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地产项目开发委托管理标准合约
本作品内容为【标准版合同】绿城房地产项目开发委托管理合同,格式为 doc ,大小 1544744 KB ,页数为 50页
('房地产项目开发委托管理合同书(项目地块名称)二○一八年月房地产项目开发委托管理合同书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受托方:绿城房地产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767号西溪国际商务中心C座8楼法定代表人:李军鉴于:1、甲方已/拟取得位于【】的【】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注:如委托方暂非项目公司,可表述为:甲方已/拟竞得位于【】的【】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拟根据相关法律及该地块公开出让文件的规定,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项目公司作为该地块项目的开发建设主体,本合同暂由甲方代项目公司签署,在项目公司设立后,甲乙双方与项目公司共同签署协议,确认项目公司为本合同的委托方,本合同中甲方的权利义务均归属于项目公司。)2、乙方为绿城集团下属的以房地产开发受托管理业务为主的专业性管理服务公司,依托绿城集团20多年的房地产开发积累,已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品牌管理与维护体系、质量控制体系以及房地产延伸价值服务体系等,并储备了大量的优秀管理人才,在房地产开发建设各阶段、各环节均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支持力量。乙方有意通过专业管理和品牌输出服务,为委托方创造更好的效益,为社会建设更多高品质的房产品。3、甲方充分认可乙方在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域的管理能力和经验,同意委托乙方全面负责上述地块项目开发建设的管理工作,乙方同意接受该项委托。为此,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互利等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遵守。1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地点和土地四至:宗地位于【】,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界址点坐标最终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之《出让宗地界址图》为准。2、项目名称和用地性质:项目名称为【(暂名)】,用地性质为。3、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于【年月】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出让/划拨/收购】方式取得。4、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使用权年限为【】年,商业用地使用权年限【】年,综合用地使用权年限【】年。5、地块面积:宗地面积约【】平方米,约【】亩,其中建设用地面积约【】平方米,最终以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登载的面积为准。(注:项目明确部分用地为市政绿地或其他非建设用地的须注明。)6、土地现状与交付情况:【净地/待拆迁】【土地平整情况】【已交付/预计于前交付】。(注:请特别注意土地是否交付,是否为净地等信息。)7、主要规划建设指标:容积率为【】,建筑密度为【%】,绿地率为【%】,详见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书。项目预计规划住宅【】平方米,商业【】平方米,办公物业【】平方米,公共配套【】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最终以规划部门核准的指标为准)。8、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办公、公共配套、其他】;项目建设交付标准为:住宅为【精装修/毛坯】,商业为【精装修/毛坯】办公物业为【精装修/毛坯】,【其他物业】为【精装修/毛坯】。(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填列。)9、与项目有关的合同文件及审批文件:(1)《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编号为号;(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为号;(3)……。210、项目进展情况:【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土地成交确认书);已立项;已开始进行或部分完成规划设计;已部分开工等】。11、其他:【重大不利因素/规划设计的特别限制条件/政府对开发建设期限的特别要求等情况】。(注: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重点详细说明。项目前期尽职调查中发现的对于正常开发建设及管理存在限制、障碍等不利因素,如土地尚未最终确权、需调整规划设计条件、有拆迁交地障碍、特殊地质条件、高压线路需拆迁、需建设安置房或酒店或学校等配套公建、大市政基础配套未到位、延期动工等,予以充分披露。)第二条项目委托管理的基本原则1、为了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本项目的受托管理活动实行有限制的授权管理模式。即在项目委托管理的范围内,除本合同有特别约定应由甲方行使权利的事项外,均视为乙方已经取得甲方的全面授权,并得以甲方的名义行使该等权利而无须甲方另行同意。上述授权范围根据本合同的约定确定,未经双方同意不得随意变更。2、甲方作为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筹措项目开发建设所需的全部资金拥有项目开发中知情权、监督权和建议权,并在项目定位、项目方案、项目重大设计变更、目标成本设定、计划节点设定、重大招标、项目定价、营销方案等环节具有最终决策权。甲方依法享有项目的投资收益,承担项目投资风险。3、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和义务,组建项目管理团队,对甲方负责,在本合同约定或甲方的特别授权许可范围内代表甲方行使项目经营管理权,努力实现项目管理各项目标,并有权获得本合同约定的管理服务费等收益。4、本项目的受托管理活动实行合同制管理,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各类合同以甲方名义签订,由乙方进行合同履行的全过程管理。第三条委托管理范围及服务期限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项目的全过程开发管理工作,乙方对管理范围内应该从事的具体管理事项在以下进行了完全列举:(1)前期管理工作:对项目的整体定位、运营思路和方案进行统筹规划,并协助甲方办理项目开发建设所需的具体审批和许可手续,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2)规划设计管理:根据项目类型和实际情况选择并以甲方的名义委托各阶段各类规划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工作,把控设计进度及设计成果质量。(3)成本管理:制订合理的项目成本管理目标,并在项目开发建设全过程中实行有效的成本管理。3(4)工程管理:通过市场化方式选择各类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和监理单位并进行统筹管理,对项目工程建设阶段的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管理,配合甲方,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进行妥善处理。(5)营销管理:对项目房产市场定位进行规划并制订销售目标和营销计划选择各类营销专业服务单位并进行统筹管理,对项目的策划、推广、销售过程进行全面管理,实现项目销售目标。(6)竣工验收和交付管理:组织各类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协助甲方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实施项目房产的集中交付工作。(7)客户服务及房产保修管理:协助甲方设置或聘任客户服务组织,有效处理客户投诉,提升客户满意度;负责项目房产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质量保修的管理工作。(8)前期物业服务督导:选择前期物业管理单位,协调制定物业服务方案对前期物业服务的质量进行督导。(9)人力资源管理:根据乙方的管理经验,建立委托管理项目的人力资源相关管理制度,并进行人力资源日常管理。(10)行政管理:根据乙方的管理经验,协助甲方建立委托管理项目的行政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行政后勤、公文管理、信息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2、管理服务期限(1)本合同的整体管理服务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最后一期交付满【6】个月为止。管理服务期限届满,乙方有权终止管理服务工作并撤出全部管理团队,甲方应予以配合并完成交接工作。(2)根据项目开发建设的需要,应甲方要求并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延长项目服务期,届时根据延长期间的工作内容,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具体的服务内容及取费方式。第四条委托管理目标1、开发建设周期目标本项目总体开发建设周期暂定为【】月(以首批施工许可证领取之日起开始计算至物业最后分期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具备交付条件为止),预计于【】年【】月前完成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的建设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具备物业交付条件。以上时间目标暂为估算,在项目总体规划方案审批通过且首批项目团队到岗后【3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全景开发计划提交甲方确认,项目全景开发计划作为双方正式确定的项目开发时间目标。2、销售目标本项目分期开发、销售,预计项目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备注:如项目停滞多4年,则须按实际情况约定开工参照节点)后【】个月内具备领取预售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具体开盘时间以双方正式确认的开盘方案为准。项目整体和各分期的销售周期目标以双方正式确定的销售计划为准。乙方在项目总体规划方案审批通过且首批项目团队到岗后【3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整体销售计划提交甲方确认,并根据项目分期情况在每一期取得施工许可证后【30】个工作日内将当期销售计划提交甲方确认。项目住宅已销售面积达到地上住宅可销售面积的【85】%(甲方保留物业计入已销售面积),视为乙方完成项目销售目标;项目(商业、地库、办公等)已销售面积达到(对应物业)可销售面积的【50】%(甲方保留物业计入已销售面积),视为乙方完成项目销售目标。3、工程成本管理目标(1)工程成本管理目标按项目【分期/整体】确定。在规划设计方案阶段,形成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概算成本管理目标;在项目【各期/整体】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设计图纸取得后4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委托或招标选取第三方专业机构编制招标清单及控制价,乙方给予必要的配合,根据中标条件调整金额并经甲方审批、乙方确认后作为项目【该期/整体】工程成本管理考核目标;(2)乙方承诺项目实际工程成本的增加不超过工程成本管理目标的【3】%。