式(一)合同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小写)元整,此价款包含制作费、设置费、报批费、占地费、电费、保险费、维修费、撤除费用、税金,以及同本广告发布相关的其他所有费用。(合同价款是固定的,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价格,如市场物价上涨,货币价格浮动,生活费用提高,工资的基限提高,调整税法及税务。此价款包含税款。)(二)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后,甲方预付合同总价款的20%款项给乙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自广告经验收合格后至广告发布期限届满之日,待质保期满后甲方将质保金一次付清。(三)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如下:帐号:;户名:;开户银行:。第三条检验验收(一)广告制作完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书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完毕后甲方签订确认文件。(二)如乙方发布的广告未达到合同质量要求,乙方需重新制作。重作时间不计入发布时间,发布时间应顺延。(三)验收标准为甲方签署的设计稿件、喷绘小样。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广告制作、发布过程中如需甲方配合乙方,甲方不得拖延,确保广告如期发布。2.在签订本合同前对乙方进行相关的资格审查;3.监督乙方广告制作的质量和施工进度,对设计稿件和喷绘小样的变更、广告制作的质量进行确认验收;4.发布期间要求乙方修复破损部位,更换损坏材料、修复损坏灯具等,保证广告的完整性,美观性;5.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价款及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发布的广告属于发布前必须由有关行政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批的,由乙方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本广告发布所需之行政审批和各种有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应当出示有效的所有权或经营权的证明文件,并保证对本合同所涉媒体资源拥有合法出租权,并承诺无条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法律责任;3.乙方应定期对本广告进行检查,保证广告的平整、干净及安装的牢固。如出现损坏,应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并及时进行维修;4.本广告物制作、设置、发布、维修管理、撤除过程中,如对他人造成了人身或财产损害,一切损害后果均由乙方承担;5.乙方要求甲方付款时,必须向甲方出具广告费发票;6.乙方制作的广告必须保证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否则因此而产生的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第五条合同变更(一)双方如有设计变更等,由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书,经双方签字确认,并作为验收的依据;(二)在广告发布期间内,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乙方修改、补充、增减原有设计,乙方应依照甲方要求进行变更。第六条合同的解除(一)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三)本合同约定期限届满;(四)广告未能如期发布或者发布期内暂停发布或提前终止发布广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义务。第七条文件送达及确认1,以下地址为合同双方约定的合同文件送达地址,有关合同文件向该地址送达即视为向合同对方送达。甲方地址:收件人:乙方地址:收件人:2,为方便合同的履行,甲方决定由代理甲方在双方往来文件上进行签名确认;乙方决定由代理乙方在双方往来文件上进行签名确认。第八条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广告未能如期发布或者发布期内暂停发布或提前终止发布广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第九条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并双方均同意由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管辖。第十条附则(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本合同及其附件应加盖骑缝章,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第十一条其他约定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年月日年月日合同附件:签约方之签约主体资格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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