但正常设计变更、人工、材料费用变动或其他甲方认可的成本变更,工程成本管理目标作相应调整,并以调整后的成本作为工程成本管理目标。4、质量目标符合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第五条委托管理相关费用本项目中的委托管理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人员基本费用”以及“委托管理服务费”,具体取费模式及标准设定如下:(一)委托管理相关费用的定义及范畴1、人员基本费用指乙方委派人员及以乙方名义招聘人员的薪酬福利(含五险一金、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培训费、会务费、按乙方规定发放的奖励、乙方委派项目负责人的专车购置费。2、委托管理服务费是指甲方在本项目中为获取乙方提供的专业项目开发管理服务而支付的费用。3、乙方收取的委托管理费用中不包括项目固定资产购置费用(含工程部用车、销售部看房车等项目公务用车、办公家具、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设备)、办公场地及销售展示中心租赁装修及水电物管费用、办公费用、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乙方委派经营班子人员专车及项目公务用车车辆使用费、甲方人员及项目5销售人员的薪酬福利及行政办公费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应由甲方承担并支付给相关第三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前期工程费、报建费、市政配套费和其他政府规费及行政收费、各类设计费、各类检测费、各类工程价款、材料设备款、招标代理费、监理费、各类营销推广费用、各项税金、融资费用和工程造价、财务审计、法律服务、物业服务等各类中介咨询费等,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二)人员基本费用的金额及支付方式包干形式:(1)人员基本费用的金额鉴于本项目的操作难度和开发周期,本项目的人员基本费用按【】万元/年计取。(2)人员基本费用支付方式人员基本费用采取按季度分期预付制,每期付款【】万元(RMB.00)。乙方首批派驻项目管理人员到位后5日内支付(到位时间以乙方发出的委派函上的时间为准)首期人员基本费用,后续各期人员基本费用均应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支付,支付至项目整体交付满6个月为止,上述首、末期人员基本费用计取时间不足一季度的,按照实际天数占该季度总天数的比例折算人员基本管理费用。(三)委托管理服务费1、基本管理服务费甲乙双方同意,本项目的基本管理服务费以项目的总建筑面积(以《施工许可证》上载明的地上与地下总建筑面积为准)为基数,按【】元/平方米计价。项目的基本管理服务费按分期支付,每分期工程施工许可证取得后,按施工许可证载明的总建筑面积及本条约定的取费标准计算当期基本管理服务费金额,并按如下约定节点及比例支付:(1)取得施工许可证后10日内支付当期基本管理服务费总额的【15%】;(2)施工达到正负零后10日内支付当期基本管理服务费总额的【15%】;(3)主体达到1/2层高后10日内支付当期基本管理服务费总额的【10%】(4)主体结顶后10日内支付当期基本管理服务费总额的【15%】;(5)外装饰工程完成(外架拆除)后10日内支付当期基本管理服务费总额的【15%】;(6)景观工程完成后10日内支付当期基本管理服务费总额的【10%】(7)取得验收备案表后10日内支付当期基本管理服务费总额的【15%】;(8)项目当期整体交付后90天内,结清当期基本管理服务费。62、按销售总额计取的委托管理服务费(1)甲乙双方同意除基本管理服务费外,本项目按总销售额(本合同所指的销售额均指含税销售额,下同)的【】%另行计取委托管理服务费。该部分费用自该等地块实际对外销售开始,以实现回笼资金为基数按本条约定的取费比例季度支付。甲方应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支付,按该季度实现回笼资金额的【】%向乙方支付委托管理服务费,并于委托管理服务费最终结算时一并结清该部分费用。(2)总销售额的计算方式①项目总销售额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计算所得的各类可售物业的销售总额,包括房屋、地下车位等可售物业的合同销售额(包括备案及未备案的合同)以及甲方保留物业和达到销售目标后的剩余物业按照双方约定方法计算所得的销售额之和。②甲方保留物业是指实际可对外销售但甲方自行保留不对外销售的物业,甲方保留物业在最终结算时按本项目同类物业在结算前12个月内的销售均价计算可售金额,计入项目总销售额。③截止最终结算之日尚未出售的可售物业作为剩余物业,在最终结算时按结算日前12个月内同类物业销售价格的【90】%折算,计入总销售额。3、委托管理服务费最终结算项目的委托管理服务费按分期进行结算,项目各分期交付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15日内,甲方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取费标准完成对委托管理服务费的结算,剩余款项由甲方在结算完成后10日内支付给乙方。(四)定金双方协商约定,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万元(RMB.00)作为定金。该定金不计利息,在委托管理费最终结算时等额抵扣。第六条其他事项1、鉴于项目土地尚未取得,甲乙双方同意根据土地取得的进展情况按照如下约定处理(针对土地未确权项目):(1)若甲方于【】年【】月【】日前仍未取得本合同项下受托管理项目的土地使用权(以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为准),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选择终止本合同的,则甲方已支付的定金中的【】万元作为乙方的前期服务费用不予退还,由乙方向甲方开具服务费发票,剩余定金由乙方在合同终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甲方。(2)若甲方在取得项目土地后未委托乙方进行管理的,则甲方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且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万元作为乙方的预期收益补偿,若甲方7在此期间未经许可以任何方式使用“绿城”品牌或借用绿城名义的,则且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并消除影响。2、甲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就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取得其股东会充分、有效的授权和许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股东会决议》。3、甲方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代建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委托给乙方下属的控股子公司实施。4、本合同中的[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二部分合同条件]、[第三部分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各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次页为合同签署页)8(本页为合同签署页)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电话:开户银行:账号:乙方:绿城房地产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电话:0571-开户银行:账号: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于杭州市西湖区。9第二部分合同条件第一章甲方组织架构和管理原则第一条甲方董事会1、甲方董事会的成员人数由股东会决定,人选由股东会选举产生。2、甲方董事会应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对于乙方在项目开发建设管理过程中需由甲方决策的重大事项,属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由甲方董事会作出决议;超过董事会职权范围的,由甲方董事会提交股东会作出决议。3、甲方未设置董事会的,董事会职权由甲方执行董事依照上述条款行使。(注:外商投资企业无股东会,最高权力机构为董事会,表述涉及股东会的需调整。)第二条项目管理团队1、以乙方为主委派人员组成项目管理团队,对甲方董事会负责。2、甲方委派人员(1)甲方委派【】名财务管理人员,负责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的财务管理工作及各类款项的收支;委派【】名行政管理人员,负责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按规定保管使用项目公司公章和档案管理。委派人员的具体名单及到岗日期由双方通过工作联系单确认;(2)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委派其他人员进入管理团队的,但需乙方认可并接受乙方的团队管理。3、乙方委派人员(1)乙方按照双方共同确定的人选委派相关人员参与项目管理团队,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但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委派人员离职的,乙方可另行委派适当的人员接替相应工作;(2)乙方委派团队履行甲方经营管理班子的相关职责,并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以甲方名义对外开展工作。乙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该项目管理过程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项目总经理的职权(以下称:“项目总经理”),对项目管理团队进行统一管理(包括甲方派驻人员),乙方委派的其他人员分别负责规划与建筑设计管理、土建安装管理、景观管理、精装修管理、成本管理、采供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营销管理等具体管理工作;(3)乙方委派人员应具备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保证能够胜任本项目的管理工作;(4)项目总经理在本合同签订且甲方支付定金后【15】个工作日内到岗(或其它双方约定的委派方式)。乙方其他委派人员根据项目开发进度情况逐步10到位,具体到岗日期以乙方签发的人员委派函为准。在保证项目开发需要的情况下,乙方可统筹安排委派到甲方的人员。如项目总经理需参加其他项目管理,需得到甲方的认可。4、项目管理团队的人员编制见本协议之附件三;突破编制范围的人员录用须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可。除甲、乙双方委派人员外,其余工作人员以项目公司名义对外招聘,由乙方为主选定。第三条项目管理制度1、甲乙双方同意以各项管理制度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管理的基础依据。2、财务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按照甲方既有制度执行,或由乙方提供建议方案后报甲方审批确定。3、为充分发挥乙方的专业管理优势和经验,甲乙双方同意除财务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外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规划设计管理、工程营造管理、工程成本管理、营销管理、客户服务、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管理等均参照乙方管理制度执行。第四条甲乙双方代表1、甲乙双方均需指定专人为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的代表,甲方代表为:,乙方代表即为其委派的项目负责人。2、甲乙双方之间有关文件的传递、接收以及指令的发布等均由各自代表签字确认,但双方代表对文件的签收并不表明对签收文件内容的确认。任何与本合同条款内容不一致或对本合同条款内容进行补充、变更的文件,均须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3、甲乙双方均必须以书面方式对各自代表进行授权,代表双方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本合同的顺利履行,甲方授权甲方代表行使下列职权:(1)代表甲方审核、接受乙方提出的项目开发计划;(2)对乙方管理中的相关行为进行签证;(3)代表甲方签收乙方的管理工作报告;(4)代表甲方批准重大设计变更;(5)参与项目设计、招投标、营销策划等业务会议;(6)代表甲方进行现场检查,提出监督和整改意见;(7)代表甲方检查财务账簿和凭证;(8)代表甲方审批应当由甲方批准的费用;(9)代表甲方签署设计、监理、施工总包、重要分包、主要设备采购(如电梯、变电等设备)等合同;11(10)甲方授权行使的其他权利。注:重大设计变更是指【】万元以上的设计变更。4、双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本合同的权利并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在授权范围内由双方代表签署的意见(包括乙方协同办公平台中签署的意见)即视为甲乙双方对该项事务的处理意见,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更换代表人选的,必须提前5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司印章告知另一方。第五条人力资源管理1、项目管理团队的人员编制由乙方提出方案,报甲方备案后执行。人员编制实施年度动态管理,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开发建设的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原则上由乙方于当年1月底前提报当年人员编制计划或调整方案。2、劳动人事关系(1)甲方委派人员:由甲方(或甲方所属控股母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2)乙方委派人员:由乙方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与甲方签订委派人员工作合同。(3)项目公司其它工作人员,以项目公司为主体面向社会招聘,由乙方为主负责录用把关及定薪,劳动合同与项目公司签订,五险一金等社保由项目公司负责办理并缴纳。(4)除以上人事关系安排外,如还有其他事项劳动人事关系处理,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约定。3、薪酬福利(1)甲方委派人员:其薪酬和福利标准由甲方单独制定,可参照乙方公司薪酬福利标准;(2)乙方委派人员:参照乙方公司薪酬福利标准并结合项目所在地有关社会保险费缴纳标准的相关政策规定拟定。4、考核评估:按照乙方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对项目管理团队实施考核,其中乙方委派的经营班子人员由乙方考核,并征询甲方意见,考核结果报甲方备案其他人员按乙方管理权限逐级考核,考核结果报甲方备案。考核结果作为人员激励、退出的重要依据。5、激励与退出:项目总经理有权依据绩效考核结果提出人员晋升、调薪或退出的建议,按甲、乙双方约定的审批权限批准后,报甲方备案。经甲、乙双方认为不能胜任相应管理工作的人员,甲方可要求乙方另行委派乙方于2个月内完成人员调整;若员工在正常履职的,甲方应予承担相应薪酬福利。12甲方委派人员不能胜任相应管理工作的,乙方可要求甲方予以更换或相应增加项目管理团队人员编制。6、人员培养:为保证项目开发品质,提升员工工作能力,乙方应积极创造条件为项目工作团队成员(含甲方委派人员)提供进修学习的机会,甲方应予以支持和认可,由此产生的费用在项目公司列支。7、除非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均承诺不得聘用另一方工作人员。第六条合同和印章管理1、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类合同由乙方负责拟订,甲方授权乙方代表(项目总经理)以项目公司主体的名义进行签订。各类合同签订的前置审批按项目管理权限及流程执行。2、合同签订后,由乙方负责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确保甲方权利得到保障,并尽量规避产生各类合同风险。3、项目公司公章由项目公司综合管理部或甲方指定专人进行保管,财务印鉴章由甲方委派的财务人员保管。为便于商品房销售和按揭办理,甲方同意刻制销售合同专用章以专门使用。各类印章具体的使用办法,可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经甲方审批后执行。4、为保证项目正常开发建设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本合同约定或相关规章制度明确项目总经理有审批权限的各类合同、文件等,经项目总经理签字后,甲方指定的公章保管人应予以签盖公章。第七条财务和资金管理1、项目财务负责人由甲方委派,项目财务和资金管理由甲方负责。2、项目开发建设资金全部由甲方负责解决。在项目具备融资条件后,由甲方负责向金融机构融资,乙方给予必要的协助。项目融资由金融机构发放到项目专项账户后,必须优先满足项目开发建设资金需求。如甲方将融资资金用于与本项目开发建设无关的用途,而对项目运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包括开发周期延长等)由甲方自行承担。3、项目开发过程中,由乙方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编制项目年度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年度资金使用计划经甲方核准后实施;当项目剩余资金低于双方确认的资金使用计划列明的后续3个月累计付款额度时,则项目资金的使用应由乙方委派的项目总经理签字同意。4、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各类应付合同款项,由甲方直接根据相关约定、管理制度及乙方的签证文件,支付给各专业工作单位。每次付款前,各专业工作单位应提出付款申请,并附上相应金额的发票及其他所需的付款证明文件,经乙方签证确认后,报甲方审核付款。5、项目实现销售收入后,除用于项目本身建设资金需要、日常管理费用、税13金缴纳及支付乙方各项服务费用外,应优先保证归还应付的金融机构贷款本息及其他第三方借款本息。6、管理费用预算管理项目年度管理费用预算由乙方制定,经甲方审批后执行。日常管理费用的发生,在经甲方批准的年度预算额度内,由乙方代表(即项目总经理)审批后支付,报甲方代表备案;超过预算额度的费用,须经甲方委派的财务人员审核并报甲方代表批准。7、由于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非乙方管理原因造成开发周期超出合同约定预期范围的,甲乙双方可协商增加项目公司管理费用、乙方人员基本费用及委托管理服务费。8、各类非合同款项的支付,以及各类费用报销,按照甲方批准通过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9、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委托第三方财务咨询机构对项目财务进行审计。如发现财务审批、资金支付等各方面存在问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第二章项目开发委托管理工作内容和开展方式第八条项目前期管理1、在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将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各项工作开展的情况制作一份书面材料,连同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书面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与第三方已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一并移交给乙方指定人员,由乙方建立项目档案。2、乙方应在对项目情况与项目所在地市场情况进行充分调查了解后,提出项目框架性开发计划,经与甲方充分沟通后,共同书面予以确认。双方认可的框架性开发计划,作为确定项目开发建设周期目标的参考依据。3、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根据双方确认的框架性开发计划,结合项目的具体规划设计方案和开发思路,乙方制订项目全景开发计划,并报甲方审批后作为双方正式确认的项目开发建设周期目标。4、对于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就项目已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双方同意由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对上述合同、协议提出整体的处理意见并报甲方审批后实施。涉及到影响项目产品品质等方面的规划设计等合同文件,原则上应予以解除在解除合同关系过程中,因解除合同所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尽量将相应的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此项若无,可删除】5、甲方负责完成国有土地使用证、立项、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14可证及施工许可证的申领工作,并交由乙方统一管理使用。乙方负责协助甲方以甲方名义办理项目前期审批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规划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预售许可,以及规划、防雷、交评、环评、节能、绿化、人防等专项审批。甲方予以积极协助与项目有关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办理项目相关审批手续。6、涉及到与土地使用权确权、土地交付、用地性质与用途调整以及规划设计条件调整相关的前期审批事项,由甲方负责,乙方予以配合。因政府政策或者非乙方原因引起政府审批迟延,甲方应积极参与解决,项目开发建设周期相应顺延。7、办理项目前期审批手续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并按照规定及时缴纳。(注:以下两项内容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取舍,如存在该等情况需保留相应条款的,编号应进行调整:8、本项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期限为【】年【】月,竣工期限为【】年【】月,本合同签订时已经存在延期动工情况。乙方负责按本合同约定的开发建设周期目标完成开发建设,如因项目延期开发引起的风险和责任,与乙方无关。9、本合同签订时,项目土地因【】原因尚未交付,甲方承诺于【】之前办理完土地交付手续,并保证后续动工建设不存在任何障碍,否则项目开发建设周期相应顺延,且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甲方承担。第九条规划设计管理1、乙方应在对项目情况与项目所在地市场情况进行充分调查了解基础上,向甲方提出产品策划书或产品定位报告,经与甲方充分沟通后,共同书面予以确认,作为项目产品规划设计的输入条件。2、乙方负责以组织招标或其他甲方认可的方式选择规划设计各阶段(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景观设计、装修装饰)的设计单位,选定的设计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为保证设计的品质,双方同意选择乙方的合格供方单位负责上述设计工作。3、乙方应负责编制设计任务书,并确定各类设计的范围、深度、标准、质量等具体要求。4、乙方应负责协调联系各规划设计单位,督促各设计单位按规定期限及要求完成设计任务,设计中应当充分利用各项规划指标,以利于实现项目的最佳整体效益。5、对于各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成果,甲乙双方共同参与评审,乙方在保证设计质量并满足绿城产品规划设计标准的前提下,充分听取并尊重甲方意见。为保证项目房产品质符合“绿城”产品标准,以下设计相关工作成果在与甲方充15分沟通并听取意见后,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选定:(1)规划设计方案;(2)主要外立面设计方案及材料选样定板,如主要石材、面砖、外墙涂料、玻璃幕墙、外立面门窗、外立面栏杆等;(3)景观设计方案和主要材料的选定;(4)室内硬装设计和软装饰设计方案(含样板房、精装修产品、公共空间);(5)其他乙方认为对产品品质和外立面效果有重大影响的设计环节。6、乙方应根据成本管理的需要,要求设计单位按成本概算进行合理的限额设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重大工程变更在确定实施前,乙方应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7、如果甲方在没有取得当地规划设计管理部门调整本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的书面许可文件情况下,要求乙方和设计单位不按照本项目规划设计条件或当地规划和建筑设计管理规范要求进行设计的,由此引起的责任,以及设计和报批报建进度延误等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十条工程成本管理1、在规划设计方案审批确定后,由乙方编制项目成本概算,报甲方审批。如项目分期开发,则以各开发分期进行目标成本管理。在项目整体或分期建筑安装施工图设计图纸取得后4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委托或招标选取第三方专业机构编制招标清单及控制价,双方给予确认。其中,环境景观工程部分、精装修工程部分(如为精装修交付)、市政配套工程部分,以及其他需深化设计方案确定后方可编制成本预算的分项工程部分,在相应施工图或深化设计方案确定后及时编制该部分工程的造价预算。各分项工程招标完成后,乙方应及时做好动态成本跟踪管理,如发生引起工程造价调整的重大因素,及时书面向甲方报告。2、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如发生下列情形并引起工程成本发生变化的,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并经甲方同意后相应调整工程成本管理目标:(1)不可抗力;(2)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调整,导致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艺、标准变化;(3)施工合同约定可调整合同价款的因素发生变化;(4)根据项目开发实际需要或甲方要求,对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等进行重大调整;(5)因受地质等事前不可完全预料的自然条件制约,在具体施工过程中有重大技术调整;(6)其他经甲方同意的变更情形。163、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按规定必须招标的内容,由乙方拟订招标方案,报甲方审批后实施。招投标工作由乙方负责组织实施,乙方应在招标工作开始前准备招投标整个的工作流程、评标办法,以及招标文件等材料。甲方可委派人员参加招投标小组,参与招标、评标、谈判,招投标小组提出中标意见后,书面报甲方确认后由甲方发出中标通知书。4、通过招投标或其他方式选择专业工作单位时,专业工作单位的资质条件及具体要求由乙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为确保本项目房产品质量并节省成本提高效率,乙方应充分利用其合格供应商的资源,推荐合适的单位参与投标或竞争,甲乙双方也同意在施工单位及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时,在品质及价格因素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乙方的合格供应商。5、如果专业工作单位在通过公开竞争确定前已由甲方指定的,为确保项目工程品质与施工进度,甲方与该专业单位签署的合同除商务条件由甲方确定外其余条款必须经乙方同意。甲方指定的专业工作单位如果工作进度和品质达不到乙方要求的,甲方必须配合乙方要求该专业工作单位进行整改,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或工程成本增加,乙方不承担责任。如由于甲方指定的专业工作单位对项目开发造成严重影响,不配合进行整改,且甲方拒不更换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视为甲方违约。如甲方指定的专业单位价格水平高出正常市场价格水平达3%及以上的,同时超出目标成本的,高出部分的成本按本条第2款可调整成本管理目标的约定执行。6、材料供应管理(1)乙方应根据工程所在地条件、项目定位,确定各类工程材料供应方式供应方式划分为三类:甲方直接采购;甲方指定品牌或同时确定价格、供应商,施工单位采购;项目工程总承包或分项工程承包方采购;(2)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材料和设备,主要包括外立面材料(石材、面砖涂料、门窗、构架、幕墙材料)、主要设备(电梯、空调系统、锅炉、生活给水系统智能安防系统、排污、消防)、装修主材等,在相应的设计方案确定后,由乙方根据绿城集团同类或可参考类似产品,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拟订具体采购标准,经与甲方沟通确定后执行;(3)乙方在征求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可通过乙方采购平台公司为本项目供应相关材料及设备,争取较好的采购价格、供货进度及付款条件等。7、工程变更(1)对于非重大工程变更,乙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充分征求监理方和设计方意见的基础上,将与有关承包商协商及实施的结果报甲方备案;(2)对于重大工程变更,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份要求进行变更的书面文件阐明需进行变更的理由,文件中还应附上监理方和设计方对此问题的书面意见及该变更涉及的造价调整预估。原则上甲方应在收到该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17回复,经甲方确认后的变更由乙方组织实施;(3)如重大工程变更涉及前期政府审批手续变更的,乙方负责按规定程序报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审批,甲方予以协助;(4)如重大工程变更涉及到调整项目工程成本考核目标,在甲方对重大工程变更确认后,工程成本考核目标相应调整。8、乙方应建立完善的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流程,在施工过程中,由作为发包人代表的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流程做好施工现场的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工作。签证涉及工程造价调整的,应由成本管理专业人员出具意见。9、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乙方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由乙方成本管理专业人员提出初审意见,并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审核意见,与竣工结算报告一并报甲方审定。在竣工结算过程中,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完成审核、对账等工作,协助甲方控制工程结算造价。第十一条工程管理1、为保障项目的产品品质,甲乙双方同意施工类关键供方(总包、景观、精装修、门窗/幕墙、智能化等)原则上选用乙方的合格供方,非合格供方入围必须经乙方审批确认,所有入围单位乙方具有否决权。2、在项目整体或分期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后,乙方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编制工程总体施工计划及施工组织方案,并根据招投标情况及甲乙双方确认的时间目标,提出专业的审核意见,经各方确认后,乙方应责成施工单位按月、季、年编制阶段进度计划,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的要求督促施工单位按计划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3、如遇下列情况,工程工期应相应顺延,且甲乙双方确认的项目开发建设周期目标可作相应调整:(1)重大工程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发生变化;(2)因施工过程中发现地质情况与详勘资料有较大出入而导致重大技术方案调整;(3)因需对接的区域市政工程、拆迁等前期工作不能及时跟进而导致延期;(4)甲方未及时拨付建设资金造成工程延误;(5)施工合同中规定的施工单位可以顺延工期的其他情形;(6)不可抗力因素及政府行为、国家重大政策调整;(7)其他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顺延。4、乙方应对承包商完成进度计划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掌握项目实际进度状况。当某一进度计划将无法按时完成并预计将影响到总体竣工期限时,应及时告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按期完工。185、乙方应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各项工程管理制度,完善质量、成本、进度、安全等控制措施。6、乙方应充分加强对监理单位的协调和管理,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施工监理中的作用。7、项目工程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乙方应根据质量管理的实际需要,参加工程各关键节点的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等,一旦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应立即责成施工单位负责修复、整改、或者返工,直至符合质量要求,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需承担管理责任。8、乙方应做好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管理工作,督促、教育相关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并检查落实到位。乙方应对施工现场进行至少每月一次安全检查。如发生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按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9、甲乙双方在项目管理团队中指定适当的人选作为业主单位派驻现场的工程师,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授权进行现场签证及其他现场管理工作。10、乙方负责对各施工单位提交的已完工程量报表及工程款支付申请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意见。11、项目建设过程中,如甲方超出标准、规范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已审批的设计图纸范围,违规增加建筑物、构筑物的,由此引起的责任完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要求乙方实施的,乙方有权拒绝。第十二条营销管理1、双方同意项目营销管理由乙方负责,营销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楼盘名称建议、营销策略、销售定价(包括折扣权限)、各主要合作媒体及推广机构或代理机构的确定和调整。2、为提升项目房产品质,充分利用和发挥乙方在房地产开发领域的品牌优势和资源优势,双方一致同意在经过专业市场调查的基础上由甲方参照乙方意见决定和调整本合作项目的建筑标准、景观标准、产品定位、户型配比、配套设施规模和标准、房屋精装修标准及其它涉及产品品质的工作环节。3、本项目原则上由乙方在项目公司组建营销团队承担销售相关工作,乙方有义务引入绿城优秀经纪人资源承担本项目销售工作,相关销售人员提佣标准参照乙方现行标准执行,由甲方承担。双方一致同意项目销售团队和人员按照乙方的有关制度获取相应销售奖励。4、营销费用(1)营销费用(包含营销推广费用及销售佣金)按项目总销售额的【%】19进行总体预算控制,乙方应按照节约高效原则安排费用开支,努力在此费用预算范围内实现项目销售目标,营销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由甲方承担计入项目开发成本。(2)营销推广费用包括广告策划服务费、房展会费用、户外广告费、媒体传播广告费、销售物料制作费及营销活动费,如因项目营销需要,需建设临时样板房或装修样板房,建设临时性销售展示中心、示范展示区等,所有相关的建安成本、装修和装饰费用及或有的销售展示中心租赁及使用费(水电费、物业费等)由乙方单独制定预算,经甲方审批后,由甲方另行承担,此费用不计入本合同约定的营销费用。(3)如因市场环境或者甲方的营销策略、目标发生重大变化,客观需要加大营销推广投入,甲方同意增加营销推广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提出预算申请,经甲方审批后执行。(4)项目公司营销团队人员的佣金:项目公司营销团队人员的佣金参照乙方的标准制定,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执行,项目公司营销团队人员的佣金标准原则上不得低于乙方同类型项目的平均水平。第十三条竣工验收与房屋交付管理1、乙方应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根据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建档、存档。2、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组织竣工验收,一次性验收未能通过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直至验收通过。竣工验收通过后,乙方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城建档案管理的要求整理并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3、乙方应提前制定房屋交付方案,编制《房产品使用说明书》、《房产品质量保证书》等物业交付资料(注:非住宅类物业不需要编制两书,该点可删除),在房屋具备交付条件后,组织实施交付工作,同时向物业公司移交物业公共区域、设施设备及相关资料。乙方应负责协调完成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并根据本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规定或要求办理房产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手续。(注:非分割销售类项目,不存在本款约定的交付,应相应调整表述为协助甲方与施工单位办理整体工程移交手续。)4、乙方在项目开发建设完成后将工程档案、销售档案、行政档案及相关资料向甲方和有关部门移交。乙方可以保留项目相关档案的副本,但非因法律、政府部门的要求或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第十四条物业服务和园区服务体系1、乙方应协助甲方选定物业服务单位,对前期物业服务质量进行督导。为20更好地体现乙方品牌价值,为甲方及项目房产买受人提供延伸品牌服务,甲乙双方同意选定绿城系统内部的物业服务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单位。(注:如项目不使用绿城品牌,或者项目为酒店、服务式公寓等,需要指定品牌的专业单位进行物业运营和服务的,本款内容需作调整。)2、绿城园区生活服务体系是绿城对人文主义理想的真诚实践,它区别于传统的基础物业管理服务,而更以居住者的身心需求为关注点和服务对象,包含健康服务系统、文化教育服务系统及居家生活服务系统等三大服务系统,使居住者真正享受到“房产品应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切实提高生活居住品质。为保证“绿城”品牌内涵完整性,提升项目的持续品牌价值,乙方原则同意将本项目纳入绿城园区生活服务体系实施框架体系进行统一开发管理,具体硬件配置标准和服务内容标准等将参考绿城园区生活服务体系相关实施标准,结合项目类型和规模等具体情况,经与甲方充分沟通一致后另行确定。园区生活服务体系的具体实施单位为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第三章品牌使用管理和维护第十五条乙方同意授权甲方在本项目宣传推广中使用“绿城”品牌(含字样、商标及图形等,下同),甲方同意严格遵守本合同关于“绿城”品牌使用的规定和要求。第十六条“绿城”品牌许可使用范围1、本项目可使用“绿城”品牌字样作为项目推广案名,在项目推广销售阶段的广告、销售资料、销售中心、销售展示现场等销售推广物料中使用“绿城”品牌。2、“绿城”品牌字样及图形可用于本项目建筑物的永久性标识、公共区域指示系统。3、本项目的各类政府报批报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发改、规划、国土、建设、房管、公安、地名办等政府主管部门申报文件中,不得使用“绿城”品牌。4、“绿城”品牌不用于甲方自身形象识别系统,包括办公区、办公物品、文件、公函、名片、信封、邮箱等。第十七条“绿城”品牌使用方式1、本项目推广过程中使用“绿城”品牌的,其具体内容和形式应事先经过乙方书面审批同意,应符合乙方公司关于品牌使用的标准和要求。2、甲方不得任意改变“绿城”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项目范围使用乙方的注册商标、文字及图形。3、甲方承诺不侵犯与“绿城”品牌有关的任何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将乙方授权使用的推广案名、商标(包括图形)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允许第21三方使用。4、甲方在使用范围内使用“绿城”品牌时,应正确说明本项目系乙方提供项目管理服务,不会误导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购房人)认为绿城为本项目房产的投资商、开发商、业主或出卖人以及项目开发主体是绿城的子公司等。第十八条乙方品牌许可使用支持1、乙方同意本项目参与“绿城”品牌统一宣传,利用各种集中展示机会对本项目进行推广。如涉及到需要在各参展项目中分摊推广费用,甲方同意根据实际费用发生原则分摊。2、乙方同意在项目推广中,充分利用其各方面优势资源,为本项目提供品牌宣传支持。乙方应向本项目的客户、意向客户以及其他关系单位免费适量提供乙方的专业杂志和刊物,并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阶段性重点,刊发本合作项目的资料、信息,以提高本项目的市场认知度和美誉度。第十九条品牌维护1、鉴于乙方许可本项目使用“绿城”品牌,甲方必须尊重经甲乙双方沟通确定的一系列有关本项目的产品品质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景观设计、精装修设计等设计成果,以及主要材料设备的档次和品牌标准等。2、甲方承诺在项目销售中不得出现损害“绿城”品牌的情形,若出现,甲方应自行或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立即制止,若由此对“绿城”品牌造成损害的,由甲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自项目整体取得竣工验收备案之日起6个月内,本项目所涉及的客户投诉、房屋维保管理均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维保单位负责组织。各类工程质量保修金的退还管理应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维保单位最终审签。在项目房产建成并交付使用后,乙方协助甲方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设立专门的客户服务部门,并制定客户服务各项业务的操作规程,对甲方客户服务人员提供相应的培训,前述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客户投诉及房屋维护由甲方客户服务部门负责,且甲方常设客户服务部门的期限自本项目房产最后一期集中交付之日起不少于5年。第二十条品牌使用终止1、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本项目即全面停止使用“绿城”品牌,但就本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并备案的工程,甲方可提出按本合同约定继续使用至该部分工程销售结束。2、本合同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项目或甲方使用“绿城”品牌:(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绿城”品牌使用范围和方式使用品牌,或未按乙方审批意见使用绿城品牌,乙方有权送达一份终止通知给甲方。如果在该通知送达之日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未能充分纠正该通知中指出的全部不足之22处,或者未提出一项乙方可接受的纠正这些不足之处的计划,则在该十五个工作日期满后,乙方可自行决定终止“绿城”品牌使用许可并立即生效,且无需做出任何进一步行动或通知;(2)甲方发生重大经营困难(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不能保证项目建设所需资金、股东纠纷、法律纠纷等),导致项目无法再持续正常开发或项目停工超过6个月以上的;(3)甲方经营过程或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发生影响“绿城”品牌的重大事项,包括虚假宣传或有损绿城品牌形象的不当宣传,工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重大质量问题、逾期交付、逾期办证等造成客户群体性投诉等;(4)本合同提前终止的。3、发生以上情形的,乙方将终止品牌使用通知书送达甲方即立即生效。甲方应全面停止使用“绿城”品牌,并负责消除因终止使用而对“绿城”品牌及乙方造成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1)任何场合、宣传资料、营销广告、对外宣称、项目名称、营销物料等所有方面,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绿城”品牌;(2)现有使用“绿城”品牌印刷、制作的各类载体,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和全部销毁;(3)负责向项目购房人做好品牌终止、管理咨询服务终止的告知和解释工作等。甲方违反上述约定继续使用或者消除终止影响不力,给“绿城”品牌权利人或乙方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第四章项目报告第二十一条乙方应按季度向甲方提交项目管理者报告,项目管理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开发主要工作的进度和进展情况,以及和项目开发计划的对比分析。2、项目成本的发生和异动情况分析。3、项目各项费用的发生和异动情况分析。4、项目当季的资金使用情况和下个季度的资金需求计划。5、项目人力资源的状况。6、甲方关注的其他重点工作情况。第二十二条除项目管理者报告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提交如下报告:1、在项目正式开工、地下室结构完工、主体结顶、竣工验收等重要阶段,或者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需提交甲方审议的各类重大事项,如在月度项目管理23者报告中没有重点涉及的,乙方需向甲方提交专项工作报告。2、乙方应按年度向甲方提交项目年度经营报告。3、在项目分期或总体达到约定的完成时间目标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项目分期或总体经营报告,就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委托管理目标完成情况向甲方出具总结报告。第二十三条乙方所提交的所有报告,均由甲方代表负责签收。对于需要甲方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乙方应在报告中提出答复期限,甲方如无异议,则应在要求的期限内予以书面答复。第二十四条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提供报告所需要的数据、资料等工作。第五章保险和法律服务第二十五条乙方应要求各承包商或供应商在项目工程施工期间或在为项目提供设备、材料或服务期间根据法律、施工合同及/或材料设备供应合同的规定购买相应的保险。第二十六条为防范和减轻甲方风险,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名义投保必要的工程保险,但具体险种、投保金额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相关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第二十七条当承包商或供应商投保范围内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应根据保险证明文件的要求,促使投保的承包商或供应商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保护现场,并要求其及时办理索赔及其他手续。第二十八条当工程保险范围内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应及时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以甲方名义办理索赔及其他手续。第二十九条甲乙双方应各自为其相关工作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保险。履行本合同期间所发生的人身意外事故,由甲乙双方各自向保险公司索赔。第三十条为保障本项目开发建设的合法性,规避各类法律风险,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名义聘请具有房地产专业法律服务经验和服务能力的律师事务所,为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具体事务所的选择需经过甲方的同意,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六章合作陈述和保证第三十一条甲方陈述和保证1、甲方为本项目开发建设主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与本项目开发建设相适应的营业许可和房地产开发资质条件并且甲方保证在合同期间有效存续。242、甲方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完全、独立的能力,并已就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取得充分、有效的授权和许可。并且本合同不违背甲方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股东会决议,以及其他的协议、承诺,不会引发任何利益冲突。3、甲方拥有本项目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不会有任何政府机关或其他实体或个人启动或可能启动任何程序、主张、诉讼,并导致本项目的正常开发建设存在障碍。4、本合同签署时,甲方不存在未披露的债务、或有债务,也不存在任何诉讼、潜在的诉讼或者任何影响其业务以及主体存在的任何行政处罚。5、甲方保证在本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合法经营、依法纳税,不会实施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或对乙方做出违反法律法规的指令,也不会安排任何交易对乙方完成本项目各项委托管理目标产生不利影响。6、甲方同意按照《绿城集团标准工程部》、《绿城集团精细化管理指引》建制文件要求,为项目工程部搭建现场临时办公板房、销售中心、办公场所、员工食堂等。7、甲方保证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无论处于何种情况,甲方均按时、足额拨付项目工作团队薪酬福利,如甲方已累计三个月以上未按时、足额拨付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可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同时撤回或解散乙方派驻的及以乙方或项目公司名义的招聘人员。第三十二条乙方陈述和保证1、乙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拥有与本项目开发建设受托管理相适应营业执照和专业技术能力,并且乙方保证在合同期间有效存续。2、乙方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完全、独立的能力,并已就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取得充分、有效的授权和许可,并且本合同不违背乙方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股东会决议,以及其他的协议、承诺,不会引发任何利益冲突。3、乙方承诺取得按本合同约定在本项目使用绿城商标的权利,承诺商标拥有人不会因此向甲方索赔或主张权利,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4、乙方作为本项目开发建设的受托管理单位,应充分利用专业经验和优势解决本项目开发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勤勉、尽责、善管,按照有利于项目整体利益的原则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不得损害甲方利益。第七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可以协议变更本合同。第三十四条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251、未能按期足额支付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委托管理服务费用的任何款项,未付款项总额累计超过【200】万元或付款延迟时间超过【60】日的。2、由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应尽义务或因法律或其他纠纷,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实施的,经乙方向甲方书面形式通知后,甲方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予以更正或解决的。3、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或超出授权范围使用“绿城”品牌,经乙方向甲方书面形式通知后,甲方仍未在通知要求的期限内停止该类使用行为或无法消除由此带来的影响的。4、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件”第七条的约定,在未经乙方委派的项目总经理同意的情况下使用项目资金并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开发的。第三十五条乙方有下列原因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乙方委派人员不稳定、主要管理人员经常不到岗,导致项目管理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经甲方书面提出意见后,在30个工作日内仍未改正的。2、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未能履行管理职责,经常不能及时提供合同约定的主要工作成果,导致项目不能正常开展或者严重延期(超出约定建设周期6个月以上),经甲方书面提出意见后拒绝整改的。3、因乙方的管理原因导致项目质量与合同严重不符,经施工单位整改后仍不能够通过竣工验收的。第三十六条解除合同的程序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法定或约定解除事由的,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如决定解除本合同,则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本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解除。2、在没有法律或合同依据的情况下,当事人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时,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除外。第三十七条合同终止及后续事项1、本合同所有内容均履行完毕或者本合同因任何原因被解除的,则本合同自动终止。2、本合同终止后的相关事项,按如下约定处理:(1)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项目受托管理义务,除保留必要的短期交接人员外,乙方有权随时撤回全部管理团队。(2)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合同中关于双方违约责任、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仍然有效。(3)本合同终止后,若甲方继续委托乙方管理销售工作的,应与乙方另行签署销售管理合同,并向乙方支付管理服务费。26第三十八条项目停建或缓建1、当甲方终止或中断项目开发或乙方被通知无限期停止工作且时间持续超过【6个月】时,则视为项目“停建”。项目停建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截至乙方人员退场之日止所有人员薪酬福利,并按本合同第三十九条第4款的约定执行。2、当中断开发的项目于【6个月】内恢复进行,无重大修改,则视为项目“缓建”,此时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乙方需继续依据合同条件开展所有工作缓建期间乙方委派人员薪酬福利正常发放;因缓建而引致乙方的额外工作和费用,甲方应按实际情况给予乙方补偿。3、由于非乙方原因导致的项目停建或缓建,停建缓建期间的固定月费由甲方另行向乙方支付,停建的情况下甲方应支付的管理费用计算至甲方通知乙方的所有人员退场之日为止。第八章违约责任第三十九条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未能按约定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服务费用,逾期在60天内的,每延迟一天,应按照未付金额承担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60天的,每延迟一天,应按照未付金额承担千分之三的违约金。2、甲方未按时向各专业工作单位支付费用的,应承担延期付款的责任,因延期拨付工程款导致停工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各节点延迟的违约责任。3、若因甲方原因延误工期的,开发建设周期目标相应延长,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或增加额外工作的,甲方应补偿乙方的损失。4、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或者因甲方违约而导致乙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权不退还甲方支付的定金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含委派人员安置相关费用)。根据合同实际终止时间所对应的不同项目进度节点,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委托管理服务费按如下约定比例进行结算:(1)如项目方案设计尚未获得政府批复的,甲方支付至委托管理服务费预估总额的20%;(2)如项目方案设计已获得政府批复,甲方支付至委托管理服务费预估总额的30%;(3)如项目已获得施工许可证,甲方支付至委托管理服务费预估总额的40%;(4)如项目已获得预售许可证,甲方支付至委托管理服务费预估总额的60%;27(5)如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甲方应按委托管理服务费的预估总额进行全额结算并支付给乙方;(6)本项目分期开发的,则上述约定的委托管理服务费用预估金额按各期地上建筑面积占总地上建筑面积的比例及各期所处不同阶段分别结算。(7)如本合同终止时,项目已取得上述约定的某节点批复、证照等文件,并已经开始实施下一节点工作但未全部完成的,结算时,甲方除支付已取得批复、证照等文件节点对应的委托管理服务费外,还应支付下一节点增加部分委托管理服务费的50%。(8)如本合同终止时,项目已具备办理上述约定的某节点批复、证照等文件的条件,但因甲方原因未能取得该等文件的,委托管理服务费应按该节点进行结算。第四十条乙方违约责任1、项目的竣工交付应按照开发建设周期目标执行,如因乙方管理单方面原因,造成项目总开发建设周期超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项目开发总体计划所确定的开发建设周期且须对买房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则在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后由乙方按实向甲方赔偿等额的损失。2、项目的整体工程成本应控制在本合同约定的目标考核成本范围内,如因乙方管理责任导致实际整体工程成本超过成本考核目标3%的(不含经本合同中约定可以进行成本管理目标调整的成本变更),则从委托管理服务费中扣减200万元作为罚金。3、开发过程中,如因乙方未能尽到相应的管理职责或管理不当导致重大安全事故(指死亡一人以上或重伤二人以上的事故)发生,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项目建设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而致使甲方产生损失的,损失部分由乙方承担。5、所有涉及到的乙方赔偿金额,无论单项或是合计总额,均以乙方最终收取委托管理费用总额为最高限额。第四十一条不可抗力和减责/免责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解决。乙方如仍为甲方提供委托管理服务的,甲方仍须支付本合同约定的人员薪酬福利。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动乱、地震、水灾、暴风雨、雪灾等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2、因政策变化、政府部门行政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遭受该等影响的合同方在提供充分证据后可免除违约责任。3、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所支付的各类款项,无论单项或是合28计总额,均以乙方收取的全部项目委托管理服务费为最高限额。4、由于乙方的原因产生项目的工期、质量、成本总额等与合同不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经乙方协助甲方向第三人索赔后获得赔偿的,可以在获得赔偿的范围内免除乙方相应的责任。如乙方已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则甲方就同一损失事由对第三方索赔的权利由乙方享有。5、由于甲方的原因或其他非乙方的原因导致本项目工程成本、质量、工期、安全等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目标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6、因市场变化等非乙方原因对甲方预期收益的影响,乙方不承担责任。7、除因乙方擅自解约或因乙方违约而导致合同被解除的外,在本合同解除前,均不免除甲方按实承担乙方委派人员薪酬福利的责任。第九章其他事项第四十二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经营环境等客观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甲方发生重大经营困难,项目无法再持续正常开发的,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选择终止“绿城”品牌许可使用,或者选择收购甲方的部分或全部股权。乙方如选择收购甲方股权的,股权转让的价格由双方聘请中介公司对公司净资产进行评估后,再由双方协商确定。第四十三条合同的持续与转让1、甲乙双方均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后,将积极促成本合同的持续履行。同时甲方保证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将维持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性,甲方股权结构发生变更不得影响本合同的效力,且甲方应在股权结构变更后及时向乙方提供新一届股东会关于认可本合同内容的决议文件。2、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或授予他人,但乙方指定其下属的专业公司履行本合同约定的部分专业管理职责除外。第四十四条排他性条款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应向对方保证不得就本项目的委托管理事项再与其他任何第三方进行任何形式的、与本合同所包含内容相关、相似或有冲突的磋商、谈判、协议等。第四十五条通知任何一方在合同项下向另一方发出的要求、指示、指令、批准、报告、确认等均应以书面形式通过邮寄、当面送交或传真发至以下地址:甲方地址:乙方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767号西溪国际商务中心C座8楼29第四十六条保密本合同内容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信息,甲乙双方及双方参与的人员应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合作的任何内容、细节以及进程,法律法规以及申报、批准必需的除外。第四十七条争议解决1、由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由各方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在争议发生后的十五日内无法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该等争议,则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2、诉讼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胜诉方支出的合理律师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3、诉讼过程中,本合同不存在争议的部分应继续履行。第四十八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即行生效。2、对本合同所做出的任何修订或修改,须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经双方签署后生效。生效后的修订或修改条款取代本合同原来的相应内容,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30第三部分:合同附件附件一、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附件二、名词定义和解释附件三、项目管理团队人员编制附件四、前期咨询工作范围及工作成果附件五、项目公司审批权限表31第三部分合同附件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月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公司全体股东出席了本次会议,代表股东会表决权的100%。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事项:一、同意公司开发建设的项目委托绿城房地产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开发管理,股东会审阅并认可《房地产项目开发委托管理合同书》及各附件内容,同意公司与绿城房地产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该《房地产项目开发委托管理合同书》。二、同意并认可《房地产项目开发委托管理合同书》中涉及对公司董事会、项目管理团队授权的内容,本决议书签署即视为公司股东会已通过对公司董事会、项目管理团队一次性整体授权,且此项授权在项目开发建设及经营销售过程中持续有效,公司董事会、项目管理团队行使相关权限时无需股东会另行单独签署授权文件。三、同意并认可《房地产项目开发委托管理合同书》中涉及对公司股东权利限制及设立股东义务的内容,各股东自愿接受《房地产项目开发委托管理合同书》的约束。四、本决议自各股东签署之日起生效。有限公司股东会全体股东签署:签署日期:年月日【注:适用内资公司】附件一有限公司32董事会决议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月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事项:一、同意公司开发建设的项目委托绿城房地产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开发管理,董事会审阅并认可《房地产项目开发委托管理合同书》及各附件内容,同意公司与绿城房地产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该《房地产项目开发委托管理合同书》。二、同意并认可《房地产项目开发委托管理合同书》中涉及对项目管理团队授权的内容,本决议书签署即视为公司董事会已通过对项目管理团队一次性整体授权,且此项授权在项目开发建设及经营销售过程中持续有效,项目管理团队行使相关权限时无需董事会另行单独签署授权文件。三、同意并认可《房地产项目开发委托管理合同书》中涉及对公司股东权利限制及设立股东义务的内容,《房地产项目开发委托管理合同书》对公司股东具有约束力。四、本决议自各董事签署之日起生效。有限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签署:签署日期:年月日【注:适用外商投资企业】33附件二名词定义和解释1、“项目”是指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地产项目。2、“委托人”是指承担投资责任并进行项目开发的一方。3、“受托人”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受托承担项目组织管理工作的一方。4、“正常工作”是指在项目委托管理期限内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乙方从事的管理工作。5、“额外工作”是指:(1)甲方在委托管理范围以外,通过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2)由于甲方、政府主管部门或其他非乙方原因,使委托管理工作受到阻碍、延误、中断,造成工作量变大或持续时间变长而增加的工作。6、“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前一天的时间段。7、“专业工作单位”是指由乙方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确定的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和设备供应及安装、造价咨询、法律咨询等工作的单位。8、“重大工程变更”是指涉及项目总体规模、项目特性、建设标准、项目总体布局的变更,从而导致项目投资增减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项目工期延长超过10天的工程设计变更。9、“预估销售额”是指甲乙双方作为项目开发委托管理费支付依据而事先约定的项目预计销售总额。10、“销售额”是指乙方完成的实际销售额,包括房屋、地下车位的销售额以及甲方保留物业但按照双方约定方法计算的销售额。11、“甲方保留物业”是指在可合法销售的物业范围内甲方自留不对外公开销售的物业,可销售物业以预售许可证中记载的为准。12、“销售费用”是指直接为销售目的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广告费、广告策划费、销售代理费、促销费、市场调查费、展览会费、营销活动组织费用、物料印刷费等。销售费用不包含销售展示中心、样板房、临时样板展示区建造、设计、装修装饰费用,以及销售展示中心相关租赁、使用费用。13、“营销推广费用”是指除销售代理费外的销售费用。14、“销售率”是指完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面积与当期地上可销售面积(不含地下车位)之间的比例。34附件三:项目管理团队人员编制项目管理团队人员编制公司人员编制如下:序号部门岗位配置人数配置方式到岗时间备注1经营班子总经理2工程副总(总助)3营销副总(总助)4综合管理部本体建设兼经理5行政后勤6园区服务兼客服7驾驶员8工程管理部经理9前期管理10规划设计管理11景观管理12精装修管理13土建管理14安装管理15材料管理16资料员17成本管理部土建成本兼经理18安装成本19营销管理部营销经理合计以上人员编制为估算,可根据项目实际开发需要进行适当调整。(注:人员编制估算表参照标准项目公司设置指引的配置标准,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及委托方要求拟订;配置方式分为甲方委派、乙方委派两种形式;到岗时间为预估,具体到某年某月。)35附件四:前期咨询工作范围及工作成果前期咨询工作范围及工作成果一、工作范围约定乙方向甲方出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项目总体定位、项目规划方案以及项目投资及效益测算方面提供专业服务,并以此作为推进双方后续委托管理合作的基础。二、本阶段合作的工作成果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包含了以下内容:1.市场调研及项目整体定位调研、分析项目周边市场,提出本项目产品选型及组合比例等市场定位建议形成《项目市场定位建议书》。2.规划设计强排方案根据项目定位及甲方要求,提出规划设计建议,整合绿城内部设计资源,出具规划设计强排方案。3.投资及效益测算根据项目规划方案,确定营造成本标准,并按项目开发全周期进行现金流测算,确定投资总额、现金流计划及投资收益。三、工作成果的提交节点1.甲方支付定金后并按本附件后附的:资料清单约定的内容向乙方提供充分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形成《项目市场定位报告》提供给甲方。2.《项目市场定位报告》经甲方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形成规划设计强排方案建议、项目投资及效益测算成果及项目开发实施方案提供给甲方。3.甲方对上述成果的具体内容有调整意见的,应该在收到上述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甲方的要求对上述工作成果进行调整的时间不计入上述要求的工作时间之内。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构成详见本附件后附: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附:资料清单361、《国有土地出让合同》,若尚未签署土地出让合同请提供以下信息:(1)地块详细的规划限制条件:容积率__________;有无限高________;固定的功能配比:住宅_____商业_____酒店____办公____;(2)项目预估地价。2、地块红线图(含等高线);3、区域控规;4、当地的前期费用标准;5、项目融资计划及财务成本;6、已形成的规划文本;7、特别情况说明:(项目如有特别情形请予以说明)。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一、市场研究,包括:1、全国宏观经济、房地产市场及政策分析;2、区域经济、房地产、规划、市场及政策分析;3、项目所在区域房地产市场分析;(1)土地市场研究;(2)住宅市场研究;(3)商业市场研究(如有)。4、区域竞争板块、竞争项目分析;二、项目定位,包括:1、项目概况及周边环境分析2、项目SWOT分析3、项目发展方向和整体定位说明;4、形象定位分析;5、客户定位分析;6、产品定位分析。以上一、二两部分内容构成《项目市场定位报告》三、规划设计强排方案,包括:1、设计任务书;2、设计强排方案;四、投资和收益测算371、项目投资测算相关依据说明;2、项目成本测算;3、项目投资效益评价分析。以上一、二、三、四四部分内容构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五、项目开发实施方案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针对性的提出项目整体开发的步骤、程序、时间节点、税务筹划、债务化解等解决方案,以及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相关问题。38附件五:项目公司审批权限表项目管理审批权限表(仅作讨论基础)39编制说明:1.本表根据本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按照有利于项目管理权责明晰、提升效率的原则,在借鉴乙方已签约的受托开发管理项目运作流程实践经验基础上进行编制。在本合同及本表中未予明确审批权限的事项,一般事项由项目总经理执行审批权限,特殊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作补充约定。2.本表中应由甲方执行的审批权限,可根据具体事项的不同,由甲方通过股东会、董事会、或授权甲方代表具体执行。3.须由乙方本部执行审核或审批的事项,由项目总经理负责根据乙方的内部管理流程进行。40类别报审内容主责部门(参与部门)审核人审批人备注本体建设组织架构、岗位设置、人员编制、薪酬序列、福利标准综合管理部行政分管领导项目总经理报甲方备案培训、进修预算内综合管理部项目相应部门分管领导项目总经理预算外综合管理部项目总经理甲方非经营班子人员的录用、转正、任免、定薪、合同签订及变更、离职综合管理部综管部经理项目总经理报甲方确认。乙方委派经营班子成员的绩效考核综合管理部综管部经理项目总经理征询甲方意见。乙方委派经营班子成员的激励与退出综合管理部综管部经理项目总经理报甲方备案。非经营班子人员的绩效考核、激励与退出综合管理部综管部经理项目总经理人员工资、补贴、社保、福利的发放综合管理部综管部经理财务部经理项目总经理报甲方备案。制度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支付审批制度、费用管理制度、工程成本管理综合管理部项目总经理甲方房地产项目开发委托管理合同书类别报审内容主责部门(参与部门)审核人审批人备注制度、合同印章管理制度财务管理部项目规划设计管理制度、工程营造管理制度、营销管理制度、客户服务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工程管理部营销管理部综合管理部项目相应部门分管领导项目总经理参照乙方公司标准。项目投资管理投资决策(包括土地竞拍、项目收购等)//甲方投资决策(包括土地竞拍、项目收购等)项目合作、承包、收购、兼并等各类投资合同及协议//甲方各类资金贷款、融资合同及协议/项目总经理甲方项目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类文件/项目总经理甲方绿城集团层面针对投资者的信息公布综合管理部/项目总经理项目预算管理项目整体预算综合管理部成本管理部及相关部门项目总经理甲方项目工程预算项目总经理甲方项目公司年度预算项目总经理甲方1房地产项目开发委托管理合同书类别报审内容主责部门(参与部门)审核人审批人备注在整体及年度预算确定后的阶段性预算执行综合管理部项目相应部门分管领导项目总经理项目计划管理产品策划书营销策划部工程管理部项目总经理甲方甲方、乙方董事长参会评审,乙方董事长可通过口头同意形式通过评审。项目框架性开发计划、总体开发计划(含工程、营销、资金等方面)综合管理部项目总经理甲方年度开发计划、经营指标的确定与调整综合管理部项目总经理甲方阶段性及部门工作计划的确定与调整综合管理部各相应部门综管部经理项目相应部门分管领导项目总经理项目设计管理设计单位选定及设计合同审批工程管理部项目总经理甲方应首先符合合同正文相关约定;合同签订时由项目总经理作为甲方签字代表。规划设计方案、建筑设计方案、景观设计方案、室内设计方案(含样板房)确定工程管理部项目总经理甲方应首先符合合同正文相关约定。2房地产项目开发委托管理合同书类别报审内容主责部门(参与部门)审核人审批人备注设计任务书、扩初方案、建筑外立面方案及材质、主要景观材料实样、各类施工图等确定工程管理部工程分管领导项目总经理设计费用支付工程管理部项目总经理甲方工程营造管理建安类合格供方管理(包括施工、监理单位等推荐)工程管理部工程分管领导项目总经理精装修类合格供方管理(深化设计单位、施工、监理单位推荐)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工程管理部工程分管领导项目总经理施工方案、精装修施工实施方案工程对口检查、重点检查记录工程营造品质督查报告、工程营造总结3房地产项目开发委托管理合同书类别报审内容主责部门(参与部门)审核人审批人备注样板房、样板区营造方案各类工程例会报告投诉维修费用工程管理部项目总经理甲方合同内工程款支付工程管理部项目总经理甲方成本管理工程招标文件、决标报告、施工合同(包括景观)100万元及以上工程管理部项目总经理甲方合同签订时由项目总经理作为甲方签字代表。100万元以下工程管理部工程分管领导项目总经理监理招标文件、决标报告、监理合同工程管理部项目总经理甲方合同签订时由项目总经理作为甲方签字代表。造价咨询合同工程管理部项目总经理甲方目标成本确定工程管理部项目总经理甲方工程变更20万元及以上工程管理部项目总经理甲方20万元以下工程管理部工程分管领导项目总经理竣工结算工程管理部项目总经理甲方4房地产项目开发委托管理合同书类别报审内容主责部门(参与部门)审核人审批人备注物资采购管理入围单位选择工程管理部工程分管领导项目总经理拟订物资供应方式建议书(甲供、甲定乙供材料清单)工程管理部项目总经理甲方若已包含于招标文件中,无需单独申报。拟订甲供物资采购方式建议书采购方式变更工程管理部项目总经理甲方年度、季度、月度采购工作计划工程管理部项目总经理甲方直接委托直接委托合同(≥5万)工程管理部项目总经理甲方合同签订时由项目总经理作为甲方签字代表。直接委托合同(<5万)工程管理部工程分管领导项目总经理招标采购招标文件、决标报告、采购合同(≥5万元)工程管理部项目总经理甲方合同签订时由项目总经理作为甲方签字代表。招标文件、决标报告、采购合同(<5万元)工程管理部工程分管领导项目总经理甲定乙供材料询价≥5万元工程管理部项目总经理甲方<5万元工程管理部工程分管领导项目总经理5房地产项目开发委托管理合同书类别报审内容主责部门(参与部门)审核人审批人备注物业咨询单位、前期物业服务单位的选择及合同营销管理部项目总经理甲方本合同书中已明确的,无需申报。园区服务及客户服务园区服务体系建设任务书园区服务体系实施计划园区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综合管理部经理项目总经理甲方业主质量监理小组活动记录营销管理部营销分管领导项目总经理投诉处理信息汇总营销管理部营销分管领导项目总经理报甲方备案。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经理项目总经理绿城会分会成立营销管理部营销分管领导项目总经理项目营销模式选择及营销代理合同营销管理部项目总经理甲方本合同书中已明确的,无需申报。项目案名、LOGO、主广告语、VI体系营销策划部项目总经理甲方应同时符合本合同书中相关约定。项目售楼处、样板房/区的选址、装修包装方案营销策划部营销策划部经理甲方6房地产项目开发委托管理合同书类别报审内容主责部门(参与部门)审核人审批人备注营销策划管理开盘方案(包括认筹方案)、年度营销费用方案营销策划部项目总经理甲方项目每次开盘定价、所有调价、购房优惠折扣方案营销策划部项目总经理甲方广告策划服务合同及其他各类策划/制作合同营销策划部项目总经理甲方营销费用支出营销策划部项目总经理甲方营销策划书、年度营销推广方案营销策划部项目总经理甲方销售协议、销售合同(标准文本)营销策划部项目总经理甲方阶段营销执行方案,活动方案,楼书、报广、电台广告、户外广告、网络广告等设计方案,发布的短信及彩信内容、宣传片设计方案营销策划部营销策划部经理甲方工地围墙、导示系统方案营销策划部营销策划部经理甲方7房地产项目开发委托管理合同书类别报审内容主责部门(参与部门)审核人审批人备注各类营销例会、报告、总结营销策划部营销策划部经理甲方交付方案营销策划部项目总经理甲方房产品使用说明书、使用光盘、房产品质量保证书营销策划部项目总经理甲方行政办公管理固定资产购置、租赁与处置,业务招待、差旅费、赠送礼品、活动费支付等单次3万元及以上综合管理部项目总经理甲方日常管理费用的发生,若已包括在年度费用预算中,则审批人为项目总经理,同时报甲方备案。单次3万元以下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经理项目总经理各类通知、纪要、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等公司文件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经理项目总经理车辆调度、食堂管理、员工活动、考察会务等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经理项目总经理8',)
提供绿城地产项目开发委托管理标准合约会员下载,编号:1700555098,格式为 docx,文件大小为50页,请使用软件:wps,office word 进行编辑,PPT模板中文字,图片,动画效果均可修改,PPT模板下载后图片无水印,更多精品PPT素材下载尽在某某PPT网。所有作品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并拥有版权或使用权,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963098962@qq.com进行删除处理。